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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间境界」 居间境界(IntermediateState)人死后与复活之前的一个境况。有关这方面的教导,新约比旧约较为成型,然而,若以为旧约里完全没有提及此教导是错误的(伯十九25)。根据基督的论说,这居间境界是从出埃及记三章6节等经文演绎而来(太二十二32)。即使在新约中,有关居间境界的论述并不是直接的教导,只是从有关人的肉体死亡及复活的教导中推断而来,特别是提及信徒的死和复活之处。基督有这方面的教导(太二十二30-32),使徒亦有教导,特别是保罗(林前十五)。再者,圣经教导人是灵魂和肉体合一,而不只是一个寄住于躯体内的灵魂(创二7)。这教导隐含了人在死后的境况。根据这些,对于居间境界可以得出两个结论。第一,身体上的死亡,并非是个人生命之完全终结。而那个人会继续存在,不单活在生存者的记忆里,而仍是一个独特的个体。在信徒方面,会察觉到神那美好的同在(腓一23)。第二,这样的存在体并非是完全的人,乃是不完全或异于常规的存在体,因为有形的躯体是人拥有神的形象的要素。已死的存在者要等候躯体的复活。若他是「基督里」的人,他会经历完全的救赎,那是一个在基督里全然脱离罪的境界(林前十五50-58)。圣经对有关在基督以外处于居间境界的人,没有清楚说明,其中包括一段不易解释的经文,就是基督向那些在「监狱里的」宣讲(彼前三19、20)。圣经没有清楚详述居间境界的生活是怎样的。保罗谈及自己时,说他在死后会「与基督同在……这是好得无比的」,但是,他却没有详细说明。况且,要从圣经的某些例子去找出有关的细节,是不智的做法。例如对扫罗在隐多珥见交鬼的妇人(撒上二十八7),有不同的阐释方法。甚至是基督关于财主和拉撒路的比喻(路十六19-31),也一定要小心处理,因为其中有明显的象征性质(第22节),而且这比喻显然是教训人现今生命对其永恒的命运之重要。也许,我们只能说,在基督里死了的人是「立即与神同在」,他们安息在神的怀中,直到复活的日子;不信的人则是在不舒适的情况中,等候复活时的审判(约五29)。在基督教思想的历史中,有关居间境界的讨论是集中在3个不同的范畴,这有助于澄清圣经上的资料。首先,在希腊哲学思想的影响下,基督教的神学不断受柏拉图的影响,以致保罗所论述的肉体及灵魂的对比被误解,并且强调灵而忽略体,结果导致死人未来的复活及其末世情况受到忽视或完全抹煞了。这是因为受那宣称肉身复活就是不属灵的观点所影响。有些时候,关乎无躯体的灵魂是不朽的这个教义,取代了复活之前居间境界的观念,但这是没有圣经根据的。现代神学倾向于否定信仰的历史性,也同样地否定肉体的复活,他们顶多把死后的存在灵意化,或干脆否定人死后仍然存在。可是,圣经清楚地说明,居间境界就是在两个有形体存在之间的境况,那就是现今肉身形体的境况,与「属灵形体」状况之间的境界(林前十五44)。在基督再来的时候,属灵形体就会产生(林前十五23)。 其次,于宗教改革期间,加尔文与一些重洗派的信徒之间,争议有关「灵魂睡眠」的说法。加尔文坚持,居间境界是意识到神同在的境界,这说法被反对者所否定。对于加尔文来说,这否定就等于认为灵魂在死亡时便完全消灭,以及否定基督在死人复活之前是掌管着他们。加尔文的观点有保罗的支持,保罗肯定没有任何东西可以使信徒与神的爱隔绝(罗八35、39)。圣经教导说,信徒的死是「睡了」(帖前四14),意思就是死了的人不再与地上活着的人有沟通,得以休息而不需要劳动干活。因此,「在基督里睡了」,就是在没有形体的境况下,享受与耶稣同在。现今经验中最接近的比喻,可能是造梦的时候。那时,造梦之人的知觉并不倚靠身体上的官感功能。基督教思想有关这方面的第三个重点,就是人的永恒境况究竟取决于死亡的那一刻,抑或于死后人仍有机会悔改、灵性长进及赎罪。罗马天主教会教导说,对于不完全的人,死亡之后是到炼狱。在炼狱中,灵魂可以从剩余的罪中释放出来;而炼狱的时间,是可以因死者在生亲友之奉献、祷告及弥撒而缩短。这种看法为大多数的更正教徒所拒绝接受。因为这与圣经所教导基督已成全祂的工并不一致(来九28),一个人是无法替另外一个人去赚取恩典(路十七10)。而且,按圣经教导,灵魂的永恒境况,是取决于其死亡前的情形(来九27)。PaulHelm另参:「乐园」;「地狱」;「苏奥」;「死人的住处」;「天/天堂」;「阴间/希得斯」。―― 证主圣经百科全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