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辞典目录

 

「祷告

 

【甚么是祷告】祷告是与神交谈、向神祈求。一般基督徒以为「祷告只是向神求些东西」,因此只在他们有需要、有急难的时候,纔肯到神面前来向祂祷告。其实,祷告更重要的一面,乃是跟神亲近、和神说话、与神交通。祷告是人与神相亲相近,经历神同在的时刻。

         祷告乃是灵命的呼吸。若不呼吸,人的身体就活不下去;同样,我们信徒若不祷告,我们的灵命就会衰弱,终至窒息而死。所以我们若要维持灵命,就不能不祷告。并且像呼吸不能停止一样,我们也要常常祷告。借着祷告,我们与神相交而认识神;借着祷告,我们也吸取神生命的丰富,使我们的灵命不只得以维持,并且越过越长进。── 黄迦勒

 

【祷告是基督徒的基本权利】基督徒活在地上有一个基本的权利,就是可以向神祷告。并不是所有的人都可以向神祷告,唯独神的儿女纔有祷告的特权。你一重生,神就给你一个基本的权利,就是你能向神祷告。

         有人以为在主里多年的基督徒,他们的祷告比刚信主的人有功效。但是,有一个很奇妙的事实,就是神喜欢听初信的人的祷告。有时候,他们的一些祷告好像不太合理,别人认为恐怕神不会听,但是神却听了,确确实实答应了他们的祈求。所以,刚信主的基督徒,应当好好把握这个良机,一信主就要到神面前来学习向祂祷告。── 黄迦勒

 

【要划出一定时间来祷告】有些基督徒抱怨他们太忙,没有时间祷告。但是有句话说:「如果你忙得没有时间祷告,你已经比神为你计划的还要忙碌了。」所以每天拨出一部份时间,专门空出来借着祷告与神交通。不要只是尽力找时间来祷告──要特地划定时间。如果你想每天看情形,再把祷告的时间硬塞入你的时间表里,你注定要失败。── 黄迦勒

 

【该如何祷告】祷告的问题,是最深的,又是最浅的。深到一个地步,人学了一生都学不好。可是,又浅到一个地步,人一信主就能祷告,就能得着神的答应。

         主祷文不是主自己的祷告,乃是主教导祂的门徒祷告(参路十一1~4;太六9~13))。但主的意思,不是要我们每次祷告时把那些话照念一遍,乃是要我们「这样地祷告」(太六9原文)。主在此提供我们一个典型的祷告模式,使我们认识祷告的内容和先后次序:

   ()颂赞与敬拜:「愿人都尊你的名为圣。」神的名表明神的自己;尊神的名为圣,意即尊神为圣。一般信徒在祷告时,往往被自己的需要和愿望所推动,所以一开始就向神求这、求那,却忽略了所祷告的神。主在这里教导我们,开始一个祷告最合适的方式是颂赞与敬拜。我们每一次来到神面前,必须用心灵和诚实,向祂献上颂赞与敬拜(约四23~24)。当我们这样亲近神自己,很自然地就被神的圣洁和尊贵所摸着,不但神的名在我们个人心里被尊为圣,也愿望人人都能尊为圣。

   ()顺服与争战:「愿你的国降临。」当我们在祷告中朝见神,体认到神是那样的伟大,很自然的就心悦诚服地俯伏在神的权柄底下,何等甘愿让神在我们的心中作王掌权。如此顺服的心愿,使我们连想到今天的地上仍然满了背叛,甚至在教会中也往往不尊重神的权柄。于是兴起一个祷告:愿神属天的国度能降临地上,愿全地都能降服于神的管治、接受神的约束。这也是一个争战的祷告,因为神的国降临在甚么地方,仇敌魔鬼就得被赶出离开那个地方。

   ()同心与同工:「愿你的旨意行在地上,如同行在天上。」神的旨意在天上是通行无阻的,但是在地上并没有完全通行。当人的心意和神的旨意还不一致时,神宁可等待,而不径自执行。祷告就是让神有机会把祂的旨意通到我们的里面来,使我们明白祂的旨意,因而调整我们的心意,使之与神的旨意合而为一。当神儿女的心意和神的旨意一致时,他们的祷告也就是神旨意的发表,神是何等乐意垂听这样的祷告,使祂的旨意得着成就。如此,神的旨意由个人而众人,由局部而渐渐扩大,终至通行在全地。

   ()信靠与感恩:「我们日用的饮食,今日赐给我们。」凡明白神的旨意、并愿意为神而活的信徒,必然深切的体认:「我们生活、动作、存留,都在乎祂」(徒十七28)。日用的饮食是人切身的需要,而神是创造并供应的源头。为日用的饮食祷告,其含义一面是天天仰望、信靠神,另一面是餐餐饮水思源,向神表达由衷的感恩。

   ()认罪与对付:「免我们的债,如同我们免了人的债。」欠债指亏欠人;欠神的债即亏欠了神。在信徒天天的生活中,或是犯罪,或是该作而没作、该说而没说,这些都是亏欠神的债,所以要在日常的祷告中向神认罪并对付,纔能与神保持无间隔的相交(参约壹一6~10)。而我们与神之间的交通关系,受我们与人彼此相处关系的影响;若我们不先从心里赦免别人对我们的亏欠,就不能得到神的赦免(参太五23~24)

   ()求告与交托:「不叫我们遇见试探,救我们脱离凶恶。」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难免遭遇「那恶者」(「凶恶」的原文)的攻击和试探。因此主教导我们,在我们日常的祷告中,消极方面要求神不叫我们遇见试探,积极方面要求神救我们脱离撒但的手。这是一个预防和求神保护的祷告。信徒不可自信到一个地步,以为任何试探都不怕,撒但无足惧;若非神的保守,断没有一个人能不受那恶者的害。因此我们要借着祷告,用信心把自己交托在神的手中,求祂保全(参提后一12)

   ()赞美与阿们:「因为国度、权柄、荣耀,全是你的,直到永远。阿们。」这表明我们祷告的根据和目的,也表明我们祷告的存心。既然国度和权柄永远是属乎神的,则神必能成全这个祷告;而我们祷告的目的,是要叫神得着荣耀(参约十四13);并且我们的祷告绝非有口无心,乃是表达「诚心所愿」(「阿们」的原文字义)。── 黄迦勒

 

【祷告要奉主的名】主耶稣说:「你们奉我的名,无论求甚么,我必成就,叫父因儿子得荣耀。你们若奉我的名求甚么,我必成就」(约十四13~14)。奉主的名不是一个公式,在每一次祷告的结束时说:「奉耶稣的名求。」因为这个公式也常被人滥用,甚至求神使他们发不义之财。「奉主的名祷告」,是指按着基督的性情祷告,或者说如果耶稣处在我的情况,会如此祷告。祷告只有合乎耶稣基督的心,神纔会答应。不要想叫神做任何基督不会去做的事。神不可能做任何违反祂本性的事。── 黄迦勒

 

【祷告得着答应的条件】每一个基督徒都应当有常蒙神听祷告的经历。如果你作了多年的基督徒,难得有一、两次神听你祷告,或者根本神一次都没有听过你的祷告,这就证明你这一个人在神面前有了大毛病。

   ()要求:圣经说:「你们得不着,是因为你们不求」 (雅四2)。所有的祷告,都应当在神面前真实的求。许多人祷告的行为是有的,但是并无所求,就是跪在那里说一阵的话而已,并没有说出求甚么,实实在在等于没有求;祷告空泛得很,也不痛、也不痒,神不必听都行。

   主说:「凡祈求的,就得着;寻找的,就寻见;叩门的,就给他开门」(太七8)。寻找,就是在找一样东西;叩门,不是随意在那里叩墙。你祷告,必须说出你要甚么东西,不要包罗万象的祷告一下,得着不得着又不在乎。好像神听不听你都是一样,都无所谓,那么你以后一遇见难处,再去祷告,就不行了。如果祷告是拢统的,而难处是专一的,那就没有办法解决难处。必须有专一的祷告,纔能对付专一的难处。

   ()要一直的求:就是继续祷告,不可停止。圣经说:「要人常常祷告,不可灰心」(路十八1)。这是说我们要一直求,一直祷告,祷告到有一天,神非作不可。应许不应许我不管,我要祷告到神非作不可。你如果真的要,就要一直求到神没有办法不听你。

   ()不可妄求:「你们求也得不着,是因为你们妄求」(雅四3)。我们只能因着有需要而向神求,不能毫无理由、出乎范围之外随便的求。不可凭着自己的情欲、肉体,随便的在那里妄求我们所不需要的事物。不然的话,也是白白的祷告。许多时候,神所给我们的是「超过我们所求、所想」(弗三20)的,但那是另外一件事。

   ()要对付罪:有的人,求是求了,也没有妄求,可是神还是没有听他的祷告。那是因为有一个基本的拦阻,就是他与神之间有罪的拦阻。「我若心里注重罪孽,主必不听」(诗六十六18)。一个人如果有明显的、自己知道的罪在心里注重,在心里舍不得,在心里留下,主必不听他的祷告。主能体恤我们的软弱,但是主不能任凭我们心里注重罪孽。你即使在外表上脱离了所有的罪,可是在你心里如果注重罪,舍不得、放不掉,那你祷告也没有用,主必不听你的祷告。

         ()在积极方面应当信:信心是不可少的,一少,祷告就没有用。主耶稣说:「凡你们祷告祈求的,无论是甚么,只要信是得着的,就必得着」(可十一24)。这里有两个「得着」,一个是信心中的得着,一个是事实的得着。头一个「得着」有的原文是「已得」,即事虽未实现,但在信心中乃如同已经实现;也有的原文是「现得」,意思是祷告到自己相信了,自己在信心中得到了。可见,出于信心的祷告,大有功效。── 黄迦勒

 

祷告/祈祷(Prayer,Supplication)向神说话和祈求。向一位或多位神明祷告是多半宗教(若非所有宗教)的特色,但这里的解释只限于圣经中的教导和其引伸的含义。基督徒对祷告的一个传统定义是:「把我们的意愿献呈给神,求祂的旨意成全,并奉基督的名,承认我们的罪,认知祂的怜悯而献上感谢。」(威斯敏斯特信仰问答简要)。正如圣经中的资料所显示,基督徒的祷告是一个最后的成果,在此之前,人与神的关系经过一个很长的改变和发展过程。旧约中的祷告刚被造的人曾「与神同行」,因为他是为了与神团契相交而造的,但罪却打破了这种亲密而直接的关系。不过,神与亚伯拉罕立恩典之约时(创十五),约之双方的关系也是直接的,最少跟后来的情况相比是如此。亚伯拉罕为所多玛和蛾摩拉祈求时(创十八),他的祷告既大胆又坚持,并认知自己与神相比时,是多么渺小和卑微。雅各在毘努伊勒与天使摔跤时也是如此(创三十二)。然而,大胆与直接并不等于不分彼此,圣经中的祷告往往反映祈祷者承认创造主与被造物之间的分别,也明白人的罪和神的恩典之间的距离。人借着祷告亲近神,不单基于「人要寻求神」,也基于神的恩典,祂主动寻找人,与人立约,并基于那约,神应许帮助和拯救人。就是这盟约的关系保证人类向神祷告的权利。因此,在列祖时期,祷告、献祭和顺服是分不开的。以色列人从埃及被拯救出来时,民族意识再一次重建,也形成圣经中另一阶段的发展。摩西不单是以色列人政治上的领袖,也是神所委任的一位中保和代求者。他在旷野飘流期间,不能确定前路,或面对以色列人的不信和背逆时,便不断「呼求耶和华的名」。「呼求耶和华的名」并不是一种咒语,而是对神的一种提醒,告诉祂在祂的自我启示,祂是怎样的一位神。(要了解这一点,必先知道神曾在荆棘火焰中向摩西启示祂是谁。)在这启示自己的过程中,神曾给予子民一些应许,摩西在祷告中就是提醒神;祂曾作这些应许。摩西并不是唯一的代求者,亚伦、撒母耳、所罗门和希西家也曾为以色列民代求。形成了祭司制度,以及订立了会幕和后来圣殿的敬拜礼仪后,人与神的距离似乎比前疏远了。圣经很少记载以色列民个别向神祈祷,而且除了申命记二十六章1-15节外,并没有其他地方指示以色列人在敬拜中如何祷告。然而,诗篇指出献祭和祷告是一起进行的(诗五十7-15,五十五14)。许多诗篇都明显地描述人如何表达自己的困窘,跟着「与神争辩」,而最后冲突得着解决(例:诗七十三)。先知是经常祷告的人,而神的话似乎就是在祷告中临到他们(赛六5-13,三十七1-4;耶十一20-23)。耶利米事奉的特色是常在祷告中与神冲突(十八19-23,二十7-18),而在祷告中问题得着解决,与神密契相交(十23-25,十二1-4,十四7-9,十五15-18)。被掳期间,各地设立了会堂,公祷成为犹太人敬拜中一个要项。他们在祷告中寻求神的面(诗五十三1,一○○2),而被掳归回后则强调自发性的祷告,并强调敬虔而非机械式和例行的祷告(尼二4,四49)。新约中的祷告新约中有关祷告的教导主要在基督的榜样和教训。基督不住的祷告显出祂是倚靠天父来完成祂作中保的工作,而这情况更在大祭司的祷告(约十七),以及客西马尼园痛苦中的祷告,和十字架上的祷告中达到高潮。然而,基督清楚地描述祂与父神的关系是独特的(约二十17)。基督有关祷告的教导,尤其是山上的宝训,是与当时犹太人的做法大相径庭的,但却并不违背旧约的理想。祷告是要表达内心真诚的愿望。祷告不是把一些神所不晓得的事情告诉祂,而祷告的有效性也不在乎祷告的长度和重复性。私祷要在暗中谨慎地进行(太六5-15)。比喻是基督的教训另一个主要的来源,其中强调祷告要持之以恒(路十八1-8),要朴实和谦卑(十八10-14),以及不屈不挠(十一5-8)。基督的教训第三个来源是主祷文。主祷文既直接(「我们……的父」),也有尊卑之分(「在天上……愿人都尊你的名为圣」)。主祷文中的恳求首先是关乎神,关乎祂的国度和荣耀,然后是门徒祈求饶恕,祈求每天的支持和拯救。有时,主的教导似乎指出我们所求的任何事,都会毫无限制地得着成就。但这等教导必须本于基督对祷告的全面教导(「愿你的国降临,愿你的旨意行在地上,如同行在天上」)。基督说保惠师圣灵来到之后,门徒便要奉基督的名向神祷告(约十六23-25)。因此,我们发现圣灵在五旬节降临之后,初期教会的特色就是在使徒的带领下(徒六4)常常祷告(徒二42)。教会因神赐下祂的儿子和祂的灵而赞美祂,并在困难的时刻向祂祈求(徒四24,十二512)。祷告的神学在保罗书信中发展得最完善。新约的信徒不单是仆人,也是儿子。基督得胜了,圣灵便来到教会,使人得儿子的名分,基督徒可把神当作父,把他们的需要带来到神面前。在保罗的心目中,最重要的是在基督里有根深蒂固的信,对神有爱,而又愈发欣赏和回报神的爱(弗三14-19)。祷告是基督徒防卫撒但攻击的武装之一(弗六18),神的道能否被传开,也在乎神子民的祷告(弗六1819),而基督徒要一起用感恩的心为各样事情祷告(腓四6),以至可以一无挂虑。保罗祷告的榜样也正如他的教导一样,能给予信徒指引。客观来说,基督徒的祷告是扎根于基督的代求,主观上,是在于圣灵之授权。教会是一个祭司的国度,祭司要献上赞美和感恩的灵祭(来十三15;彼前二5),但基督是「至高的大祭司」。这观念在希伯来书发展得很完善,由于基督体恤人的软弱,祂中保工作的能力(即胜利的代赎),以及祂超越了旧约亚伦家系的祭司制度,作者鼓励教会勇敢地来到神的施恩座前,在需要时寻求神的恩典(来四14-16,九24,十19-23)。对基督来说,祷告和顺服是连在一起的,祂从受苦中学会了顺服(五78),在教会的情况中也是一样(十21-25)。旧约中的祭司制度虽然是神所设立的,但只纯粹含象征的意义。旧约大祭司的代求跟牛羊的血一样,不能除去以色列民的罪(来十4)。此外,旧约和新约均不鼓励人向神以外的任何个体祷告。除了基督之外,圣经从没有暗示神与人之间,还有别的中保(提前二5)。祷告的要素虽然祷告是一种典型不自觉的行为,祷告者在其中是把自己敬献给神,但我们仍可分辨祷告中一些不同的要素,而只要参详一下圣经中的资料,这些要素也是明显可见的。赞美是认知神是谁,以及祂作了甚么事。赞美是「把荣耀归给神」,意思不是增加神的荣耀,因为那是不可能的,而是愿意(或在适当时候,公开地)承认神是神。典型的赞美可见于诗篇(诗一四八,一五○)。一个人的祷告若因神作在他身上或别人身上的工作而承认神的美善,这就算是感恩的祷告,为生命本身,为宇宙的用处和荣美,为基督及其恩典(「感谢神,因他有说不尽的恩赐」,林后九15),及为了祷告蒙应允而感恩。认罪的祷告是承认神的圣洁及其至高的道德权威,并承认自己有个人承担罪的责任。因此,认罪包含承认神赦免和称义的权柄,以及人清楚而坦白地承认自己的罪──不管是产生犯罪的意念和倾向,或是实际在行动上犯罪。诗篇五十一篇──大卫因与拔示巴行淫而认罪──是圣经中认罪祷告的典型例子。祈求的祷告可以是关乎祈祷者本身,或关乎其他人的(关乎别人时,就是代求了)。圣经从没有说为自己祷告是有罪,或不合道德的,因为主祷文的模式中也有为自己祈求的部分。为他人祷告是爱邻舍一种明显的表达方法,而爱邻舍是圣经伦理的基本要求。祷告的难处被造物竟然能向神祈求,又得到响应,这是一件奥秘的事,圣经并没有申述其中的理论,但却断言这是一个事实。因此,祈求式的祷告在圣经所反映的宗教信仰中占重要的地位。然而,许多人对祈求式的祷告发出疑问,神为何应允某些祷告,却不应允其他的祷告呢?更基本的问题是,神怎么可能对祷告作出响应?这里尝试回答第一个问题时,读者必须记得祷告并非机械化的;祷告包含个人与神的关系。因此,神应允某些祷告,却不应允另一些祷告,并不在乎祷告本身的多寡与长短。祷告既包含个人与神的关系,这关系的挚诚及不变是最为要紧的。正如上述已提及,祷告不可以虚伪,也不可徒具形式。祷告的长度可以暗示祷告者的意愿有多强,也可以与此无关。圣经中的祷告,有长的也有短的。假设祷告是真诚的,那末关键就在乎祷告者与神之显明旨意的关系。祷告唯一的根据和保证是神命令我们如此行,也愿意我们如此行;为某些特别的事祷告,而非为别的事祷告的唯一根据,则是神愿意或可能愿意成就这事。要正确地了解祈求性的祷告,以及在祷告中要有正确的态度,最基本的工夫便是认识神在圣经中所启示的旨意。我们需要分辨有些事情神是明说,若人真心祷告,祂就必定赐予;而有些事情,人若真心祷告,神就可能赐予。祷告的指标并不是祈求者本身的需要──无论是实在的或想象的需要,也不是他祷告时的感受和精神状态,或是他与别人对未来的推测;祷告的指标只是圣经。圣经可以帮助我们分辨哪些是关乎救赎的事情,哪些是信徒自己的意愿,虽好却不一定是最好的。比如说,健康和财富,或某一种职业,虽然都是人所想望的,也是合法的,但在神的智慧中,在某个时刻对某个人来说,可能并不是最好的。保罗「肉体上的刺」(林后十二7-9),以及大卫和拔示巴所生儿子之死(撒下十二15-23),就是祷告不蒙允的例子。因此,虽然人可能诚心和正当地祷求健康或财富,但神在其智慧和主权中,可能不会赐下这些东西,因为这些东西并不在「万事都互相效力,叫爱神的人得益处」(罗八28)之列。相反,神却常给那些诚心祈求的人赐下救赎的恩典──如恕罪、成圣,以及为完成任务而需要的能力和智慧(诗八十四11;路十一13;约六37;帖前四3;雅一5)。就是这等无条件的恩典,也可能要经过明显的耽延才来到,或从一些意想不到的来源出现。要判断祷告是否蒙允,我们也必须考虑这些因素。向神祈求时,有一件重要的事,是训练自己把私意降服在神已显明的旨意和奇妙的眷佑工作之下。这样看来,祷告对信徒来说是富教育意义的。真诚的祈求者所关心的是:「不要成就我的意思,只要成就你的意思。」顺服神明确的旨意,就是凭信心祷告的操练。否则,信心成为了推测,谦卑成为了自大。在「为何神答允某些祷告,却不答允另一些祷告」这问题背后,有一个更深的难题。神怎么可能应允祷告?这问题通常是来自一些神学或科学的理论。若神知道(并已注定)将来有甚么事会发生,祈求性的祷告又怎会有效呢?或说,若这物质的宇宙是循着一定的规则,是没有例外的,那么祈求性的祷告又怎会有效呢?这些难题可以表达如下:在一个结果已注定或决定的处境中,祈求性的祷告怎会有效?宇宙间若有物理的定律维持整个自然界的秩序,神又怎能因应允祷告而干预这秩序?回答这些问题的时候,我们必须留意反对祈求性祷告(若有效的话),也就是反对任何形式的人类活动。若在神的主权中,祈求性的祷告被看为不可能的,一些如走路和说话的基本活动也是不可能的。因为神若已注定将来会如何,人类作任何事也是没有用的。自从十八世纪的启蒙运动开始,尤其透过自然神论和康德(卒于1804)的影响,人类便有一种倾向,就是把祷告限制为被动地接受和听从神的旨意。根据立敕尔(死于1889)的说法:「祷告是为表示谦卑与忍耐,而且也可藉此确认自己有这些美德」,他们对祷告采取某种限制性的看法,因为他们认为祈求式的祷告跟宇宙的定律不一致,而且他们判定为自己祷求是不道德和不敬虔的。

可是,这类看法却基于一个根本的误解。圣经所描绘的神并不是一个使宇宙机械式地运转的神,祂从开始已知道结局,却根据祂自己所策定的计划来成就这些事,并用其能力维持和支撑万有(赛四十六910;来一3;弗一11)。神用了人类的活动如走路、说话和祷告来进行这些事。在神整体的照管上,祷告是神用以达到祂预定之目的的许多方法之一。祂制定了许多目的,而信徒祈求性的祷告则是达至那些目的之途径。在以西结书中,耶和华应许要给祂的子民赐下新心和新的权利,但祂盼望以色列人也为这些事祈求(结三十六33-38)。正如圣诗作者哈特非凡却精辟的语句所说:「祷告是被委托去传达神预定要赐下的福气。」然而,对于一些预兆或应许,神说「后悔」的事件又该如何解释呢(出三十二14;撒下二十四16;代上二十一15;耶二十六19;拿三10)?祂这样做是否跟祂的本性和意旨一致呢?这些事件岂非给我们一个印象,就是祈求性的祷告实际上改变了神的旨意?神对希西家王说他不会复原时,祂是否诚实的呢?因为不久之后,祂又应允希西家的祷告,使他康复(王下二十;赛三十八)。神是否预定希西家复原呢?解答这难题最理想的方法,是紧记在圣经中神的应许,是任何祷告的保证。神说:「希西家不会痊愈」时,我们应了解背后有一个条件,如「除非他为自己的康复祷告」。因此,神预定希西家为自己祷告时,便得着康复,因为祂知道他会祷告。换句话说,在神的智慧里,祂愿意在人为某些事情恒切祷告时,便把所求的赐给他们,而祂坚称「希西家不会痊愈」,是意图诱出他那带着信心的祷告;神预先已设定那是希西家得医治的途径。这事件并没有任何跟神的不变性,或对所有事物的预知性,或祈求性祷告的功效,有不一致的地方。若有人问「神为何要这样做」,我们便要从两方面寻找答案。一是祷告的教育功能──教导子民为自己的好处而完全倚靠祂;二是神的主权在其子民每时每刻对祂的倚靠中可见。至于另一个观点,即祈求式的祷告确实改变了神的旨意,那是满有问题的。这观点表示神要按被造物的意愿不断调整祂的旨意,并暗示神并不知道祂的宇宙会有甚么事发生,直至祂的子民向祂祷求,祂才按着他们的要求,决定该作甚么。从科学律的观点所产生的问题,原则上似乎跟以上所讨论的并没有两样。有人指出自然科学给我们看见宇宙是完全「封闭着」的,完全倚赖一些定律的运行。他们问:祷告在这些情况下怎能真正地奏效呢?例如,人生病完全是由于身体机能产生问题,神又怎能用应允祷告来使他康复呢?这些问题忽略了从有神论者的立场看,物质定律只是人类对可见的规律所下的解释。从有神论者的观点去看大自然,神不单定立自然界的定律(科学定律与此相近),也根据这些定律发生时的实际过程定立事情。万物终极的原动力并不是自然力量的运作和「起初」某些意外的事件,而是神那创造的意旨。祂定立了各种规律,也定立规律以外的例外事件(若祂选择这样做)。因此,对于祈求性的祷告,从科学角度所提出的问题,跟以上的神学性讨论并没有分别。在此必须强调,我们并不是解决了所有与祷告有关的难题,才去祷告。根据圣经,祷告的责任和权利是基于神命令我们祷告。祷告的动机从广义而言,人之所以祷告是因为神命令人这样做。从狭义而言,祷告的动机是为了荣耀神,也为了祷告者与祷告中被记念之人的好处。这些目的并没有冲突,因为圣经让我们看见神在子民蒙福时,便得荣耀(弗一6)。更详细来说,圣经为我们提供许多不同的祷告动机,帮助说明了祷告本身的特质。在祈求性祷告的情况中,这些动机中较显著的是:人需要罪得赦免(约壹一89),从忧虑中得释放(腓四67),从试探中得拯救(太二十六41),以及暂时的需要得着供应(太六11)。在这些动机的背后,人知道要得着各样好处,就必须倚靠神。毫无疑问,祷告之所以在基督教信仰中占一个显著的地位,原因之一是祷告使人承认这种倚靠神的心,并把焦点放在其中。祷告和敬拜祷告既是个人也是群体的活动。祷告在教会敬拜中是不可或缺的,因为若没有祷告,敬拜的精粹──尊神为「你」──就不能表现出来。因此敬拜若不包括祷告,便不能符合圣经。这不单是说敬拜中必须有祷告一项,而是基督教福音为敬拜所提供的架构,若没有祷告,便不能达成。这架构可以表达如下:罪──恩典──信心。敬拜开始时是人认知自己的罪和需要(因而有认罪的祷告),随之是注意到神给予的赦罪、公义,和基督里的新生命,这又引往信心的回应(为神的赦罪而祷告和赞美,为了神「说不尽的恩赐」而感恩,以及为盼望别人同样蒙恩而向神祈求)。因此,祷告不单是福音性敬拜中的要素;敬拜若没有祷告,便亦不能成形。至于祷告是否必须跟从固定的祷文和形式,不同的信徒和教会各持不同的意见。有些人坚决认为固定的礼仪会造成形式主义,使敬拜没有生气,面对种种环境的改变和突然的需要时,也不够弹性来应付,而且会「消灭圣灵的感动」。另一些人则认为固定的礼仪可保证敬拜是真正群体性的,可减低敬拜中领导人不得体或过分表彰自己的危险。然而,要解决这问题,不应只考虑敬拜能否顺利进行,更不应考虑教会的习惯和传统,问题是圣经到底有没有要求我们使这类固定的祷文?若细研旧约,我们会看见一些强制性而严格的礼仪模式,然而,在新约却看不见这等架构。每一个祷告的例子都是一些即席的祷告(主祷文除外)。但纵使在主祷文的例子中,我们也可以说主是在指出一种祷告的模式,而不是提供一个形式化的礼仪。更进一步和更基本的问题是:圣经的权威是否说任何没有清楚指示的,就是禁止的?不同的答案不单影响会众祷告的实行,也影响有关教会的教义,以及整个神学性的讨论。在历史上,当固定形式的祷文被教会正式制定成教条时,固定祷文与即席祷告之争进入了最激烈和困扰的阶段,因为这做法违背了许多人的良心;有些人纵使同意固定祷文间中亦可采用,却不能同意强制性地使用。这些冲突中,最著名和影响最深远的一次,发生在1660年代的英国。在1662年,数百名英国牧师因不肯赞同公祷书的使用而被逐出教会。这次事件,连同较早期的清教徒移居美国事件,对公众敬拜中的祷告以及许多其他事情,都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在今日这时代,教会的敬拜处于一个中间的地位;神的国已开始了,但却未完成。教会以感恩的心回顾神在基督身上已成就的,并前瞻祂将要成就的。教会所祈求的是:愿祢的国降临。当这世上的国度都成为主和主基督的国度(启十一15),当死亡给胜利吞噬了(林前十五54),这等祈求便会停止。到时,祈求将会消失在赞美声中。PaulHelm另参:「赞美」;「敬拜」;「主祷文」。―― 证主圣经百科全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