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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得赦免的罪」 不得赦免的罪(Unpardonable Sin, The)因将圣灵藉主耶稣彰显公义的工作,归荣耀给撒但而犯的罪。不得赦免的罪并不是指以色列背叛神(虽然他们的背叛引致数以千计的人要遭受永恒的审判,以及神要暂时挪去祂的祝福)。「至于死的罪」(约壹五16、17),并非不得赦免的罪。当一个人领受了救恩,罪得赦免(弗一7),现在及将来的罪就得着洁净(约壹一7),并拥有永生(约三16),便不可能犯上不得赦免的罪。然而,「至于死的罪」都由基督徒所犯,像约翰壹书五章16节所说,犯了「至于死的罪」,是一个在基督里的「弟兄」。不得赦免的罪不是拒绝主耶稣,除非拒绝者至死不信。这样的罪到永恒也不得饶恕,但却非耶稣所宣判的罪:「今世来世总不得赦免。」(太十二32)许多经文重复警告:不信救主的结果,是第二次的永死(约三18;约壹五12;启二十15,二十一8),不过,这不是不得赦免的罪所包含的定义。耶稣明确地指出人可以不信祂,甚至出言干犯祂,也不算犯上不得赦免的罪。不得赦免的罪必须依据上下文来界定(太十二31、32;可三28-30)。耶稣从一个又瞎又哑的人身上把鬼赶出来。这是见证神权能一个不可逆转的证据。顽梗不信的法利赛人,却将神权能的显彰归荣耀给鬼王别西卜(太十二24)。有数段圣经也揭露了为数相当多的犹太人于这罪有分(太九34,十一18;路七33,十一14-20;约七20,八48、52,十20)。成群犹太人,大多是法利赛人,因将圣灵藉主耶稣显彰公义的工作,归荣耀给撒但而被定罪。他们干犯了不得赦免的罪,就在于他们宣称这至高神圣能力的彰显,是别西卜的工作──一种最具冒犯性的轻篾。另参:「罪」;「至于死的罪」;「称义」。―― 证主圣经百科全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