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辞典目录

 

「爱色尼派

 

爱色尼派(Essenes)主前一世纪至主后一世纪出现于巴勒斯坦的犹太教派或团体。名称这个教派称为爱色尼、欧色尼、欧色、爱色尼安,以及其他类似名称;有时候,同一个作家会用两种不同称呼。至于这名字的意思则没有满意的解释;有许多学者比较喜欢采用「医治者」这含义,却不大合理;因为这字源所描述的帖拉佩特医治者教派,跟爱色尼派的关系微乎其微。

数据源关于爱色尼教派的主要资料源自:(1)从主前约30年至主后40年住在埃及的一个犹太人,名叫亚历山太的斐罗之著作:《让每一个好人得自由》及《为犹太人辩护》;(2)生活于主后37至主后约100年,原居于巴勒斯坦,后迁至罗马的犹太人约瑟夫的著作:《犹太战争录》及《犹太古史》,这些著作是最丰富的数据源;(3)在犹太战争期间,可能在巴勒斯坦和提多一起,后死于主后79年的罗马学者老皮里纽的作品《自然历史》;及(4)写于主后230年,大部分取材自约瑟夫,希坡律陀的作品《所有异端的反驳》。其他偶而提到的作家有:赫格西仆,在二世纪某时期他曾在罗马逗留,有关他的事只能从优西比乌的引述中获悉;伊皮法纽(310-403;塞浦路斯的君斯坦丁主教);与及白菲(347-420;加萨主教)。但后3位无足轻重,希坡律陀所提供的也没有多少可靠的价值,因此,我们主要倚靠斐罗、约瑟夫和老皮里纽所提供的资料。约瑟夫告诉我们,他决定亲自去见识3个犹太「教派」,因此在16岁时加入爱色尼。但由于他在19岁时成为法利赛人,而参加爱色尼的入门礼至少需要3年时间,据此推论,他大概没有时间或机会去充分了解爱色尼内部的生活详情。起源和历史第一次提及有关爱色尼、法利赛,以及撒都该人的事情,是在犹大马加比(参约瑟夫:《犹太古史》13.5.9)的继承人约拿单时代(主前160-143)。约瑟夫称这些团体为「教派」,原文似含有异端运动之意,不过,这是此词后期才发展出来的意思。路加使用此词来形容法利赛人(徒十五5,二十六5)、撒都该人(徒五17),和基督徒(徒二十四514,二十八22)。马加比叛乱始于主前167年。叛乱的背景是西流基希腊人和多利买希腊人之间的争斗。争斗的目标是巴勒斯坦。西流基人在主前198年取得胜利,但在犹大省仍有亲叙利亚和亲埃及的党派。由西流基人鼓动的希腊主义,深深植根于许多犹太人之中。为了参加运动竞技,有些犹太人甚至不惜动手术消除割礼所留下的疤痕(《马加比一书》一15)。西流基王安提阿古四世在168年将犹太教的大祭司职位卖给出价最高者门尼老斯,犹太人群起反对,大逼迫因而爆发。其后一群虔诚的犹太人兴起,与马加比联合起义。我们知道他们被称为哈西典(意思是「虔诚派」;参《马加比一书》二42)。由于教义上有许多相似处,一般认为法利赛人要不是哈西典的直接继承人,就是众继承者之一。学者一般更进一步相信,爱色尼派也是从法利赛或哈西典分裂出来的团体。昆兰社团(留下死海古卷的社团)则被视为爱色尼派的一支,或是在差不多同一时间内兴起的另一群分离主义者,此群体与爱色尼派亦有紧密的关系。

约瑟夫只提到3个犹太教派:法利赛、撒都该和爱色尼(《犹太古史》18.1.2)。因此,一般推论他们是那时期的仅有教派,但这是错误的推论。就我们所知,那时至少有7个犹太教派,甚至可能多达12个。这些教派之间大概会相同之处,此外这些团体是否都应当称为宗教团体则不十分清楚(如奋锐党就是一例)。不过,我们可以根据约瑟夫所提供的资料,来反证他所说的教派数目。按照约瑟夫所说,法利赛人计有6,000(《犹太古史》17.2.4),爱色尼人4,000(《犹太古史》18.1.5;参斐罗:《让每一个好人得自由》75),撒都该的人数则比法利赛人少(参《犹太战争录》2.8.14)。把他们的数目加起来,至多不过16,000人,但犹大省的人口远超过这数字。另外,约瑟夫自己提及「第四种哲学」(《犹太古史》18.1.6),虽然他从没有指明是甚么,但有些学者认为是指奋锐党。我们所能作的结论是,按约瑟夫的观念,那里有3个主要的或重要的犹太教派或团体。爱色尼人离开巴勒斯坦的大城市,迁居小镇和村庄。老皮里纽指出他们居于死海以西,他说「在他们下面便是隐基底」(《自然历史》5.15.73),其意或指隐基底海拔较低,或指位于其南方。对于这句话的解释,学者意见不一。入教手续申请加入爱色尼派有一套冗长复杂的手续。首先须作申请员1年,然后2年之内可有限度地参与社团活动。新加入者要郑重宣誓,誓言包括个人与神及与同道之间的关系。他要发誓恨恶邪恶、爱慕真理,在团体内坦然无隐,对外人则不泄漏半句,传教则要完全遵照所领受的教义。经过宣誓仪式后,才可以参与共餐。团体生活新成员加入爱色尼时,全部财产要交为公有。个人无财物、地产,或家庭。他们生活节俭,只拥有生活必需品。他们蔑视财产,不蓄奴、不经商。他们下田耕作,或从事非军事性的手艺,决不制造兵器。他们如兄弟般共居、共食、共产,衣服和钱囊都公用。他们常穿白色衣服。关于他们的婚姻观念,所获的资料颇为混乱。他们或禁止或轻视婚姻,将节育视为美德之一。其中也有已婚的爱色尼,但他们只将婚姻关系看作传宗接代、继承传统的方法而已。关于儿童的记载,证据也分歧。根据斐罗的说法,他们没有儿童,没有少年,甚至没有年轻人。但是约瑟夫却告诉我们,他们收养孩子,已婚的爱色尼人则抚育自己的子女。爱色尼人分为4种阶级。除了慈善工作外,若非上级所命,在下的甚么也不能做。

他们服从长老。10个人开会,有9个人表示异议,另一个人即禁口无语。他们克制自己不在会场吐痰,或向右方吐痰。法律裁判由百人或百余人的议会施行。犯重罪者开除会籍,被逐的成员由于起过重誓,通常捱饿至死。每天的生活约瑟夫对爱色尼人典型的日常生活作如下的描述:他们黎明前即起床,向旭日诵祷(并非拜日)。然后各就各业,工作到第五时分(上午11)。这时全体集合,腰缠麻布,洗冷水浴,随即进入只有会员才可进入的大厅,再走进只限洁净的人才能进入的餐厅。每位爱色尼信徒各领一份面包、一碗食物。祭司祷告后才可用餐,饭后再祷告一次。会员随即脱下圣服,重新工作到傍晚。吃晚饭的规矩和午餐相同。他们默默进食,只可轮流说话,吃喝也只为果腹。宗教信仰根据约瑟夫和斐罗所述来重构爱色尼神学,是不太妥当,因为这两位作家的思想,是哲学性而非神学性。爱色尼人不关心逻辑或自然哲学,只热衷于伦理学。约瑟夫将他们比喻为希腊毕达哥拉斯信徒(《犹太古史》15.10.4),但未作进一步解释。爱色尼人着重洁净和思想的圣洁。他们拒绝起誓(入门的重誓显然不在此限),认为只凭一句话就足够。他们守第七日,进入会堂后按年龄就座。一个人读经,另一个人解释,常运用象征和三重定义释经法(或许指拉比释经法)。在安息日,他们不作工。关于献祭,有关资料颇混乱;他们或不献祭(斐罗:《让每一个好人得自由》),或只在自己人之中献祭,并不将祭品送去圣殿(约瑟夫:《犹太古史》18.1.5)。但约瑟夫在同一段里又记述他们送献金往圣殿。颁律法者(是摩西?或神自己?)极得他们的尊敬。爱色尼人研读圣书,擅于预测未来。约瑟夫提到有一个名叫门纳汉的爱色尼人,曾预言希律作王(《犹太古史》15.10.5)。他们也喜欢读古书(似乎指圣经以外的书),精通医疗、草木和石材的知识。爱色尼人相信他们的灵魂不灭;但根据约瑟夫对他们的教义的了解:人的身体「会朽坏,其构成物质不能永久保持」(《犹太战争录》2.8.11),或许表示否定复活。我们凭现存的资料来重构爱色尼神学,实在不易令人满意。所能清楚指出的是,他们是犹太人,热衷于律法,但他们所强调和偏颇的地方使他们有异于法利赛人和撒都该人。爱色尼人禁欲,虽然有些人也结婚。尽管约瑟夫提到有一位名叫约翰的爱色尼人是统率军队的将领(《犹太战争录》2.20.4),但他们仍是非战主义者。最主要的,他们是排他主义者,脱离其他的犹太人而生活于公共团体的公社模式里。爱色尼人和昆兰社团爱色尼人和昆兰社团之间有许多相似的地方。他们都是犹太教派。两个都是脱离犹太教主流而独居的公社团体。二者皆位于死海以西。双方的新成员入会仪式都有着冗长而严格的程序。二者都要宣誓入会。二者都恨恶邪恶,挚爱同道。二者都要求会友将全部财产交为公有。二者都保守秘密不向外泄露。就日常生活而言,诸如祷告、沐浴礼、聚餐、研解圣经,和注重纯洁,二者尤其相似。此外他们两者的特色都是严守安息日,阶级或组别分明,长老和长辈具特别权威。二者皆禁止在会场吐痰;二者也各有10人小组;对犯重罪者皆有驱逐出会的规例。他们的区别虽然不被强调,却值得注意。显然昆兰社团不等于整个爱色尼教派,极其量只能算是4,000名爱色尼人中的一小部分(可能只有200)。此外,他们不过是爱色尼众城镇和村庄中的一个。如果昆兰人是从事技艺的,我们无法从他们的文献或昆兰考古发掘中获悉。他们对于战争或兵器所持的态度,我们同样一无所知。但是我们从《战争卷》知道他们对于决战、军队、武器、调遣等等,均有精确的概念,因此他们不像是非战主义者(参《纪律手册》九162223,十18;《会众守则》一19-21)。昆兰人似乎也经商(《开罗大马士革文献》十三1415)。但是在昆兰有没有公开的服装商店,我们没有资料。我们从死海文献得知他们容许婚嫁,有儿童、少年和青年成员。当然,昆兰人可能是约瑟夫所提到的已婚之爱色尼人,加入昆兰团体需有两年的过程;爱色尼人则需3年。虽然我们知道昆兰有些「水池」可用作浸池,但对他们向太阳祷告及每日沐浴的详情仍毫无所悉。昆兰人与爱色尼人不同之处是他们可以起誓,在他们的文献中有相当长的誓约记载(《开罗大马士革文献》九8-12,十五1-10,十六6-18)。对于昆兰献祭的态度,我们不十分清楚,但他们容许将祭品送入圣殿。爱色尼人讨厌油,我们却找不到记载,证明昆兰人也如是。没有证据证明昆兰人使用三重定义释经法。他们的作品很少用象征。没有证据指出他们曾研究医疗、草木和石材。我们也没记载显示他们擅长预测未来。昆兰的座位排列是按级别的,不像爱色尼那样按年龄,在昆兰社团中,每年都考核变更团员的级别。也没有迹象显示昆兰的法律审判的执行,是由100人的议会来处理;似乎只由15(《纪律手册》八1)10(《开罗大马士革文献》九45)组成的议会来执行。由于两者之间有许多相似点,我们必须下结论:爱色尼和昆兰是有某种关连。但由于其间的差异,我们又不得不承认,他们不完全相同。有几个可能的解释:(1)爱色尼和昆兰教派开始时是哈西典的同一分支,以后又再度分裂。事实上,死海经卷,尤其是《开罗大马士革文献》暗示,此团体在初期曾发生某种分裂。(2)约瑟夫和斐罗的爱色尼派晚于昆兰文献约一个世纪,在这段时间内可能曾出现某些改变。(3)爱色尼派分居于许多城镇和村庄,可能曾产生重要的地方性变更,因此,约瑟夫从一个地方作出他的描述,斐罗和老皮里纽则取材自其他地方,而昆兰派所呈现的又是另一种地方形式。上述几个解释如何作取舍,则无法提供太多的指引。爱色尼和基督教常常有人尝试证明耶稣和初期基督徒就是爱色尼人。关于这方面的全面探讨,可从莱特福特着的《圣保罗的歌罗西和腓利门书》(伦敦:麦克米伦出版社,1875年,页82-95114-179)找到。要重新讨论这题目,没有甚么益处,除非我们以昆兰材料来代替斐罗、约瑟夫,和老皮里纽所述有关爱色尼的一切,但这种治学方法是极难令人同意的。若从福音书中摘取耶稣的语录,使徒行传中挑出某些经节,保罗书信中引述某些言论,是可以描绘出一个苦修、采公有制,和尊重律法的幻想基督教。我们可以和爱色尼的信仰及习俗逐点作等量齐观。然而如此的治学法,不是真正做学问的态度。就整体而言,耶稣的教训赞扬婚姻和家庭,强烈排斥律法主义,将财物的拥有权和适当的运用归于拥有者的良知。使徒行传所展示的初期教会,保罗在其书信中的教训,也确实可作如是观。若适当地使用资料,是不可能将基督教等同于爱色尼教派,或者昆兰教派的。不过,这并非说,爱色尼派有些要素是不能和基督教的相提并论。某些爱色尼人可能曾听到福音,并且成为基督徒,这说法我们无须抗拒。也没有充分理由反对爱色尼某些理念曾影响初期教会。只要精心研读新约就可发现,初期教会中确实存在许多当代思潮和反向思潮。彼得和保罗之间的差异,只是许多例子之一。若神的最终救赎宗旨在于去除人为的分歧,将分开的人合而为一(参弗二14),那么,我们可以作出如此的结论:地上的教会有如调味碗,将各种材料倒进去后混和筛检,再由神的灵加以洁净(参弗四13)。爱色尼人是神子民的一部分,他们遵循着自以为是的方式去行。他们有些信念是好的,例如言语的圣洁、关心医治工作和慈善事业,凡事诚实,以及自我舍己精神。但有些信念则欠佳,例如排外、轻视妇女的地位,以及对神的律法持律法主义态度。然而,凡是人为的制度不也都是如此优劣兼备吗?只有新旧约才是神的话语,和绝无谬误的信仰和生活准则;并且惟有当我们肯让圣灵将神的话语应用在我们的信仰和生活上,我们才能茁长成神国的代表成员。WilliamSanfordLaSor另参:「死海古卷」;「犹太教」;「法利赛人」。―― 证主圣经百科全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