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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器和戰爭

 

武器和戰爭(ArmsandWarfare)巴勒斯坦位處亞、非、歐三大陸接壤之處,其土地之狹小與戰略意義之重大實不相稱;由於軍事強國(如埃及、米所波大米、亞拿多利亞的赫人帝國等)於周圍稱王爭霸,使這彈丸之域自古便是兵家必爭之地。資料來源聖經的記載是研究古代近東武器與戰爭的主要資料。此外,考古發現如有紀念性的遺跡,包括浮雕和繪畫;防城的遺跡,其中發現殘存的兵甲利器,以及編年紀事的古文獻,都是極為重要的資料來源。紀念性的遺跡描述軍事行動的浮雕壁畫使古代戰爭的特點一目瞭然,遠較文字記載更為實在;且其描繪具體而微,往往把戰爭的重要方面如兵器的式樣、堅城的規模、戰術的要略,都一一呈現我們眼前。大多數武備設施是以木、革、紡織物製成,日久腐壞;其他以較耐久物料,如金屬製成的鎧甲,不堪長年累月的腐蝕;若非從雕牆畫壁上窺見鎧甲的式樣和穿戴之法,恐怕對此將所知無幾。另如攻城錘,是以數項部件構成,但多已無存,全靠遺存的圖畫使我們得窺其全貌,可知其形式和在戰爭中的使用方法。至於設防的堅城,則除基礎結構之外,多已湮滅無存,幸有遺圖參照,方知其建築如塔樓、雉堞等重要防禦系統是甚麼形式,有甚麼功能。浮雕壁畫也使我們看到了戰爭進行的方式,以及若干戰術要略如:佈兵的陣勢、會戰和攻城的隊形。早鐵時代(主前1200-920)以軍事為主題的雕繪遺跡已殆無所見,但在晚鐵時代(主前920-586),這類圖畫卻非常豐富。亞述諸王尤喜以宮雕壁畫裝飾宮闕,且多是以戰爭為題材的;加之畫面必刻有建雕立畫之王的名字,使我們可確知戰爭和武器在不同年代的發展狀況。考古發掘從設防堅城的遺址發掘出來的城池基礎,可以看出防城的構圖和建築方法。這些發現對我們瞭解那些無雕繪遺跡在手,或雖有雕繪遺跡,但無防城圖畫可循的那些時代的戰防設施尤為重要。耶利哥城的發掘即顯示了該城的防禦設施,如環衛全城的護城河、巨石壘成的塔樓,這大概是最古的防禦體系了。紀事文獻十九世紀曾有大量古文獻出土,經考釋,從中獲得了有關古代軍事的豐富材料。圖畫浮雕和器物多有無法提供的材料,如:兵器和兵種的名稱、防禦設施的功用、野戰隊列的編製和部署、兵器製造中心、情報系統、後勤補給措施等,而紀事文獻卻多有詳載並記有年代日期,對聖經記載是很大的補充和佐證。著名古文獻有:波格斯凱(在亞拿多利亞之赫人都城,在今之土耳其)文獻;在敘利亞之烏加列的拉斯珊拉文獻;在幼發拉底的馬里文獻(多達20,000件,是主前十八世紀末之物);在埃及之亞馬拿文獻(主要是主前十四世紀前半期巴勒斯坦、敘利亞等地的藩王致埃及法老的呈表);在米所波大米之努斯文獻(主前十五世紀);艾伯拉文獻(出土於今馬迪克廢丘,該處遺存表明為一批未為世所知的古代文明,其中之圖書館藏有坭版近25,000件,已考定為早青銅時代之物,約在主前3100-2100)等。戰爭的藝術戰爭表現了民族欲將其意志用武力強加於另一民族的決心。自古以來,改善攻防技術即為立國要務。戰爭手段日精一日,正說明戰爭的重要性。武器、裝備、戰術的新發明必引起相對的發展。進攻手段的改進必導致防禦手段的提高。例如,合成弓的應用增加了遠距穿透力,遂有鎧甲的發明來提高防護能力;再而刺激一種更厲害的攻擊武器出現,以克服對方的堅甲厚盾。再如,防城設計的改善是由於攻城錘、攻城塔一類新武器的產生,大大提高了攻城技術。從整個聖經時代,均可以明顯見到戰爭攻防手段這種相生相克、相激相蕩的發展過程。所謂戰爭藝術,當包括3個基本部分,即:機動能力、攻擊能力、防禦能力。如上所述,武器的改良是在整個防禦系統背景下發生的,所以要知道其一,便要知道其二、三。武器往往不是一場戰爭的決定因素,尤其在雙方勢均力敵的情況下。這時,起決定作用的,便是運用戰略戰術的能力,御將統兵的精神和軍隊掌握武器的技術。這些情況於聖經所載的多次戰爭中均有所見。軍隊起兵興師,權在君王,他與御前軍事顧問諮議之後便可以決定。但征伐攻戰之事則全由國王的軍隊來擔任。早在中青銅時代(主前1950-1550),強大的埃及帝國與赫人帝國便知養兵建軍了。這兩支最早的職業軍隊全以步兵為主,以車兵為輔。迦南多城邦的藩王也備有少量軍隊,但全屬步兵,爭戰時需向宗主借車兵助戰。

亞馬拿坭版即載有迦南諸王請法老發兵增援並派車兵助戰之事。以色列軍隊是以支派為單位的民軍,並非職業軍隊,於早期只有步兵。至主前二千年代末,在聖地才有騎兵出現;而至主前一千年代,步、車、騎三軍協同作戰才普遍可見。步兵古代步兵按使用的兵器分隊編伍。遠射兵種為弓箭手(使用弓、弩、投石器等),於交戰之初先投入戰鬥;繼之而上的是使用槍和銅戟的中距兵器;最後於決戰階段則由刀斧手上陣與敵進行白刃戰,使用的武器是狼牙棒、斧、刀劍等短兵器。早期以色列軍即有輕重型武器兵種的粗略分類。某支派配以重型兵器武裝,另一支派則以輕型兵器武裝。例如勇敢善戰的便雅憫支派是甩石放箭的遠射兵種(士二十16;代上八40,十二2),猶大、西布倫、拿弗他利、迦得諸支派則披堅執銳衝鋒陷陣,或快斧利劍短兵相接以決勝負(代上十二8-15243334)。今有士師時代和早期列王時代的雕牆畫壁及其他鐫有圖形的器物為證,可知那時即有持槍的士兵:都是頂盔貫甲,持矛擁盾的精兵。持槍的士兵在刀斧手的配合下組成衝鋒陷陣的主力,既可攻城,又可野戰。弓箭手輕型步兵則由弓箭手和投石兵組成。今有亞甲王那蘭新(約主前二十三世紀在位)立於書珊的碑銘為證,可知這種遠程的弓箭手早於主前三千年代的前半期即已付諸使用。亞甲人繼蘇默人之後發展了合成弓,大大提高了箭矢的射程和穿透力。新戰術也由此而出現:將弓箭手部署於陣後或兩翼作掩護攻擊,這一戰法大見奇效,把米所波大米平原地區的戰爭藝術發展到一個近乎完美的階段。亞甲人以弓箭手、車兵、重型步兵密切配合,協調作戰,從而打破了蘇默人的戰術定式──僅由車兵與重步兵組成的「密集方陣」。亞甲人憑藉這一嶄新的戰術,不僅統治了整個的米所波大米,而且揮師西向,兵威遠達地中海岸。中至晚青銅時代(主前1570-1200)的雕繪遺跡和紀事文獻,俱說明聖地大型軍隊均以合成弓為制勝武器,故此這數世紀以來,軍事學致力的焦點便在於如何保證弓箭手的安全。因為弓箭手雙手都用於拉弓搭箭,所以是最易受攻擊的目標。從埃及本尼哈森岩畫(主前二十世紀鐫)可以看見:一支攻堅軍隊在作戰,其弓箭手向城上放箭,或立姿,或半跪姿,但身無甲胄,全身暴露在堅城上弓箭手的射程之下。另從主前十八世紀的馬里文獻可知,是時人們已懂得圍困城樓,這使弓箭手得著圍城士兵的掩護,無形中抵銷了雉堞上的防禦。中青銅時代,弓箭手由持矛擁盾的步兵護衛;後來則發明了更有效的防護措施,如弓箭手也穿上鎧甲,以及用其他更巧妙的方法加以遮蔽。

亞述那斯保時代,特別是撒縵以色時代的浮雕顯示:亞述弓箭手都披長至踝骨的重型鎧甲,且身旁有護衛兵以小型圓盾為其護面。然而重型鎧甲在身,行動諸多不便,所以至提革拉毘列色時代便把鎧甲改短,護衛兵的小圓盾則改為一人高的柳條長盾,上有直角檐的護面,可使弓箭手在城上箭石如雨的情況下,也可以立姿照射不誤。從各種雕繪可知,亞述帝國的步兵頗倚重弓箭手的殺傷力,不僅在攻堅克險時盡量發揮其作用,且於開闊地廝殺時也都以弓箭手為中心來調動兵力。

以色列自有軍隊以來便成立了弓箭隊。便雅憫支派的勇士素以善射著稱,弓箭手似多出自此族(代上八40)。經載於洗革拉投奔大衛的一支小部隊「善於拉弓,能用左右兩手甩石射箭」(代上十二2)。南國猶大王亞薩對一支由弓箭手和持盾牌的士兵組成的便雅憫小隊十分倚重;歷代志下十四章8節且說弓箭手都護以盾牌。投石兵中青銅時代,埃及軍隊就有了投石兵的編制。著名的本尼哈森岩畫反映出投石兵的任務,是在對弓箭手進行「火力掩護」;晚青銅時代投石兵的情況如何尚無據可稽,但反映米迪奈哈布海戰(主前十二世紀初)的一組浮雕畫,證明埃及人在與「海上民族」(即非利士人)作戰時,仍在使用投石兵:但見他們站在守望樓上向進攻的敵船射彈投石。以色列的支派軍隊早在士師時代,就專設了投石兵的編制。從便雅憫支派保衛基比亞的戰爭中,可知700精兵左手使用投石器(或稱「甩石機弦」)克敵制勝。他們個個訓練有素,可謂彈無虛發,命中目標「毫髮不差」(士二十16)。投石兵在攻城克堅的戰鬥中往往有極佳的戰果,因為他們可作高仰角發射,使石彈射到躲在房頂或雉堞後的守兵身上。在猶大和以色列諸王與摩押人的戰爭中,投石兵也發揮了重大作用。當摩押王米沙背叛以色列,先知以利沙曾向以色列王約沙法進言:「你們必攻破一切堅城美邑,砍伐各種佳樹,塞住一切水泉,用石頭蹧踏一切美田。」(王下三19)後來,以利沙的預言果然應驗,各堅城美邑悉被攻破,一切美田也被以色列人拋石填滿,最後只剩下摩押的都城吉珥哈列設,但也被以色列的投石兵團團圍住,從四面攻打(王下三25)。由於弓箭手和投石兵在戰場上可發揮很大的機動性,直至羅馬時代結束前,向為羅馬軍團的重要兵種。波斯兵的弓箭手使敵人聞風破膽。希臘卻不重弓箭兵種,只在革哩底和內陸數處荒蠻之地,才見有弓箭手的參戰。希臘城邦時常僱用著名的革哩底弓箭兵來充實其常規軍。該撒猶流也從革哩底和巴利阿里群島召募了大批弓箭兵和投石兵,主要用在不適於重兵作戰的地區。

車兵車兵早在主前三千年代的前半期即已是米所波大米決定勝負的兵種了,然而1,000年之後才傳至埃及。據說御馬駕車之術是古代蘇默人的發明。他們使車兵與步兵配合而獲得了軍事上的優勢,成為米所波大米平原的統治者。最早的戰車是四輪或兩輪,用四畜拉動,從古遺跡上繪飾的圖畫觀之,拉車的牲畜顯然非馬,而是野驢。在戰爭中戰車主要用於衝鋒陷陣,中距投以銅戟、近距以槍戮之。不過早期戰車尚極笨重,既無速度,更談不上靈活機動。及至中青銅時代(主前1950-1570),戰車已大為改觀:輕車駿馬馳騁在戰場之上,遂使戰爭藝術提高到空前的新階段。從馬里文獻(主前十八世紀)可知,戰車是在開闊地勢會戰必不可少的武備,也是攻堅奪邑時封鎖道路,狙擊援軍的必備之具。主前十七世紀,閃系的勁旅許克所斯人即憑藉輻輪輕車而所向無敵,一路由北而南,克敘利亞,劫巴勒斯坦,最後兵佔埃及。埃及受制多年,直至自建了車兵,方把許克所斯人逐出。晚青銅時代的埃及壁畫常有描繪迦南人造戰車向法老進貢的情景。埃及早期戰車的式樣與迦南戰車如出一轍。從埃及之「兵車」和「戰馬」的名稱來看,也是借自迦南語,這也證明埃及之戰車戰馬原是從迦南引入的。

戰車實際上是活動的放箭臺。這些「火力點」在戰場上靈活移動,可迅速集中攻敵之要害。這是戰車作戰的第一個目的。第二個目的在於直接向敵陣發射殺傷物,從而造成其內部混亂。根據上述目的,這種武備必須滿足迅速、機動、穩定這3項條件。3項之間的矛盾自然加大了設計的難度。經過數世紀的實戰試驗和反覆設計,戰車才終於成為迅速、靈活、高度穩定的有效戰爭武器。後軸杆的位置經一再試驗,方固定在車體的最後部。這個位置使戰車具備了最佳穩定性,從而克服了快速行進時飄擺不穩的弊病。這一改良,加之車體與雙輪之輕捷,轅畜之力量與速度,已使戰車臻於完善。一輛戰車分解來看,車體、車輪、車軸、轅杆、軛等部分無不經過精心設計。車體有承載兵器的裝置,如:箭囊、弓袋、劍鞘、斧槍架。顯然,造戰車的作坊一要有充足的原料,二要有高超的技藝,所以非強大富有的國家是養不起車兵的。從記載來看,以色列軍隊直到大衛與所羅門的統一王國時代,才逐漸配置了車兵,以前是沒有的,因為只有中央軍事政權統一調動下,才能集中充分的人力、物力、資源,來裝備、訓練一支精良的車兵隊伍。士師時期士師時代早期(鐵器時代一期),以色列人尚無戰車,但迦南人卻早已具備這一先進的戰爭武器,所以能有效地扼制以色列人在聖地的發展(士一19)。夏瑣王耶賓之所以能夠欺壓以色列居北、中地區的支派達20年之久,也全憑他的軍隊有戰車裝備,能牢牢控制耶斯列谷一帶。耶賓有鐵車960輛,其車兵隊伍十分厲害(士四1-3)。其時以色列的士師是女先知底波拉,她委派巴拉統帥以色列軍;耶賓王車兵隊的統帥是西西拉。兩軍戰於耶斯列谷西段,米吉多附近。這是該時代極有名的一次戰役(士四,五)。那時以色列支派軍隊尚屬民軍,只在緊急關頭由士師號召戰士參戰。迦南軍則是訓練有素的常備軍,且有車兵助戰;每車由兩卒駕御快馬,銳不可擋。以色列軍的戰略是充分利用地形和氣候之便,以抵銷西西拉車兵的優勢。巴拉將以色列軍的主力部署於山地,以防迦南車兵衝擊;另派一小部隊向列陣於耶斯列谷、基順河附近的迦南車隊突襲。時值大雨傾盆,河水暴漲,谷底一片泥淖,舉步維艱(士五21),迦南戰車盡陷泥中,機動能力喪失殆盡,以色列士卒乘勢掩殺,使敵全軍幾覆沒於泥谷。聖經這段記載不啻是指出了戰車的嚴重局限性:只適用於開闊平緩的地形和堅實的土質。王國時期以色列中央王國既立,便有條件建立自己的車兵(參撒上八11)。不過掃羅王似尚未擁有車兵。大衛王朝初期,軍隊尚是一律只有步兵,也許因為當時的國土主要是山地,既無養車之便,也無受敵人車兵攻伐之虞;但以後王國疆土漸廣,國內也有了平川,於是便有必要建立車兵。大衛與亞蘭人(即敘利亞人)於以法蓮河附近一役,從瑣巴王哈大底謝手中俘獲戰車1,000輛(撒下八34;代上十八34),除留100輛裝備己軍之外,其餘盡付之一炬。聖經記載押沙龍、亞多尼雅都為自己備置車駕。可見當時大衛軍中車乘駕騎業已很普遍(撒下十五1;王上一5)。

所羅門王即已建置車隊為軍中主力,且不惜巨資增設裝備以加強其戰鬥力。他從小亞細亞的基利家購置馬匹,從埃及購置車乘(王上十26-29);又於四境建立「屯車城邑」以拱衛京師,如建設夏瑣和米吉多於北疆以防範亞蘭;置伯和崙、基色、巴拉以警誡非利士平原;又置他瑪於南疆以對付以東(王上九15-19)。上述各邑均設馬廄多所,一廄分數欄,一欄養一馬。邑中設演習場,專為訓練車兵御馬駕車之術。所羅門車兵隊之規模由於聖經記載多有出入,一時尚無定論(例:王上四26記所羅門王有「套車的馬四萬」;代下九25則謂「四千」)。列王紀上十章26節記所羅門「有戰車一千四百輛」,如按浮雕壁畫所示以一車兩馬,另有一馬備用計,則其輓用戰馬至少為4,200匹,與「四千」之數近。不過,有一點是毋庸置疑的,即所羅門王的軍隊已經以車兵為主力了。王國分裂時期待國分南北之後,主要屯車城邑如夏瑣、米吉多、基色、伯和崙多歸北國以色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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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從考古發掘可知,這些城邑仍被以色列國用為駐屯車兵的重鎮。從米吉多發掘的巨大馬廄遺跡,先曾定為所羅門時代所建,後於該址又有其他證物出土,說明那些馬廄均是亞哈年間所設。考其廄房共450欄,可飼戰馬450匹,按3匹馬一車計算,可知該邑所屯戰車至少150輛;通常一隊戰車共50輛,則亞哈於米吉多駐屯的車兵共有3隊。以此而推及全以色列,其戰車總數恐怕要近千輛了。據亞述銘文記載,撒縵以色三世在位第六年,亞蘭諸王聯軍與亞述戰於夸夸,亞哈王投入戰車2,000輛,這個數目可能也包括猶大王約沙法投入的戰車數目(參王下三17)。

夸夸一役使以色列元氣大傷,亞哈之後的以色列諸王均已回天乏術。以色列與猶大兩國於主前九世紀盛極一時的車兵隊從此一蹶不振,至耶戶之子約哈斯即位,北國以色列已僅存馬兵50名,戰車10輛了(王下十三17)。以色列與猶大諸王見軍力衰微至此,為求一時苟安,竟不顧先知以賽亞的警告(賽三十一12),北求亞述庇護,南靠埃及卵翼。其後,亞述大軍圍困撒瑪利亞3年後,終陷城而入(王下十七56),從這以色列國都僅擄獲戰車50輛,僅夠一個車兵小隊的裝備。騎兵指騎馬作戰的部隊,晚至主前二千年代末才見騎兵出現於戰場;在此之前,從已有的證據來看,僅送書報信的急使偶或乘快騎馳赴遠差。米所波大米西北部有卡帕拉宮遺址,從中有石雕(主前十世紀之物)出土,為我們提供了初期騎兵的狀況。從石雕所見,一位亞蘭騎士端坐馬上,一手攬繩,一手持棍(或槍);雖有轡,卻沒有鞍馬足鐙,難保騎乘的安穩性。騎士頭戴尖盔,背伏凸雕圓盾。卡帕拉宮另一幅浮雕描繪一位駱駝騎兵,跨下已有一副似鞍的坐墊,以繩交叉捆繫於駱駝身上。我們知道,駱駝一向是亞拉伯遊牧民族的戰具,至近代仍是如此。提革拉毘列色三世和亞述巴尼帕的宮殿遺下之壁雕,描繪與亞拉伯人戰於沙漠的情景。從中可見一駝載乘兩名士兵,一為御者,一為弓箭手。大衛時代的以色列軍隊顯然已經有了騎兵,只是騎乘的都是騾(撒下十三29,十八9),大概是因為騾子較馬更適合在山地作戰的緣故;到所羅門時代騎兵才改乘馬匹(代下一141617)。晚鐵時代二期引起關注的,是如何解決騎兵騰出雙手來拉弓射箭的問題。從亞述那斯保的壁畫可見,當時的騎兵已編為兩人一組,雙騎並轡:其一為弓箭手,另一為護衛兵。後者一手披盾保護前者,一手攬繩駕御雙馬。這樣便一舉解決了弓箭手的防護與坐騎控制的問題。騎兵又時常與車兵編組,一組騎兵以一乘戰車為恃,在其周圍活動。聖經列王紀下九章25節記載耶戶王與其軍長畢甲騎馬,並馳於亞哈王乘坐的戰車之後,聖經所載與壁畫所示可互為佐證。從畫上尚可看到,騎兵於涉水過壑之先,須由護兵下馬探路,弓箭手則穩坐馬上戒備。亞述大軍橫行天下主要依靠騎兵,這從西拿基立的戰將對希西家的代表那一番刻薄的奚落中,已可知一二(王下十八23),同時也可見猶大國於主前八世紀末根本就不具備騎兵。亞述人在戰場上損失2,000匹戰馬,但竟無損於騎兵的軍力,可見亞述騎兵陣容之強大。波斯時代的軍務要略之一,即在大力發展騎兵用馬。歐、亞兩洲的本地馬多是暴烈難馴的劣馬,非用嚼子不能控制;只有頭短、關節小而強韌的亞拉伯馬最優,性情溫和易馴,僅轡頭一副已足以駕御,因此從波斯起而至後來的希臘、羅馬,都利用利比亞的亞拉伯馬與本地馬交配來繁殖發展騎兵用馬。強大的波斯軍隊即以精良善戰的騎兵為主,以步兵為輔。騎兵成為軍隊的主要組成部分,是自腓力二世(亞歷山大大帝之父)開始。經他改革,馬其頓大軍成為一支步騎混和的勁旅。腓力發展了密集方陣的戰鬥隊形,即按武器性能將步兵緊湊編組,形成方陣,而以機動靈活的騎兵殿後,防護易受攻擊的兩翼和後方。亞歷山大與波斯人作戰時,即使用費列和馬其頓的精銳騎兵,從方陣兩翼發起攻擊,收到了屢戰屢勝的戰果。由於他在軍事上的成功,以騎兵殿後的密集方陣戰法也聲威大振,成了後200年希臘戰術的固定模式。馬其頓人在印度的東旁遮普地區,曾與波魯斯王率領、策騎大象的騎兵激戰。這是一支由200頭大象組成的勁旅。亞歷山大承認大象在戰爭中所發揮的威力。他雖未親用象隊,但他的繼任者都曾多方嘗試。印度大象曾一度成為西流基(敘利亞)的主力。埃及的多利買二世和迦大基的腓利基人則以象隊為輔助部隊,並延請印度教練來馴非洲本地象。當馬其頓的畢羅斯率兵攻入義大利時(主前286-275),羅馬人算是第一次與象隊碰面(他們稱之為「盧卡尼亞牛」),不過他們自己卻很少使用象隊作戰。西流基王安提阿古猶帕陀曾以32隻大象編組的「騎兵」來鎮壓猶大馬加比兄弟的游擊隊。兩軍交戰於猶大南部的伯撒迦利亞(《馬迦比一書》六3034-46)。據載敘利亞人把大象部署在方陣隊伍中,每1,000頂盔貫甲的步兵並500精銳騎兵配備一隻大象(六35)。象背置木堡,以特殊輓具繫於象身,內設4名弓箭手、1名印度御者(六37)。以利亞撒(馬加比兄弟最年幼者)發現一隻特大的雄象招搖陣中,以為敘利亞王必在其上,便直迫象前,以槍猛刺,大象倒若山傾,以利亞撒也被大象壓死。猶太軍大亂,倉皇逃出陣地,遂敗於數量遠不如己的敘利亞軍隊(《馬加比一書》六43-47)。進攻性武器古代戰將的武備包括數種進攻性的武器,綜合而言,這些武器分遠距、中距、近距3種。弓箭與投石器(也稱「甩石弦機」或「石弩」)是主要的遠距武器;銅戟與槍在中距離交鋒時使用,而刀、斧、狼牙棒之類,則為短兵相接的利器。弓早期的弓是用處理過的樹枝彎成。但僅木質弓身絕難兼備輕、韌、彈性三要素於一身,於是漸將木料、膠質、動物的筋、角、皮等自然物質合用而製成所謂「合成弓」,其威力已絕非原始的弓可同日而語。捷足先登的亞甲人即依恃這種弓在角逐米所波大米的霸業中打敗了蘇默人,時在主前三千年代。亞甲王那蘭新(主前二十三世紀)在書珊所建的紀念碑上,首次為我們顯示了這種合成弓的式樣。合成弓輕、韌、彈性俱備,其形狀也極重要:雙弧弓即較月彎弓射程更遠、穿透力更強。除弓身之外,弓弦也極講究。弓弦多用皮條、獸筋、牛或駱駝的小腸、植物纖維(主要是旋花屬植物)等製成。開弓是以手拉弦(王下十三16),有時需以足蹬弓背彎弓,需要相當氣力(參撒下二十二35;耶五十一3),所以俗有「蹬弓步」之稱。弓箭隨護甲的改進而改進。箭鏃之設計旨在穿透敵人的護甲堅具。如晚青銅時代的護具有鎧甲,遂設計了中部隆起的棱式箭鏃以期穿透之。箭杆多用蘆杆製作,取其堅柔兼具的優美。從埃及有晚青銅時代的箭出土,尚相當完好。從努斯坭版可知,「箭」與「蘆杆」原是一詞。箭身長約30吋,後部裝有3行羽毛,稱「箭羽」。波斯人稱這羽毛為「死神的信使」。埃及中王朝時期的壁畫顯示,埃及弓箭手攜箭捆出戰,進入陣地後將箭捆置足下,隨射隨取。直至舊約族長時代(即中青銅時代),箭袋(也稱箭囊或矢鞬)始由敘利亞和巴勒斯坦傳入埃及。努斯文獻證明,箭袋可容納2030枝箭。箭袋輕韌,便於攜帶,或肩背,或斜挎,以便騰出雙手拉弓射箭。製造合成弓需要綜合使用幾種不同材料的技藝。例如許克所斯人即將骨片、銅絲、獸角或象牙配合起來,各用其長,來增強弓箭的遠射力和穿透力。弓有弓袋,從晚青銅時代的繪畫可知,弓袋縛於戰車之側,平時弓即置於弓袋中。投石器與弓相輔的尚有投石器。原來是牧羊人用來驅趕襲擊羊群的野獸的,後來慢慢用於戰爭,其重要性也益增。投石器的最大優點是構造簡單,可就地取材,因此不但人人可以製作,而且可以隨地檢石為彈。一個訓練有素的投石手投石可遠至600呎,且不受地形限制。投石器可作高仰角發射,這於攻城戰尤為重要。正因其構造簡單,易學難精,欲百發百中則非純熟的老手不可,這也是投石器的主要缺點(參士二十16)。投石器的構造是用一小皮囊繫於兩皮條末端。發射時以石子或鉛彈置囊中,左手執囊,右手執兩皮條末端,雙手拉緊皮條,高舉過頭;然後右手急速掄動,數轉後,放開一皮條,彈即發出。所用石子或鉛丸置袋中,可隨身攜帶,戰時也可將石子堆於足下,以便隨取隨發。投石器之作為長射程武器,其重要性已從少年大衛擊斃巨人歌利亞的故事(撒上十七40-51)得到證明。其時,非利士人的武器雖已十分精良,但只限於中短距武器,如:銅戟刀劍之屬(撒上十七4-74551),他們沒有弓矢弩機之類的長射程武器,這便使大衛的投石器大佔優勢,能夠巧勝歌利亞的堅甲利劍(撒上十七4849)。銅戟和槍這兩種中距武器貌雖相似,但長短和用法都不相同。銅戟短而輕,是一種投擲武器,貌似長矢,可單手投出。主前三千年代的蘇默車兵都配備銅戟,車上設有銅戟筒,內置銅戟若干,因其輕便,士卒也可背銅戟衝鋒陷陣(撒上十七6)。槍頭也隨敵人防具之增強而不斷改善,以增進穿透效果。戟頭裝上倒勾,刺中人體時,很難拔出。銅戟末端常以金屬打成尖狀,以便隨處插戟於地。戟頭重量之設計也頗精到,在投擲時有助於與銅戟保持平衡及推進。以色列士師時代與王國時代早期,愛琴戰士曾於銅戟末端繫一繩索,索之另一端有環;繩索環繞戟杆,狀如織布機的織軸。投擲者執環在手,銅戟出手時繞索盡解,遂使銅戟在空中作螺旋滑行,投距因之大增,推進也更穩定。聖經作者將歌利亞的銅戟比作「織布機的機軸」(撒上十七7;撒下二十一19),疑即指這種愛琴式的銅戟。其時這種銅戟剛傳入巴勒斯坦,故於希伯來語彙中不見它的名稱。所謂「織布機的機軸」即今之織軸,木製、輥狀,纏以索圈,旋轉時引出經紗繞其上,與緯紗匯合,編成織物。另有所謂「標槍」,是較銅戟更小的投擲武器,其鋒尖銳如矢,也可用於戮刺(撒下十八14),但我們對此所知不多。槍形若銅戟,卻較長大,較重,主要用於刺敵(參民二十五78)。從最古的壁畫浮雕遺跡中,已見槍用作戰爭武器。著名的埃及狩獵調色板和瓦爾卡的黑岡岩碑柱(疑是主前3000年之物),都繪有戰士手持長杆武器,杆端有葉狀鋒刃,中稍隆而前收為棱尖。槍在整個主前三千年代中都是步兵的標準重裝備,也是車兵最有效的武器。考古發掘證明,中青銅時代一些北方的半遊牧部落開始進入巴勒斯坦,他們手中的武器主要是槍,其槍頭帶有渦旋形柄腳,用以固定於槍杆;這設計是米所波大米和亞拿多利亞一帶於中青銅時代最為流行的武器形式。亞伯拉罕及其家族可能也在這些相繼西遷的移民中,他們手中所持的武器當然也有這種槍(參創十四1415)。早期流行的另一種槍,特色是於槍杆尾端裝有金屬錐狀物,稱之為「鐏」,平時可將槍插入地中,以備隨時操起迎敵。這種特色沿用至久,聖經記述掃羅睡眠時,「槍在頭旁,插在地上」(撒上二十六7),即是一證。情急之下槍的尾端也可用於刺敵。亞撒黑即被槍鐏貫腹而死(撒下二23)。從壁雕可知,晚至中青銅時代,埃及的車兵尚不使用長槍為戰,但埃及的敵人均以槍為武器。戰車上裝有筒形插座,置於車的後面。這是赫人的首創,也是西亞各部族戰車的標誌之一。槍是車兵的武器,他們有時也持槍加入步戰。整個晚青銅時代,常規裝備的軍隊有持矛擁盾的特殊兵種,這是該時期的銘刻雕繪所顯示的。兩軍會於野,方陣隊伍中手持槍者是主力衝刺。守城兵持槍力拒攀登雲梯以攻城的敵兵。刀劍鐵製的兵器以刀劍為最早。早在主前三千年代,亞拿多利亞的兵器匠即開始打製一種直刃兩面的近戰武器,是為劍。起初劍刃極短,形似匕首,僅適於戮刺,這是受了當時冶鐵技術的限制,只能如此;因為欲使長刃在強力衝擊之下不彎不斷,非是「硬鐵」(鋼)不可。待亞拿多利亞的冶鐵知識傳至敘利亞、巴勒斯坦和埃及之際,已時過1,200多年,那時已發現了鍛造硬金屬的方法,於是刀劍始成為短兵相接的通用武器。刀劍之設計,是在發揮武器劈、砍、擊、刺的功能。劍長刃雙鋒、中間有脊,近端則銳,其尖可刺,刃可劈;刀則為單鋒,刀背為脊,甚厚,刀刃多呈彎形,其狀若鎌,刃在曲線外側。這種鎌狀彎刀盛行於主前三千年代末,初時刀身與刀柄是一整體。中青銅時期的刀,大多柄長刃短,其功能若斧。至晚青銅時期,堅胄厚甲一興,這種形狀的「砍刀」就歸於無效,漸被一種長刃(或刃與柄等長,或刃長於柄)彎刀所取代。這種刀在車戰中劈殺極為有效,尤長於對付身無甲胄的步兵。聖經多處描述約書亞統帥的以色列人「用刀擊殺」迦南人(參書八24,十283032353739),可見其武器必是這種長刃彎刀。因為短刃直鋒的古劍只適於戮刺。在巴勒斯坦的基色,從一貴族的墓葬中出土了一把彎刀,已考定為主前十四世紀前半期之物,這便是這種古代彎刀的物證;米吉多的牙雕也顯示這種彎刀的存在,其時已略晚,當在主前十三世紀之末了。

由於鍛造技術的進步,直刃雙鋒劍當然也有了改觀。所謂「海上民族」的非利士人,就極善於製造短兵器。他們在主前十三世紀製造的直刃劍,就已經遠勝於那種鎌狀彎刀了。以笏成功行刺摩押王伊磯倫的事(士三15-30)也說明了這兩種刀的不同特色。以笏將一把直刃雙鋒短劍縛著右腿,藏於衣服裏,瞞過了衛士而直達王前;趁左右不在,左手出刃直貫王腹(士三16-21),乾脆俐落地完成任務。這把短劍就是非利士人的製品。掃羅時代的非利士人即憑藉他們的鍛鐵技術,稱霸於巴勒斯坦,佔地建城。他們的軍事優勢在於擁有戰車,以及武備精良的步兵。他們壟斷著鑄鐵技術,嚴防以色列人學會(參撒上十三192022),直到以色列人真正掌握了鍛鑄技術,力量對比才發生了變化。杖和斧在能鍛造「硬鐵」之前,杖、斧是與刀、劍並用於近戰的武器。兩者皆有短木柄,一端裝有堅硬沈重的杖頭或斧頭(由石或金屬製成),掄動打擊,足致人於死。技術上關鍵的一環是如何保證杖頭與木柄牢不可脫,不致因掄動武器或擊砸衝撞而脫節離析。為便於把握,杖柄與斧柄於手握之處最粗,近頭漸細。這種器械只能隨時握在手中,有時也以環扣於手腕。錘的功用是在砸、打;斧則用於劈、砍。

杖是很原始的武器。表示「打鬥」的最早的象形文字即是一手持盾,一手持杖的圖形。從銅石器時代直至早青銅時代前期(主前3500-2500),杖一直是近戰的主要武器,因為當時甲胄未興,杖之威脅尚不可擋。在巴勒斯坦的別是巴和隱基底附近,皆有古代的杖頭出土。看來古人在石杖頭的形狀上費了不少心思:有的狀如蘋果,有的狀如鴨嘴梨或圓盤。顯然,每種形狀各有利弊。隨著堅胄厚甲的出現,石錘或銅錘的威脅大減,從戰場上漸漸便銷聲匿跡。不過,杖之作為交戰的武器雖被淘汰,卻成了王權或神權的象徵物(參詩二9)。斧的問題更為複雜,兵器師需要花更多的心思來設計。首先是斧頭與斧柄的銜接問題;繼之是斧刃與斧背的寬窄比例問題。最早的斧刃短背寬,對付無盔無甲的敵人尚頗有效,且能破壁穿垣,不失為攻城的利器,這些在撒卡萊的壁雕(主前二十三世紀之物)上都有顯示。待對方有了堅盔厚甲,斧就失去了效能,於是有大板斧出現:刃長而鋒利,斧背窄而短。從古發掘蘇默人的遺物中,同時找到了長鋒板斧和高質的金盔。不過,金盔再堅,恐怕也難擋這千鈞利斧之一劈。蘇默人的兵器匠發明了安柄的管形鑿,遂使斧頭與斧柄能夠牢固銜接。在猶大曠野隱基底附近的米什馬爾乾河曾發掘出銅製品450多件,其中有大量管鑿利斧,已考定為銅石器時代(主前3100?)之物。至主前三千年代,經兵器匠之手設計製造的各種兵斧已很齊全,直到鐵器時代之末,只是在這些類型的兵斧中擇精選優而已,並無大的改動。主前三千年代的前半期,柄腳斧和管鑿斧並行於世;短刃鑿斧與長刃板斧也先後興於此時。在蘇默人中無論是持槍的步兵還是車兵,都有斧在身。管鑿斧之性能優異,故自米所波大米經亞拿多利亞、敘利亞而傳到了巴勒斯坦,只是不知何故,竟未傳到埃及。從埃及壁雕來看,埃及武士一向在使用柄腳銜接的短刃鑿斧。護具士兵在戰場上若無防身的護具,全軍的機動性和攻擊力必受損害。盾牌盾牌是最古老的護身武備之一,其設計的目的,是為在士兵身體和敵人武器之間形成防護物,以減少傷亡。從米所波大米之泰洛赫出土的禿鷲碑柱,是主前三千年代的著名遺物,上面的雕畫描繪一隊6列方陣兵,其步卒皆穿重甲,各擁一盾;盾短形,自頸至足,可蔽全身。已知古代盾牌的形狀頗不一。蘇默士兵向無甲胄,所以需擁長盾遮蔽全身。至晚青銅時代,甲胄已很發達,盾體逐漸縮小以求靈便。亞述戰績浮雕對晚鐵時代諸器物刻畫甚細,可知亞述人很著意於以堅盾武裝持槍的步兵。如亞述巴尼帕的軍隊,除一部分持小型圓盾外,持槍的士兵所擁者多為圓頂凸面盾,可蔽全身。大盾牌多以枝條編成,以期攜帶方便。提革拉毘列色的弓箭手各擁大盾一面,高達6呎,盾頂呈直角。盾牌也有以青銅或紅銅製成者,雖甚重,但取其防禦之固。為求輕捷,往往以木材或籐條為框架,上覆以革面,以油料塗之以防乾裂(參賽二十一5)。也有盾芯加厚,以增強防禦強度(參伯十五26)。士師時代及列王時代之初,高級的長官多護以大盾。大盾由一持盾兵攜帶,常防衛於將官的右側,因長官右手持兵器,左手持盾牌,其右側極易受攻擊(參士九54;撒上十四1,十七7;撒下十八15)。故護衛須時刻不離其主之右(撒上十七41;參詩十六8)。古時,臨戰須以聖油膏戰士及其兵器,盾牌也是其中之一(參撒下一21)。鎧甲鎧甲是古代作戰的防護衣,也稱「身甲」。戰士披掛上陣,雙手均可持械作戰,這是鎧甲比盾牌優越之處。設計鎧甲之意,即在取盾牌而代之。鎧甲一般長及膝下,緊身而無衽,革製,或以緻密堅實的織物衲成。這種鎧甲易於製造,輕捷便利,無礙於行動,且於胸、腹、背、胯、腿諸要害部位均可起保護作用,武士只須另持一小盾防護手與面即可。然而對於須騰出雙手作戰的弓箭手和車兵來說,僅穿鎧甲還不夠安全。赫人為解決這問題,將車兵按3人編組,共乘一車,一持大盾的護衛專事保衛弓箭手和御者。這樣,不但加重了戰車的負荷,而且把1/3的兵力用於防護,實在太不化算。於是如何使士兵既能全力進攻又能有效防身,便成為當時兵家急待解決的戰術課題之一。至晚青銅時代,鎧甲付諸使用,使這一問題多少有所解決。鎧甲是以數百金屬甲片縫綴於革製或布製的緊身衣上,使甲片交迭連結成魚鱗狀。從努斯、埃及、巴勒斯坦、敘利亞,均有這種鎖子甲出土,使我們得以看到連綴甲片的方法。原來每一甲片上有7個小孔,一般為上三、下二、邊二,以韌線將甲片縫綴在衣面上。據努斯銘文記載,縫製一襲鎧甲需大金屬甲片400600片,小金屬甲片百片以上。肘、臂、頸等處以小甲密行連綴,意在便於屈伸。穿上這種鎧甲,既可防身護體,又可行動自如,毫無阻礙,為革甲或布甲所望塵莫及。非利士人的頭號戰士歌利亞就是身穿鎧甲,腿上有青銅護膝(撒上十七56),是典型的愛琴戰士裝扮。鎧甲雖好,也有缺點。首先是製作的技術要求很高,造價十分昂貴。列王時代早期,穿戴鎧甲的只有掃羅王本人和王子約拿單。就是最富足的國家,恐怕也難給每個士卒都裝備鎧甲。弓箭手和車兵均獲優先配給鎧甲,其次,鎧甲的重量相當,所以穿在身上總有不便之處。掃羅特別恩准大衛披戴他的甲胄出陣,使少年大衛領略了頂盔貫甲的難處(撒上十七3839)。第三,鎧甲也有不勝防之處,如肩臂相連之處和甲葉間的縫隙等都是易攻之點。亞哈在基列拉末戰場上所受的致命傷,正是流箭穿透甲縫所致(王上二十二34)。盔士兵在兩軍陣前打仗,頭部是要害,所以早在主前四千年代末便有了防護頭部的裝備。蘇默人在王朝初建時(主前3100)已有頭盔。從吾珥石柱、禿鷲柱碑、馬里嵌板的雕繪來看,戴頭盔是蘇默士兵最具特色的標誌。這種頭盔頂部略尖,可保護耳部及頸後。從吾珥遺址有包著戰士顱骨的頭盔被挖掘出來,使我們得知其大體式樣。這種銅盔已與更早期的頭盔大不相同。更早期的頭盔是用獸皮或堅韌的織物製成,緊箍在頭上,與帽子無異。以後諸代,頭盔的質料和式樣均有若干改進,但始終未採用罩面的頭盔,也許是由於近東氣候炎熱的緣故。晚青銅時代又出現了一種甲葉脖套,用以遮蔽盔與甲之間的空隙。以後兵器匠又在盔形上多加改進,一方面是為提高頭盔的防護性能,另一方面在加強識別標記,因為兩軍混戰於戰場,各軍將帥必須即時明辨敵我,所以頭盔的裝飾與樣式便屢有變化。聖經記載歌利亞與掃羅都戴銅盔(撒上十七538)。數個世紀以來,異族的重甲步兵都以頭盔為常規裝備,但從整個統一王國時期來看,以色列士兵卻少有戴頭盔者。主前九世紀,南國猶大國王烏西雅曾有一系列的軍事改革措施,以頭盔裝備軍隊也屬其中的一項(代下二十六14)。戰術開闊地勢的正規戰顯示開闊地勢戰爭的最早雕繪是中青銅時代(主前三千年代)的遺物,於米所波大米出土。那是兩件極為重要的紀念碑,一為吾珥石碑,一為禿鷲碑柱,是為表彰蘇默人彪炳戰績而立的。碑雕內容充實,又不乏細節,給我們看到車騎與步卒密切配合,協同作戰的大戰爭場面。車騎發起進攻,鐵車快馬直衝敵陣,亂其陣容,衝散敵陣,縱橫踐踏其兵卒,車上戰士發標槍左右投刺;此時在車兵兩翼或正後方的步兵迅速將隊形改為橫列方陣,各舉長矛大斧迫近混亂的敵兵。每方陣由6縱列組成,每列10人(加小隊長共10人),各擁盾持槍,隨著向左或向右轉的命令,橫排直向前進。後來亞甲人又在蘇默人的基本戰術以外加上可作遠距攻擊的弓箭手,安排在側翼及後方,使他們的軍力更為超越。中青銅時代的材料證明,其時已有編制有序的軍隊,行軍作戰都有嚴整的隊形。從埃及挖掘出努比亞持槍弓箭手的排陣(主前2000﹖),顯示10人一列、共4行的縱隊。古文獻記錄也確定基本單位是10人一組。當時的一部古文獻《辛奴亥的故事》於提及宮廷衛士的編隊時寫道:「天快亮的時候,他們就召我入宮,來去迎送的都是10人為伍的禁衛軍。」也有古文獻記載了軍隊規模和戰鬥編隊的情形,可知正規戰爭的規模已經相當可觀。主前十八世紀的馬里文獻記述民軍編隊多可達10,000人,少則3,0002,0001,000600100不等。主要攻擊的基本單位共300人,由3個小隊組成。騎兵興起於主前二千年代和一千年代之交。駿馬驍騎的參戰給大軍增添了軍威聲勢,且能迅速集中火力於主攻點,使戰術大大向前跨進一步。當亞述大軍成為步、騎、車三軍緊密配合,協同動作的強大戰爭機器之後,眾鄰國的軍隊已無敢當其鋒者,他們知道若開闊地打正規戰,絕非亞述大軍的對手,便都退縮到堅城之內,企圖負城一搏,以求倖免於全軍覆滅。以戰爭為題材的雕繪,當以晚鐵時代最為豐富。亞述的戰功浮雕畫對攻城野戰和防城規模,都有十分詳盡的描繪。在開闊地勢的正規戰中,亞述的戰車從四面八方向敵陣衝擊,將敵軍分割成小塊;隨後步兵出擊,將被分割的敵軍逐一殲滅。亞述人的作戰能力也可見於適應敵國的各類地形,途遇山嶺、丘陵、林莽、沼澤,都克險有術,如履平川。這種情況可從西拿基立(主前705-681)宮中一幅十分精彩的浮雕畫得到佐證。該畫紀念他如何戰勝退到米所波大米南部的一塊沼澤地帶的敵人。亞述軍追至那裏,步兵變成「兩棲部隊」,駕輕舟快艇迂迴於蘆葦之間,打擊、殲滅埋伏在蘆葦叢中的敵兵,並發起火攻,將敵兵燒死在藏身之處。亞述軍隊善於逢山開路,遇水架橋,很有一套克服天險屏障的技術和能力。亞述那斯保年間的一幅石雕描繪了如下情景:浩浩蕩蕩的亞述車兵渡過一條寬闊的大河,有大批人馬和物資須急運過河。只見他們把戰車裝上大木筏,有士兵若干在筏上以槳划水,對岸有先遣部隊用大繩拖拽;馬匹用繩索拴起,由筏上的馬夫牽引,隨筏魚貫浮水過河;大股部隊則一律游渡,有隨軍攜帶的革皮浮子助游;盾牌和各種兵器皆負於背,以免沾水損壞。不過這種危險而複雜的行動實屬兵家之忌,若非萬不得已不出此策。亞述的工兵設計了一種渡河方法,可用於強渡小河:數船連串,船舷上搭木板,以繩繫牢,即成浮橋一座。地理條件在戰爭中向為重要因素,在亞蘭王便哈達攻伐以色列王亞哈的撒瑪利亞戰役中,更起了決定勝負的關鍵作用(王上二十)。從敘利亞往撒瑪利亞有多路可走,便哈達選擇了經疏割谷的一條近路。該路從敘利亞經疏割谷,南面不遠便是押瑪,在那裏東渡約但河,進入法拉河谷。該河源頭在撒瑪利亞山中,他們沿河道入山,盤山而行,直到撒瑪利亞。便哈達率32王聯軍,步兵為主,騎、車兩軍為輔,一路浩浩蕩蕩,抵疏割谷安營下寨(王上二十1216),並派使者往見以色列王亞哈,敦其速降。亞哈拒絕了便哈達的投降條件,便哈達便下令進軍撒瑪利亞,企圖將城包圍。亞哈已下定背城一戰的決心,同時又搶先派兵死守法拉河谷,欲在那裏截擊亞蘭大軍,阻止他們進入撒瑪利亞近郊。當亞蘭軍受到7,000以色列士兵猛烈攻擊的時候,其驍勇的車兵馬隊正擁塞在狹窄的法拉谷地施展不得。便哈達聽到探子的報告時正喝得酩酊大醉,對大軍已陷死地的危局無所覺。亞哈以較少的兵力,利用地形把亞蘭大軍解體。亞蘭軍驚慌四散,逃回了疏割,便哈達才如夢方醒,遂倉惶乘騎逃走(王上二十20)。次年,便哈達復率軍南侵。這次他選擇了西路,南下先取亞弗,準備在平原地區與以色列軍進行決戰。亞哈則率以色列軍趕到亞弗附近的隘口,在那裏安營,與亞蘭大軍成對峙之勢。7天之後兩軍交戰(王上二十29),亞蘭軍企圖衝過隘口,竟又陷入重圍,10萬大軍無一生還,僥倖逃入亞弗城的,最終也與亞蘭王一道作了階下囚。開闊地勢的正規戰法漸次形成一種定式:必置精銳於方陣右翼。至希臘統帥伊巴密農達(死於主前362)則一反野戰常規,偏使左翼加強而成斜楔陣法,遂出奇制勝,大敗斯巴達大軍。馬其頓王腓力及其子亞歷山大都在方陣戰法的基礎上時加變化,善以奇兵制服敵人。早期羅馬軍團的戰鬥隊形也離不開方陣戰法。主前四世紀首創分隊制,旨在發揮銅戟和雙刃寬劍在開闊地勢戰鬥中的作用。所謂「分隊制」(200人為一隊),即前隊出現缺位,則後隊立即補足。後來經戰爭實踐的啟發,分隊制有了進一步的發展,與地形因素相結合而創造出更靈活機動的戰法。該撒猶流更發展了側翼出擊法,以及保留後隊,作致命一擊的戰術,使戰法又大進一步。在非開闊地勢戰鬥中則更多發揮弓箭手和投石兵的作用。自此,羅馬人打仗已不再受刻板戰法的束縛,其成功的根本原因,在於有一支訓練有素、紀律嚴明的軍隊。開闊地勢的雙人戰古代近東的戰史上曾有雙人決鬥以定兩軍勝負的戰法,可視為正規戰的另一種形式。雙方各選一大將,代表本軍決鬥於兩軍陣前。兩軍事先達成協議,必須謹遵決鬥結果行事。這種方法顯然是為了避免大規模戰爭的傷亡,關於這種獨特戰爭形式的最早記載,可見《辛奴亥的故事》的有關章節。辛奴亥是埃及第十二代王朝的廷臣,曾自我流亡到北方的巴勒斯坦和敘利亞,在閃族各部族中生活了很長的時間。他受到一位當地戰士的挑釁,便舉行決鬥而得到勝利,並佔奪了對方的財貨。從以後的記載也可見上述雙人決鬥的方式:先協議,繼而決鬥。終則按勝負結果行事。同時期的埃及本尼哈森壁雕也描繪了這種場面:畫中有3列的裁判,決鬥者在場中角力。從巴勒斯坦北部的法拉廢丘有一雕瓶出土,已考定為主前十八世紀之物。瓶雕所表現的是兩名迦南戰士各持刀劍的決鬥。這些證物顯示同一主題,考其年代都是中青銅時代前半期之物。雙人決鬥式的戰法於當時各國十分普遍,但在以色列,於大衛與歌利亞的那次較量(撒上十七)以前,從未見聞。當時非利士軍深入猶大腹地,已達梭哥,在一座小山上部署;掃羅軍則在另一座山上部署,兩軍隔以拉谷對峙(撒上十七12)。非利士戰將歌利亞日日罵陣,要以雙人決鬥定兩軍勝負;大衛接受了挑戰,殺死歌利亞後,非利士人卻食言毀約,一走了事。以色列遂揮軍追殺非利士人,斬殺無數(撒上十七50-52)。掃羅死後,大衛、掃羅兩派火拚之勢已成,兩軍遂會於基遍。掃羅軍主將押尼珥提議雙方精選壯士若干為代表,交手比武以定勝負(撒下二1415),經大衛軍主將約押同意便達成協議。雙方以基遍地為界,各出12名參戰,「彼此揪頭,用刀刺肋,一同仆倒」(撒下二16)。這種打鬥場面於米所彼大米卡帕拉宮壁雕上有極生動的反映,時間也相吻合(主前十世紀)。格鬥既不能定大局,雙方便只有揮軍大戰(撒下二17)。攻城戰古代近東城邑的位置多具備兩個特點:在軍事上必是易守難攻之地;在經濟上必有某種優勢可恃。中青銅和晚青銅時代,巴勒斯坦、敘利亞、亞拿多利亞和米所波大米一帶城邑的規模,一般佔地為510畝,少數通都大邑佔地面積較大,有達數百畝者。城區平均人口密度若按每畝240人計算,最古城邑的人口估計可在1,0003,000人之間,少數通都大邑的人口可在5,00010,000人之間。若按每4人中有1人被編入城防民兵計算,那麼,小城邑的防禦兵力大約為300人,中等城邑大約為2,000人。古代城邑的防務主要是堅城有關設備的建設,以及糧食和水的儲備和供應。防禦設備的佈局和建設,其目的不外是在削弱敵人進攻中的機動力和殺傷力。堅城可就地形天險因勢而設,如無天險可憑,就要以人工挖濠設壘來加強防範。攻城與守城的鬥爭是完全針鋒相對的,一方要根據另一方的意圖和行動反其道而行,方能達到自己的目的。建立防禦體系,意在挫敗對方一切可能的攻城行動;攻城戰略的實施則意在摧毀對方的整個防禦體系。攻城克邑可能有5種方式:(1)是翻城越廓而入;(2)是摧城毀廓而入;(3)是挖城洞或地道,從城下潛入;(4)是圍城;(5)是用奸設計。在攻城陷邑的實踐中,往往是幾種方法配合使用,以求從速達到目的。聖經對亞比米勒攻克示劍城的經過情形記載頗詳(士九),可作為士師時代(即早鐵時代)攻城克邑的一個戰例。亞比米勒因示劍城民與原皇室的人聯合起來反對他,便決心屠城以逞。他乘夜將僱傭兵埋伏在城邊(士九32-35),待黎明時分城民出城,便突然襲擊,戰於城郊;城民敗退入城,憑城牆堅守。翌日,亞比米勒發起攻城戰。他兵分3隊,自率一隊猛攻城門(4344節),終於破門而入,外城遂陷。但城民後退入城中衛所,即巴力比利土廟,繼續抵抗。描繪城牆被攻陷,而守兵猶據內城衛所抵抗的壁雕為數不少。從考古發掘可知,示劍的廟宇與迦南其他城邑的廟宇建築一樣,是一座有防禦設施的塔樓,其入口的一左一右設有兩座堅固異常的衛所。示劍樓既堅固,格局又緊湊,便於集中火力抵抗亞比米勒的軍隊。亞比米勒硬攻不克,便下令士兵以戰斧砍伐樹枝堆於衛所周圍,縱火焚燒(士九4849),守兵盡被燒死於樓內。克外城雖難,攻取衛所則更不易;從示劍樓的攻取已可概見。亞比米勒攻示劍得手之後,便轉向另一個城邑提備斯,仍想以火攻取勝。不料正當他指揮士卒在樓的門前堆放乾柴準備縱火之際,卻被一婦人從樓上拋下的磨石擊碎顱骨而亡(50-53節)。這事件成了於作戰時「切勿挨近城牆」的警告(撒下十一19-21)。

以後的時代(晚鐵時代),強大的亞述軍和埃及軍使巴勒斯坦和敘利亞諸小王國只能憑藉設防的堅城負隅頑抗,所以這個時期城防戰術大有改進,但攻堅克險的戰法也更加厲害了。亞述人即非常擅於集中其軍事優勢來克城破險。在寧錄,亞述那斯保二世(主前885-860)宮闕內的一幅壁雕向我們顯示了大軍薄城、強攻力克的戰法,可謂數管齊下,不遺餘力,只見弓箭手向城上衛兵萬箭齊射;數架攻城錘同時猛攻,力圖破壁;工兵矛斧並舉,欲將外垣的磚石拆除;另有部隊在挖掘隧道,欲穿地而入;前鋒部隊架設雲梯,正攀緣而上;另有一隊士兵齊舉亮脂油松,欲火燒城門,數舉齊下,城上衛兵已難於招架,破城已在彈指之間。不過,所向披靡的亞述人在猶大和以色列的國土上卻遇上了對手。他們發現那裏不僅城高垣堅、壁壘森嚴,而且防守者堅毅勇敢,眾志難摧。從亞述的雕壁可以看出,他們對攻伐猶大、以色列的戰爭,是特別著力地加以渲染的。北國以色列的都城撒瑪利亞是在3年長的圍攻後始被攻克的;至於南國猶大都城耶路撒冷,亞述大軍久攻不下,只好放棄。然而耶路撒冷城民卻因此誤信其城堅不可摧,這反倒是更可怕的內蝕,及後遭受更長期的圍困,聖城終陷於巴比倫人之手。聯絡和情報我們已有族長時代(中青銅時代)軍情聯絡的詳細記載。從幼發拉底河流域的馬里文獻,可知其時已經有了一個很發達的信號系統。夜間按預先約好的方式用火把或火堆向遠方發出閃光信號。米所波大米和其他一些地方就用這種系統在軍情吃緊之時發信號求救。晚青銅時代有時以快騎向遠處傳報軍情。亞馬拿坭版有一塊是迦巴勒王向法老索求快馬的上書,說:「亞柯王有快馬良駒傳書報信,信息傳遞比我快捷。」傳書報信的快馬單騎在埃及十九代王朝宮廷壁畫中也有所見。有一幅描繪加底斯戰役(發生於主前十四世紀後半期)的壁畫,在埃及兵將與赫人聯軍大戰的背景下畫了一位良馬盤弓的信使。情報工作在古代戰爭的運籌和指揮中已佔有重要地位。聖經記載征服迦南地時,即強調了情報偵察的重要。摩西在進取迦南之前,先派出探子查察敵情。他交給偵察員們的任務是:瞭解地形與居民武力情況,偵察城邑是否設防,並探知土地的肥沃程度及養民之力(民十三17-20)。軍事情報於行軍作戰就更為重要。約書亞在發兵攻打耶利哥城和艾城之前,先派出偵探收集情報(書二1,七2);在掌握該城防務和民心情況之後,約書亞始定作戰計劃。在士師時代,伯特利城之輕取也多有賴於偵察隊探得了準確的情報(士一22-26)。該城防務森嚴,可謂固若金湯,但約瑟支派的探子卻擄獲一個從暗道出城的人(因城門緊閉,此人出城須經暗道)。該人為保存身家性命便洩露了暗道的位置,於是約瑟支派得從隧道入城,佔領了看來堅不可破的伯特利城。自此之後,依靠準確的情報設伏突襲而致以少勝多、以弱勝強的戰例,已屢見不鮮。破城術這是攻城戰中所採取的摧城毀廓而入的強攻戰法,使用鎚、長矛、槍、錘、斧或攻城錘等戰具,突破城門或城牆一隅而攻入城內。古代的撞城錘是對設防堅城的一大威脅。中青銅時代的牆雕壁畫和文字記載,對此情景早有描繪。本尼哈森壁雕(主前二十世紀)的攻城場面中畫有一個攻城錘,這大概要算是最早的攻城錘了。其構造十分簡單:形狀像茅寮,頂蓋略尖;有平行的抬杆,可由兩、三士卒抬至城下,主要部分為一長大的木杆,杆頭略尖,或為金屬,撞擊城頭的雉堞或護垛。護垛的磚石在攻城錘的連續撞擊之下即會鬆動坍塌。從畫面來看,攻城錘是攻城所用的主要武器,在攻堅克險中頗為有效。200年之後的馬里文獻也提供了攻城錘的情況。據載那時的攻城錘多為木製,雖長大而沈重,但猶可隨軍遠行。有一封書信提及攻城錘以騾車及以船運載至圍城之地。主前二千年代前半期,埃及、迦南、亞拿多利亞諸地的戰爭中,還有攻城錘上陣,但至晚青銅時代,攻城錘的作用似已大不如前,因其時城防建設已大為發展,使稱雄於攻城戰中的攻城錘失卻效能;再後,攻城錘大事改進,新攻城錘在攻堅戰中又重振昔日威風。攻城錘向有幾個缺陷。首先是要將其運至城下能夠施展的位置上,必有一段路程使士兵暴露在守城敵軍的箭矢鋒鏑之下,常有傷亡;其次是錘體異常笨重,在戰場上運轉欠靈;第三是城根之地多石、不平、陡峭,不易接近。每當主攻點選好之後,攻城隊就要堆起一土坡,通常是以木板或石板鋪面,使攻城錘可沿此路面速移至城根;待移至合適位置時,必須設法使攻城錘立穩站牢而無倒後之虞。從聖經記載可知,約押揮軍攻佔伯瑪迦的亞比拉城時,顯然即修築了這種土坡(撒下二十15);以色列人用此戰具攻城是始自大衛王朝的。

攻城錘經亞述人之手始有重大的改進。亞述那斯保的浮雕畫上的式樣,距那首次呈現於本尼哈森壁雕的舊攻城錘已有1,000年之久了。新攻城錘安置於6輪車上,外以矩形藤牌搭成防護塔。攻城錘的大小可以估計出來,因矩形的柳條藤牌的大小已知,且防護塔上的藤牌數量已從畫上歷歷可見。攻城錘整體長可達20呎,寬可達13呎,高在710呎之間。錘杆的金屬尖端從圓蓋的角樓中伸出,有若舌頭。錘杆用粗索懸於角樓內,可前後悠盪如鐘擺。操縱者從角樓的觀測孔中選好攻擊位置,即擺動錘杆,形若巨斧的錘頭便有力地衝撞城牆,楔入石(或磚)縫又可左右上下撬動,使城牆坍塌。從亞述那斯保二世的壁雕尚可看到一個有趣的細節:城防兵企圖用鐵索擒住錘頭,而兩個攻城的亞述士兵正竭力以重型鉤將索撥開。城上衛兵可以火把燃薪擲向攻城錘的護塔棚,棚多為革、木所製;為此,攻方為每一攻城錘攻擊小組增設一人,以木桶盛水,弄濕塔棚。有一幅描繪西拿基立攻拉吉之役的壁雕,對此一節有清楚的反映;從中又可見衛兵拚死抵抗的情形:他們不斷以巨石、火把,甚至車輪擲向攻城的士卒。最早的亞述壁雕已顯示保護攻城士卒免受傷亡是攻城要務,與攻城錘一起運用的有木建的高樓;高樓在攻城錘旁邊,樓上的弓箭手從護塔向衛兵發箭掩護攻城錘,又隨時以重型鉤將火種從攻城錘棚頂撥開。這些高樓也抵消了守兵居高臨下的優勢。繼亞述那斯保之後,歷代亞述王對攻城錘的設計、製造和衝撞技術都有改進。撒縵以色致力於改革攻城錘之笨重不靈。他引入一種新型攻城車,既輕捷靈活,又不減衝撞力度。提革拉毘列色三世也曾創新:他將攻城車改為4輪,他也首創以兩枝攻城錘同時撞城,功效增加一倍。從撒珥根的一組壁雕可見他的攻城錘頭呈尖矛狀,顯示他注意集中一點衝破城牆,又用一雙攻城錘協同攻擊城牆之一點。這戰術使亞述兵可於較短的時間內達到較大的突破。西拿基立採用了更長的攻城錘杆,錘頭也改用拱嘴狀;同時將攻城車改為組裝式,裝卸都十分便利。不過,到了亞述最後一位英武之君亞述巴尼帕時,卻並未見有用此具攻城的例證。那些精雕細刻的戰事浮雕,已使耶路撒冷的遭遇躍然於我們眼前,這也正是先知以西結在異象中所見到的情景(結四2,二十一22)。城門總是攻擊的重點,因為就整個城牆來說,此處是最弱的環節,且有坦道直通門下,無須再建坡道。攻城門時可用配劍將門撬鬆,或砍斷門軸,木門則多用火攻。至希臘、羅馬時代,攻城錘仍是攻城克堅的主要器械。主前63年,羅馬大將龐培攻耶路撒冷時,就從推羅運來了大批攻城錘為主攻之具;城破之後攻進聖殿,也靠此具(參《所羅門詩歌》二1)。他雅努(羅馬皇帝,主後53-117在位)宮內的圓柱浮雕繪有該時代的攻城錘圖形:錘杆鐵端狀如羊頭,置車上,四周有框架,以泥灰或生牛皮為防護蓋。提多於主後70年揮軍圍攻耶路撒冷時,已使用一種鑽具,也是攻城器械之一種。攻城戰具非只攻城錘一種。攻堅排險的坑道工兵也手持尖端撬槓或大錘以毀磚撬牆(參結二十六89)。在亞述那斯保軍中,這種工兵身披長甲作業,至亞述後期諸王時代則改用長方盾或圓盾,動作更顯靈活矯健。亞述巴尼帕更全賴坑道工兵為攻城主力,為他們特製了突簷大盾,上陣負於背,及城則以突簷撐牆而立,士兵作業其下,可免受攻擊。登城術上埃及多沙謝地方的安塔墓內,有石灰岩壁雕(主前二十四世紀之物),所描繪者是埃及兵架雲梯攻城的場面,這可算是最早的攀城戰。主前二十三世紀的墓雕也有描繪攀城戰者,惟見雲梯已大有改進:雲梯下已安輪,易於移動。這種活動雲梯的其他例證雖尚未發現,但可知古代聖地許多地方在攻城戰中已有使用。這種雲梯設計的目的,恐怕主要仍在破城,並非攀城。雲梯可直推至城下,供士兵登上,用板斧力劈城牆。從晚青銅時代的壁雕可知,其時雲梯已廣為攻城所用。亞述那斯保壁雕更顯示了雲梯的顯著地位。他們一方面以攻城錘猛衝某處,又於別處搭架雲梯以翻牆,使防衛軍顧此而失彼,遂造成更多突破機會。至撒珥根時代,城防建設也有了對策。城牆的厚度和高度都大有增加,使攀緣登城之舉難上加難,且增強了對攻城錘的抵抗力。作為攻方統帥的撒珥根,尤其是他的繼任人亞述巴尼帕,則以加長雲梯高度為反對策。從梯檔的數量判斷,雲梯之高可達2530呎。這種雲梯的圖形在以上兩王的戰爭壁雕中是顯明的特色。且雲梯不僅用來攀緣登城,也可用以搭橋過濠。亞述巴尼帕的壁雕顯示,弓箭手與刀斧手同登雲梯,並肩攻城。這可能是當時的戰鬥編組。鑽城術鑽城術是指從堅城下挖洞打道,拆毀城基,穿牆而入的方法。亞述那斯保二世的一幅宮內壁雕顯示,亞述工兵在兩處挖洞,預備挖通牆基,穿牆而過。坑道工兵打洞挖道,是在其他4種攻城行動配合之下進行的,不易被衛兵發現。挖隧道的地點多選在衛兵武器射程之外的某處,一旦深入地下便可保無虞。為使敵人措手不及,都在萬分機密的情況下進行,且多借重夜幕的掩護。這種工作頗需時日,且要求有很高的技巧。一旦洩露機密,衛兵便會在出口處設伏,潛入的士兵便無生機了。晚鐵時代鑽城術已成為該時期攻堅戰的一大特點。這在考古發掘已有證明,許多晚鐵時代的遺址都有這種隧道的遺跡,並有大量浮雕畫和文獻佐證。如果發現了所攻城邑的地下水道,便無須挖隧打洞了。主前218年,多利買在西約但河地區的一座叫「菲拉德斐」(今之拉巴貝內亞捫)的城堡,就是被西流基安提阿古三世用這種方法攻破的。發現了水道之後,安提阿古三世的工程專家設法把水引走,軍隊便從這個通道悄然入城了。圍城如果一座城邑牆高壁堅,防守森嚴,且地勢險要(如居高山之上),則往往以長圍久困之法攻取。所謂圍城,就是將全城軍民封鎖在孤城之中,斷其水,絕其糧,糜爛其軍心民志,以期不攻自破。採取此法攻城風險最小,傷亡最輕。其成功與否取決於圍城大軍阻擋外軍馳援和守軍突圍的能力。一般對硬攻難克的城邑都採用這長圍久困之法。亞述人攻佔撒瑪利亞是在長圍久困達3年之久始得破城而入(王下十八910)。圍城軍隊也有難處。因為部隊分散於城的周圍,可受到來自各方的攻擊:一是馳援敵軍可能從任何方面展開進攻;二是被圍部隊可能對某一點進行襲擊或突破。圍城軍隊要伐林挖濠,建營設寨,作長守久戰的準備。以色列人圍困迦南諸城時,被告誡不可砍伐果樹,只可伐不結果子的樹來修築營壘(申二十1920)。弩炮(又名「彈弓」)是希臘軍隊的重大發明,是應圍城戰之需,在弓箭和投石器的基礎上產生的。其雛形是一張強大的弓,固定在座架上,由數人開弓放箭,射程和穿透力遠勝於普通弓弩,大約是主前400年左右經底米丟一世從迦太基的腓尼基人那裏引入的。這種大弓後經長期使用,多方改進始製成所謂轉矩弩炮。其操作是以多股富有彈性的絲線(時常摻入女人的長髮以增加彈韌)編成粗繩,用絞盤絞緊,之後驟鬆絞盤,彈射之力足堪千鈞,可發射箭矢巨石、火籃等,有效射程達200碼,在攻城戰中向城牆發射,殺傷防兵,為攻城錘和雲梯作火力掩護。然而,由於弩炮的機動性和發射速度遠不及普通弓箭和投石器,所以野戰和船戰仍需以弓箭手和投石兵為主力,而弩炮只能作為一種攻城武器來使用。羅馬人對攻城技術雖無大貢獻,但其攻堅必克的決心和頑強意志已被多次戰役證明了。譬如,猶太人的馬薩他防城居高據險,可謂固若金湯,但羅馬人竟不惜壘石堆土,修築了高達280呎的土坡,比城牆還要高出許多,結果於主前73年攻陷馬薩他。對被困城民最大的威脅,莫過於絕糧斷水,其慘象可見於聖經所載,以利沙時代便哈達圍困撒瑪利亞一事。城中饑民纍纍,婦女易子而食(王下六26-29)。然而圍城軍還要利用一切可能的手段來惡化這種慘境。亞述那斯保二世壁雕有描繪圍城場面者:只見一守兵從城上縋下木桶,想從溪中汲水,城下一亞述兵正以匕首作割繩狀。智取攻城一方用奸設計將守兵從城中逐出,或使自己的人混進城去。只需小股部隊混進城去,他們可於瞬間殺敗門衛而奪取哨岡,然後大開城門使自家軍隊一湧而入。敵軍入城,則一切防禦設施便立刻歸於無效,且以城牆為中心的防禦體系全然繫於城池封閉之嚴密,有一隅之破,則全盤皆垮。「木馬屠城」就是古代兵家智取堅城的最著名故事。聖經記載便哈達的敘利亞大軍突然撤圍而去,留下了大批物資和糧草,以色列王約蘭大起疑心,怎麼也不肯相信4個大痲瘋病人關於敘利亞大軍已去的報告(王下七12)。約書亞攻取艾城時,也曾用佯敗之計誘艾城人出城追擊,伏兵遂乘虛而入,取了艾城(書八3-8)。有時強方常用心理戰來瓦解弱方的鬥志,如希西家王朝時,西拿基立率軍欲取耶路撒冷所用的心理戰術(王下十八,十九)。亞述將軍於聖城下見希西家國王的代表,揚聲奚落猶大王所依靠的耶和華神,並說埃及盟軍和猶大軍的戰鬥力俱不可靠(王下十八19-23);猶大王的代表急請亞述將軍改用亞蘭官話講話,惟恐被城上的衛兵所見而軍心受挫(王下十八26)。亞述將軍正意圖削弱對方鬥志,所以偏用守兵所懂的方言揚聲高喊(王下十八27-35)。然而猶大守兵鬥志昂揚,軍紀如鐵,且對神的信心堅定不移,因此任亞述談判者如何威脅利誘,全然不為所動。西拿基立在其編年史中記述:「希西家竟拒負朕軛,朕圍困他於耶路撒冷王宮,有如籠中之鳥。」伏擊與夜襲在敵軍最無思想準備之時,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勢突襲,最易取勝。伏擊重在一個「奇」字,所以多靠諳悉敵情,熟知地理,利用夜幕掩護,而達到以少勝多、以弱勝強的戰果。赫人國王穆爾西尼有銘文提及一小股非正規軍時時夜襲,防不勝防:「他們不敢在光天化日之下和我較量,而在夜間出來騷擾……(他們說:我們要乘夜襲擊他)。」在征服迦南的戰爭中,設伏襲擊是常用的戰法。約書亞取艾城就是一次成功的伏擊戰(書八1-23)。約書亞利用夜幕的掩護,將主力埋伏於城後,自引小股部隊至艾城北的峽谷邊緣,作攻城狀;艾城大軍便出城應敵,兩軍戰於亞拉巴平原。

以色列軍佯敗而走,艾城防軍全都離城緊追不捨,欲聚殲逃敵於野;此時伏軍乘虛入城,並放火燒城。待艾城軍見火光沖天,方知中計,以色列軍也轉回猛擊,艾城軍遂陷入腹背受敵之境。在以色列前後兩軍夾擊下,艾王的軍隊被剪除,成了這場伏擊戰的犧牲品。以後於士師時代,以色列人又用伏擊法取基比亞(士二十29-48)。伏擊戰時常佐以佯攻,這是一種聲東擊西之計,目的是將敵人的注意力引開,然後以奇襲制勝。

佈下伏兵多須乘夜黑行事,行動極端詭密迅速,約書亞聞亞摩利諸王聯軍欲襲擊基遍,便率以色列軍徹夜急行,拂曉突至敵前,予以出其不意的打擊(書十9)。當時,夜行軍已是軍事行動中的常事,此後,摩押王米沙(參王下三45)在其著名的摩押石碑中曾多次提及。例如,記載與以色列人會戰的一段說話:「基抹對我說:『去從以色列人手中攻取尼波。』我便引軍徹夜急行,拂曉進襲,直戰至日中。」聖經記載掃羅在基列雅比之役,用語頗有相似之處:掃羅徹夜引軍急馳,破曉突襲亞捫人於拿轄(參撒上十一11)。由於出其不意,掃羅軍遂大敗亞捫人。兩軍在開闊地勢會戰時也常運用伏擊取勝,如設伏於敵陣後方或兩翼,於決勝時刻突然襲擊,常有奇效,這在南北國時代是常用的戰法。北國以色列王耶羅波安戰南國猶大王亞比雅就是一例(代下十三13)。這種戰術雖然簡單,卻十分厲害,但必須根據準確的情報方能作出防範的對策。馬加比起義的最初階段,猶大馬加比率領游擊隊屢創軍力超越的敵兵,戰術上即得力於伏擊戰運用之妙。猶大馬加比軍以莫頂北面的高富拿山為根據地,晝伏夜出,時時突襲住在耶路撒冷城中受西流基保護的希利尼人。當敘利亞人憤然四處進剿時,馬加比軍便到處設伏,屢創敘軍,常使其潰不成軍(《馬加比一書》二1至三13)。西流基主將瑣倫即於伯和崙中伏慘敗(《馬加比一書》三13-24)。起義軍奇襲耶路撒冷的敘利亞軍城堡,且大獲成功,也是用此戰法(《馬加比一書》三38至四25)。夜行奇襲也是馬加比軍善用的戰術,解放波斯特拉、達提瑪和基列等防城的諸戰役,都是以此為制勝之術(《馬加比一書》五3-1324-54)。城防就巴勒斯坦、敘利亞、亞拿多利亞等幾個地區來看,城邑位置的選擇是既要地勢險要,易守難攻;又要攬河控泉,可保證水源不斷。可惜這兩個條件往往互有矛盾,難求兩全。從戰術眼光看,防城以處山上為佳,因為居高臨下,可利用山勢構成完整的防禦體系;然而另一方面,泉眼、溪流、江河等水源卻多處於谷地,而建城設防時至少須把水源的一部分圍築於防區之內,須知水源是古代城防系統的重要組成部分,與城牆和衛所一樣重要。世界最古堅城的遺址當推1954年在耶利哥所發掘者,其建築年代可上溯至約主前7000年,這古老的建築,從設計到施工都使人驚異。其城防系統以城牆為中心部分,迄今該牆西段一堵仍高達21呎。據考該城四周均以城牆圍繞,佔地約10畝,估計其人口可在2,500左右,其中至少有500600人可登城作戰,是為該城的防務兵力。另於城牆前發掘出一道護城河,寬27呎,深9呎,是從一塊整岩開鑿出來的。這些以石器為工具的城民何以能開鑿出這樣宏大的護城河?這實在是個難解的謎。這一浩大的工程必動用了大量勞工,消耗了數千日子方能完成。從城民居安思危,艱苦自固的情況來看,其附近必有強鄰窺伺,使他們生活在嚴重的威脅之下。至於強鄰是誰?曾有何侵犯?則已無從考究。耶利哥城防系統的第三個組成部分是一個巨石圓堡,高約30呎,曾與兩牆內側相連。該堡的功用尚未確定,不過這些挖掘發現至少已可證明石器時代的耶利哥是由城牆、高樓、護城河3部分組成的防城。中青銅時代的標準城防系統由4部分組成,即:護城河、外垣、城牆、設防的城門。護城河、外垣並附帶的防護設施,是專以保護城牆的陡坡、牆基,主要是在防範攻城錘的破壞。建築防城所耗用的材料和勞動是驚人的。這也可證明當時的攻城技術已相當厲害,必須不斷堅固防禦。城牆素牆一面只能阻敵於一時,因為攻者可破牆而入或者越牆而入,因此須以城牆為核心,建築一系列的防禦設施。城牆本身自然是一個重要屏障;其上層結構有馬道(城頂平臺)、雉堞等,可供衛兵迴旋城上,憑恃雉堞還擊敵兵;城牆前的障礙設施有護城河、護坡等,防範攻城錘和弓箭手靠近城根。另外,牆要盡量加高以防越牆,盡量建厚以防破壁;城基要盡量挖深以防敵人鑽洞挖基;且儘管是磚壘或石砌的高牆厚壁,都必須沿牆築一系列扶垛,以防牆塌。所謂雉堞是指牆上外緣齒狀的護牆,為保護衛兵安全,使其能在馬道上自由活動,且能從雉堞凹處射箭。遠望城上雉堞排列若齒,齒間有空隙。凸處稱「城齒」,可遮擋敵人箭矢,凹處稱「城豁」,衛兵可據此發箭。沿城牆每隔一段建塔樓一座,樓身突出城壁約兩弓之遙,俾使塔樓守兵從側翼控制兩塔樓之間的地段,以防敵兵從此處攻城。加固主城牆的防護可在前方築外垣,敵兵欲翻越或拆毀外垣須冒從主牆射下的石雹鏃雨,傷亡必慘。此外,還可繞城挖深塹宏溝,以防攻城錘挨近城牆。要越護城河非填平或築橋不可,如此攻城敵軍也須以巨大傷亡為代價。初戰時,衛兵佈於外垣一線,久戰不支,則退至主牆,由城上守兵拽上馬道,繼續戰鬥。晚青銅時代埃及法老杜得模西士三世曾對米吉多守城情況有所描述:防衛軍與外圍防線盡潰之後,即紛紛退守城上,此時則全靠城上的弓箭手和持槍的士兵發揮作用:前者甩石放箭,後者以槍戮敵,給攀雲梯而上的攻城士兵造成很大傷亡。暗炮臺始於中青銅時代而大興於晚青銅時代,經赫人帝國採用而流傳漸廣。暗炮臺分外城與內廓兩層,均以磨光石塊砌成。城與廓之間的空間以石壁隔成小室(稱「暗炮臺」),可駐守軍,也可儲存備品戰具。這種赫人暗炮臺的系統至早於掃羅時代傳入巴勒斯坦,以後在巴勒斯坦和敘利亞風靡一時。掃羅在基比亞城建有衛所,而今遺跡猶存,使我們得見暗炮臺的實例。據考,此城建於主前十一世紀,外城內廓的總厚度(即暗炮臺厚度)約15呎。另也發現所羅門時代的3座名城──夏瑣、基色、米吉多(參王上九15)──也有暗炮臺,其雙牆厚度可達18呎。米吉多暗炮臺已於羅波安(所羅門之子)在位第五年,毀於埃及法老示撒之手。至亞哈時代則另有新式防城興起,取代了暗炮臺。新式防城為實心厚壁,每有凹隅與突出之處而構成棱堡。新城較舊城更為堅固。這種改革是由亞述的大攻城錘引起的,大約始於主前九世紀之初。南北兩國雖進攻乏術,但歷代諸王在城防建設上卻下了不少工夫,尤以烏西雅王的防禦戰最為有效。他於其他措施之外,「又在耶路撒冷使巧匠做機器,安在城樓和角樓上,用以射箭發石」(代下二十六15)。據考,這所謂「機器」是一種特殊的投擲裝置,可於頃刻間將大量巨石射向攻城敵軍,從而大大提高了弓箭手的威力。西拿基立宮內有一幅描繪攻取拉吉城的壁雕畫,也將這種發射機器繪出。只見樓塔、角樓、雉堞等各處均架著這種機器:砲身是木質框架,屏以盾牌,高及一人,弓箭手可直立於盾後雙手發射石彈。城門城門是攻城火力最集中之點,故此城門之設計,一要使攻方暴露面積最大、冒傷亡之險最多;二則要使守方最隱蔽,最安全,發弩射箭也最得手。城若坐落山上,則趨城門之路多左旋右轉,迂迴曲折,待及城牆,則從右面趨近城門,這是考慮到攻者多以右手持械,左手擁盾,故右邊無所遮掩,暴露在箭矢之下,沿牆趨門,一路傷亡必大。防城外垣之門必開在主城門之右,若敵人破外垣而入,左向趨攻主城門,其右側將暴露於衛兵箭矢之下,以收易守難攻之效。城門雖是木製,但表層必加金屬板以防火攻;城門之寬須容戰車出入,因此門分兩扇,兩扇門中間有巨大門栓,並有門槓頂在兩扇門後,兩側門柱各有槓眼以插門槓。城門兩側的門堡和城門上方的額垛,也是防禦體系的配套設施。門堡突出於城牆之外,對城門成拱衛之勢,攻城兵有接近城門者必暴露在門堡側翼的火力之下,同時也會遭到來自正上方火力的迎頭痛擊。這兩項設施把整個城門變成了一個小堡壘。入城門後還有一段很長的門洞,兩側有矩形壁柱(柱身半嵌於牆內的垛柱)若干,使破門而入者多方受阻,少有施展的餘地,極難長驅直入;而守兵卻能從壁柱間予以攻擊。這種多柱式門洞也屬防禦設施之一。衛所古邑城周之長,平均總在半哩左右,通都大邑可達1哩以上,再加上數處開設城門,這便成了城防體系的一大弱點。城牆之長,處處都須精心防衛,因為任何一點都可能被破、越、鑽這3種方式之一所突破。攻方常利用這一弱點,設疑兵來分散守方兵力,自己則祕密集結重兵於一點進行瞬間突破,使守方措手不及。城牆只要有一點被突破,其防禦體系便全盤解體。有鑑於此,守方便於城內各地段築牆設堡,使能各自為戰,且於城內至高點築大堡,使既能獨立作戰,又可協調其他各堡,於抵抗中相互聲援。這種防禦的最早實例是晚青銅時代的所謂「密奪」(有「堅不可摧」之意)。「密奪」原指一些小衛所,築以防守一定的軍事目標,如水源、戰略要道、待收穫的農田、城邊國界等。1960年在以色列的亞實突附近有一座密奪出土:方形,四周有矩形棱堡,分上下兩層;這與同時代埃及壁雕所示者相同。這種設計也用於防衛廟宇,這樣,廟宇也成為城民的衛所,可在城破之後退居其內作最後抵抗(參士九45465051)。後來,這種衛所又擴展成一個建築群,可包括王宮內院、大臣府邸,以及廟宇。整體來說,就是一個城中之城:不但有城牆城廓,而且有外垣,往往還有護城河。由於防區緊湊且塹深城高,這種衛所可供軍政首領及餘民負隅頑抗破城之敵。聖經記載心利在叛兵叛將攻入得撒之後,就逃入衛所自焚而死;其實,憑藉衛所的險固,他仍可對暗利作較長期的抵抗(王上十六1718)。危城水源一個防城在敵兵圍困之下,如無糧食水源的保證,即使銅牆鐵壁也不會持久。猶大國致力於積糧備水的君王就不在少數。例如羅波安就於猶大國東、西、南三方廣設糧城,儲備了大量的糧、油、酒(代下十一5-11)。經考古發掘,從猶大若干古城的遺址出土了許多陶製器皿,於耳柄處均有猶大君王的徽記,且鑴有「御用」字樣,顯然這些器皿當年所盛之物,都是專供危城軍民所用的救命糧。某些器皿在耳柄處還鑴有希伯崙、梭哥、西弗、漫沙特等城名。這4城均是當時的糧食儲藏地,且各有專責,如希伯崙負責供應猶大山區,梭哥供沿海平原,西弗供應沙漠一帶,漫沙特供應南地。然而儲糧容易蓄水難。古人為了儲存雨水,曾不惜工本地開山鑿岩,修築蓄水池。不過,蓄水池中的水會很快滲光,若逢大旱,則更難儲備。防城有時建在水澨河畔,將河流或湖泊的一部分納入防衛體系中。然而對建在山上的防城來說,水源的防衛措施就要複雜得多。泉水多在山腳之下、城牆之外,這時就要設法將源頭隱蔽起來,或加以封鎖,以致在困城期間仍可暗中用水。這樣的設施往往有兩種:一是將泉水引入城內,設井或池蓄水,以階梯達池下汲水;二是從城內開隧道直達泉源,困城時仍可經此道取水。兩種設施均須極端機密的掩過敵兵耳目。今在米吉多故址西端發現一豎井,深約100呎,與一水平方向的隧道相接。隧道長220呎,通一泉眼,此泉已在防城之外。故這項工程非屬所羅門時代,即屬亞哈時代。

猶大王希西家的一項引水工程,成功地解決了耶路撒冷被圍困時城民的飲水問題。這項德政無論是聖經還是次經《西拉子耶數的智慧書》(王下二十20;代下三十二30;《傳道經》四十八17),都曾予以記載。工程的實施包括兩個步驟:一是將基訓泉水的源頭密封;二是開岩鑿石,挖一條1,800呎長的水道,將水引至耶路撒冷城內的蓄水池中。希西家王本人在著名的西羅亞銘文中,對工程進行的情況有詳細的記述:施工隊兵分兩路,從蓄水池和泉源兩頭,以鎚、鍥子、鶴嘴鋤相向掘進。城外的一組在一條舊渠的基礎上(參賽二十二11)自北向南挖掘,朝向城中方向;城內的一組自西南向東北挖掘,然後轉向東南,再向正北。兩頭相差5呎,幾乎錯過,幸而通過岩罅相互聽到了對方的聲音,於是齊向右轉而大功告成。希西家王能未雨綢繆,在西拿基立入侵之前開渠蓄水,使亞述人對耶路撒冷的圍困功敗垂成,避過了撒瑪利亞的悲慘經歷。希伯來人的軍事組織支派軍隊以色列民出埃及時是按支派編隊的,一支派或相當一軍。這個編制的組織形式在荒野行軍中頗能發揮作用,遂為以後的軍事編隊提供了先例。十二支派於西乃山駐留之後,便劃分為軍或軍團,同時各級隊列編序也開始出現。據聖經記載,「軍長」(民三十一14,亦稱「班長」,是一籠統稱號)可轄千人(千夫長)或百人(百夫長),可見已有一級轄一級的軍事編制。以後更有材料證明軍事編隊可分千人隊(師)、百人隊(連)、五十人隊(排)和十人隊(班)。按以色列人的規矩,除利未人因職掌會幕聖事而免除軍役外(民二33),其他凡年滿20歲且身體強健的男子,都須編入支派軍隊參加作戰。對可以免役的特殊情況也都有明文規定(參申二十5-9,二十四5;士七3)。至征服迦南以後,以色列的支派軍隊還是有事則聚、無事則散的民軍。支派民軍的組建全由支派自行負責。一旦發生戰事,在支派聯盟總領袖的號召下,各支派和家族當按定額派戰士參軍。因支派軍隊是以家族為基本單位,所以家長也自然是軍事領袖。例如大衛諸兄長服役的「營」,就是一個支派內的軍事單位,轄於一位隊長(參撒上十七18,十八13)。戰事完畢,軍隊便自行解散,士兵也各歸自己支派的領地。因為各支派是分地而居,各守其土,所以在掃羅以前,尚無任何一個支派或家族領袖,可以統轄十二支派的聯軍(參撒上十一1-11)。事實上,支派之間也時有磨擦和爭競,往往影響著各支派的關係,甚至戰時也不能衷誠合作。然而在全民族生死安危所繫的緊急時刻,這個多支派的聯合軍隊也會以大局為重而共同行動。整個軍隊分若干千人隊、百人隊、五十人隊,更小的單位則為家族隊伍,各轄於指定的隊長。據載,各隊也有按武器的性能而分工(代上十二24-38):如便雅憫支派是弓箭手和投石兵;猶大、迦得、拿弗他利各支派則為擁盾持槍的部隊。

軍需糧秣由各支派軍自籌(士二十910)。支派之下有10人編組的小單位,10人中任命一軍負責籌辦這10人的軍糧。他們有時向富戶攤派(參撒上二十五),有時則就地取食。至於軍餉,早期階段也全靠這種自籌自辦的方式,另如作戰中擄獲的戰利品也是餉源之一。職業軍隊以色列在進入統一王國時代以後,才有一支常備軍隊。這事在掃羅登基為王之後,那時,支派聯盟已變為王國(撒上十三2)。由於非利士人不斷騷擾,促使以色列人建立一支常備軍隊。不過這支軍隊並不龐大,總共不過3,000人,分編為3個千人隊(撒上十三2,二十九2)。職業士兵的軍餉,大概一是分封土地(撒上八14),二是分發戰利品。掃羅軍中的押尼珥、約拿單和大衛,都是有固定軍職的職業軍人。押尼珥是軍隊元帥(撒上十七55),又自轄一個千人隊(撒上十八513)。大衛自有能征慣戰的「三十勇士」,以後他稱王時,這個勇士也成了主要的領袖。

大衛即位之後,一方面保留職業軍隊,一方面又發展了一種常備民兵制。他把十二支派按12個軍團編制分成12班次,一年中每班輪值一個月,由職業軍官轄制(代上二十七1-15),每軍團定編為24,000人。大衛的這項革新不但保證了常年的軍備,而且掌握了一個強大的後備力量,一旦有事便能招之成軍。後備軍大約與職業軍一樣,也按千人隊、百人隊、五十人隊、十人隊的編制組成。職業軍由攻城專家約押統帥(撒下二十15),支派民兵則由亞瑪撒統帥。大衛本人則為大元帥,統轄全民族的武裝力量。大衛的常備軍是由曾與他一起逃避掃羅追殺的一小群戰士發展建立的,其中包括大衛的家族子弟和曾受掃羅迫害的人(撒上二十二12)。人數約在400600左右(撒上二十二2,二十三13,二十七2),是大衛軍中骨幹。其他則為招募來的僱傭軍,戰將如赫人烏利亞、迦特人以太;士兵則如比拿雅統轄下的非利士族裔基利提人和比利提人(撒下八18,十五19-22,二十三2223)等。從大衛王朝起,常備僱傭軍制一直保持到主前701年,以後則國力已衰,國庫漸空,已支付不起這樣昂貴的軍隊了。養軍尚武的龐大開銷都是靠賦稅和徭役的形式轉嫁到百姓的頭上,這大概是所羅門死後國家破裂的主要原因(參王上十26-29,十二4-19)。西拿基立揮軍南指時,南國猶大賴以維繫國防的軍隊已全是城民組成的民軍了。一般多認為北國以色列也不再使用僱傭軍,其實,亞哈王與敘利亞的便哈達作戰時還有一些僱傭軍的隊伍(王上二十15-20)。羅馬的軍事組織從主前63年龐培在軍事上開始控制猶大國起,巴勒斯坦即已經歸在羅馬帝國的軍事及行政統轄之下了。該撒亞古士督下令「天下人民都報名上冊」(路二1),即充分說明其軍事統治已從西到東普遍建立起來。這一點在四福音書和使徒行傳裏均有所反映(參可十五16;路三14,七1-8;徒五37)。新約時代,羅馬帝國已實行自願兵制:只要是羅馬公民均可要求參加羅馬軍團。這就是說,原先經招募的民軍已由自願入伍的職業軍隊所代替了。羅馬軍團是常備軍的主力部隊,按規定,必須從羅馬公民中招募,由執政官級的將領統帥。義大利本土以外各行省的軍隊可從當地居民中招募,編建成副軍(即輔助部隊),其招徠條件是:從軍滿25年者可世代授予羅馬公民身分。各行省的軍事長官由本省的省長或巡撫兼任。耶穌傳道時期,本丟彼拉多是「猶大的巡撫」,1961年在該撒利亞出土的一件拉丁文銘刻上有明文記載。當時猶大的行政中心是該撒利亞,駐軍有一個或以上的軍團,直接由省長調動。在一些特殊情況下,如每逢猶太人有重大節日活動,為防止暴動或騷亂發生,省長總要親率一支部隊駐守在耶路撒冷以南60哩的地方,以防意外發生(參路十三1)。羅馬皇帝亞古士督建立了一支很龐大的常備軍隊,用以保邊靖難是綽綽有餘的。主前15年,帝國共有28個軍團,每軍團有5,000步兵,外加128名驍騎兵。主後9年,在平定日耳曼族革命時喪失3個軍團,以後一個時期的軍團總數就保持著25個未變。由此可知,主後一世紀羅馬帝國常備軍團的人數大約在125,000左右。服役年限,亞古士督先定為16年,後又定為20年,另加45年的預備役期限。至主後一世紀末,經3位弗拉維皇帝之手取消了預備役兵團,同時把服役年限改為25年。亞古士督年間,一個羅馬籍士兵年餉225個羅馬銀幣,離役時則由國庫另給退役金。

亞古士督也建立了輔助軍,規模與軍團差不多。輔助軍的士兵從非羅馬籍的各地居民中招募,步、騎均收。騎兵設騎兵隊編制;步兵設步兵大隊,轄於千夫長(徒二十一31-33)。使徒保羅在耶路撒冷之際,駐軍的千夫長名革老丟呂西亞。他原籍希臘,因使錢入了羅馬籍,故得擢升為輔助軍的千夫長(徒二十二28,二十三26)。據載革老丟將保羅從耶路撒冷解往該撒利亞時,曾派200步兵,由一名百夫長帶隊押送,另有70騎兵前後警戒(徒二十三23)。一趟解差竟能派出這麼多人馬,可想見其防區兵力之雄厚。一步兵大隊下轄510個百人隊。每百人隊設百夫長一名,其官階猶今日的上尉。哥尼流(徒十1)是百夫長,隸屬駐軍猶大的一支步兵大隊。今從敘利亞已發現主後69年的一件銘刻,可證實哥尼流所隸大隊的番號為「羅馬籍第二義大利步兵大隊」。押解保羅赴羅馬的是另一支百人隊,其隊長猶流隸屬亞古士督大隊(或稱「禁衛軍」,徒二十七1)。「亞古士督」之稱是專授予某些步兵輔助軍的名銜,有褒獎之意。猶流是一位軍團百夫長,職司傳令,其任務是在皇帝與各省輔助軍之間進行聯絡。他率一支小分隊押解保羅航赴羅馬(徒二十七3),至羅馬後需向傳令的統領交差(徒二十八16)。福音書或使徒行傳(太八5;路七2;可十五39)所提及的百夫長都是輔助軍的軍官。結語舊王國之漸衰不啻是給新民提供了發展的機緣。來自南方和東方的以色列民,來自西方和北方的非利士人便都乘時以進,尋求自己的生存地盤。巴勒斯坦向為古代強民用兵之地。新民要得每吋土地,也要經過殊死爭奪;在征服的土地上安身立命,更要憑藉武功和謀略。敘利亞、埃及、米所波大米的新王權都是志在天下的霸業之國,戰禍的威脅相繼不斷。城垣廢圮,瓦礫如山;屍骨狼籍,哀鴻遍野。這戰爭的慘痛,神的子民經歷得實在太多,他們對戰爭又豈能輕忽呢?今日的聖經讀者常對舊約記載戰事之篇大惑不解:「仁慈的神怎麼會引導祂的子民屢屢在作浴血之戰呢?」事實是,以色列民與那些先來或後至的民族比較,已遠非嗜殺好戰的民族。神正是要通過祂的子民把仁愛和公義的新概念遍賜給世界;但是,為達到此目的,他們首先必須生存下來。神要使祂的子民置身於世界之中而非超然於世界之外。在這資源匱乏,禍亂頻仍的世界上,神要幫助祂的子民在貪婪強暴之國的包圍下,爭得一席安身立命之地。然而與此同時神又藉先知以賽亞預言:將有一天,戰爭之事將被人遺忘(賽二2-5)。舊約以後的時代仍是佈滿了戰爭和詭計所造成的重重危機。波斯、馬其頓、帕提亞和羅馬相繼侵入聖地,建立軍事強權。然而,再大的武功戰績也不能熄滅先知的預言,任何強立的和平都不能滿足永恆和平的條件。事實上,基督徒無不相信,恰在羅馬帝國置以色列民於其強權之下的時代,神委派祂的使者彌賽亞──「和平之君」,到這世界上來建立那永世長存的和平(賽九67)。神的子民時時憧憬把刀劍打成犁頭,把矛槍打成鎌刀的時候;神的應許使他們希望之火重新燃起,無論在戰雲密佈之下或重操武器兩軍對壘之時,這希望之火將永不熄滅。耶穌基督說「使人和睦的人有福了」,因為他們有了進天國的保障(參太五9)。我們必須相信,以賽亞預言的美景能否應驗,不是靠人的意願和能力,而完全靠神的權能與作為。WilliamL.Lane另參:「以色列史」。―― 證主聖經百科全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