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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豆莢

 

豆莢(Carob

屬  性: 聖經中的豆莢應該是豆科的角豆(Ceratonia siliqua)。它是高約10公尺的植物,具灰褐色的樹皮。其葉由光亮、卵形的小葉片組成複葉。紅色的花極小,具有5瓣花萼,無花瓣。雄花有5根長的雄蕊,4-5月為結實的高峰,角豆的豆莢長度可達30公分,大型的果實原為綠色後轉為深褐色並變乾,內含多粒光亮的豆子。

經  意: 角豆成熟的豆莢裡面含有像蜂蜜一樣的深色糖漿,所以果肉既甜又有營養。人們稱角豆為「聖約翰的麵包」,因為他們認為施洗約翰在野地吃的是角豆而不是蝗蟲(太3:4,可1:6)不過,耶穌「浪子回頭」比喻中的浪子所吃的豆莢,則可以確認為角豆的豆莢(路15:16)。如今仍有人以角豆莢餵養家畜。遇到飢荒時,人們也以角豆莢果腹,窮人也以它為糧食。由於角豆種子的重量相當平均(約200毫克),古時的人即以它做為金子、鑽石等寶石的重量單位,稱為「克拉」(carat)。「克拉」一詞源自阿拉伯人,意思是小種子。

產  地: 原產於地中海東部的以色列、敘利亞和埃及。

字源追溯: (a horn), something horned, the pod of the carob-tree

對等譯字: HOLD (dim)

一致譯字: carob pod

欽定本譯: husk

和合本譯: 豆莢

經文出處:

3:4      這約翰身穿駱駝毛的衣服,腰束皮帶,吃的是蝗蟲、野蜜。

1:6      約翰穿駱駝毛的衣服,腰束皮帶,吃的是蝗蟲、野蜜。

15:16  他恨不得拿豬所吃的豆莢充飢,也沒有人給他。

── 陳景亭《聖經植物意義彙編》

 

【豆莢(Pod)】

  地中海地區的常青樹,豆莢可供食用。學者一般認為角豆樹的豆莢,就是耶穌的浪子比喻中所提到的「豆莢」(路十五16)。

  角豆樹是一種悅目的常青豆科樹木,常見於聖地、敘利亞和埃及。豆莢在45月產量最豐富,豆莢肉帶黏性,味道甜美可口,還包著一些像豌豆的種子。現今的人跟古時一樣,仍用豆莢來餵飼牛、馬和豬隻。若遇著饑荒,豆莢便成為人類的食物,也許在窮苦人家中豆莢也經常用作食糧。豆子完全成熟的時候,豆莢會充滿一些深色像蜜糖的液體,其味道十分可口,今日阿拉伯人仍食用豆莢,感覺其滋味像嗎哪。他勒目常提及角豆,指出那是餵飼牲畜的上等食糧。角豆的種子從前給用作重量的一種標準,是「克拉」一詞的來源。有些解經家認為施洗約翰所吃的「蝗蟲」(太三4)並不是昆蟲,而是角豆樹的種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