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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息日」 安息日(Sabbath)這字由一個意為「停止」的希伯來字引伸而來。安息日那天(在耶穌時代,是指從星期五黃昏至次日黃昏),停止一切日常工作。聖經敘述神將安息日賜予祂的子民,好讓他們有機會事奉祂,也藉此記念經上所載兩個永恆不變的真理──創造和救贖。舊約設立安息日有關創造的記載最早見於創世記二章2-3節。神在6日創造後「歇了」祂的工,跟著「賜福」給第七日,並「定為聖日」。在第四誡中(出二十8-11),神在創造後「賜福」和「分別」第七日(與創世記的用詞相同),以此作為基礎,要求人把第七日看為「是向耶和華你神當守的安息日」。神歇了祂的工作,這意念令人驚歎。這意念在出埃及記三十一章17節更見形象化,在此神告訴摩西,祂在安息日「安息舒暢」。這幅創造者如同勞動工人的圖畫,是聖經常常描繪的。難怪出埃及記以鮮明的詞語來加強安息日的基本教訓,即人必須跟從創造者為他們所立下的楷模。7日中休息一天,對於個人、子女、家庭,甚至牲畜,是固有的「創造需要」(出二十10)。 聖經記載神創造天地期間設立安息日,是要顯明這舊約規範不是單為以色列人而設,乃是關乎全人類的。十誡中包括了安息日的律法,強調這一個重要的真理。十誡在舊約中佔有獨特的地位;神一切的命令中,惟有它是透過神可聽見的聲音述說(出十九25,二十1),用祂的指頭寫下(出三十一18),以及放置在會幕的約櫃裏,作為以色列人敬拜的中心(出二十五16)。整個十誡包含的原則,對全人類不論在何地何時均有恆久的果效,新約亦同樣認定這概念。無論星期日是否被定為基督徒的安息日,任何人都應接納聖經教導有關守安息日的中心原則。神的命令是要人每週定期從工作中歇息。假如安息日的原則確立在神的創造計劃中,我們便期望從昔日遍佈各地的人,找尋遵行這命令的印記。雖然所發現的明顯不多,這方面的證據依然存在,其中尤其普遍接納以7日作為一週的始末。例如有一些饒有趣味的參考,包括古代巴比倫人在第七日的禁忌,以及在巴比倫每月一次名為「撒巴杜」的節期。這些與聖經中的安息日並無甚麼關係(亦肯定不足以證明猶太人是學效巴比倫人設立安息日),但卻從早期的人類歷史,指出人類已承認第七日為與別不同的日子。甚至是舊約,也只有一段經文,是早在十誡之先已清楚提到遵守安息日的;那是出埃及記十六章22-30節。以色列人於一星期的第六天,收了兩天的嗎哪,並受告誡不要在翌日出去尋找,因為「耶和華已將第七日賜給你們為安息日」。從百姓的困惑中(第27節可能說明了他們不順服神;參出三十一15;假如他們故意犯罪不順服神,他們可能會受到嚴厲的懲罰),安息日之例似乎已被廢棄了,這是以色列人長年累月在埃及被壓迫勞役的自然結果。我們不能確知族長在百姓遷居埃及前是否定期守安息日,聖經雖然沒有提及,但他們很可能是有遵行的。有不少跡象顯示早期是以7天為一週的(參創五十10),而安息日也提供了舉行敬拜活動的機會(例:創十二8,二十六25)。安息日的定例要多瞭解有關神在創造時設立安息日的情形,以及此後祂怎樣要人遵守,就必定要探究出現在創造記載及十誡中「賜福」和「定為聖日」(或「分別」)這些詞語的意義。簡言之,「賜福」是給予的用詞;「定為聖日」則是宣稱的用詞。當神賜福給某物,它就會成為祂豐富供應的媒介,和祂熱切關注的表達方式。當神宣告某物為聖潔,祂是承認它屬祂自己,從日常運作中揀選出來(不論它是一處地方,某一日子,或一隻用作獻祭的動物),並宣稱它是獨特的。這為神要求人守安息日的目的提供線索。人應該從每天被時間支配的工作中釋放出來,及接納第七日作為從創造主而來的祝福(藉此反思神在創造中一切的美善,並為此讚美祂),認識它在他生活中的指示。作為「分別出來」的一天,安息日提醒我們所有時間均是創造主的恩賜──這叫人曉得把他所有的一部分獻回給神。這是舊約中首次記述有關安息日的教導。人若承認神是創造主,而他作為受造者,便應當在7日中停止工作一天。故此,任何每週工作7天的意圖,都是對人性的侮辱,也是對神的不順服。值得注意的,是聖經記載安息日的教訓,其中第二條主線是救贖,亦同樣載列於十誡內。安息日的律法(已載於出二十8-11)再次在申命記五章12-15節出現,為守安息日附上了一個不同的理由:「你也要記念你在埃及地作過奴僕;耶和華──你神用大能的手和伸出來的膀臂將你從那裏領出來。」(第15節)對於第四誡的敘述,這兩段經文所出現的差異是不可忽略的。首段(出二十)是透過以色列,向所有被造的人提出的。第二段(申五)直接指向神所救贖的子民──以色列。因此,安息日是神的路標,不單指出作為創造主,祂對全人類的美善;也指出祂作為救贖主,向祂的選民所施的恩慈憐憫。在舊約出埃及記三十一章12-17節,使用了這安息日的「證據」用語。神曉諭摩西:「安息日……是你我之間世世代代的證據……這是我和以色列人永遠的證據」(參結二十12)。人類因墮落於罪中而破壞了與神的關係後(創三),神自己就著手修補這損毀的關係。祂首先自洪水中拯救挪亞,起初揀選一人(亞伯拉罕),繼而是一個民族(以色列),去向世界傳達祂的救贖大愛。在救贖事蹟的每一階段中都以一個約為表記──在挪亞的事例中是彩虹,在亞伯拉罕時代是割禮(創九8-13,十七1-14)。那麼還有甚麼比安息日更好的記號,能表達神與以色列人立約的關係,且能不斷提醒著祂的救贖大愛呢?當然,一年一度慶祝逾越節,可有效地提醒我們出埃及的事蹟,然而每星期的安息日則強調神立約所施的憐憫,使祂的百姓從埃及為奴之地出來,得享安息。申命記所載的安息日定例中,另一要點亦是不容輕視。在安息日,無論何工都不可作,背後緊隨著一句註釋──「使你的僕婢可以和你一樣安息」(申五14)。實際地關顧他人,是舊約中所有約的特色(參申十二12,十六11)。因此,神對以色列人在埃及為奴時的慈愛關懷,必須與以色列家庭對那些服侍他們的人獻出的關心相配合。安息日為實際表達關顧提供了理想的出路。耶穌尤其積極地從大量僵化了的規條中,解放安息日這人道主義的一面;在祂的時代,那些規條快要使它窒息了(參可三1-5)。舊約有關「安息年」的規定進一步發展了人道主義的信息(參出二十三10-12;利二十五1-7;申十五1-11;及利二十五8-55中有關「禧年」的規例)。每逢第七年,土地就要休息,「這是向主當守的安息,你們不可撒種耕種」(利二十五4,當代聖經)。土地正如那些賴它維生的人一樣,需要定期的休息,但這條律法的基本目的明顯是要人樂善好施,顧及他人:「讓民中的窮人收取自生自長的土產;剩下的野獸可以吃。」申命記十五章1-11節把同樣的人道主義原則推展至商業世界裏。安息年必須確保在神所救贖的群體中,一切債項皆蒙豁免。「凡債主要把所借給鄰舍的豁免了,不可向鄰舍和弟兄追討」(第2節)。當安息年臨近,對於那些被誘使拒絕貸款的吝嗇者,律法分別加上了警告和應許。「你們不要因為豁免年近,就拒絕借出;倘若你們這樣做,他向神呼求的時候,你們不要負起罪名。你們要慷慨地借出,不要埋怨,主就必賜福你們手所作的一切。」(申十五9、10,當代聖經)遵守安息年,對於百姓順服神和甘願在他們的生計上依靠祂,明顯是一項重大考驗。有時對引誘要十分堅決地視而不見(利二十六34、35)。然而歷史證明不管是受到侵略及饑荒的威脅,以色列在很多境況中,仍勇敢地遵行律法條文。亞歷山大大帝和羅馬人都承認猶太人的宗教信念是堅定的,因而豁免他們每逢第七年的稅項。至於第七日,舊約律法透過界定神的百姓在安息日何工可作和不可作,極力支持在安息日不得作工。這些禁令並不意味著限制任何活動,它們的目的是要停止規律的日常工作,因為神已「分別」了安息日(出二十11);最明顯的褻瀆,是把它視作其他日子一般。所以,當全民在曠野,他們說「留在家裏」(出十六29,現代中文譯本)已足夠了。但當生活較為安穩時,就以明確的用詞讀出規條,好使農夫(出三十四21)、貨販(耶十七27),甚至主婦(出三十五2、3)都能明白。有關安息日的細節看來瑣碎,但百姓遵行安息日的律法卻視為對耶和華忠誠的重大考驗。律法清楚地明示,故意不順從的必被定死罪(出三十五2),並違抗安息日規定而去撿柴的人有何結局,顯出這並非嚇人的空談(民十五32-36)。在積極的一面,律法也設下了記念安息日的規定和指引。每逢安息日,在會幕中都會更換12個「陳設餅」(「我們日用的飲食,今日賜給我們」),並獻上特設的燔祭(利二十四5-8;民二十八9、10)。最重要的是安息日為所有百姓提供一天作「聖會」(利二十三3)。安息日包含著這麼多的律例和規條(還有凌駕其上的死刑),很容易成為令人恐懼的日子──一個令百姓懼怕觸犯法規,遠過於敬拜耶和華及享受每週歇息一天的日子。然而事實永不如是。安息日的原意乃是要成為祝福,而不是重擔。最重要的,它是每週的記號,記念耶和華愛祂的子民,期望吸引他們與祂建立更密切的關係。那些重視與神的關係並享受安息日的人,稱這日為「可喜樂的」和「可尊重的」(賽五十八13、14)。那些對神冷淡的人,好像太監和外邦人,會因此被引進神的大愛中,在安息日得著喜樂(賽十六1-7)。安息日的敬拜在舊約中,沒有一處比詩篇九十二篇更豐富地將在安息日敬拜的全然喜樂表達出來,那篇詩的詩題為「安息日的詩歌」。「因你──耶和華藉著你的作為叫我高興,我要因你手的工作歡呼」(第4節)。然而,後期的先知一點也不瞎於人性的黑暗面。他們知道,許多人奉行安息日,不過是虛假的行為。他們視安息日為假期而非聖日,是一個自我放縱而非在主裏喜樂的機會(賽五十八13)。有些貪婪的商人視這天的限制為障礙(摩八5)。先知作為神的代言人,並不畏縮於揭露如此漠視和妄顧的情況(結二十二26)。以賽亞呼喊說,那些履行安息日敬拜,卻沒有悔改之心的人,只會使耶和華憎惡(賽一10-15)。耶利米怒吼說,耶路撒冷違背安息日之例,象徵他們背叛神,將會引致該城被毀(耶十七27)。以西結警告說,耶和華一直非常寬容祂的百姓,但他們長期忽略祂所設定的安息日,迫使審判來到(結二十12-24)。當審判的利斧砍下(主前586被擄往巴比倫),生還的餘民把這教訓銘記於心,對於持守安息日,是在外邦中誠信的猶太人能夠持守的幾項命令中,其中一項顯著的印記,因此它肩負了特別的意義。就如以西結為耶路撒冷重建聖殿而設定安息日的敬拜律例,並激勵百姓(結四十四24,四十五17,四十六3);加上尼希米的領導,使被擄歸回的人比他們的前人,更小心謹慎遵行安息日(尼十31,十三15-22)。兩約之間在舊約中,安息日有雙重的意義。它指出神在創造中的賜福,呼召所有人去尊重他們的創造者的命令,在7天工作中歇息一天;並且它指出神在救贖中的憐憫,成為祂與以色列百姓立約的特別記號。一般而言,居住在巴勒斯坦以外的猶太作者(所謂說希利尼話的)強調安息日所教導的創造方面;那些在聖地本土居住和寫作的人(巴勒斯坦人),則尤為強調安息日所表達耶和華與以色列之間的特殊關係。例如一些在巴勒斯坦的法利賽人,便否認安息日與外邦人有任何關係;說希利尼話的作者斐羅則形容安息日為「世界的誕辰」,並且「不單是某一城市或國家,乃是整個宇宙的節日」。在這期間的巴勒斯坦文獻,可找到有關遵行安息日的詳細指引,它們在新約時期曾引起很多爭論。米示拿中有兩份小冊專載這些安息日的律例和規條。它們的主要目的是為工作定義(一份小冊依此列下了39個標題),用以說明每一個以色列人在安息日有甚麼可作,有甚麼不可作。可惜,雖然用意是好,卻引致吹毛求疵的推敲和遁詞,使教會的律法師在演繹上意見紛異;在大量的律法細則下,最終無可避免地使安息日喪失了它的主要目的。拉比也發覺到,那些律法師在舊約直截了當的教導中加添了許多詮釋。正如其中一位拉比指出:「有關安息日的律例……猶如眾山掛在一條頭髮上,因為經文不多,律例卻繁多。」儘管律例的書繁多,喜樂和歡慶卻從未在安息日的奉行中消失。根據拉比所說,家庭在安息日的兩個主要責任,是要讚美神和在家中享受最好的飲食。新約耶穌的教導耶穌和猶太宗教領袖在有關守安息日的對質是眾所周知的。令人奇怪的是,祂不守安息日的指控,並未對祂構成壓力。原因可能是法利賽人彼此各持異議,以致不能使他們對主的控訴一矢中的。然而,耶穌從不視祂自己為破壞安息日的人。祂恆常在安息日前往會堂(路四16),在那裏教導、宣講和訓勉眾人(可一21;路十三10)。祂清楚地接納聖經原則,以安息日作為最適合敬拜的日子。祂與法利賽人的衝突,在於他們的傳統背離聖經的教導。當法利賽人指門徒經過麥田時掐了麥穗,因而破壞安息日的傳統(在法利賽人來說,這是屬於「收割」的範疇;可二23-26),耶穌訴諸聖經,為門徒辯護,從而清楚地顯明法利賽人的不是。祂隨即加了一句評語,帶領聽見的人再次認清神創立安息日的目的:「安息日是為人設立的,人不是為安息日設立的」(可二27)。拉比的傳統一向高舉法制,使它凌駕於所要服侍的百姓之上。為解決安息日的傳統,法利賽人已有效地奪去安息日其中一個主要目的。與耶穌為敵的人,必定不肯聽祂的話。一位聞名的拉比曾說:「安息日是專為你而設的,但你不是專為安息日而有的。」拉比所說的「你」,是指「你們以色列人」(不包括別人)。耶穌為這重要卻存疑的真理講出一句耳熟能詳的話,重提創造主設立安息日的目的,為這定例帶來一個新轉機。它是一份給予全人類的祝福,不僅是給予猶太民族。除此之外,耶穌在安息日治病,使祂更牴觸拉比的規限。舊約沒有禁止在安息日治病,但拉比指所有治病皆是工作,因此,除非生命攸關,否則往往避免在安息日治病。耶穌毫不懼怕地揭露這種態度是何等無情和荒謬。祂質問為何在安息日為孩童施行割禮,或領牲畜往水邊是正當的(為傳統所容許);但醫治一個長期駝背的婦人和一個身患殘疾的人卻是錯誤的──儘管他們的生命危在旦夕(路十三10-17;約七21-24)?祂教導安息日是特別適合行善的日子(可三4、5)。假若傳統有不同的看法,這就該返回聖經了(太十二7)。耶穌強調安息日適宜治病,同時,祂也提醒門徒和與祂對敵的人,安息日是救贖的記號。祂是那位擊毀了埃及敵軍的力量,吩咐祂的百姓藉著守安息日去記念祂的憐憫、大能的神(申五15),如今祂透過耶穌的醫治神蹟,解開撒但對人的捆綁(路十三16)。耶穌還跨上了重要的一步。祂宣稱安息日既是神偉大救贖的記號,因此它是指向祂而說的!祂是從天降下來的那一位,也就是安息日的主(可二28);參太十二5-8)。舊約經文以安息日的釋放,來預告人類得贖的好消息,並已在祂這位救世主裏得著應驗(路四16-21)。正如神雖歇了祂的創造,但仍然繼續作工,以祂的恩慈顧念世界;耶穌也因此得以在安息日繼續教導和治病(約五2-17)。但有一天,祂救贖的工作將要完成,而安息日作為救贖記號的目的也達成了。保羅的教導保羅活在耶穌的死和復活的另一面,很快抓著兩者對奉行安息日的意義。正如創造主對全人類的訓令,在安息日休息,顯然仍是適用的。安息日給人敬拜的機會,仍是重要的,但已經被星期日取代,尤見於以外邦人佔大多數的教會。但舊約律法中的律例和規條(也包括拉比傳統所添加的),既是指向救贖,亦是救恩所必需的,故顯然冗贅了。保羅並沒有禁止信徒守安息日的所有規例,事實上,他自己在多次的傳道旅程中(參徒十三14-16),也曾在很多會堂參加安息日的崇拜。那些堅持繼續守安息日的猶太基督徒可以自由守日,卻要尊重那些觀點不同的人(羅十四5、6、13)。但對於必須奉行猶太曆法,以達至全備救恩之說,便要抗拒,因為它使人從耶穌所帶來的榮耀、自由中,回復到為奴的境況(加四8-11)。「這些原是後事的影兒,那形體卻是基督」(西二17)。希伯來書的教導有關創造和救贖這兩個關係密切的「安息日主題」,如何在基督裏一同應驗,希伯來書的作者作了解釋。他將神在創造後的安息和祂帶領以色列入迦南享「安息」的救贖工作,連在一起;並顯出兩者如何與現今和未來的安息扯上關係,以至基督徒能夠和確實在主裏享受安息(來四1-11)。神原欲所有的百姓能進入祂所應許的安息(來四1)。當祂帶領以色列進入應許之地,祂清楚表明此用意,但這並非表示祂的應許已完全應驗了(第8節)。「必另有一安息日的安息,為神的子民存留」(第9節)在天上。「因為那進入安息的,乃是歇了自己的工,正如神歇了他的工一樣。」(第10節,當代聖經)因著祂的救贖工作,祂邀請所有相信祂的人現在就同享一份「安息日的安息」(第9節)。最後,關於安息日的兩項重要聖經教導就在此匯合了。當然,應許應驗於天,並不排除此時此地守安息日,是為要保證那「形體」仍要來臨(西二17)。然而希伯來書主要是向讀者挑戰,要守信到底,並完全順服。「所以我們務必竭力進入那安息,免得有人學那不信從的樣子跌倒了」(來四11)。DavidH.Field另參:「十誡」;「主日/星期日」;「安息日可走的路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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