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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攔」 以攔 Elam(人名) 字義: 年歲 Age,隱藏 Hidden 彙編: ‧創10:22閃的長子,以攔與波斯人都是其子孫。 ‧拉2:7,8:7同所羅巴伯回國的,有其子孫。 ‧拉2:31;尼7:34另一人的子孫同所羅巴伯回國。 ‧代上26:3便雅憫支派的一人。 ‧代上26:3可拉族,亞薩的後代。 ‧尼12:32聖城行告成禮時,奏樂的一人。 ‧尼10:14尼希米時,一簽名立約的首領。 ―― 陳瑞庭 以攔 Elam(地名) 字義: 年代 Age,被隱藏 Hidden,青年 Youth,他們的堆 Their heap,永久的 Eternal,乳哺他們 Suckling
them 彙編: ‧但8:2閃的兒子,以攔的後裔所居之地,即波斯。 ―― 陳瑞庭 以攔(Elam)(1)閃的長子,挪亞之孫(創十22;代上一17)。(2)沙煞之子,便雅憫的後裔(代上八24)。(3)利未支派可拉族可利的第五個兒子,亞薩的子孫(代上二十六3)。(4)被擄後,隨所羅巴伯返回猶大的1,254人的祖先(拉二7;尼七12)。以後,亞達薛西一世在位時期,71名以攔家的人隨同以斯拉歸回耶路撒冷(主前464-424;拉八7)。在被擄歸回後的猶大,以攔的後裔示迦尼提醒以斯拉,勸告以色列眾子休棄他們的外邦妻子(拉十2)。以攔的子孫中有許多人都如此遵行(拉十26)。(5)跟隨所羅巴伯回國的1,254人的另一位祖先(拉二31;尼七34)。(6)在以斯柱的約上簽名的一位以色列首領(尼十14)。(7)在耶路撒冷城牆行告成禮上演奏的祭司之一(尼十二42)。(8)面積與丹麥相若的地方,位於亞洲西南面,巴比倫以東和波斯灣以北,在中世紀以來,伊朗人稱為庫西斯坦的平原上。今天這地區大概就是在伊朗的西南部。從東和北延伸的山區稱為安珊山脈,形成了以攔的外圍。土地的肥沃度跟幾條水道息息相關,其中最重要的卡爾黑河形成了以攔的西疆。但以理說:「我又聽見烏萊河兩岸中有人聲呼叫……」(但八16),所指的大概就是這條河。歷史擁有2,000多年文化和歷史的以攔民族,跟蘇默人、巴比倫人、亞述人,以及最終將之吸納的波斯人,似乎一直爭戰不息。作為一個種族,以攔人是起源自受爭議的黑膚土著,與從米所波大米投奔而來的閃族結合的民族。按創世記十章22節所載,以攔既是閃的後裔,便可證明閃人曾居住在這地。但有些學者認為,以攔和閃的結合,其地理的意義多於宗族意義。以攔人常被閃人統治,且在某程度上成為閃人的殖民。在撒珥根一世時代(主前二十四世紀),閃族對以攔文化的影響可從考古證據得到證明。神將亞伯拉罕從以攔以西100哩處的吾珥城呼召出來之前數百年,以攔人已經在書珊建立了一個頗強大的王朝。由於亞甲(以攔西北的地區)的撒珥根權勢正盛,經過一番戰爭,終將以攔及其附近北部地區的瓦拉西納入帝國版圖之內。以攔人隨後作亂,被撒珥根之孫那蘭新所粉碎;在他有生之年,以攔一直備受其壓制。在亞甲人統治下近100年後,繼承那蘭新之位的沙卡里沙利掌朝時期,以攔人重振旗鼓。約在主前2000年,好戰且自治的以攔攻入巴比倫多個城市,征服了吾珥及其蘇默君主。或許就在此時,基大老瑪(以攔文作「庫特拉格瑪」,意思是「(女神)拉格瑪是女攝政」)展開了他的外約但催繳貢金的遠征(創十四1-7)。約在10年後,巴比倫的漢模拉比雖然逐出以攔人(約主前1760),但驍勇的閃亞卡施人以銳不可當之勢從札格羅斯山脈入侵時,以攔和巴比倫軍隊都相形失色。以攔人及其米所波大米的對手幾個世紀以來爭奪權勢,卡施人的攻擊,使這動盪時期歸於沈寂,卡施人最終建立起長達400年的王朝。以攔大概直到主前1300年,才有其歷史意義。以攔的帕希里珊興起復國,並在近東帶來政治影響。以後200年,以攔王朝控制了底格里斯河谷,波斯灣的大部分地區和札格羅斯山脈全在其勢力範圍,無人匹敵。在這段時期,著名的漢模拉比法典(刻在稱為石碑的直柱上),成為以攔人的主要城市書珊的戰利品。約從主前1000年起,直到亞述王撒珥根(約主前721-705)的多次戰役為止,以攔的歷史都是一片模糊。他們在西拿基立時代(主前705-681)完全臣服亞述後,其歷史意義即告終止。亞述巴尼帕的亞述帝國瓦解時,印歐波斯人吞併了以攔。古列二世(主前539-530)登基時,以攔從此消失。宗教以攔人實際上跟他們鄰近的民族一樣信奉多神。考古學揭示他們祭祀的神祇不可勝數,而且男女神皆有。眾女神之首叫片妮卡,似乎應列入米所波大米的伊施他爾(聖經中稱她為亞斯他錄)之列。這位女神的丈夫叫韓本。以攔宗教中,一個神祇可以在某一段時間較眾神優越。曾以「弱者之父」為名的英書錫勒最後被尊為「書珊之王」。諸神有兩三個母親和為之傾慕的對象,也不足為奇。組織精密的祭司、術士,顯然可以在聖叢林和廟宇中執行他們大部分的職分。敬拜蛇和崇祀日月,均是以攔宗教不可或缺的部分。法律有幾項特點使以攔的法律與眾不同。民事訴訟限由信奉異教的法官處理,祭司術士只許在法庭作證。審訊既在神聖的廟宇進行,如此的角色分配顯然奇異。在以攔法律中,證人尤其重要。據大多數文稿顯示,在一般審訊時,會出現5至20名證人不等。刑法規定某些罪犯要苛處截肢重刑。犯偽證罪的,要斷手割舌。以攔雖然盛行多妻制,法律卻極照顧婦女,她們可享有相當高的社會和行政地位。聖經上的意義如果沒有聖經為證,我們對以攔一無所知。聖經提到以攔是閃的後裔(創十22)。使徒行傳記述,在參加耶路撒冷五旬節筵席的以色列人中,有來自以攔舊區的人(徒二9)。以賽亞曾預言,凡是在巴比倫被擄為奴的人,一定會從諸如以攔這些地方歸回(賽十一11),不過,這些人極可能就是在波斯王古列下詔遣俘後,決定不回國的說亞蘭語的猶太人(拉一1-4)。以攔王基大老瑪的名字(創十四1)確實是地道的以攔人名,因此,大大加強了創世記裏歷史記述的可信程度。但以理在以攔省書珊城的異象(但八2),如實說明了該地區的地理和水道情況。聖經中這些記述,為聖經以外的文獻補充了一些難得的資料。主前八世紀,以賽亞呼籲以攔一同毀滅巴比倫,作為耶和華對巴比倫所定的審判(賽二十一2);但是在主前540年,巴比倫傾倒的時候,以攔究竟擔當了甚麼角色,則難以稽考。以攔和別的叛逆國家,終於喝下了神的憤怒之杯(耶二十五15-26)。即使聞名於世的弓箭手,也不能和萬軍之耶和華相較(賽二十二6-12;耶四十九35;結三十二24)。以西結給以攔的輓歌,戲劇性地表明了無神的人結局之可怕(結三十二24、25)。耶利米警告以攔人說,耶和華要在他們中間設立寶座,好叫他們知道逃不過神的審判(耶四十九38)。然而以攔的滅亡,雖然在政治上是因著波斯的征服所造成,卻並非完全滅盡,無法重建(耶四十九39)。以攔人分散四方,並遭列國攻殺,耶利米卻說,到了時候,神要向他們的後裔施予憐憫。對「到末後」一語的期待,或許就是盼望彌賽亞的來臨。先知可能擬想到那極其重要的五旬節,那時候,許多從以攔來的人會耶路撒冷領受神的靈降臨。StuartD.Sacks―― 證主聖經百科全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