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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喻

 

比喻(Parable)引言若要瞭解耶穌的教訓,必須先明白比喻的意義,因為比喻約佔了耶穌的言論約有35%,在耶穌的教訓中沒有其他言論比他的比喻來得更有力、更恰當和更貼切。雖然耶穌並不是唯一用比喻教訓人的人,但祂肯定是善於使用比喻的人;祂不單用比喻來說明祂所傳講的道理,那些比喻本身在很大的程度上,就是祂所要傳講的道理。耶穌的比喻也不是一些簡單的故事而已,正如有人說,它們真是「藝術的作品」和「爭戰的武器」。解釋這些比喻並不如想象中那麼容易,我們如何看比喻的性質和耶穌信息的精髓,便決定了我們解釋這些比喻的方法和內容。解釋比喻的歷史追溯歷代以來學者如何處理比喻,可以給予我門一些啟迪。不同的人對這些比喻有截然不同的處理方法,這是意料之內的,但影響這些解釋的幾個基本問題是:(1)比喻中究竟有多少成分是包含重要信息的(是每一個細節,還是只有一點)(2)比喻在耶穌的教導中有何意義?(3)比喻對解釋的人有何切身的關係?寓意的解釋法從第二世紀開始,甚至直至今天,許多人都把比喻寓意化。他們說比喻中每一個細節都是重要的,比喻的意義在乎表達基督教的神學,這方法常被稱為亞歷山太學派的解經法。奧古斯丁(主後354-430)對比喻的解釋可說是這學派的典型例子;這位四世紀的學者雖然使用寓意方法解釋比喻,仍不愧為一位偉大的神學家;在好撒瑪利亞人的比喻中,他看耶穌為好撒瑪利亞人,其中使用的油是盼望與安慰,牲畜是道成肉身的肉體,客店是教堂,店主則是使徒保羅(其他細節不再詳述)。顯然,這解釋跟耶穌說這比喻的原意相違;解經的人只是把他自己先存的觀念讀進故事中。這解經法在神學方面聽起來似乎不錯,卻阻礙人明白神的話語。中世紀的解經者所用的方法比這種寓意解釋法更甚,他們在一段經文裏可找到多重意義,可列舉的通常有4方面:(1)字面的意義;(2)有關基督教神學的寓意;(3)為日常生活給予指示的道德意義;(4)指示一些有關未來生命問題的屬天意義。並非教會全體皆受這等寓意解釋支配;安提阿學派就是以常理來理解經文而知名。然而與亞歷山太學派比較起來,安提阿學派的影響是有限的。除了若干顯著的例子以外,多個世紀以來,教會對比喻的解釋都或多或少帶有幾分寓意化。宇力赫的方法宇力赫(1867-1938)是一位德國學者,他在十九世紀末出版了兩冊有關耶穌比喻的解經書,他主要的貢獻是全力推翻以寓意方法來解釋比喻。對寓意解經法的反感使宇力赫走往另一個極端,他說耶穌比喻中的故事跟祂所要描寫的事實之間,只有一個接觸點,他認為只有這一個要點在解釋上是重要的,而這重點通常是一個概括的宗教性陳述。宇力赫認為不單寓意解經是錯誤的,耶穌根本也從沒有使用寓言,因為寓言的目的是隱藏而不是啟示,他說新約中的寓言都是出於福音書作者的手筆,而不是出於耶穌自己。宇力赫反對寓意解經法(即把不是寓言的當作寓言來解釋)是正確的,但他不接受寓言是耶穌用來談道的合理途徑,卻是沒有根據的。歷史解釋法二十世紀對比喻的研究,尤其是陶德(1884-1973)和耶利米亞的作品,強調耶穌講述比喻時的歷史背景。這是正確的方向,解釋的焦點集中在當時文化上的因素,這些可以幫助我們瞭解比喻中各項細節。另一個焦點就是注意經文的背景,耶穌當時正在宣講神的國度。通常這種方法,是先假設第一世紀的教會因應本身的需要,已更改了一些比喻原來的重點,因此,學者提供不同的程序去發掘比喻的原意。福音書作者確曾將比喻重整、編輯和歸類(例:太十三1-52中收集了幾個比喻)。一位解經者的目的應該是按著耶穌講述比喻的原意來聽取這些比喻,就像起初聆聽比喻的聽眾一樣。然而,在經文背後追究聖經記述的真相是一項需要小心地處理的任務,我們必須對所提供的程序再三質疑,我們必須注意每一位福音書作者使用寫作材料的方法。不過,對於福音書的真相,我們可以追究的範圍實在有限。現今研究比喻的路向在過去20年內,好些嘗試解釋比喻的努力開出了一些新的路向。基本上,朝這方向的學者或多或少都不滿意(雖然也欣賞)宇力赫的方法和歷史解釋法,認為兩者都限制了比喻對當今讀者的影響力。宇力赫把耶穌的教導減削為一些道德上的教訓;歷史解釋法把焦點放在2,000年前過去的歷史裏,而忽略了比喻在藝術和心理上的特色。所以這些學者嘗試把比喻對原來聽眾的震撼力轉移到今日的聽眾身上,這樣,焦點便從比喻的歷史意義轉移至其藝術意味、存在意義和詩歌的意境中,耶穌的比喻被看為一種藝術作品,而沒有固定的意義,這樣,一個比喻除了原本的意義之外,也可以有許多進一步的意義。雖然原本的意義對後人的重釋可以有多少控制,但朝這方向走的釋經法卻不受作者的原意所限制。這些方法中最新的一種是結構式解經,其做法就是畫出故事中無意識的結構,然後將之與一些類似的結構比較,從中推論出其意義來。這些近代的研究方法給予我們不少啟迪,尤其它們努力保持比喻原來的活力,向現代人說話;然而,其中也有一些危險,就是像早期的錯誤用法一樣,濫用了聖經的比喻。在教會的歷史中,那些把比喻寓意化的人不理會耶穌原本的意思,而自尋個人的意見,近代的釋經家同樣想出自己的意思。縱使他們的解釋看來很合理(奧古斯丁當日的聽眾也覺得他的解釋甚合理),卻不能直接傳遞神所要說的話。若神自己和祂的道是藉著耶穌啟示出來的,我們卻不根據耶穌的原意和原來的背景來理解這些比喻,我們便犯了錯誤。經文與解經者之間不錯是有一種互動的力量,但惟有聖靈使他面對耶穌比喻的原意時,他才真正有效地明白真理。我們從解釋比喻的歷史中獲益良多。從宇力赫的理論中,我們知道必須抗拒把比喻寓意化,因為那並非耶穌的原意。歷史的解釋法則強調當日耶穌傳道的文化背景;近代的研經方法(但要避免走向極端)教導我們必須讓比喻以其當日的活力,向現代人說話。「比喻」一詞的意義比喻通常的定義是「一個帶有屬地意義的屬天故事」,但這並不足以瞭解耶穌的比喻,耶穌的比喻也不單是祂講道中的對比或例證,聖經中「比喻」一詞的意義,情況實在更為複雜,我們必須分辨「比喻」一詞在聖經中的3種用法。第一,我們要留意希臘文和希伯來文中的「比喻」都是十分廣泛的用詞,上至箴言,下至地道的寓言,包括謎語、隱晦的格言、例證、對比和故事。例如路加福音四章23節所用的希臘字「比喻」,是指「醫生,你醫治自己吧!」這句話,一般都解作「俗語」。馬可福音三章23節的「比喻」是指耶穌向文士發出的一個謎語:「撒但怎能趕出撒但呢?」馬可福音十三章28節則用「比喻」一詞指一個簡單的例子。路加福音十八章2-5節中,不義的官是用來對比那快快給子民伸冤的神。若將希伯來文舊約與七十士譯本(舊約的古希臘文譯本)比較,會發覺比喻一詞最常用於箴言和隱晦的格言。這樣說來,在廣義上,比喻可指任何罕有或震撼人心的言詞,或用以刺激人去思想的格言。「比喻」一詞在聖經中出現時,我們必須從這廣義的角度去理解。第二,「比喻」可指任何具有兩重意義(字面的和象徵的)的故事,多用於宗教性和道德性的言論中。第三,在近代專門性的研究中,「比喻」一詞的專用是與其他類型的故事有所分別,例如直喻、可資鑑戒的故事和寓言。在這情況下,比喻便是一個虛構的故事,內容敘述一件特別的事件,通常是以過去式來講述的(如浪子的比喻)。然而,直喻則是用真實生活中一件有代表性,或一而再地發生的事件來作比較,通常是以現在式來講述的(例:太十三31-32)。一個可資鑑戒的故事則並非基於比較,故事內容是要顯出一些性格特徵,可以是正面或反面的例子,可作一個模範或鑑戒。通常聖經中有4個故事被視作這類故事:好撒瑪利亞人(路十30-35);無知的財主(路十二16-20);財主與拉撒路(路十六19-31);以及法利賽人和稅吏的禱告(路十八10-13)。寓言和比喻寓言是最難下定義的,因此也引起了不少爭論。通常寓言的定義是「一連串有關的隱喻」。隱喻是一種暗示性的比較,不用「像」或「如」等字眼。這定義被廣用,卻不十分理想,原因有二:(1)這定義沒有指出寓言是否一定含糊,有些人認為寓言必須被解開,而且只有少數人可以明白。可是,一個寓言若用一些通用的、所有人都明白的隱喻,它便不再含糊了。(2)沒有指出隱喻在故事中的重要性有多少。若只有23個有關的隱喻,這故事還算不算是一個寓言呢?另一個極端是,故事中是否每一個細節(如撒種比喻中3種程度的收穫)都有其重要性?撒種的比喻是一個寓言的好例子。這就引起了比喻和寓言有何分別的問題,也是一個學者常常爭議的難題。在第一和第二個比喻的定義中,寓言都包括在比喻之內,但在第三個定義中,兩者便有所不同,因為比喻並非一連串相關的隱喻。浪子故事中的細節(豬、遠方等等)並不代表甚麼,但在寓言中則會各有其含義;在比喻中,這些細節只是要戲劇性地形容浪子沈淪的程度。然而,比喻中的故事和所描繪的事實之間也不是只限制於一個比較點(如宇力赫的論點)。一個比喻中可能有幾個需要提及的要點。浪子的比喻強調悔改的喜樂(留意路十五2432重複了這主題),但父親對兒子的接納也明顯是代表了神的恩典,小兒子和大兒子則分別反映了罪人和宗教權威。比喻和寓言之間的界分是含糊的,那在乎這些用詞的定義而有所不同;我們必須留意,所有比喻的特質都可以是寓言的特質。有關寓言的討論又引起了另一個問題:耶穌有否使用寓言?宇力赫堅持耶穌並沒有使用寓言這樣複雜的文體(縱使舊約也有使用寓言),他認為一些寓意性的解釋,如撒種比喻的解釋,以及一些寓言故事,如凶惡佃戶的比喻,都是出自福音書作者的手筆。宇力赫對後來的學者有很大的影響力,在許多近代的研究中,比喻裏稍具寓意性的部分都被刪除,認為那是早期教會加添進去的。寓意化的解經是錯誤的,但用寓言來表達卻絕對是合法和有效的途徑。寓言不單經常在舊約中出現(留意結十七3-10及其後的解釋),甚至在拉比的比喻中也很常見。每一個寓言故事必須按其本身的價值來衡量,但並不表示耶穌不可以使用寓言。有關「比喻」之意義的討論是頗為複雜的,往往需要引進其他爭論點。只要記得這詞在聖經的用法中是複雜的,我們便可避免墮入一些解經的陷阱中。比喻的目的和特徵認識比喻的目的和特徵,可幫助我們瞭解比喻。比喻的焦點集中於神和祂的國度,藉此啟示神是怎樣的一位神,祂按著甚麼原則來工作,以及祂對人類有甚麼期望。由於比喻是聚焦於神的國度,因此,有些比喻也反映了耶穌的使命中許多的層面(留意太二十一33-39及平行經文中凶惡園戶之比喻)。我們必須留意比喻的幾個特色:(1)比喻一般是精簡和對稱的,以簡潔的用詞表達兩三事項。非必要的人物、意象,和情節通常都會略去。(2)故事中的人物都是日常生活中常見的,所用的隱喻也是十分普遍的,目的是叫聽者容易明白。舉例說,有關園主和葡萄園的討論很自然會令聽者想及神和祂的子民,因為舊約也使用這些意象。(3)雖然比喻用了日常生活的素材來講述,但也常加插一些意料不到而令人驚奇的元素或誇張法(修辭上一種誇大的表達手法)。好撒瑪利亞人比喻(路十30-35)中竟然出現了一個撒瑪利亞人,這是出乎聽眾意料之外的,他們大抵只會以為他是一個普通人而已。在不饒恕人的惡僕這比喻中,第一個欠債的人所欠的債項竟然相當於一千萬元,在當時是一個令人難以置信的數目。(4)比喻要求聽眾給故事中的事件下判語,而他們這樣做的時候,也必須對自己的生活下一些類似的判語。一個典型的例子是拿單向大衛講述的比喻(撒下十二1-7);在故事中,大衛判定比喻中的人應該受死,跟著拿單便告訴大衛,比喻中的主角就是大衛自己。由於比喻強迫人作決定,面對真相,所以能強迫聽眾活在現今的生活中,而不是安於既得的名譽,或等待將來的成就。比喻是從具體的圖畫,而不是從抽象的思想所產生出來的,由於它教導真理的方法咄咄逼人,聽眾無可迴避。解釋比喻的指引解釋比喻是不容易的,但卻有一些指引可幫助我們避免以往的錯誤,而作出合理的解釋。

1.透徹地分析一個比喻。留意故事中每一個角色和故事的發展,故事的高潮和一些重複的鑰字或主要思想。若那比喻不單出現在一卷福音書中,我們便需作一個比較性的分析,研究其異同。判斷哪一個是最早期的記載時,要小心,切勿草率決定。有些學者用以評定馬可先存論(甚至說次經《多馬福音》是先存的)的標準是備受質疑的,同樣的論點也可以用來支持其他福音的先存說法。2.聆聽比喻時,不可對其形式或意義有任何先存的偏見。嘗試想象自己坐在耶穌腳前聆聽比喻,要當作對比喻一無所知,也不曉得其意義或所蘊含的神學教訓。雖然現今的讀者不可能變成第一世紀的猶太人,但比喻卻必須按其原來的背景,和作者原本要表達的意思來解釋。3.從上下文尋找幫助,但同時也要瞭解許多比喻原來的背景都已失傳。通常比喻所出現的地方都是由福音書作者所編排的,然而有些學者因此完全抗拒聖經給比喻所下的結論和解釋,這也是不對的。若拿舊約和拉比的比喻來比較一下,便知道這些項目通常是故事的一部分。4.留意比喻中一些反映第一世紀社會生活和思想的特徵。明白一些文化和宗教背景,並留意比喻中所反映的舊約觀念,會大大幫助我們去解釋比喻。我們若對比喻所反映的生活本質不敏感,便不能解釋那比喻。5.注意比喻怎樣配合整本書的目的和計劃。若那比喻也在其他福音書出現,便要注意其出現的地方,以及每位福音書作者怎樣編輯那比喻以配合其目的。6.盡可能清楚、直接地判定那比喻在耶穌教導中的信息是甚麼。一個比喻中可能有好幾個要點,如上述所指出的浪子比喻。比喻中也會有一些次要的項目,但我們必須小心,不可把故事引伸得太遠,原因是若不留神,便會違反了比喻的原意。沒有人會基於不饒恕人的惡僕這比喻,而認為神有一些掌刑的人(參太十八34);其實這節聖經只是指出罪惡的嚴重及其刑罰。可是,在別的比喻中,卻有些人竟過分強調細節,若我們能按著比喻的原意,整全地加以解釋,這類錯誤便可以減少。7.留意比喻中的教導怎樣與耶穌其他的教導吻合。耶穌那非比喻性的教導可以為比喻的解釋提供線索,並且能加強這些解釋。8.強調「重點於結尾之常規」。一般來說,比喻的高潮和最重要的部分在於其結論。那麼,解釋比喻的焦點也應放在那裏。比喻的結尾常有一個似乎顛倒的結論,正如在耶穌的其他教訓中一樣,祂對某個題目的定論常是與其他人所說或所期望的相反(留意太十39及其平行經文:「得著生命的,將要失喪生命;為我失喪生命的,將要得著生命。」)葡萄園僱工的比喻講及一些人得到比他們預期為少的工資,故事則以典型的顛倒論調作結束:「那在後的,將要在前;在前的,將要在後了」(太二十16;參太十九30)。注意馬太福音二十一章28-30節,這兩個兒子的比喻結尾的時候也是有一個顛倒的論點(太二十一3132);當宗教的權威人士根據比喻作了判斷後,耶穌便以一個顛倒論點作結,祂說稅吏和娼妓比他們先進神的國。

9.判定比喻中有哪些原則,是啟示神的本性、神的國,以及祂對待人的方法,並祂對人類的期望。這些原則對二十世紀的人來說,是特別重要的,而比喻是向今日社會說話的有效途徑之一。耶穌使用比喻的原因毋庸置疑,耶穌使用比喻來教訓人是因為比喻既有趣,又有強迫力,因此是與人溝通的一種有效途徑。然而,我們讀馬可福音四章10-12節時,卻好像耶穌用比喻,是免得這些人明白祂所說的,而回轉和悔改。好像有一個神祕的信息,只讓「裏面」的人曉得,「外面」的人則無法明白。這段經文是新約其中一段最難解的經文,需要特別留神,以免錯解。事實上,有些人認為這是馬可自己對比喻的理解,而不是耶穌的意思;其他人則指出馬可福音的這句舊約引文跟他爾根(會堂所用的亞蘭文舊約意譯本)是一致的,因此他們認為馬可的論句是對他爾根的誤解。他爾根跟馬可福音的一致性是值得注意的,但上述兩種見解都不是理想的解釋,我們必須考慮這段經文中的其他因素。馬可福音四章1-9節的背景是耶穌在船上教訓群眾,第10-20節的背景則是耶穌單獨與十二門徒在一起,此外還有其他正在發問的門徒。第21-32節並沒有指出地點和聽眾,而33-34節則是一個總結。但在3536節,耶穌是在船上遣散群眾,跟1-9節的情景一樣!明顯地,馬可把耶穌以比喻教訓人的精華都編排在第四章中,第2和第10節均以複數論及比喻,然而,撒種的比喻是該處唯一的比喻。第1011節中,動詞的時態指出某些門徒與十二門徒是慣於問及比喻的意義,耶穌則為他們解答。馬可福音第四章整章的主題在於聽耶穌講論有關神國的事。(留意「聽」這字不斷重複,可見於391516182023節,特別是24節:「你們所聽的要留心。」)撒種的比喻是一個關乎回應的比喻,即人真正聆聽神的話而起的回應。有人聽了比喻,又尋求進一步的資料,耶穌便會進一步加以教導和解釋。從馬可福音八章17-21節就可看到耶穌並沒有嚴格劃分「裏面」的群體和「外面」的群體;論到門徒時,耶穌也用相同的字眼──看不見的眼和聽不見的耳。我們必須強調四章12節的話是引自以賽亞書六章910節的,當時以賽亞回應神,自願往眾民中傳講神的信息;神卻告訴他,他要講給眾民聽,他們卻不明白,好像神不希望他們悔改一樣。然而,神顯然是希望他們悔改的,神這樣告訴以賽亞,因為他的任務將是艱巨,眾民的心十分剛硬,這些話是表達以賽亞將會得到的回應。馬可福音四章12(及平行經文:太十三1415和路八10)引述這句話,表示耶穌所得到的回應,跟以賽亞所得到的回應是相同的。馬太福音十三章,在耶穌從公開講論轉移至私下教導門徒的時候,引述了這句話。約翰福音十二章40節也在相同的時刻引述以賽亞書六章10節,指出耶穌的信息無人接受,而群眾的心是剛硬的。(留意徒二十八2627同樣引述賽六910來表達保羅在猶太人事工中所遇到相同的情況。)另一項要考慮的,就是關乎「奧祕」的意義。奧祕這詞在聖經中的用法,並不像今日一般的意義;指一些人所不知道或不明白的事,而是指一些神已啟示的事物。這些事情神若不啟示出來,人便無從知曉。這裏雖沒有解釋奧祕的內容,但從其他講述天國的教訓中看出來,這奧祕大概是指天國是存在於耶穌本身所說的話和行動中。瞭解這段經文的另一個決定性的要素,是「比喻」一詞在聖經中有很廣的含義,可指任何驚人的講論,或難以理解的格言,其目的是刺激人的思想。耶穌並沒有把信息像餵孩子一樣的餵給聽眾,祂教訓人的方式是引發人作出回應,有了回應,祂便作進一步的教導。毫無疑問,有些沒有公開講論的事情,也是以比喻來表達的。可留意馬太福音二十一章33-39節及其平行經文中的凶惡園戶的比喻,這比喻對當時的宗教權威作出了破壞性的控訴,這事情縱使沒有公開地討論,但比喻的意思已經被領會,從宗教權威人士對這比喻所作出的回應可見一斑(太二十一4546)

這樣理解馬可福音四章10-12節是正確的,我們可從第四章後來兩句話得到證實。在第22節,耶穌說:「因為掩藏的事,沒有不顯出來的」,這似乎是表達了用比喻來教訓人的目的,比喻不會攔阻人明白真理;相反地,耶穌的教訓「隱藏」在比喻中,是為了要顯露出來。第33-34節概括地講述了整個使用比喻的方法和目的:「耶穌用許多這樣的比喻,照他們所能聽的,對他們講道。若不用比喻,就不對他們講;沒有人的時候,就把一切的道講給門徒聽。」這樣看來,使用比喻的目的就不只是因為它特別有趣、有詩意,和吸引人──雖然這些特點也是重要的,若人心不是剛硬的話,比喻更能激發思想和引起反應,活像耶穌在說:「若你不能聽懂我的話,我就用比喻來顯明我的意思。」人若能對這初步的教訓作出回應,耶穌便會給予進一步的解釋。比喻的分佈在我們留意新約中比喻的分佈情況之前,應該先知道舊約中也有比喻。舊約中的比喻大概有9個:拿單向大衛講述的母羊羔的比喻(撒下十二1-7);兩兄弟和報血仇的比喻(撒下十四1-11);逃犯的比喻(王上二十35-40);葡萄園的比喻(賽五1-7);老鷹和葡萄樹的比喻(結十七2-10);幼獅的比喻(結十九2-9);葡萄樹的比喻(結十九10-14);林火的比喻(結二十45-49);煮沸之鍋的比喻(結二十四3-5)。此外,士師記九章7-15節記載了樹木的寓言,列王紀下十四章9節則有蒺藜和香柏樹的寓言。(在一個寓言故事中,植物和動物都被人格化。)古代猶太拉比的著作也經常使用比喻;事實上,許多拉比的比喻跟耶穌所講述的都十分相似,可見在古代的猶太文化中,比喻是很普遍的。耶穌的比喻跟拉比的比喻有一個重要的差異;拉比的比喻差不多全是為了解釋舊約的經文,但耶穌甚少這樣使用比喻(不過祂的比喻可能也反映一些舊約概念,有時祂也會引述舊約的經文來作結語)。在新約中,「比喻」一詞只出現在符類福音(太、可、路),但也見於希伯來書九章9節和十一章19節,比喻在那裏的意思是「象徵」或「預表」。人常說約翰福音並沒有比喻,若以上述定義的第2和第3點來瞭解「比喻」,即看它為一個故事,則這說法是對的。然而,若我們從廣義的角度去看,約翰福音中有幾段經文也合乎比喻的標準,如約翰福音十五章葡萄樹的寓意講論,和第十章的好牧人的意象。從廣義的角度看,馬可福音也有好幾個「比喻」,但多半是一些簡短的對比(可二17)。馬可福音中只有4個比喻是用故事形式來表達(即上述第2和第3點的定義),其中3個見於第四章:撒種的比喻、種子自行長大的比喻,以及芥菜種的比喻。還有一個故事性的比喻是馬可福音十二章1-9節凶惡園戶的比喻。除了種子長大的比喻之外,大部分比喻明顯是在馬太和路加福音,這兩卷福音書都包含了馬可福音的比喻。馬太在第十三章更收集了8個有關天國的比喻,馬太其他比喻則可見於第十八章(失羊和不饒恕人的惡僕)、二十章(葡萄園的僱工)、二十一章(兩個兒子和凶惡的園戶)、二十二章(喜筵)和二十五章(十童女和按才幹受託付)。路加福音的比喻比其餘3卷福音書要多,其中多半收集於十至二十章。在大部分情況下,比喻是根據共通的主題而組合起來的,路加福音十二章的言論和比喻皆談及信靠、憂慮和承認基督的問題;第十四章包括一些與筵席有關的偶發事件、言論和比喻;第十五章以3個失物的比喻組成(失羊、失錢和浪子);第十六章談及財富之使用和濫用,由一些比喻和言論所組成,十八章則以兩則有關禱告的比喻開始(不義的法官、法利賽人和稅吏)。比喻的總數備受爭議,因為有些經文是否算為比喻,學者都沒有一致的意見。一般來說,聖經中所記載耶穌的比喻,總數介乎6065個之間,顯然這數目是在乎人對比喻的定義而有所增減。耶穌比喻的概述天國的比喻耶穌的比喻多半都是直接或間接地談到神的國度(馬太福音則用「天國」)。耶穌談到「神的國度」,並不是指神在一個政治或地理上的國度裏作王,而是指神的治權,是舊約應許的應驗。神的治權是指神積極地為其子民和在其子民之上施行治權。耶穌宣告神國臨在的意圖是甚麼,也引起不少爭辯。有些人認為耶穌信息的焦點在於神不久將要建立的一個未來的國度,另一些人則持相反的論調,強調神的國已存在於耶穌的職事中。這爭辯已達致一個可行的協議,上述任何一個單獨的論點都不足以描述耶穌所傳講的國度;神的國度是現在的,也是將來的,神已應驗了舊約的應許,透過耶穌的言論和工作,神以一個新而果斷的方法開始了祂積極的治權,擊敗邪惡的勢力而建立公平與公義。神這作為可見於耶穌的工作中,有一些經文可茲證明;如馬太福音十二章28(「我若靠著神的靈趕鬼,這就是神的國臨到你們了」;參太十一2-15,十三1617;路十七21)。與此同時,耶穌也期待舊約的應許在將來的日子可以完全實現,在那日子裏神最後的祝福將要臨到。也有一些經文可以支持這論點,如馬太福音八章11(「我又告訴你們,從東從西,將有許多人來,在天國裏與亞伯拉罕、以撒、雅各一同坐席」。參太二十四4-31,二十六29;路十七22-37)。耶穌教訓中任何有關末世論(研究末後的事情)或新約教訓中之末世論,全面來看都應包括現在和將來兩個層面。神的國或治權已透過耶穌的職事決定性地闖進了人類歷史中,將來會達致完全成就的地步。

這雙重的論點在比喻中也被反映出來;天國的「種子」已經撒下了,這種子會有正面和反面的回應,但無論如何,豐盈的收穫是可以肯定的(注意馬太福音十三章撒種和稗子的比喻)。耶穌已宣告了天國的到臨,祂要求人以徹底的行動來回應,正如在藏寶和尋珠的比喻(太十三)中所見一樣。壯士的比喻(太十二29及其他平行經文)顯示藉著耶穌的工作,撒但已被捆綁,而他的「家」已被搶奪了。有好幾個比喻是強調天國的擴大的,從一顆細小的種子、不利的環境開始,漸漸長大,以至帶著巨大而廣闊的影響力(注意太十三,芥菜種和麵酵的比喻)。有些比喻強調天國的臨在,神的恩典已開始運作,要接納罪人;可見於葡萄園僱工的比喻(太二十),以及兩個兒子的比喻,其中強調稅吏和娼妓正在進入(現在式)神的國,比宗教權威人士還要優先(太二十一)。有些比喻則帶出了現今的國度的主題,概略描述神子民的慶典,也描述人為浪子回頭而慶祝;另可參路加福音十四章喜筵的比喻,和路加福音十五章浪子的比喻。稗子和撒網兩個比喻(太十三)強調天國的臨在,縱使外在的環境似乎否認這事實。這些比喻警告人不要被眼前的環境誤導,因為審判和分隔的工作不是在今日進行的。同時,許多比喻都反映一個期待的心情,期待一個未來的日子,那時神要進行審判,天國得以完全實現。無花果樹的比喻(可十三2829)是其中一個最清楚的比喻,是指向一些仍未實現的事物(至於所指的是甚麼時候和如何應驗則有不少爭議)。許多比喻是帶出審判的觀念,故事內容談及一個王或主人要回來衡量其僕人所作的工,例如馬太福音二十五章14-30節的按才幹受託付的比喻(路十九12-27也很相似),或路加福音十二章35-48節一系列比喻式的言論,都是集中講論忠心和不忠心的僕人,這些事情都是在人子再來的時候發生的。馬太福音二十五章1-12節十童女的比喻,以及路加福音十三章24-27節進窄門的比喻,也是指望一個將來的國度到臨。這種強調天國之現在和未來兩個層面的論點又帶出了其他課題,這些課題常見於比喻之中;其中值得注意的是與宗教權力的衝突,和天國道德標準的呼籲。由於耶穌在其傳道工作中宣傳天國的臨在,祂接納罪人,祂指出一種超越宗教勢力的公義標準,這一切都使祂不斷處於一個與猶太領袖對立的位置。在這情況之下,祂的比喻就成為祂「爭戰的武器」了。兩個兒子的比喻(太二十一28-30)、好撒瑪利亞人的比喻(路十30-35)、失羊和失錢,尤其是浪子的比喻(路十五),加上法利賽人和稅吏(路十八10-13)等比喻,全都是針對耶穌時代的猶太領袖,強烈地指控他們行事為人的態度和規矩;凶惡園戶的比喻(太二十一33-39;可十二1-9;路二十9-16)中的指控尤為強烈,甚至激怒了這些宗教領袖,以致他們設計拘捕耶穌。我們必須小心,不要以為耶穌暗示以色列人已被拒絕,或神的國已離開了以色列,縱然不結實的無花果樹之比喻是針對以色列人不結果子(路十三6-9),但以色列人並非完全被拒絕。許多人以為馬太福音二十一章43節就是指神的國已離開以色列,其實這段經文明顯是對宗教領袖說的,而不是向全體以色列民說的,正如保羅在羅馬書九至十一章所強烈堅持的一樣,神並沒有拒絕其子民。

道德方面的比喻明顯地,那些批評宗教領袖的比喻同時也帶有很強的道德信息。我們讀好撒瑪利亞人的比喻時,不能不看見舊約中勸人愛鄰舍的誡命,原來是要求人以一種徹底的愛去愛,是沒有止境、不分界限的。這種呼召人順從神的信息,也不斷在其他比喻中出現。兩種蓋房子之人的比喻(太七24-27;路六46-49)指一些人聽了耶穌的話便去行,與那些聽了而不去行的正好相反。路加福音十七章7-9節一個小小的比喻強調我們完成了主所吩咐的工作之後,還應說:「我們是無用的僕人,所做的本是我們應分做的。」不饒恕人之惡僕的比喻(太十八23-24)顯示神對子民的愛和憐憫,需要在其子民對待別人的態度中反映出來。道德方面最常見的主題是忠心;所有關乎業主離開了其物業的比喻,都指出看守的人需要忠心。至於按才幹受託付的比喻(太二十五14-30)裏,用以審斷僕人的標準是他們忠心與否,比喻中指出,偶爾的忠心或過往曾忠心是不足夠的,由於天國將要來臨,人必須常常活在現今的時刻之中。這些比喻不是問「你做了甚麼?」而是問「你是怎麼樣的人?」這問題的答案就決定了一個人是否真正的忠心。另一個有關道德的主題是善用或濫用財富。路加福音十二章16-20節無知財主的比喻強調生命不在乎家道豐厚,那財主是無知愚昧的,因為他把生命集中於「物質」上,而不在他與神的關係上。財主與拉撒路的比喻進一步顯出財富的濫用,同時指摘財主沒有顧念窮人。還有一些比喻雖然沒有提及有關財富的論題,卻也表達了對窮人的關注,例如路加福音十八章2-5節不義之法官的比喻,和馬太福音十八章2334節不饒恕人之惡僕的比喻。馬太福音二十五章32-46節綿羊和山羊的比喻中,提出了有關聽命和關懷窮人的最大挑戰,人有否對窮人的需要作出回應,就成為了日後審判他的根據!禱告的比喻最後一個討論的主題是禱告。法利賽人和稅吏的禱告(路十八10-13)指出錯誤和正確的禱告態度;其他關乎禱告的比喻集中於回應禱告的神,而不在於人如何禱告。不義之法官的比喻(路十八1-8)引言中不錯是提及不休止的禱告,但比喻的重點在於神不像不義的法官;正如第8節指出,祂會快快地給其子民伸冤。同樣地,朋友半夜有所求的比喻似乎指出甚至人也答應朋友的要求,何況神對其子民要求的回應,豈不是更多更好嗎(參路十一5-813)?比喻中還有其他主題,但就如上述所提及的,都是顯出神的本性,神的工作,和神對子民的期望。像登山寶訓一樣,耶穌的比喻常是拆毀性的,這些比喻強迫我們面對自己,重新考慮自己的思想是否正確;若能以正確的態度留意其中的信息,這些比喻便能把神的生命力和真實性帶進我們的生命裏,成為新造的人。KlyneR.Snodgrass另參:「耶穌基督的生平和教訓」;「神國/天國」。―― 證主聖經百科全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