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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保」 中保Mediator兩方面之間的仲介者。基督作神和人之間救恩的中保(提前二5)。人類領袖和亞伯拉罕和摩西等,都是中保,將神的旨意傳給百姓。―― 殷保羅《神學詞彙淺釋》
保惠師/中保(Advocate,Paraclete)希臘原文的意思是「來幫助人的」或「為人辯護的」,因此,這詞在技術上可指律師。一般來說,這詞指一個代表別人說話或行動的人,如中保、代求者,或勸慰者。約翰壹書二章1節稱基督為「中保」,祂在神面前代替了我們。這功能跟其作為大祭司的職責相類似(參來七25-28)。「保惠師」一詞在約翰福音出現的次數最多,而且全是指聖靈的工作(約十四16、26,十五26,十六13作「真理的聖靈」)。耶穌在這幾段經文中宣告,祂離開了之後,聖靈會從父那裏來,這保惠師又稱為「真理的靈」,會帶領信徒進入完全的真理,並幫助他們準確地記得耶穌所傳講的信息。聖靈要代替離開了的主,住在人心中。另參:「聖靈」。―― 證主聖經百科全書 中保(Mediation,Mediator)一位媒介或中間人,或指一位專務靈界事情的人,他的職責不是與神舉行談判,或達成協議,而是代表他人來到神面前,然後帶著神的權柄,傳達神的旨意及確據。從舊約來看約伯道出他對這樣一個中保的渴慕(「中保」這詞只出現於希臘文版本的舊約):「他本不像我是人,使我可以回答他,又使我們可以同聽審判。我們中間沒有聽訟的人可以向我們兩造按手」(伯九32、33)。「聽審判」和「聽訟」的用語延續了第一章的記述。在第一章,控方撒但(參羅八33;啟十二9、10)在神面前起訴約伯;約伯要求有辯護人為他答辯(至於這法律上的中保,可比較約壹二1,參照古拉丁學者的翻譯和註釋)。我們較為熟悉的中保是傳達神信息的,特別是有關神的性情和旨意的信息。摩西之約,也就是以色列人之宗教憲法,是透過天使和摩西來傳達的(出二十18-21;申三十三2;徒七53;加三19;參來六13-17,那裏說只有神在說話,「傳達」祂自己所起的誓)。約中律法的條文由「站在神的議會中」的先知來解說,也有由祭司以神諭、掣籤和祝福等各種形式來傳達的(申十8,三十三8、10;代下十五3;耶二十三10、11、18-22,三十一31-34;彌三11;瑪二7)。我們最為熟悉的是由祭司(家庭、民族或支派的領袖;創八20,十四18;出三1)、摩西(出二十四4-8),或由一群受過訓練、指定的專業人員(出二十八1)作禮儀上的中保。由於以色列人強調神的聖潔,所以他們一般要靠賴祭司作中保來求神赦免或遮蓋其罪。祭司代表眾人在神面前懺悔、認罪和祈求寬恕,他把支派的名字帶在肩頭上和胸牌上;然後,他又代表神向眾人保證神的悅納、饒恕和保護(參來五1-4,七27至十11)。雖然在舊約中,大多數例子是靠賴中保與神交往,但也有些例外,就如亞伯拉罕、摩西、耶利米、何西阿和詩篇一三九篇的作者,都是與神親自有親密的交往,而無須靠賴任何中保。亞伯拉罕(創十八23-33)、摩西(出三十二31、32)、撒母耳(撒上七5,十二23)和約伯(伯一5,四十二7-9),都是直接向神祈禱,而無須經過祭司「正式」的代求手續。況且,藉著祭祀來與神交往的做法已受到挑戰(詩四十6-8,五十一16、17;何六6;彌六6-8)。無論如何,總括來說,舊約的宗教特色是透過中保的,人神間的交往藉著中保來進行,這觀念的長處是表明以色列的神是威嚴與聖潔的。從新約來看耶穌的職事很自然被視為中保。首先祂是一位先知,代表神向人說話,把神啟示出來(可六15,八28)。耶穌作為中保,主要的工作是設立新約,建立神與人一種新的關係(來八6,九15,十二24)。另一處經文在提摩太前書二章5節,那裏指出神和人中間,只有一位中保,是獨一無二的,乃是降世為人的耶穌基督。在上述提摩太前書的經文裏,又提到基督捨己「作萬人的贖價」;基本上,這是祭司的工作,希伯來書就以此為主題。基督是神的兒子,受神所委派,是無罪的;祂曾受憂患,被試探;祂有憐憫人的心腸,有順服的態度,完全符合作大祭司的資格。作為祭司,祂獻上了完全的祭,並且永遠活著,為那些藉著祂與神相近的人代求;這中保的使命使耶穌「坐在神的右邊」。羅馬書八章34節也提到耶穌為人代求(可能約壹二1也是這個意思,古希臘解經家和其他具權威的資料都這樣解釋「中保」“paraclete”這字)。馬太福音(二十六28)、約翰福音(一29)、羅馬書(三25)和約翰壹書(一7,二2,四10)均提及祂作為中保所獻上的贖罪祭。 更重要的是,新約各處都指出人之所以能認識神,得著救恩和盼望,全是靠賴基督。基督為了我們而降卑,又「為我們」死而復活;我們得平安,得以親近神、與神和好,罪得救贖,又得恩典、真理和「各樣屬靈的祝福」,並可以向神禱告,全是「透過祂」、「在祂裏面」、「藉著祂的血」和「祂的名」。神計劃的目的集中於祂;祂是創世的中保,也是救贖的中保(西一15、22);神一切的豐盛在祂裏面,祂的臉光反映了神的榮光。除了子和子所願意指示的,沒有人認識父;若不藉著祂,沒有人能到父那裏去;除祂以外,也再沒有別的拯救。這就是中保的真義,是以前所有中保的應驗和終結。希伯來書一開始就確定基督超越所有其他中保——天使、摩西和屬亞倫傳統的所有祭司。祂是無始無終的祭司,像麥基洗德一樣。祂只一次將自己獻上,「就永遠有效」;而藉著此祭,我們就「永遠」被分別為聖。祂在神與人中間設立的約有更美的應許、更美的祭、更美的聖所和更美的盼望(來七19,八6,九1、11-15)。基督作中保的職事是無法超越,是永遠不能取代的;祂是獨一無二、永久的祭司(參提前二5)。約翰雖然沒有用祭司的比擬,但他也強調相同的真理。基督道成肉身,永遠且確實跨越了神與人之間的鴻溝。基督並非站在神與人之間作中間人,而是自己成為了人,把兩者在自己身上聯合起來。在太初創世的時候,基督已是中保;祂本身就是道,在神方面,祂傳達神的意念,體現神的信息,並傳遞神的能力。沒有人在任何時候見過神,但作為神的獨生子,耶穌「闡明」了神。那些看見基督的人,就看見父,看見了祂的工作和聽見了祂的話。在人方面,耶穌為門徒禱告(約十七),向神完全順服,為祂的羊捨棄生命,並獻上了無殘疾、無瑕疵的祭,承擔了世人的罪。這樣道成肉身是最完全的中保,是充分而又絕後的,約翰福音中有兩句令人震驚的話,暗示人透過基督能與神成為一體,中保的工作已成了合一的工作:「我並不對你們說,我要為你們求父。(因為)父自己愛你們」(約十六26、27);「(我求)使他們都合而為一。正如你父在我裏面,我在你裏面,使他們也在我們裏面」(約十七21)。從教會來看雖然基督繼續作我們的中保,祂的工作仍然是充分和絕後的,但教會一直想加添一些其他中保,認為殉道者、天使、去世的聖徒、獨身者,特別是童貞女馬利亞都能聽禱告,能為世上的基督徒代求,並能為基督徒積功德。這種伸延的中保制度是基於聖經提到天上地下的教會都是一體的,在地上和天上的聖徒可以彼此代求;此外,聖經暗示已離世的人仍可為其他人祈禱(路十六27、28;參啟六9-11);特別是猶大馬加比在異象中,看見已離世的耶利米和大祭司阿尼亞呼求神保守猶太人(《馬加比二書》十五12;參耶十五1)。同時,教會又根據約翰福音二十章23節,說耶穌已把一些中保的權柄賜給使徒和使徒的接班人,使他們有權赦罪,或把人逐出教會。不久又替聖禮加添了某些特殊的功能,他們聲言這伸延的中保制度只是補充基督的工作,而不是取代其地位。 然而,多半復原派的基督徒均否認馬利亞、天使、離世的聖人,或聖職人員的中保權柄,而堅持信徒皆祭司的觀念(彼前二5、9;啟一6,五10)。這觀念是指每一個信徒都可以直接來到神面前(羅五2;弗二18;來十19-22),也有為他人代求的責任(羅十五30;弗六18;雅五16)。他們認為約翰福音二十章23節,是強調每一個基督徒都有責任見證福音,把基督赦罪的恩典帶給別人。復原派的基督徒從各方面去解釋清楚,並堅持基督的中保工作是充分的和絕後的;基督到來把父神向我們顯明,為我們死,以帶領我們到神面前,並且永遠活著為我們代求。R.E.O.White另參:「復和」。―― 證主聖經百科全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