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辭典目錄

 

「屬靈的恩賜

 

屬靈的恩賜GiftSpiritual這些都是「恩典的賜予」,在人得救的時候,按照聖靈的至高主權賜給信徒的,令信徒得著特別的能力事奉神及事奉人,特別是事奉信徒。―― 殷保羅《神學詞彙淺釋》

 

屬靈恩賜(SpiritualGifts)詞義這詞句通常譯自兩個希臘文詞彙:「恩賜」(charismata)及「屬靈」(pneumatika)。在聖經的著作中,除了見於彼得前書四章10節外,只在保羅書信中使用;其他的聖經作者當然也有論及像保羅對「屬靈恩賜」所下的定義之情況。至於對此題目的特別教導,我們必須首先參考保羅的教訓。這兩個詞都源自另外兩個更通行的詞語:「恩典」(charis)及「靈」(pneuma)。兩詞都有相似的意義:「恩賜」是「恩典的表達或顯現或化身」;「屬靈」是「靈的表達或顯現或化身」。但在使用的範圍上,兩者卻有分別。「恩賜」是指神在基督裏的拯救(羅五1516)及永生的恩賜(羅六23)。一般而言,在羅馬書十一章29節,它大約是指對以色列一連串的恩典,說明神對以色列的呼召和揀選是不變的。在哥林多後書一章11節,它也許是指神特別的行動,使保羅從死亡的危機中得到拯救。在另一些經文中,它是指透過個人而彰顯神的恩典,就如保羅在羅馬書十二章6-8節及哥林多前書十二章8-10節(以及羅一11;林前一7,七7,十二49282930;彼前四10)所提及的說話及行為。在哥林多前書七章7節中,則引起爭議。保羅似乎不把婚姻視為「屬靈恩賜」,他可能是把獨身視為「屬靈恩賜」,但「屬靈恩賜」更可能是指能夠「男不近女」(第1節),即能有一段時間避開性關係,以致專心禱告(第5節)及參與事奉。

「屬靈」一詞的應用是廣闊的。它是一個形容詞,用作形容不同的事(及人),如聖靈的顯現,或作聖靈的工具,例如:某些說話或行為(羅一11)、律法(羅七14)、以色列人在曠野飄流時的嗎哪、從磐石出來的水及那塊磐石(林前十34)、復活的身體(林前十五4446)、「天上的」各樣福氣(弗一3)、能明白神的旨意的悟性(西一9)及敬拜的頌歌(弗五19;西三16)。它作為一個複數名詞時,可用於個人(「屬靈的人」;林前二1315,十四37;加六1)或事(「屬靈的事」、「屬靈恩賜」:羅十五27;林前二13,九11,十二1,十四1;以及「天上屬靈氣的惡魔」:弗六12)。從這簡單的綜覽,我們可以為「屬靈恩賜」下一正確的定義。無論甚麼事物、事件或個人,當作為聖靈的工具,或把聖靈彰顯或具體化,就是屬靈恩賜(pneumatikon)。無論甚麼事件、說話或行動,當具體地表達出恩典,或作為恩典的工具,就是屬靈恩賜(charisma)。pneumatikon有較廣的含義,charisma是較專門的詞語。此外,charisma可能是保羅所用的詞語(羅一11,十二6;林前七7,十二4),以代替較含糊的pneumatikonpneumatikon一詞似乎是那些給保羅找麻煩的人所常用的(林前二13至三4,十四37,十五44-46)。故此,我們將集中於charisma這個詞。我們沒有忽視保羅在某些經文中,給予這詞較廣的意義,指神直接的作為(羅五1516,六23,十一29;林後一11),但我們只集中討論保羅某些經文,更精確地表達透過個人在別人身上的服侍而彰顯的特殊恩典,charisma就是指這方面的「屬靈恩賜」。恩賜的表列(羅十二;林前十二;弗四;彼前四)應是討論的起點,因它們清楚指出保羅把甚麼包括在屬靈恩賜中。為了方便分析,我們把恩賜簡單地分為4類:啟示、神蹟、領導及事奉。啟示的恩賜知識及智慧在哥林多前書十二章8節,最先提及的兩種恩賜是「智慧的言語」和「知識的言語」。保羅最先提到智慧和知識,可能因為哥林多信徒對此的誇耀,就如一章17節至二章13節、八章及十三章28節所提及的。保羅清楚知道,他們對智慧有錯誤的理解,他們把智慧理解為修辭技巧或口才(一1719-20,二14-5),或是這世界的詭辯之術(一2022,二5-613,三19)。信徒應按神的智慧來生活,這智慧在神的計劃中表現出來。神的計劃就是透過基督成就救恩,即是透過基督被釘十架及宣講被釘十架的基督(一20-2530,二6-8)。換句話說,基督徒的智慧建基於認識神救恩的中心是彌賽亞被釘十架,並從經歷這救贖能力而生(二4-5)。為免他的讀者把神的智慧看作他們可以擁有及隨己意使用的東西,保羅把這屬靈恩賜縮窄為「智慧的言語」(十二8)。即是說,這恩賜不是智慧,而是使別人認識及經歷神救恩目的的言語(二4-713)。同樣,哥林多信徒所宣稱的「知識」,可能是指他們對屬靈範疇和他們之間關係的洞見,這洞見使他們輕視偶像,並把它們視為對他們的屬靈生命毫不相關的東西(林前八1-6,參十三2)。保羅似乎接受這種對「知識」的洞見(八5),但他警告他的讀者,屬靈生命的真正指標不是「知識」,而是關心弟兄(7-13節)──「知識是叫人自高自大,惟有愛心能造就人。」(第1節)在其他經文中,保羅對「知識」的理解在很大程度上,似乎跟「智慧」的意思重複,指到對神在基督裏的恩典的知識及體驗(二12;林後二14;弗一17-23,三19;腓三8;西二3)。保羅處理知識就如智慧一樣,他很小心地稱這恩賜為「知識的言語」(林前十二8)。當人獲得知識,他當然能宣稱「擁有」它(八110),但對保羅來說,屬靈恩賜是把對神的計劃和宇宙的洞見傳講給別人知道。儘管這兩種恩賜是獨特的,它們的含義是決定於哥林多前書一、二及八章,「智慧的言語」也可以理解為偏向傳福音的恩賜,而「知識的言語」則傾向於教導性的恩賜。耶穌及早期使徒們大部分的宣講和教導,都可以稱為屬靈恩賜。說預言(作先知)保羅清楚明白先知並非只是對當代問題作出批判,而是像古代的先知,被神引導說出要說的話(參耶二十9;摩三8,七14)。雖然在哥林多前書十二章8-10節中,它排第六,但作先知(林前十二28,僅次於使徒之後)顯然是保羅心中最重要的恩賜(羅十二6;林前十四1;帖前五1920;參弗二20,四11;彼前四11)。這可能有幾方面的理由。首先,這是「末後的日子」聖靈澆灌的記號(珥二28;徒二16-18)。早期的基督徒普遍嘗到作先知的滋味,因此證明神救恩歷史的高潮正在進行中。作先知與說方言不同,作先知是對人的理性及心靈說話(林前十四1-33)。換句話說,它向著全人表達神完整的拯救大能,使信徒不把理性與靈性互相對立。因此,它比其他恩賜更能建立教會,講出安慰及事奉的話,從而服侍教會(331節),並帶出新的啟示(62630節),引導信徒的生命,又或使信徒更確定神的救贖計劃,使信徒信心堅固,使未信者悔改(22-25節)。辨別諸靈它雖然不算是受靈默示說話的恩賜,但在此也把它包括在內,因保羅有時把它連於說預言(林前十二10,十四29;帖前五2021)。自稱受聖靈感動而說話,並不能證明這些話是從神而來的(林前十二3)。那些接受了聖靈的人,有責任審查這些話的來源及重要性(二1213,十四29;約壹四1-3)。他們必須試驗那些恩賜,禁戒惡事,持守美善的(帖前五19-22)。換句話說,這恩賜並非與說預言毫不相干,而是作審查之用。從另一角度說,說預言並非與辨別諸靈無關。說預言是一種服侍群體的恩賜,只有當群體試驗並證明它的信息是從神而來,這恩賜才是完全。說方言及翻方言這兩種恩賜與作先知及辨別諸靈一樣,在哥林多前書十二章8-10節,它們是相連的。後者為前者的試驗,免得在靈感的忘我境界中濫用了它。從保羅對無節制的狂熱及混亂的譴責可見,哥林多教會似乎經歷受聖靈感動說方言(林前十二23,十四122327283340)。同樣,在使徒行傳中也曾暗示這種狂熱表現(二4613,十44-46,十九6)。保羅評定方言並不是狂熱的言論,而是安靜的、需要約束的恩賜(林前十四28),主要在個人敬拜中使用(第18節)。他似乎認為說方言是一種言語:「方言」一詞似乎暗示這點,而「翻方言」應該譯作「翻譯語言」。無論如何,這語言不單是人們的語言(例:徒二6-11),更是天使的語言(林前十三1),是信徒向神說的(十四2)。保羅指出方言能讓人在另一個層面上與神溝通(「靈裏禱告」,4-7節;參羅八2627)。但在聚會中,他卻寧願限制這恩賜,並只在可以翻作本地方言(翻方言),使一同敬拜的會眾可以分享個人說方言的好處時,才可使用(林前十四192728)。保羅提及其他受聖靈感動說話的形式有:宣講(林前二45;弗六17;帖前一5;參約十六8-11;徒四8,十三9;彼前一12)、教導(羅十二7;林前十四626;西三16)、勸勉(羅十二8),「保惠師」或稱為「訓慰師」(約十四1626,十五26,十六7)、歌唱(林前十四1526;弗五1819;西三16)及禱告(羅八15162627;林前十一45,十四15;弗六18;參猶20)。醫治恩賜及能力在哥林多前書十二章6節,保羅形容所有屬靈恩賜是「神能力的運行」。這恩賜的能力最顯而易見的表現,就是醫病和行異能。信心在哥林多前書十二章8-10節中,第三樣提及的恩賜便是信心。一般認為,保羅在此是指稱義的信心,就是所有信徒的記號(也是信徒的定義);但這裏更是集中於一些信心的經歷,指信徒在一種特殊的信心力量支持下,使他能在特別的環境或事情上信靠神(信心能「移山」,十三2)。因此,這是賜給某些人的恩賜(十二9),與醫病及行異能相連。在耶穌的事奉及早期教會中,這恩賜是很多人都經歷過的(例:太八10,十五28;可五36-42,九23-27;徒三6-8,十四9-10)。醫治在哥林多前書十二章8-10節中,第四項是「醫病的恩賜」(第9節;參2830節)。「醫治」一詞的複數形式暗示保羅並非認為這是一種能力,使醫治者可以治好所有疾病。相反地,這恩賜實際是指病得醫治。每一次不同的醫治都是一次不同的恩賜。保羅再次強調醫治者要在每一次施行醫治時,信靠神的大能,透過他賜下新的恩典。這樣的醫病,就是耶穌的事奉及早期教會宣教工作的特徵。行異能第五項就是「行異能」(林前十二102829)。請再次留意它是複數形式。保羅親身經歷這恩賜,因為行異能是他個人事奉的特徵(羅十五18-19;林後十二12;加三5;參來二4)。他對行異能的觀點,可能和醫病是有分別的;他所想及的,也許是趕鬼,儘管這並非有關經文之上下文的重點(參林前十2021;弗二2)。或者我們認為行異能的範圍好比福音書及使徒行傳所記載的,包括「大自然」的神蹟及審判的神蹟(例:可六35-52,十一12至十四20;徒五111,十九11-12)。

領導的恩賜使徒在屬靈恩賜中,首先論及的是使徒(林前十二28;弗四11)。由於這恩賜是復活的主透過聖靈賜下的,極可能在使徒時代開始時,這些被耶穌選定及訓練的人,已獲得第二次的授權,透過他們的工作,去開展一個新而永久的階段;早期的階段,只是一個預備階段。他們成為教會的基礎,僅次於基督(弗二20)。使徒的責任是宣講、教導及治理。他們的宣講,是基於他們與基督的聯合,及從祂接受指示,這包括見證祂的復活(徒一22)。信徒也都恆心遵守他們的教導(徒二42),這些教導可能由他們牢記於心的耶穌的教訓所組成,並藉聖靈的啟示而增多(弗三5)。在治理的範圍內,他們發揮不同的功能。廣泛而言,他們負責整個基督徒群體的生活及福利。毫無疑問,他們在記念主受死的聖餐敬拜上,是居領導地位的。他們負責管理由信徒為有需要的弟兄們收集的捐款(徒四37),直至這工作沈重得不勝負荷,才特別選出一些人負責(徒六1-6)。教會紀律也是他們所負責的(徒五1-11)。當教會增長並擴展,使徒們更要關心和照顧分散的信徒群體(徒八14,九32)。那時候,聖靈的恩賜透過他們臨到信徒(徒八15-17)。當主與他們一起,他們運用的超自然能力,如趕鬼及醫病,現在仍然保留,並成為他們權柄的記號(徒五12;林後十二12)。他們與長老一起,以民主程序,來帶領處理教會所面對具爭議性的問題(徒十五6;參六3)。教導這顯然與作先知的恩賜有關,但要小心分別的,便是教導的恩賜(林前十二28-29;羅十二7)。先知是話語的宣講者;教師則是解釋先知所宣講的,把它們結合成教義,並使它們應用在教會所生活及見證的處境中。教師應給當地教會提供有系統的教導(提後二2)。在以弗所書四章11節中,保羅把牧師的觀念加在教師上,因為若要有效的教導,必先要愛護所教導的對象。同樣地,要成為一位有效的牧者,他必須也成為一位教師。治理或行政(林前十二28;參羅十二8)早期教會的組織還未成形,正式的職位仍未設立,也未有正式選立管理教會的職員。因此,這需要某些教會中的成員,接受及運用管理的恩賜,來治理各地信徒的聚會。這恩賜是以言語的提醒及智慧的判斷來引導教會的事務。當然,那些有引導及治理教會事務恩賜的人,漸漸就被認為是有責任治理教會,而且他們的責任是半永久性的。他們成為了教會內被認可的職員,出任基督徒群體那些已清楚界定的行政工作。無論如何,某些基督徒初時是被公認接受了治理的恩賜,因而可自由使用它。除了行政以外,管理公眾崇拜的事務,是需要有智慧及洞見的,因此,那些擁有治理恩賜的人,就被要求立例處理這些事。勸化(羅十二8)擁有勸化恩賜的人是要與基督徒先知及教師緊密合作,來使用這恩賜。它們的分別在於前者較個別地去接觸人,他如要勸化成功,就需要以愛的說服力,體諒及同情來給予勸化。他的目的,是要使基督徒走向生命的高峰,並向基督作出更深的委身。因此,把勸化恩賜賜下的靈,也會把屬靈的說服力及吸引人的氣質賜下。

傳福音另一項賜給教會的恩賜,是傳福音的能力。提摩太在提摩太後書四章5節中被稱為傳福音者;在使徒行傳二十一章8節中,七位執事之一的腓利,也同樣稱為傳福音者。雖然傳福音的責任在理論上是每一個信徒應有的,但聖靈卻特別賜給某些人。他們使用這恩賜時,必須知道能力是從神而來,不應單靠熱心及熟練的技巧。他們若是如此,就清楚表明聖靈沒有與他們同在。傳福音的人如同漏斗般,帶人信主,而且加入教會,接著,便由運用其他恩賜的人去建立他們。服侍的恩賜正如保羅所稱,所有屬靈恩賜都是「神性能力的行動」(林前十二6),因此,他稱恩賜為「服侍的行為」(第5節)。一句說話或一個行動,只有在它顯出神的恩典及服侍他人時,才可稱為屬靈恩賜。有時,保羅在說到這服侍的行為時,沒有把它們作出特別的區分(羅十二7;林前十六15;參彼前四11);但他列出的恩賜中,就有4種服侍的恩賜。幫助人的恩賜(林前十二28)我們可以從使徒行傳二十章35節,保羅勸勉以弗所教會的長老要「扶助軟弱的人」及記念主的話:「施比受更為有福」,來瞭解「幫助」這屬靈恩賜是指甚麼。保羅以自己為例,支持他的勸勉。早期教會似乎實行對信徒中有需要的人給予特別的關心,而那些幫助貧困者的人,被視為聖靈給予他們這服侍的職任。長老的職事很可能是從治理或管理的恩賜開始;同樣地,執事的職事是源自幫助人的恩賜。執事是服侍那些有需要的人(徒六1-6)。服侍(和合本作「執事」)在羅馬書十二章7節中,服侍被稱為一種恩賜。這詞在新約有很多種用法,從一般的服侍觀念(林後五18,保羅把傳道稱為和好的服侍)到特別的工作或任務(提前一12)。在此,很難知道保羅的確實意思,或者,這是指任何人在教會中為某個目的而使用的一般恩賜。施捨保羅稱施捨是一種恩賜(羅十二8)。所有人在服侍中原當分給有需要的人及窮人。但這特別的恩賜使一些人在這些事上作出樂意的奉獻。保羅還指出,這恩賜是要在「不吝嗇」或「自由」中使用的。憐憫人的(羅十二8)憐憫人的行為,應當在聖靈的引導下,以快樂的心來表達。我們可能會感到奇怪,這高尚的行為何以需要恩賜,但當時的環境為我們提供了解釋。在當時,向人提供幫助是會引致危險的。當其他基督徒有需要,而給予他幫助,便表明幫助的人也是基督徒,因而可能受教外人士逼迫。這恩賜會在個人身上不斷顯出,就如那些彰顯先知恩賜的人,經常被認定是先知(林前十二28,十四29-32;弗二20,三5,四11;參徒十一2728,十三12,十五32,二十一9);那些顯出教師恩賜的人,常被認定是教師(林前十二28;加六6;弗四11;參徒十三1;雅三1);因此,那些經常顯出服侍恩賜的人,很可能被認定是執事(「服侍」,羅十六1;弗六21;腓一1;西一7,四7;帖前三2;提前三812,四6)。同樣,「監督」(主教)很可能是用來稱呼那些經常顯出指教及領導恩賜的人(腓一1;提前三2;多一7)。恩賜的特徵對保羅(為基督教定下屬靈恩賜的概念)而言,屬靈恩賜是神的靈的作為,具體地把神的恩典,以言語或行為顯明出來,透過個人,成為別人的福分。屬靈恩賜的基本含義是神的特別作為,即使透過個人表達出來,也是真實的。這是指任何人都不能期望可以顯出這些恩賜,除非他向神開放,並倚靠祂。由此看來,保羅可以說某人「擁有」某種恩賜(羅十二6;林前七7,十二30),但這可能是一種簡單的講法,即某些人向神的恩典開放,以致這恩典透過他們以特別的方法顯露出來。這並不是說恩賜是人可以隨意命令的能力,這就如說我們「擁有聖靈」一樣(羅八923)。可是,在提摩太前書四章14節及提摩太後書一章6節,已離開了這基本的意義。屬靈恩賜是任何能具體表達神的恩典的事件、說話或行動。在這觀念中,聖禮可以是「恩典的途徑」(雖然新約從不如此稱它),就如其他說話及行動一樣。在確認這些後,我們便能認識這些恩賜(例:羅十二6-8;林前十二8-10)不是絕對或沒有遺漏的,它只是聖靈典型的顯現(或只是讀者所認識又或是他們需要提醒的項目)。不同的屬靈恩賜清單,顯示保羅並非要建立一份清楚界定的屬靈恩賜目錄;他只是選出可以讓我們看見神在祂的教會中彰顯其恩典的幾種活動及言語。

我們可以相信,保羅認為所有基督徒都有恩賜,這一點是很重要的。凡「有」聖靈的,若向聖靈開放及由聖靈引導(羅八914),便會藉某種方式顯出神的恩典;他也應向聖靈的能力開放,使聖靈的能力可以在聖靈的群體中,透過特殊的言語及行動顯露出來。對保羅而言,教會是基督的身體。身體中不同肢體的功用,可以作為屬靈恩賜的例子(羅十二4-6;林前十二14-30)。除非個別信徒顯出恩賜的功用,否則就不能顯出身體中肢體的作用。聖靈的恩賜是基督身體活力的表現。就如身體有許多不同的肢體,但卻如一個身體地發揮功用;同樣,信徒的個別功用(恩賜),帶來教會的合一。這樣,屬靈的恩賜基本上是賜給群體的,「叫人得益處」(林前十二7)。這就是為何以自私及沒有愛的態度去追求恩賜,是錯誤而白費心機(十三1-3)。屬靈的恩賜不是為個人的喜好或好處而使用(或許說方言是例外,這就是為何保羅認為它的價值最低)。人獲得恩賜,是因為神選擇他,並透過他在別人身上作工。更清楚地說,人獲得恩賜,為要透過他,給整個群體帶來祝福。個人的屬靈健康及培育,與整個身體的健康和平安是分不開的(林前十二14-26;弗四16)。從保羅時代到現在保羅並沒有清楚指出屬靈的恩賜會在基督再來前停止。雖然有人看哥林多前書十三章8-10節所教導的是:某些恩賜只屬於早期教會,但「完全」應指基督再來時的圓熟階段。事實上,若以恩賜就是透過言語或行動把恩典顯出,並傳給別人來看,屬靈恩賜是從沒有缺少的。但若從較窄的觀點來瞭解屬靈恩賜,把焦點放在先知、方言及醫治等較為特殊的表現上;這樣,它們的確似乎自三世紀中葉以後,便在教會生活的主流中消失了。對於馬可福音(可十六17)最後所說的話,殉道者游斯丁、愛任紐及特土良都證實直到他們的時代,這一切都是可以繼續經歷的;但四世紀的屈梭多模及希坡的奧古斯丁都認為那是過去的經歷。主要原因是教會愈來愈變得組織化,並且以膏立來逐步代替恩賜,作為聖靈的記號:基督的身體也變成了等級制度,而「聖靈的恩賜」一詞便用以指以賽亞書十一章2節。這些世紀以來,雖然不斷有人宣稱一種或多種較特殊的恩賜的存在──著名的孟他努派(二世紀)、約雅斤(1132-1202),以及不少重洗派信徒,並早期的貴格會信徒;但這些人通常都被排擠至基督教的邊緣或甚至受到迫害。正統派害怕這些狂熱分子,因此在處理這些事時,經常濫用教會的權威。最近的發展卻轉了一個新方向。十九世紀末對屬靈恩賜的重新注視,尤其是醫治及說方言,演變成為二十世紀的五旬節運動。由於接納了五旬節宗是基督教的第三或第四主流(與東正教、天主教、復原派並列),加上在舊的宗派內有靈恩的復興,因此,基督徒生活及敬拜的靈恩特性得到普遍認可,甚至出現於天主教中。至於靈恩派充滿動感的儀式及敬拜,是否可以和保守派的教導及傳統結合,則需拭目以待。另參:「聖靈」;「說方言」;「聖靈的洗」。―― 證主聖經百科全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