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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教徒知多少(黃玉燕)

 

清教徒知多少

黃玉燕摘寫


「清教徒就是生怕有什麼人在什麼地方會表現快樂的樣子。」有人對他們有如此誤解的印象。事實不然,清教徒閱讀優良書刊,享受聽音樂的樂趣;他們吃飯的時候也喝啤酒,在婚禮中暢飲;他們游泳、滑雪、打獵、釣魚……

早期移民到麻塞諸塞州的一夥人當中,有超過一百個牛津、劍橋的畢業生,一位歷史學者稱那時的麻州為「世界上教育程度最高的社區。」他們到達新大陸六年之後,雖然還在為基本的生存披荊斬棘,卻建立了哈佛神學院。清教徒期望教會的傳道人有高等的學歷。他們的婦女雖沒有接受學院的教育,卻都識字而且有良好的閱讀習慣。他們的小孩開始學習字母,就有一套福音ABC讀本,

A'“In Adam's Fall we Sinned all."Z"Zacheus he did climb the tree his Lord to see "

清教徒殷勤做工,但不像現今的資本主義者,他們把公共利益放在個人利益之前,而且只賺取微薄的利潤。在新英格蘭,根本沒有失業的事,曾經有一個外來的訪客見證道︰ 「七年之內,沒有看過一個乞丐。」

美國的清教徒主義(puritanism)源於十六世紀的英國,改革運動在歐洲展開之後,英國經過亨利八世、愛德華六世、瑪莉一世,以及依莉莎白一世的長期統治,英國公民希望更確實決定這個國家新的教會面貌。他們經過強烈、痛苦的紛爭,甚至流血。有些人熱切地尋求促使更正教成為英國的生活和文化的實質,因此要求淨化(purify)教會,這些人就被稱為清教徒(puritan)。

 

擺脫與傳統天主教有關連的一切

清教徒想要擺脫掉所有與傳統天主教有關連的一切,單單讓新約聖經來決定教會的準則,然而清教徒自身卻因清教的方法不同而分裂。其中有人仍耐心地努力改革教會,一步一步,年復一年,而有些人則認為改革無望,於是脫離國家教會而建立一個以新約聖經為指南的新團契。他們原期待新王詹姆士一世要比依莉莎白寬大為懷,沒想到他卻宣告所有的異議份子必須歸認國家教會,服從於英國主教,否則將被驅離,甚至處死。

一六七年,這群人逃往荷蘭,數年之後,發現不是辦法,他們的孩子須做苦工,長大了又像荷蘭人,不像英國人。他們聽見了新大陸來的召喚,懷著夢想,準備付昂貴的代價開始海外殖民之旅,當中的過程頗不容易。然而,終於在一六二年,九月6日,大約有一百人從普裡茅斯航向新大陸,他們在神面前,非常嚴謹地、神聖地,在「約」裏結合成一個身體。兩個月之後,「五月花號」

在麻州的Cap Cod登陸,在那裏很快建立了他們自己的普裡茅斯。一六二年,十一月11日,新移民在神和眾人面前,嚴肅地相互立約,成立一個公民自治團體(政府),其治國原則是,殖民政府整體的利益必須在個人利益之先。渡過第一個艱苦的冬天時,將近一半的人死了,虧得印第安人幫助,教他們種作、捕魚,使得後來的死亡率降低。白瑞德(William Bradford)於一六二二──一六五六年間,三十六次被選為政府首長,他是一個穩健的、有勇氣的、經得起考驗的領袖。

英王查理一世對待教會的淫威比先王更甚,在英國本土那些未曾脫離國家教會的清教徒在不得已的處境下,寧願選擇這條路──移民新大陸。一六三年,七百人以溫索(John Winthrop)為領袖,啟程往新大陸,隨後又有三百人、一千人跟進。一六三年代出現了大移民潮,使麻州海灣區的人口增加到九千人。

 

追求與神之間活潑的生命關係

溫索(清教徒律師)還在船上時,曾經向會眾講了一篇道「基督徒的社會公益責任」,他聲明如果期望不在登陸之後遭遇災難,正如在海上不遇到船難一樣,百姓就必須遵行彌迦書六章8節所言︰「只要你行公義,好憐憫,存謙卑的心,與你的神同行。」為了這個目的,他們必須團結像一個人。而如

果這樣行,「神要做我們的神,並樂意住在我們當中。」他們就進入與神之間「約」的關係。

溫索認為清教徒探險的天路歷程可以來證明一個國家如何可以興盛,蒙神的祝福,他們要建造一個「在山上的城,眾人看得見的。」政府的重任就是要看守這約有沒有被打破,百姓在行為上、信仰上是否觸犯了神。

為了幫助人們跟從神,有傳道人的派任和各處會堂的建立,會友也必須研讀聖經,反省自己,走正直的路,所有的聖徒都要擔負教會生命純全正直的責任。

清教徒追求與神之間一種活潑的生命關係,他們在公眾的聚會和私人的靈修兩方面都操練屬靈的生命。

清教徒每晚睡覺前、早晨起床後、星期六預備主日崇拜時,甚至主日早晚兩堂崇拜之間,都要默想、禱告。晚間,他們回想白天的行為,為神的祝福感恩,認罪悔改,再次降服於神。醒來時,感謝神所賜的生命和救恩。每逢生日、新年,或感受到神明顯的眷顧時,也都是「自我省察」的時刻。他們常

在隱秘的禱告中,心被神溶化了。週間私下的聚會在傳道人或有經驗的基督徒帶領之下進行。在這些聚會中引導個人真正悔改歸向神,鼓勵會友們公開

承認信仰,讓父母帶著孩子和僕人經歷神的恩典,信徒彼此激勵在恩典中成長。家庭靈修通常在早晨上工之前,或用餐前簡短的時間,或在晚上。他們逐章讀聖經,當時已經有一本教會印的聖詩。在晚上,全家人一起承認他們的罪︰「哦﹗讓我們感覺基督死的大能治死我們肉身的罪。」早晨,他們為神的恩典感謝︰「祂更新了所加給我們的憐憫,」讚美神,因為祂︰「揀選了、創造了、救贖了、呼召、稱我們為義、使我們成聖。」此外又有小組分家聚會,每週、隔週,或一個月一次。 假如信徒參加了這所有的聚會,他們有一個傳道人這麼說︰「當你死的時候,天堂對你不會是個陌生的地方,因為之前你已經到過那 一千次了。」

 

講道是基督王國的權杖,國家的榮耀

新英格蘭人的文學造詣較高,他們認為閱讀也是得恩典的途徑,不只是講章,也包括一些著作,他們的出版品有講章、小冊、教義問答、靈修手冊,「努力閱讀,你會從其中吸取生命。」 每主日有兩堂三小時的崇拜,週間的「講壇」,偶有禁食或感恩聚會,新英格蘭人花很多時間在會堂 。沒有哪一樣活動像清教徒的講台那樣有力地塑造了信徒的生命。

在移民初期的艱钜和辛勞裏,最使他們快樂的,不是五穀豐收,新酒釀成,而是那八、九十個志願離開英國加入殖民行列的清教徒傳道人,他們所傳講耶穌基督的福音,帶來喜樂和激勵。那個時候只有少數人能讀書,而更少數的人有錢買書,所以講道是最方便最直接的感召信徒的方法,在崇拜聚會裏,禱告往往持續一個小時,甚至更長,講道則兩個小時,清教徒一生可以聽道約一萬五千個小時。 清教徒視講道為基督王國的權杖,一個國家的榮耀,是承載生命和救恩的馬車。甚至在他們極端的想法 ,只有講道的人有權柄用神的話──惟一對的鑰匙──打隊扆顗漯龤C

清教徒講台的風格是樸實平板的,他們以平板的英文樸實地描述福音,反對誇張和花招的語言,「把箭頭瞄準了射向會眾的心和良知,而不是他們的頭。」有人這麼描述他們的傳道人。這些風格樸實的講章通常有四個簡要的大綱︰

1.經文︰選擇一段經文,先解釋它的字義、概念。

2.教義:陳述本段經文神學上的意義。

  1. 一般的應用︰這段經文與聖經其他經文的參照,以及它所包含一般性的含義。
  1. 個人的應用︰這一部份要以第二人稱來論述,講員會詢問會眾是否接受在心裏。

講員在講道的時候被期許看起來要很自然,所以他們不會看著講章、小抄。剛出道的,會把講章完全寫好,但是也只是濃縮,把它裁成手掌一般大小的紙片。週間的講壇較多用來探討神學難題,或某些特別的專題。

清教徒對任何事情都不會抱持不冷不熱的態度,何況對神的信仰呢?巴刻(J I Packer)如此說,以下是他對清教徒信仰的認識︰ 清教徒主義,實質上,它是一個熱烈的、回歸聖經的運動。 原屬英國的部份清教徒移民到新大陸,是為了能夠成功地建立一個共同的聖潔的團體,而這在英國,他們眼看是不可能達到的。清教徒渴望每一個人,每一個活動,每一種關係,都在神面前成為聖潔的,在這種訴求之下,聖經既是大憲章又是藍圖,聖經是創造主對每一個閱讀者個別的教導,是透過聖靈所說,被記錄下來的話,因此,所有的講道都必須解經,有教導和應用,所有的證道都要默記下來,必要的時候做筆記,在家裏重複溫習,也要默想。大部份的清教徒認為聖經足夠用在教會的任何事物上。曾有一位他們的傳道人說︰「我從未發現過聖經任何部份不能帶著它的能力,它給人的益處,使一顆誠實的心靈喜悅。」

清教徒所認識的神是「有憐憫、有恩典的神,不輕易發怒,並有豐盛的慈愛和誠實,為千萬人存留慈愛,赦免罪孽、過犯和罪惡,萬不以有罪的為無罪,必追討他的罪,自父及子直到三四代。」(出三四6~7)他們發現在祂身上這樣的結合︰善良和嚴厲,愛和聖潔,審判而有憐憫,可畏而又值得敬慕。清教徒教義的焦點放在人的重生和悔改上,救恩始於重生──一個人內在最核心的地方有了超自然的再造。重生帶來悔改──轉離罪,信靠十字架稱義的應許,稱基督為主。重生──悔改,是單純的因果過程,是聖靈恩典的作為。沒有這個過程,誠實的委身是不可能的。 清教徒信仰的本質是︰作為一個個體、公民、工作者、家庭的成員、地方教會的一份子,都要表現出對神的忠誠。他們相信對神不忠會帶來審判,而所建立的神聖的團體,如果有審判臨到,所有的人都會捲在其中。因此,愛鄰舍,愛自己,愛神,都要導致所有的人彼此互相守望,以激勵並彼此幫助,隨時都朝向聖潔。

清教徒看重,而且十分努力活出︰

  • 一個有紀律、持守律法,自我省察,有謙卑的信心和盼望、忍耐、悔罪、

 禱告的個人生活。

  • 一個行善,在任何地方,只要有可能就施惠予人,而在自己家中尊榮神的,

 公諸於人的生活。

一個誠心敬拜神,跟從一個忠心的傳道人學習的教會生活。 在這麼說,這麼做之後,假如根據聖經的標準來評判,真的不可能懷疑他們是對的。

(取材自CHRISTLAN HISTORY issue 41Vol XIII, No 1))

 

 

敬拜的規範性原則

 

近年來基要派教會受到越來越多的攻擊及挑戰。當然世界一向都不歡迎不與它同流合污,堅持要分別為聖的教會。但可惜的是有稱為信仰正統的基督徒的也一樣不斷批評這些走窄路的教會。他們攻擊其中一個重點就是:基要派說要高舉聖經,說聖經許可的事才可做,沒有聖經許可的事就不可以做,這是不切實際的極端行徑。他們形容持這樣的觀念的人為驕傲自大、行律法主義、企圖利用守規條之法來換取恩典等等。其實這都是因為批評者不熟悉教會歷史及輕忽早期改教家的神學所致的。「聖經許可的的事才可做,沒有聖經許可的事就不可做」這個原則根本不是基要派發明的,早在改教初期已經有了。這原則清教徒稱為「敬拜的規範性原則」(Regulative Principle of Worship)。「敬拜的規範性原則」有兩大重點:

 

1.      將任何沒有聖經許可的事帶進教會是不合法的。

2.      新約中可見的教會模式,是對以後的教會是有約束性的。

 

首先讓我們聽聽一些屬靈前人的說話:

 

清教徒亨利巴羅(Henry Barrow)說:「我們不需要害怕任何人的威嚇,因我們有基督的話教訓我們甚麼許作及甚麼不許作;我們也不需要對虛無的教會頭銜及禮儀動容,因我們知道,若我們違反了神的律法,沒有教會能使我們在神的大審判前顯為無罪。」

 

清教徒多馬卡懷特(Thomas Cartwright)說:「神不單定規我們要傳神的道,也定規了甚麼人及用甚麼方法來傳。」

 

改教家丁道爾(William Tyndale)認為任何引進教會的事,若沒有聖經的教訓或應許,就是迷信。他說:「要在所有事上尋求神的話語,若沒有神的話語我們就不作甚麼,無論這些事外表有多榮耀」。丁道爾堅持教會的禮儀一定要有聖經的許可:他說:「若堅振禮有聖經的應許,堅振禮就按著那應許的範圍成為合法。若沒有應許,那就不是出於神…在講道之後,主教們企圖用堅振的禮儀來控制他們的會友,說神會透過這些儀式將聖靈賜給他們。若果這真是神的應許,那就是了;但保羅在加拉太書三章明明的說,聖靈是在我們聽道是時候賜予我們的。」

 

清教徒約翰何柏(John Hooper)說:「若沒有聖經明文的命令,教會不會作任何事。」

 

蘇格蘭改教家約翰諾克斯(John Knox)說:「我記得摩西曾對以色列會眾說:『凡耶和華你神吩咐你作的都要向主而作:不許增添甚麼,也不可刪減甚麼。』神的教會也要按此原則作教會內的事,而不是按自己眼中看為好的而去作。」

 

著名的清教徒神學家約翰奧文(John Owen)說:「神既親自定規敬拜祂的方式及所有與其有關的事,而這些定規也表達了祂的權柄及祂接受敬拜的唯一的原因及規則,就不能容讓任何權威人士自作主張地加添任何事是主會接受的。這些人無論有何等的名望或加給自己任何的權威,並企圖提出種種理由支持他們的做法,這一切在神公義的審判之下都是看為可憎的。」

 

現在讓我們看看「敬拜的規範性原則」的聖經根據:

 

第一個例子是在利未記第十章一至三節:「亞倫的兒子拿答、亞比戶各拿自己的香爐,盛上火,加上香,在耶和華面前獻上凡火,是耶和華沒有吩咐他們的,就有火從耶和華面前出來,把他們燒滅,他們就死在耶和華面前。於是摩西對亞倫說:『這就是耶和華所說:我在親近我的人中要顯為聖;在眾民面前,我要得榮耀。』亞倫就默默不言。」這裏拿答和亞比戶獻上凡火,是神沒有吩咐的。神只是告訴他們甚麼是可以獻的,卻沒有說甚麼是不可以獻的。你可以尋遍整本聖經,也不能找到神禁止用凡火獻祭。這裏我們可以看出神設立這個敬拜的原則之心意。神擊殺那些用自己方法敬拜但祂卻從來沒有明文禁止那方法的人。

 

另一個例子是在撒母耳記下第六章三至七節:「他們將 神的約櫃、從岡上亞比拿達的家裏抬出來,放在新車上;亞比拿達的兩個兒子烏撒和亞希約趕這新車。他們將 神的約櫃從岡上亞比拿達家裏抬出來的時候,亞希約在櫃前行走。大衛和以色列的全家在耶和華面前,用松木製造的各樣樂器、和琴、瑟、鼓、鈸、鑼、作樂跳舞。到了拿艮的禾場,因為牛失前蹄、〔或作驚跳〕烏撒就伸手扶住 神的約櫃。神耶和華向烏撒發怒,因這錯誤擊殺他,他就死在 神的約櫃旁。」 烏撒看見約櫃即將由牛車上掉下來,他不忍心看見神的約櫃落在泥土中,所以他才伸手扶住約櫃。但神明文說運送約櫃要用杠,不是用牛車。神在民數記四章六節及十五節清楚說明約櫃要「用海狗皮蓋在上頭,再蒙上純藍色的毯子,把杠穿上」;「將要起營的時候,亞倫和他兒子把聖所和聖所的一切器具遮蓋完了,哥轄的子孫就要來抬,只是不可摸聖物,免得他們死亡。會幕裏這些物件是哥轄子孫所當抬的。」烏撒沒有用杠來運送約櫃,卻用了牛車。歷代志上十五章第十三至十五章這樣說:「因你們先前沒有抬這約櫃,按定例求問耶和華我們的 神,所以他刑罰〔原文作闖殺〕我們。 於是祭司利未人自潔,好將耶和華以色列 神的約櫃抬上來。利未子孫就用杠肩抬 神的約櫃,是照耶和華藉摩西所吩咐的。」烏撒沒有用神指定的方法(用杠)去運約櫃,反而自出主意用神沒有吩咐的方法(用牛車)來運。這就是違反了事奉神的規範性原則。神就把祂擊殺了。

 

新約中說及這規範性原則的主要經文是馬太福音二十八章二十節:「凡我所吩咐你們的,都教訓他們遵守」。清教徒約翰奧文對這節經文有非常精僻的解釋:「我們的主吩咐使徒們要教導其他門徒遵守凡祂所吩咐他們的…這句說話就說明瞭使徒教導其他門徒之內容是有限制的。主吩咐他們甚麼,他們就教導門徒遵守甚麼,此外便不能說別的…或許有些人想改變主的意思,說主要門徒遵守的範圍其實是包括主所有的命令以及主沒有明說但他們卻認為是好的事,只要這些事不違反祂明文的命令,好像主是在說:「凡我所吩咐你們的,以及所有你們認為適合而不違反我吩咐的命令,都教訓他們遵守」。明顯地,這解釋違背的主的意思..這就如舊約時代,當神向摩西啟示敬拜祂的法則,神要摩西知道他必須完全根據祂所指示的去作。在神交託摩西的工作接近終結之時,神為了要顯明摩西所作的合乎祂標準,神重覆了近十次說摩西完全遵守的祂的誡命,他「沒有刪減,也沒有增添」。這個原則也應用在新約教會上:主定規了祂的命令是不能增添,也不能減少的。

 

當然這麼絕對的原則,必定會遭受很大的反對。在清教徒時代,反對的勢力主要是來自天主教。這個其實不難解釋,因為當時天主教內實在滿佈迷信的禮儀及傳統,而這些禮儀及傳統根本沒有聖經的根據。要他們遵守這個規範性原則,他們根本辦不到。但當時也有一些聖公會主教及牧師不接受這個原則。他們認為這個原則在實行上根本是行不通,因為許多事情聖經都沒有提及。若聖經沒有提及的事就不許作,他們認為是太過份。他們認為教會是有權力按著本身之需要自由地加添一些儀式及傳統,只要這些事不違反主的命令便可以了。對於這些反對,清教徒一早已有了很清楚的回應:

 

第一,這個規範性原則主要是應用在敬拜及教會上,而不是在信徒日常生活的瑣碎事上。第二,他們也不是禁止一切聖經中沒有說及的事。他們將「聖經沒有說的事」分為兩類:中性的事及屬靈的事。中性的事是指沒有敬拜成份及屬靈意義的事。舉例說:聚會的地方、講道的時間、禮拜堂內的設備等,這些都是自然環境的事,不是屬靈或道德性的事,所以稱為中性。這些中性的事教會可以合宜地作出安排。但若教會引進一些儀式或傳統本是聖經沒有的,而教會硬將一些敬拜的原素或屬靈的意義加在其中,這就不是中性的事,而是屬靈的事,作這些事就違反了「敬拜的規範性質」。最明顯的例子就是聖誕節。教會自出主意地定了一年的某一日來紀念主的出生及敬拜祂,而這傳統完全沒有聖經的命令許可,這就是違反了規範性的原則。

 

總結

 

也許有人問,改教家及清教徒為何要堅這個這麼爭議性的原則呢?答案就是:他們高舉聖經為信徒及教會最高及獨一的權威。他們完全遵守聖經所記的教訓,不增添,不刪減,來表達對神的話,即是對神自己最高的忠誠及順服。今天多少基督徒及教會也說是高舉聖經的權威,也高呼唯獨聖經的口號,但他們有沒有完全照他們所說的而行呢?聖經明文的吩咐,他們有些人因為不願意行,竟然藉口說因為時代的不同而變得不適切,現代信徒無需要去守。而沒有聖經許可的事,他們又因著種種原因而作出加添,大膽地將一些聖經以外的事奉神及敬拜神的方式及方法加進教會中。這叫作高舉聖經?這叫作尊重聖經為獨一的權威?難道我們自以為比神聰明,以為一些很好的敬拜方式、事奉之法及得恩典之途徑,神竟然遺忘了在聖經中告訴我們,要我們自己來加添?這是甚麼樣的想法?

 

結束前我想多說幾句話。我相信這個「敬拜的規範性原則」會繼續產生不少的爭議。但我們絕對不能因為想逃避爭議而放棄真理的立場。我在這裏清楚的表明,對於一向不明白或不注意這個原則的弟兄姊妹,我們的態度是體恤的。畢竟這個原則一向只有少數肯付出代價,願意絕對順服聖經的教會及信徒會加以注意及持守(改教家、清教徒、弟兄會、司布真、王明道、倪柝聲等)。我們只能求神更多地光照你們,將這個寶貴的真理更深地顯明在你們心中,而你們又按著你所得的亮光盡量去行,這便是了。畢竟教會及信徒一定有不完全的地方。但對於激烈反對這原則,甚至對它咬牙切齒的人,我則勸告你們要檢查自己所結的果子。你們自己不願守這個原則就算了,但你們還不斷地批評堅守這原則的教會及信徒,稱他們為極端的復原主義、律法主義、教條主義、法利賽主義等惡名,企圖抹黑這些走窄路的教會及傳道人,這實在是得罪神。可能你們身邊的人還以為你們是為神大發熱心,拯救無知。但看看你們所結出的果子—苦毒、怨恨、不順服、謾罵、抹黑、分裂等,實在不是聖靈的果子。你們這樣的攻擊,實在是害了自己,何必用腳踢刺呢?

 

最後我想用王明道先生在「我們是為了信仰」一文的說話來作為本文的結束:

 

「我們在信仰上的態度是:凡是聖經中的真理,我們都接受、都持守;聖經中所沒有的東西,我們完全拒絕。為向我們的神盡忠,我們不惜任何代價,作任何犧牲,歪曲和誣陷是嚇不倒我們的。人的嘴長在他們的頭上,他們願意說甚麼,就可以說甚麼,不過事實永遠是事實,不但神看得清楚,屬神的人也看得清楚。無論別人怎樣歪曲、怎樣誣陷,我們是為了信仰!

 

願神興起更多有王明道先生心志的信徒來,阿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