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頁 | 返回本主題目錄

 

神在山上所指示的樣式(倪柝聲)

 

讀經:

「他們供奉的事本是天上事的形狀和影像,正如摩西將要造帳幕的時候,蒙神警戒他,說:你要謹慎,作各樣的物件都要照在山上指示你的樣式。」(來八5)

「求你攔阻僕人不犯任意妄為的罪,不容這罪轄制我;我便完全,免犯大罪。」(詩十九13)

 

{\Section:TopicID=207}神的工作必須是神作主】在屬靈的工作裏,最緊要的一件事,就是知道「山上的樣式」。在屬靈的工作裏,有許多事都是緊要的,只要缺少其中的一件,就會叫我們的工作失去屬靈的用處,並且不蒙神喜悅。在這麼多緊要的事中,最緊要的就是這個「山上的樣式」。山上的樣式,就是神的計劃。我們如果不明白神的計劃,就沒有作神工作的可能。

      希伯來書告訴我們,帳幕是照神所指示的樣式造的。摩西還沒有造帳幕之先,他必須在山上四十晝夜,讓神指示他天上帳幕的樣式和作法。從聖所至祭壇,以及帳幕上面每一重的蓋,應當用甚麼材料,用甚麼顏色,都有一定的樣式。沒有一件是可以隨便的,都是有一定的計劃,一定的標準的。帳幕中的祭壇、洗濯盆、桌子、燈臺、香爐、約櫃,以及其他的一切,當用甚麼金屬,當用甚麼木頭,尺寸是多少,顏色是如何,都是按神所定規的樣式作的,沒有一樣是按摩西自己的意思作的。

      神對於建造教會的工作,也像建造帳幕一樣,有祂預定的計劃。事無大小巨細,都有祂一定的作法。摩西並不負設計帳幕樣式的責任,他只負責按他在山上所得指示的樣式去作。基督的僕人的榮耀,並不在乎他能夠獨出心裁為神作甚麼,乃是在乎他能按所明白的神的旨意去作。明白神的計劃,照神所計劃的去作,乃是基督的僕人的榮耀。

有一個事奉主多年的姊妹說,在神的工作上,人是最不自由的。摩西造帳幕的時候,就是一根小釘子應當用銀子或者用金子,他都沒有自由,都要照神所吩咐的去作。

      摩西是極其謙和的人(民十二3)。甚麼是謙和呢?就是不剛硬,就是頂柔軟。神要他怎樣作,他就怎樣作。神要他用甚麼材料,用甚麼顏色,作成甚麼花樣,當有甚麼尺寸,他都照神所指示所吩咐的去作。每一件事都照神所指示所吩咐的去作,沒有一件,沒有一點是憑他自己的心意,這就是摩西的溫柔。

      摩西造帳幕的事給我們許多屬靈的亮光,叫我們知道神的僕人對於屬靈的工作所當站立的地位是如何。一切關乎帳幕的事,神都是自己定規,神沒有留下一件、一點給摩西去定規應當怎樣作,神沒有讓摩西去出主意。神不只把造帳幕的大概告訴了摩西,並且也將其中的細則一起都告訴了他。不只每一件東西的樣式、材料、顏色、尺寸是神所吩咐的,就是它的作法,也是神所定規的。摩西就是按神所吩咐的尺寸、樣式去作還不夠,並且應當按一定的作法去作。就如:幔子要用細麻線來作,並且是用撚的細麻。燈臺應當用精金來作,並且是用一塊精金錘出來的。神沒有留一點餘地給摩西去出主意。神知道祂自己所要的是甚麼,神用不人作祂的謀士,神不許可祂的僕人自作主張的作祂所要作的東西。

      基督的僕人最大的幸福,就是能夠到山上得神的指示,知道神所給他的是甚麼工作,以及神對於那工作所預定的樣式是怎樣。基督的僕人們哪,你是不是來到神的面前,求神分派你所當作的工呢?你是不是來到神的面前,求神指示你作工的時間和作工的方法呢?或者你是憑人的商量、打算、籌劃和定規來作呢?有的人好像以為神對於祂的工作並沒有仔細的定規,有許多事還是留給他們自己去主張怎樣作似的。他們並沒有看見,在神的工作裏,他們不過是一個僕人,只能作他們所受過吩咐的。他們沒有注意「祂告訴你們甚麼,你們就作甚麼」的話。他們忘了他們在基督的身體上不過是一個肢體,要「持定元首」,要絕對受元首的支配。他們好像以為神需要他們血氣的生命和天然的能力,來補滿神的計劃所遺漏的地方。我們真要求神給我們看見:在神的工作裏,基督是一位絕對的主。凡關乎神的工作的一切,都必須得祂的命令才可以行。基督的僕人的能力,和滿有屬靈用處的結果,只能因他是專心尋求明白神的旨意,並且按神的計劃去作,才能彰顯,才能得。不然的話,他的工作雖然很熱鬧,表面的成就也許很偉大,可是有一天在主的審判臺前,在祂試驗的火中,就要顯出不過是草木禾秸而已。

 

{\Section:TopicID=208}提防干犯任意妄為的罪】詩篇十九篇十三節說:「求你攔阻僕人,不犯任意妄為的罪,不容這罪轄制我;我便完全,免犯大罪。」這告訴我們,神的僕人在神面前的罪有兩種:一種是悖逆的罪,一種是妄為的罪。神叫你作的你不作,這是悖逆的罪。這個罪我們都知道它是罪。這個罪我們都肯除去,這個罪我們都不願意犯。但是,弟兄姊妹,請你記得,不只悖逆是罪,還有任意妄為、輕舉妄動也是罪。神並沒有吩咐過,我們便去作,這就是妄為的罪。悖逆,是不照神所命令的去作;任意妄為,是作神所沒有命令的。在神之外去活動,就是任意妄為。神說,不可姦淫,不可偷盜,人若犯了這個就是罪,這個我們知道。可是,我們往往以為我們可以隨便去作神所沒有命令的事,豈知這也是犯罪。如果神沒有命令你去作祂的工,而你憑自己的意思去為祂作工,即使你認為你所作的是最好的事,但在神面前也是犯罪。大在這裏的禱告真好,他求神攔阻他不犯任意妄為的罪。

      神知道祂所要的是甚麼,所以凡祂要我們作的事,祂若不是藉聖經,就是藉聖靈向我們顯明。屬靈的工作,還不在乎多少,乃是在乎神的用處與合乎神的心意。基督的僕人最緊要的一件事,就是知道神到底要他作的是甚麼,要他在甚麼時間用甚麼方法去作。事奉神的人,絲毫用不他來想他應當作甚麼。新約有一個特點,就是人能知道神的心意。基督的僕人可以在他裏面得聖靈的啟示,清楚知道神對於他的要求是甚麼。這一種的知識是實在的,不是自己的理想,不是別人的鼓勵和指示。這一種知識是聖經按字句所教訓的,並且是聖靈在他的靈裏,在他裏面最深的地方,把神的命令啟示給他。

      哦,今天真是明白屬靈啟示的人有多少呢?真是能說「我看清楚了」的人有多少呢?多少人把他所看為好的,他所以為屬靈的,他所熱切要得的,他所算為有益處的工作,來代替了神自己要作的工作。在神的工作上,自告奮勇的人恐怕多於神所選召的人。許多人只能說「我來了」,卻不能說「我受了差遣」。因此,許多所謂神的工作,真是死氣沉沉。許多的工作,不是神所要的,不過是人為神發熱心,以為神需要這些,所以他們就作了,就把這樣的工作稱之為神的工作。其實,這種工作,出乎神和屬乎神的成分,幾乎是絕無僅有的。

      實在屬靈的工作,首要的不是我們,乃是神。我們不過是看明了神的心意而已。實在有屬靈用處的工作,最初都是從神的心裏發起的,我們不過因為聖靈在我們裏面有啟示,使我們明白了而去作的。所有事奉神的工作,不論它的外表如何,成績如何,其實只有兩種:一種是從神發源的,一種是從人發源的;一種是神要這樣的,一種是人以為是神所要的。哦,親愛的弟兄姊妹,你所作的是甚麼工呢?

      最可惜的,就是有許多基督的僕人並不注意這任意妄為的罪,或者不夠徹底知道甚麼是任意妄為的罪。他們沒有被聖靈帶領到一個地步,就是深深的審判自己,知道在神的工作裏,除了神是主以外,他們沒有出主張的餘地。我們需要聖靈的責備,叫我們知道甚麼是任意妄為的罪,知道任意妄為是多麼可恨。我們應當知道,不只祂命令的事我們不去作是罪,就是祂沒有命令的事去作,這也是罪。我們不應當常常說:「神沒有禁止的事,我怎麼不可以作呢?」我們卻應當常常說:「神沒有命令的事,我怎麼可以作呢?」凡認識主不深的人就以為,聖經沒有禁止的事,他都可以作。但那些認識主更深的人就知道,許多事雖然聖經沒有禁止他去作,但是,如果神沒有命令他作,他去作了,就是犯任意妄為的罪。弟兄姊妹,有一天神帶你到更深的地步,你就要知道,你不只不可悖逆神去作祂所禁止的事,並且你還應當不作祂沒有命令你去作的事。神沒有命令的事,你能不憑自己的意思去作,那就是完全的人,就是神所能用的人。完全的人,就是神沒有命令就不作,就是不犯任意妄為的罪的人。神沒有命令我,我就安靜不動,這樣的人,神才用得,他才能作神的工。

      在神的工作裏,我們看見有許多都是人隨自己的意思去作的。人如果不問神的旨意是甚麼,神的時間是如何,神的方法是怎樣,即使是最好的工作,也不過是憑魂生命的熱心去作的。我們要知道,肉體不只會抵擋神,肉體並且會幫助神。我們血氣()的生命,也有許多天然的長處。就是這個屬魂的生命,能夠為神發熱心,能夠設想這樣作那樣作就可以興旺神的教會,這樣打算那樣打算就可以擴充神的國度,這樣努力那樣努力就可以拯救許多罪人,這些人的動機和存心都是好的,可是他們並不知道,血氣的生命會叫他們有這樣的熱心、打算、籌劃和努力。他們並不知道惟獨作神所命令的才是可貴的。他們以為只要從事於神的工作,就是無上的了。他們並不知道,凡出乎血氣生命的,動機雖然不錯,目的雖然很好,成績雖然可觀,但是神並不喜悅。因為這不是出於神的旨意,所以也不合於祂的用處。他們也不知道,凡不是出乎神旨意的工作,神是不肯給能力的。他們以為他們作工的熱切,聲音、情感、氣力、眼淚,乃是神能力的幫助。豈知在這樣的時候,他們不過是吸取他們天然生命的能力,來供給他們出乎天然生命的工作而已。

      任意妄為的原因在那裏呢?沒有別的,就是己生命的表現。許多人雖然當神命令的時候肯順服,但是,他們的心並沒有喜歡神的旨意,他們還是喜歡自己的意思。所以當神安靜的時候,沒有說話的時候,他們就任意去作。弟兄姊妹,我們若不審判肉體,若不背起十字架來對付己的生命,就在神有命令的時候也許還可以勉強順服,而在神還沒有命令的時候,我們就不能不憑自己的意思去活動了。

      在神的工作上,任意妄為並不一定存心都是錯的。當我們還沒有歸服神之先,我們己的生命是不喜歡事奉神的;當我們歸服神之後,我們是喜歡事奉神的。但這是最危險的時期。從前是絕對的不事奉神,現在是要事奉神,可是又要按自己的方法來事奉神。但是神所要求的,不只是要我們事奉祂,並且要我們照祂所喜悅的方法事奉祂。人往往誤會了,以為神所要求的不過是事奉而已,至於事奉的方法,是可以隨人自己的意思的。我們應當知道,若不是照神的命令而去事奉,乃是神所不喜悅的。所以我們不只應當知道,我們的工作是神所命定的,並且應當知道,關乎這工作的方法、時間、如何進行,也都是祂所命定的。

      我們要知道,無論人的動機多麼好,總不能代替神的旨意,無論人的工作多麼有成績,遠不及神的喜悅。多少的工作,乃是為「應付環境的需要」、「幫助信徒的靈性」、「拯救罪人的靈魂」而作的,但並不是為聽神命令而作的。這樣的工作,不能說必定沒有成績,但是無論如何,這樣的工人和這樣的工作,總不能合乎神的用處。我們所當首先顧到的,並不是罪人和信徒在外面的需要如何,乃是神在這個時候的需要是甚麼。我們的工作,第一是為神的需要,不是為罪人的需要,也不是為聖徒的需要。我們是神的僕人,神雖然把作工的責任託付給我們,但是神卻留下指揮祂僕人的權柄。聖靈雖然呼召神的僕人去作工,但是保羅和巴拿巴不能隨己意到亞西亞去。支配神的僕人行動的權柄,永遠是在聖靈的手裏。問題並不是亞西亞有沒有需要,問題乃是神在那個時候有沒有亞西亞的需要。使徒行傳很奇妙的給我們看見,給我們工作能力的是聖靈,指揮我們工作方向的也是聖靈。我們工作的責任,乃是供給神在這個時候的需要。

      聖經給我們看見,我們不是神所雇的,乃是神用血所買的。神在我們身上有完全的主權,所以我們不能隨己意作甚麼。神沒有將事情交給你,讓你憑自己的眼光去出個主意。神不是如此。神對於祂的工作,每一件事,都有專一的命令叫你怎樣作。你若沒有得到祂的命令,任意妄為,祂就不能悅納你,祂用不你,結果你這樣的工作必定經不起火,必定被燒掉。

      聖經給我們看見,神不只在大事上顯出祂的作為,神在小事上也顯出祂的作為。所以,我們要在凡事上讓神居首位,我們不只尊神為大事的主,也是尊祂為小事的主。祂貫乎一切,充滿一切。你所作的工,若不合乎神的旨意,你也許可以得到人的稱讚,但是神用不你。

 

{\Section:TopicID=209}事奉神需藉十字架對付己命】聖經裏有許多榜樣給我們看見這一件事。利未記十章一至二節記說:「亞倫的兒子拿答、亞比戶,各拿自己的香爐,盛上火,加上香,在耶和華面前獻上凡火,是耶和華沒有吩咐他們的;就有火從耶和華面前出來,把他們燒滅,他們就死在耶和華面前。」獻祭的條例是,每次燒香,必須用祭壇上的火來點。拿答、亞比戶的失敗,就是不用祭壇上的火,卻用別的火來焚香,結果是死在神面前。

      祭壇乃是十字架的預表;香是我們在神面前的事奉。我們事奉的熱心,必須是從十字架的祭壇來的。凡不按比例獻的,必定死。十字架是甚麼呢?是我們的己死的地方,也是我們讓主生活的地方。這就是加拉太書第二章所說:「我已經與基督同釘十字架,現在活的,不再是我,乃是基督在我裏面活。」十字架對付了我們己的智慧、己的意見、己的能力、熱切、盼望、喜好。我們乃是經過這樣的對付之後,才配到神面前來事奉。

      哦!也不知道有多少的熱心都是凡火。許多時候,人沒有經過十字架的對付,沒有棄絕自己的意思和聰明,都是憑肉體的意思,以為這樣作那樣作就能夠興旺主的工作,就能夠討神的喜悅,這一種的熱心固然是熱心,但並不是出乎神的。火固然是火,但並不是祭壇上的火,不過是凡火而已。凡不是從十字架捨己的祭壇上來的,都是凡火。凡火就是己的火,就是屬魂生命所發出來的火,就是血氣生命、天然生命的火。這就是己的生命干涉神的事情。事情雖然是神的,可是己的生命要主張這件事情應當怎樣作。凡火,就是要在神的事情裏用己的方法,藉己的智慧,貫徹己的主張。凡火,不只不會得神悅納我們事奉的香,並且要使我們死在神的面前。

      拿答、亞比戶是亞倫的兩個兒子。亞倫是神所揀選的大祭司。這兩個人所作的,並不是悖逆抵擋神,而是燒香來事奉神,要得神的喜悅。但是,他們所作的,是神所沒有命令的事;他們沒有照神所定規的去作,就受了神的審判。亞倫的兩個兒子以為,神既沒有禁止用別的火來點香,那麼,凡火就是可用的了。他們並不知道,在事奉神的事上,神所沒有專一命令的,是我們所不應當作的。他們沒有看見神是多麼的嚴厲。在神的工作裏,神所沒有命令的事就是祂所禁止的事,人去作,就是錯,就是犯罪。神因拿答、亞比戶犯了任意妄為的罪,所以把他們燒死。雖然他們是亞倫的兒子,為祭司供奉神的人,神也不能寬恕他們。

他們所作的,並不是作奸犯科,姦淫搶奪,像以利的兒子那樣。他們不是悖逆神明顯的命令,特別作神所禁止的事;他們乃是要特別事奉神,要特別得神的喜歡,所以他們特地用自己的兩個香爐,把自己拿來的火點香,以為這樣可以得神的喜歡了。豈知他們的存心雖然是好的,可是他們乃是隨他們自己的意思來事奉神,他們作了神所沒有命令的事,他們在神的旨意之外去作,這就是得罪神。在一切事奉神的事上,不能以為我們的存心是好的,神就看是好的。你的心意雖然好,但若是妄為,神也要刑罰你妄為的罪。今天在我們的工作裏,也許一時看不見神怎樣嚴厲的審判我們,但是,一切出乎凡火的工作,將來在審判臺前總是要受審判的。但願神開我們的眼睛,使我們知道甚麼是罪。不只姦淫、搶奪、詭詐、勒索、不義,污穢等等是罪,就是「作神的工」、「傳道」、「帶領人」等等,若不是由於神的命令,也是犯罪。這一種妄為的罪,神也要審判。凡神沒有命令的事,你若自己去作,就是凡火的事奉,就是得罪神。

      撒母耳記上十三章八至十四節所記掃羅自己獻燔祭的事,也可以作為我們的大警戒。掃羅自己獻祭,好像有三個最大的理由:第一,因為他看見百姓離開他散去;第二,因為撒母耳也不照所定的日期來到;第三,而且非利士人,就是他們的仇敵,聚集在密抹,勢將下到吉甲來攻打他。所以他就勉強獻上燔祭。掃羅在這裏,並不是作甚麼惡事,他乃是獻祭給耶和華。他心裏想,恐怕沒有禱告,神不喜悅,若多禱告一下,神必定悅納。他以為他多作一點事奉耶和華的事,就能拯救百姓脫離仇敵的手。豈知不然。撒母耳對掃羅說:「你作了糊塗事了!沒有遵守耶和華你神所吩咐你的命令;若遵守,耶和華必在以色列中堅立你的王位,直到永遠。現在你的王位必不長久;耶和華已經尋一個合祂心意的人,立他作百姓的君,因為你沒有遵守耶和華所吩咐你的。」

      掃羅的「我心裏說」,並非神的命令。弟兄姊妹,神要我們按祂的吩咐來事奉祂,卻不要我們隨「我想」、「我以為」來作祂的工。一切根據於「我想」、「我以為」而作的,都是神所棄絕的。神所要的是人合乎祂的心意。神所重看的,並不是我們所作的,乃是我們所服於祂的。「聽命勝於獻祭,順從勝於公羊的脂油」(撒上十五22)。這是每一個事奉神的人必須記得的。

      多少時候,我們也像掃羅那樣,許多的事都是迫不及待的去作了。我們不能相信神不會慢,我們不能等候神的時間。我們只看自己的需要和環境的需要,而忘記了等候神的時間,就去作了神所沒有命令我們作的。

      我們知道,掃羅的被神厭棄,是因為他太熱心,太要獻祭,太急於祈禱。祂作這事的理由是何等的多;但是,神已經尋一個合祂心意的人,立他作百姓的君。神所要的人,不是急切不能等候的,神所要的人,乃是合祂心意的人。如果是我們,必定喜歡像掃羅這樣的人,因為他是個突出的人。掃羅站在百姓中間,身體比眾民高過一頭,但是神所要的,不是突出的人,乃是合祂心意的人。但願我們事奉神的目的,不是要作大事,叫自己和別人喜歡,乃是要摸到神的心,好蒙神的喜悅。惟獨這樣的人,是神所能用的。神正是尋找這樣的人。

      再看撒母耳記下六章一至七節:「大又聚集以色列中所有挑選的人三萬。大起身率領跟隨他的眾人前往,要從巴拉猶大將神的約櫃運來;這約櫃就是坐在二上萬軍之耶和華留名的約櫃。他們將神的約櫃,從岡上亞比拿達的家裏抬出來,放在新車上,亞比拿達的兩個兒子烏撒和亞希約趕這新車。他們將神的約櫃從岡上亞比拿達家裏抬出來的時候,亞希約在櫃前行走……到了拿艮的禾場,因為牛失前蹄,烏撒就伸手扶住神的約櫃。神耶和華向烏撒發怒,因這錯誤擊殺他,他就死在神的約櫃旁。」許多人讀到這裏,都要問這是甚麼緣故。烏撒伸手扶住了神的約櫃,這應當是烏撒的功勞,怎麼耶和華反而立刻殺死他呢?神的榮耀就是在乎約櫃,現在烏撒扶住約櫃,豈非最好的事,為甚麼神反而擊殺他?沒有別的,因為神要人聽祂的命令過於幫助祂的工作。神用不人來扶持祂的榮耀。誰摸了約櫃,神就要殺誰。這裏的問題,並非約櫃跌倒了關係有多大,乃是神沒有命令你這樣作。人都是想,平安無事的時候,不可以摸約櫃,但當約櫃遇到危急的時候,應該可以摸,可以扶,免得它跌倒,這是從權的辦法,這可以不至於死。但是神只有天經地義,沒有通權達變。凡是神未曾命令就去作的人,若沒有身體上的死,也必有靈性上的死氣。

      在這裏,神不問你作的是好是壞,神不問你是否幫助祂,神是說你的手不應當摸約櫃,摸約櫃的必定死。神寧可讓約櫃跌下去,神不喜歡人沒有祂的命令就來幫助祂。多少時候,我們看見外面的需要,就想幫助神。何等可怕,神的僕人竟然也有作烏撒所作的,竟然用肉體的手來幫助神的工作,所以不免落在神的審判之下!弟兄姊妹,我們必須記得,神的命令是我們所唯一應當注意的。凡因環境的急需,而不等候神的命令,想要從權以救急的,在神的工作上總得不神的喜歡。我們的工作可以讓它一時(在表面上)失敗,但是神的主權不可以一時旁落,人的肉體也不可以一時放縱。神用不肉體來扶助祂的工作,祂要審判肉體的舉動。

      有的人想要作神所沒有要他作的工,他們太要隨自己的意思來討神的喜悅。神所沒有命令他作的事,他盡力的去作。卻不知道他這樣作,不特不能討神的喜悅,反而被神定罪。當我們作罪人的時候,我們都是隨自己的智慧去行事為人,作出許多違反神的性情的事。現在我們得救了,我們想,我們現在可以用自己的智慧,按我們所看為好的來事奉神,來幫助神了。豈知當我們作罪人的時候,用自己的智慧來反對神,是罪;現在我們得救了,用自己的智慧來幫助神作工,也是罪。神用不你的智慧來幫助祂。神不喜歡人用自己的智慧來反對祂,神也不喜歡人用自己的智慧來幫助祂。神用不人來幫助祂的工作。我們必須接受十字架的原則,必須拒絕己生命的活動,必須願意將肉體交於死地,真願意失去自己的意思。我們甚麼時候憑自己的意思,以為這樣作那樣作就會興旺神的工作,這就顯明我們這個人並沒有捨己,並不知道甚麼是十字架。人必須被帶到「零」的地位,不然的話,神不能用他。

但願我們不妄動,以致打岔神的工作。我們只管神的命令,不管神旨意之外的事;就是看見工作都倒下來了,你也不能用你肉體的手去扶,你只能作神所要你作的事。神不要你負祂所沒有命令你負的責。即使甚麼都倒塌在你旁邊,神也不會責備你。

      實在說來,一切的任意妄為,都是因為人的智慧沒有經過十字架的對付。今天神所要求我們的,就是我們能夠抓牢這件事:神所吩咐的,我們要去作;神沒有命令的,我們就不作。我們要堅守我們自己的地位。

      或者有人以為這條路太窄,如果這樣作,他的工作就不免太平常了。但是,弟兄姊妹,到了那一天,就要知道這是不是正路;到了那一天,就要知道在神旨意之外的工作是不好的,是沒有價值的;到了審判臺前,就要顯出在神的旨意之外的工作,是不會不受責備的。

      歷代志下二十六章十六至二十一節告訴我們,烏西雅王要憑自己的意思進耶和華的殿在香壇上燒香,因此受了神的責罰。神的命令是說,只有亞倫的子孫,承接聖職的祭司,他們才能進殿燒香,此外不許可甚麼人作這件事。但烏西雅偏要作這事,他心高氣傲的進殿要燒香。神就罰他,他的額上立刻發出大痳瘋。這事給我們一個大警告,就是神未曾命令的事,我們千萬不要擅自去行,免得被神刑罰。大痳瘋,按靈意說,就是污穢的罪惡。凡沒有神的吩咐而妄動的人,在神面前,都是犯了污穢的罪。在神的工作裏,人自己的熱心是沒有多大用處的。人不能用他的熱心來支配神的工作。進聖殿燒香,原是非常美好的,只因不是神的命令,就成為當受責罰的罪。烏西雅王任意進殿燒香,得罪了神,竟至患大痳瘋直到死,這是一個非常的警戒,是我們不可不注意的。

 

{\Section:TopicID=210}走神安排的路】保羅是靈性極深的一位使徒,他寫信告訴在哥林多的聖徒說:「我們不願意分外誇口,只要照神所量給我們的界限,搆到你們那裏。我們並非過了自己的界限,好像搆不到你們那裏……但指望你們信心增長的時候,所量給我們的界限,就可以因你們更加開展」(林後十13~15)。保羅這話是很有經驗的話。保羅說他不肯搆到神所量給他界限之外的地界去。神沒有量給他的地方,他不去。神要他負責的地方,他覺得是他的責任;神沒有叫他負責的地方,他就不肯越過神去負責。如果神的僕人個個都能這樣,教會那裏會有那麼許多的分爭和派別呢。每個神的僕人都有神量給他的一定的工作,每個信徒都有神所要他走的一條道路,如果個個都站在當站的地位上,作他所當作的工,走他所當走的路,那就真是榮耀。

      我們作工,不是看這工作好,能救人,能幫助人就去作。我們乃是看我們所作的是不是在神所安排給我的地位上。房子裏的大柱子,固然是緊要的,但小鐵釘也是不可少的。如果教會中每個人都想作大復興家、大佈道家,那麼,這個教會如何能得建立呢?我們所應當走的,是合乎神的旨意的道路。我們不是打算作大事,我們乃是要站在神所安排的地位上。如果神要我安靜下來作一點小事情,我也願意。神不是用「大才」,神乃是將能力給祂用的人。但願我們肯站在神給我們安排的地位上,站在祂所要我們站的地方。實在說來,所有的見異思遷,雄心大志,都是屬世的,屬魂的,屬肉體的,我們不可以不防。我們一認識清楚,我們就不敢那麼大膽輕易摸神的工作了。

      保羅說:「當跑的路,我已經跑盡了。」這個路是甚麼呢?賓路易師母在她的自傳裏有一段話說:「在這裏有一個『路程』,是神在每一個信徒重生的時候為他預備的,為要叫他所得的新生命能夠得最圓滿的成熟,並要叫他一生在神的工作裏能夠被神用到極點。每一個信徒的責任,就是要去尋出這『路程』,並且行在其中。別人不能斷定說這個路程是甚麼。惟獨神知道,也惟獨神能叫人知道,並且引導信徒進入這個路程。神今天引導信徒,和從前引導耶利米和別的先知、保羅、腓力和別的使徒一樣。」神的兒女最榮耀的事,就是能夠在神所給他的地位上去作神所要他作的事。神對每個信徒都有預定的一條路給他走。

      神從來都是用祂所揀選的人來作祂的工,祂不要人自告奮勇來作祂的工。神所揀選的人,絕對不能自由。你如果要自由,要走自己的道路,不過是要更失敗,更吃苦而已。你絕對不被神用,那就不必說。不然,你就是要逃出神所定規的路也不能,你就是逃到他施去,還是要給風浪翻到海裏,魚還要把你帶回來。你要逃走也逃不了。神的僕人,絕不能憑自己的意思去行。神所要的人,就是只作神所安排他作的事,只走神所定規他走的路,不憑自己的意思而行的人。

      摩西帶以色列百姓經過曠野的時候,神吩咐他們,安息日不可以作工。當有人報告摩西,有一個人在安息日檢柴,摩西沒有自作主張,立刻要怎樣處治這個人,因為神還沒有指明當怎樣辦他。等到神清楚吩咐他說,要用石頭打死這犯安息日的人,他們才敢用石頭打死這人(民十五32~36)。摩西是等候神命令他如何作,他才敢作,他不敢自作主張。

      我們若不肯等一等,神的工作就要大受虧損!我們的性情是何等的急呢,我們總覺得神是太遲慢的。我們不能耐心一步一步的跟神的引導而走。我們自己所以為好的事,我們就急於去作。我們看那裏有缺乏,我們就馬上去補足它。我們以為,如果凡事都要等候,恐怕一生的時候都要等候完了,不能作甚麼工了。我們卻忘記了能在神面前等候,並且聽祂的吩咐去作工的人是有福的。

 

{\Section:TopicID=211}受命而行】我們有一個重大的責任應當負的,就是我們必須清楚明白神的吩咐,然後才來作神的工。未得神的命令之先,我們絕對不可作甚麼。神的命令就是表明神的心所願意的。如果我們盼望在祂手裏作個有用的器皿,我們就必須有了神的命令才有動作。神沒有命令的事,我們去作了,並不能得神的喜悅。當某種工作擺在我們面前的時候,我們先要問這是否合乎神的心意,這能不能得到神的心。但願我們只求合乎神的心意。我們作屬靈的工作,不是單單因這工作是好的就去作,也不是單單因環境需要我的幫助就去作,我們工作首先要尋求合乎神的心意。我們如果要在神的手裏作個有用的人,我們就必須照神的旨意而行。

      神在山上所指示的樣式,人是不可以隨己意更改的,人必須照那樣式去作。到底我們是說,這是我們的工作,不必憑神的旨意就可以去作呢?或是說,這是神的工作,必須照祂的旨意而行呢?我們不能不歎息說,許多時候,神的工作在人肉體的手裏被弄壞了!

      弟兄姊妹,你要記得,你的智慧若未受過審判,你自己的意念若沒有交於死地,你就不能作神的工。願神把我們帶到沒有自己的地步,使我們沒有自己的意念,只有神的旨意。我們每一次工作,必須先知道是否神的旨意。如果我們的確知道甚麼是神的旨意了,我們就照祂所指示的樣式去作。―― 倪柝聲《十二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