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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奉的對象

 

【我們只能服事這一代的人】服事了他那一世的人就睡了(徒十三36)。他不能服事兩個世代!但今天我們卻想要建立一個人為的組織,人為的制度,以使我們的工作永存不朽。舊約的聖徒服事了他們那一世代的人就過去了,這是生命的一個重要原則。麥子被種下去,經過長苗、吐穗、收割,然後整棵的連根被拔掉。這就是教會的原則,從不永久扎根在地上。神的工作屬靈到一個地步,是沒有地上的根的,是一點都沒有地的味道的。人過去了,但主卻留下來。―― 倪柝聲《一個榮耀的教會》

 

     為主工作失敗的原因,常在於多看人,少看神。─ An Unknown Christian

 

【我的主人沒有一刻不在】有一大商家,因事外出,將他的生意交給助手。有一顧客,趁著這個機會,前來試探這位助手,要他接受一點賄賂,通過某盤生意。可是這位助手堅決的拒絕了。顧客說:「你的主人不在;你若肯作,是作得到的。」他回答說:『我的主人沒有一刻不在。我的主人乃是主耶穌。』歌羅西書三章二十二,二十四節:『你們作僕人的,要凡事聽從你們肉身的主人,不要只在眼前事奉,像是討人喜歡的,總要存心誠實敬畏主。…因你們知道從主那必得著基業為賞賜;你們所事奉的乃是主基督。』

 

【更大之王在這裏】有一次,雷鐵莫博士在英王享利第八面前講道。他在上看見了英王,就自言自語的說:『雷鐵莫!雷鐵莫!你要小心,因為大王在台下。』他停了一會,又對自己說道:『雷鐵莫!雷鐵莫!你要小心你所講的,因為有一位更大之王,就是萬王之王在這。』傳道人哪!你所講的是迎合人的心理呢?還是討神的喜歡呢?若是討人的喜歡,就不是神的僕人了。『若仍舊討人的喜歡,我就不是基督的僕人了。』(加拉章十節)

 

【萬王之王騎在上面】某清道夫有主之後甚為熱心。他覺得自己得蒙救贖,有了平安,也該傳給別人,就去為主作見證;人人都很留心聽他。有人就說:『他是一位清道夫,這些人為何這樣恭謹傾聽呢?」清道夫說:『當救主騎驢進入耶路撒冷之時,眾人把衣服鋪在驢的腳下。他們不把衣服鋪在基督腳下,而鋪在驢的腳下,乃因萬王之王騎在上面。及至基督下來,就再沒有人留心那驢了可知那驢之被尊敬,乃在萬王之王騎在上面之時。』基督徒讓主使用,才有價值。『要服事那又真又活的神。』(帖撒羅尼迦前書章九節)

 

【送給君王看的報紙】英國倫敦有一著名日報,名叫每日郵報。這報所以出名,是因報上找不到一個錯字,看不見一個錯處。為什麼如此精細慎重呢?原來乃是如此:該報的編輯主任常常發現印出來的報紙有些錯誤,雖經多次說過,人若看出報上有錯,就可得到獎品;負責校對的要受處罰,或被開除。但都無效,仍然有錯。有一天,他忽然想出一個方法,召集全體員工,對他們說:『諸位!你們如此勤勞服務,真是可嘉。然而為要增高我們報紙的聲價,我想每天用上等的紙,特印一份,也是本報所印的第一份,送給我們的君王禦,然後再印其餘的一百五十萬份;講位當然知道,送給君王看的報紙,絕對不能有點錯誤。』當時大家都歡樂高呼說:『送給我們君王看的報紙,絕對不容有錯。』自從那時起,員工個個覺得他們的工作極其尊貴,因此格外謹慎認真。每日郵報也就成了英國沒有錯誤的報紙。我們所有的服事都是為萬王之王,萬主之主作的,更是激勵我們向他忠心。『你們所事奉的乃是主基督。」(歌羅西書三章二十四節)

 

【在主裏行事】一位姊妹自願在貧窮人中間工作,另一位對她說:「我真沒想到妳竟然在這群人中間工作,妳若知道這些人的來歷,我認為妳不可能留在他們中間。」這位姊妹溫柔地回答:「基督在世時,祂不也是要得著這樣的人嗎?從未覺得自己好過這些人而不到他們中間服事他們。」

 

【就是作在我身上】有三個德國小孩──六歲、八歲、十歲,他們要到美國去找他們的父母。一個朋友送他們一本簿子,記載他們的目的地,並在第一頁用法文、德文和英文各寫了一段話。他說:「孩子,你們如果遇到困難,就站著不動,把簿子翻開,第一位好心人讀完後,就會幫你們解決。」小孩子從英國利物浦坐船到紐約,然後繼續向西海岸旅行,他們每到一處,都受到很好的禮遇。偶而他們也遇到難處,他們就打開簿子,總有人伸出援手。那上面寫些甚麼呢?正是馬太廿五章耶穌所說的一句話:「我實在告訴你們,這些事你們既作在我這弟兄中一個最小的身上,就是作在我身上了。」這句話把這三小孩子平安地從德國帶到英國,又帶到美國。

 

【不要忽略個別照顧】主耶穌不曾過分繁忙而無法顧及到個別的需要。有一天,迦百農的一個家庭聚會中講道,因為來的人太多,大家只能擠在那站著。突然間,有四個人帶著一個癱瘓的病人來求主醫治。他們把病人搬上屋頂,然後在屋頂上拆開一個洞,把病人下去。這個舉動,一定使當時的聽眾感到意外而心不悅。但耶穌看見那些人的信心和癱瘓者的需要,立刻醫治了他,並拯救了他的靈魂。在主耶穌的一生當中,的態度始終不變。在擁擠的人潮當中,仍然關心到一個去摸衣角的女人;在半路上,也會停下來醫治某一個人的兒子。主耶穌在照顧每一個人這方面所作的表現,為服事主的人立下了一個楷模。《清晨露滴》H.G.B.

 

【一個人不能事奉兩個主(太六24)

   一、不能又事奉神,又事奉(太六24)

   二、不能又事奉神,又事奉世俗(約壹二15~17)

   三、不能又事奉神,又事奉情慾(彼後一4;二20~21;羅八5~9)

   四、不能又事奉神,又事奉虛榮(約五44;十二43)

── 丁良才《經題模範》

 

【與主更親,愛主更深(十一)──事奉 神】

經文:申 10:12 6:24 1:74-75 9:13-14 12:28-29,8:5 12:26 7:6,12:1 6:6-7 西 3:23-24

綱要:

   一、事奉 神的重要

   二、事奉的根據

   三、合神心意的事奉

―― 于宏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