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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督徒的婚姻觀(作者不詳)

 

基督徒的婚姻觀()

 

引言:你有沒有去過基督徒的婚禮?你最留心在婚禮中那個程式?你又認為信徒結婚有什麼意義?

1.婚姻目的

A.獨居不好(創2:18

~神為何給亞當預備配偶? 何謂「獨居」? 一個人有什麼不好的地方?

B.配搭幫助(創2:18-20

~「配偶」這字有什麼意思?

~你認為男與女有什麼不同地方? 彼此又可以有怎樣的配搭?

~若你日後真的結婚了,你認為自己可以作什麼成為你的另一半之幫助?

C.完成使命(創1:28

~神要亞當及夏娃兩人共同作什麼?

~何謂「治理這地」?

~你又認為今天信徒結婚在一起,有什麼共同的使命?

2.聖經原則

A.在選擇配偶上───是主內的(林後6:14

~何謂「同負一軛」?你認為夫婦二人是否「同負一軛」?

~基督徒應否選未信之人為配偶?

~若一信徒說:「他/她雖是未信,但不緊要,我暫時與他/她拍拖先,遲些帶他/她信主就可以」,你同意他看法嗎? 為什麼?

B.在性關係上───婚前不能有性行為(出 22:16

~聖經用什麼字眼表達「與未有迎娶的人發生關係」之行為? 從這字眼的表達中,我們看到神是否認同人有婚前性行為?

~你又認為人若認同婚前可有性行為,有什麼好/不好的結果?

C.在婚姻盟約上───不可分開(太19:4-6

~聖經形容人結婚後,成為什麼?

~何謂一體? 可否分開? 為什麼?

~你若參與過婚禮,通常雙方會讀一段誓詞,有沒有留意當中的內容是什麼?

~若有人說:「我與他/她性格不合,所以我要與他/她離婚!」你怎看?

~太19:9說明夫妻在什麼情況下,才可分開?

3.我適合現在結婚嗎?

~你認為信徒何時適合結婚?

~在什麼情況下又不適合結婚?

~試參考下麵【C I D】的原則資料:

C---Commitmentà我願委身於對方?

「因此,人要離開父母,與妻子連合,二人成為一體。」創 2:24

~神設立婚姻的原意是要人與妻子連合,二人成為一體,人若仍沒有委身於對方的心,不願與對方成為一體,讓對方成為自己生命不可分隔、不可分開的一部份,似乎仍未適合進入婚姻中。

I---Independenceà我是否能獨立起來?

~人要離開父母表示人與離開以往原身的家庭,不再倚賴父母,要自己起來,建立一個屬於自己與配偶的家庭,但人若有太多的倚賴父母,不能獨立,似乎仍未適合進入婚姻中。

D---Dependenceà我是否願接受/倚靠我的配偶幫助?

「耶和華 神說:「那人獨居不好,我要為他造一個配偶幫助他。」」創 2:18

~神期望的婚姻是要配偶幫助另一方,但另一方若太獨立暫時未能接受另一半的幫助,似乎仍未適合進入婚姻中。

~當然以上是參考的,每一對戀人也有不同的情況,有一些可能結婚後,靠著主的恩,雙方的努力,改變了不願委身及太依附父母及不願接受幫助的想法的。

~若你今天遇到一位你所愛(她也愛你)的人,她與你年齡也相若,若用【C I D】的原則,你認自己適合結婚嗎?為什麼?

 

基督徒的婚姻觀()

 

1.婚姻目的

A.獨居不好

「耶和華神說:「那人獨居不好,我要為他造一個配偶幫助他。」」創2:18

B.配搭幫助

神給人有配偶,為了對方可以成為自己的幫助,一人有一人不足的地方,透過男女各不相同的性情,思考、能力,互相配搭,更能好好管理神創造的天地。

C.享受恩福

「在你一生虛空的年日,就是神賜你在日光之下虛空的年日,當同你所愛的妻,快活度日,因為那是你生前在日光之下勞碌的事上所得的分。」傳 9:9

~與所愛的人建立家庭,與她/他快活度日,是人在勞碌的事上所得的分,也是神賜人美好的恩賜。

D.敬虔後裔

「神就賜福給他們,又對他們說:「要生養眾多,遍滿地面,治理這地,也要管理海裡的魚、空中的鳥,和地上各樣行動的活物。」」創1:28

「雖然神有靈的餘力能造多人,他不是單造一人嗎?為何只造一人呢?乃是他願人得虔誠的後裔。所以當謹守你們的心,誰也不可以詭詐待幼年所娶的妻。」瑪2:15

男女結婚,不單為了生養,也有責任、使命建立下一代成為敬虔屬神的兒女。

E.完成使命

「神就賜福給他們,又對他們說:「要生養眾多,遍滿地面,治理這地,也要管理海裡的魚、空中的鳥,和地上各樣行動的活物。」」創1:28

~神對亞當及夏娃說要他們一同治理及管理這地,人的婚姻也帶著使命,共同完成神所交託的工作(例如治理及管理這地、建立教會、在地上榮耀祂!)

F.免受試探

「但要免淫亂的事,男子當各有自己的妻子;女子也當各有自己的丈夫。」林前7:2

「倘若自己禁止不住,就可以嫁娶。與其慾火攻心,倒不如嫁娶為妙。」林前7:9

若一雙拍拖肢體,長期拍拖,但很久也不結婚,很易受試探,倒不如嫁娶為妙。

G.彰顯奧秘

「因我們是他身上的肢體(有古卷加:就是他的骨他的肉)。為這個緣故,人要離開父母,與妻子連合,二人成為一體。這是極大的奧秘,但我是指著基督和教會說的。然而,你們各人都當愛妻,如同愛自己一樣。妻子也當敬重他的丈夫。」弗5:30-33

〜保羅提到夫婦關係時,引伸基督和教會極大的奧秘,奧秘的核心--我們是祂身上的肢體,基督是頭,基督深愛教會,為教會捨命,基督與教會也成一體(不分開),所以從婚姻關係上,可彰顯基督和教會的奧秘。

H.獨身也美

「我願意眾人像我一樣;只是各人領受神的恩賜,一個是這樣,一個是那樣。」林前 7:7

「我願你們無所掛慮。沒有娶妻的,是為主的事掛慮,想怎樣叫主喜悅。娶了妻的,是為世上的事掛慮,想怎樣叫妻子喜悅。婦人和處女也有分別。沒有出嫁的,是為主的事掛慮,要身體、靈魂都聖潔;已經出嫁的,是為世上的事掛慮,想怎樣叫丈夫喜悅。我說這話是為你們的益處,不是要牢籠你們,乃是要叫你們行合宜的事,得以殷勤服事主,沒有分心的事。」林前 7:32-35

~在聖經中獨身是神給某些人的恩賜,令他們更專心討主喜悅,得以殷勤服事主,當然不是人人有這恩賜。

~因此不是不結婚之人就是十分怪,不正常,他們可能更無掛慮專心服事主的!!

~但人若不想結婚,他又不想服事主,他就未必是有獨身的恩賜,有這恩賜的人應是樂於專心服事主,若他沒有,他可能只是單身,不是聖經所說的有獨身的恩賜。

2.聖經原則

A.在選擇配偶上

「你們和不信的原不相配,不要同負一軛。義和不義有什麼相交呢?光明和黑暗有什麼相通呢?」林後6:14

「才德的婦人誰能得著呢?他的價值遠勝過珍珠。」箴31:10

「艷麗是虛假的,美容是虛浮的;惟敬畏耶和華的婦女必得稱讚。」箴31:30

a.是主內的

聖經給我們在擇偶上是有自由,只要是信主的,就可以,即使對方可能和自己不夾,也不是罪,若結了婚,好好愛對方。

b.可更好的

雖給一定自由,但人也可選更好,例如不單看外貌,也看才德,也看對方是否愛主,這是可以選擇,但若人要選外貌,他/她是信主,也不是犯了甚麼罪,是那人自己的選上,他當然要付上日後配偶可能仍沒才德的結果。

B.在性關係上

a.婚前不能有性行為

人若引誘沒有受聘的處女,與他行淫......」出 22:16

「神的旨意就是要你們成為聖潔,遠避淫行;要你們各人曉得怎樣用聖潔、尊貴守著自己的身體。」帖前 4:3- 4

~神的心意是要我們聖潔,一切婚姻以外的性行為就是淫行,是神不喜悅,我們當持守尊貴聖潔的身體,逃避少年人的私慾!

b.婚後不能有婚外情

「婚姻,人人都當尊重,床也不可汙穢;因為苟合行淫的人,神必要審判。」來 13:4

~婚姻以外的性行為,聖經形容是苟合行淫!神是會發怒,向不尊重婚姻的人行審判與管教。

C.在婚姻盟約上

a.尊重婚姻

「婚姻,人人都當尊重,床也不可汙穢;因為苟合行淫的人,神必要審判。」來 13:4

b.不可分開

「耶穌回答說:「那起初造人的,是造男造女,並且說:『因此,人要離開父母,與妻子連合,二人成為一體。』這經你們沒有念過嗎?既然如此,夫妻不再是兩個人,乃是一體的了。所以,神配合的,人不可分開。」」太19:4-6

(1)已成一體

~神起初的原意,是叫人與妻子連合,成為一體,既成一體,又如何分開呢?

(2)神配合的

~婚姻是神設立的,二人是神配合的,人應以敬畏神的心,重視婚盟,重視神所配合的!

(3)特殊情況

「我告訴你們,凡休妻另娶的,若不是為淫亂的緣故,就是犯姦淫了;有人娶那被休的婦人,也是犯姦淫了。」太19:9

~但在何種情況下可以休妻呢?主澄清只能在淫亂情況下受害才可以,不可以用性格不合,「我不喜歡對方」等理由,若不是為淫亂的綠故,以休妻另娶的就是犯姦淫了!

D.在婚後角色上

a.男女是神所看重

(1)神不偏待人

「彼得就開口說:「我真看出神是不偏待人。」徒10:34

(2)夫婦同得恩

「你們作丈夫的,也要按情理﹝原文作知識﹞和妻子同住;因他比你軟弱,(比你軟弱:原文作是軟弱的器皿)與你一同承受生命之恩的,所以要敬重他。這樣,便叫你們的禱告沒有阻礙。」彼前3:7

在社會裏,會出現偏私,不公平的現象,但神看人,不像人看人,祂是不偏待人的神,男女也可在祂面前同得恩

b.男女的確有不同

今日社會裏的不平等是要求「一樣」,是女應得的事情要是一樣的,但在聖經中,男女卻確有不同,不是一樣的,但不一樣不等於不公平。

(1)創造次序不一樣

「因為先造的是亞當,後造的是夏娃;」提前2:13

~無論我們如何爭論男先或女先,但在創造次序上,男是被造先,女是後的。

(2)不一樣

「神就賜福給他們,又對他們說:「要生養眾多,遍滿地面,治理這地,也要管理海裡的魚、空中的鳥,和地上各樣行動的活物。」」創1:28

「耶和華 神說:「那人獨居不好,我要為他造一個配偶幫助他。」」創2:18

~在神起初創造人的原意,男女是同心治理神的地,而女性的角色是要成為幫助者,作幫助男性的角色

~幫助者不等於身份低微,耶和華也是我們的幫助者,但不等於神的地位比人低。

(3)本質不一樣

「你們作丈夫的,也要按情理﹝原文作知識﹞和妻子同住;因他比你軟弱,(比你軟弱:原文作是軟弱的器皿)與你一同承受生命之恩的,所以要敬重他。這樣,便叫你們的禱告沒有阻礙。」彼前3:7

~女性的本質----可能是身體負荷能力或情緒的控制,可能也比男性弱,但男性有時也太理性,卻少了女性的細心與溫柔。

(4)承擔不一樣

「又對女人說:我必多多加增你懷胎的苦楚;你生產兒女必多受苦楚。你必戀慕你丈夫;你丈夫必管轄你。」創3:16

「又對亞當說:你既聽從妻子的話,吃了我所吩咐你不可吃的那樹上的果子,地必為你的緣故受咒詛;你必終身勞苦才能從地裡得吃的。」創3:17

~人犯罪後,女性要承擔生產之苦,而男性(在普遍的國家與社會中)都是要為家庭出外工作,要勞苦才得糊口。

(5)預表不一樣

「因為丈夫是妻子的頭,如同基督是教會的頭;他又是教會全體的救主。教會怎樣順服基督,妻子也要怎樣凡事順服丈夫。你們作丈夫的,要愛你們的妻子,正如基督愛教會,為教會捨己。」弗5:23-25

「因為丈夫是妻子的頭,如同基督是教會的頭;他又是教會全體的救主。」弗5:23

~在聖經中,丈夫是頭,預表了基督是教會的頭,妻子是當像教會一樣順服基督,也順服丈夫

b.男女卻彼此配搭

丈夫與妻子的角色不是分高與低,而是配搭,神造萬物是有次序,是美好的,要維持這次序與美好,男女需要彼此有美好配搭,大家因為敬服神而產生甘心的表現,以致流露和睦、美好一面,也發揮了神造男女的最好特質。

(1)作丈夫

(A)屬靈的追求

「我願男人無忿怒,無爭論(或作:疑惑),舉起聖潔的手,隨處禱告。」提前2:8

(B)帶領的承擔

「因為丈夫是妻子的頭,如同基督是教會的頭;他又是教會全體的救主。」弗5:23

~作頭不是代表高低,而是多一份承擔,多一份責任,作弟兄的,無論在教會及家庭要有責任作頭,願承擔決定及帶領的責任。

(C)捨己的流露

「你們作丈夫的,要愛你們的妻子,正如基督愛教會,為教會捨己」弗5:25

~作頭不是要受人服事,乃是像基督一樣為教會捨己,用愛愛身邊的人

(2)作妻子

(A)順服

(a)順服的表現

*順服丈夫

「教會怎樣順服基督,妻子也要怎樣凡事順服丈夫。」弗5:24

順服不代表弱者,基督也甘心順服父神,神將祂升為至高,順服是令弟兄更能發揮帶領的角色,而此順服是甘心的

*溫柔忍耐

「只要以裡面存著長久溫柔,安靜的心為妝飾;這在神面前是極寶貴的。」彼前3:4

*不管轄弟兄

「我不許女人講道,也不許他轄管男人,只要沉靜。」提前2:12

「凡女人禱告或是講道,若不蒙著頭,就羞辱自己的頭,因為這就如同剃了頭髮一樣。」林前11:5

~在聖經中是有女先知的,在哥林多教會中,似乎也有女性可以講道的,而提前2:12講道的原來意思是「教導」,若姊妹用管轄的方式教導弟兄,聖經是不容許的。

*沉靜學道

「凡女人禱告或是講道,若不蒙著頭,就羞辱自己的頭,因為這就如同剃了頭髮一樣。」林前11:5

(b)順服的表記

「凡女人禱告或是講道,若不蒙著頭,就羞辱自己的頭,因為這就如同剃了頭髮一樣。」林前11:5

~頭是代表榮耀及權柄,女性若蒙頭表示甘心服在弟兄權柄下,代表一種記號

~而昔日的文化,女性是蒙頭的,若不蒙頭,在當時的社會是羞恥的事

~這規矩明顯是加入了文化元素,所以因應文化背景,教會有此規矩,背後的真理是表達女人願服在權柄下

~所以「蒙頭」是加入了文化的規矩,文化會變的,但背後所表達的真理卻不變----女人願服在權柄下,男人是女人的頭。

~另外,普遍來說,女性比較喜愛長髮,長髮是女性的榮耀,但頭代表權柄,女性的長髮是蒙著自己的頭,這也反映女性雖榮耀,但甘心用長髮表達願將權柄掩蓋,甘心順服弟兄

(B)品行

「好指教少年婦人,愛丈夫,愛兒女,」多2:4

「又願女人廉恥、自守,以正派衣裳為妝飾,不以編髮、黃金、珍珠,和貴價的衣裳為妝飾;只要有善行,這才與自稱是敬神的女人相宜。」提前2:9-10

~敬神的女子必會有美好的品行,令神的道受尊榮。

3.我適合現在結婚嗎?

~留意以下【C I D】的原則作參考:

C---Commitmentà我願委身於對方?

「因此,人要離開父母,與妻子連合,二人成為一體。」創 2:24

~神設立婚姻的原意是要人與妻子連合,二人成為一體,人若仍沒有委身於對方的心,不願與對方成為一體,讓對方成為自己生命不可分隔、不可分開的一部份,似乎仍未適合進入婚姻中。

I---Independenceà我是否能獨立起來?

~人要離開父母表示人與離開以往原身的家庭,不再倚賴父母,要自己起來,建立一個屬於自己與配偶的家庭,但人若有太多的倚賴父母,不能獨立,似乎仍未適合進入婚姻中。

D---Dependenceà我是否願接受/倚靠我的配偶幫助?

「耶和華 神說:「那人獨居不好,我要為他造一個配偶幫助他。」」創 2:18

~神期望的婚姻是要配偶幫助另一方,但另一方若太獨立暫時未能接受另一半的幫助,似乎仍未適合進入婚姻中。

~當然以上是參考的,每一對戀人也有不同的情況,有一些可能結婚後,靠著主的恩,雙方的努力,改變了不願委身及太依附父母及不願接受幫助的想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