聖徒處世箴言(林獻羔)
聖徒處世須知
一個人得救,絕不靠行為;但當我們得救後,我們就必須要有好行為來榮耀神。行為與得救無關,但行為是與賞罰有很密切關係的。很可惜,有些人藉口“得救不靠行為”,就放縱私欲。這樣的人,很可能他們還不是真心相信; 他們既然沒有生命,所以他們就很自然不注重行為。另有一些得救的人因為勝不過肉體,有時也犯罪。當他們犯了罪之後,他們心裡很難過。他們受了聖靈的責備就悔改了,可惜還有一小部分得救的基督徒,他們不管將來的賞罰,只顧今生的享受。他們初次犯罪,也有點難過,但久而久之他們麻木了,他們的生活真不成體統,以致得罪神得罪人!我們當活出基督的樣式,做個有豐盛生命的基督徒。
神並不是把難擔的擔子給我們擔。在這恩典的時代裡,我們不用守舊約的律法。聖經也不是教條,但聖經是充滿各種各樣的真理和教訓。我們現在從聖經中找出對信徒處世有關的良言。聖經中的教訓非常多,現在我們只挑選一些最重要的格言,給我們實行,使我們活出美麗的人生,榮神益人。
1.為人務要敬虔,但切勿以敬虔為得利的門路
“……他們以敬虔為得利的門路”。(提前6:5)
2.架子不可有,尊嚴不可無
“樂意接待遠人,好善、莊重、公平、聖潔自持。”(多1:8)
3.保持恒久的卑微,莫讓一時的卑鄙
“我心裡柔和謙卑,你們當負我的軛,學我的樣式,這樣,你們心裡就必得享安息。”(太11:29)“不作害羞的事,不求自己的益處……。”(林前13:5)
4.衣服雖破舊也要清潔,最好不要穿古怪的服裝,或男穿女衣,女穿男衣
“你的衣服當時常潔白……。”(傳9:8)“婦女不可穿戴男子所穿戴的;男子也不可穿婦女的衣服,因為這樣行都是耶和華你神所憎惡的。”(申22:5)
5.殷勤不可懶惰,但不要勞累過甚,傷害己身
“懶惰人叫差他的人,如醋倒牙,如煙薰目。”(箴10:26)“她觀察家務,並不吃閒飯。”(箴31:27)“我們在你們那裡的時候,曾吩咐你們說,若有人不肯作工,就不可吃飯。”(帖後3:10)“我兒,還有一層,你當受勸戒:著書多,沒有窮盡; 讀書多,身體疲倦。”(傳12:12)
6.頭油頭臘可以用,妖冶裝飾宜摒棄
“……你頭上也不要缺少膏油”。(傳9:8)“又願女人廉恥、自守,以正派衣裳為妝飾,不以編發、黃金、珍珠、和貴價的衣裳為妝飾。”(提前2:9)
7.凡事要知足,卻不當自滿
“我並不是因缺乏說這話,我無論在什麼景況都可以知足,這是我已經學會了。”(腓4:11)“只要有衣有食,就當知足。”(提前6:8)“你們要切切的求那更大的恩賜……。”(林前12:31)
8.目不邪視,裸體畫片及淫穢小說等、信徒絕不應看
“因為凡世界上的事,就象肉體的情欲,眼目的情欲,並今生的驕傲,都不是從父來的,乃是從世界來的。”(約壹2:16)
9.怒氣不可無,但不輕易發
“不輕易發怒的,勝過勇士;治服己心的,強如取城。”(箴16:32)“生氣卻不要犯罪,不可含怒到日落。”(弗4:26)
10.脾氣人人有,能不發者少犯罪
“好氣的人,挑啟爭端; 暴怒的人,多多犯罪。”(箴29:22)“不要譭謗,不要爭競,總要和平,向眾人大顯溫柔。”(多3:2)
11.滿招損,謙受益
“驕傲在敗壞以先;狂心在跌倒之前。”(箴16:18)“敗壞之先,人心驕傲;尊榮以前,必有謙卑。”(箴18:12)“吃蜜過多,是不好的;考究自己的榮耀,也是可厭的。”(箴25:27)“虛心的人有福了!因為天國是他們的。”(太5:3)
12.忍受冤屈,各人不同
屬血氣的人有聲有氣,大聲大氣,膽怯的人低聲下氣,屬魂的人吞聲忍氣;屬靈的人無聲無氣,“愚妄人的惱怒立時顯露,通達人能忍辱藏羞。”(箴12:16)“耶穌仍不回答,連一句話也不說,以至巡撫甚覺希奇。”(太27:14)
13.當人冤枉自己的時候,不要心懷不平,反應為他禱告
“親愛的弟兄,不要自己伸冤,寧可讓步,聽憑主怒……。”(羅12:19)“人若因我辱駡你們,逼迫你們,捏造各樣壞話譭謗你們,你們就有福了。”(太5:11)
14.當人論斷自己的過失時,應該誠心懺悔,立即改正
“拿單對大衛說:‘你就是那人……’大衛對拿單說:‘我得罪耶和華了’!”(撒下12:7-13)
15.信徒出於愛心的勸告,未必句句可行; 但智慧人的勸諫,不可不聽
“人屢次受責罰,仍然硬著頸項;他必頃刻敗壞、無法可治。”(箴29:1)“貧窮而有智慧的少年人,勝過年老不肯納諫的愚昧王。”(傳4:13)“聽智慧人的責備,強如聽愚昧人的歌唱。”(傳7:5)
16.基督徒可以許願,卻不可發誓。所許的願當及早償還,勿說錯許了
“你向神許願,償還不可遲延,因祂不喜悅愚昧人,所以你許的願應當償還。你許願不還,不如不許。不可任你的口使肉體犯罪,也不可在祭司面前說是錯許了……。”(傳5:4-6)“只是我告訴你們,什麼誓都不可起……。”(太5:34-37)“我的弟兄們,最要緊的是不可起誓……。”(雅5:12)
17.聖徒不可彼此打官司;受欺似乎是吃虧,其實至終是蒙福
“你們竟是弟兄與弟兄告狀,而且告在不信主的人面前。你們彼此告狀,這已經是你們的大錯了;為什麼不情願受欺呢?為什麼不情願吃虧呢?你們倒是欺壓人,虧負人,況且所欺壓所虧負的就是弟兄。”(林前6:6-8)
18.不要單責備人,更要學習饒恕人
“責備人的,後來蒙人喜悅,多於那用舌頭諂媚人的。”(箴28:23)“倘若這人與那人有嫌隙,總要彼此包容,彼此饒恕;主怎樣饒恕了你們,你們也要怎樣饒恕人。”(西3:13)
19.切戒眾人的一種惡習:“不守時刻”
赴會的人寧可早到十分鐘,萬勿遲到五分鐘;理事人更當注意依時開會,免得費時失事,“你們要謹慎行事,不要象愚昧人,當象智慧人;要愛惜光陰,因為現今的世代邪惡。”(弗5:15-16)
20.凡對身體有害的東西,例如煙酒等,應當戒除
“酒能使人褻慢,濃酒使人喧嚷,凡因酒錯誤的,就無智慧。”(箴20:1)“酒發紅,在杯中閃爍,你不可觀看,雖然下嚥舒暢,終久是咬你如蛇,刺你如毒蛇;”(箴23:31-32)“不要醉酒,酒能使人放蕩;乃要被聖靈充滿。”(弗5:18)“凡事我都可行,但不都有益處。凡事我都可行,但無論那一件,我總不受它的轄制。”(林前6:12,參10:23-24)“所以你們或吃或喝,無論作什麼,都要為榮耀神而行。”(林前10:31)
21.若不是為救罪人,不要與他們有密切的交往,也不要到不良的場所
“你們離開吧,離開吧!從巴比倫出來。不要沾不潔淨的物;要從其中出來……。”(賽52:11-13)“不從惡人的計謀,不站罪人的道路,不坐褻慢人的座位。”(詩1:1)“我先前寫信給你們說,不可與淫亂的人相交。此話不是指這世上一概行淫亂的,或貪婪的,勒索的,或拜偶像的;若是這樣,你們除非離開世界方可。但如今我寫信給你們說,若有稱為弟兄是行淫亂的,或貪婪的,或拜偶像的,或辱駡的,或醉酒的,或勒索的,這樣的人不可與他相交,就是與他吃飯也不可。”(林前5:9-11)
22.若不是允許的,不要托人弄一兩張半票或免費證搭乘舟車
“監督既是神的管家,必須無可指責,不任性,不暴燥,不因酒滋事,不打人,不貪無義之財。”(多1:7)“這些人的口總要堵住。他們因貪不義之財,將不該教導的教導人,敗壞人的全家。”(多1:11)
23.寫私人信件時,不要用公家信紙信封
“從前偷竊的,不要再偷;總要勞力,親手作正經事,就可有餘,分給那缺少的人。”(弗4:28)
24.寄印刷品不可夾有信件,信內不要私放鈔票
“只是作惡的和迷惑人的,必越久越惡,他欺哄人,也被人欺哄。”(提後3:13)
25.在未看信之前,當為寄信人作個短禱,出門前、乘自行車前、上班與上學前,也當如此
“不住的禱告。”(帖前5:17)
26.經手錢財要謹慎,切不可挪用公款,更不要侵吞公款
“他說這話,並不是掛念窮人,乃因他是個賊,又帶著錢囊,常取其中所存的。”(約12:6)
27.當賙濟窮人,但斷不可只賙濟而不為聖工奉獻
“……因為常有窮人和你們同在,要向他們行善隨時都可以;只是你們不常有我……。”(可14:5-8)“……耶穌叫門徒來,說‘我實在告訴你們,這窮寡婦投入庫裡的,比眾人所投的更多’……。”(可12:41-44)
28.救濟那些貧寒無依靠的人(特別是信徒),但不要借錢給那些放縱淫佚的人
“憐憫貧窮的,就是借給耶和華,他的善行,耶和華必償還。”(箴19:17)“有求你的,就給他;有向你借錢的,不可推辭。”(太5:42)“所以,有了機會,就當向眾人行善,向信徒一家的人更當這樣。”(加6:10)“在神我們的父面前,那清潔沒有玷污的虔誠,就是看顧在患難中的孤兒寡婦,並且保守自己不沾染世俗。”(雅1:27)
29.借錢給貧窮的,不要指望償還,更不當向他們放債取利
“你們若借給人,指望從他收回,有什麼可酬謝的呢?就是罪人也借給罪人,要如數收回。你們倒要愛仇敵,也要善待他們,並要借給人不指望償還; 你們的賞賜就必大了,你們也必作至高者的兒子;因為他恩待那忘恩的和作惡的。”(路6:34-35)
30.貧賤的時候不要向人借錢,在路上忘帶錢糧,若向朋友借款,應及早償還
“我告訴你,若有半文錢沒有還清,你斷不能從那裡出來。”(路12:59)
31.買貨的不可有兩樣法碼,斤兩要絕對公道,買物的不要只說不好
“兩樣的法碼,兩樣的升鬥,都為耶和華所憎惡。”(箴20:10)“買物的說:‘不好,不好’;及至買去,他便自誇。”(箴20:14)“兩樣的法碼,為耶和華所憎惡; 詭詐的天平,也為不善。”(箴20:23)
32.信徒為商不可只顧一己獲利而囤積居奇,使通貨更惡性地膨脹
“屯糧不賣的,民必咒詛他,情願出賣的,人必為他祝福。”(箴11:26)
33.與人談話的時候力避誇張自己的長處
“要別人誇獎你,不可用口自誇;等外人稱讚你,不可用嘴自稱。”(箴27:2)
34.不要多說笑話,免易得罪於人,粗言俗語要戒絕,免失基督徒體統
“淫詞、妄語,和戲笑的話都不相宜;總要說感謝的話。”(弗5:4)“只是要棄絕那世俗的語言和老婦荒渺的話,在敬虔上操練自己。”(提前4:7)“你要除掉邪僻的口,棄絕乖謬的嘴。”(箴4:24)
35.與人談話不要太長氣,應給別人開口的機會,耳目也當注視對方所說的話
“你須側耳聽受智慧人的言語,留心領會我的知識。”(箴22:17)
36.說話間面帶笑容,但不要腹藏利劍
“約押左手拾起刀來,對亞瑪撒說:‘我兄弟,你好阿!’就用右手抓住亞瑪撒的鬍子,要與他親嘴。亞瑪撒沒有防備約押手裡所拿的刀,約押用刀刺入他的肚腹,他的腸子流在地上;沒有再刺他,就死了……。”(撒下20:9-10)“他口如奶油光滑,他的心卻懷著爭戰;他的話比油柔和,其實是拔出來的刀。”(詩55:21)“猶大隨即到耶穌跟前說:‘請拉比安’,就與祂親嘴。耶穌對他說:‘朋友,你來要作的事,就作吧。’於是那些人上前,下手拿住耶穌。”(太26:49-50)
37.寧可說千句安慰與造就人的話,決不要說兩句害人之語
“人心憂慮,屈而不伸;一句良言,使心歡樂。”(箴12:25)“回答柔和,使怒消退;言語暴戾,觸動怒氣。”(箴15:1)“一句話說得合宜,就如金蘋果在銀網子裡。”(箴25:11)“你們的言語要常常帶著和氣,好象用鹽調和,就可知道該怎樣回答各人。”(西4:6)“……若有人在話語上沒有過失,他就是完全人,也能勒住自己的全身……這樣,舌頭在百體裡也是最小的,卻能說大話……惟獨舌頭沒有人能制伏,是不止息的惡物,滿了害死人的毒氣。”(雅3:2-8)
38.無益的話不但不說,更不當聽,未證實的話,切勿亂傳
“也不可聽從荒渺無憑的話語和無窮的家譜;這等事只生辯論,並不發明神在信上所立的章程。”(提前1:4)“……躲避世俗的虛談和那敵真道、似是而非的學問。”(提前6:20)“……不可為言語爭辯;這是沒有益處的,只能敗壞聽見的人。……但要遠避世俗的虛談,因為這等人必進到更不敬虔的地步。”(提後2:14-16)“惟有那愚拙無學問的辯論,總要棄絕,因為知道這等事是起爭競的。”(提後2:23)“言語純全,無可指責,叫那反對的人,既無處可說我們的不是,便自覺羞愧。”(多2:8)“良言如同蜂房,使心覺甘甜,使骨得醫治。”(箴16:24)
39.對人有害的謊言固不可說,對人無損的謊言也當棄絕
“說出真話的,顯明公義;作假見證的,顯出詭詐。說話浮躁的,如刀刺人,智慧人的舌頭,卻為醫人的良藥。口吐真言,永遠堅立;舌說謊話,只存片時。”(箴12:17-19)“我又告訴你們,凡人所說的閒話,當審判的日子,必要句句供出來。”(太12:36)“惟有膽怯的、不信的、可憎的、殺人的、淫亂的、行邪術的、拜偶像的、和一切說謊話的,他們的分就在燒著硫磺的火湖裡;這是第二次的死。”(啟21:8參27節)
40.多言多語難免有過
“多言多語難免有過,禁止嘴唇是有智慧”。(箴10:19)“謹守口的,得保生命;大張嘴的,必致敗亡。”(箴13:3)“諸般勤勞,都有益處;嘴上多言,乃至窮乏。”(箴14:23)“寡少言語的,有知識,性情溫良的,有聰明。愚昧人若靜默不言,也可算為智慧;閉口不說,也可算為聰明。”(箴17:27-28)“作執事的,也是如此:必須端莊,不一口兩舌,不好喝酒,不貪不義之財。”(提前3:8)
41.未聽完先回答或插嘴的,愚人比他更有指望
“未曾聽完先回答的,便是他的愚昧和羞辱。”(箴18:13)“我親愛的弟兄們,這是你們所知道的。但你們各人要快快的聽,慢慢的說,慢慢的動怒。”(雅1:19)
42.在一般情況下,不要在人面前指責別人的過失,寧可背後稱讚人,決不可揚人惡
“倘若你的弟兄得罪你,你就去,趁著只有他和你在一處的時候,指出他的錯來;他若聽你,你便得了你的弟兄。”(太18:15)“所以,我們不可再彼此論斷,寧可定意誰也不給弟兄放下絆腳跌人之物。”(羅14:13)
43.為兒女的當“在主裡”孝順父母;做父母的當照主的教訓管教他們,但不要惹兒女的氣
“你要聽從生你的父親;你母親老了,也不可藐視她。”(箴23:22)“你要使父母歡喜,使生你的快樂。”(箴23:25)“不可不管教孩童;你用杖打他,他必不至於死。你要用杖打他,就可以救他的靈魂免下陰間。”(箴23:13-14)“教養孩童,使他走當行的道,就是到老他也不偏離。”(箴22:6)“你們作兒女的,要在主裡聽從父母,這是理所當然的。要孝敬父母,使你得福,在世長壽。這是第一條帶應許的誡命。你們作父親的,不要惹兒女的氣,只要照著主的教訓和警戒,養育他們。”(弗6:1-4)“你們作父親的,不要惹兒女的氣,恐怕他們失了志氣。”(西3:21)
44.弟兄姐妹不要嫉妒,世上實難見和睦同居,聖徒首當宣導
“該隱與他兄弟亞伯說話,二人正在田間;該隱起來打他兄弟亞伯,把他殺了。”(創4:8)“僕人說:‘你兄弟來了,你父親因為得他無災無病的回來,把肥牛犢宰了。’大兒子卻生氣,不肯進去……。”(路15:27-30)“看哪,弟兄和睦同居,是何等的善,何等的美!……”(詩133)
45.夫妻間不宜誤會與相爭,應實行彼此相愛之道
“寧可住在房頂的角上,不在寬闊的房屋與爭吵的婦人同住。”(箴21:9)“你們作妻子的,當順服自已的丈夫,這在主裡面是相宜的。你們作丈夫的,要愛你們的妻子,不可苦待她們。”(西3:18-19)
46.要愛鄰居,但不要常進他的家,恐他厭煩
“你那裡若有現成的,不可對鄰舍說:‘去吧!明天再來,我必給你。’你的鄰舍既在你的附近安居,你不可設計害他……。”(箴3:28-30)“你與鄰舍爭訟,要與他一人辯論,不可洩漏人的密事。”(箴25:9)“你的腳要少進鄰舍的家,恐怕他厭煩你,恨惡你。作假見證陷害鄰舍的,就是大槌,是利刀,是快箭。”(箴25:17-18)
47.交友要謹慎,寧得一、二知己,莫得眾多害己之友
“濫交朋友的,自取敗壞;但有一朋友,比弟兄更親密。”(箴18:24)“好生氣的人,不可與他結交;暴怒的人,不可與他來往……。”(箴22:24-25)“人多述說自己的仁慈,但忠信人誰能遇著呢?”(箴20:6)“往來傳舌的,洩漏密事;大張嘴的,不可與他結交。”(箴20:19)“我兒,你要敬畏耶和華與君王,不要與反復無常的人結交。”(箴24:21)“膏油與香料,使人心喜悅;朋友誠實的勸教,也是如此甘美。你的朋友和父親的朋友,你都不可離棄。你遭難的日子,不要上弟兄的家去; 相近的鄰舍,強如遠方的弟兄。”(箴27:9-10)“好飲酒的,好吃肉的,不要與他們來往。”(箴23:20)“有敬虔的外貌,卻背了敬虔的實意;這等人你要躲開。”(提後3:5)“分門結黨的人,警戒過一兩次,就要棄絕他。”(多3:10)
48.男女來往要大方,但不可有不正當的意念與行為
“……無論是淫亂的、拜偶像的、姦淫的、作孌童的、親男色的、偷竊的、貪婪的、醉酒的、辱駡的、勒索的、都不能承受神的國……。”(林前6:9-11)“只是我告訴你們,凡看見婦女就動淫念的,這人心裡已經與她犯姦淫了。”(太5:28)
49.自己不可與人相爭; 見人不和睦時當調處
“吃素菜,彼此相愛,強如吃肥牛,彼此相恨。”(箴15:17)“設筵滿屋,大家相爭,不如有塊幹餅,大家相安”。(箴17:1)“分爭的起頭,如水放開,所以在爭鬧之先,必當止息爭競。”(箴17:14)“好爭競的人煽惑爭端,就如餘火加炭,火上加柴一樣。”(箴26:21)“使人和睦的人有福了!因為他們必稱為神的兒子。”(太5:9)
50.勸人要有方法,免得他視己為仇
“不可嚴責老年人,只要勸他如同父親;勸少年人如同弟兄;勸老年婦女如同母親;勸少年婦女如同姐妹;總要清清潔潔的。”(提前5:1-2)“勸老年人要有節制、端莊、自守,在信心、愛心、忍耐上,都要純全無疵。又勸老年婦人,舉止行動要恭敬,不說讒言,不給酒作奴僕,用善道教訓人。”(多2:2-3)
51.對主人要絕對忠心,若非迫不得已時,辦公不可遲到早退
“凡在軛下作僕人的,當以自己主人配受十分的恭敬,免得神的名和道理被人褻瀆。僕人有通道的主人,不可因為與他是弟兄就輕看他,更要加意服事他; 因為得服事之益處的,是通道蒙愛的。”(提前6:1-2)“勸僕人要順服自己的主人,凡事討他的歡喜; 不可頂撞他,不可私拿東西;要顯忠誠,以致凡事尊榮我們救主神的道。”(多2:9-10)“你們作僕人的,要凡事聽從你們肉身的主人,不要只在眼前事奉,像是討人喜歡的,總要存心誠實敬畏主。無論作什麼,都要從心裡作,像是給主作的,不是給人作的……。”(西3:22-25)
52.見人富貴不要嫉妒,更不應奉承恭維; 見人貧窮不可輕視或討厭,反當俯就同情
“我必不看人的情面,也不奉承人。我不曉得奉承; 若奉承,造我的主必快快除滅我。”(伯32:21-22)“虛謊的舌,恨他所壓傷的人;諂媚的口,敗壞人的事。”(箴26:28)“與喜樂的人要同樂;與哀哭的人要同哭。要彼此同心;不要志氣高大,倒要俯就卑微的人;不要自以為聰明。”(羅12:15-16)“我的弟兄們,你們信奉我們榮耀的主耶穌基督,便不可按著外貌待人。若有一個人帶著金戒指,穿著華美衣服,進你們的會堂去;又有一個窮人,穿著骯髒衣服也進去;你們就重看那穿著華美衣服的人,說:‘請坐在這好位上’;又對那窮人說:‘你站在那裡’,或‘坐在我腳凳下邊’。這豈不是你們偏心待人,用惡意斷定人麼?”(雅2:1-4)
53.對朋友等要有禮貌; 坐談時不要兩腳張開,打呵欠不要仰頭大張嘴,而要用手擋口。基督徒不要客氣過分,形成虛偽
“我身子雖與你們相離,心卻與你們同在,見你們循規蹈矩,信基督的心也堅固,我就歡喜了。”(西2:5)“端正”,“使兒女凡事端莊順服”,“必須端莊”(提前3:2,4,8,11)。
54.無心請客勿作假意挽留,被請赴席時不當爭坐主位; 不要因美味而貪食,也不因素菜而不吃,免令人難過
“一日,以利沙走到書念,在那裡有一個大戶的婦人強留他吃飯。此後,以利沙每從那裡經過就進去吃飯。”(王下4:8)“無論進那一城,人若接待你們,給你們擺上什麼,你們就吃什麼。”(路10:8)“主人對僕人說:‘你出去到路上和籬笆那裡,勉強人進來,坐滿我的屋子。’”(路14:23)“耶穌見所請的客揀擇首位,就用比喻對他們說:‘你被人請去赴婚姻的筵席,不要坐在首位上……。”(路14:7-11)
55.得恩勿忘恩,施恩勿望報
“我靠主大大的喜樂,因為你們思念我的心,如今又發生……但我樣樣都有,並且有餘。我已經充足,因我從以巴弗提受了你們的饋送,當作極美的香氣,為神所收納、所喜悅的祭物。”(腓4:10-18)
56.服事別人不要以為是下等工作;凡能操作而又勤勞的人都是人所尊敬的
“……就離席站起來,脫了衣服,拿一條手巾束腰,隨後把水倒在盆裡,就洗門徒的腳,並用自己所束的手巾擦乾……。”(約13:1-11)“那時,保羅拾起一捆柴,放在火上……。”(徒28:3)
57.不要輕易替人作保,傳道人更要注意
“我兒,你若為朋友作保,替外人擊掌,你就被口中的話語纏住,被嘴裡的言語捉住。”(箴6:1-2)“為外人作保的,必受虧損……。”(箴11:15)“誰為生人作保,就拿誰的衣服;誰為外人作保,誰就要承當。”(箴20:16)“不要與人擊掌,不要為欠債的作保。”(箴22:26)
58.明知自己作不到的事,切不要答應他人; 既然答應替人去辦就必須盡力完成
“若是能行,總要盡力與眾人和睦。”(羅12:18)“有人強逼你走一裡路,你就同他走二裡。”(太5:41)“又來對小兒子也是這樣說。他回答說:‘父啊,我去,’他卻不去。”(太21:30)“若是弟兄或是姐妹,赤身露體,又缺了日用的飲食;你們中間有人對他們說:‘平平安安的去吧!願你們穿得暖,吃得飽’;卻不給他們身體所需用的,這有什麼益處呢?”(雅2:15-16)
59.看見仇敵遭難的時候,不要幸災樂禍,反當愛他,為他禱告
“戲笑窮人的,是辱沒造他的主;幸災樂禍的,必不免受罰。”(箴17:5)“你仇敵跌倒,你不要歡喜;他傾倒,你心不要快樂;恐怕耶和華看見就不喜悅,將怒氣從仇敵身上轉過來。不要為作惡的心懷不平,也不要嫉妒惡人。”(箴24:17-19)“不可說:‘人怎樣待我,我也怎樣待他; 我必照他所行的報復他。’”(箴24:29)“你的仇敵若餓了,就給他飯吃;若渴了,就給他水喝。”(箴25:21)
60.當納稅糧,服從當官的掌權的,駕駛車輛應聽員警指揮; 勿在巷道、里弄內乘自行車,或溜車; 不要違犯交通規例、沖紅燈
“你要提醒眾人,叫他們順服作官的、掌權的,遵他的命,預備行各樣的善事……。”(多3:1-2)“在上有權柄的,人人當順服他……你們納糧,也為這個緣;因他們是神的差役,常常特管這事。凡人所當得的,就給他。當得糧的,給他納糧;當得稅的,給他上稅;當懼怕的,懼怕他;當恭敬的,恭敬他。”(羅13:1-7)“你們為主的緣故,要順服人的一切制度,或是在上的君王,或是君王所派罰惡賞善的臣宰……。”(彼前2:13-15)
61.不要好管閒事,但也不要單顧自己的事,不理他人死活
“各人不要單顧自己的事,也要顧別人的事。”(腓2:4)“你們中間卻不可有人因為殺人、偷竊、作惡、好管閒事而受苦。”(彼前4:15)
62.辦事要公正,不可有成見,也不要徇情面或受賄賂
“多有財利,行事不義,不如少有財利,行事公義。”(箴16:8)“看人的情面,乃為不好;人因一塊餅枉法,也為不好。”(箴28:21)“我在神和基督耶穌並蒙揀選的天使面前囑咐你:要遵守這些話,不可存成見,行事也不可有偏心。”(提前5:21)“惟獨從上頭來的智慧,先是清潔,後是和平,溫良柔順,滿有憐憫,多結善果,沒有偏見,沒有假冒。”(雅3:17)“他們雙手作惡;君王徇情面,審判官要賄賂;位分大的吐出惡意,都彼此結聯行惡。”(彌7:3)“勒索使智慧人變為愚妄;賄賂能敗壞人的慧心。”(傳7:7)
63.做事要有恒心;固執不可有,定見不可無
“你要謹慎自己和自己的教訓,要在這些事上恒心……。”(提前4:16)“心懷二意的人,在他一切所行的路上,都沒有定見。”(雅1:8)
64.不要求名譽,但不可在德行上敗壞名聲
“美名勝過大財;恩寵強如金銀。”(箴22:1)“監督也必須在教外有好名聲,恐怕被人譭謗,落在魔鬼的網羅裡。”(提前3:7)
65.凡不合真理的事不要容讓,寧可做四方木,決不做滑頭人
“親愛的弟兄啊,我想盡心寫信給你們,論我們同得救恩的時候,就不得不寫信勸你們,要為從前一次交付聖徒的真道竭力的爭辯。”(猶3)“然而,有幾件事我要責備你:因為在你那裡有人服從了巴蘭的教訓;這巴蘭曾教導巴勒將絆腳石放在以色列人面前,叫他們吃祭偶像之物,行姦淫的事。你那裡也有人照樣服從了尼哥拉一党人的教訓……。”(啟2:14-17)
以上列出的六十五條是比較重要的,除了這些比較明顯的教訓外,還有很多日常生活瑣事,不能一一細說。我們得救的人,都有聖靈在我們的裡面,祂會教導我們遇事當怎樣行,但我們應當禱告神,聖靈才動工。可惜很多人不讓聖靈帶領,他們沒有活出基督徒的樣式。他們的人生並不美麗,甚至有些人不象聖徒的樣子,“至於淫亂並一切污穢,或是貪婪,在你們中間連提都不可,方合聖徒的體統。”(弗5:3)聖徒是有個“體統”的,我們的生活不好,就不象一個聖徒,因為我們行事為人不合“聖徒的體統”。有些人不講生活,他們強調“生命的流露”。這當然是對,可是,有不少講“生命自然流露”的聖徒,他們的生活還是不象樣子,不合聖徒的體統。按道理說,有豐盛的生命,就會流露美麗的人生,他們之所以沒有美麗聖潔的生活,證明他們所說的“生命的流露”是一句空話。聖靈要在我們裡面作工,我們就當“讓”聖靈作工,但有許多人,事事不謹慎,處處背離真道!“行為”不是一句好聽的話,而是要我們“行”出來!聽道而不行道的人,講“生命自然的流露”真是一句“欺世之談”。我們有了決心行善,但我們沒有力量,我們當求神給我們力量,讓聖靈充滿我們勝過肉體,我們才能流出活水的江河來。願神引領我們,叫我們靠著聖靈活出基督的豐盛生命來,使我們能榮神益人,將來還要得著主的賞賜!
一九八二年三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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