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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督徒的家庭人際關係(黃迦勒)

 

【要引導尚未信主的家人歸主】一個人一信了主之後,要有負擔帶領別人來歸主。基督徒領人歸主的優先物件,應當是自己家裏的人。聖經裏面記載一個被鬼附的人,主耶穌把汙鬼從他身上趕出去之後,對他說:「你回家去,到你的親屬那裏,將主為你所作的,是何等大的事,是怎樣憐憫你,都告訴他們」(可五19)。主要那些蒙恩得救的人,讓自己家裏的人都知道主耶穌的救恩,因為主喜歡一家一家的得著拯救。

        在聖經裏面,有很多的實例可以證明,神的救恩是以「家」為單位的,例如:挪亞全家八口進方舟得救(參創七1;彼前三20);逾越節的羊羔,是一家宰一隻,塗血在門框上,叫全家人都得救(參出十二37);妓女喇合掛一根紅繩子,使她全家的人都得救(參書六17);當稅吏撒該蒙恩得救的時候,主耶穌說:「今天救恩到了這家」(路十九9);使徒保羅對腓立比的獄卒說:「當信主耶穌,你和你一家都必得救」(徒十六31)

        當然,若要使你家裏的人也能蒙恩得救,就不只要告訴他們你已經信了主耶穌,並且要告訴他們主為你作了何等大的事。光是言語的見證還不夠,必須加上生活行為的見證纔行。我們必須在家裏顯出,我們信主以後比信主以前是有何等奇妙的大改變,纔能使家裏的人聽我們的話語。不然,他們心中是不會佩服的。我們必須比從前公義,比從前舍己,比從前愛人,比從前殷勤,也比從前快樂。如果我們沒有行為上的改變,那他們是不會相信的。

        許多時候,家裏的人並不會因我們的見證,就馬上接受主,所以我們要為他們禱告,借著禱告常常把他們帶到神面前。關心自己家人的靈魂,迫切而有恆地為他們禱告,當神所定的時候一到,就要看見果效。

 

【如何為人子女】基督徒在家庭裏如何對待父母,這在神面前是一件非常重大的事。父母是兒女的源頭,兒女是出於父母的,正如神是人的源頭,所有的人都是出於神的一樣。因此,兒女如何對待父母,也必同樣地如何對待神,所以神對此非常關切。聖經給我們如下的教導:

        ()奉養父母:當父母年老又無收入,為人子女者理應供養他們,這是我們該盡的責任。使徒保羅說:「人若不看顧親屬,就是背了真道,比不信的人還不好;不看顧自己家裏的人,更是如此」(提前五8)。無論在物質上或在精神上,看顧並供養父母,連不信的人也認為這是天經地義的事。基督徒千萬不可以藉口任何的理由,忽略這個責任。當年法利賽人,以為只要照古人的教訓在會堂裏熱心服事,就不必再奉養父母了。主耶穌嚴嚴的斥責他們說:「你們倒說,人若對父母說,我所當奉給你們的,已經作了供獻;以後你們就不容他再奉養父母。這就是你們承接遺傳,廢了神的道」(可七11~13)

        ()尊敬父母:有的做兒女的人,雖然在物質上供養他們的父母,但是卻不尊敬他們,有時甚至輕視、藐視他們。箴言說:「你母親老了,也不可藐視她」(箴廿三22)。老年人因為體、智衰老,有時難免顯得糊塗些,但我們仍不可失去對他們的尊敬,反而應該更加同情他們纔對。保羅說:「要孝敬父母,使你得福,在世長壽。這是第一條帶應許的誡命」(弗六2~3)。尊敬父母是帶進神祝福的路,且能活得更長。尊敬父母的人,纔是身心正常的人;這樣的人,心思清明,凡事節制,當然福壽兩全。

        ()聽從父母:尊敬父母的人,必然聽從父母。尊敬偏重於裏面的存心,聽從則偏重於外面的表現;聽從乃是尊敬的自然結果。保羅說:「你們做兒女的,要凡事聽從父母,因為這是神所喜悅的」(西三20)。「聽從」在原文含有站在下方,注意傾聽並服從命令的意思。也許有人認為這裏的「凡事」聽從父母很不合理,難道不信主的父母命令我們不可相信,或叫我們去作壞事,我們仍須聽從他們嗎?對此,保羅在另一處又說:「你們做兒女的,要在主裏聽從父母,這是理所當然的」(弗六1)。「在主裏聽從」的意思是一面靠著主的力量,一面照著主的意思來聽從;若是父母命令我們去作違背主旨意的事時,我們雖然「敬聽」但不「盲從」。在不違背真理的原則下,父母的命令即使是有瑕疵或錯誤,做兒女的人仍應聽從。

 

【代溝的問題】兩代家人之間,往往由於思想、觀念、看法、興趣、年齡等有極大的距離,而產生所謂的「代溝」問題。這個問題在不信主的人們中間,顯得特別嚴重。一方面,因為時代的思潮不斷的在演變,幾十年前的想法,不一定適用於幾十年後的人們;再加上年輕人成長于不敬畏神的社會環境中,容易沾染種種的惡習,如:吸毒、放蕩、奇裝異服、遊手好閒、犯罪作惡、目中無人等等,回到家裏,自然目無尊長,不服管束。而另一方面,也有許多老年人,從不反躬自省,而一味地以老賣老;自己言行不符,不作兒孫輩的好榜樣,卻要處處指正他們;自以為「我吃的鹽多過你吃的飯,我過的橋長過你行的路」,卻不知道那些想法與作法已經跟不上時代,而仍要兒孫輩奉行如儀。上述的種種現象,難免造成「代溝」──彼此看不順眼,誤會猜疑,互不信任──輕者感到困惑、沮喪,重者覺得討厭、憎惡,因而衝突不斷。

        「代溝」問題的解決辦法,既不是叫年輕人來遷就老年人,也不是叫老年人來向年輕人低頭,而是雙方都要回到神面前來。惟有敬畏神的人,纔能夠尊重對方;也惟有與神和好相安的人,纔能與別人和好相安。聖經的教訓是:年輕人要尊敬老年人──「在白髮的人面前,你要站起來;也要尊敬老人,又要敬畏你的神,我是耶和華」(利十九32);老年人也不可傷害年輕人的自尊心──「不要惹兒女的氣,恐怕他們失了志氣」(西三21)

        特別是身為長輩的人,對於「代溝」的問題應當未雨綢繆,趁著兒女還年幼的時候,就要留意兒女的教養,不要等到十幾、二十歲了,纔想到要調整他們,那時,就時不我予,徒呼負負!聖經說:「教養孩童使他走當行的道,就是到老也不偏離」(箴廿二6)。解決「代溝」問題,宜乎及早。

 

【婆媳之間如何相處】婆媳不易相處,幾乎成為天經地義的事;婆媳不和的事,在中國人中間特別顯著,因為西方人婚後與公婆同住的情形並不多。一方面,婆婆不是自己的母親,媳婦不是自己的女兒;另一方面,兩人都爭取同一位元物件──婆婆希望佔有自己的兒子,媳婦卻要全部擁有自己的丈夫。在這種競爭心理下,加上生活瑣事的衝突,往往導致婆媳之間明爭暗鬥的局面。輕者,雞犬不寧;重者,婚姻破裂。

        婆媳不和的難處,不能完全歸咎給任何單一個人;所以若要婆媳融洽和諧相處,必須是媳婦、婆婆、兒子(丈夫)三方都能齊心協力,扮演成功的角色。做媳婦的人,要設法關心和瞭解婆婆,拉近彼此間的距離,由「彼此能夠交談」,進而成為「彼此互相照顧」;做婆婆的人,要打開心門,接納媳婦成為自家的人,努力使自己有開通的思想,能適應時代的不同;做兒子和丈夫的人,要設法使母親有安全感,使妻子有滿足感,叫雙方都能覺得「孝敬父母」與「夫妻相愛」不但不衝突,反而是「相輔相成」的。

        再者,婆媳不和的問題,也牽涉到「母子」與「夫妻」何者為重的觀念。聖經是說:「因此,人要離開父母,與妻子連合,二人成為一體」(創二24;太十九5)。聖經所謂的「離開父母」,並不是指棄父母于不顧,而是指精神上的獨立,不再倚賴父母。懂得神心意的婆婆和丈夫,應當重視「夫妻」的關係,而不應以「母子」關係為由,破壞了夫妻間的「一體」。

        聖經裏面拿俄米和路得之間的故事,可以說是婆媳相處的最佳榜樣,我們應當從她們身上學習教訓:

        ()為對方著想:身為婆婆的拿俄米,為媳婦路得著想,她不但不勉強媳婦跟隨自己回猶大地,還再三勸她回娘家改嫁(參得一8~15);等到路得執意跟隨她回去之後,拿俄米便為路得的將來打算,要為她謀個安身之處(參得三1)。而身為媳婦的路得,也為年老的婆婆飯食著想,把自己辛苦拾取的麥穗,全部帶回給婆婆(參得三18)

        ()彼此坦誠相待:拿俄米並未向路得隱瞞將來的難處和困境(參得一11~13);路得也向拿俄米凡事一一告訴(參得二19;三16~17)

        ()彼此信任不疑:拿俄米信任路得的行事為人(參得二2);路得也信任拿俄米為她所出的主意(參得三5)

        ()彼此賞識感恩:拿俄米賞識媳婦曾經恩待兒子和自己(參得一8);路得也愛慕婆婆(參得四15)

        ()認識神並以神的旨意為依歸:婆婆教導媳婦認識真神,使媳婦以婆婆的神為她的神(參得一16),定意跟隨婆婆來投靠在耶和華以色列神的翅膀下(參得二12)

        ()為愛犧牲自己成全別人:婆媳兩人之間,一切以愛為出發點,不計較自己所受的苦,凡于對方有益的事,就甘心犧牲自己,結果兩人都享受神的祝福(參得一21;三110;四14~17)

── 黃迦勒《生活基要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