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乐死 【甚么是「安乐死」?】安乐死(Euthanasia)是指无痛苦的死亡或仁慈地结束生命(Mercy killing),可分为「被动安乐死」(Passive
Euthanasia)和「主动安乐死」(Active Euthanasia)两种。「被动安乐死」乃是在病情绝望的情况下,不给予病人某些特别的治疗,如不供应人工呼吸机等维生器,或不勉强替其施行不太可能成功的大手术,好让病人自然地因病情的发展而死去,以避免人工化地将病人的死亡延迟。例如当病人患了脑部严重损伤而成为「植物人」,医生依照病人患病前的指示,不给予呼吸机的治疗。「主动安乐死」并不是帮助病人自然地死去,而是利用药物令病人提早结束生命,亦即病人在医生协助下自杀。常用的方法包括注射药物(如注射过量吗啡或安眠药),或吸入一氧化碳致死。 【赞成和反对的理由】赞成安乐死的理由大体如下:(一)可以减短癌症等末期病患所受的极大痛楚。(二)可以减轻病患家人的精神负担。(三)可以减轻病人对其家属所花费金钱和精神而引起的内疚。(四)可以节省并有效利用国家、社会的资源,以对那些更有需要的人们提供更周全的医疗服务。(五)人有权去决定自己生命的终局。 不赞成安乐死的理由如下:(一)任何用人工方法去终止人的生命的,都是杀人的行为。不论如何文饰,主动安乐死乃是谋杀。人不只不可谋杀,人也没有自杀的权利。(二)人不可擅自取代神的地位去结束一个生命;人不能代替神去决定人的寿数。(三)医学科技日新月异,今日之绝症,明日或许可以医治。(四)有不少昏迷多年的植物人,竟然醒转过来。(五)安乐死有可能会被滥用。(六)安乐死会使人的爱心和怜悯心淡薄而趋于泯灭。(七)人应积极面对疾病的痛苦,而不可逃避。 【信徒对安乐死应持的态度】基督徒是主用重价买来的人,我们的身体和生命都不是属于自己的(参林前六19);「我们若活着,是为主而活;若死了,是为主而死;所以我们或活或死,总是主的人」(罗十四8)。因此,我们没有权利去决定自己的生死。新旧约圣经都告诉我们「不可杀人」(出廿13;雅二11);我们的动机无论是如何的仁慈、高尚,都不能使神称许任何谋杀或自杀(自杀也是杀人)的行为。由此推论,圣经不许可信徒「主动安乐死」。 至于信徒可否「被动安乐死」呢?这是一项相当引人争议的论题,因为各人主观的情况和客观的境遇不同,很难一概予以「可」或「否」的答案,故请读者各自将自己的情况摆在神面前,凭信心从神领受直接的引导。 作为一个基督徒,当面临生死存亡、痛苦难捱的关头时,切莫忘记下列几个原则:(一)务要坚持我们的信仰,不可弃绝造我们的神,是祂「豫先定准他们的年限...我们的生活、动作、存留,都在乎祂」(徒十七26~28),故当寻求祂的旨意。(二)生命不在我们的手中,应当仰望「那生命的主」(徒三15)的怜悯,因为祂「并非不能体恤我们的软弱」(来四15)。 (三)要让「耶稣的生,在我们这必死的身上显明出来」(林后四11);「无论是生、是死,总叫基督在我身上照常显大。」这样,我们死了就有益处(腓一20~21)。(四)我们不可丧胆,请记得:外面的人虽然要毁坏,但是里面的人却要一天新似一天(林后四16)。(五)求主赐给我们够用的恩典,使我们能忍受身心极度的痛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