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某人的「享受主道」(佚名) 「這地方的人賢於帖撒羅尼迦的人,甘心領受這道,天天考查聖經,要曉得這道是與不是。」(使徒行傳17:11)。聖經稱許庇哩亞人,對使徒的話天天考查,要分辨使徒所講的,到底合不合聖經。這裡告訴我們,對於我們認為有疑問的「真理」,我們需要加以詳細考查。 一、對李某人「享受主道」的定義
(一)、「享受主」的經歷 1、有些聖徒,對於接觸到聖經的話語,或是神僕人的信息,得到了神恩典的話,覺得神對我們的恩典何等浩大,裡面實在得著安慰,他能夠認同這是享受主的恩典。 2、有些聖徒,對於聖經悟性不高,追求真理的過程中,從「職事」那裡來的話語,得著開啟,裡面覺得快樂,他能夠認同這是享受主話中的滋養。 3、有些聖徒,就是愛主,每天藉著神的話或「職事的話」與主有交通,享受神的同在的喜樂,他也會同意神的話是可享受的。 4、有些聖徒,每天藉著讀經、禱告、聚會、作神的工來經歷和神親密的交通,當遇到神在他身上有要求,因著主的憐憫,他也願意「捨己」(十字架的經歷),維持與神之間的交通無阻,他也不否認他在享受與主親密的交通。 5、更有些聖徒,在試煉中因著神的一句話得了安慰,有深處神同在的喜樂,他也可以說他享受了主的同在。 基督徒在上述經歷這位活神的過程中,我們常都會有因主而來的喜樂,這是每個基督徒不能否認的。如果我們籠統的定義說,這就是「享受主」的經歷,這也只是名詞定義準確性的問題,並不是大錯。對聖徒生命的長大,並無什麼負面的影響,也不是筆者所要反對的。如果筆者反對上述這些基督徒正常的經歷,那就是筆者在宣揚「苦修」了。 在李某人「如享受神及操練」一書裡面,開始也提到讀經、禱告、作主工…在於享受神,這個都沒問題。但是最後轉變成「享受神是在於吃神、喝神」,並再引申成為缺少聖經依據的「神的救恩是重在叫人吃祂、喝祂」的道。就已經將「享受」這個觀念窄化了,成為一種專有的名詞-吃、喝等同於享受。 李氏用這個觀念作基礎,再發展:吃、喝神的話帶進新陳代謝、生命的分賜、生命的變化、最終能神人調和、人成為神的「道」。筆者統稱之為「享受主的道」,並且這道與李氏後來講說的「高峰真理」是息息相關的。 至此,能接受前述各種基督徒經歷上有「享受」實際的人,就不知不覺認同「神是可享受的」,並推論「吃、喝、享受主」的道應該也無誤。甚至一些實質上是因著生活中背了許多十字架而成熟的聖徒,在名詞相同,內心認知不同的情況下,也推波助瀾,認同李氏「神是可享受的」、「我們要吃、喝、享受神」等的說辭。後來這讓許多生命幼稚的聖徒,就是只聽過要享受「職事的信息」的聖徒,誤以為這是大家都認同的真理。以為只要多讀「職事」的高峰真理,話裡面的靈和生命,就能讓我們的生命自然而然的成熟。 在這裡李氏所用的「名詞專用」的推演過程,其實和「獨一的職事」如出一轍。先是提出基督徒生活中有不同的「享受」經歷(類比作”眾職事”),加起來統稱為「享受主」的經歷(類比作”那職事”)。然後再高抬「吃、喝神的話」中的享受(類比作李弟兄的職事),讓他等同於「享受主」(類比作”那職事”)。最終,講到「享受主」(那職事)時,就等同於要追求職事的話(李氏的職事)。 事實上,如果讀者用心觀察,就看見李氏所有有問題的道,都是從創造一個解釋上具模糊性的說法開始,再不斷用斷章取義的方式,引經據典解釋,最終得出一些讓人覺得深奧、真理上糾纏、卻令人無法苟同的道。讓有心辯論的人,都落到無止境的糾纏裡。 享受主的道,對聖徒的影響,其嚴重性不僅有「名詞定義」的問題。其中也牽涉到一個重要的真理,就是基督徒屬靈生命成熟的「關鍵道路」,究竟是在於「吃、喝、享受」來加增基督,或是要背「十字架」來減少舊人。一個是加法(增加聖靈),一個是減法(減少舊人),兩者是完全不同的道路,這更是關係到基督徒一生追求果效的問題。 而這「吃、喝、享受主的道」(以下簡稱「享受主道」),是李氏所「獨創」,完全不是從倪弟兄那裡學來的,也和曆世歷代的屬靈人教導也不同。而地方召會的聖徒,已經被無可選擇的,被帶領走了三十年以上。如果這個在地方教會最主流的「道」是錯的,對神的權益,和眾聖徒的傷害有多大! (二)、對於李氏「享受主道」的定義 在這裡討論的「享受主道」,簡單而言,就是李氏在聖經之外,所發明一些特殊新名詞所構建出來的道。就是告訴聖徒,用吃、喝、享受神的話(其實是「職事的話」)的方法,如何達到生命的成熟,以及完成神的計畫。在這裡,筆者先將其基本的思維邏輯,作一簡單的綜整(下章開始再逐項提出質疑): 1、「享受主道」起始於「如何享受神及操練」一書。其根據為聖經中所說,主的肉是可吃的,主的血是可喝的;主又說叫人活的乃是靈,肉體是無益的;主的話就是「靈」,就是「生命」。因此,吃「主的話」,可以帶進接受「靈」的結果。 2、吃主的話有什麼實際的作用?那就要從「靈」講起,因為「話」就是「靈」。李氏將「那靈」用舊約聖膏油所豫表的,是用橄欖油加上沒藥、肉桂、菖蒲、桂皮所調製。豫表主耶穌復活後,聖靈已經加上了基督的死和死的功效;復活和復活的大能(李氏解經)。所以接受「那靈」,就有十字架的殺死舊人和供應升天復活生命的功效。可以說在「那靈」裡,已經包含了十字架和復活,聖徒就不需要再受十字架的苦了。 3、再用「那靈」的觀念,和林前15章45節的經節,發展出基督已經經過種種的過程,最後成為「賜生命的靈」。並有基督是已經經過過程,不再是「生的」神,是「庖制」過的神,這種大膽(甚至不敬)的說法。 4、「靈」的問題解決了。接著還要講「吃」所發生的效果,以及和生命的長大,有什麼關聯。李弟兄用「吃」自然帶進「新陳代謝」的變化,以動物生長的律,來解說吃了「話」,神的「靈」就會在我們裡面變化我們。並發明基督徒生命長大的步驟-重生、聖別、更新、變化、模成神兒子的形像的過程。 5、這過程等同於藉著吃,神的生命就「分賜」、「輸供」給我們,我們就漸漸脫舊更新,最終能被神「浸透」,「與神調和」。「神成為人,人成為神」,就是新耶路撒冷,「神人合併」。這就是神計畫的終極目標,是「神的經綸」、「高峰的真理」。這完全是藉著「吃、喝、享受」出來的。 6、而實行「吃、喝」主,總不能就僅僅停留在鼓勵聖徒多讀經、禱告,那就了無新意了。所以再創出「禱讀主話」、「呼求主名」獨樹一格的吃、喝、享受的「方法」。 7、李氏再含糊籠統的,將能帶進生命的主rehma的話,不但擴大包含了聖經上所有的logos的話,也包含瞭解經的話。只要是「準確」的解開神的話,都帶有生命。用「生命」讀經的方式(實質上仍是解經),帶領聖徒「享受」聖經的話,來得著靈、生命的供應。 到走「新路」以後,再加強用使徒行傳中的「恒心遵守使徒的教訓」(2:42),和帖撒羅尼加前書的「你們聽見我們所傳神的道就領受了;不以為是人的道,乃以為是神的道。這道實在是神的」(2:13),來將「職事的話」,轉變成「使徒的教訓」,並等同於「神的話」。 8、至於聚會的方式,過去講十字架,教導聖徒怎樣對付舊人來破碎,也須全面的更改成「享受主道」分賜生命的聚會。李氏強調在聚會中供應生命,也要大家聚會中講說神的話(其實是李氏的解經),將話中的靈、生命「分賜」出去。 9、但是過去倪弟兄強調的,人要藉著十字架破碎,「靈」才能出來。「享受主」道既無十字架,李氏就變通用「操練靈」的辦法,讓靈要操練夠強,就能夠越過外面舊人的限制,也就不需要外面人的破碎了。「操練靈」、「釋放靈」就是李弟兄針對他「一筆勾銷」十字架「破碎」的道以後的替代方案。這也成了「享受主道」基礎理論的重要一環。 這一系列的教導和實行,就是聖徒只要靠著「吃、喝、享受」神的話,就能指望生命成熟。迥別於傳統的教導,也和倪弟兄的教導大相逕庭。其實已經扭曲了眾聖徒的正常屬靈追求,詳細留待後面討論。 這道用了許多新奇的名詞來解釋他的觀念,也就是李弟兄所講的,許多聖徒已經習慣他道的「特殊口味」。這些新名詞的創造,讓李氏頗為自豪,在信息中常批評基督教的瞎眼,也讓他自己落入了驕傲的網羅,跨過了邪說的界限。 如今因著「享受主道」已經構建完成,「吃、喝、享受職事的話」成了地方教會聚會的中心。職事站長期負供應「信息」讓聖徒「享受」的責任,並造成李氏獨攬話語職事的結果。筆者相信這樣的結局是李氏當初就精准預期,並有意促成的。當初提出吃、喝、享受主的道,應該就是有意要造成這種局面。這不難在形成這局面的過程中,舉辦錄影訓練、整批撤換長老、廢棄教會多年的講臺、親自編訂各種教材牧養教會、嚴重定罪不同意見的種種作法,都是必然的,也都看得出來斧鑿的痕跡。 二、「享受主道」的根源
「享受主道」是李氏所獨創的,是曆世歷代神的兒女從來所沒有的道(所以嚴格說,也不能算是主的「恢復」)。李氏也經常以此誇口,批評基督教是瞎眼的,不知道神是可吃的。但是我們查讀李氏1979年出版(實際講的時間無可考,可能是1953年辦的訓練)的講稿「聖經的十條路線」,也根本沒有這一條「吃、喝、享受主」的路線。但到後來為什麼「吃、喝、享受主」卻變成了聖經主要的路線呢?李氏重新認定聖經是一本專講「吃、喝、享受」的書了-從創世紀開始,就是要亞當、夏娃吃生命樹的果子,以色列人在曠野吃嗎哪,就是到了啟示錄還是要吃。這個故事要從1958年講起。 筆者摘錄李氏在1975年9月向青年人所釋放的信息「奧秘的啟示」(福音書房書號2057),其中李氏提到他屬靈看見轉變的自我表白,其中也揭示了李氏心路轉變的關鍵。 (一)李某人的轉 第69,70頁:「那現在我要和你們說一點是我個人轉到靈中的見證,我也願意你們能聽進去有印象。從1949年我開始在這裡講道,到了1958 年,那是一個轉捩點。因為我們中間起了風波,我多方面的觀察,發現十字架的道人都聽了,也在那裡講,但是什麼事都做得出來。這個給我很『厲害的刺激』,十字架到底有什麼用?不僅如此,我也觀察那些接受復活生命原則的人。他們也是只講這個道,而在行事為人、生活行動上,完全沒有復活,也沒有生命。所以在我的裡頭,對十字架的道,對復活的道,都起了很大的問號。 就是因為這些,給我相當的『刺激』,我不再信這些道理,所以從1958年二月到四月,一連最少有三、四次特會,主就開始給我們信息,說道理沒有用,你要吃主、喝主、享受主…。所以從1958年,我的裡頭轉了。簡要的說,從道理的講解轉到靈這裡來。…就是從那個時候起,一直轉,一直轉;我告訴你,一直轉到今天早晨,我覺得這個轉還沒有停頓,還是往前去。」 第76,77頁「…不要再來對我說『李弟兄,你從前不是那樣講嗎?』從前我是那樣講,但今天1975年9月4日,我鄭重宣佈一筆勾銷。不是勾銷所有的道,乃是勾銷背十字架的道、叫人受苦的道。你們把裡頭都倒空了吧!現在來接受一點積極的…這不是教導出來的,乃是吃基督吃出來的。靈加強,基督安家,神充滿,教會就出來了。」 (二)當時的背景 李氏於1958年又再去英國,繼續有關於「地方立場」的問題,與史百克弟兄論辯,但據李氏所說,最後誰也沒有說服誰。而史百克弟兄1957年離開臺灣以後,仍繼續保持與一些同工弟兄有書信的往返。後來在主的恢復中就產生了異議,質疑李氏的帶領風格,他們追求史百克的信息,講史百克十字架的道。李弟兄也公開宣告,不再和史百克弟兄有交通,拒絕他的職事。 李氏後來一直將1958年以前同工中的異議,歸咎於史百克弟兄所造成的影響。並且李弟兄在1981年所釋放的信息「歷史與啟示」一書中,還不斷的看到李弟兄多次批評或諷刺史百克弟兄的「屬靈」。這顯示其對史百克弟兄的怨氣還沒有紓解,可見當時李氏對史百克弟兄的情緒是極度激烈的。而根據一位元離開的同工所說的,史百克弟兄在台所釋放的信息,一個是神兒子基督的豐滿,另一個題目就是經歷基督的十字架。 李氏在1975年釋放「奧秘的啟示」一書中,我們看到李氏的自述中,兩次題到他在1958年受了厲害的「刺激」,就不再相信「十字架的道」,並且在十七年後的1975年,在確定倪弟兄不能再盡職後(倪弟兄1972年殉道),正式將過去他所講「十字架」的道(從倪弟兄學的)一筆勾銷。 (三)「享受主道」的根源和本質 屬靈的「實際」只有一個,我們雖然可以用我們的聰明智慧,從聖經中找出論據,發明另一篇「道」,但是,我們卻不能改變這個「實際」。這個「實際」,只能從「啟示」中看到,和人的「道」無關。「道」只能述說「啟示」,人創造再好的「道」,偏離了屬靈的「實際」,都是毫無價值的。 事實上,李氏想要講和倪弟兄不一樣的道,可能要回溯到更早的歷史。在李氏臨終前,他述說到,一切都開始於那個「夢」(在日本人侵略中國,李氏坐監時)。那時他就已經認定,前面有一個康莊大道等著他,他會成為神手中大用的器皿。而在倪弟兄停職六年當中,那是一個機會,李弟兄應該就有志發展屬於他個人的「職事」。所以有前面說到倪弟兄恢復職事後,李氏特別問倪弟兄:「人如何知道他自己的職事是什麼?」雖然倪弟兄的回答,很能光照人的存心、動機,但似乎並沒有影響李弟兄追求建立自己「職事」的決心。(筆者的揣測) 在「倪柝聲恢復職事過程中信息紀錄」(上冊)信息裡,我們就可觀察到,李氏就已經開始傳講一些「神作到人裡面」、「被神充滿」、「盛裝神」、「神人互為食物」、「人像神」等等的發表。這些的發表用詞,都不是倪弟兄的思維。但是若是有人質疑這些與倪弟兄講的不同,李氏只要稍微多解釋一些,再轉個彎,也能符合倪弟兄所講的觀念,似乎只是發表不同的問題。 然而,1958年以後因著李弟兄受刺激,不願意再講十字架的道,才毅然放棄跟隨倪弟兄的道路,嘗試性的推出「吃」、「喝」、「享受」的道,和基督的包羅萬有,是靈的基督等。用以區隔他與倪弟兄其他的同工是有不同的眼光,並宣稱他更是站在倪弟兄的肩頭上往前了。 直等到1975年,倪弟兄已經殉道,李弟兄才放心的「一筆勾銷」他過去所講十字架的道。這個勾銷,事實上對跟隨者而言,也就是勾銷了倪弟兄過去職事的影響力,李弟兄告訴人,不再需要倪弟兄強調的十字架破碎,人不再需要釘十字架。只要在享受主、吃喝主的根基上建造,就能包含這一切了。真正懂得李弟兄「享受主道」理論基礎的人,就不會指著李氏信息中也偶爾幾次提到了十字架,就幫他辯解說,李氏並沒有丟棄十字架的道。 因此,從本質來看,「吃」、「喝」、「享受」的道,應該是李氏想要建立能超越倪弟兄的職事,以及和史百克弟兄職事爭競,「魂」被激動之下的產物。這「道」真是從神所賜給的嗎?筆者不以為然。 如果讀者肯稍微注意,就可以發現李氏講的「道」,是可以經常改變的。除了在這裡提到,李氏將「十字架的道」一筆勾銷以外,在另一個「關於主的恢復省思」網站中也題到,李氏過去所講的,不要嘗試使教會一致、不要有經濟的中心、教會生活不該是申言者的生活…等,如果再搜集,應該還有更多更多的說法,後來都被他自己所說的話或帶領的行動,將其大原則都推翻了。 真正出於神「啟示」的話,是有「實際」在背後支持的,是不會任意改變的,神不會給人前後矛盾的啟示。真正看見「異象」的人,會被異象抓住,被異象控制,說話、行事很難違背從天上來的異象(使徒行傳26:19)。只有出於人心思研究出來的道,才會忽是忽非(哥林多後書1:17)。 出於人研究出來的道理,並非真正聖靈所「啟示」的道,就當然會和聖經其他的說法有出入,並且不難找到與聖經啟示相矛盾的地方。 三、「享受主道」的聖經依據?
(一)聖經真的是一本專講「吃」、「喝」、「享受」的書? 但是我們首先要看到的是,這些的經節,都只是陳述一個事實,並沒有鼓勵人「要」去不斷的吃、喝的意思。我們不能只看到一些存在事實的描述,就過度引申其中代表的屬靈意義,並認定那是神的心意。 例如,以色列人在曠野流蕩四十年吃嗎哪的經歷,李氏為配合「吃主」的理論,就將其靈然解,作出這四十年是要改變他們屬世的口味的結論。但申命記早已很明白告訴我們,以色列人曠野四十年的目的,在於訓練他們信靠神的話:「他苦煉你,任你饑餓,將你和你列祖所不認識的嗎哪賜給你吃,使你知道,人活著不是單靠食物,乃是靠耶和華口裡所出的一切話。」(申命記8:3)。 如果創世紀神將人擺到生命樹、知識善惡樹跟前,說明神造人的目的是要人來吃?那麼為什麼不只造一棵生命樹就好了,讓人能盡情的吃。顯然神造生命樹、知識善惡樹,並將人放到它們面前,那是一個「揀選」的問題,而不是一個「吃」的問題。是看人能不能「相信」神的話,而「順從」神的話的問題。 其實基督徒一生都在揀選,到底是要順服神或神的仇敵,那是「意志」之爭。順服誰,就作誰的奴僕(羅馬書6:16)。從人的得救開始,就是意志之爭:「將人所有的心意奪回,使他都順服基督。」(哥林多後書10:5);得救後的生活,就是跟隨主的腳蹤,而主的腳蹤是:「自己卑微,存心順服,以至於死,且死在十字架上。」(腓立比書2:8)。只是亞當失敗以後,人都無法順服,基督才來替人活出一個順服的生活,好成為我們救恩的元帥。 神要人「信而順從」,無疑的這才是聖經中的主軸。神最終目的也是要讓祂的旨意行在地上,如同行在天上。墮落過的人無法達到神的要求時,就要運用基督的「十字架」所作成的一切,除去一切讓人不能順服的消極事物:撒旦的權勢,和人裡面的己意及墮落過的肉體攔阻。從聖經看具有屬靈經歷榜樣性的代表人物,從雅各、摩西、大衛、約伯、書拉密女、保羅、以至於近代的倪弟兄等等,那一個不是被神對付到意志上的順服,不敢憑自己作什麼的光景?其過程都是靠十字架的剝奪,和聖靈的管治。卻沒有任何的榜樣,是因著「吃、喝、享受主」而生命成熟的。 我們也可以先鳥瞰聖經,是否真有如李氏所言,圍繞「吃」這個題目,作為聖經的主軸: 1、聖經舊約所記載的,就是人不斷的背叛,神一再的吸引人來歸回。但人終究沒法滿足神的要求,帶來被擄的命運。 其中最特殊的一卷書「雅歌」,則直接說明了神在人身上的工作過程,用愛來吸引原是像法老的駿馬般強項的人,最終成為鴿子、完全屬靈的人。過程中,當人順服時,就能享受神寶貴的同在;當人背離了神的意志,就失去神寶貴的同在。最終書拉密女學會不斷的答應神的呼召(十字架的生活),好達到與主不間斷的同在、同工,並與主是一。在這卷書裡,都是講到一個人的意志學習順服的故事,絲毫沒有「吃」、「喝」帶進長大的觀念。 2、福音書以色列人為例告訴我們,人不能守律法,但藉著基督作人的生命,一方面救贖我們,一方面要在我們裡面作我們的主。主耶穌是真逾越節,真羔羊,吃主的肉、喝主的血,這些話都是福音性的言語,為要告訴沒信主的以色列人,接受主耶穌的救贖,同時能憑著這生命與主同活。同時,主給他們的應許是:「信我的人…從他腹中要流出活水的江河來。」(約翰福音七38),並不是那些經常「吃」主的人,才能流出活水的江河來。對於以色列人已經信主的門徒,主耶穌吩咐他們前面的道路要走的是:「背起自己的十字架跟隨我」。 3、使徒行傳給我們看到的是聖靈藉著門徒傳揚福音,在以色列人當中,使徒是作主復活的見證人;在外邦人中,使徒用神蹟、奇事、異能見證真神,要人離棄偶像歸向神。整卷書都沒有再提到要「吃主」的問題。 4、羅馬書闡述神與人之間的羅曼史,整個救恩的過程,關鍵在於與主的聯合,放下自己的努力,奉獻自己給主作奴僕。「接枝在基督裡」,這是一切問題的答案。這卷書也沒有任何吃、喝的觀念。 5、哥林多前書對付教會生活的消極面,保羅所用的是十字架。「並不用智慧的言語,免得基督的十字架落了空。」、「十字架的道理,在那滅亡的人為愚拙;在我們得救的人,卻為神的大能。」、「我曾定了主意,在你們中間不知道別的,只知道耶穌基督並他釘十字架」。保羅並沒有說哥林多人消極問題的發生,是因為「享受主」不夠,而叫哥林多人應該要多「吃主」,以避免這些問題的再發生。反而他告訴他們,能夠除去肉體的十字架,才是真正的答案。 6、哥林多後書,保羅述說他職事的產生,乃在於苦難加上啟示,並不是因為他「吃主」吃得夠多。 7、加拉太書講律法和恩典,強調一切在乎「信」而非守律法。保羅能夠活基督,是因為「我已經與基督同釘十字架,現在活著的不再是我,乃是基督在我裡面活著;並且我如今在肉身活著,是因信神的兒子而活;他是愛我,為我捨己。」。在乎與基督的同釘十字架和在「信」裡的聯結。這裡也不是說:「我如今在肉身活著,是因『吃』神的兒子而活」。 8、以弗所書講教會,教會要成為神的豐滿,是藉著信。「使基督因你們的『信』,住在你們心裡,…便叫神一切所充滿的,充滿了你們。」(3:17~19)。我們並不是藉著「吃主」而被主充滿。 9、腓利比書中的經歷基督、得著基督,不是藉著更多的「吃」基督,而是丟棄萬事,過一個被十字架剝奪的生活。「我為他已經丟棄萬事,看作糞土,為要得著基督」(3:8) 10、歌羅西書講基督的超越,祂是一切正面事物的實際。我們能在祂裡面得了豐盛,是因著「信」不是藉著「吃」。「你們在他裡面也得了豐盛。…都因『信』那叫他從死裡復活神的功用。」(2:10~12) 11、帖撒羅尼迦書寫給初信的教會,要他們過聖別的生活。其中有鼓勵,有警戒,但對這些屬靈年幼的聖徒,沒有任何基要的吩咐要他們多吃、喝、享受主。 12、提摩太前書講神家的管理,後書講背道的預防。保羅吩咐提摩太要挑旺他的恩賜,並用「百般的忍耐,各樣的教訓,責備人、警戒人、勸勉人。」(提摩太后書4:2)在這裡有人離棄真道,保羅鼓勵提摩太要專一傳神的道,並沒有提到在教會混亂時,「吃、喝、享受」就是最好的路。 13、提多書講到教會秩序的維持,也不是講吃的書。 14、希伯來書講到基督是屬天的大祭司,超越一切;新約也比舊約更美。但為此,基督也曾成為人,在苦難中學習順從,也「為凡順從他的人成了永遠得救的根源」(5:9),同時也只有「信」的人,才能得享安息,強調的仍是「信」和「順從」。那些曾經在曠野「吃、喝」的以色列人,卻因著「不信」的緣故倒斃曠野,不能進入安息。以色列人不是沒有神的話,乃是沒有用「信心」與所聽見的神的話調和(4:2)。神的話是用來「信」的,不是用來「吃」的。 15、雅各書講基督徒實行的完全,其實就是要「信而順從」,有有順從的「行為」,來表彰我們的「信心」。這也和「吃、喝」無關。 16、彼得前後書講神的行政,在前書第二章有「要愛慕那純淨的靈奶,像才生的嬰孩愛慕奶一樣」的敘述,重點在「愛慕」,而非如何的去「吃」神的話。而愛慕的更進一步就是要「信而順從」,「得著你們信心的果效,就是靈魂的救恩。」(1:9)「你們既因順從真理,潔淨了自己的心,以致愛弟兄沒有虛假」(1:22)。「他們既不順從,就在道理上絆跌;他們這樣絆跌也是預定的。」(2:8) 17、約翰一書講到神聖生命的交通,也談到勝了世界的是我們的「信心」,「使我們勝了世界的,就是我們的信心。」(5:4)約翰的書信,再也沒有對「主的肉是可吃的,主的血是可喝的」,作進一步的闡述。 18、其他只有在啟示錄有提到生命樹和生命河,但那只能說是當我們與神沒有問題了以後,神的靈在我們裡面可以不受限制的湧流,成為我們的滿足。新耶路撒冷有許多圖畫,我們不能只眼睛一直局限在這個「吃、喝」的焦點上,就認定啟示錄也是講「吃、喝」的書。 從這樣把新約聖經流覽過一遍,我們看見聖經中談到吃、喝的經節何其稀少,更沒有一卷書是使徒有負擔,教導聖徒吃、喝、享受主的重要性,及其實行的路。我們怎能冒然就說聖經是一本專講「吃、喝、享受」的書,且是神經綸中最後的「恢復」。別的基督徒團體不講這個題目,就說基督教是何等的瞎眼。這樣的講法,無疑的是失之於過度主觀。 事實上,以李氏對聖經的熟稔,隨便抓一個題目當作主軸,另外再發展出一套理論,亦不是難事。但這樣的道,能說是從神來的「啟示」嗎? (二)聖經吃主、喝主的真意 在認識這些話之前,我們應該將整章的話,甚至整本新約拿來詳細查考,才能準確解釋其中的含義。 先看那段話的背景:「耶穌回答說:我實實在在的告訴你們,你們找我,並不是因見了神蹟,乃是因吃餅得飽。」(6:26)。那些跟隨的猶太人,並不是真正相信主耶穌,跟隨的目的只是因吃餅得飽。 這時主耶穌就說了:「不要為那必壞的食物勞力,要為那存到永生的食物勞力,就是人子要賜給你們的,因為人子是父神所印證的。」(6:27)意思是外面的食物算不得什麼,不該是我們勞苦追求的目標。 「眾人問他說:我們當行什麼,才算做神的工呢?」(6:28)這是針對主耶穌說「為那存到永生的食物勞力」的反應,他們回問主耶穌,怎樣「勞力」才能得到那「存到永生的食物」。他們還是對物質的食物有興趣。 主耶穌回答:「信神所差來的,這就是做神的工。」(6:29)。全然在於一個「信」字,就能得著「存到永生的食物」。主耶穌回答的,指的是真實生命的滿足,並且能存到永遠的。 猶太人對於主耶穌的話還是信不來也聽不懂,要求主耶穌顯神蹟他們才信(其實才剛看過五餅二魚的神蹟),並舉出舊約的神蹟,就是他們的祖先吃過嗎哪,是天上天上降下來的糧,似乎暗示他們希望的就是能像他們祖先一樣,一直能吃不勞而獲的嗎哪。 這時主告訴他們:「我就是生命的糧。到我這裡來的,必定不餓;信我的,永遠不渴。」(6:35)。這才正式轉到福音的中心話題,就是主的人位。這時猶太人因為耶穌說我是從天上降下來的糧,就私下議論他。 然後主耶穌說:「我就是生命的糧。你們的祖宗在曠野吃過嗎哪,還是死了。這是從天上降下來的糧,叫人吃了就不死。我是從天上降下來生命的糧;人若吃這糧,就必永遠活著。我所要賜的糧就是我的肉,為世人之生命所賜的。」(6:48~51),這些話都是論到如何得著「永遠的生命」的問題。神蹟般的吃過嗎哪的人又如何,還不是都死了。 接著說:「你們若不吃人子的肉,不喝人子的血,就沒有生命在你們裡面。吃我肉、喝我血的人就有永生,在末日我要叫他復活。我的肉真是可吃的,我的血真是可喝的。吃我肉、喝我血的人常在我裡面,我也常在他裡面。永活的父怎樣差我來,我又因父活著;照樣,吃我肉的人也要因我活著。」(6:53~57)這裡吃主的肉、喝主的血的人就有「永生」和末日有「復活」,同時能夠「因我活著」,就是藉著主的生命而活。這完全是「福音性」的言語,鼓勵猶太人接受這個「永遠的生命」。 然後對於這個肉和血,後面再解釋:「叫人活著的乃是靈,肉體是無益的。我對你們所說的話就是靈,就是生命。」(6:63),真正的永生,乃是要靠神的靈住在我們裡面。如何接受聖靈的內住呢,乃是藉著接受主的話-就是靈、就是生命。 但是對於是靈、是生命的「話」,我們接受的「方法」是如何?這可從下一節「只是你們中間有不信的人。耶穌從起頭就知道誰不信他,誰要賣他。」(6:64)反證,可見接受是靈、是生命的「話」,是要藉著「相信」才能得著。不然這些生命的話,對我們還是無益:「有福音傳給我們,像傳給他們一樣;只是所聽見的道與他們無益,因為他們沒有信心與所聽見的道調和。」(希伯來書4:2)。 綜合以上的經文,我們可以看到,主耶穌將他的肉和血比喻是天上來的真糧,是叫人永遠不餓、不渴的糧。「到我這裡來的,必定不餓;信我的,永遠不渴。」這是當我們信的時候,就一次而永遠的發生了。「吃我肉、喝我血的人」,是指著相信祂的話接受祂作真糧的人說的。對於願意相信而接受祂話的人,這「話」就成了叫人活的「靈」和「永生」。這完全是福音性的言語,要人相信接受祂所說的話而得永生。在使徒的書信裡面,聖靈再也沒有在任何的地方,啟示要鼓勵信徒要多吃主、喝主。 將這一段福音性的言語,引申作為基督徒生命成長的方式,原本就已經是缺乏聖經依據,引申過度了。再用禱讀主話、呼求主名加枝添葉,當作是吃、喝、享受主的方法,就完全不知所云了。 四、「享受主道」從實際經歷驗證
(一)羊群的腳蹤? 而曆世歷代有那麼多的生命成熟的聖徒,根據李氏的說法,那時吃、喝、享受主的「真理」都還沒「恢復」。那麼,他們是怎樣達到生命成熟的?倪弟兄也沒有「看見」聖徒應該努力的吃主、喝主、享受主,卻能在得救六年後就開始寫「屬靈人」一書,並有真實屬靈的光景,至今他的書籍受世界各地聖徒喜愛。這又怎麼說?我們到底該相信誰的說法呢? 「你這女子中極美麗的,你若不知道,只管跟隨羊群的腳蹤去,把你的山羊羔牧放在牧人帳棚的旁邊。」(雅歌1:8)。「羊群」的解釋,一種解釋是指同一個教會中的眾聖徒;另一種解釋是指歷代的屬靈的人。雅歌書裡所說的女子,在屬靈的路上顯然與他周邊的眾童女不一致,因而不知道如何往前。這時聖靈所指示他的道路,是要他看看歷代屬靈人的道路就可以知道了。 最終,書拉密女走的路,是學習會了「意志上」的順服,好得著和所羅門親密的同行、同工的路。這是聖經啟示我們,最正確的屬靈道路。書拉密女不是將所羅門當作食物,吃、喝、享受他。 所以筆者可以先下一個結論,歷代教會史上從來沒有人走過這條「吃、喝、享受主」的路,作為生命成熟的方法,這條路絕不是「羊群的腳蹤」。「吃、喝、享受主」的路,最多只能稱作是李弟兄個人神學理論的「假說」,想要開創一種不需受苦的「改良式的十字架」的途徑,跟隨者事實上已經變成了一種「神學實驗」的白老鼠。 (二)聖徒個別的經歷 如果我們因著夠多的吃、喝、享受主,得著了生命的分賜,產生了神人調和的生命。我們捫心自問:「我現在是不是隨時樂意順服神任何的旨意?我裡面是不是有一個自然傾向喜愛不住禱告的生命?我是不是真有一個喜愛公義、恨惡罪惡的性情?」這些都是主耶穌在地上的性情,如果我已經被「變化」或「調和」了,那麼,不論何時何地,我都能夠憑靠這個「調和的生命」,活出這樣順服神的生活。 如果我們夠誠實,就會說,在我裡面其實仍然沒有這些的良善。只有當我們親近神、與主聯合的時候,我們才能自然活得出這些情形。但是離了主,我們立刻仍然什麼也不是。我們真實的情形,是在環境中學會了認識我們自己的軟弱,也學會了聯於主,好讓祂的能力覆庇我們。 我們生命中真實的改變,乃是在神的光中越過越看見,我們是墮落極深的人,離了主,我們不能作什麼。反之,有了主,在那加我力量者裡面(在基督理),則凡事都能作。因此我們知道,我每時刻都需主,這才是正常的基督徒經歷。如同倪弟兄講的,屬靈的生活,是「意志」順服的生活,不過是凡事揀選「依靠主」的生活。而意志上的能夠順服,是由經歷許多十字架順服的功課來的。 神並沒有意思在祂之外給我們一個東西,叫作神的生命和性情,放在聖經的字句裡,叫我們「吃、喝、享受」了以後就像吃了維他命一樣,我們的生命被變化、調和,自動能活得出神的生命和性情。 (三)果子的觀察 就連李氏自己,他已經生命成熟,能夠資格稱為眾聖徒的榜樣嗎?就著前面討論的風波,李氏還親自上火線爭論;他所講述的「真理」,至今仍紛爭不斷,恐怕都很難令人認同李氏是生命成熟的楷模。並且在他臨終前,也覺悟對不起基督的身體,表明他的生命活出,仍然有改進的空間。 而倪弟兄走十字架的道路,得救八年後就能完成「屬靈人」一書,至今在全球基督教裡面,都還得到高度肯定。而他帶領的許多同工,包含李氏自己,都已經長出了他們不同的職事。甚至到臺灣以後,後來離開了地方教會的同工,在其他教會都還是獨當一面,作領頭的工作。目前的市面上,也多有他們的出版品。蓋恩夫人儘管在她學習過程當中,真理懂得不多,但藉著與神面對面、不斷接受十字架(儘管很多人批評她太苦修),她在三十二歲時就得著了聖靈的豐滿,過著與神完全聯合的生活,達到屬靈的高峰。 到底怎樣的屬靈過程,才能結出生命的美果?怎樣的道路,才是正確羊群的腳蹤,還不夠清楚嗎? (四)一些經歷上的分辨 舉個簡單的例子,有信異教的人,他們可能也曾有過一些的靈界的經歷,但由於缺乏靈界的知識,就相信接受了他們師傅告訴他們的解釋(道),因為有了「道」加上「經歷」,外人很難能動搖他們的信念。但是如果他們能看到事實全貌以後,才會發現其實那些道,並不真正具備完整性。猶如大象的耳朵長得像扇子是真實的,但絕不能就此認定大象的長相,像一把扇子。 享受主的道,真理上並不全然是背道的,也有局部的事實,否則不會有那麼多人接受。但如果把它當作是我們屬靈成熟的捷徑,則貽害非淺。聖經上的確是有要我們愛慕「話奶」,但更告訴我們有「乾糧」。聖經上有「恩典的話」,更有「仁義的道理」。對於「話奶」、「恩典的話」,我們或許可以單以吃、喝、享受它得著「長大」。但是對想要生命更加「成熟」的人,則必須學習背十字架,遵行神的旨意。可享受的「恩典的話」,猶如曠野的瑪那,是可以不花代價而得;但美地更多的豐富,卻是要靠「爭戰」而得。除非我們想一輩子留在曠野靠肉體而活,否則爭戰是不可免的。 筆者也聽過有弟兄見證他的姊妹因禱讀(吃、享受)主話,而憂鬱症得著醫治的經歷。筆者為他們的經歷感謝主,但這並不能立刻就證實「享受主道」就是對的。總要在知道其「然」以外,更要知其「所以然」,以後才能找出我們該走的屬靈道路。 事實上,不管禱讀主的話、聚會、唱詩歌、禱告、呼求主名、讀信息…,只要我們願意心歸向主,除去帕子,就能有「與主聯合」的實際。當我們與主聯合,與主成為一靈,這時基督一切的身位和工作,都在這「聯合」的靈裡面,成為我們的供應。不論我們是愁煩、憂傷、沮喪、緊張…,只要我們真能回到靈裡(竭力進入那安息),與主聯合,問題都會煙消雲散。我們不要無意間因著某項屬靈的活動,滿足了神祝福的「律」,就以為這是最正確的道路。我們所當追求的,不應該是鼓吹更多重複那個「活動」,而是要發覺出更多神能祝福的「律」。 不是「禱讀主的話」或聚會、唱詩歌、禱告、呼求主名、讀信息…,有這神奇的功效,而是「基督」是一切問題的答案。只有「主」才是「道路」(又翻作「方法」)、真理、生命,其他的種種「方法」(包含吃喝享受主)都只是影兒。所以推動任何的「方法」說這是唯一的路,包含「吃、喝、享受主」,都是偏頗的。 嚴格說來,「背十字架」也不是道路,「跟從主」才是路。「若有人要跟從我,就當捨己,背起他的十字架來跟從我。」所謂十字架的道路,只是告訴我們,我們必須藉著主所成就的十字架的工作,除去攔阻我們身上(肉體、己)、身外(世界、撒但)的一切消極事物(統稱為罪),好讓我們能不受攔阻的更深的與主聯合。一切秘訣都在於「神自己」。十字架雖然不是真正道路的本身,卻是能引我們到神前最捷徑且必要的手續。 (五)「吃、喝、享受主」真的能包含十字架? 因此,李氏教導聖徒要多禱讀主的話。當聖徒有難處時,不要去告訴他很多的道理,只要陪他們禱讀幾處聖經節,就能醫治他了。這種實行有沒有實效?筆者相信如果讀者夠誠實,就能見證,這只是暫時有效,但是根本問題還是不能解決,換句話說是「治標不治本」。如前面所說,只要我們肯來到神的面前,當然能得到安慰。但是如果我們不對付我們裡面的「堅固的營壘」,下次同樣類似的情況還是會捲土重來。許多聖徒就是在這樣反覆的迴圈裡面,不能徹底得勝。 這時「享受主」的道裡面,還有一些的說法:「變化是一生之久,我們只要吃主、喝主,到時候就會生命變化成熟」,作為聖徒無法經歷完全得勝的脫辭。這種解釋,以筆者看來完全是搪塞。將事實上是錯誤的經歷,卻將問題的癥結擱置到未知的將來。然而,我們能這樣「賭」我們的一生嗎?如果這是錯誤的教導,我們還有機會重來嗎?對相信這道的聖徒而言,這是一個多大的「賭局」! 倪弟兄對這「賭局」的結局,早有預言。他對於很多愛主的聖徒常常失敗的原因,有一針見血的說明:「靈性生命中,所以有許多的失敗,都是沒有將魂這一部分對付清楚,卻盼望多得聖靈,多得能力來征服它。如果魂生命不是在死裏失喪了,就是這樣的讓它與靈攙雜,信徒還要繼續跌倒,像他從前一樣。」(屬靈人上冊 326頁)。李氏告訴聖徒要先「享受主」,被靈充滿,才有能力過釘十字架的生活。這種說法,豈不正吻合了倪弟兄的說法:「盼望多得聖靈,多得能力來征服魂生命」。其結局倪弟兄也早已斷言了-「信徒還要繼續跌倒,像他從前一樣」。在這裡筆者真要低頭敬拜,神早已藉著祂的僕人,預先給我們打了預防針,告訴我們「享受主道」是不可行的。 神所賜給我們的生命,是得勝的生命,是「立刻」就可經歷的,只是我們的「光」不夠,不懂得取用這得勝。所以倪弟兄在釋放「得勝的生命」系列信息時,很多聖徒認識了這生命,就「立刻」得著釋放。「我已經與基督同釘十字架,『現在』活著的不再是我,乃是基督在我裡面活著」(加拉太書2:20)。活基督不是將來的事,是「現在」的事。如果「享受主」的裡面,真能包含十字架的工作,且更優於十字架的道,那麼我們所期待的,也應該是「立時」的功效,而不應該寄望於未來。 基督徒所要的,不是那一種「道」的問題,而是如何將基督在十字架上所成就的,應用到我們身上來。如何運用?答案就是主耶穌所講的「否認己」、「不要照我的意思,只要照你的意思」。當我們不照自己的意思,就是經歷十字架。我們若在死的形狀上與祂聯合,就必然在祂復活上與祂聯合。 真正有比較大的十字架經歷的聖徒都知道,在決定要放棄「己意」的時候,是最掙扎、痛苦的。(這時我們是可以祈求聖靈來幫助我們的軟弱,用聖靈的加力來幫助我們接受十字架。這與「享受主道」不用意志來揀選神旨意,只等著「自然而然」的順服不同)。然而一旦願意接受神的旨意時,裡面就充滿屬天的喜樂,同時靠著聖靈的能力帶我們越過了難處。在外人看他是在背十字架受痛苦,但他自己知道他「享受」了順服主帶來的深處的喜樂。神沒有意思叫我們徒然「受苦」,祂的目的乃是「倒空為著充滿」,更多將聖靈賜給「順服」祂的人(使徒行傳5:32)。因著不斷的順服而享受了屬天的供應,於是越過越能喜愛神的旨意,就逐漸轉變了人的性情,越過越與神合一。這是聖徒生命、性情變化的實際過程。 李氏教導的「享受主道」,全然抹殺了人須要在「意志上順服」、「捨己」等基督徒最關鍵的操練。雖然表面是幫助人脫離那「叫人受苦的道」,但實際上是避開了「否認己」的痛苦(及其帶來的屬天喜樂),來「救自己的魂生命」。其結果是:「凡要救自己生命的,必喪掉生命;凡為我喪掉生命的,必得著生命。」(馬太福音16:25)。 「享受主道」所以能夠廣為一般聖徒接受,應該還有一個隱藏的原因,就是這道很合乎人偷偷體貼肉體的私心。主耶穌吩咐門徒要背十字架,雖然誰也不敢反對,但天然的人總希望私下還能保留自己。現在有這個「使徒」作保證:人可以不必受苦,就能同樣達到十字架的果效,當然能讓大多數的人,在潛意識裡就趨於認同這道。久而久之,在教會生活中只注意有沒有得著「享受」(實際上為聽得舒服),使自己遠離要付代價的環境,不知不覺更建立了堅強的「己」,更不易破碎。 五、「享受主道」真理上的謬誤
不是出於聖靈啟示的真理,必然無法和聖經其他的說法一致。筆者雖然不是屬於教師的恩賜,相信也能看出這道的是與不是。 (一)「話」就是「靈」 在這裡先仔細的讀這一段經文:「我對你們所說的話就是靈,就是生命」。只有「主」對我們所說的話,才是靈,才是生命。嚴格說來,聖靈推動使徒所寫的聖經,也都不會成為靈和生命。如果我們現在能問保羅,相信他也絕不敢說,他當時所寫給教會或使徒的書信裡面,禱讀了就能分賜神的生命給人。他只有說過:「我栽種了,亞波羅澆灌了,惟有神叫他生長。」(哥林多前書3:6)何況其他任何人的解經(解讀使徒的書信)的話,當然更不能分賜生命。 「主」對我們所說的話,這個「話」,希臘原文是rhema的話,意思是從活的聲音所發出的,所說的事或字。說得簡單一點,就是當我們回到靈裡,面對面與主交通,主在我們的靈裡所說「應時的活話」,才會帶給我們靈和生命。 「出於神的話,沒有一句不帶能力的。」(路加福音1:37)、「神所差來的就說神的話,因為神賜聖靈給他是沒有限量的。」(約翰福音3:34),這裡的「話」,都是神口裡直接說的rhema,才帶著能力和生命供應。 在經歷中我們也可印證,當基督徒遭遇難處時,不是去努力查考聖經的話來指示我們當如何行,而是禱告中得著神的一句活話,所有難處就煙消雲散。 李某人是使用希臘文的專家,當李氏建立這一套「吃、喝、享受主」的道,教人禱讀來「吃主」的時候,他豈會不知道這個rhema是一個特別的用字,和一般的logos神常時的話,所指的涵義不同。人所講解神的話,豈能給人「靈」和「生命」,李氏當然明白這點才對。 談到這裡,其實就已經可以算是辯論結束了。這一個問題一開始沒有解決,他後來所建立的藉著吃、喝「話」與「靈」,產生新陳代謝、更新、變化、模成,最終能帶進「神人調和」的「高峰真理」,都是海市蜃樓,是沒有根基的蓋造。但他卻仍然這樣告訴聖徒,靠著禱讀、享受logos的話、接受職事的信息,來得生命。這是否是故意的忽略?其目的為何,只有留待讀者自行去判斷。以下的討論,只是要證明,出於人偽造的「真理」,還必然會有許多的論辯上的矛盾。 (二)經過過程包羅萬有的靈 聖膏油是用橄欖油加上沒藥、肉桂、菖蒲、桂皮所調製。豫表主耶穌復活後,聖靈已經加上了基督的死和死的功效,復活和復活的大能(李氏的解經)。所以接受「那靈」,就有十字架的殺死舊人和供應升天復活生命的功效。可以說在「那靈」裡,已經包含了十字架和復活,這也是李氏在「奧秘的啟示」一書,告訴聖徒,不須要再受十字架的苦的主要依據。 但是李氏所說的,享受主話,接受那靈的分賜,就產生生命性情的變化。如果這話是對的,那麼「那靈」的裡面,應該還要有一種為著改變「生命」和「性情」最重要的成分,就是基督在地上所活出的「人性美德的生活」,是我們活基督的依據,也應該加到聖膏油裡面。否則聖膏油裡面只加了基督的「死」與「復活」,最重要的「為人生活」的成分卻沒加進去,豈不是聖經有了漏洞?當然不是,強解聖經才是造成漏洞的主因。 李氏或許也知道聖膏油的解釋並不完整,又大講特講基督是美地,美地上的一切出產,都是豫表基督。但他似乎又忘了,在美地上還有偶像,以色列人還必須不斷與迦南人爭戰,以色列人並沒有得到真正的安息,仍然常年在爭戰和背叛裡面。用迦南美地豫表基督的說法,仍是沒有扎實的根據。 (三)生命的分賜 李氏後來講解聖經時,一直都局限在建立吃、喝、享受主的主軸上。對生命經歷長大的過程,也配合吃、喝、享受主的道,是用生命分賜的說法來切入。說到基督經過種種過程,最終成為賜生命的靈,住在我們靈裡,作生命分賜的工作。 然而,在上述兩節的經節,用的都是和上下文對比的方式,乃是陳述一個事實。哥林多前書15:45所陳明的是末後的亞當,已經滿足了神「義」的要求,人的罪已經得蒙赦免,那靈如今得以作「點活」(give life,make alive)人「靈」的工作。上下文是將亞當帶進屬肉體的,和基督是帶進屬靈的,作一個強烈對比。聖經這裡並沒有意思要啟示我們,生命是靠不斷「分賜」而長大。 即使我們說基督住在我們靈的裡面,將生命「分賜」給我們,用的字是對的,似乎也和「吃、喝、享受主」沒法建立什麼關聯。因為我們只要滿足神住在我們裡面「分賜」的律,生命就應該直接分賜給我們。既然我們都能在靈裡與主面對面說話了,為何還要去外面找「神的話(logos)」,藉著「吃」來得生命的分賜呢(事實上也不可能)?就如我們已經和真人面對面交談了,何需再從描寫他的傳記中來認識他。 李氏為著配合「分賜」的觀念,解釋生命的長大、變化,也是逐漸藉著吃、喝,產生「新陳代謝」,「自然而然」的生命改變。他也將他以前所釋放的信息「生命的經歷」,基督徒經歷的靈命四層十九項推翻了,調整為重生、聖別、更新、變化、模成、得榮六個步驟來代替。 這種說法,除了始、末的重生和得榮兩個過程,是不會有爭議性的。其他的過程,其實並沒有強固的依據。即使聖經有說到這些名詞,李氏用分賜的說法來解釋也都顯得牽強。(或許是筆者不很透徹瞭解李氏的說法,須要由職事站同工加強辯正) 1、聖別 這裡經節說的「成聖」,是經由「潔淨」而來。然而,聖經上的潔淨,是從「順從」真理而來,不是從「吃」真理而來:「你們既因順從真理,潔淨了自己的心」(彼得前書1:22)。 所以聖經上也說:「求你用真理使他們成聖;你的道(logos)就是真理。」(約翰福音17:17)。意思是說,在真理的光中,人認識了凡俗事物的「本質」,就很容易脫離那些凡俗的事,不再感覺勉強。用來成聖的真理,是藉著「光照」,不是靠吃而產生。同時,這和「吃、喝」、「分賜」的概念也是不相干的。 2、更新 重生的洗和聖靈的更新這句話,李氏恢復本聖經註解解釋作聖靈將新人的素質不斷的「分賜」到我們裡面,我們就得以更新了。這種工作不斷的作,直到新造得以完成。但是,我們如果再看提多書接下來的的下一節:「聖靈就是神藉著耶穌基督我們救主厚厚澆灌在我們身上的」(3:6)。這裡的聖靈,是「澆灌」在我們身上的。按李氏講法,這該是「經綸的靈」才對,怎麼又變成分賜生命的「素質的靈」了?並且依照我們正確的經歷,重生時的受浸,的確也帶進聖靈的浸,產生生命奇妙的大改變(更新)。那是一暫態即可發生的,而不是藉著持續的分賜。 而和合本譯為「心志」,李氏翻譯為「心思的靈」,原文為「nous」。倪弟兄就直譯為「諾士」的更新、「悟性」的更新。原其希臘文意為「指對屬靈真理的接受力,…理解神聖事物的功能」。而這種「心思的靈」的更新,是要基於羅馬書十二章的奉獻自己以後,神才能在我們身上,作這樣心思更新的工作,和吃、喝、享受沒有什麼關聯。 3、變化 李氏講變化:「這裡的成聖加上洗淨,洗淨加上成聖,二者合在一起,就是新約裡所說的變化」(奧秘的啟示104頁)。不知道誰能真正理解這樣的說法,筆者無從理解,也不知道這和享受主、生命分賜有什麼關係。 聖經裡講到生命的變化,主要是在於與主面對面交通而來:「我們眾人既然敞著臉得以看見主的榮光,好像從鏡子裡返照,就變成主的形狀,榮上加榮,如同從主的靈變成的。」(哥林多後書3:18)。越多的與主有親密的交通,就越能變化像主。這和吃、喝帶進分賜,顯然毫無關係。 4、模成 李氏解釋模成時,是用哥林多後書1:22「他又用印印了我們,並賜聖靈在我們心裡作質。」來解釋。印是有形狀的,一次一次的蓋印,聖靈的成分像墨汁一樣,就印塗到我們的靈上面,我們就產生了印的形狀,這就是模成。 這種解釋難道讀者不覺得牽強?這裡的蓋印,是讓我們帶著耶穌的印記之用(加拉太書6:17),表徵我們是屬主的產業。沒有人會在牛身上重複不斷的蓋印記,一次蓋印就表徵牛是屬誰的了。為了解釋分賜的道,用不斷「印塗」的觀念來強解聖經,並不能找到其他的經節呼應和佐證。 再者,李氏對於聖別、更新、變化、模成過程的先後順序,為何這樣排列,筆者相信即使連檯面上的同工,也鮮有人能圓滿解釋。因為,李弟兄都是對單一標題,強解聖經,最終當然無法取得邏輯上的連貫。試問讀者,以上述這種生命變化的步驟而言,讀者知道自己是在那一個階段,現在要學的又是什麼功課,怎樣再往前一步?在聖徒中被教導的標準答案,大概是:「你不要管那麼多,你只要吃、喝、享受,到時候就生命成熟」;「你不要去研究食物,你只要吃,就自然會產生新陳代謝的變化」,這樣就搪塞過去。 (四)「吃」帶進「調和」? 1、「調和」一詞,應該是指聖靈與我們的靈調和。同質的東西才能調和,油和水就不能調和。甚至茶和水也不是調和,可以藉著蒸餾分開茶和水。聖靈和人的魂也不能調和。聖經甚至刻意告訴我們要我們的靈和魂必須分開,好讓我們成為屬靈人。聖靈和人有罪的肉體更不能調和。身體只能等候得贖,穿上屬靈的身體。 所以神人調和的觀念,基本上就先要澄清。李氏所說聖靈的分賜、最終能「浸透」我們全人的說法,基本觀念上就有問題。聖經只有啟示,聖靈能加強我們裡面的人,並使我們外面的人,都歸服基督。意即使我們的靈,成為我們全人最剛強的部分,魂和體都成為他的僕役。而我們的靈,能完全順服聖靈的帶領,至終聖靈能完全在我們全人身上掌權。 2、李氏講調和的主要根據,在於舊約聖經利未記的細面調油,豫表基督的神性調到人性中,講解神人「調和」的觀念。 這種觀念要用到有罪的人身上,並無聖經扎實的基礎,因為聖經沒有一處經節講到聖靈和有罪的人調和。細面調油豫表基督是完全無罪的,是由聖靈成孕,這種神人的生命是一種調和的生命,我們可以理解。但是人是有罪的,甚至連人的靈裡都有罪。靈有被污穢的可能:「親愛的弟兄阿,我們既有這等應許,就當潔淨自己,除去身體、靈魂一切的污穢,敬畏神,得以成聖。」(林後7:1);靈也有犯罪的可能:「主阿,你要我們吩咐火從天上降下來,燒滅他們,像以利亞所作的麼?耶穌轉身責備兩個門徒說,你們的靈如何,你們並不知道。」(路九54~55。)。 聖靈是完全聖潔的,應該不會和我們有罪的人的靈「調和」。 3、聖經裡並沒有「神人調和」的相關經節,只有「聯合」的概念:「我們若在他死的形狀上與他聯合,也要在他復活的形狀上與他聯合」(羅馬書 6:5);「但與主聯合的,便是與主成為一靈」(林前6:17)。而這裡與主聯合,是與前面經節的和娼妓聯合作對比。「聯合」是重在意志上的順從,表示人的意志可自由揀選與誰聯合的問題,「聯合」是有可能再分開的;「調和」則是永遠無法分開。聯合與調和本質上是完全不同的概念。 以我們的經歷而論,筆者認為「聯合」的觀念,正足以說明我們屬靈生活常發生的起起伏伏。聖靈是住在我們靈裡面,但我們的人位,卻不一定時時活在祂面前與祂合一。當我們與主「聯合」時,我們就剛強;我們有強項的意志時,就經歷離了主,我們就不能作什麼(約15:5)。即使我們信主很久了,但是我們也知道,我們天然的人,並沒有因著「調和」而更不屬肉體。只有在與主聯合的經歷上,程度能越過越深。如果那一天十字架的功課,在我們身上得以完全,除去了我們的天然魂生命,就可以經歷與神完全的聯合,得著聖靈的豐滿。而這一切的過程,都本於操練意志上的順服神,(意即十字架的功課),與吃、喝、享受無關。 4、神住在人靈裡,與人的關係,可從舊約帳幕和聖殿的豫表裡看到。神的靈可以顯現在至聖所約櫃上的基路伯中間向我們的靈說話,也可收回祂的榮耀。至聖所(豫表人的靈)並沒有與有位格的神的靈「調和」,它只是神的居所。充滿萬有的聖靈在我們靈裡,像是頭將神經線分佈到每個肢體,也是聖經上所說的「天梯」,將我們的靈和天上的基督接上。我們只負責「順服」祂、「尊敬」祂,好讓祂在凡事上引領我們。如同祭司在至聖所等候神、接受神的指示的那幅圖畫。保羅在哥林多前書講到我們與主的聯合時,特別提到:「豈不知你們的身子就是聖靈的殿嗎?這聖靈是從神而來,住在你們裡頭的;並且你們不是自己的人」(6:19),他心裡浮現的,應該正是舊約聖殿的那一幅圖畫。 5、「永活的父怎樣差我來,我又因父活著;照樣,吃我肉的人也要因我活著。」(約6:57)這節聖經的兩個「因」-因父活著、因我活著,是相同的用字。在這節裡,「吃我肉」的人也要因我活著,是「聯合」或是「調和」的觀念呢? 「我在父裡面,父在我裡面」(約14:11)說出主耶穌和父神的關係,就是聖靈內住在我們裡面的模型-「你們在我裡面,我也在你們裡面」(約 14:20)。平常主耶穌能和神在靈裡親密的交通,當主耶穌在「人」的地位上,背負我們的罪孽的時候,父神就因著罪與祂暫時分開了:「我的神!我的神!為什麼離棄我?」(太27:16)(「聯合」是可以分開的)。 所以我們斷定,吃我肉的人也要因我活著,主與我們的關係,也應該是「聯合」的關係。吃主肉的人,就將主接引到他裡面,能因主活著。不是吃了以後,就調和在一起,而只是住在裡面而已。所以新約聖經裡面有太多處講到,聖靈是「住」在我們裡面,不是「調和」在我們裡面。如果採用「調和」的觀念,神已經與我們「調和」不可分開,難道我們軟弱犯罪時,我們能背負著神去犯罪?當然不是,那時我們恐怕只能說:「我的神!我的神!為什麼要離棄我」,說:「不要丟棄我,使我離開你的面;不要從我收回你的聖靈。」(詩篇51:11)。 6、在物質界,例如我們「吃」一隻雞,雞都是先要經過「死」以後,才能分解、消化、「調和」成為我們的成分。但此時的雞,它的雞生命、雞性情早已不存在,不會調和到我們裡面。例如吃雞、吃牛,我們不會被雞或牛的性情構成。我們說我們要「吃主」-那靈的基督,能夠「活生生」的被我們吃進去,不在我們裡面經過新陳代謝的「死」,而後帶著原性情「調和」在我們裡面,成為我們的「生命」和「性情」?這種「吃主」的觀念按照物質界的「律」是說不通的,靈界的「律」就可能嗎,有哪個聖經節支持此一藉吃「話」、「靈」,來得著神性「調和」說法? 在聖經裡面,聖靈之於我們的關係,通常是作「加力」(徒1:8)、「剛強」(弗3:16;徒4:31)、「更新」(多3:5)、「殺死」(羅8:13)、「點活」(羅8:11;林後3:6)、「感動」(林前12:3)…;聖靈「住」在我們裡面,是作我們的「主」(徒7:51;徒10:19;徒13:2;徒 13:4;徒20:28)「重生」(約3:8)、「指引」(約16:13;徒1:2;徒8:29;徒11:12;徒16:6)、「安慰」(徒 9:31)…。太多太多的經節,都可以看到聖靈(有位格的)與我們的「主、僕」關係,當我們合乎神的心意時,神也將祂的靈(無位格的)賜給我們,來對付或供應我們。但聖經裡能找得出來,聖靈是為了給我們「吃、喝、享受」,為要帶進「調和」的經節嗎?沒有。更沒有一處經節說我們的「吃主」以後,生命、性情就因「調和」而「自然而然」產生變化。 7、如果神人真的「調和」了,如同主耶穌一樣,那麼我們就不會有軟弱失敗了。神的能力像是數學的無限大,不論我們原來是多少,和神相加以後,我們調和的靈的能力都是無限大,不會有軟弱的可能。 並且「調和」的說法,指的是有「位格」的聖靈和人的靈調和了嗎?如果是,那麼,「人成為神,有神的生命和性情,但是沒有神格」的說法就說不通了。如同主耶穌是聖靈成孕,是真正的「神人調和」,他當然就有神格和人格。 如果要講我們和聖靈調和的是沒有「位格」的聖靈,那聖經中就只有另一種我們稱作「能力的靈」,是沒有位格的。新約裡面看到有很多「能力的靈」的彰顯,如同哥林多人有屬靈的恩賜,但他們生命還是屬肉體的情況是一樣。聖經上只有說到兩種的靈,一種是有位格的聖靈(靈神),一種是沒有位格的能力的靈。聖經並沒有說到另一種的「靈」,是沒有「神格」,也不是「能力」的靈,卻有神的生命、性情的成分供應人。因此,李弟兄為了配合「享受主」的道,不得不發明另外一種講「靈」的道,稱聖靈有「素質的靈」、「經綸的靈」的講究。 在地方召會中很多新的名詞的發明,號稱「新文化、新語言」,並不是表示因為看見得更高,聖經既有的詞句不夠用了,因而發明新詞彙。其實表徵的正是李氏的解經,已經違反瞭解經最大原則:「用聖經解釋聖經」。在辭窮之下,所以不得不另謀他途,創造新名詞解釋一些不屬於聖經的模糊概念,試圖自圓其說。然而,不屬聖經的概念,越解釋越多漏洞。 (五)李氏的道有關「靈」的含混 這樣的說法,乍聽之下似乎有理,但是完全沒有將神的「位格」考慮進去。當主耶穌受浸的時候,天上降下的聖靈,應該是沒有位格的靈,就是能力的靈沒錯。但是當祂釘十字架的時候,離開祂的,是有位格的神的靈。並不能皆以「經綸的靈」視之。 聖靈成孕在主耶穌身上,那個聖靈是神格的第二位,是有位格的聖靈。這個聖靈若是按李弟兄的解釋為「素質的靈」,是為著生命。那麼我們「吃、喝、享受主」是將有「位格」的神吃下去了嗎?當然不是。 「素質的靈」和「經綸的靈」這種說法,將聖靈全然「物化」了,忽視了祂最重要的「神格」,和祂本當是在我們裡面坐寶座,是我們順服、敬畏的物件。「素質的靈」這種說法完全是配合「吃、喝、享受主」的道所創,是無法和聖經其他地方吻合的。譬如聖經上還說到「耶穌的靈」、「基督的靈」、「耶穌基督的靈」等等,到底是「素質的靈」或「經綸的靈」?當然都不是,因為他們都有位格。聖經上找不到一處講到「靈」的經節,指的是沒有位格,隱藏在話裡,為要作生命成分的「素質的靈」的經節。 2、經過過程的那靈 但是舊約的聖膏油,是用來膏抹人的,豫表新約的聖靈澆灌在人身上。這應該是「經綸的靈」。同時,新約也可印證,那靈是等到主耶穌得榮耀,被立為主、為基督時,在五旬節才澆灌下來。用聖膏油解釋「經過種種過程成了包羅萬有賜生命的靈」是不通的,那不是「賜生命的靈」,而是「能力的靈」,是見證主耶穌已經坐寶座得榮掌權的記號。 3、話與靈 但是「享受主」的道,像是認定有一種東西叫作「靈和生命」,隱藏在聖經的文字裡面,藉著禱讀主話等,榨出裡面的靈和生命。神的生命、神的靈豈能和這位有位格的神分開的?神真的將一個叫作「靈」、「生命」的東西,放在聖經的文字裡面?不然。主耶穌說:「你們查考聖經,因你們以為內中有永生;給我作見證的就是這經。然而,你們不肯到我這裡來得生命。」(約翰福音5:39,40)。享受主的道,豈不正是落在這種光景裡面嗎? 另外,李氏講「吃、喝、享受主」的道的依據,常指出生命樹就是為著享受,吃、喝、享受神是神造人的目的。他就用他自己的「信息」,讓聖徒享受,視其為等同於「生命樹的果子」,享受了就得生命,名為「生命讀經」。這種心態,太高抬了自己的信息。 要真正得著靈和生命,正規的路,還是要回到我們的靈裡,回到神面前,得著祂rehma的話,在我們裡面,才有靈和生命。 4、人的靈 李氏常教導聖徒要「回到靈裡」、「隨從靈而行」、「釋放靈」、「操練靈」…。但如何回到靈裡和怎樣隨從靈而行的教導,都付之闕如。大多數聖徒對釋放靈、操練靈的說法都能朗朗上口,但大都只知其然不知其所以然。聖徒缺少十字架對付的經歷,大多數人都是人云亦云,並不真懂得「人的靈」是什麼。 根據李氏自己的解說:「你必須核對你裡面的感覺,你是否有安適、和諧、安息、舒適、喜樂或自由?如果你有這些內裡生命的表顯和感覺,就證明你在靈裡。」(摘自「我們人的靈」一書)。這樣的解釋,也只是一個模糊的概念。恐怕大多數的聖徒,聽了還是不明白。因為這些感覺在人的魂裡面都有,即使沒信主的人也會有這些感覺。但我們知道沒信主的人,他們的靈卻是死的,那些只是他們魂的感覺。 在聖經裡面,論到靈的感覺,靈會「憂愁」(約13:21)、「著急」(徒17:16)、「不安」(林後2:13)、「歎息」(可8:12)、「捆綁」(徒 20:22)…。各樣的感覺,都是因著聖靈住在人的靈裡,傳輸給人的靈的一種活潑的感覺。而這些都不是上面李氏講的感覺範圍之內,甚至是相反的感覺。但是不能說,我們有了這些感覺,就不是在靈裡。 人的靈是什麼,有時李氏又解釋說就是你深處最直接的感覺。聽的人還是會覺得,這種講法很飄渺。在教導聖徒要呼求主名來「操練靈」,大聲說話「釋放靈」,更讓聖徒摸不著頭腦,到底人的靈是什麼,它和魂或肉體的力量區別在哪裡。 真正人的靈,是接觸聖靈的器官。當聖徒有「靈」和「魂」分開的經歷,並棄絕了魂生命以後,人的靈被聖靈加強(以弗所書3:16),就能夠變得敏銳,很容易察覺內住聖靈的感覺。當從靈裡發表聖靈的感覺,不受外面魂和體的玷污時,就能像清澈的溪流,滋養別人的靈,使聽到的人得以更新。我們如有接觸過經過煉淨的聖徒,他說話時並不需要大聲「釋放靈」,我們就能感覺到被深深吸引,知道有聖靈的同在,並得著激勵。 倪弟兄也提到,他到和受恩姊妹那裡,甚至和教士不須要開口,就感覺得到神的同在。或者是簡單交通幾句話,原來所帶來的問題都不成問題了。靈的流露,在乎外面的人是否已經破碎。外面的人若已經破碎,聖靈同著人的靈,就很自然流露出來。不須要人的加工,藉操練靈和釋放靈為手段。 5、屬靈人 在這裡,我們可以看到李氏對於一些他已經違反聖經原則的帶領,所用的典型的處理方式。他是如何用辯證的方法(非聖經啟示的方法),將其合理化。例如上面的說法,他先是用一些歷代「追求屬靈」的人可能發生的錯誤為例,讓人對「追求屬靈」有戒心,再從真正的「屬靈人」,外在一些表相(如工作的分開)的觀察,來以偏蓋全的否定「屬靈人」的價值。最終作出結論,我們不該追求「個人」的屬靈,反之,應當要跟隨羊群,就是跟隨職事的帶領,成為在身體裡的屬靈。 但所謂「屬靈人」,簡單的說,就是一個能完全「隨從靈而行」的人。神何等盼望每個聖徒,都能夠成為隨從他靈裡聖靈的帶領而行的屬靈人。但是李弟兄用很巧妙的說辭,鼓勵人從原先隨從「聖靈」的帶領,轉向了順從「人」、順從「職事」的帶領。 如果再以他自己的說法,『屬靈』是會叫人分開的,那麼筆者這樣反問李弟兄,他自己是不是「屬靈人」?他難道是要用他的不斷與同工分開,來證明他的「屬靈」嗎?這是我們所期望的嗎?反之,如果他不屬靈,我們又為何要跟隨他?如果「個別」不屬靈,能夠有屬靈的「身體」嗎?保羅和彼得、雅各的工作是分開的,我們能據此定罪他們不屬靈嗎?在李弟兄的「道」裡面,有著太多的矛盾。 真正的屬靈人,是隨從靈而行的人,是最顧念身體,最不會隨意割裂基督身體的人。哥林多人已經質疑保羅的使徒地位了,保羅仍向著他們口是張開的,心是寬宏的(林後6:11);倪弟兄被他建立的教會開除了,他也為著保守身體的合一,甘願自己損失而離開。 如果有人是真正不懂得什麼叫「屬靈」,而反對成為「屬靈的人」,那還情有可原。但是,如果知道什麼是真正的屬靈,又防止聖徒去追求屬靈,那麼,就有存心、動機的問題了,就有「愚民化政策」之嫌了! (六)得勝者的問題 這個「享受主」的道,一下子就跳過了非常重要有關「千年國」的問題。如何能在千年國有分,在「吃、喝、享受」的道裡面並沒有著墨。最多就是在講呼召「得勝者」的道裡面,說我們要靠著「七倍加強的靈」,成為得勝者。但是如何經歷「七倍加強的靈」,如何和享受主的道銜接,卻是一片空白。 其實,基督徒更該注意的是「得勝者」的問題。因為無論如何,只要是基督徒,甚至你不聚會,將來在新耶路撒冷都有分,新耶路撒冷不值得那麼強調。但是在千年國裡的得勝者,卻是要努力進入的。必須像保羅一樣,丟棄一切來得著的。聖經中沒有任何地方指出,享受主夠多的人,就會成為得勝者。得勝者都是要能「勝過」種種從撒旦來的敗壞。 (七)神的經綸 先不談新耶路撒冷是物質的城(倪弟兄的解經),或只是一個屬靈的豫表(李氏的解經)。按照上述李氏所講的,那樣的說法,其聖經的依據在哪裡? 從聖經上來看,神的經綸可以這麼簡單的來看: 神在創世以前,神曾授與撒但最高的權柄,派它管理神手所造的萬有。因著撒但的背叛高抬自己,神的權柄遭受破壞,宇宙失去秩序,帶進了神的審判。但神不親自處理撒但的背叛,祂要得著另一班人,給他們榮耀尊貴為冠冕,並且取代撒但的地位,來恢復宇宙的次序。當人能順服神,神的權柄就藉著這一班人,來對付執行對撒但的審判。 但是在創世紀裡,我們看到人失敗了。人沒有順服神的命令,反被引誘順服了撒但。神在人身上的計畫失敗了。但神並沒有放棄人類,祂差派了祂的兒子耶穌基督成為肉身,過一種存心順服以至於死,且死在十字架上的生活。完成了神救贖的工作,將聖靈賜給人,並且對凡「順從祂」的人成了永遠得救的根源。(希伯來書 5:9)。 並且神要「照所安排的,在日期滿足的時候,使天上、地上、一切所有的都在基督裡面同歸於一。」(以弗所1:10)同時,「又將萬有服在他的腳下,使他向著教會作萬有之首。」(以弗所1:22)那時神的兒子得榮耀,宇宙恢復秩序,神的寶座得以永遠堅立。這是在聖經裡有明文,也是倪弟兄所說「神的計畫」(李氏稱作「神的經綸」)的中心路線。當然,在這計畫的附帶結果,是人也得著了神兒子的地位,並且成為神的後嗣。因此,以「神」的眼光看,「神的經綸」是以神子為中心,主要是要得著神的兒子在萬有中居首位;若以「人」的眼光看,「神的經綸」以人的自我為中心,則是「神成為人,目的是要使人成為神」。 如同李氏曾說,天是為著地,地是為著人,人是為著神。人的被造終極目的,是在恢復神的權柄。在達到這終極目標的過程中,基督徒是要負責對付神的仇敵-「你因敵人的緣故,從嬰孩和吃奶的口中,建立了能力,使仇敵和報仇的閉口無言。」(詩篇8:2),並榮耀神的名。「所以,你們或吃或喝,無論作什麼,都要為榮耀神而行。」(哥林多前書10:31)。我們存在的目的也是為著神。「我們若活著,是為主而活;若死了,是為主而死。」(羅馬書14:8)。只有神的兒子,才是宇宙中的主角,是神經綸的中心。「萬有都是本於他,倚靠他,歸於他。願榮耀歸給他,直到永遠。」(羅馬書11:36)。 在李氏「高峰的啟示」裡面,神的經綸目的是要「人成為神」,神要得著的是「宇宙的大合併」。這似乎太高抬了「人」的角色,將「人」當做宇宙的主角,成為神經綸的中心。而在達到這個目標之前,人唯一的工作就是吃主、享受主。至於如何過一個榮耀神的生活,如何對付神的仇敵撒但,如何讓神在凡事上居首位,似乎都與我們無關。這樣不平衡的教導,筆者擔心會將「神的經綸」的重點「本末倒置」,會讓跟隨者成為一班徒受恩典而失去目標的人。 六、「享受主道」實行上的謬誤
基本上,由人所創造出來的道,就不能完全與聖經其他的部分構成一個完整體系。就如一組拼圖,不屬於整片拼圖裡面的部分,就很難與其他片拼圖兜得攏,或找得出關聯性。吃喝享受主的道,既然不是出於聖經的真理,在實行上,就須另辟途徑,結果就和聖經啟示格格不入。例如: (一)吃主的問題 聖經中固然有:「耶和華—萬軍之神啊,我得著你的言語就當食物吃了;你的言語是我心中的歡喜快樂,因我是稱為你名下的人。」(耶利米書15:16)這樣的說法。但是我們要看的是其中的「靈意」。神的話是我們心中的歡喜快樂,那是對一個樂意順服神旨意的人說的。「吃」:是一個比擬的用字,表示神的言語,我們若能將神的話像食物般深深的接受進來,就能成為我們極大的滿足,和深處的平安喜樂。 到了新約,使徒才啟示「接受」神話的方法,是要用我們的「信心」來接受:「只是所聽見的道與他們無益,因為他們沒有信心與所聽見的道調和。」(希伯來書4:2)。神的話是用來「信」的,不是用來「吃」的。 (二)喝主的問題 可是我們從這句經節完整的文義看到,保羅是說猶太人和希利尼人,已經沒有分別了,他們都是求告同一位主(原本希利尼人是求告別的假神的名),對求告主的人(非求告別神的人),祂都能厚待。這裡並沒有要不斷藉著「呼求主名」的方法,來得著豐富的意思。李氏為配合「享受主道」的理論,常常將聖經節斷章取義,過度引申。 試想一位活的神,我們天天呼求祂的名,祂豈不要反問:「要我為你們做什麼?」(馬太福音20:32)。我們如何回答主? (三)操練靈的問題 (四)釋放靈的問題 (五)「禱研背講」的實行 (六)「人人申言」的實行 私下鼓勵有恩賜的聖徒發展恩賜,交通給身體,造就聖徒,這是聖經所鼓勵的。但若公開帶著一些的「要求」或「定規」每位聖徒都要作先知講道,形成一股風氣,這就不符合聖經原意了。其所帶進的結果,必然是當聖徒沒有「啟示」時,就必須去尋找「申言」的材料。這時聚會中的「作先知講道」必然會變質,從述說神的啟示,轉變成讀書心得的報告。這時,有職事站應時提供「晨興聖言」作「申言」的材料,對許多沒申言恩賜的聖徒而言,真如久旱逢甘霖,免去找材料的麻煩。這樣一步一步的帶領,似乎都順理成章,最後聚會變成讀職事信息的心得發表會。購買「職事的信息」,成為參加地方教會系統聚會者的「門票」,這是否就是職事站當初所規劃推動「人人申言」的目的? 推動「人人都申言」的實行,必定有申言材料的需求,再加上「不說不一樣的話」、「跟隨職事」的教訓,這時,全地眾聖徒聚會,必須購買職事站的教科書來研讀,是否就水到渠成了?用人的常話比喻,這和唐太宗李世民推行科舉以後,很得意的說了一句:「天下英雄,盡入我彀中」,是否有異曲同工之妙?但發生在教會,我們只能歎息! (七)「相調」的實行 以上這些在地方教會獨特的實行,其實都沒有聖經章節作扎實的基礎。其所以能成為地方教會聖徒強固的信仰,只是因為有李氏的「主的恢復」旗幟的加持,且他已經建立的「地位權柄」,不容人有任何質疑的空間。 七、「享受主道」對地方召會聖徒造成的戕害
(一)扭曲了神和人之間的關係 「享受主」的道,在那些「靈」的教訓裡面,偏重於分析。對於基督徒真正當學習的,如何與有「位格」的聖靈互動的經歷,例如如何和這位有位格的神交通、如何隨從靈而行、如何領受聖靈的浸、如何得著聖靈的充滿、如何明白神的旨意、如何與神同工…等等,都欠缺真正的教導。 甚至,李氏在出埃及記生命讀經第四十四篇,還有這樣令人震驚的發表:「已往我鼓勵聖徒們每天早晨花時間單獨與主同在。雖然我不收回這樣的話,但我現在能說,如果你曉得怎樣來喝主,你會忘掉想分別一段時間來接觸祂的念頭。」;「不要把神當作你在靈裏敬拜的物件。在這個例子中,器官(靈)是對的,但是路還是錯了。俯伏在神面前不是敬拜祂的正確方式;喝祂作活水才是」。筆者大聲的說,這完全是在拆毀聖徒,廢棄基督徒正常生活的操練。 「享受主」的道,最大的問題之所在,是整個屬靈的「原則」錯了。就是仍然是以「我」為中心,要藉自己力量讀信息,名為吃基督、享受主,就想得著自己生命的變化,就能「人成為神」。這種不必進到活神面前依靠祂,而藉外在的呼求主名、吃、喝、享受的方法,就想要「人成為神」的思維,其實早已完全落在知識善惡樹「獨立」的原則,離神越來越遠。 (二)耽誤了聖徒真正的生命成熟 聖徒真正屬靈生命成熟的途徑,在於天天經歷「十字架的剝奪」,聖徒經常來到神的面前,在神的光中,看到自己身上的背逆、頑梗,再一件一件的靠著基督的十字架除去,最終能完全自由與神同行、與神同工。 經常的對付,經常的察驗,就讓我們更多認識自己的敗壞、墮落,仇敵的狡猾,和基督的得勝和寶貴。至終我們才真正知道,離了主我們不能作什麼,和祂是宇宙的至寶,而心甘情願丟棄萬事,當作糞土,知道這才是得著基督的捷徑。經過這些對付的過程,我們向著神的心才會越過越絕對,才會培養出喜愛公義、恨惡罪惡,與神聖的性情有分。 但是「享受主」的道,反其道而行,以為享受的夠多了,自然能夠勝過這一切。除了本文前面所討論的,其理論在聖經真理上講不通以外,也忽略了「我們若在他死的形狀上與他聯合,也要在他復活的形狀上與他聯合」(羅馬書6:5),在屬靈上的順序是「不死就不生」的原則。這也和保羅丟棄萬事當作糞土,才能得著基督,這些基督徒正常的經歷過程相反。這種道更漠視主耶穌吩咐要我們背起自己的十字架跟隨主的命令。這種不願付代價的生活,就是愛惜自己的魂生命,也因此耽誤了聖徒屬靈的操練,其實到最後天然的魂生命還是原封未動,不可能成為真正的「屬靈人」。企望藉「享受主」而生命成熟,實是緣木求魚! (三)對聖徒追求真理的破壞 2、只有客觀的道理 3、缺少真實的亮光 筆者這裡說的,是指一般完全忠心跟隨職事的帶領,不思另外有追求的聖徒而言。筆者並沒有否認地方教會中還是有許多有自覺,仍然寶愛倪弟兄和其他神僕的信息,尋求主觀經歷聖靈而得著啟示的聖徒。筆者只能說,那是神的憐憫,為祂自己留下了七千人,未完全屈服在這體制之下。 (四)教會生活空洞化 1、讀經 「享受主」的道將讀經當作吃主的話,反覆禱讀。或參考李弟兄的註解,尋求明白道理。這樣的實行將讀經時和聖靈互動的經歷,撇在一邊了。然而,不是從聖靈啟示來的「真理」,只能算是知識道理,讀經也變成枯燥無味。許多聖徒都發現,聚會時離開了晨興聖言,就講不出什麼真理。 2、禱告 3、晨更 4、聚會 5、傳福音 6、生活中的經歷 (五)在神手中無用 從創世紀我們就知道,神要叫人來對付撒旦,並等候仇敵作他的腳凳。基督徒一生都是疆場的生活,例如在曠野要和肉體爭戰,過了約但河的人,要和迦南七族(豫表空中執政掌權者)爭戰。但是享受主的道,讓聖徒對屬靈界邪靈存在的事實完全視而不見。 享受主道的口號,是吃、喝產生變化,最終有神的生命和神的性情(但是沒有神格)。至於如何取用基督十字架的得勝,經歷那得勝的生命,過一個聖別的生活,完全是外行。如何經歷聖靈的充滿,如何產生職事,如何成為有「能力」的基督徒,如何替神掌權制服汙鬼和邪靈,完全不在意。 例如保羅勸聖徒要「不住的禱告」(歌羅西書1:9;帖撒羅尼迦前書5:17)時,他所說的就是他自己不住禱告的生活。以他所作那麼多為眾教會掛心的工作(哥林多後書11:28),不住的禱告對付仇敵偷著進來的工作,就是他平常的生活寫照。但是「享受主的道」,李氏卻告訴聖徒「不住的呼求主名」,就是保羅「不住的禱告」的實行,實在是太過於武斷。如果真是這樣,保羅何不直說要不住的呼求主名,而來打啞謎呢? 如今「主的恢復」以外其他的教會,有些已經恢復了使用福音書及行傳的聖靈權柄,到處傳福音、醫病、趕鬼釋放人時,地方教會的福音,還停留在用教師的方法「勸說人」信主的階段。 「享受主」的道能讓仇敵高枕無憂,也讓聖徒在神手中成為無用。對於遇到須要用到禱告、聖靈的權能與仇敵爭戰時,聖徒就束手無策。而聖徒在生活中遭遇難處,或要幫助人渡過難處,須要對付仇敵的禱告時,常是不得要領。最後教會的人數無法增加,聖徒屬靈生活軟弱,教會生活只剩下一些自我陶醉的口號而已。 (六)落入宗派 事實上,筆者很負責的說,地方召會系統目前已經很深的陷入了聖經上所說:「人的欺騙手法,錯謬系統的詭詐」(恢復版,以弗所書4:14)作為中,如同筆者前面所作的分析。 要造成這個局面的先決條件,需要教會中的會眾,在屬靈生命上「作小孩子」(以弗所書4:14恢復版)! 在地方召會中,長期讓聖徒只接受從一個人來的信息,而不需要到神面前去得啟示,就是處於一種「吃奶」(經由屬靈母親消化乾糧後產生的食物)的光景,在生命上難以長大成熟;另外定罪個人「追求屬靈」的教訓,也讓聖徒不注重操練自己成為「屬靈人」,自然就無分辨能力,易於受欺騙;再加上「基督身體的一」、「與職事是一」的號召,「不能背叛權柄」的警惕,讓聖徒不敢隨便接受外來的資訊。這樣聖徒屬靈幼稚的結果,就很易於受欺。會眾跟隨一個有恩賜的「領導者」,而不是跟隨「聖靈」的帶領。 李氏被主接去以後,會眾就跟隨他的接班人,就是所謂的「相調弟兄們」,甚至不知他們到底是何許人,也不以為異。這種跟隨「組織」不跟隨聖靈的情形,在地方教會傳統的教訓上我們都能理解,這就是一種神所恨惡的「宗派」,這也是無法否認的。 八、關於「享受主道」的感想
筆者過去讀李氏的信息,筆者就隱約覺得,李氏並不重視十字架的經歷,他身上還有些沒有煉淨的東西。直到讀到「奧秘的啟示」那本書,筆者才幾乎確定,十字架在他身上的雕刻不多。因為真正經歷過十字架工作的人,認識十字架的價值,必定會寶愛十字架。但是,筆者納悶的是,難道倪弟兄不知道李弟兄屬靈追求的情形嗎?那應該是不可能的阿!最近看到一篇文章,筆者能相信它的真實性,其實倪弟兄早知道了。這篇文章是倪弟兄的同工陸忠信說到:1949年福州鼓嶺首次主要同工負責人的訓練,他親自前往參加,李弟兄卻未參加,當時倪弟兄親自對陸弟兄哀歎說:「常受阿,常受!什麼都好,就是不肯學習十字架!」 嚴格說來,沒有經過十字架嚴格對付過的人,在屬靈的事上就不可靠。他仍有體貼自己的「肉體」和「愛己」的可能,撒旦就能找得到他的弱點來攻擊。尤其是他所在的位置越高,這種攻擊也就越厲害,同時也越隱藏,甚至連他自己都完全不知道。 「有的傳基督是出於嫉妒紛爭,也有的是出於好意。這一等是出於愛心,…那一等傳基督是出於結黨」(腓立比書1:15~17)。傳說神的話,都可能有不同的動機的。「享受主」的道一開始的動機就不單純。其後的蓋造,也是有種種的矛盾,和缺少聖經的佐證。 「享受主」的道到底是主的恢復更高的啟示,或是「不同的福音」呢?這是一個極為嚴肅的問題。神對「不同的福音」,態度是極其嚴厲的:「但無論是我們,是天上來的使者,若傳福音給你們,與我們所傳給你們的不同,他就應當被咒詛。我們已經說了,現在又說,若有人傳福音給你們,與你們所領受的不同,他就應當被咒詛。」(加拉太書1:8,9)。 在本文裡面也討論過,「享受主的道」有可能是出於競爭、忌妒下的產物,其目的是要取代「十字架的道」。然而我們知道,十字架主要的工作就是對付我們的魂生命。「享受主的道」實質上卻是將「十字架」廢掉了,因而聖徒保全了自己的魂生命,撒旦在人身上永遠都有工作的機會。人不能真正勝過撒旦,讓神在人身上的旨意無法完成。說得大膽一點,這真是撒旦在地方教會裡面何等大的陰謀!過去的許多分裂,難道不是這種「魂的欲望」之下的產物? 居於領導地位的人,在神面前責任是大的。摩西只是因著一時怒氣,沒有正確傳達神旨,就不能進入神所應許的美地。所以倪弟兄說,真正認識權柄的人,會害怕作權柄。李氏在後來的年日,積極的將人攏到自己的帶領之下,又將自己所創見的「享受主的道」,推銷作為眾聖徒唯一的選擇。這種情形,不是他啟示太高了,就是膽子太大了!筆者在神面前,真為李弟兄感到害怕。而目前在地方召會中的頭羊,你們又該如何的揀選帶領你們的眾聖徒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