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讨「地方教会」在工作上的问题(国富) 目录: 第一节 关于工作和财务上的弊端和混乱 第二节 「福音书房」的变质和藉以敛财的事迹 第三节 「职事站」的演变和藉以敛财的手法 第四节 工作上领头者的心理病症-「职事欲」 第五节 同工们的病症与过失 第一节 关于工作和财务上的弊端与混乱 「地方教会」见证的工作,从一九二○年代开始,迄今不到七十年的历史。在中国大陆时期,其工作和财务上的情形究竟如何,我们不是很清楚。那时正值开创时期,又正值战乱时代,财务上的穷困是可想而知的,在工作上彼此间似乎也并没有建立起任何关系。到一九四八年正准备建立某种制度时,大陆就被共党统治了,一切都随之消失。这四十多年来,无论台湾或美国,在工作上和工作财务上的实行,都是出于这个所谓「工头」的主意和手法。 自从到台湾后,在「地方教会」中间,有些不成文的规定: 每个全时间的同工,都自己在主面前凭信心生活,没有人负他的责任 每个同工的工作场所(地方)由总工头或地区工头调度,同工必须无条件接受。 圣徒奉献的指名个人包,通常均交由指名个人支配。 奉献为「主工作」未指名的奉献款,立专户保管,由总工头统筹调度分配。 这些规定初看起来似无不妥,其实弊端甚多很不合理;尤其在工头存心有问题时。因此经过若干年的时间,在这些工作原则下,就发展出后面许多不正常的现象: 1、恩赐上较不显明(即话语、口才、工作才干、生命经历、事奉经验比较幼嫩或不很成熟)的所谓小同工,都分派到非常边远或人少的地方去。他们过着开荒披荆斩棘极其艰难和缺欠的生活。他们真是垦荒者,要从「无中生有」。传福音、看望、照顾、牧养、教导、成全,各种服事无所不包,作的都是最基础的工作。并且他们常常每隔一段时间就像走马灯似的,总是在不断的调动中,生怕他们在一个地方「生根立基」。因此他们从一地到另一地、又一地,他们真是客旅,是寄居的,是没有根的。他们不能留在一地享受他们劳苦的功效。他们的妻子儿女当然也随着他们一同迁徙,儿女的教育总在搬迁中要牺牲些。在大同工,尤其是总工头的面前,他们永远是挨骂,受责备,被定罪的一群,他们只配称为「无用的仆人」。由于他们一直在作园丁的工作,因此很难发展培养出一种在大庭广众之下能呼风唤雨,令人看了、听了而羡慕的「恩赐」和「功用」出来。因此他们没有什么名声,少有人知道他们,顾到他们,也少有人重视他们。然而,实际上,许多「地方教会」是他们劳苦开拓出来的,许多圣徒是他们用福音生养培育出来的,许多服事的人是他们多年教导成全的。他们是真正作工并要对工作负责任的。 2、恩赐较显著的同工,分派在人数较多的城镇或地方,生活上虽不像前一种那样艰难,但所作的工和他们一样。他们比较有机会发展培养出某种在众人面前显明的恩赐和功用。他们的服事可能会渐渐有特色,然而他们在大同工特别是总工头面前挨骂也是免不了的。并且他们的服事也像走马灯,要常常被调来调去,也要对工作的成败负责。但因调动的关系,亦不可能建立「地盘」。 3、很有恩赐的大同工,他们经常固定在很大的教会,或在那一地区最重要的地方。他们并不作许多基层的工作,他们的主要工作乃是管理支配调度该地区内同工和安排地区的各地方的长老,以及到各地讲道或开特会。由于他们不常调动而又在一地区掌权,久而久之,就形成了他们工作上的「地盘」。除了本地区的各教会外,由于他们的口才和恩赐,更有许多别地区的教会邀请他们去开特会。因此,他们愈来愈会讲,愈来愈能讲,也愈来愈喜欢讲。他们周游各方的机会愈来愈多;周游又往往带进收入,所以他们收入愈来愈丰富,并且深得各处圣徒的众望。然而他们居留在「当地」的日子是不连续的。在他们停留的日子里,除了「管理」和开特会之外,乃是休息,休养和为下一次出游作准备。他们并不负多少实际照顾、牧养和成全建造的责任。 4、总工头当然就更不一样了。他愿意定居在那里就可以定居在那里,是不受任何限制的。但他总是定在人多之地,其他常到之处总有他的「行宫」。他在那里,那里的教会就得完全与他配合,教会的正常聚会要随他更动,或谓特会,或谓训练。他讲什么别人都得阿们,并且要把所服事的圣徒都带到他面前,由他训由他练。而所有曾参加过他特会或训练的圣徒,从此以后都成为「他工作的成果」;因为唯有他是众望所归的,又是独尊的。他不对任何地方负实际的责任。所以若有任何的过错和失败,很明显都是别人的尤其是那些无用的小同工的,因此他们该骂该被定罪;他是总工头,义不容辞该由他来责骂他们。若有任何兴旺和成果,很明显是因为他的特会和训练「吸引」了人来,这些功劳都当仁不让的归给他自己「话语的职事」。 每逢特会的时候,众圣徒总会特别敬奉那些「为主」说话施教的人;摆上的个人包特别多,这些自然都归于那带特会的人;当然训练的情形也一样。所以大同工和总工头只要身体健康情形许可,每年总要花许多时间到各处去走动走动。他走动的时候常驻的教会要为他预备旅费,邀请的教会当然更不可少。若不走动,则他自己必也要在常驻之地经常开特会和训练。外面看来为主工作何等辛劳,骨子里常常为利所动,其好处是不足为外人道的。知道的人都是食髓知味的人就由他知道,不知道的人最好永远不让他们知道。至于那些特会和训练是否对于教会的建造有真正的益处或价值,则根本不予检讨。愈到后来愈不是为建造而只为敛财。 总工头在特会或训练中,经常带领为「主工作」的开展而奉献。有心的圣徒认为既是「为主的工作」,就不惜将多年的积蓄,省吃俭用的心血,尽力继续不断的摆上;圣徒中富有的,奉献的数字自然也就更大。这些为主的「工作款」就都控制在总工头的手下。所谓的「工作款」,根据历年来向众圣徒的交通,主要包括三方面: 为着众同工生活上的需要。例如一九五○年代初期在台湾,有一百多位全时间的同工分到各地去作工。圣徒对他们当然很有负担,但不可能都知道他们的姓名;海外的圣徒,尤其有几位菲律宾较富有的,对他们也都非常关心顾念,因此在交通中,他们都将这些顾念和关心,包在「为主工作用」的奉献里或交在总工头的手中。他们以为他会诚诚实实并忠心的分给他们;众圣徒对「工作款」多年来都有这种概念。 为着各地购建会所的需要。同工和圣徒们在各地传福音,带领人归主后,当然就会进一步带他们聚会。人少的时候可以在圣徒家中,人逐渐增多,就不是普通家庭容纳得下,因此就急切有会所的需要。几十个人要为着将来上百人的会所购建,当然是件吃力的事;初期总是需要大教会的帮助。但是大教会里有心愿的圣徒,不可能每个都对各地的情形了解,工头要大家将心愿都摆在「工作款」里,由领头的同工看各地实际情形供应出去,当然是顺理成章的事。众圣徒对于属灵上的领头人,最初那会有什么怀疑,他们都是采取信托的态度。这是「工作款」的第二概念。 为着成全培养服事的人在训练和设备上的需要。信徒增加,教会增多,各地自然会有更多有心志事奉主服事教会的人兴起来。对于这些圣徒无论是教会,无论是先进的同工,都应该对他们提供进一步的属灵和事奉上的训练和教育。为着这方面的需要,接待的房舍,施教的场所和设备,乃至生活上的供应,都得筹备。这是「工作款」的第三个概念。 在向众圣徒的交通上,「工作款」既是如此涵意,在运用支配上就应该照此原则而行;然而事实上却有很大的出入。 1、首先,「工作款」在总工头的严密控制下,有了不正常的累积。本来应该照着各地同工生活上的需要,合适甚至应该比较充裕的供应给他们;但事实是按所设定的一种极低标准供应出去;以致同工们从「工作款」所收到的,仅仅是一种象征性的供应。他这样分出去一点点,一面封住他们的口,叫他们不能说没有收到,同时也障住众圣徒的眼目。由于「工作款」的账目从来不公开,除了极少数一、二位或二、三位之外,谁也不知究竟进帐多少出帐多少。另一面由于前面所说的第一项不成文规定,同工们心中实在没有指望得着这一份,所以当他们接受到象征性的供应时,他们真是感恩不已,他们一点不知道他们实际上受到了工头的剥削和欺压。这正是阿摩斯八章五节的情形「出用小升斗,收用大戥子,用诡诈的天平欺哄人。」而「工作款」在大量进帐小量流出的情形下,很不正常的累积了起来。 2、其次,「工作款」被工头很不正当的支配、运用和侵占。累积起来的大额「工作款」,若是都用在帮助各地购建会所或成全训练人的用处上,原则上还情有可原、说得过去。然而他对这两方面实际上也控制得很紧:有一小部分是如此支配了,这样对众圣徒表面上有了交代;其实,大额的资金是交由他儿子去做生意。这种支配法只有最领头的极少几位同工知道,他说服了他们同意他作那种不正常的运用;理由是叫他儿子去作生意,将来可赚进更多的钱来为着主的工作。那几位领头的同工竟然不管灵中的良心的感觉不妥与不安,也完全不管这种运用圣徒的奉献款的不义与不法,竟碍于情面接受了他欺哄的话而同意了。(这实际上已经构成了「挪用公款」之罪,同意他的人是从犯。) 3、结果,「工作款」就在「工头」的私人生意中完全赔光了。以「主的工作」来掩护营私牟利,是圣经中我们的主最厌恶的假冒为善的行为,是我们的神最忌恨的邪恶行径。这样的行为怎会有祝福,怎能不亏蚀精光?除非我们的神不是公义的真神。不仅「工作款」赔光,并且还负了一大笔债。这就是一九六○年左右的故事。纸包不住火,这件事被更多的同工和圣徒知道了。因此有些同工提出了质问,有的圣徒极为愤怒,尤其是菲律宾几位在工作上曾大笔摆上的圣徒。这个事实就更加深了一九六○年代左右,台湾和菲律宾工作上混乱和分裂的原因。 4、因着负债,迫使出卖工作上其他的地产抵债。一九五○年代初期由于圣徒传福音的负担火热,使台湾全岛的福音兴旺。有一位圣徒曾奉献了十万元新台币开办「福音诊所」藉以传福音。当时十万元是一笔很大的数字。那时在台北和平东路三会所旁购置了一栋三层楼建筑物,并购置各种医疗设备之后仅花掉五万元,剩余的五万元在南京西路四会所隔壁另购了一层作发展福音之用。几年后有商人看中四会地址,高价收购;会所部份移至现在四会所新址,而福音用屋部份所得价款,则用以购买了南京东路四段靠现今七会所处的一块七千余坪的空地。预备将来可以供作发展福音,建立训练中心,同工退休所,甚至兴建大会所之用。这笔地产原来完全与前面「工作款」无关。工头将「工作款」赔光之后,知道有这笔地产,就迫使其他几位领头的同工,又变卖这块地产帮他还债。这几位同工竟然又答应了!他们又再次不惜牺牲掉「教会的」,「圣徒的」,「主福音工作的」财产来为着这一位以「建造教会」为名营私牟利建造自己的工头。(其实他前面的「挪用公款」,已因不能归还,而变成「侵吞公款」了;现在更加一等乃是「盗卖公产」;而那几位领头同工的答应,也成了「图利他人」的共犯)。 5、把羞耻当荣耀的夸张和狡辩。工头因着前叙案件的发展,已经良心洞穿;若是他即刻悔改,公开道歉认罪,求众圣徒众同工的赦免,或许良心还有补救的机会。然而他却走向抹杀良心,掩饰狡辩之路。在台北的全台事奉聚会中竟然反而公开为自己夸张狡辩。他说「工作款」是主交在他手里的,他有权随自己的意思处理,他就是把它丢在太平洋里,你们也无权过问。他因为良心已经破产,所以敢大言不惭的将羞耻当荣耀而如此夸张和狡辩。「工作款」是公款,是众圣徒所奉献专为发展主的工作用的,你是一个属灵上领头的人,因此众圣徒信托你,让你作适当的支配应用。你只可以在「主工作」的范围内运用,你无权越此界限。越此界限而未事先征得圣徒的同意和谅解,即为不义与不法。你说你即使把它丢到太平洋里去,别人也无权过问。这完全是无耻又无赖的蛮横撒野。他不只一次这样说,一九六五年他回台对付那几位同工时,又再次强调他这种说法。众圣徒口同工们竟没有任何人反应,地方教会的同工和圣徒已中毒而逐渐痲痹了,因为他们已逐渐失去分辨是非好歹、义与不义的能力了。 6、良心破产之后的「教训」。从一九六○年代之后,这个工头所释放的信息和所带领的实行与工作,都带着良心破产的痕迹。所以他的信息只有在一九六○年之前的才比较纯净而无大害。一九六○年之后所说的,基本上因为他的灵和心都已不正,因此里面都有搀杂的毒素;而且愈到后来,由于良心已经破坏,其所说出来的话,就愈过愈离谱,不仅有严重的病毒,而且变得邪恶。这些带着严重「病毒」的教训,使「地方教会」变质离谱。 7、财务上的不义作风成了别人的榜样。工头在财务上的不义作风,除了对「工作款」的支配不义不法之外,对于圣徒交在他个人手中的奉献款也不义。由于他是个领头的工人,有些富有的圣徒,因为不愿意他们的奉献被众圣徒知道(太六:1-4),因此特别私下亲自交在工头手中,为着主的工作使用,免得张扬出去。这完全是出于一种对神的敬畏和真诚,和对工头的信托和尊重。另一方面因为众圣徒看他在教会中领头说话,便将许多奉献款交在他的手中。其目的一面是顾到他和他家人生活的正当需要,另一面是托他将多余的部份,为着主的工作和福音,或圣徒同工的需要分配出去。这种钱他是不能当作私人的存款积蓄起来,更不能私下拿去作生意的。这些钱是不能当作私人的钱,放进自己的口袋。一个属灵的领头人若是对这一点都不认识,见财就起私意,那他就绝不是属灵的,而是属玛门的。若是他真想赚钱,应该名正言顺的去从商做生意,不应该在教会中欺骗圣徒。 新约中有两班很好的属灵领袖的榜样: 行传四章当耶路撒冷的圣徒将田产房屋卖了,将价银都放在使徒彼得或约翰脚前时,他们没有当作他们的私有放进自己的口袋,他们也没有私自运用,他们只是转手,照着别的圣徒所需要的分给各人(徒四34-35)。后来财物实在太多,他们也不自己经理,也不找自己的亲人经管,他们乃是要众圣徒在他们当中「选出」有好名声,被圣灵充满,智慧充足的圣徒来共同经管分配的服事(徒六:3)。 使徒保罗受各教会众圣徒之托,要他把捐项送到耶路撒冷的圣徒去时,他不是全数多多益善的私自收进来,然后随意送一点出去意思意思就算了;反正圣徒不查账,也没有帐,由他爱怎样办就怎样办。他乃是「留心行光明的事,不但在主面前,就在人面前也是这样」(林后八章16-23)。如果当时的使徒彼得、约翰以及巴拿巴、保罗等人像我们中间的这个工头一样,基督徒早就烟消云散了,新约廿七卷也不会存在,「教会」的名词根本不会在历史上出现。然而,这个工头处理财物的不义榜样,后来却被别人效法了去,一直在「地方教会」中行之多年。 自从我进入「工作」中以及台北教会长老的责任之后,便发现这个「工作」在这个工头的领导下,已经陷入财务上极大不义的陷阱中很久了: 1、对同工供给上的不义:当时台湾的法定最低工资为三千六百元,而工作上对同工的供给只有三千元。有配偶的多加一千,多一个小孩加五百。一个四口之家每月五千元,而社会上的平均消费水准是一万多元。由此可见同工们在生活上的拮据与艰难。是圣徒的奉献不足负担不起吗?不是,而是领头的同工们学了工头的榜样成习,松不开手,收进来的钱,就是舍不得分出去;工作上克扣了他们的「工钱」。圣徒的奉献被「工作款」吸收了,圣徒为同工们的奉献既包在「工作款」里,当然指名给个人的奉献就少了。许多同工经过多年生活上的煎熬,他们能忍受,但他们不能牺牲孩子们的教育,他们相继的一一离开工作,再去就业;同工从一九七○年以后一直减少。是不义的供给制度把他们逼走了,也把主的祝福逼掉了。 2、对「工作款」不义不法的移转:众圣徒为工作所奉献的,以及各教会每月交给工作的(每月经常收入的十分之一)工作款,总是收入的要比支出的多,因此也逐渐累积。过了一段时间数额相当大了,总工头知道了就会来信或电话,说工作上急需用款,要领头的同工把结余的工作款汇给他,或移转给他所指定的人(某个儿子)。这一两位领头同工就会毫不犹疑的照办,以表示他们的「效忠」。他们对于这样不义不法的作为,已经习以为常,完全麻木得没有感觉了。他们刻薄了众多同工来图利这个工头,却一点没有罪恶感。 3、对于工作上的财产不义不法的变卖移转:早在一九四八年倪弟兄曾打发一位弟兄携带美金五万元到台湾来投资并购置房产供台湾福音工作上方需要。留下一栋房子交给台北的同工们使用。这就是台北教会最早在上海路的会所。后来改建为供同工住宿的林森南路二段的公寓。一九七八年还有八户公寓供同工住宿。后来工头又来信要钱,指定将八户公寓出售,将价款汇寄给他,而领头同工竟然也照办,甚至要当时居住其中的一位老年同工之寡妇自觅住处搬家。她在当时能到那里去呢?其实当时住在八户公寓中的人谁不知道那是倪弟兄留下为台湾工作用的产业,工头有什么权处分支配?领头的同工又有什么权变卖?然而圣徒们都不愿意把事情闹开,因此有些圣徒就自己出钱买下了。有一位弟兄实在看不过去,独自出钱买下那一户让那位年老的同工寡妇继续住下去。这个工头的不仁不义,贪婪无厌已经很明显的暴露了出来。那些钱他又拿去交给他儿子花费了。而领头的同工们竟都协同他变卖侵占。当时若他们不答应,他是无法得逞的。然而他们却以效忠军阀头头的愚忠,出卖了同工和圣徒的权益以及主工作的仁义,来讨好他们所认定的「主子」。他们若是灵里清明敏锐一点,早就该认出他是个不折不扣的「盗贼」;他一直在做偷窃(圣徒的奉献)、杀害(有异议的同工)、毁坏(教会的建造和见证)的工作。 4、对于福音开展款不义的扣留和支配:一九七七年特会之后,有近百位在职青年圣徒纷纷响应到各乡镇去开展广传福音。各教会及众圣徒纷纷在财物上支助。当时领头同工要大家不必自行个别照顾,而特别成立福音开展小组,统收统支的为着各地开展圣徒的需要,因此奉献款大量涌进开展专户。领头同工又效法工头的不义作风,「大量流进,小量流出」,使开展专户大额累积。到一九七八年美国Max事件爆发,工头发令勒住开展活动,台湾的领头同工也不分青红皂白的遵命停止台湾福音开展,并冻结福音开展专户的支用,且对那些已经移民到各乡镇的圣徒立刻停止支助,陷人们于进退两难之中。他们的手法与工头的不义已经出如一辙。他们不知道这完全是盗贼的作风。后来结余的一百八十多万开展款,东挪西用的支配掉了。这种不负责任,不忠不信,不仁不义的人作领头,工作怎能不衰退、荒凉、低沉呢!说起来真令人叹息顿脚!这都是从工头所结出来的糜烂果子。 5、在美国初期的新策略:工头负债逃到美国之后,他的作风有些改变。初期因人生地不熟,白人的性格还摸不清楚,因此步步谨慎;他不敢号召同工,不敢为工作鼓吹,也不敢限制别人工作,在财务的处理上,更是战战兢兢,小心翼翼的。但他心中念念不忘做生意和营私发财的意愿。他想:像他这样聪明的人,亲自做生意一定成功;上次是因为他儿子没有眼光,闯出来的祸。他因为自己有「经营」的欲望,所以他讲出「神的经营」来。那晓得这个题目就是一个弯曲邪恶的题目,他自己沾沾自喜的以为是亮光。美国圣徒也被唬住了,以为是「大先知」,那曾料到这乃是「巴兰的题目」,乃是迷惑人心的命题,让听者、读者以为神也是一个营私牟利,功利主义,唯利是图,不讲仁义道德的奸商恶贾性格。他先把迷惑性的教训说在前面。 6、在教会中推广「经营」,讹诈了许多圣徒的资金:一九七二年左右正是美国的工作刚开始兴旺之际,他已摸透了这些美国圣徒的性情。他发现他们比台湾的信徒更单纯,更天真,更容易相信他的话,因此他开始推动他经营的计划。首先说服了几位领头的同工,然后竟公然地在主日聚会中以图表、数字吹嘘他的发财计划,并以他的属灵份量保证只会成功不会失败,诱惑许多圣徒上钩,惟独大多数华语圣徒带着疑惑的眼神听他、看他,那些眼神似乎看穿了他良心的破洞,使他不安,因此他讨厌恨恶那些华语圣徒。他用尽各种恶毒字眼诋毁他们,巴不得他们不再出现在聚会中,使他更能「自由释放」的鼓吹他经营的梦呓。他还差遣那几位领头的英语同工,到美加各地的教会,去劝诱圣徒投资、贷款,甚至三、五元的捐款都要,讹诈了许多圣徒的资金。他这种作风不敢行在台湾或东南亚,他完全是欺负英语圣徒的单纯老实和天真。当时不仅成立一个晨星公司(据说同时还成立了两个附属公司,进行套汇和避税的勾当),并且要许多圣徒免费帮助设计,画施工图等,但是一等到公司可以开始营运,真正要进行内部组织时,他就把那些同工和圣徒都踢开了,而由他自己担任董事长,儿子担任总经理,帐务就完全密封了。由此可见其存心之黑暗和阴私,结果我们的主在环境上证明他真正属灵的分量乃是「赤身露体的」;当年中东战争爆发,石油价格暴涨,他的产品滞销,不久之后就赔个精光。赔本之后,他又显出他赖债的本领和品格,他从来不曾公开认罪,他的良心还能不麻木吗?从这种情况以后所产生出来的「生命读经」还能不蕴藏着许多弯曲虚假诡诈的病毒吗?在「读经」的外衣下,里面正躲藏着「贪婪邪恶的生命」。 7、以「生命读经」的训练,强暴霸占和诈敛众教会:第二次生意失败,并没有使他悔改。一九七四年开始「生命训练」。他发现圣徒是健忘的,他闯了那样大的祸,没有认罪道歉,只是厚着脸皮若无其事的讲了几篇令信徒听了兴奋的道,他们就把前事忘得一乾二净。他二儿子看在眼里心生一计,圣徒既如此好说话,想要钱何不就直截了当的向他们要就是了。他听了也认为是妙计,立即接受,从此产生了收费的训练,设立「职事站」,找老实的同工挂名,以合法掩护不法,以二儿子和他媳妇担任经理和会计,管理一切财务和帐务。十余年下来帐务是黑暗的,财务是阴私的。他自己想尽各种办法将「生命读经」向众教会强暴的推销,霸占充斥各种聚会,多方诈敛众圣徒,使得众教会这十余年下来,除了他那邪恶的「生命读经」之外,什么都没有了;以致「地方教会」完全黑暗化了,而他自己和职事站则完全玛门化了。他多年痴想的发财梦,终于藉「生命训练」和职事站达到了。饮水思源,所以他要高举他儿子,敬拜他儿子,这是他「职事」的最高峰。可怜「地方教会」就这样被大片大片的糟蹋了、愚弄了、破坏了、分裂了,他却一点不珍惜;他父子还要联合起来,运用所有的影响力,尽可能的掠夺他们可以掠夺的教会财产,和圣徒的奉献与财富。 8、藉「职事站」掠夺侵占地方教会的财产和众圣徒的奉献。自一九七四年成立「职事站」以来,工头父子就联手想尽一切办法,利用各种机会,一步一步有计划的不断用诡诈的手段,巧取豪夺侵占了众圣徒和众教会的奉献与公产。首先于一九七五年,由于美国各地方教会的人数加多,为着全美性的特会和训练,需要一个属于「地方教会」自己的大会所,免得每次众圣徒的聚集都要向别人租借场地,极不方便。因此在众同工及众教会领头圣徒们的交通下,决定同心合意的兴建安那翰大会所,因此发动了各地圣徒与教会的奉献和出力。当时各地圣徒热烈响应,除尽力在钱财上奉献之外,许多圣徒更由美加各地,轮番请假到安那翰做工。后来不仅购地建造了大会所,同时也购地建造了接待处和两户供同工使用的住宅。但是等到一九七六年完工登记产权时,工头却以许多理由藉「职事站」占有了绝大部分产权。其处置极其荒谬不合常情又不合真理: 先就两户住宅来说:当时会计划建造这两户住宅本身就很奇怪。等建好之后,更奇怪的是由工头叔子各占一户。照常情,那时他儿子既不是同工,对美国众教会更毫无贡献,甚至连聚会都不正常,行为放浪,抽烟喝酒打牌玩乐无所不来,怎会轮到他占用一户呢?即使以「职事站」而论,英格斯(JOHN INGLLS)弟兄为创办人之一,是董事会的秘书,又是英文诗歌的主编,「恢复版」经文的主译;在同工中是美国最资深领头的,论声望,恩赐以及对美国众教会的贡献,比工头有过之而无不及;洛杉矶教会也是由他在一九六二年五月开始的,工头于十一月才由西雅图搬下来加入。无论从那一方面说,都轮不到他儿子,即使有人在他面前拍马奉承讨好他和儿子,若是这个被认为在「属灵上」领导的工头,在他良心中有一分尊重众圣徒和众教会的感觉,懂得一点在神面前的公义,他都应该说话,坚决反对并阻止让他儿子住进去。因为他儿子搬进去,不仅显明他儿子不义更显明他不义,众圣徒是尊重他而建住宅让他住,众圣徒怎会愿意为他儿子建住宅呢?他难道对这种最浅显的义与不义也分辨不出来吗?然而他竟不管义与不义,竟由他父子各霸占一户住下。这一件事充分证明他父子之见利忘义、「强横霸道」。 不仅如此,本来众圣徒奉献建造的住宅,是为着顾念工人的生活和服事上的方便,而提供给他们使用的。许多基督徒团体建会堂时亦建工人的住宅,但住宅的产权与会堂的产权,均同样列为教会之公有财产。某工人在此服事时,由他使用,他若离去由新来的工人服事,住宅就由新来的工人使用。而这一对工头父子不仅占用了两户住宅,竟然进一步要求将产权过户到他们的名下,侵占了这两户公产据为私有。当时众圣徒在奉献时,并未明说建住宅「赠与」工头;众圣徒和众教会更不知所建住宅竟「赠与」他儿子。若是他们早知道,他们肯将财物摆出来吗?他这种行为岂不正类似以利的儿子,抢夺和藐视众圣徒的祭物(奉献)(撒上二12-17)!这分明是一种有计划的欺诈和强占,一种「化公为私」的卑鄙诡诈手腕。 由这两方面,足以证明他们以建造大会所为名,利机策动建住宅,进一步策动建两户,建成之后,父子双双各霸占一户居住,然后要求转移产权,将公产侵占化为私有。这一连串的事情发展并非偶然,乃是心中早有预谋而逐步演成的结果。 次就安那翰大会所来说。当初兴建大会所的目的,乃在便于众圣徒的聚集,使「教会的聚会」免于受制予别人;让神所赐给教会有恩赐的人,都更有机会和场所来同时服事许多人。众圣徒在主名下的聚集就是「教会的聚集」,所以对大会所的需要,乃是一种「教会的需要」。当众圣徒分散在各地时,他们是主在各地的见证;当各地的圣徒都来到一地聚集时,他们乃是一个身体,并不分彼此。既然经众圣徒交通,今后各地可能一同来到安那翰聚集的机会很多,因此共同为安那翰的教会兴建一个大会所乃是理所当然的事。这个会所一面是为着常住安那翰的圣徒,一面也是为着今后临时来到安那翰的圣徒。所以安那翰的会所不仅是属于常住安那翰圣徒的,同时也是属于临时或以后去到安那翰圣徒的。其实不仅安那翰如此,任何一个地方教会的会所,都应该是这样既属于常住当地之圣徒,同时也属于任何临时去到该地之圣徒。换言之,所有地方教会之会所都是属于众圣徒的,并不分住在此地或住在彼地。从另一角度来说,所有地方教会的会所都是属于主、属于神的,任何属主的人和神的儿女都有分。既然如此,各地的圣徒和教会为着任何一地的教会兴建会所而奉献,也是应该而值得鼓励的。那么,为什么各地圣徒和教会为安那翰兴建的会所,就不能归于安那翰教会而必需归于「职事站」?在「地方教会」的异象之下,教会才需要会所。「职事站」只是一个工作的组织,它不需要会所,也不应该拥有会所。若「职事站」真正是为主工作的话,也应该奉献出钱财来,一同为建造地方教会的会所来效力,而不是事后诡诈的窃据侵占地方教会会所的产权。将大会所和接待处的产权登记在「职事站」的名下,是绝对不符合异象、真理和众圣徒与众教会奉献之心愿的。 再说,众圣徒「为主工作」的奉献,为什么都要交给「职事站」而不就由教会管理支配呢?教会才是基督的身体,有资格代表基督在地上接受众圣徒的「奉献」,又代表基督管理和支配这些奉献资产的用途。「职事站」不过是一个人为的组织,它没有资格接受圣徒的「奉献」(最多只能接受人的捐助),它更没有地位和资格来代表基督管理或支配圣徒的「奉献」。老实说,今天地上「为主工作」的组织和团体多的是,其中许多人的态度和存心比「职事站」要清洁正直得多。譬如「基甸会」送圣经,他们名正言顺的募了许多捐款,诚诚实实的印圣经,免费分送。又如「救世军」为着济贫,他们就去募了许多东西诚诚实实白白的分送出去。而惟有「职事站」的「工作」是最不诚实,最弯曲诡诈又贪婪的。众圣徒「为主工作」的奉献凭什么理由要归给它,而不交给教会而由教会来支配?老实说,照地方教会中圣徒们的共同异象,所有「为主工作」而奉献的财产,都应该归属于「教会」的名下,所有不动产之产权,都应该登记于教会的名下才属正当,因为惟有「教会」才是主基督的「工作」目标。将安那翰大会所和接待处的产权,窃据在「职事站」名下,然后把「职事站」转化为「私人厨房」,这分明是预谋而邪恶的侵占行为。 9、藉私营会所破坏「教会」的见证并侵吞众圣徒的经常奉献。本来,一个工人要尽他从主所受的「职事」,有教会的会所供其使用也就够了,然而他为什么要处心积虑的为自己的「职事」弄个私有的会所呢?这其中问题并不单纯。会所列在教会的名下,本是天经地义的事,每个主的仆人都可以藉此服事众圣徒,传扬主的福音,教会也得以自由受主的引导来运用,使圣徒得造就,福音被广传,教会得建造。若将会所列在某一工人的「职事」之下,就必然排斥了别人的职事,限制了教会和圣徒的使用。若是每个为主作工的工人,都为自己建立一个「自我中心」的会所,基督合一的见证还能存在吗?从前对于每一个宗派、公会各自建立「宗派性会堂」,都被工头定为「分裂基督身体」的罪恶。如今他自己却以偷天换日的手段,将众圣徒奉献建造的会所,据为独自所专用,其对「基督身体」的破坏分裂岂不比宗派更甚千百倍吗?一个宗派所兴建的会堂,至少还属宗派中信徒所共有,同宗同派的同工都能公开使用;而「职事站」窃据的大会所,是强烈排他和自崇的,比任何宗派更狭窄,完全变成了他的私产受他一人所主宰。这种为自己建立会堂的人,分明是想专一高举自己,建造自己的野心家。他的心目中那里有教会?他完全背离「异象」!结果众圣徒奉献建造了大会所,而「教会」却仍没有可以随主圣灵引导自由运用的大会所。过去他曾一再定罪别人建宗派性会堂,而自己却巧取豪夺的搞「私人会堂」。以前脱离宗派的信徒,不知不觉被他骗进了属人的私会。这岂不正应验了使徒彼得在其后书二章的指责:「晓得义路,竟背弃了传给他的圣命…狗所吐的他转过来又吃,猪洗净了又回到泥里去辊,这话在他身上正合式。」(彼后二21-22)。 然而,为什么这个「工头」要处心积虑的弄到一个属自己的大会所呢?说穿了,完全是为了一个利字,为着玛门的「经营」。他知道特会或训练若在教会的会所里进行,圣徒的奉献大部分会归于「教会」。但是若在他自己的会所里进行,所有的奉献就全都归于他自己或「职事站」。这个差别太大了。为什么那些年特会、训练那样频繁,要南加州的众圣徒于奔命,每逢假期就有特会,平常要把南加州的华语工作,违反教会原则的统归于「职事站」,每主日在「职事站」大会所进行;并行会中有意无意的总要讲些、唱些:「你们赴会不能空手」,好像是属灵的,其实寄子里全是属玛门的。这十几年来在「职事站」会所的奉献款究竟有多少,那里去了,可曾有过任何清楚的交代?你以为他那些信息和讲道是属灵的吗?主知道背地里全是为利贩卖神的道,是这个时代中道道地地的「巴兰教训」;在那里传的「福音」也成了「巴兰的福音」,还可能结出什么好果子来吗?迟早要败坏许多人的信心,羞辱主耶稣的见证。若是众圣徒的奉献相当于旧约时代的「祭物」,那去「职事站」会所而作的「奉献」,则正是变成了供奉「偶像」的祭物。他分明是以一个私人会所,来偷窃众圣徒的奉献。圣徒们,冷静的想一想啊,这是何等严重的错误呀!怪不得保罗一再强调贪财为万恶之根;贪婪就与拜偶像一样。(提前六10弗五5、西三5)我们中间这四十年来的历史正印证了这话是真的!整个「地方教会」见证的堕落离谱和败坏就从「职事站」的建立开始,从安那翰大会所被「职事站」侵占窃据之后而加速恶化,使现在各地的「召会」都堕落成了「祭偶像之会」,他们以买他的书来供奉他。我无意辱骂各地的圣徒,我的负担祇是唤醒众圣徒要清明,不要随便被人牵着鼻子走邪路。 一九八三年他又藉「职事站」侵占掠夺了众圣徒众教会奉献兴建的德州欧文会所。他食髓知味之后,贪婪的欲望愈来愈大。一九八八年他想侵吞台北三会所训练中心十一户公寓的产权,没有得逞,他就在一九八九年十月以「借款」名义讹诈了台北教会五千多万元新台币,折合美金两百万元。美国加州喜端都教会的会所,刚建成不久就在产权登记上,变相的吃掉了,喜端都的圣徒可能都还不知道。目前他虎视眈眈的垂涎每一个地方的会所,只要那里「长老」肯做傀儡,他就会利用他们把那里的会所,藉「职事站」名义吃掉。何等邪恶贪婪的「职事」和「职事站」啊!至于他藉「职事站」敛财的其他手段,留待下节再述。 11、山头主义的控制把持作风盛行。经过四十年的时间,在工头的营私和控制的误导下,整个地方教会的局面和见证都扭曲成一片畸型怪状的形像,比一些正派的公会或宗派团体更关闭狭窄而黑暗。尤其是美国地区的「地方教会」早在十多年前,就已明显的出现了「山头主义」和类似民国初年中国大陆的军阀割据局面;许多关心「主的见证」发展的人,早在忧虑谈论这种不正常的现象。其实一九七七、七八年Max奉命率领一班人,到各地区去摘那些类似斗争的聚会撤换一些长老,就是工头想藉以削弱那些他所认为「势力坐大」而又不够听话的「山头」,并要进一步扩大和加强他「独一大山头」控制力的策略。「山头主义」就是由前面所说的「工作地盘」所衍生出来的现象。由于在一个地区各个城市教会的长老或负责人,都是由那地区领头同工挑选、设立或安插的人承当。他们养成了一种习惯,凡重大的事都请示他的意见,接受他的「指导」;因此他们所服事的「地方教会」实际上都是在他的直接或间接控制和影响之下,他成了那个地区的「山头」。任何主的仆人或工人,若要到那个地区的地方教会去服事或作工的话,必须先得到「山头」的首肯或认同;若不然,那些所、谓的「地方教会」或地方聚会就不会向他打开。若是有人不小心打开了,那个负责人或长老,可能立刻会受到「山头」的质问甚或责备,搞不好,他或他们自己可能都会列在「山头」的排斥之列。山头们将他们对教会和聚会的辖制和控制,美其名为「监督」、「看守」、「保护」。在这种山头主义之下,小山头之上有大山头,大山头之上有「独大山头」;此外还有一些独立的小山头。 这种光景正像旧约以色列人堕落混乱的情形,他们在大小山岗各有自己所尊崇侍奉的偶像,表面上他们都说侍奉敬拜神,而实际上他们完全受到人的控制和操纵。这些大小「山头」就像那些山岗,他们都造成了「教会」见证的混乱、分裂和失落。在他们控制下的聚会,就是一个人手掌权的会,圣灵的主权受到了僭越,圣徒敬拜上心灵的自由受到人的辖制,神所兴起的仆人更不能照着主所启示的负担,去各地服事神的儿女。 在山头主义的情形下,各「地方教会」实际上都是控制在少数几个人,甚至一、二个人手中,远不如公会和宗派,当然更不如犹太教的会堂和天主教。因为公会和宗派各地的聚会至少对于他们本会或本宗本派的人是竭诚欢迎、敞开、珍赏和照顾的;他们所设防的对象乃是不同路的人。至于犹太人的会堂向着他们犹太人和他们中间的拉比更是完全敞开,相惜相顾而一体的,他们根本不管同路不同路,只要不在他们所认为的大原则上有所抵触。他们彼此之间几乎完全不设防。新约圣经中就给我们看见这一幅图画,如今他们仍然如此。然而「地方教会」在山头主义下,不仅不会接纳别宗别派的人,甚至同为「地方教会」的人也不一定彼此接纳,当然更谈不上什么彼此珍赏、顾念和一体了。在山头主义下的接纳完全取决于山头个人的喜好厌恶,或与山头之间的利害关系。在相同「阵线」的会热切接纳;不同「阵线」的一看见他来聚会,负责聚会的人立刻提心吊胆。实际上各地的聚会几乎都把持在几个山头作风的人手中。 这种光景与一九七○年以前的情形完全不同。那时,各地的教会真是在一个身体的交通和感觉里。你若旅行从一地到另一地访问,你真会体验到宾至如归的甜美;你会感觉到每一个地方的教会好像一样都是你的家。你若是一个同工,所到之处无论是大地方或小地方,你会发现各处的圣徒都非常珍贵和宝贵你的学习和经历,都巴不得分享你的丰富和负担;使你感觉到你的呼召实在是主为着祂身体的共同需要而发出的,你不是只属于某一地,你乃是主在各处的见证都需要的。每一次的访问都会成为你莫大的鼓舞,使你目标更明确,动力愈充足。然而从一九七○年功利主义带进工作中之后,山头作风开始衍生发展,至一九七五年左右已逐渐成型,如今已蔓延至大大小小各个地方。山头们早已使得身体的见证四分五裂,残破不堪了。这些都是「工头」留下来的败坏果子。 12、以号召「全时间」来欺哄单纯老实的信徒,充当「职事」和「职事站」的奴工。他呼召这些青年,他的存心不是为造就成全,而是要得着一些干部受其驱使,结局是践踏他们。他为达到目的经常不择手段。一九八五年为了推动他的五年福音化台湾的运动,需要大批人力,他接受了几个奸小的计谋,要全球各地教会都多多产生「全时间」工人;各教会应按经常聚会人数,每二十人供养一个「全时间」工人。一面他竭力呼吁有心的信徒放下职业全时间服事,一面他要全时间的人都参加他的「训练」。一时之间许多单纯老实的信徒,都纷纷辞去职业,跑到台北或安那翰去接受他的全时间训练。他们生活上的供应却由各地教会按月汇款给「职事站」统一支配。「职事站」以中间商的身份从中赚取每个人头的佣金(例如各教会要为从他们那里出来的「全时间」者,或分摊负担的「全时间」者,每人每月提供两百伍拾元美金,而「职事站」实际上为每一个「全时间」者花费的食宿费用不到一百伍拾元,其他的部分就算缴给「职事」和「职事站」的「学费」和佣金)。这真是一个一箭双雕的奸计-钱由各地教会出,人却由他使用。 名为训练,其实他并不真心好好成全他们,他仅利用这些人来搞所谓「新路」,要他们去叩门,建立家聚会。曾经一度在台北召集了高达一千多人供其驱使,替他作「奴工」,希望搞一点名堂来,结果除了一堆空洞的数字和表功大会(一场无聊的秀) 之外,并没有剩下什么;反而导致美国本土的教会,由于大批圣徒这样东奔西走搞得四分五裂、七零八落。被利用从美国前往台湾受训的全时间者,回来之后大多数都有上当之感。有的各自离散了,有的因为丧失职业、家庭破裂而消沉下去了;「职事」和「职事站」只把他们一解散什么责任都不负。这许多单纯老实的信徒,就在这样的欺哄中被践踏和破坏了。其中有一个信徒更作见证说,他在安那翰的训练期间,由于他有油漆工的专长,结果被派去专司油漆工作。最初是油漆会所和接待处,后来要他去油漆一栋又一栋的公寓。起先他没很在意,但他愈漆愈觉得奇怪,那些公寓为何都住的是外邦人(非信徒)?打听之下原来这些都是李家所拥有的私产,他这才醒悟过来自己上当了。他全时间是要学习事奉教会,李家父子却利用他来免费为他们油漆出租公寓,并且还要他原来所在的教会负担他的生活;许多时候为了赶工甚至不要他参加训练聚会,还告诉他「实际的作工就是最好训练」的大道理。地方教会中许多单纯的青年信徒,因工头这种不负责任的态度,而浪费了他们一两年的宝贵时间,同时更严重的是践踏和残害了他们对主的信心,以及对教会的爱心。他这种利用青年人,不惜牺牲别人子弟,来为他打天下的作风,只有一九六五年中共文化大革命时期的毛头可与之相比,怪不得他的帮手称这些「全时间」为「蓝卫兵」。纯粹以不负责任的态度利用践踏那些单纯老实的「全时间」信徒。 自从他一九六○年因远东的债务而躲避到美国之后,由于将远东众教会的「工作款」都亏空掉,无从向远东尤其是台湾的「全时间」同工们交代,因此在美国的工作发展过程中,多年来他一直不敢再公开提「全时间」事奉的事;他把这个问题都留给圣徒自己和各教会去自行决定。因为他怕他的话引起责任。这次(一九八五年)他一开始先把财务责任推给了各地教会,然后他就放心的利用他们,以为他再也没有什么责任了。在他的观念里跟本没有道义的层次,他这样把人召了来而没有真实的给人成全,使许多信徒糟蹋了一两年时间,可能对他们一生后面的道路都产生极不利的影响。他明白他有道义上的责任吗?他这样不惜牺牲别人的利用年轻人,对教会的下一代会产生多大的损失,他考虑过吗?他的心态只有一句话可以形容,就是「无毒不丈夫」!为了达到他的「目的」,损人损教会在所不惜。经过他这两三年的「全时间」训练之后,美国各地的许多英语聚会破产了;热呼呼踊跃报名去参加训练的人,大多数回美之后,就从地方教会中消失了。像达拉斯,杭廷顿滩、圣荷西…等地原有一两百圣徒的,后来只剩三四十人了。 13、用金钱收买糊涂的工人充当「职事」和「职事站」的保镳。目前他的工作已经濒临土崩瓦解的边缘,他现在正在作最后的挣扎。大部份存心光明正直的同工,看见他这几年的言行作为而明白他的真面目之后,都与他分道扬镳;更有甚者乃站起来揭发他的悖谬。他没有勇气认罪悔改;而他现在又有的是钱,为了自保,这一两年就以高价收买那些经不起金钱诱惑的工人,作仇「保镳」和「话筒」。那些现今在他身边的工人难道都不知道他的不义,不知道他早已背离异象吗?这是不可思议的!而他们如今仍然甘愿做他工具,为他做恶汉到处去赶人,为他作话筒到处去传话,又为他传播许多邪道歪论,难道他们真是失了灵性和理性吗?不是的,可能有些胜不过金钱的诱力,被他每月的高价收买了。也可能有些等他们真的清楚了,他们会立刻反过去指责他。唉!可怜的「老先知」!可怜的「贪婪职事」!他能真正安心享用他那些贪来的钱财吗?只怕那些钱财要逐渐开始吃他的肉了! 他不喜欢雅各书,因为雅各强调信徒行为上的称义(雅二14-26)。然而雅各书仍是新约的一部份,神话语的一部份,因此每句话都有非常的分量;无论他喜欢与不喜欢,神的灵仍要印证。雅各有一段警戒的话看来一定会应验在他们父子身上。这就是:雅各书第五章一至四节:「嗐,你们这些富足人哪!应当哭泣、号咷,因为将有苦难临到你们身上。你们的财物坏了,衣服也被虫子咬了。你们的金银都长了锈。那锈要证明你们的不是,又要吃你们的肉,如同火烧。你们在这末世,只知积攒钱财。工人给你们收割庄稼,你们亏欠他们的工钱;这工钱有声音呼叫;并且那收割之人的冤声,已经入了万军之主的耳了。」 我为他前面的年日悲哀!我盼望他们趁早悔改! 总而言之,这四十年来,在这个工头的领导下,「地方教会」的工作已经千奇百怪,荒谬偏差得一塌糊涂了;在工作的财务上更是混乱邪恶得不成样子;他已经把倪弟兄当初兴起来的工作,扭曲到死胡同里去了。「地方教会」已经成为基督徒中的一个大笑柄,丑陋不堪;尤其「工头」更是臭闻千里,连提起来都令人羞愧!亲爱的同工们啊!这个工作会发展成这种情形,你我多年容让他,是否都有责任? 第二节 「福音书房」的变质和藉以敛财的事迹 在文字工作上又有许多故事。论到「福音书房」,最早乃是倪弟兄和李渊如姊妹一同在上海建立,为着在文字服事神的儿女和各地的教会。在中国大陆时除了出版倪弟兄的著作和信息之外,也出版别的同工的著作和译作。例如俞成华弟兄的著作:「进入神生命的道路」,译作:麦敦诺师母的「神救赎的计划」,盖恩夫人的「简易祈祷法」、「盖恩夫人的信」,劳伦斯的「与神同在」,慕安得烈的「敬拜的秘诀」、「交通的秘诀」…等等。可见,上海的福音书房并不只是倪弟兄「个人职事」的书房。他的度量是大的,他盼望藉书房文字的服事,将历代圣徒的宝贵丰富都以中文陈列在华语信徒的面前。他一点没有狭窄的意念只想传播他自己,否则他不会为书房取名为「福音」。他大可以取名为「柝声书房」,然而他放弃「柝声」而取「福音」,可知他全心全意在「福音」。由于这种存心,所以他巴不得所有在语文上有造诣,在属灵上有学习有认识的同工和圣徒都能为福音的文字工作效力。因此他需要李渊如姊妹的同工,也需要俞成华和其他弟兄的配搭;后来这个去台湾的「工头」也曾经在上海福音的工作上有分过。我不相信当时倪弟兄是在利用那些人来建立「他的职事」,我也不相信倪弟兄曾经利用书房来赚过一文钱来为着他的生活,或在他的心中曾有过一丝意念,盼望将来书房的发展,成为他个人或家庭的「所得」来源,世世代代的「养生之道」。 这个「工头」到台湾开工之后,不久也着手文字工作,成立了「台湾福音书房」,一面出「话语职事」期刊(一九五一年七月开始),一面出上海福音书房出过的书。一九五一年倪弟兄最后一次到香港,和海外的同工们有一次交通,曾题到书房的文字服事。那时除了上海、台湾的福音书房之外,在香港教会的同工也设立了书室,主女也是出版上海福音书房的书。当时倪弟兄并没有责备台湾和香港的工头为什么「盗用」他书房的「版权」,反而是乐观其成,并且和同工们商定了一个共同原则:今后这三书房和书室,所有的版权互相无条件通用。即任何一书房出版的书,其他两书房无须征得同意,可以径行翻印出版发行。上海的书房主要以大陆地区为对象,台湾的书房针对台湾地区,香港则针对海外各地。当时工头们都阿们,非常高兴,认为这是推广文字服事的上策,彼此毫无私心,全意为着福音的传播。其实当时台湾和香港的书房在文字储备上都一无所有,但上海的书房已有不少出版物,然而倪弟兄作了一个很好榜样,把版权完全送给台湾和香港了。台湾福音书房头几年出的书,可以说几乎全是上海出过的。换言之,台湾福音书房全是靠上海起家的,所以它初期的性质和风格也相当开放。当时出版的那些书,不仅为「地方教会」中的信徒所珍爱需要,也是整个基督教中的信徒所宝爱重视,因此销售量不差,很为书房累积了些运用资金。那时又有一位弟兄看见主对文字工作的祝福,就奉献了一笔资金在一会所前的空地上盖造了一幢两层楼的木造房子,楼上作教会长老室,楼下供书房使用。后来在一九七○年代初,由于木造楼房已陈旧且不敷使用,台北教会就将其拆除而重建为现在的五层建筑,让书房可以使用的面积得以扩充。 这个「工头」一再宣称台湾福音书房完全是他「独资」建立的事业。关于他所谓的「独资」,也有说明的必要,免得后人误以为他真的拿出过多少资金来建立书房。在一九四九年底或一九五○年初,凡要出版书籍销售,必须向内政部和经济部办理出版事业登记。在登记的时候要书明「资本额」和出资人。照当时的规定,事业的最低登记资本额可能不得少于新台币一百元。那时许多事业都是按最低资本额登记的。一九七一年笔者参加台湾工商事业普查工作,看见许多书局和出版事业在一九五○年代登记的,资本额都只有几百元。而且所谓的登记资本额只登记数目,并不一定是「出资额」,而缴给内政部或经济部的不过几元手续费而已。当时登记的书房出资人可能是工头的名字,登记的资本额一定不会高出最低限多远,而实际的出资人和出资额则恐怕只有主才知道。很明显的,当时印书可能需要一笔垫款,当书卖出一部分之后,垫款即可收回。那时台湾的圣徒固然不多,也不很富有,但印书的垫款我相信还并不难筹。只要一两本书卖出之后,即可有剩余作为以后印书的垫款了。再者,一头一再自称是倪弟兄打发去台湾的,我们也信这话有几分真实。若是倪弟兄打发他,照倪弟兄的性格和担当,岂会让他只身带着全家空空而去?按倪弟兄那时的力量,起码也会交给他好几千美金作生活和工作资金吧!再不然,「工头」离开山东烟台到上海工作,我相信他去上海之前,可能真的囊中如洗,然而他在上海服事两三年,我不相信上海的圣徒们会亏欠「他」。他全家离开上海去台湾的时候,岂不比他去上海之前,囊中要丰裕得多吗?这些富余难道不是主藉圣徒的手交给他的吗?在这些富余中拿一点作印书垫款,就可以作为以后年年藉书房敛财的理由吗?由前所述可知,台湾福音书房的建立,固然是他所主持,有他的一份贡献;但又何只他一人而已?其他圣徒有钱出钱、有力出力的又岂可抹煞!他们所为何来?岂不都是为着主为着教会,一同尽力配合?他们以为他也是为着主为着教会的,那知道他骨子里是为着自己呢?别人出钱出力都是奉献,惟独他出钱出力是「投资」,以后要永永远远世世代代的百倍、千倍、万倍甚至万万倍的回收! 「书房」的变质不仅在财务方面,在出版发行方面亦然。刚设立的头几年,所出版的几乎全是上海福音书房所出过的书,以倪弟兄的为主,也包括俞弟兄以及其他弟兄的译作。工头自己的东西,大多是当时所讲的,刊登在「话语职事」期刊上。那时「话语职事」也不仅仅只刊登他自己的东西,也包括其他同工所写、所译的,例如教会历史,属灵人传记,慕安得烈的「基督的灵」等。这表示那时的工头还相当开明,对于同工的态度还有某种程度的敞开和尊重。从一九五三年全时间同工训练之后,由他所讲过的信息才逐渐整理出书籍来。自此以后,书房出版发行的作风明显的改变。为了突显他自己的「职事」,他就愈过愈少刊登别人的作品;「话语职事」在一九五六年之后,几乎青一色是他的信息和谈话记录。一期「话语职事」篇幅有限,最多可刊登长篇的讲道记录四、五篇,他说话的机会很多,每月出一期那利刊载呢!就这样,他就成了「话语职事」中的「独一职事」;他的独一职事是建立在强烈的排他基础上。同样的,书房后来所出的书也仅限于他的讲道专辑,再看不见别人的文字了。并且从此以后若有任何同工有文字出版,都会犯了他的大忌,会被定罪有「野心」遭到排斥。曾有一度,借口倪弟兄在中国大陆,也不再出倪的书籍。后来有别的圣徒另行出版,很有销售量,他发现不能丧失这种赚钱机会,因此又赶快抢着出。「书房」变得既狭窄又玛门化了。 说他藉书房「敛财」,一点也没有冤枉他,现略略举证: 最早为台湾的「工作」和「福音书房」管帐的乃是马葵春弟兄,他是和张晤晨弟兄乘同一艘轮船由上海到台湾的。马弟兄曾在倪弟兄协助其弟弟经营的「生化药厂」中管理会计多年,其向着主和为人之忠诚,弟兄们有目共睹。因此在一九四九年八月台湾的「工作」开始时,就请他担任会计,管理「工作」的帐务;后来「书房」登记成立,书房的会计和帐务也兼由他管理。从这一点看,当初成立书房时,工头的私心还并不那样严重,还算是以「福音工作」为前提,并没有把它当作私人的营利事业,只把它当作「工作」的一部分,故它的财务和帐务均由马弟兄管理。但也由此可见当时的登记费用,出资开销和印书的垫款都是由「工作款」支付的。后来书房跛行的书日有进款,同时「话语职事」的读者有捐赠,就都成为书房的收入。马弟兄管理「工作」和「书房」的帐,直到一九六七年左右离开「地方教会」为止。马弟兄在这条路上事奉主服事圣徒多年,在生命和经历上是很有学习的人,在「工作」上也是极深入内情的同工,却为什么要离开呢?主要的原因有二:其一是为了一九六五年工头将几位同工开革掉,他很不以为然,认为那是真正违反「教会之路」原则的,这种排除「异己」的作法完全是狭窄宗派结党之灵的表现;其二他看透了这个工头在钱财上的不义作风,他不认为在这个工头领导下的「工作」会结出义的果子来,留在里面不过是助纣为虐被他利用的工具罢了。如今马弟兄夫妇都住在美国加州橙县,离安那翰不远,若是要他们作证,一九六七年以前「工作」和「书房」财务上的故事都会真相大白,就可以知道究竟那些年间工头「投资」了多少,回收了多少以及侵占、消耗和变卖吞蚀了多少。恐怕那个倍数是无法估计的,因为他出资的分母可能是个零呀! 接续马弟兄管帐的同工是张振弟兄。原来张弟兄从一九四九年到台北之后,就一直在总执事室服事,马弟兄管「工作」和「书房」的帐,而张弟兄则管「教会」的帐,对工作和教会所发生的事当然都非常清楚。他们在同一间办公室,相对而坐,都是同工,又都是长老,交通自甚密切;「工作」、「书房」和「教会」对他们来说乃是一体的。他们看见同工们中间的分裂、工头财务上的混乱,圣徒们心血奉献的财产被侵占盗卖,他们能不难过,印象会不深刻吗?马弟兄离开后,张弟兄当然更难过,但他对「教会」还存一些指望,因此继续服事下去,并且接了大部分马弟兄的服事,直到一九七六年离开台北来美为止。张弟兄夫妇现都住在洛杉矶。圣徒们不妨请他们作作证,究竟工头在财务上私不私,义不私?从一九六○年工头来美之后,到一九七六年张弟兄离开前,曾将多少台北教会和台湾众教会圣徒的奉献直接、间接交给工头,又曾将多少圣徒的奉献款汇给他,而他竟然在大庭广众面前说,他在美国工作从来没有得到台北和台湾众教会一文钱的帮助和支持!他知道这些同工绝不忍心当众揭穿他的谎言。单从「书房」每年他拿去的「盈余」会是小数目吗?不妨把「账簿」翻开来看看,当然不是翻那本报给税捐机关的「报表」,而是翻那本真正的帐,他以各种名义从书房所取的款项绝不在少数。 一九七六年方开启弟兄从省政府建设厅副厅长退休,应两位张弟兄之请,主持福音书房的业务,负责整顿工作,建立正常的事业制度,并办理财团法人登记。为此事工头颇为不快,因为正常的财团法人制度对他是个限制。后来方弟兄过世,由电力公司退休的王学锦弟兄接任。王弟兄在台北教会总执事室与张振弟兄配搭多年,台北教会的财团法人登记手续,和台北教会之所有不动产产权之清理和登记都是他费了好一段时间才完成的。他到书房后继续方弟兄未完成的两大工作:财务和财团法人法制均趋正常。即使如此,王弟兄实际上仍然非常顾到工头的「私人利益」,以合法的方式将可以给工头的钱尽量给他。照规定财团法人的盈余是不能分配的,王弟兄煞费苦心的找出支付「版权费」(一般称为版税)的路,正正当当的支付款项给他。凡是以工头之名所出的书,按订价支付百分之十五的「版权费」;因此每年书房付给他的钱从一九七八年开始,总在好几百万元新台币,而且逐年增加。然而工头不以此为满足,他要求提高「版税」率,后来凡是「生命读经」的「版税」竟高达百分之三十五。圣徒们想想看:当时订价一本薄薄的「生命读经」为六元,百分之三十五约合二元。当时那些单行本的「生命读经」很少「地方教会」之外的人士买,绝大部分都是卖给「地方教会」的圣徒每本四元。在四元之中,他个人就要要抽二元,剩下的二元要作书房的印刷费、纸张成本、装订费、翻译、缮写、校稿以及各项管理、发行的人事费用。前三项成本费用(指印刷、纸张、装订)都是付给外人,照市场价格少不了;能省的就是翻译之后的各项费用,而这些人都是圣徒,又经常加班,拿极低的待遇也没有怨言。他们那里知道他们是在被工头厉害的利用和剥削,而教会和圣徒并未蒙任何 益处,反而遭到破坏和残害呢?从一九八○年之后,书房每年付给工头的「版税」总计约在新台币千万元以上。可是工头仍不知足,认为书价还太便宜了,要求书房一再调整价格。王弟兄愈服事心里愈难过,一九八三年他就以身体不佳的理由辞职了。王弟兄已于前两年病逝,但王师母仍健在,请王师母作证看看,王弟兄末后几年的心情,特别是对书房的心情是怎样的呢? 对书房的业务和管理方面非常有经历又深入的,还有一人,乃是朱建华弟兄。他于一九六○年代就被书房去服事,对书房的内幕应可如数家珍,可以作公正的证人。那时住在士林的(并不是第十一会所,一九六七年台北升格为院辖市,行政区域扩大,士林、北投、景美、木栅、南港、内湖六区才并入台北市)吴进雄弟兄,也到书房服事了好多年。他既排版,又整书库,书房一点没有好好照顾他,给他的待遇极差,他结婚之后妻子怀孕,以他的收入实在不能养家。结果因为搬重书伤了脊椎,弟兄们劝他赶快离开,他实在迫不得已,好像背叛主似的去另找职业;以他的专长很快就找到高两三倍待遇的工作。举此一例证,可知书房是如何苛待其中服事的圣徒。若是书房收入少,付不起工作人员的薪资,他们心甘情愿的为推广福音文字的传播,也还值得,有其意义;但若领头的人利用他们的爱心而欺压他们,甚至剥削他们,以达成图利自己获取暴利的行为,那他就太卑鄙可恶了。吴弟兄的事例,我在一九六七年左右看见之后,心中就很不以为然,但那时并不清楚有人藉书房图利,只觉得书房的经营政策不对,不该亏待那些甘心去服事的人。到一九八三年我才确实的发现,书房不合理的极苛刻政策乃是工头图取暴利的必然结果。他知道不知道他每年从书房收取的「版税」实际上乃是圣徒的「青春血汗」?当他把那些钱给他自己儿女花用时,他知不知道那些圣徒们也是别人的儿女,同时也是「神的儿女」?世人开书局发财,他们还生财有道,取之有道,并且对他们那些员工还要给之有道。而这位「属灵」的工头,则是取之无道(道德的道),给之更无道。一九八二年六月「录影训练服事中心」有一位全时间服事的姊妹,她是惟一支薪的,那时付给她的待遇在社会上还算中下,然而书房的经理都不及她,其他的人就更不用说了。后来吴有成接掌责任,拟将该姊妹之薪资降至与书房员工平等,就曾有人明白的告诉他:「问题不是该姊妹所得太高,而是整个书房待遇低得不合理,应该整个调整提高。」不久之后,吴有成担任了书房经理,书房待遇稍有调整。许多人以为是「二公子」恩惠无量,工头恩宠,他们那里知道,把他们全体全年所得薪资统统加起来,还赶不上工头的「版税」二分之一呢!而且从那以后,他们的待遇只象征性的增加,但工头的「版税」却成几何级数的增加呢!在书房工作多年的人对此都比我知道得更多。恐惧就是因为这些事朱建华弟兄太清楚了,所以留他不得;这是「老人」的可恶之处。所以工头喜欢以「新人」取代 「老人」。教会的服事如此,书房更是如此。「新人」因为不明白他的底细,容易让他摆布上当;待他们看清楚后就是该淘汰的「老人」了。 一九八三年借着王学锦弟兄辞职,张湘泽弟兄中风,张晤晨弟兄不敢管事,工头父子安插吴有成接掌书房经理,从此之后书房完全沦为向圣徒榨敛钱财的工具。一九八五年以前还不敢明目张胆。一九八五年间,在原来台北教会的长老们相继离开之后,工头父子坐镇书房演「盗贼双簧」;父亲在台上唱「属灵的」,儿子在底下搞「玛门的」,一个吹,一个就配合着敛财。我们再看看他们这几年的作为: 工头说要全球长老和全时间训练,儿子就下定标准在每一个参加训练的人身上收费多少元,扣除各种支出后,图利几千元。从一九八六年至一九八八年止,参加训练之圣徒总在一万二千人次以上,职事站(在台湾就是「书房」)从中每人图利约一百美元以上,合计(保守估计)约二百万美元。而且这些绝不记在书房的帐上,当然也不在美国的「职事站」帐上。这叫吃「空缺」。这笔帐无处可查,查也无从查起。 工头说要叩门传福音,儿子就规划制服夹克和领带。每一套新台币五百元,不要一套,单项也是五百元,不买的不许参加叩门。总计台湾和海外出售量在万套以上,每套成本不需二百元,此项净赚三百万元以上。这也不会列在书房的帐上,当然也不列在美国的「职事站」帐上,那里去了?这只算他父子的一点小外快而已。 工头说训练要扩充台北三会所训练中心的接待容量,因此各地教会均普遍报告,并且通知美加各地将圣徒奉献汇总「职事站」转交台北教会。后来「职事站」所汇集的款项均据为职事站所有。一九八九年工头就根据此笔款项,要求台北教会将三会所新购之十一户公寓移转给他们父子,后因财团法人之不动产产权不得私自移转,工头乃以「借款」方式讹诈了台北教会现金新台币伍千多万元,折合美金二百万元。(比美国「职事站」的帐面还要多五十万美元。) 工头说各地教会都要使用「恢复版」圣经,儿子就将「恢复版」每本单价高订为新台币三千元,预约一千八百元,算是六折优待圣徒。这两年总共卖出了中文版三万多本,以平均二千元计算,合计在六千万元以上。「版税」三分之一,若按订价可以汇出新台币三千万元以上;若按实收,工头的收入亦在二千万元以上。这还仅仅是「恢复版」一项而已,其他「版税」还不在内。圣徒由此可见他为什么极力要各地圣徒使用「恢复版」,他为什么极力推崇儿子最能执行他的「职事」。「恢复版」的本钱不过二百元左右(以三万本计),他高订价码为三千元,竟达近十五倍的毛利,就世人来说,这种订价都高得离谱,完全是一种敲诈。如果是一本社会上发行的书,书评家一定会公开挞伐,说他这种书商是不仁不义的贪婪之徒,而这个工头竟戴着属灵的面具来敲诈老实的信徒。这个中文版可以道道地地的称为「敲诈版」。由此可知他所谓的「恢复」乃是恢复到堕落和败坏贪婪里去了。他每一个注解的下面都包含虚假。亲爱的圣徒们哪!读「注解圣经」要注意先「读其人」,若是出卖主耶稣的犹大未吊死,反而写了一卷「犹大福音」,你是否要去买来当「圣经」读呢?他岂不是真使徒,是主亲自设立的,跟在主身边三年半,他所写的一定有许多真实东西,你要接受他的东西当「圣经」吗? 说到「恢复版」我要补充两点:第一、英文版中的经文是以英格斯弟兄为主译者而重译的,工头不过是挂名沾光,真正的版权应属英格斯以及其他二位弟兄所有,但工头收取那样多「版税」,究竟分给了他们多少,抑或是独合了?第二、中文版是根据英文版而译成的,是书房中的一群圣徒翻译的,工头只是最后的审订者。在中文版中他窃夺了一切名衔,完全是一种欺骗行为,为的是要独占全部的「版税」。他是要名要利不要义。 工头要参加训练的人多读他的信息和「生命读经」。书房早就准备好发行「话语职事」和「生命读经」的合订精装本,也是一样定价奇高,借机又大夫敲榨一番。这两套书都是旧书新印,成本极低。结果发行了好几千套,他名正言顺的「版税」又有一两千万元。另外书房的盈余,他们会老老实实留在帐上吗?以他们的作风会老实吗?在作帐上有些项目以多报少,有些项目以少报多,很容易就把盈余冲销掉了。而如今台湾的外汇市场和股票市场都很发达,资金要流向何方非常方便。他们真以为人不知鬼不觉,他们心目中还有真正的神吗?可惜那些热呼呼参加全时间训练的青年人,还以为当代的「独一职事」会如何成全他们;他的「成全」就是推销他获取高「版税」的书。反倒是这些人要了父母的钱来成全他父子的欲望! 从一九八五年将主日聚会改为「读书聚会」后,书房出的每本书都会推到读书聚会去,而使它成为发行量在万册以上的「畅销书」,如此的版税极为可观。然而最近两三年,实在没有什么新东西,出不了新书,而旧书也都新印过了,怎么办呢?就发展出「晨兴圣言」的策略(李氏的注解和生命读经也都圣了,何等狂妄!何等僭越!),将「恢复版」和以前的信息拼凑成每月一本的东西,可以月月都推销一本,不断的收入,不断的「版税」。他推行这种「聚会」是真正为着圣徒信心的长进和真理的明白吗?是真正为着教会的建造和一的见证吗?,还是为着推销那些炒冷饭的书和他不断的「版税」收入呢?各地教会的长老们哪,为什么不把这许多事实带到主面前去好好省察省察呢?要知道你们这样定规「教会的聚会」,不仅是把众圣徒(羊群)带到剪毛人的手下,让他们被剥夺了;更是将圣灵的主权和基督的见证消灭了。为什么要让众圣徒都被他们父子愚弄呢?从一九八五年到现在,已经整整五年过去了,台湾没有福音化,各地的见证没有加强,全面「地方教会」的见证和互相关系,完全被破坏了,同工们和众圣徒因为他而四分五制,他儿子被安那翰教会定罪开除了,他自己也被德国璩教会公开定罪和切断关系了;他们父子的错谬已极明显。这五年来他们藉「书房」或「职事站」以各种名目,在台湾从圣徒和教会身上榨敛的钱财最少也在新台币数亿元之上,而且这种情况还在继续。他所有的「属灵带领」,背后都配合了一双玛门的手在作祟;不单有他儿子的一只,更有他自己的一只,若没有他的一只,他儿子那只是伸不进去的。有其父才有其子,千万不能上当以为当他儿子那只手不见了,就一切平安无事了。只要他父亲的手在,他儿子的手就可以化装成任何另外一只手伸进去。圣徒要谨慎,教会的长老更当留心。根除祸乱的上策,就是断开所有与这双手有关系的东西,将:「恢复版」、「生命读经」、「晨兴圣言」、「真理课程」、「人生奥秘」以及其他有关的取代品都扔到一边去。原原本本的回到纯净的「圣经」上去,回到主自己的面光中去,回到自己纯良的心灵中去,主的话就会向你们打开,主的面光更会向你们显明,神的灵不仅会引导你个人,更会带领祝福你们的聚会。千万不要再继续活在工头的「俘虏营」中作向他「讨饭」吃的人!也不要使你们的聚会成为工头「俘虏营」的聚会。愿主赐恩给那些清心寻求祂的人! 本来,在现代社会中,法律上允许民间依法成立公益性的财团法人组织,乃是尊重人民善良之目的。对于这种非营利性的组织给予许多免税和管理上的优惠,尤其是对基督徒的教会,书房或慈善机构一向都管理比较松弛,因为政府知道这一类的团体自律性较强,比较诚信可靠。老实说,在社会上也只有那些最邪恶、最假冒为善的伪君子,才会藉成立这种非营利的财团法人来逃税、图利或舞弊;稍微有些道义、有些良心的人都不会动这一方面的脑筋,他们只捐献,拿出自己的钱财去贡献一份有益众人的事。然而,我们的工头父子却以此组织多方在圣徒身上图利、舞弊和营私,其道德水准之低由此可见一班。这是「地方教会」工作上的不幸! 第三节 「职事站」的演变和藉以敛财的手法 一九六二年五月,英格斯夫妇、张宜伦夫妇二十余位圣徒脱离西摩兰的聚会,在洛杉矶开始了地方立场的聚会。七月间曾邀李氏前去特会。当年年底李氏从西雅图迁居洛杉矶参加他们的聚会,并与他们一同作工。 由于英格斯英文造诣甚佳,从一九六三年开始李氏与他合作,编译英文诗歌本,至一九六七年完成。为着文字工作上的推广,同时他们合组成立财团法人水流出版社,出任「水流」杂志。由李氏任董事长,英格斯任秘书,张亦伦任财务,张亦伦师母担任执行经理(初创时入不敷出,经理才由外人当)。出版的内容都是李氏所讲的信息,英格斯花许多功夫整理修饰。由于出版的文字水准相当高,因此对工作极为有利,吸引许多读者慕道,前来参加聚会和进入地方教会。 一九七四李氏之子「老二」发现「生命训练」是一条生财之路,建议其父另立财团法人「水流职事站」。组织上仍由李氏任董事长,名义上英格斯任秘书,张宜伦任财务,但实际上却指派其子「老二」担任执行经理,其一媳妇管会计出纳。这已是存心有计划的将「职事站」私人企业化。除他们外还有两位任董事:一是李氏妻,一是法兰西保尔。表面上英格斯、张宜伦都参与组织,其实两位弟兄只是在每年向政府年度报备的文件上签名而已。这给众圣徒一种错觉,以为这个组织,是领头弟兄们共同负责来推动工作发展的,因此众圣徒、众教会都被蒙在鼓里,甚至当时连英格斯和张宜伦二位弟兄也不疑有他。 一九七五年决定在安那翰觅地盖大会所,便于容纳更多圣徒参加训练。各地众圣徒费尽心力,拼上财力,建成大会所,接待处和住宅两幢。在产权登记时,除会所四分之一归安那翰教会外,其余全都归「职事站」。任谁在当时也不会想到,众圣徒、众教会那样兴高采烈的拼上摆上,于一九七六年完工所产生的结果乃是李氏今后藉以赚取众圣徒、众教会的钱财和奉献款的营垒。李氏以此掩护,使他父子在今后若干年的所得大为增加。他们真是发了圣徒和教会的财,并且他们的住宅和各种费用还免税哩! 一九七七年李氏将水流出版社并入水流职事站,使事权更加统一在李氏父子的掌握之下。原来水流出版社负责杂志和文字书籍的出版,「水流职事站」负责录影录音和生命训练。合并之后,李氏指派「老二」担任总经理总揽一切。老二取得此一地位后便逐渐操弄权势,藉管制出版物的供应与否,要挟各地教会长老或负责弟兄接受其吩咐,向其低头。后来发生好几起纠纷,即因某些地方教会之长老或领头同工不吃他那套,老二就借故停止若干教会书籍的供应,意图迫使长老离开或向其赔罪,如西雅图、香港等地。而每遇这类事件,李氏均为其子撑腰,他不仅不约束其子之无理取闹,并且加压力迫使对方让步。李氏之存心和真面目因此逐渐显露。当年五月以后在没有预告之下,终止「水流」杂志的继续发行。许多属灵文字的杂志是因财力不继,或因发行者能力中断,或因新出版物取代而终止,但「水流杂志」乃因转变态度而停止。以前的态度是盼望推广「真理」,从此以后的政策是每篇文字都必需「牟利」。这可以说是头一次暴露了「职事」和「职事站」的真正存心和目标,乃是以「牟利」为中心。 一九八四年因张宜伦弟兄去世,水流职事站的董事会改组 ,张弟兄遗缺李氏指定由老二正式递补;董事会五名董事为:李氏、蔻格斯、李氏妻、法兰西和老二。五票李家己占三票。「职事站」正式完成了私有化、家庭化的手续,所以从此以后李氏放胆公开说「职事站」是他的「私人厨房」。过去他虽然早已实际上把「职事站」私有化,但表面上还要应付英格斯,张宜伦和法兰西三人。他们毕竟是外人,而且占了多数。虽然李氏知道他们都很信任他,但那时他还不敢太嚣张,因为怕万一露出马脚,三票对二票,是可以撵他下台的;他们的橡皮章还是重要的。现在情势改观,他已经无所顾忌了。所以说起话来也大胆了,以前需要谨慎的,现在可以完全放肆了,好不痛快。如今他若要换那两个橡皮章,随时都可以做到。 一九八八年八月,由于英格斯在安那翰教会公开交通了教会的立场十六点(后来搜集在「真理的号角」中)。李氏对英格斯大为不满。因此他召集董事会时,以董事长的身份忽然提案,下年度由法兰西担任秘书,班森菲力普担任财务。言下之意,显然是要将英格斯剔除。事先毫无通知,更不用说咨商了。李氏这种手段真是「属天的」,人间都难得一闻。英格斯是他在美国一开始就配搭,超过二十五年以上的所谓「同工」,且是财团法人的创始人之一。现在究竟法兰西和班森能盖多久的橡皮图章呢?这就要看他们如何伺候李氏家族而定了。这就是「职事站」私有化的过程。面对这样的「职事」和「职事站」,众教会和众圣徒该怎么办呢?还是不要摸是非,任由它继续发展下去吗? 李氏在财务处理上的特征是绝对保密,绝不公开。「职事站」成立以来接受了多少奉献款,这些款项怎样支配,从未向众教会众圣徒公开过。年度会计报表都是要英格斯和张宜伦弟兄在他办公室当场立即签名,若是他们多看几眼,他都会脸露不悦,认为他们不信任他。弟兄们怕得罪他,也都养成习惯不敢多看,免得触犯他。他利用圣徒们怕得罪他的心理,将这些财务资科保密了十几年之久,但他从来不怕得罪任何圣徒。因为无论是你得罪他,或他得罪你,了不起都是你走路。因为「教会」是他的。「工作」是他的,「会所」也是他的;虽然是圣徒奉献的,但奉献之后都变成他的了。 前不久美国「赞美上帝」电视台(PTL Praise Lord Television)发起人巴克(Jim Baker)被联邦检察官起诉,其侵占公款和诈欺,陪审团裁定有罪,宣判的刑期高达四十五年。检察官在结辩时说:「巴克是说话半真半假的世界级大师。他向大众说谎,用半真半假的话操纵人心。他利用自己的地位积聚权力和财富」。地方教会的首领正是这样。比较起来,巴克的错误是使PTL完全制度化了,财务账目又都让圣徒管理,所以欺诈侵占证据确凿,无可辩驳;而李氏这「独一职事」的经营妙策乃是使「职事站」表面制度化(指登记)。这样一面可以省税,一面免启人疑窦。但实际上财务和帐务都家庭化,证据不致落入别人手中,也不必担心「侵占」或「诈欺」。众圣徒和众教会反正都是愿者上勾,因此检察官所说巴克不能做的事,他都可以做。「职事」和「职事站」里面的奥秘不知道要比PTL超过多少倍。真是奥秘的「职事」和「职事站」,这些年它的标志张贴在各处「地方教会」的会所和圣徒家里,真是有莫大的「荣耀」啊!主再来的时候,只要看见那个标志,就知道那人是跟谁的。众圣徒啊!到如今还能不儆醒,不清醒吗? 一九八九年十一月底,于感恩节召集特会,会中李氏特别安排金某报告「职事站」的管理和财务,好像很公开似的,其实完全是李氏的障眼术,再次欺哄众圣徒。因为既没有公布董事会成员名单,也没有告诉大众谁主管业务、财务和帐务,更没有允许圣徒去查看账目,对以前十多年的帐更是毫无交待。其中一段报告说,目前职事站有二十四位全时间工作者,每月薪资达到十多万美金。言下之意一面报告了财务,一面表示没有什么隐私。这完全是骗小孩子的花招。公开财务不是那样简单,必须允许圣徒查账。若是有人去查,可能就会发现他们所报告的每月薪资果然高达十多万元,但一看细目,就会发现其中将近二十人的薪资总和不过二、三万元,而另外有两三个人的给付却高达六、七万元,这特殊的两三个人每人所得几乎都要比那二十人的总和更多;你再看这两三人的姓名,绝不会在他李氏家门之外。别忘了,李氏是商科毕业,又在西人洋行里当过几年差,这种帐务技巧是最起码的门道呀!这些都是不犯法的,领取高薪的人只要报税就好了。若是一个「属灵的领导」者只在设法躲过法律的追究上打转,那他的义充其量不过是「粉饰的坟墓」。这是主耶稣责备那些假冒为善的文士和法利赛人说的,他在人前,外面显出公义来,里面却装满了假善和不法的事。(太廿三27-28)。一个衣冠楚楚的老年人,虽然不一定有本事、有胆量去劫银行(这是套用他一九八九年感恩节特会中的说法),却可以用一种欺骗的技俩抢劫众圣徒和众教会。中国俗语说的「知人知面不知心」的文明强盗,正是主耶稣所责备假冒为善的「属灵领导者」。 或许很多老实受蒙骗的信徒,真的想象不到可以用来敛财的手法究竟有那些,并且有多么严重,金额有多么庞大。为了使圣徒有些概念,在此略举大端说明: 指名奉献包:这是最名正言顺的个人收入。前面已经说过,一个在教会中领头说话的人,众圣徒若有指名奉献的话,最不会亏待这样的人。访是在教会服事过开奉献箱的人,都知道每当特会或集中训练聚会后,开出来的「主讲者」个人包总是一大堆。尤其有些爱财的「属灵人」,只要他的个人包收入少了,他就总会在讲台上有意无意的说些话,使听众知道有亏于他了。这套手法是「工头」的拿手好戏,(他有个徒弟也特擅此道)。他对这一方面早有经验,所以「地方教会」的不成文规定才会有这样一条(指名奉献包)。表面上说好像是凭信心生活,其实是靠一张嘴生活。一个真正凭信心生活的人,应该知道他的担当和他的责任,一个在属灵上领头说话者更当如此。若是一个所谓的「属灵领袖」在钱财上不干净的话,单靠他一张嘴皮子到各处去开特会或训练,一年的收入足够他全家正常的生活(当然不包括做生意赔本)三、五年。若是有些富有的圣徒从他们的财富里拿出一部分来摆上一个包,那更够他生活好几十年,甚至一辈子。我认识一位全时间服事的弟兄,从他交出的那天起,就为自己和他的家定了一个收支标准(每年略有调整):收到的照顾低于标准的部分,照带职业时的习掼摆上该摆的奉献;收到的数字超过标准的部分,则完全当作「主的款」处理,那不是自己可随便私用的。这是一个凭信心生活的全时间同工起码的认识。如果工头这四十年来有这样的态度,我相信今天的「地方教会」不会这样乌烟瘴气。这四十年来,他究竟收到多少供应,他自己心里当然有数。这其中还有许多圣徒把他当作「工头」而将「工作款」交在他手中的部分,这些都是没有帐的,完全在乎他的存心和良心,要把它当私钱就是私钱,要把它当公钱也就是公钱。老实说对一个真正事奉神和服事教会的「工人」来说,凡经过圣徒之手而来到的全是公钱。公钱就应该奉交由别人管,只有私钱才由自己或亲人管;很明显地,对于「地方教会」的工头而言,只要圣徒交到他手中的都变成了私钱。我们不必去猜测究竟有多少,这四十年来的累积总额,至少也够他全家子子孙孙正常的生活好几辈子罢。 未指名奉献或一般奉献:若是在教会的会所中,这些奉献款当然归属于「教会」的收入账上;但在「职事」的「私营」会所里就自然归属于「职事」或「职事站」。「工头」处心积虑的弄一个私用会所,其主要目的即在于此。若是只为「话语的职事」,会所归「教会」管一点也没有妨碍,尤其对他还会有什么限制吗?若是他还认为有限制而使他不能尽「职事」的话,则其他同工受的限制岂不比他多千百倍,人家还能尽职事作工吗?主耶稣在地上的时候没有自己的会所,使徒们如彼得、约翰、保罗也都没有自己的会所,教皇也没有自己的教堂,古今中外正统的基督徒团体中,也没有那个属灵的领头人有自己的会所,只有在异端教派中,有许多假先知假使徒为自己建立了庙堂,并且有一班他自己所差派的人去专门负责收纳老实善男信女的贡献或祭仪。在现代的社会中,他们这些庙堂也会成立财团法人,因为非如此他们不能存在,而他们成立财团法人仍旧可以「合法」敛财。这种戏法完全在乎他们怎样变。现金收入可以不登帐或少登帐,直接纳入私人口袋,所以这种帐一定要亲人或亲信自管,只要不留凭证就万无一失。所有抬头支票收入就规规距距登帐,反正帐上也不能太少太难看。只要是收进了这个自己人控制的组织,要变成私人所有多的是名目和办法,只是多费些手续或将来多缴些税而已。总之,一个私有会所可以很容易的将圣徒奉献给「教会」的钱,变相的化为给「职事」的钱。许多信徒就是这样左右手不分,他们那里管什么「教会」或「职事」有何不同,他们只要把钱一投进去就心安理得了。尤其是中国信徒更是如此,看见每个「偶像」都烧香叩头,他们根本不管什么真理不真理,何况根据工头的说法,「谈真理」叫作「讲是非」,是会受咒诅、长大痲疯的,还是不闻不问的好,就由他去罢。谁能估计这十五年来「职事站」变相侵占了「教会」多少财产和圣徒多少奉献款,总数当在五百万美元以上。这原来都该是「教会」的资产,如今都成了「私会」和私人的资产。存心要「建造教会」的一班信徒,竟被人利用来建造了一个最弯曲的私会。这是一个何等的骗局!也是一个何等令人羞愧的讽刺! 以董事长、总经理和财务经理的职位支领高薪:这是理所当然的,而且是法律所允许的。「牛在场上踹谷的时候,不可堵住它的嘴」。连圣经都这样说,难道还有什么不对吗?是不是看了眼红呢?不是的!今天世界上拿高薪的人多得是,我们都不会眼红,他们父子媳妇与别人相比也不过小巫见大巫而已。但问题是,教会并非世界。若是他一家人自己去投资去作生意,然后自家人当老板,作董事长、总经理,管财务又管帐,每人爱支多少薪就支多少薪,这完全是他们自家的事,我们才懒得去理会。然而他们不是。他所谓的「私人厨房」从上到下,里里外外,一石一木一根钉子全都是圣徒们摆出来的。当初交通就是为着主,为着教会,后来改为为着「他个人职事」的,这是何等一种无赖!就算「职事站」是一个财团法人,一个非营利的组织,它也应该是一个「公众的财团」,众圣徒的「公司」,其财务和管理难道不要向公众公开,受公众监督,各级主持人或负责人不要向公众负责而任由他们营私胡来吗?老实说以他们父子的作风,连担任一家公众公司主持人的资格都不够;「公德」的水准差得太远!他们敢把他们这十几年来支领的薪资公布吗?同时,敢把其他在「职事站」工作的人所支领的薪资也一同公布吗?只要把那些数字一比较,就可以知道他们是如何「吃」「职事站」,又如何「啃」弟兄姊妹了。你会发现他们对待圣徒比世界上最刻薄的老板还更刻薄,而他们却根本不是「出」资本的人,而是吸圣徒心血的高所得者。 在出版物上收取高「版税」:信息出版书籍有「版税」,出录音带、录影带也有「版税」。「版税」就是出版物著作的版权收入。出版物卖得愈多,版税收入就愈多。所以他要众圣徒都读「生命读经」,各教会主日都要讲「生命读经」,这样圣徒们买「生命读经」的份数就会增多。到后来干脆把主日聚会都改成读书聚会,这样更是一网打尽,使每个在「地方教会」聚会的圣徒都非各买一本不可,使人人都要向他「纳税」。印的份量愈多,每本的单位成本愈低,因此在同样订价之下,版税税率就可以提高。例如在台湾福音书房,有一段时间书藉的版税税率为百分之十五,「生命读经」单行本的税率则高达百分之三十五;因为书籍的销量少,「生命读经」的销量多。弟兄姊妹买的数量愈多,每个人要向他纳的税就愈高。何等有智慧的「版税职事」!录音带和录影带也是一样的要收版税,一卷空白录音带的成本最多三角美金(批购更廉),却卖三点五元美金,大部分的劳工都是圣徒的义工,其他的费用摊不了多少,因此每卷录音带的版税可以达到二元美金以上。「版税」是消化「职事站」余钱的最好出路。经过「版税」的处理,「职事站」可以永远不会有盈余,甚至可以化盈为亏,可以叫圣徒更多「奉献」来贴补亏空。这样的处理完全是「合法」的,只要他报个人所得税就是了。怪不得有一年总见他在讲台上抱怨美国的所得税太重了。本来一个正常的传道人相当多的所得是免税的,但支领高薪和收取大额「版税」的人就不能不缴税了,所以他很心疼呀!「职事站」能公开坦白的公布他历年来收取的「版税」金额吗?相信会把众圣徒吓一大跳。这还不包括从台湾福音书房和其他地方收取的呢! 高额的出场费收入:在美国的「名嘴」演讲都是要钱的。他们每出场一次就好像明星「作秀」一样,都要出场费的。因此参加演讲会经常都要买入场券才能进去。「生命训练」的缴费办法就是向那些「名嘴」演讲会学来的。你以为他每次训练和特会都是白讲的吗?圣徒那知道他每次出场要领多少出场费呢!每一场特会或训练付一万美金并不算多,因为社会上还有更高的价码,只要收入报了所得税就是绝对「合法」的。「职事站」付给他出场费,还不是羊毛出在「群羊」身上,由儿子将「职事站」的存在转到老子的帐上去就是了。这是他为什么推崇他这个儿子的主要原因之一。真是会为他想点子弄钱呀!这种出场费也是消化「职事站」余钱的好路子之一。若是「职事站」肯把这项历年的帐向众圣徒公开,一定也会令大众大开眼界,认识他是当代最会出卖恩赐,最会为利贩卖神之道的「职事」了。比较起来,他去台北还是吃亏了,因为这两三年他在台北开特会的每次出场费只有新台币伍千元,当然圣徒的个人指名包不包括在内。他把那些当作是对他额外的「偿钱」或「小费」。 各地召会(他洋洋得意的新名词)摊派的每月「职事费」:两三年前「职事站」派人到各地找召会负责弟兄,要他们按当地聚会人数,每月缴纳某一定金额给「职事」作「跟随费」;每个召会少则三、五百美金,多则一、二千美金不等。这个总数加起来究竟有多少,当然只有他自己清楚。很奇怪的是,他已经每年每月有那样多收入了,他全家就是吃到主再来也吃不完,而他还要这样向教会要钱,究竟是为了谁又为什么呢!人心的欲望是个无底洞,一旦他贪婪之欲发作了,他是大大小小都要统吃的!他根本不管什么仁义道德,怪不得他所讲的「生命」是反仁义道德、反修养的,因为在「他的生命里」压根儿就不喜欢这些品性,否则他也不会在年迈之际还会做出这许多「绝」事来。是因为年纪大而糊涂了吗?不是的,这许多事正显明了他的本性。他的「教训」把他自己「恢复」到求救前的光景去了。可以说他自己就是他所谓的「生命变化论」的注脚。他究竟传的是什么「生命」,从他自己的行事为人就显明了出来。 一个自命为凭信心生活全时间作基督耶稣「奴仆」的人,竟利用别人对他的信任,藉他服事的影响力对众圣徒和众教会同时进行这六方面的敛财手法:收指名个人包,收一般奉献款,领高薪,收取高「版税」,收出场费,收教会摊派费;其要钱的肚量是何等大哟!圣徒和教会不应该亏负任何忠心劳苦服事教会的工人,他们在属灵的事上,为众人效力,众圣徒理当在爱里照顾到他们和他们儿女生活与教育上的正当需要,不使他们为生活太多的分心。他们的儿女长大成人了就应该让他们自己独立生活,像别人的儿女一样,不应该继续累着教会。圣徒和教会不应该让同工在生活需要上受煎熬,也不应该对同工生活上的照顾重这个轻那个,总要尽力作到均平,按各人的家庭实际情形来照顾他们。这样的照顾要作得好,也很不容易。另一方面,也要特别留心有些贪婪不法的工人,借着属灵的事在众圣徒和众教会中间大肆敛财,作事奉玛门的工作。他们乃是披着羊皮的狼,表面上说的是一套,黑暗中作的是另一套,他们敛财的结果,将不仅使圣徒和教会遭到财物的损失,更严重的是会残害了许多信徒的信心和破坏玷污了教会的见证,甚至拆毁了神的建造,烧灭了神的园地。今天「地方教会」正是遭到了这样的祸害。因为有这样存心的工人,从他散发出来的「教训」或「真理」,里面定会充满了似是而非的邪恶病毒,这绝不是一般信徒所能分辨出来的;必定要等到灾害严重,伤害与破坏浩大之后,才能引起专家的注意,经过非常仔细的检验之后,才能找出祸乱的原因,那时病毒已深入人心,有的已经病入膏肓,要想对症下药医治都已经非常难了。这就是今日「地方教会」中的光景;尤其是台湾和美西一带,由于多年受其直接影响最大,病情也最深。 老实说,一个「凭信心」生活的工人,在他接受了圣徒摆上的「个人包」之后,他所有服事的结果都该完完全全归给教会了,他不应该再有自己的主张和权利。换言之,即使由他所讲的「信息」整理出来的书籍有「版权」的话,「版税」的收入也不该再归给他,而应该归给「教会」,因为众圣徒就是教会,众圣徒摆上的就是教会供给他的。老实说,藉贩卖「属灵书籍」赚取「版税」乃是最可耻的「欺骗」行为。若是这个工人心中有一点义的感觉和成分,他都不应该既受了「个人包」,又再收「版税」、「薪资」、「出场费」和「职事费」,这种多种重复收款,一物六卖的作风,除了世界上的骗子之外,那一种正当行业中会有这种情形呢!一个在教会中间服事的人,接受两重的供应都不一定很合适,而今却处心积虑的为自己建立一重又一重的强征暴敛,现在已经累积到六重了。这就叫「常受」。一次的服事需要一重又一重的接受报酬;并且活得愈长,拿的愈多。 前面六项还是「小吃」的手法,虽然吃的金额总数并不小。另外还有一些「大吃」的手法,信徒也应该知道和了解,因为这都是活生生的教育,是众圣徒和众教会缴了很贵很贵的「学费」才领受到的「功课」。 盖大会所的产权转移:任何一个地方建造大会所,当然都不只是为着本地的圣徒而已,通常都兼而为着地区性的众圣徒聚集,因此兴建这样的大会所,需要各地的圣徒共襄盛举,各地教会协奉献。这样的会所和相关工程完成之后,「职事站」就擅自出来代表各地的圣徒和教会主张所完成工程的权益。当地的教会知道本地圣徒的奉献只占总数的一部分,就无话可说,因此乃拱手让「职事站」占有全部工程的大部分产权,甚至全部产权。安那翰大会所、接待处和两户住宅,就是这样被不明不白的侵占去了;安那翰教会只有会所部分的四分之一产权。后来德州欧文大会所更是全部被「职事站」吃掉了。其实,「职事站」并无权代表各地圣徒和各地教会主张任何权益,圣徒奉献为着主在安那翰的教会所兴建的会所和其他工程,当然都是属于安那翰教会的。他们的奉献完全是出于在主里和在基督身体里的彼此相爱和彼此相顾,也是为着神在各地见证的显出。而如今这种圣徒和教会之间的爱心,被这个「职事」所掠夺了,神在地上的见证也被它强暴了。各地众圣徒都奉献了,然而当地众圣徒的聚会反而寄生在一个私会的屋檐之下。这是一个什么体统?经由此一手法,所吞噬的教会财产,现在价值伍百万美金以上。 藉代转各地的奉献款而自肥:各地因着聚会的兴起,相继需要建购各地的会所;这种交通在教会之间随着地方教会的增加是非常频繁的。经常「职事」就以一种关怀的姿态在长老聚会或事奉交通中,要各地的教会将关心的奉献款汇交「职事站」汇总转交当地的教会,免得当地的教会在忙于各项购建工作之际,还要花许多功夫处理各教会寄给他们的汇款。这种交通非常动听。那知道当各教会将汇款给「职事站」之后,「职事站」就入了它的帐,算是各地赠给它的。再从它帐上出来的时候,就算它的钱了,它可能以一小部分作赠与,大部分则作贷款或投资,在产权上要求「持分」。它藉这种代转的方式自肥,一面又可以冲销「职当站」年度会计帐面上的「盈余」,障住监督财团法人主管机关的眼目,以为它作了许多「捐赠」的事。何等的「聪明」作法!台北三会所训练中心购置的十一户公寓,当时就是因为「职当站」代转了美加众教会众圣徒的奉献款数十余万元美金,而提出它产权的主张。一九八九年底也就藉此向台北教会敲诈了五千万元新台币的「借款」(折合美金二百余万元)。其他隐藏的案例究竟有多少,只有查细账目才能清楚。 以小鱼钓大鱼方式取得各地会所产权:近些年来各地购建新会所,「职事站」除以代转方式将各地委托代转金额自肥之外,它另一高招乃是藉其提供之少部分资金,换取整个会所的产权。例如美国南加州喜瑞都的会所,于一九八五年兴建,建造之土地早几年已由当地圣徒奉献购妥。在兴建过程中,大部分工程费用也均由当地圣徒奉献,后来职事站也表示支持而提供了一笔金额。等到工程完成后,「职事站」就要求该教会的负担弟兄,将会所产权登记于「职事站」名下;后因怕引起圣徒注意与非议,乃将会所登记于安那翰教会名下,以交换原来安那翰教会名下的四分之一产权。喜瑞都的教会就因为接受了那一小笔金额,而将整个会所的产权断送给「职事站」了。一九八五年在台北教会购买林口大会所预定地时,也曾预伏此一小动作。在购地款三千余万元新台币推动众圣徒奉献时,「福音书房」(在台湾的职事站)提供三百万元,后来作交易产权登记时,它就提出对产权十分之一「持分」的要求。后来那块地是禁建的死地,它才将资金提回,产权全部归给台北教会。若不然,等大会所完成后,说不定又以安那翰大会所模式将产权全部归化为「职事站」所有,因为台北教会的大会所盖到外县的林口乡去,这在「真理」上如何说得通?这岂不是最好的伏笔吗?各地教会提供给「职事站」的钱,都被当作奉献给它的赠与;而「职事站」提供给各地教会的钱,绝大部分都带有「投资」的性质,将来都要连本带利的收回,那怕那笔资金原来只是各地教会委托代转的资金。「职事站」已逐渐像是在众地方教会中间的「转账投资公司」。若让它多运作一段时间,迟早各地教会的会所产权都会转到它的帐上,那时各地教会都要向「职事站」租会所,而他子孙就可靠收租金来养生了。多卑鄙的打算! 综合以上所论,我们可以清楚的知道,所谓的「职事站」原本成立之时的目的,乃为共同推广「真理」和福音文字而效力;其中一纸一笔均为圣徒所共同奉献,所有工作均为圣徒所分工合作承担,毫无牟利的目的。随着工作的开展,圣徒人数之加多,李氏之私心开始作祟;俟其发起之生意(晨星公司)失败,「生命读经」开始之后,其二子混入「职事站」,便逐渐使「职事站」的性质和目的转变了。这种转变是在其父子合谋之下逐步进行的。「职事站」的一木一石、一根钉子、每一分现金,实际上原都是众圣徒众教会为着主的见证所奉献的。他们先以「职事站」侵占了大会所的产权,继而使「职事站」私有和家族化,然后以「职事站」所侵占的建筑和设备作工具,在众圣徒和众教会中间敛财。这十五年以来,他们家族藉以发了财,然而「地方教会」的见证则完全被破坏了,许多圣徒也被残害了。 第四节 工作上领头者的心理病症-「职事欲」 今天,「地方教会」中的情形会演变成这个样子,其主要原因乃在于四十年来的领导人,一直都在「双欲症」的发作和支配之下。这双欲症乃是由「职事欲」和「发财欲」所合成。对于发财欲在前面已稍作交代。至于「职事欲」乃是一种盼望自己被众圣徒所独尊或高举的一种欲望。实际上这是一种属灵偶像欲。此一病症的由来和结果是这样的: 当初在中国大陆时期,西教士们一面将福音传到中国来,一面也自然而然将他们各宗各派的背景带来。因此使得中国信徒的派别比世界上任何国家更混杂、更令人眼花撩乱。欧洲的国家都比较单纯。像德国主要的路德会,法国意大利主要是天主教,荷兰比利时算是新教国家,却以喀尔文派和浸信会为大宗,英格兰以安立甘会为主体,苏格兰以长老会为盛。当时美国和加拿大因为欧洲移民的关系是宗派比较多的,但他们各宗各派的信徒,多为群居性质;换言之,一个地区多半只有一个会,只有大城市宗派多些。而当时到中国来传福音的差会团体却有欧美的各宗各派,并且还有圣徒自组专门到中国来传福音的团体,像内地会即其中之一。倪弟兄是在这种混乱的情形下,在圣经中看见了教会的地方界限。他认为只有这一个立场能够使已经分散分裂的神儿女们,又重新「合一」;他并没有意思要自立一个以地方为名义的「地方教会」宗派。倪弟兄因着这种看见和负担,在他的行动和工作上有某些原则上的坚持,因此令人看来他好像有些独立特行;再加上倪弟兄在语言上又有一种很独特的威力和说服力,使人觉得他满有主的同在,自然对他所说的心悦诚服。然而很不幸地,倪弟兄这些特点,被有些跟随他的人看在眼里,非常羡慕倪弟兄的「威风」,巴望自己有一天也成为那一种人,因此在说话和工作上,也就自然而然的往树立那一种模样的方向发展。这就是所谓的「职事欲」-一种「独尊职事」的欲望之病。 一个事奉主的工人,一旦有了这种「职事欲」和观念,他就会有以下的病态: 一、他难以与人并肩合作配搭。因为他总想凌驾于别人之上,要别人完全服他听他,尊他为大,否则一定闹翻,分道扬镳。 二、他容不下不同的意见。他希望看见的是一呼百诺,若有人不应诺,或是提出了不同的看法,他很容易就认为那人是在反对他,与他作对,使他难堪。对他来说,无所谓「善意」的意见,所有的意见都是反对的恶意。因此他所说的道理和实行,就是「绝对的真理」和「唯一的路」;是只能接受,不容讨论的(至少在内部是如此,对外则无可奈何)。 三、他排斥有恩赐,特别是有话语恩赐的人。因为在教会的事奉中,话语的恩赐最容易得着人心。同时任何一种恩赐的显明,都会形成对他「职事」的威胁。 四、他不会也不愿意真正地培养人材。因为真正的人才迟早会成为他「职事」的威胁。是一个大麻烦,所以他只愿意训练干部。干部就是他说什么就干什么的人,他们不必知道许多真理,只要听得懂他的吩咐,能够死心蹋地的作他要他们所估的事就好了。 五、他对人对同工不会诚恳。在他的下意识里,总得一面提防人,一面要显出「职事」的特殊,因此在对人的态度和言语行为上,总是让人觉得他胸有城府、心机深沉。他对人好的时候会好得出奇,坏的时候会坏得离谱。并且他喜怒无常,令人难以捉摸。 六、他对被认为有异议,或他认为碍事他不需要的同工和圣徒是极端残酷的。他会利用他所能运用的权势当中最狠毒的方式和言语来对付他们。若是在十五世纪以前,他有实权在手中的话,必定执行「顺我者生,逆我者亡」的手段。他认为自己就是神的「代表」。凡不与他相合的,就是与他为敌的;与他为敌也就是与神为敌的,就必须给他以严厉的处分,甚至毁灭。 七、他愈过愈趋向于「自我偶像化」。他喜欢别人说逢迎谄媚的话,对批评他的人则恨之入骨。他把「背叛」一词用在对他不顺或不服的人身上,而不是用在对主不顺服者的身上。 在「地方教会」这四十年的历史中,曾明显地感染此一「职事欲」症而第一个发作出来,以致「地方教会」受过极大亏损的人,乃是一九八二年在南韩工作的王某人。后来王某去世,这病却传染给他的接班人李某和南韩「地方教会」的圣徒们。当时两位张弟兄(晤晨、湘泽兄长)费了许多功夫都难以治愈他们。后来李某到美国来参加训练时,总算柀李氏镇住了;因为他发现王的师傅(李氏)果然比王更强。至于他的病是否痊愈或根治了,就不得而知,只有留待时间显明了。那时张湘泽兄长就是因为南韩的事件多跑了好几趟南韩和美国,过份疲劳,那年夏天又陪同晤晨兄长去印尼带领东南亚同工长老聚会,就在会中中风而失明了。 另一个明显感染「职事欲」症的人是朱氏。他的症状在台北曾三次发作。一九七三年、一九八○年和一九八三年都有相当规模的发作。惟因当时他还没有取得领头的独霸地位,因此每次发作均被别人压制下去了。至今这种病症仍然隐藏在他里面,并且支配着他工作的路线和为人的态度。近两年来,他极力表示支持李氏,很使李氏又敢顽梗刚硬起来,要不然他(李)早在一九八八年底就软下去了。由于朱氏替他撑腰,特意在克里夫兰区替他搭台子,请他开特会,使他错觉地认为即使「东窗事发」,仍有些死心蹋地的人总会围绕着他的;因此他放弃了俯伏认罪悔改蒙怜悯的路,拣选了「宁可我负众人,不可有人负我」的顽梗到底、一不作二不休的态度。其实朱氏的作法和态度,是想换取李氏将台湾的工作交给他,这样他再回台湾就能实现满足他的「职事欲」了。李氏对这一点早已心里有数,知道这是他(李)手言扣着朱氏的一张王牌。所以现在这两个害同样「职事欲症」的人,一面正是惺惺相惜,一面也正在彼此利用。 然而,前面二人(王氏与朱氏)的「职事欲」乃是从他们师傅身上感染过去的。他们的病情还是比较浮浅的,别人很容易辨识出来。他们发作得快,发作时来势凶猛,而实际上还是比较好治疗。(当然要根治也不容易,除非有主特别的恩典,以特强的X光照射才有可能。)教会历史上,使徒雅各和约翰兄弟是最早得此症者,因主的恩典和光照而医治好了。后来我们在使徒行传,从来没有看见使徒雅各在任何地方强出头,自我夸张自我标榜,或主宰控制支配的情形,反而在第十二章他成了第一个被杀害殉道的使徒。使徒约翰虽然在十二使徒中是最后一个离开人世的,我们从他晚年的福音、书信和启示录中,可以触摸着他的灵是何等柔和、谦卑、正直、光明和充满了爱与关怀。这与他当初蒙召时的「雷子」性情完全不同了。最后他在启示录,说到自己的话:「我约翰就是你们的弟兄,和你们在耶稣的患难国度、忍耐一同有份的」(启一9)。他用没有丝毫盼望要高居在众圣徒之上的「欲望」。从他的口吻里似乎他认为他能同作「弟兄」,同众圣徒「一同有份」他就觉得心满意足,感到莫大的荣耀了。何等样的真使徒、真正主耶稣基督仆人的灵! 可是「职事欲」的病原体在李氏里面至少隐藏发展了四十多年。是否他到台湾之前就早已害此症呢?甚至他一九四○年代回到烟台工作时,就已经有此欲潜伏在里面呢?我们暂不作定论。但自他到台湾之后,知道倪弟兄陷于中国大陆,他那种「职事欲」的症状已经是非常明显的。一九五四和一九五六年与史佰克接触后,更加深了他发展那种欲望的倾向。从此以后,他的工作、讲道和对教会的带领,以及人事的安排都是受「职事欲」和「发财欲」两大因素的交互支配和控制。「老二」之所以能得势,乃因「知父莫若子」;从多年的家庭生活和毫无隐饰的家庭谈话中,他深知他心里真正想的是什么,要的是什么,看重的是什么,看轻的是什么。所以他从来不参加聚会,也不必听他父亲在台上说些什么,但他做一些事、提一些议、立刻就能满足他父亲的欲望,摸着他父亲的心窝。同时,「老二」之不看重教会,轻看圣徒和长老同工,也正是反映了他父亲的真正心态。被「职事欲」和「发财欲」抓住的人,是绝对不会尊重教会和尊重圣徒的。因为其欲望就是要驾临于众教会和众圣徒之上,为要从中取利。一种病症害四十多年,甚至五十多年的人,是很难医治更难根治的。当然在我们的主并没有难成的事,也没有不可能的事。但是有病的人是否肯承认有病是一回事,是否肯就医又是一回事;因此我们的主说「有病的人才用得着医生」。然而,无可讳言的,他的「双欲症」却是害惨了众地方教会和圣徒达三、四十年之久。 他身上带着双欲病原体而领导「地方教会」四十年之久,他的教训、带领、作风、手段和方法,也都带着病原体,已经传染到许多同工和长老身上去了。而那种带着病毒的教训,更是深入到地方教会的众圣徒里面。很多人因为自觉恩赐不足,因此对于「职事欲」似有一种免疫性。然而稍有些恩赐的人,或在工作上,或在教会中领头了,他们对于一同搭配,或一同服事的同工和圣徒,就会自然而然的显出李氏那种工作的领导作风与手段来。这是今天「地方教会」中很不正常的另一个潜伏因素。尤其各地区领头的人和大教会的领头长老,特别具有这种作风的倾向。这也难怪,因为他们都是跟李氏学的;而他们的作风和手段以后又影响到新兴起来的人。如果这种症状不在主面前根治,澈底消除,迟早那个区域的工作或那个教会的情形要走向不和谐,走向痲痹,走向分裂和混乱;并且成全不出什么人来,更谈不上教会的建造。李氏四十多年的领导,实在没有为「地方教会」留下什么好东西和好榜样来;而留下的「病毒」和「后遗症」却绝不是三、五年甚至十年可以清除干净的。更何况领头的人是否肯承认自己也是多少带着一些感染性的症状,愿意到主面前去求光照医治,也是一个问题;即使有心求光照医治,通常也不是一次就见效的,将来还有再发的可能,还得以后不断地接受光照和治疗才行。 老实说,职事欲和发财欲都是「己欲」的衍生体。一个服事主的人去建立他的「职事」,就是去建立他的「己」,到头来他必定会成为撒但的俘虏,或成为破坏残害基督身体的刽子手。经过这么多惨痛的教训,愿圣徒们尤其是同工们都能受警惕,从而对 「职事欲」永远免疫。 第五节 同工们的病症与过失 「地方教会」演变到今日这种奇形怪状混乱分裂的情形,除了其领头人要负最大责任外,同工们也要负相当的责任。工头的基本难处是罹患了前节所说的「双欲症」-「职事欲」与「发财欲」,以至其教训和工作均趋向于变质与腐败。同工们的基本难处则是罹患了另一种严重的病症-「话语恩赐崇拜症」。在同工们的下意识里认为:愈有话语恩赐,能把神的话传讲得打动人心的,就愈是「属灵人」。从而认为此人乃是神的「代表权柄」,是事奉中的「权威」,因此凡事请教他,唯他命令是从,且多方推崇他,敬仰他,简直把他当成偶像。由于同工患了这种病,经过他们的服事和教导,就把这种病症也传染给众圣徒。历经长时期的潜伏传染蔓延与发展,到了今天,在「地方教会」中的信徒,几乎个个都或多或少的感染了这种「话语恩赐崇拜症」。 由这种病症而日渐产生后列的症状: 第一、轻看或抹煞了其他的恩赐 由于过分看重话语的恩赐,相对地就轻看了其他各种恩赐。最初是蔑视或贬抑那些「神奇的」的恩赐,例如:说方言,翻方言,辨别灵诸,神医,行异能等等;后来进一步连一些非神奇的正常恩赐,例如:施舍的,怜悯人的,帮助人的,传福音的等,也都被贬抑甚至排斥了,最后干脆以「话语的职事」来统一控制了一切其他的恩赐,并且又将话语的恩赐完全归一于一个人之下。演变至今,对于各种恩赐形成了新的定义,例如:先知变成了申述「职事」之言者;教师变成了教导「职事」之话的;劝化的变成了劝人与「职事」和「职事站」配合的;执事乃是执行「职事」的吩咐;治理的乃是为「职事」和「职事站」收钱的…这种只重视所谓的「话语职事」的结果,无形中对别种恩赐和具有该种恩赐的圣徒与同工,产生了排斥和迫害,以致许多种有益于教会见证和建造的恩赐,都从教会中逐渐萎缩或消失了,使得教会愈过愈变得狭窄、贫穷、荒凉和畸形。 早期(一九七五年以前)在台湾的地方教会中,还能够见到多种恩赐共存共荣,例如:传福音的、医病的、赶鬼的、说灵语的、唱灵歌的、施舍的、怜悯人的等等,但自一九七五年实施读「生命读经」之后,这一切都消失了。在这之前,即使「话语」的恩赐一项,也有许许多多不同的型态:有慷慨激昂型的,有慢条斯理型的,有声泪俱下型的,有声嘶力竭型的,有能使人痛哭悔改的,有能使人战兢恐惧的,有能使人兴奋欢畅的,有能使人如歇水边的,有能使人灵魂苏醒的,有能使人如卧青草地的,有能使人心清路正的,有能使人爱人如己的…可谓多姿多采极其丰富,但自一九七五年之后,这些不同话语恩赐的人都从地方教会消失了,只剩下那一张狂妄的「独一出口」。一九八五年以后,所谓的「地方教会」中更只剩下他(李氏)高版税的书供人反复念诵而已。 本来,为着基督身体的见证和教会的建造,圣灵将许许多多不同的恩赐赏给人,赐给教会。在使徒保罗的书信中,如:罗马书十二章,林前十二章,以弗所四章,所列举的恩赐至少包括:智慧的言语、知识的言语、信心、医病、行异能、作先知说话、辨别诸灵、说方言、翻方言、执事、教导、劝化、传福音、牧养、施舍、帮助人、治理、怜悯人等十八项。这些仍不过是举例说明而已,实际上没有列举出来的一定更多,甚至不计其数。这正如身体上各个肢体均有不同的功用一样。 在平常的说话中,一个人对某一复杂事物所能列举出来的,为数一定有限,并且是其荦荦大者且往往是概括性的,例如保罗所列举的「手」,它就包括了五根不同的手指、手掌、手腕、手肘和手臂等等肢体。同样地,仅仅「智慧的言语」这一项恩赐,所包含的内容有多广多阔多高多深,有谁能独自测透独自垄断?除非他是主自己。能够独自具有的呢?由此可见,重看其一而贬斥其他,或者认为某人能独自统括其一者,乃是瞎眼无知的病态表现。在「地方教会」中,领头的李氏自己瞎眼,同工们也瞎眼,害得许多信徒也跟着瞎眼,结果都一同掉进坑中去了。若是同工们不瞎眼,李氏要往坑中钻,同工们还能拉他一把救他一命,绝不致于使众圣徒众教会都陷入黑暗的泥淖深坑中去。 第二、以话语恩赐为「权威」来代替圣灵的主权 由于同工们都迷信「话语的恩赐」是代表一切属灵的丰富,因此就把愈会说话,愈能说话打动人的人,当作神的「代言人」,当作「权威」,当作神的「代表权柄」,因此在事奉上,只要可能,凡事都去请示「权威」的指引,喜欢请问他「如何办」。同工和圣徒们没有看清楚,「话语」不过是许多恩赐中的一种,身体要得着养分固然需要借着「口」,但要做事行路乃是要借着「眼目」和「手脚」的配合;凡事顺服元首的指挥即可,用不着「口」插嘴。同工们忽略了自己是活在新约的救恩时代,主已经赐给我们独一的保惠师,就是真理的圣灵,住在我们里面,永远与我们同在。祂才是我们的元首。祂要将一切的事指教引导我们。当同工和长老们凡事去请示一个外在的「权威」时,实际上乃是委屈了「内住圣灵」的主权和地位。有些有话语恩赐的人,他知道自己的职分,持守自己的分寸,对于别人向他「话」外的请教,不敢多言也不愿多言,倒还不致于引人误入岐途。但绝大部分的「出口」通常都经不起这种试探,难免为人家提供自出的馊主意,而引人走岔了路,造成许多麻烦且僭越了圣灵的主权。最可怕的,乃是有些颇有恩赐的「出口」,他喜欢说夸大的话,更好管闲事,对每一方面都发表意见,即使他自己完全不明实情、不内行,也可以说得活灵活现,煞有介事,使人误信他为「权威」,让他为他们作出许多重要抉择,重大定夺。这种人最容易造成严重错误,甚至铸成教会和众圣徒的灾害和祸患。这种人的服事,因为越过了自己职分的范围,最容易沦为仇敌的俘虏,撒旦的仆役,藉他作出破坏神建造的工作,拆毁主基督的见证。 教会的事奉一旦落到这种凡事请示「权威」,或受「权威」指使支配的网罗里,圣灵的主权就不复存在了,自然圣灵的祝福也随之消失。尽管人手可以弄出轰轰烈烈的表象,但其效果一定不会长久,转眼烟消云散,留下来的不过是一团混乱。多年来,「地方教会」中的许多实行,都是这样以李氏的话为依归,因为他被同工长老们视为「独一的职事」。例如: ⑴他说要停止那四位同工的事奉,结果就没有一个地方的教会或会所敢再接受他们进入事奉,逼得他们只好出去另谋发展,另行开辟事奉的路。(因为他们不信他是真正的「权威」。他们也果然能继续事奉他们的主,今天他们的光景都很好) ⑵他说要拆除台北教会的家排事奉体系,结果整个事奉体系就在一夜之间解体了。从此断绝了许多圣徒事奉的路,台北教会为之瘫痪了许多年。同工长老在一九八四年之前,明知李氏错误,却没人敢提重建家排之议,直到他自己用提出为止。 ⑶他说主日聚会要交通「生命读经」,不许再讲别的。十余年之久「生命读经」几乎已把「地方教会」中的圣徒都噎死了,许多同工都荒废得生了蛆,就没有任何「地方教会」敢放弃「生命读经」。当时台南教会曾好几年不肯使用「生命读经」,就被台湾的同工和众教会孤立了起来,直到迫其就范为止。台北教会于一九八二年底稍微变点花样,以强调圣徒生活的方式讲说,立刻就在一九八三年初李氏带领的国际长老训练中遭到厉害的辱骂。 多年以来,同工和圣徒们都已经习惯于在李氏的淫威下「事奉」。圣灵若引导同工和长老们在各地教会做些什么,若不是李氏所「阿们」的,他们就不敢做。反之,李氏指示各地教会什么,则尽管圣灵「禁止」或「不许」,许多同工和长老还是会不顾良心,硬着头皮干下去;名之为与「职事合一」,表明「效忠」唯恐不及。在这些「地方教会」中,实际上早已都是宗李氏为教主,要求圣灵为仆役来效力罢了。同工和众圣徒早已被据到「巴比伦」去服事偶像;甚至众圣徒摆上的「奉献款」和购买「职事站」或「福音书房」书籍的钱财,已经把李氏父子铸成为「金牛犊」了;他们都还不自知哩!这是何等可怜的病态光景! 第三、以「权威的话」取代「真理(圣经)的话」 经过李氏处心积虑的经营,长期下来,还留在「地方召会」中的同工和圣徒,已经把李氏「权威」的话当唯一的真理。他怎样说,他们就怎样信。他们整年都在他的话中打转。从一九七五年以后,许多同工就以读「生命读经」来代替对圣经真理的直接追求,以消化李氏的话来取代直接到圣经纯净的话中去寻求真理的启示与光照。同工们不敢在他的解经之外参考其他的解经书来加以平衡,也不敢正视李氏解经的残缺、偏差、弯曲和错误。因此地方教会中的同工们没有多少真理上的真正见识和进步,多年一直被李氏牵着鼻子跑(有不愿被牵的,早就被迫离开了)。对今天「地方召会」的许多同工和圣徒来说,他们已在李氏和真理之间打上了等号;李氏就是他们的「真理」。他们绝不会相信李氏曾撒过谎,他们也不敢相信李氏会多次行骗。他们真理的基础不是真正立在主话上。一般说来,「地方教会」中的圣徒,在读经和读属灵书报上所花的时间和功夫,比别的基督徒团体中的信徒可能都要多些,可是几十年下来,地方教会中的同工和圣徒在真理上的认识进步却不多,甚至许多人愈过愈糊涂,因为他们的观念和认识在随着李氏的变质腐败而沦于退步和混乱的情形。尤其他们近几年所读的东西,都是有毒、有偏差,存心不正的产品,不仅没有引导他们真正认识真理,反而给他们注入了许歪理邪论。如今「召会」中的人,天天都围着李氏的话打圈子,真像瞎驴被拴套在磨石上推磨一般,他们天天捧着他的书为他推磨,其实老早就从真理中迷失了。李氏父子借着他们纳的版税已经大发其财,而同工与圣徒们却毫无所觉。这种病态就好像是抽鸦片的人,已经到了浑然无觉,失去分辨能力,又欲罢不能的地步了。 第四、以听从权威的话代替顺服主(代替尊重良心) 新约之下的圣徒,在地上的生活和行事为人,应以顺服主为原则。而主则以外在圣经的话和内住圣灵的话来引导我们,并且以洗净的天良(良心)作我们的顺服的指标。地方教会的同工却接受了另一种教导,叫他们听从权威的话,即顺服所谓「代表权柄」的话,来代替顺服主。李氏特别为此建立了系列理论来欺哄这些缺乏真理根基,没有新约启示的同工和圣徒们来俯首听从他「权威的话」。他这系列理论包括:「代表权柄论」、「独一职事论」、「独一出口论」、「含受诅咒论」、「米利暗痲痹论」、「可拉灭亡论」(背叛论)、「使徒制宪论」、「教会统一论」以及「使徒特权论」。其实这些论调,在灵明心清的人只要一听一看,立刻就能察觉都是些假冒的邪说歪理,与新约的启示不合,与主耶稣和使徒们的教训相背。提出这些理论的人,分明是谬用旧约中的典故藉以建立权势,掩盖罪恶,恐吓徒众,予取予求的收复圣徒和控制教会。我相信许多同工灵中早已有所察觉,知道其背后的诡诈和邪恶。他们本该儆醒的探出其中的隐情,揭发内中的黑幕,使圣徒和教会得蒙保护,使作恶者受惩治而悔改。然而他们却不如此,怕得罪人,不怕得罪神,听从「代表的权柄」,反而不顺从神,逆着良心的感觉去为虎作伥,为恶者传播那些邪恶的歪论,欺哄老实而糊涂的信徒,使主的见证蒙受极大的亏损。他们以为是「代表权柄」犯罪作恶,将来主会对他算账;他们不知道听从作恶者,为作恶者效力就是与恶人同伙,在恶人的罪上有分。背弃良心就是背弃主,这才是真正的「背叛」。听从神不能听从人才是正当的。同工们这种委屈良心,带着众圣徒跟着人跑的「事奉」,完全是一种自欺欺人的病态;使自己失格,也使主的教会失格。 第五、以「权威」取代「异象」 在「地方教会」中,虽然多年来一直强调我们的异象乃是「基督与教会」,事实上却没有几位同工认识其真正的意义究竟何在。因此「基督与教会」不过是口号而已,在实际的事奉上既不尊重基督之灵在教会中引导的元首地位,又不尊重基督身体中众肢体的感觉。同工们和长老们在教会中之所作所为所讲所说,总是以李氏之定规为依归。凡不以为然者,均被视为「消极分子」,能不被孤立逼迫的,已算是对他宽大为怀;许多激进的同工长老,会毫不犹豫的对「消极分子」直截了当的下逐客令。这种情形在美国的「召会」中最常见,他们根本不懂「基督与教会」的异象,他们的颟顸异象乃是李╳╳。 在台湾这种情形比较不常见,只有极幼稚的人才会犯这样的错误。但是台湾的同工,有另一面的大难处,就是他们会弯曲,并且弯曲得可怕。他们事奉的原则是不怕得罪主,不怕亏负众圣徒,不怕损害众教会,只怕得罪李氏。尤其多年领头之同工,为了不开罪李氏,甚至为李氏做出伤天害理的事:掩护其滥用侵占众圣徒之奉献款,替他盗卖圣徒奉献的福音资产,为他编造谎言掩饰其贪婪侵占的恶行等等,均在所不惜,并且脸无愧色,良心似也止感歉疚。他们明知李氏许多的不是和邪恶,对于教会和众圣徒造成莫大的伤害,对于主的见证造成了极大的亏损,然而他们却仍可以昧着良心到处去为李氏粉饰太平,欺哄圣徒,讨好李氏以保住其多年不坠的地位。表面上说他们之所以如此是为保守「合一」,他们以为主的见证是靠他们的「不义」保住的;其实他们骨子里是另有所图,为了保住权位,宁愿牺牲教会,慷众圣徒之慨,而图利李氏。他们的异象决不是「基督与教会」。他们认为他们之所以能在今天的地位上「事奉」完全是李氏所赐的,所以他们的「异象」道道地地是李╳╳。另有一些在其中苟全之同工,虽然良心中早已明知李氏之不义不法和贪婪无道,表面上却装作讳莫如深的样子,只敢私下与知己详谈密论,都不敢直言直谏;他们心存一种很不正常之想法,说李氏年事已高,来日无多,看他能够横行到几时,于是便以坐待其毙的阳奉阴违心态,在进行所谓的「事奉」。他们的病态已经发展到了何等可悲的地步!他们为什么不存心盼望他有生之年仍有悔改归正的机会呢!他们以李氏为「异象」,却不是一个光明的异象。 第六、为权威建立了庞大的无形权势和系统 同工们在各教会服事圣徒时,由于多年来都是极力推崇李氏(带人读他的书,听他的信息,鼓励人参加他的特会和训练;在交通和谈话中更是李氏说这样、李氏说那样),无形中在许多单纯老实信徒的心目里,已把他立为「地方教会」中的权威和偶像;久而久之就形成了一股庞大的无形权势和系统,使众圣徒和众教会都在这无形的权势影响之下,受到他的控制和支配。这就是李氏对「地方教会」有呼风唤雨势力的缘故。这种情形在正派的基督徒团体中已不复见,祇有天主教的教皇尚还保有;但是教皇仍须受「枢机会议」的节制。而李氏近年在地方教会中却毫无节制,一任他所为欲为;他说东,众同工长老就带着教会往东,他说西,众同工长老就带着大家都在西。习以为常之后,李氏和众圣徒就都以为这样是理所当然的。这就难怪李氏会幻觉他自己就是今日的「摩西」,而信徒们也的确认为他是今日的「摩西」。这种情形完全是同工们多年服事所造成的。他们把信徒和众教会都服事到一个人身上去,根本违背了真理和异象。他们为他树立起庞大牢固的无形权势和系统,使他一人可以在众地方教会中翻云覆雨,使地方教会的见证变成为「基督加李氏」;表面上还是传扬基督,实际上完全受李氏所主宰控制和霸占。这是同工们在「地方教会」推崇权威所演变出来的另一严重病态。同工们把这一个工人过份凸显的结果,而使他发展成一种扩散性的「癌细胞」,对身体形成了一种邪恶的权势系统,使整个「身体」陷入一种难以医治的严重病态。 第七、为拥护权威而造成敌对、迫害和分裂 若是李氏为人正直,存心清洁,以他话语的恩赐所树立起来的权威和势力若不予滥用,也许在他有生之年还不致于造成严重问题(这好比是「良心的」瘤),许多问题或许要等他去世后若干年才会逐渐浮现出来。其实,在新约时代,只有主耶稣自己才是今日的摩西、约书亚、亚伦、大卫王和所罗门,这都是新约圣经中明明的启示。李氏绝不能与这些人相比,更不能相提并论。所终开始之后,没有人再配作这种相比或并论。这包括所有的使徒。他们从没有一人在其著作或书信中这样自比、自喻过。李氏在他许多话语中作这种自比、自喻的暗示,充分证明他的心思早已偏于邪了;而许多同工大圣徒会相信他这些话,并为他大肆传播,又再次的证明他们浮浅无知而被李氏愚弄了。 以李氏的情形而论,他连「使徒」的职分也配不上,因为无论台湾、菲律宾、美国、没有一处的地方教会是也自己去兴起来的,别的地方就更不用说了。(台北、马尼拉、洛杉矶-安那翰这三处的教会都是先有人去建立的)。李氏充其量不过是「传道人」之一,是今日主在地上无数仆人中的一个而已。况且其私德欠佳,心术不正,欲念无穷,对名、利、财、势无所不要,无所不取,其所言所行,时而徇私,时而偏离正道,因此引起同工和圣徒们中间的争议。本来遇到这种情形,所有的同工们都应该取一种公正持平的态度来交通。在真理上的问题,同工们应该认真从主的话里,一同寻求、研究、讨论(包括辩论),达到一种共识,而建立持平健全的讲论和教训,像当初使徒和长老们在耶路撒冷为割礼问题的交通讨论一样(使徒行传十五章)。在实际行为上的问题,同工和长老们则应该作公正、公平、公开的审断,要当事人和相关人,都把事情的真相交代清楚,众人在主面前寻求判断,对该定罪的定罪,该责备的责备,该赦免的赦免,不该定罪的还以清白,像当初耶路撒冷的教会对使徒彼得到哥尼流家中传福音的案子,(使徒行传十一章)。 然而「地方教会」的许多同工们,却不分青红皂白,不探究真理与是非,竟盲目表态「效忠」权威,拥护「权威」,使李氏屡屡有机可乘,嫁祸别人,利用他窃有的庞大势力,让他对异议者进行强烈的排斥和迫害,使许多不以为然的人,起而对抗,因此造成同工、圣徒和教会之间历次的对立、怨仇、混乱和分裂。事实上,「地方教会」这四十年来,历次的混乱和分裂,都是由李氏不当的行径、言论和作为所引起。无论一九六○年代台湾工作上的分裂,一九六○年马尼拉事件,一九七二年香港事件,一九七八年麦克司事件,一九八七年罗斯密事件,一九八八年安那翰事件,一九八九年杭廷顿滩事件,乃至于进入一九九零年的巨大风暴都是由李氏一人而起。而且每次事情发生时,李氏均利用他无形的权势迫害了许多同工和圣徒,而许多以李氏为异象的同工和信徒则正是他的帮凶,是他所利用打击别人的工具。如果同工们能不盲目的站在他那边,而真是灵明心清的,在态度上公正持平、深明大义、追根究底的、保持超然客观立场,相信李氏的丑恶面目早在一九六零年代就被揭发,早就应该受到惩诫而使他改邪归正了;也不致酿成历次分裂混乱,造成同工、圣徒和教会的莫大牺牲和亏损。许多同工们那种颟顸迂腐,只知盲从瞎随的拥护「权威」,以致是非不明、黑白不分被人利用来对付残害同作肢体清心正直的同工和圣徒,破坏身体的见证,却仍然以为自己在「事奉主」。这乃是那种「话语恩赐崇拜症」中,最致命的病态发展。真是最可悲、最令人慨叹的! 总之,同工们罹患的病症,不仅使本身的事奉失职、失理、失态、失格和变质,并且也做了李氏的帮凶、或为他利用的工具,以致原本存心为服事身体成全圣徒的工人,却做了残害肢体拆毁教会的凶手,铸成了一次又一次的错误,驯至今日混乱分裂的局面。若不是同工们助纣为虐,单凭李氏父子,他们是兴不起大风,激不起大浪来的。如今,同工们该是醒悟的时候了!该在主面前蒙光照澈底悔改,求主赦免我们的愚昧无知,叫我们得蒙医治,把我们从错谬的路途带回到正路上,好使我们能真正在爱中一同寻回那些受伤失落的肢体,重新整顿「地方教会」的见证,剔亮将灭的灯光,作主合一的见证。难道我们还要继续让李氏这个作恶的「豺狼」,牵着鼻子走;继续供其驱使奴役,直到把「地方教会」的见证搞得「家破人亡」吗?或是要等神的愤怒发作,严厉公义的审判兴起,不再给众人悔改的机会呢?神是轻慢不得的。同工们哪!我们的错已经犯得够多了,已经不能再错下去了,还是在主面前清醒的三思吧! 综合以上各节所论,可见过去四十年来,「地方教会」的工作,很不幸的竟是在这样的工头领导下而发展。既以权势名利为导向,工作上的作风和型态,自被扭曲得极为畸型而残缺。以致工头占尽便宜,集权势名利于一身;且产生地盘现象和山头主义,使「地方教会」徒具虚名,其褊狭与排斥之本质,较之公会宗派犹有过之。尤其工头在财务上之私心与贪婪,更是造成「地方教会」工作与见证上的变质。其父子联手藉「书房」与「职事站」以整个「地方教会」之圣徒为其敛财禁脔,手段之诡诈花巧,实在令人叹为观止。这是混乱分裂之最根本原因。而同工们罹患对话语恩赐者之崇拜,亦为助长工头恶势力坐大,使「见证」沦丧之另一项症结。明此数端,我辈能不忧戚?如果「地方教会」之工作思欲重振,能不作澈底检讨、整顿和医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