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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白真道˙分辨是非(修理桑樹的人)

 

目錄:

序言

第一篇 「人成為神」的謬論

第二篇 分辨的原則

壹 聖經是最高的權柄

貳 在他只有一是

三 經上又記著說

第三篇 慎思明辨

壹 聖經的總綱是甚麼

貳 神的定義

三 只有一位神呢,還是眾神呢

肆 是而又非的道

伍 主耶穌是道成肉身,基督徒是重生

陸 基督是生命樹,我們是枝子

柒 長大,模成,是「像他」;不是「成為他」,不是「成為神」

捌 是「屬神」,不是「成為神」

玖 是「屬神的人」,不是「神人」

拾 「神生神」和「羊生羊」的謬論

附錄   「交出來」

結論

 

序言

經上記著說:「認識你獨一的真神,並且認識你所差來的耶穌基督,這就是永生」(約十七3)。

神樂意將他兒子啟示在我們心裡(加一16);願意將那賜人智慧和啟示的靈,賞給我們,使我們真知道他,並且照明我們心中的眼睛,使我們知道他的恩召有何等的指望(弗一1718)。

聖經多次多方的曉諭我們:要明白真道(提前二4,四3;提後二25),要明白主的旨意如何(弗五17),要察驗何為主所喜悅的事(弗五10),要察驗何為神的善良,純全可喜悅的旨意(羅十二2),要眾人都明白基督那測不透的豐富(弗三89),叫我們豐豐富富的,得以進入我們主救主耶穌基督永遠的國(彼後一11)。我們對主耶穌的認識有多少,和我們能進入救恩的豐富有多少,是息息相關的。連曾經被提到第三層天上,又被提到樂園裡,聽見隱秘的言語(林後十二24)的使徒保羅,他並不以為是已經得著了,已經完全了,他仍然以認識我主基督耶穌為至寶,竭力追求,忘記背後,努力面前的,向著標竿直跑(參照腓三章)。直到他快要殉道之前,仍然寶貝主的話,囑咐提摩太要帶那些皮卷(據推測應是聖經)來(提後四13)。

神不喜歡他的選民無知識而滅亡(何四6)。舊約時代的以色列民,所以會被擄至巴比倫,是因為他們實在是貧窮的,是愚昧的,因為不曉得耶和華的作為,和他們神的法則(耶五4)。他們棄掉知識,所以神也棄掉他們(何四6)。

當初神頒佈律法的目的,乃是要他的選民藉著律法書(就是舊約聖經),認識神和他的心意,曉得他的作為,和神的法則,在萬民中作屬他的子民,作祭司的國度,為聖潔的國民(出十九56)。他藉著摩西一再告誡他的子民,要把所吩咐他們的話,都要記在心上,也要殷勤教訓他們的兒女,無論坐在家裡、行在路上、躺下、起來,都要談論。也要繋在手上為記號,戴在額上為經文。又要寫在他們房屋的門框上,並他們的城門上(申六69;參照申十一1820)。不但對百姓有如此的要求,對作祭司的、作君王的也同樣要求,都要將這律法書為自己抄錄一本,存在他那裡,要平生誦讀,好學習敬畏耶和華他的神(申十七1819)。若都這樣遵守實行,以色列全國的人民,從君王、祭司,以至百姓,都會被神的話充滿,認識耶和華的知識要充滿遍地,好像水充滿洋海一般(賽十一9;哈二14)。可惜,以色列民上上下下,從君王、祭司,以至全國百姓都忽視了這個命令,因著不肯讀律法書,連先知帶祭司在國中往來,也是毫無知識(耶十四18),至終遺失了律法書。當猶大國最好的君王之一的約西亞王下令修殿時,「祭司希勒家偶然得了摩西所傳耶和華的律法書」(代下三十四14;王下二十二8)。這一段記載,充分說明了當年的以色列民墮落的光景。他們因為不讀律法書(亦即舊約聖經),不明白正道,把死亡之路誤認為正路(箴十四12,十六25),將他們榮耀的主,換為吃草之牛的像(詩一零六20;參照耶二11;羅一23),鑄造了兩個金牛犢安在伯特利和但,當作領他們出埃及的神敬拜(王上十二2829;代下十三8),且帶進了許多外邦神像(王上十六3033;王下十七16,二十一37)。經上記著說,他們的偶像多到一個地步,甚至他們神的數目與城的數目相等,他們為那可恥的巴力所築燒香的壇,也與耶路撒冷街道的數目相等(耶十一13)。因為引導這百姓的,使他們走錯了路,被引導的都必敗亡(賽九16)。

舊約以色列民的失敗,乃是新約信徒的鑑戒。主告訴我們:在末世,假基督、假先知,將要起來,把選民迷惑了,你們要謹慎(可十三2223)。使徒彼得說:「務要謹守儆醒。因為我們的仇敵魔鬼,如同吼叫的獅子,遍地遊行,尋找可吞吃的人」(彼前五8)。為防誤入迷途,基督徒都該建立正常的讀經,禱告,親近主的生活。新約的聖徒所蒙的救恩是全備的。因每一個聖徒裡面都有真理的聖靈(約十四17,十六13;約壹五7),就是裡面的律法(來八10,十16;林後三3),各人不用別人的教導,自有認識主的能力,且有恩膏在凡事上教導我們(約壹二27)。不但如此,外面人人都有一本聖經,就是真理的話(約十七17)。這聖經能使我們因信基督耶穌有得救的智慧。聖經都是神所默示的,於教訓、督責、使人歸正、教導人學義,都是有益的。叫屬神的人得以完全,預備行各樣的善事(提後三1517)。所以我們當用各樣的智慧,把基督的話,豐豐富富的存在心裡(西三16),好叫真理的聖靈,解開我們所儲存的言語,發出亮光,成為我們腳前的燈,路上的光(詩一一九130,105),藉著他的訓詞,得以明白神的旨意,恨惡一切的假道(詩一一九104)。但願主恩待我們,使我們的心思得以更新而變化,叫我們察驗何為神的善良,純全可喜悅的旨意(羅十二2),並且藉著真理的聖靈,和真理的聖經,引導我們眾人在認識神兒子的真道上同歸於一,得以長大成人,滿有基督長成的身量,使我們不再作小孩子,中了人的詭計,和欺騙的法術,被一切異教之風搖動,飄來飄去,就隨從各樣的異端(弗四1314)。

聖經早已警告我們,末世必有危險的日子來到(提後三1)。因為時候要到,人必厭煩純正的道理,耳朵發癢,就隨從自己的情欲,增添好些師傅,並且掩耳不聽真道,偏向荒渺的言語(提後四34)。因此也為我們禱告,要我們的愛心,在知識和各樣見識上,多而又多,使我們能分別是非,作誠實無過的人,直到基督的日子(腓一910)。主也告訴我們,他對我們所說的話,就是靈,就是生命(約六63),也是生命的量(約六35)。我們若愛慕他的話,像才生的嬰孩愛慕奶一樣,叫我們因此慚長,以至得救(彼前二2)。惟獨長大成人的,才能吃乾糧,他們的心竅,習練得通達,就能分辨好歹了(來五14)。聖徒們,一切的跡象都在警告我們,如今正是末世了。在今日異端邪說盛興的時候,「明白真道,分辨是非」是刻不容緩的需要。這不但不是消極,而是非常積極的要事。我們必須曉得真理,真理必叫我們得以自由(約八32)。在任何情況之下,真理的聖靈和真理的聖經都該是最高的權柄,憑藉和依據。我們不該效法任何人,任何信條、道理和信息,過於聖經所記(林前四6)。我個人蒙恩多年來,因著主的恩典和引領,一直守住這個原則,因此蒙了保守,不至於遭受許多迷惑、試探、異端和邪說的害。

最近又有講道人主張,「神成為人,好使人能成為神」,是全部聖經的綱要。是否真理,我盼望能從聖經中找到問題的答案。但願真理的聖靈,和真理的聖經引導我們明白一切的真理。

 

第一篇「人成為神」的謬論

 

最近聽到許多「人成為神」,駭人聽聞的新學說,且高唱,這是「異象的高峰」。茲將該學說中最有疑難之各點摘錄如下:

  摘錄自「異象的高峰與基督身體的實際」的部分:

一、「『神成為人,好使人能成為神』,是全部聖經的綱要。」(第14頁第9行)

二、「什麼就生甚麼。你不能說羊生了羊,老羊是羊,小羊不是羊…這些接受神作他們生命的人若不是神,那他們是甚麼?」(第11頁第914行)

三、「神成肉身,來作神人,為要使我能成神。」(第12頁第9行)

四、「與他同類」(第12頁第10行);「是與神同類的」(第39頁第8行)

五、「我們的父既是神,那我們這些生出來的兒女,豈不都是神麼?父是神,生出來的必定是神。」(第49頁第78行)

  摘錄自「在神與人關係裡生機的聯結」的部分:

一、「在神的創造裡,我們都是要成為神。」(第10頁第10行)

二、「基督徒乃是神。」(第23頁第17行)

三、「成為肉體裡,他親自來成為一個人。」(第23頁第12行)

   「成為肉體乃是使神進到人裡面。」(第23頁第5行)

   「就我來說,神是一九二五年在我裡面成為肉體。」(第23頁第7行)

    四、「得著神大能的救恩——甚至得著神的全部身位元。」(第25頁第5行)

注:講道人所引用的約壹四13,是說到神自己,神本身進入聖徒裡面作生命。因此,不能解釋作得到他的身位。身位是指身分,地位,位格。

五、「我是一個有神性的人,也是一個有人性的神。阿利路亞,我們是人,我們還是神聖的一位;我們乃是神人!」(第29頁第1113行)

六、「我們都是一棵小生命樹。」(第35頁第17行)

        「我們必須長大,成為生命樹。」(第37頁第14行)

  摘錄自「撒母耳記生命讀經」的部分:

一、「作為神的兒女,我們是『小神』。」(第64頁第12行)

二、「他是神成為人,我們是人成為神。」(第65頁第6行)

  摘錄自「完全明白神的話」的部分:

一、「如果神還是神,我還是我,那我還沒有得救呢!但是我變成神的意思是,我只有神的生命,性情,形像,但我沒有神那受人敬拜的地位。」(第79頁第1112行)

 

第二篇 分辨的原則

 

一、【聖經是最高的權柄】

經節:

「叫你們效法我們不可過於聖經所記」(林前四6)。

「凡越過基督的教訓,不常守著的,就沒有神」(約貳9)。

「所吩咐你們的話,你們不可加添,也不可刪減,好叫你們遵守我所吩咐的,就是耶和華你們神的命令」(申四2,十二32)。

「若有人傳福音給你們,與你們所領受的不同,他就應當被咒詛」(加一9)。

聖經是神的默示,是完整的啟示。當神將「啟示錄」賜給我們的時候,神該說的都說出來了,都啟示完整了。不需要再加添甚麼,也不該刪減甚麼。若有人在這預言上加添甚麼,神必將寫在這書上的災禍加在他身上。這書上的預言,若有人刪去什麼,神必從這書上所寫的生命樹,和聖城,刪去他的分(啟二十二1819)。

舊約聖經是神在古時藉著眾先知,多次多方的曉諭(來一1),是聖先知預先所說的話(彼後三2),是預先記載有關要來之基督的事(來十7;詩四十7),是為基督作見證(約五39)。

新約聖經乃是神在這末世,藉著他兒子曉諭我們(來一2),起先是主親自講的,後來是聽見的人給我們證實了(來二3),是主救主的命令,就是使徒所傳給我們的(彼後三2)。主耶穌在地上時親自講了,然後在升天之前吩咐使徒們說,凡我所吩咐你們的,都教訓他們遵守(太二十八20)。於是使徒們就把他們所看見,所聽見的,傳給我們(約壹一3),這就是新約聖經的由來。因此,所謂的「眾使徒的教訓」(徒二42原文),就是主命令的傳述,就是新約聖經的教訓,並不是任何使徒個人的教訓,觀念,思想,看法,哲學,邏輯,和信息。特別是以後才產生的近代使徒,先知,和教師,他們只能照著聖經講。經上說,「若有講道的,要按著神的聖言講」(彼前四11),「作無愧的工人,按著正意分解真理的道」(提後二15)。該有的啟示都在聖經裡,所以不要輕信空前的亮光,這個時代的職事,主今天在地上的行動,七四七時代等等標新立異的道。

我們都是主的羊,都認識他,也認得他的聲音(約十14,4)。因為真理的聖靈,裡面的律法,恩膏的教訓,在凡事上教導我們。凡是「過於聖經所記」,「越過基督的教訓」,「加添或是刪減」,「與我們所領受的(聖經)不同的」。他就應當被咒詛。更要緊的是,我們也都該有分辨是非的靈,切勿盲從,以免也遭受咒詛。

 

二、【在他只有一是】

經節:

    「我指著信實的神說,我們向你們所傳的道,並沒有是而又非的。因為我和西拉,並提摩太,在你們中間所傳神的兒子耶穌基督,總沒有是而又非的,在他只有一是」(林後一1819)。

「不一口兩舌」(提前三8)。

「躲避世俗的虛談和那敵真道似是而非的學問」(提前六20)。

「你話的總綱是真實」(詩一一九160)。

真理就是真實,永不改變。耶穌基督,昨日今日一直到永遠是一樣的(來十三8)。在他只有一是,從沒有是而又非的。當初使徒們所傳的,都是真實明白話(徒二十六25)。

反過來說,一口兩舌的道,很顯然不會是出於神,絕對是出於撒但。「他…不守真理,因他心裡沒有真理,他說謊是出於自己,因他本來是說謊的,也是說謊之人的父」(約八44)。若有人在不同的時間和不同的場合,講不同且相抵觸的話,「比如:今日正在強調的話,正是昨日自己所定罪的話」,定規不是作神話語的出口,不是出於神的啟示,而是成了那惡者的工具,替他說謊,講迷惑人的話。這是似是而非的學問,顯而易見,他已經偏離了真道。

  經上又記著說

經節:

「耶穌對他說,經上又記著說」(太四7)。

「用聖靈所指教的言語,將屬靈的話,解釋屬靈的事」(林前二13)。

「第一要緊的,該知道經上所有的預言,沒有可隨私意解說的」(彼後一20)。

感謝主,聖經不只讓我們看見「經上記著說」,聖經也讓我們看見「經上又記著說」。我們都知道,撒但曾經用經上的話試探過主。不錯他是引用經上的話,卻是斷章取義,謬講真理,並不是按著正意分解真理的道。所以主就引用另一處經上的話,勝過了撒但的試探。「經上又記著說」,是主親自教導的原則。沒有一處的經節是可以按本處的意思單獨去作解釋的。因為聖經都是神所默示的。神的旨意貫串其中,各卷都息息相關,相輔相成。我們必須配合別處的經節,按正意分解,才不至於斷章取義,隨私意解說,謬講真理,甚至走火入魔,講異端。若是解釋的很勉強,或是與別處的道理有衝突,那麼該解釋一定有問題。不可強解,自取沉淪。真理的聖靈所指教的言語,就是以經解經,將屬靈的事,講與屬靈的人。我們若是屬靈的人,隨從恩膏的教訓,定規能領會,真理的聖靈,藉真理的話在我們身上的引導,得以明白一切的真理。

 

第三篇  慎思明辨

 

經上告訴我們,不要藐視先知的講論,但要凡事察驗,善美的要持守,各樣的惡事要禁戒不作(帖前五2022)。又記著說,庇哩亞人賢于帖撒羅尼迦的人,甘心領受這道,天天考查聖經,要曉得這道,是與不是(徒十七11)。我蒙恩多年來,經過了不少的坎坷,走過了許多崎嶇艱難的人生旅途,飽嘗了辛酸苦辣,也遭遇了患難,經歷了流淚穀,死蔭的幽谷,直到如今仍然能奔跑這一條路,完全是他莫大的恩典。真理的聖靈,和真理的聖經,就是我所經歷的主的杖,主的竿,也是白天的雲柱,晚上的火柱。更是生命的糧,和乾渴時的活水。我嘗到了這個恩典的滋味。因此一直實行禱告,讀經,親近主的生活。在教會生活上,既不藐視先知所講的道,但也不盲從任何人的講論,存心學習庇哩亞人的榜樣,甘心領受這道,天天考查聖經為要曉得所聽到的道,是與不是。經過真理的聖靈和聖經的過濾之後,凡是善美的我都持受,越過聖經的都禁戒不敢領教。

今年年初聽到了「人成為神」的新道理之後,我個人的態度是,排除一切先入的觀念,依照歷年來實行的原則,仔細再考查聖經,希望藉著真理的聖靈,和聖經能找到正確的答案。我不敢草率下斷語,因此讀了再讀,幾乎把整個人埋在聖經中,到了將近年底,整整把全部新舊約查了五十遍。以下所列乃是依照第二篇分辨的原則,將第一篇「人成為神」所列之疑問,對照聖經之後的個人讀經心得。

 

一、【聖經的總綱是什麼】

1.講道人說:「神成為人,好使人能成為神」,是全部聖經的綱要。

2.聖經說:

「你話(聖經)的總綱是真實」(詩一一九160)。

「律法(聖經)的總結就是基督」(羅十4)。

「但命令(聖經)的總歸就是愛」(提前一5)。

「耶穌對他說,你要盡心、盡性、盡意愛主你的神。這是誡命中的第一,且是最大的。其次也相倣,就是要愛人如己。這兩條誡命,是律法和先知一切道理的總綱」(太二十二3740;可十二2931;路十27)。

3.第二項所列的四處經節,是聖經教導我們該知道的正確的「聖經的總綱。」

      無論是主耶穌自己,或是眾使徒,或是眾先知,都未曾有人提起「神成為人,好使人成為神」,是全部聖經的綱要。使徒保羅雖然曾經被提到第三層天上去(林後十二2),得到了大啟示,深知基督的奧秘(弗三4),但他從未說過「神成為人,好使人能成為神」等類的話。他曾說,「凡與你們有益的,我沒有一樣避諱不說的」(徒二十20),「因為神的旨意,我並沒有一樣避諱不傳給你們的」(徒二十27)。然而從他所寫的十四卷書信中,我們無法找出一句「人成為神」的記載。可見這樣的說法是與我們無益的,並非神的旨意。再說,根據第二篇分辨的原則,這樣的學說,是聖經之外加添的話,是越過基督的教訓,與我們從聖經所領受的不同,是應當被咒詛的。我們不該效法任何人過於聖經所記。過分的效法人、跟隨人,鮮有不走向荒謬之路。現在就有一些擘餅紀念主的聚會,會中不斷聽到聖徒說到「人成為神」、「我們與基督是雙胞胎」、「吃餅,喝杯,變成神」這一類的話,有的聖徒就表示,他們的良心感覺不安,因此不敢冒然吃餅喝杯,以免吃喝自己的罪(林前十一29)。就在聖徒們中間,破壞了聖靈所賜合而為一的心(弗四3)。這種褻瀆神、侮慢人的聚會,在神面前的罪惡,豈是小事!

 

二、【神的定義】

根據聖經(請參照達秘翻譯本),第一次出現的神(God)這個詞,在原文的字義是:

1.『伊羅欣』(Elohim)——是「伊羅亞」(Eloah)的複數。表明神是大能的信實者(創一1)。

2.『伊羅』(El——大能者。「伊羅伊羅榮」(El Eloyon)至高的大能者(創十四18)。

3.『伊勒沙代』(El Shaddai)——全能者,全備的供應者(創十七1)。

4.『伊羅亞』(Eloah)——單數,字義是至高,大能的信實者(申三十二15,17)。這個字在舊約聖經,一共出現了57次,其中約伯記出現了41次。伊羅亞是希伯來文,等於迦勒底文的阿拉(Elah)。阿拉在整本舊約聖經出現92次,其中以斯拉記42次,耶利米書1次,但以理書49次。

5.『伊勒俄拉姆』(El  0lam)——永在,永生。和合版的聖經譯作,永生神(創二十一33),永在的神耶和華創造地極的主(賽四十28),活到永遠的(但十二7),他的根源從亙古,從太初就有(彌五2),從亙古到永遠,你是神(詩九十2)。

6.『耶和華』(Jehovah)——有我是自有永有的、我是、永在的神等的字義(出三15;賽四十28)。和新約中的我是昔在今在以後永在的全能者(啟一8),我是(約八24,28,58)的名字相同。耶和華在出十五2Jah這個名字。聖經有時單用「耶和華」這樣的稱呼,有時的名字的後面加上「神」。凡是稱呼「耶和華神」的地方,原文都是用Jehovah Elohim,或是Jehovah Eloah,或是Jehovah El等的字義。

總括而言,聖經上凡是被譯作「神」的地方,在原文的字義是,創造者、至高者、全能者、大能者、我是、自有永有者等等。試將「神」這個字,用原文的字義取代,那麼「人成為神」就應改寫作,「人成為創造者、至高者、全能者、大能者、我是、自有永有者…」,那豈不是荒唐!人即使蒙恩得救之後,有永生,有神作生命,也是開始於今世,並非從亙古就存在(昔在、今在、永在)。既不是自有永有,更不是造物之主,豈能成為神!

 

三、【只有一位神呢,還是眾神呢】

經上說:

「我是耶和華…除了我以外,你不可有別的神」(出二十23;申五67)。

「以色列阿…在你當中不可有別的神」(詩八十一89)。

「耶和華我們神是獨一的主」(申六4)。

「天上地下,惟有耶和華他是神,除他以外,再無別神」(申四39)。

「除了耶和華,誰是神呢」(撒下二十二32)。

「惟獨你耶和華是神」(王下十九19)。

「耶和華阿…除你以外再無神」(代上十七20)。

「惟獨你是神」(詩八十六10)。

「惟有我是耶和華,除我以外沒有救主…並且在你們中間沒有別神」(賽四十三1112)。

「我是耶和華,在我以外,並沒有別神;除了我以外,再沒有神…使人都知道除了我以外,沒有別神,我是耶和華,在我以外,並沒有別神…此外再沒有別神,再沒有別的神…我是耶和華,再沒有別神…除了我以外,再沒有神…除了我以外,再沒有別神…因為我是神,再沒有別神」(賽四十五5,6,14,18,21,22)。

「只有一位在天上的神」(但二28)。

「認識你獨一的真神」(約十七3)。

「神只有一位,再沒有別的神。雖有稱為神的…就如那許多的神,許多的主。然而我們只有一位神」(林前八46)。

「功用也有分別,神卻是一位」(林前十二6)。

「一神,就是眾人的父」(弗四6)。

「因為只有一位神」(提前二5)。

「獨一的主宰我們主耶穌基督」(猶4)。

無論是舊約,或是新約,聖經不怕重複,不厭其煩地重申「只有一位神」。聖經最重要且一貫的啟示就是只有一位神。這一位就是宇宙萬有的創造者耶和華神。除他以外再無別的神。神雖然是慈愛的神,但是我們永不可忘記,他更是大而可畏的神(申七21,十17)。我們的神乃是烈火,是忌邪的神(申四24;參照來十二29,出二十5)。他絕不容許任何人,使用任何方式竊據他的榮耀。詩篇八十二篇,以賽亞第十四章,以西結第二十八章都是說到墮落的天使,他們不合法的自稱自己是神,竊據神的榮耀。所以神說,「然而你們要死,與世人一樣」(詩八十二7),「然而你必墮落陰間,到坑中極深之處」(賽十四15),「因你居心自比神…你必死在海中」(結二十八68)。今天撒但尚未被扔在硫磺的火湖,暫時不合法的自稱是「世界的神」(林後四4),所以就有一班墮落的天使跟著他迷惑世人,躲在偶像的背後,受愚人的敬拜。他們就是所謂的「外邦的神」(代上十六26;詩九十六5),「諸神」(詩八十六8),「何神」(詩七十七13)。

外邦的神都屬虛無。再說,神只有一位,那裡來「我們是與神同類」的說法呢?「神類」的意思就是多神論。神藉著眾先知、眾使徒,一再地告誡我們,只有一位神,他就是創造主,耶和華神。僅僅在以賽亞書第四十五章裡,我們可以看到一而再,再而三,連續十次強調,「在我以外並沒有別神」,「除了我以外再沒有神」。

整本聖經沒有一次記載,基督徒是「小神」,「長大成為神」,「眾聖神」。我們都該認識聖經的話,是真理,是真實明白的話,是神的呼出,是神的啟示。聖經不是邏輯學,不是哲學,更不是人間小學。聖經是不可加添,也不可刪減,不可隨私意解說的。講道人雖然以「沒有神格」這樣的說詞來和「三一神」作區別,也免不了干犯「只有一位神」的原則。也無可否定已經產生了「眾聖神論」的事實。據說一些盲從者大放厥辭,紛紛站起來說,「我的丈夫是神」,「我的妻子是神」,「我不再姓李了,我現在是姓神」,「我也不姓劉了,我要改姓神」等妄語,情況甚是堪虞。

再者,整本聖經中也找不出以「有神格的神」,「無神格的神」來作區別的例子。既是神,當然就有神格。沒有神格,就不是神,都是屬虛無的偶像。世上有稱謂「無冕王」者,未曾聽說,有「無冕神」的存在。眾神論者他們雖然自稱是神,就如那許多的神,許多的主。然而我們只有一位神,就是父,萬物都本於他,我們也歸於他。並有一位主,就是耶穌基督,萬物都是藉著他有的,我們也是藉著他有的。

 

四、【是而又非的道】

在第二篇分辨的原則,第貳大項「在他只有一是」裡,曾明白指出,是而又非的道,是出於撒但,出於自己的頭腦,絕對不是真理。

茲將「人成為神」新學說講道人,從他自己的著作中摘錄「是而又非」的例證。

1.講道人過去自己所定罪過,否認過的記錄

    1)摘錄自彼得後書生命讀經

        「有人就定罪我,並且誣告我教導人說,人會變成神。」(第33頁第6行)

        「實際上我並沒有用『人變成神』這個詞。若教導『人變成神』…那是異端。」(第34頁第12行)

        「我們當然絕對不會成為神。」(第53頁第9行)

    2)摘錄自以弗所書生命讀經

        「反對者控告我們教導人說,教會就是神。不過我們沒有這樣說。」(上冊第二十一篇第227頁第4行)

    3)摘錄自地方教會的信仰和實行

        「九  你們教導『人進化為神』麼?這種對我們的指控是完全不實,毫無根據的。我們是根據聖經教導說,神要將自己分賜到人裡面,信徒因著被神的素質所浸透,就漸漸變化。我們是神的眾子,有分於神生命和性情,但我們絕不會進化為神。」(第23頁第711行)

        4)摘錄自異象的高峰與基督身體的實際

            「兒女只有父親的生命和性情,卻沒有父親的身位,這是很清楚的。」(第12頁第12行)

            「人成為神,卻沒有神的身位。」(第39頁第10行)

        5)摘錄自約翰一書生命讀經(一)

            「我不會說因為我們從神而生,所以我們是神。」(第12頁第7行)

        6)摘錄自歌羅西書生命讀經

            「當說到基督是你也是我時,我們不是說我們是神,或我們將要變成神。」(第52頁第14行至15行)

2.和第一篇相抵觸

  把以上所列舉的話和第一篇「人成為神」相比較,很顯然是相抵觸,是既矛盾,且是「是而又非」的道。

    1)再三否認,我沒有教導人「人會成為神」,甚至定罪說,若是那樣教導「那是異端」。所以套用他自己的話,「講人成為神的道是異端」。

    2)從前否認「我們沒有說,教會就是神」,現在卻說,「人成為神」。若說,聖徒們成了神,豈不等於說,教會是神麼?

    3)一面說,「沒有神的身位」,另一面又說,「甚至得著神的全部身位元」,是一口兩舌。

以上所舉各點說出,講道人講的是,「是而又非」的道。這樣的道實在迷惑人,會叫人不知採信何者為正,也令人不知何去何從。也許他會辨明說,最近的信息是新的亮光,新的啟示。但是所謂的新亮光,新啟示,乃是補充過去看不到的部分,使其成為完全,絕不是互相抵觸完全相反。用比喻來說,啟示是如同拉開戲臺前面的幕,好讓觀眾看到幕後的情形。譬如幕後有一隻大象。在開演之前,整個戲臺完全被幕遮蓋,甚麼也看不到,那一種光景就是毫無啟示。得到一點啟示,就是把幕拉開一些,讓你可以看到象鼻,象頭。進一步得著啟示,就是把幕再拉開得以看到象的前半身。完全的啟示,乃是完全拉開之後,你所看到的並不是一隻完整的象,而是一隻馬,那就不是啟示,應該叫作耍把戲,表演魔術。

神樂意將他兒子啟示給我們,他不會耍把戲,演魔術,講是而又非的話。因為主話的總綱是真實(詩一一九160),他的道就是真理(約十七17),真理必叫我們得以自由(約八32),並不是叫我們入了迷惑。所以我們要謹慎,恐怕有人用他的理學,和虛空的妄言,不照著基督,乃照人間的遺傳,和世上的小學,就把我們擄去(西二8)。

 

五、【主耶穌是道成肉身,基督徒是重生】

講道人把主耶穌的道成肉身,先說明是神來成為肉體,然後又說,成為肉體這件事,不是僅僅九個月之久,這件事已經持續有二千年。就他來說,神是一九二五年在他裡面成為肉體。那意思是說,他和主耶穌一樣,都是道成肉身。

以下將「道成肉身」,和「重生」之不同逐一說明:

1.不同來源的肉身

  主耶穌的肉身是童女馬利亞從聖靈懷了孕(太一18)而有的。他不是從血氣生的,不是從情欲生的,也不是從人意生的。他只是穿上罪身的形狀(羅八3),是不知罪的(林後五21)。按比喻說,他所穿上的肉身,如同銅蛇(約三14;民二十一9),只有蛇的形狀,卻沒有蛇的毒素。

但是我們的肉體是從血氣生的,從情欲生的,也是從人意生的。雖然得救了,重生了,但還是滿了肉體的情欲,眼目的情欲,並今生的驕傲(約壹二16),需要「逃避淫行」(林前六18),需要「禁戒肉體的私欲」(彼前二11),需要「脫離世上從情欲來的敗壞」(彼後一4)需要「靠著聖靈治死身體的惡行」(羅八13)。這樣的肉體,那能和主耶穌的道成肉身相提並論。

2.完美的人性,和墮落的人性

      主耶穌的人性是道成肉身而得的,是完美毫無玷污的人性。但是我們的人性是尚未重生之前就有,是已經受過破壞有玷污的,需要常「操練敬虔」(提前四78)「思念上面的事」(西三2),「體貼靈的事」(羅八6),需要「心意更新而變化」(羅十二2),需要「有信心以至魂得救」(來十39原文)。

3.聖靈就是主,我們是受聖靈,但不能說聖靈就是我們

  主耶穌是道成肉身,聖靈就是他自己,他是太初就有的話「話就是神,就是聖靈」。雖然在日期滿足的時候,道成肉身來到人間,但是在他裡面的聖靈,在尚未道成肉身之前已經就是他的自己,不是後來才有的。他是從天降下仍舊在天的那一位(約三13)。

但是我們的重生,是聖靈住進我們人的靈裡面。根據以弗所書第二章1節得以知道,墮落失去功用的人的靈是活過來的,同時以西結三十六章2627節告訴我們,神更新了人的靈,用他的寶血洗淨了我們,受過玷污的良心,使它成為更新的靈,然後將他的靈放在人被更新,恢復正常功用的靈裡面,這就是重生(從聖靈生,從靈生的就是靈)的實際過程。【注:請參照「屬靈人」中冊第一章人的重生。內中記載:這樣的重生,就叫人一方面得著一個新的靈,一方面叫他自己舊的靈復活過來。以西結三十六章26節說到重生的時候,就說:『我要…將新靈放在你們裡面』。約翰三章6節說:『從靈生的,就是靈』。這兩節聖經所說的『靈』,就是指著神自己的生命而說的,因為這『靈』並非我們裡面本來所已經有的,乃是當重生時 ,神才賜給我們的。】所以,人的靈、魂、體都是早已有的。重生告訴我們一個事實,從前在人的身外作神的那一位,現在住進人的靈裡面作我們的神。箴言二十章27節的話「人的靈是耶和華的燈,鑒察人的心腹」,是重生之後才得落實。在那以前我們這個燈是熄滅的,因為燈泡的鎢絲斷了,無法通電,成了廢燈泡。感謝主,為我們成功了救贖,修好了燈泡,就是我們人的靈。然後藉著他從死人中復活重生了我們(彼前一3)。神住進我們的靈裡了。於是燈就發光了,因為神就是光(約壹一5)。我們是燈,神是燈裡的光。從前神在我們的外面發光,「照亮坐在黑暗中死蔭裡的人」(路一79)。現在他已經進到我們裡面,在靈裡發光,察驗我們的魂。我們若在光明中行(約壹一7),我們的燈就把裡面的光照射出來,顯在這世代中,好像明光照耀,將生命的道表明出來(腓二1516)。但是切勿忘記,無論在身外,或在身內,都是神自己作光,作神,不是我們成為光,成為神。

經上雖然告訴我們,聖靈住在人被更新的靈裡,好叫我們的靈與他聯合,與他成為一靈(林前六17),但這並不表示我們成為聖靈。若是我們成了聖靈,聖經就不會說「聖靈與我們的靈」(羅八16原文),「因為聖靈和我們,定意…」(徒十五28),「這聖靈是從神而來,住在你們裡頭的」(林前六19),「我們有這寶貝放在瓦器裡,要顯明這莫大的能力,是出於神,不是出於我們」(林後四7),「受了所應許的聖靈為印記」(弗一13),「不要叫神的聖靈擔憂」(弗四30),「基督在你們裡面」(西一27原文),「在他們裡面基督的靈」(彼前一11原文),「神將他的靈賜給我們」(約壹四13),「神賜給我們永生」(約壹五11),「神住在我們裡面」(約壹三24),等等的話。這些經節無非都在告訴我們,「聖靈」,「基督」,「神」,「神的靈」,「基督的靈」,「寶貝」,「永生」住在我們裡面的事實。絕不是說,我們成了那一切。所以不可以輕率把主耶穌的道成肉身,和基督徒的重生相提並論。

 

六、【基督是生命樹,我們是枝子】

講道人說,「我們都是一棵小生命樹。我們必須長大,成為生命樹」。

但聖經告訴我們,生命樹只有一棵(創二9;啟二十二2),那一棵生命樹是說到主自己。生命樹有時比喻作真葡萄樹,有時用好橄欖樹來形容。經上說,「我是真葡萄樹,我父是栽培的人…我是葡萄樹,你們是枝子」(約十五15)。又說,「你這野橄欖得接在其中,一同得著橄欖根的肥汁」(羅十一17)。很清楚,我們是枝子,不是生命樹本身。我們若住在主裡面,他就修理乾淨,使枝子結果子更多。「你們多結果子,我父就因此得榮耀」(約十五8)。信徒生命長大之後,最終極的出現,就是聖城新耶路撒冷。但在那裡我們所看到的還是一棵生命樹,並不是千千萬萬棵生命樹。豈能說,「我們必須長大,成為生命樹,以餵養各社區」?

 

七、【長大、模成,是「像他」;不是「成為他」,不是「成為神」】

講道人說,「作為神的兒女,我們是小神」。又說,「我們乃是經過重生,成聖,更新,變化,模成和得榮,而成為神」。

不錯,聖經記載,「我們得稱為神的兒女」。也記載,「重生,成聖,更新,變化,模成和得榮」。凡是聖經所說的,我們都阿們!都接受。但是,聖經沒有一處一處說過,「我們是小神,長大之後成為神」。這是「道教」,「多神教」的思想。

1.靈像他

  經上說「但與主聯合的,便是與主成為一靈」(林前六17)。藉著與聖靈的相調,人的靈就會被主的神性浸透而像他。

2.魂像他

      信徒的重生是靈的救恩。但是我們的魂還是老舊的魂,不太有分於神的性情,心思,情感,意志都不像他。好像才生的嬰孩一樣,只能吃奶,不懂得神的心意。聖經所說的「長大」是指著:「長大成人…使我們不再作小孩子,中了人的詭計,和欺騙的法術,被一切異教之風搖動,飄來飄去,就隨從各樣的異端」(弗四1314),「叫你們因此漸長,以致得救」(彼前二2),「基督成形在你們心裡(指魂的變化更新說的)」(加四19),「惟獨長大成人的,才能吃乾糧,他們的心竅,習練得通達,就能分辨好歹了」(來五14),「就得與神的性情有分」(彼後一4),「心意更新而變化,叫你們察驗何為神的善良,純全可喜悅的旨意」(羅十二2),「有信心以致魂得救的人」(來十39原文),都是說到人的魂,需要被聖靈浸透,更新而變化,滿了神的性情,在性情上模成神兒子的模樣,在性情上像他。在形象上像他,得著魂的救恩。

3.身體像他

      自從人墮落之後,撒但進入人的身體裡面敗壞人,轄制人,以致當初照著神的樣式所造的人的身體,成為肉體。今天聖靈在聖徒裡面感動人,要我們操練敬虔,體貼聖靈的事,靠著聖靈治死身體的惡行(羅八13),凡事順著聖靈而行,不放縱肉體的情欲(加五16)。到了主再來的時候,我們必得著身體的救贖(羅八23),這必朽壞的,總要變成不朽壞的,這必死的,變成不死的,他要按著那能叫萬有歸服自己的大能,將我們這卑賤的身體改變形狀,和他自己榮耀的身體相似(林前十五53;腓三21;參照西三4,帖後一10,約壹三2)。到了這時我們的身體就要像他。

但是「像他」,「與他相似」,乃是指著得到靈、魂、體全部的救恩,並不表示「成為他」,「成為神」。「成為神」是講道人的得意信息,是隨他私意解說的,是屬於加添的話。我們應該都有分辨的靈。

信徒模成他兒子的模樣之後,最終極的顯出,就是啟示錄第二十一至二十二章聖城新耶路撒冷所描述的情形。聖經說,「在城裡有神和羔羊的寶座,他的僕人都要事奉他」(啟二十二3)。因此我們可以確信,就是在新天新地裡,將來的永遠時,信徒還是「神的僕人,並沒有「成為神」。

 

八、【是「屬神」,不是「成為神」】

經節:

「如果神的靈住在你們心裡,你們就不屬肉體,乃屬聖靈了,人若沒有基督的靈,就不是屬基督的」(羅八9)。

「並且你們是屬基督的」(林前三23)。

「所以我們或活或死,總是主的人」(羅十四8)。

「凡屬基督耶穌的人」(加五24)。

「但你這屬神的人」(提前六11)。

「叫屬神的人得以完全」(提後三17)。

「倘若有人自信是屬基督的,他要再想想,他如何屬基督,我們也是如何屬基督的」(林後十7)。

「是屬神的子民」(彼前二9)。

「你(我)們是屬神的」(約壹四4,6)。

「行善的屬乎神」(約三11)。

「彼此知道我們是屬真理的」(約壹三19)。

雖然還有許多處「屬乎神」的經節,但是我相信,只要讀了上述諸經節就能明白,得救之後的信徒身分是甚麼。從前我們是屬世界的(約八23),屬肉體的(羅七5,14),屬魔鬼(約壹三8),順服空中掌權者的首領(弗二2)。但現在我們已經遷入基督裡遷入神愛子的國裡。因此,不再屬肉體、世界、撒但。乃是屬神、屬基督、屬聖靈和屬真理。這樣,我們不再作外人,和客旅,是與聖徒同國,是神家裡的人了(弗二19)。從前神是在我們的外面,並且因著遠離神,心中沒有神,活在世上沒有指望。如今神進入我們裡面作神,作生命,作光,作裡面的律法、教導、引領、管理、供應、安慰。基督在我們裡面成了榮耀的盼望(西一27)。是基督成為我們一切的一切,絕不是我們自己成為神。

「信子的人有永生」(約三36),不是信子的人成為永生。主是說,「你們受聖靈」(約二十22),並不是說,你們成聖靈。「人有了神的兒子就有生命」(約壹五12),不是人有了神的兒子就成了生命。照樣,「神將他的靈賜給我們」(約壹四13),是要叫我們「不屬肉體,乃是聖靈了」(羅八9)。我們是有神,有基督,有永生,有聖靈的人。不是成為神,成為基督,成為永生,成為聖靈。我們有了鑽石、汽車、房子、妻子之後,只有愚昧人才會說,我成了鑽石、汽車、房子和妻子了。但願我們都作智慧人,明白真道,分辨是非。

 

九、【是「屬神的人」,不是「神人」】

講道人說,「我們成為神人」。但是我們從第捌項可以清楚,基督徒是「屬神的人」、「屬基督的人」,不是「神人」。

中譯聖經所說的「神人」,原文字義都是「屬於神的人」。因此英譯聖經都用Man of God,不用Godman。「神人摩西」(申三十三1;詩九十篇頭),「神人」(王上十三18,1112,16,1921,26,28,29,31),「神人以利亞」(王下一913),「神人以利沙」(王下四9,21,22,25,27),「神人撒母耳」(撒上九6,10)等處,都是指「屬神的人」。這樣的稱呼,和新約聖經以「屬神的人」稱呼基督徒完全相同。

 

十、【「神生神」和「羊生羊」的謬論】

講道人說,「父是神,生出來的也必定是神」。又說,「什麼就生什麼。你不能說羊生羊,老羊是羊,小羊不是羊」。

(一)神的話是真理,是屬靈的事

      我們在第二篇第參大項中已經說過,「用聖靈所指教的言語,將屬靈的話,解釋屬靈的事」。人的理學,人間的遺傳,和世上的小學,只能用來解釋屬肉體的事。不能用來解釋真理。聖經讓我們看到,屬肉體的人,每當聽到主神聖的啟示時,他們立刻連想到祖宗的遺傳,人的規條,或是屬肉體,屬物質的事。

    2.「從肉身生的,就是肉身。從靈生的,就是靈。」(約三6

  主耶穌對尼哥底母說的「重生」,是屬靈的事,是「從靈生靈」的事。但是尼哥底母作了屬肉體的反應。他說,「人已經老了,如何能重生呢。豈能再進母腹生出來麼」(約三4)。主在說天上的事,屬靈的事。而尼哥底母卻領會作屬地,屬肉體的事。從肉身生和從靈生,是截然不同的兩件事。主耶穌必須打斷他這種屬肉體的思想。所以他立刻說,「從肉身生的,就是肉身。從靈生的,就是靈」。兩者是完全屬於不同境地的事,不可能相提並論。

照樣,講道人所講的「羊生羊」所以「神生神」,是邏輯學,人間小學,是屬肉體的思想和理論。他將屬天,屬靈的神聖大事,當作羊生羊這樣屬肉體的事,把兩者混雜在一起,相提並論,犯了尼哥底母的「再進母腹生出來」同樣的錯誤,也犯了「吃餅得飽」(參照約六章)的那些以色列人同樣的錯誤。「重生」與「得永生」是聖靈和基督的話的工作,不是「再進母腹生出來」,也不是「吃主耶穌肉身的肉,喝他肉身的血」那一類屬肉體的事。因為「叫人活著的乃是靈,肉體是無益的。我對你們所說的話,就是靈,就是生命」(約六63)。這樣基本的道理,是人人都該知道的常識,不是講道人輕易能犯的錯誤。

按照他的理論,「老羊生的」是「羊兒子」,「羊兒子生的」是「羊孫子」,「羊生羊」,世世代代,子子孫孫都是羊。

同理,「神生的」是「神兒子」,「神兒子生的」是「神孫子」,「神生神」,世世代代,子子孫孫都是神。經上有「當信主耶穌,你和你一家都必得救」(徒十六31)的應許,但是找不到「『因神生神』,為子孫造福,不必因信得救、因信稱義,都能成為神」的應許。

「從神生」、「從靈生」,是神的大憐憫,是神聖的大救恩,也是神聖的奧秘和啟示。不是遺傳的生,也不是生理的生,和屬肉體的生。所以用這樣的比喻,是完全錯誤,且大大得罪神。

 

附錄「交出來」

 

講道人在「異象的高峰與基督身體的實際」信息中,附帶提到在大陸上工作期間,實行過「交出來」的問題。他說,工作帶頭人曾經說過,「你們要實行,你們個個都得交出來。你們要把一切交出來,把你這個人交出來,把你的家交出來,把你的財富交出來,把你的召會(注:為配合中譯和合版聖經,以下都用「教會」這個詞)也交出來,通通交出來」。又說,「從那時開始,總有一個交出來的實行…這些事之後不久,他就入獄了。他從一九五二年被拘留到一九七二年,在監獄裡二十年之久,至終作了一個殉道者」。

這是一個駭人聽聞的內幕,根據我個人搜集的旁證就,當時大陸工作帶頭人,除了對一同配搭的同工本人之外,不太可能對同工的家屬、其他信徒、以及各地眾教會作這樣的要求,上述內容很難無條件相信。到底是否事實, 於事過境遷,除了傳道人之外,找不到當時有關的人可以查經。為了就事論事,姑且當作確有其事來作檢討。

 

一、【教會是誰的?】

文中說到「把你的教會也交出來」乙事,實在難於苟同。主明明說,「我要把我的教會建造在這磐石上」(太十六18)。可見,教會是主的,也是屬於當地眾聖徒的。既然是主的,就沒有人有資格說,「把你的教會交出來」。同時也沒有任何人能把教會當作他自己的,交出來給任何人。若是成為「你的」,那就不再是教會,而是差會了。

 

二、「交出來」與「工作的再思」想抵觸,是自毀長城

以下是摘錄自工作的再思:

「教會是地方的,與工人不發生關係」。(第142頁第10行)

「一個教會一屬於一個工人,就變成宗派了。」(第143頁第910行)

「宗派之所以成功,就是因為有幾個人特別的有知識,特別的有經歷,特別的有亮光,然後就吸引一班的人來跟隨他們;這些人成功了一個宗派。」(第144頁第1011行)

「凡以任何的中心,(信條,道理,人物等)來聯絡各地信徒的團體,叫他們成功一個大聯合的『教會』都難免叫這個中心變作範圍,以致失去神所定規的界限。」(第147頁第12行)

「神的工人應當結合,但是有一種的結合是可懼怕的,就是一種人的組織,使神的僕人不能受聖靈的引導,只不過受人的支配,作人的僕人。」(第207頁第910行)

「聖經裡,工人是有團體的。但是,聖經裡並沒有所有的使徒們,合成一個團體,受統一的支配,服在一個中央的權柄之下。」(第209頁第1112行)

「我們的職事乃是為著教會的。教會從來不可落在一個職事之下;職事要服在教會之下。教會不是為著職事的,職事乃是為著教會的。」(第244頁第12行)

「今天的難處,就是人一面想從人拿錢,一面想作神的工作。」(第258頁第12行)

以上所舉,只不過是代表性的,其它相抵觸的地方還有許多,不勝枚舉。我們無法領會,為何突然之間來這樣一百八十度的大轉彎,幾乎完全推翻從前所見證的一切,簡直是自己拆毀自己。

 

三、【主為何容許他的僕人被監禁?】

多年來我個人甚納悶,主為何容許這樣一個愛主,愛教會,服事主,服事眾教會的忠心僕人,被共產政權監禁。講道人對這一個問題,曾經作一個很奇怪的解釋,更叫我迷或。他說,「主的信實,只限關乎他的旨意和他的工作。至於信徒個人,他不一定信實。若是信實,我(講道人)就不會被日本憲兵監禁,工作帶頭人也不會被共產黨監禁」。我個人不能同意這樣的解釋。因為主的信實是根據他的公義,和他的應許。「神的應許,不論有多少,在基督都是是的。所以藉著他也都是實在的」(林後一20)。主若對信徒有應許,照著他公義的應許,絕對是信實的,一定會實現他的應許。「我們縱然失信,他仍是可信的;因為他不能背乎自己」(提後二13)。還有,若是照講道人的說法,豈不等於說,因為他們的工作並不是主的工作,不合乎主的旨意,是為自己的利益作事,所以主不必對他們信實,容許他們被人監禁?

但是若是「交出來」這一段故事是真有其事,或是因為後來的實行變質偏差,或是各地教會的領會及反應走了樣,那麼從聖經中,我們似乎可以得到了多年來疑問的答案。我們都熟習,當使徒保羅最後一次回到耶路撒冷時,所發生的事。當時,他為情勢所逼,到聖殿想要按猶太教的規條獻祭,幾乎犯嚴重的錯誤時,主就興起了環境,容許他被監禁,如此保守了福音純正的見證。我信,或許主不願意他的僕人犯錯,容許他被監禁,免得主恢復的見證受虧損。正如使徒保羅一樣,人人都有可能犯錯,我們的弟兄也一樣。但是他們對主的忠心和愛心是不容人置疑的。

 

結 論

 

以上所寫的都是我個人的讀經心得。我絕對不藐視任何先知的講論,也遵重屬靈書籍的價值,曾經從書上獲益匪淺。但畢生嚴守聖經的教訓,從未效法任何人過於聖經所記。我甚信,我們的救恩是很主觀的,因裡面有真理的聖靈,外面有真理的話(聖經),各人不用過度依賴別人的幫助,也可以進入基督救恩的豐富。所以我個人一生忠實實行藉著讀經,禱告,親近主的生活。依照聖經的教訓,操練用各樣的智慧,把基督的話,豐豐富富存在心裡,作生命的糧,生命的光,也學庇哩亞人的好榜樣,甘心領受這道,天天考查聖經,要曉得這道,是與不是。因此在本書中雖然列舉了若干疑問,但這並不表示我認為講道人所講的都有問題。我同意,「我們從聖靈重生,有神的生命,父,子,聖靈都住在我們裡面」。我也同意,「我們有永生」,「有分於神的性情」,「我們得稱為神的兒女」,「與三一神有生機的聯結」,藉著「重生、成聖、更新、變化和得榮等的過程,得以在他再顯現的時候像他」。因為這些都是聖經的教訓,沒有理由反對,都該接受。只是不能同意,「人成為神」,「信徒是眾聖神」,「長大成為生命樹」這一類的話。雖然講道人說,亞他那修也曾經說過,「神成為人,為要叫人成為神」這樣的話。但是他的書並未列入聖經,也未曾被歷代以來的教會所接受。兩千年來,教會歷史中產生了不少屬靈人,大解經家,包括達秘、司可福、史百克、倪柝聲等在內,他們沒有一個人肯定過他的學說。

至於「我們必要像他」,不能解釋作「成為他」。正確的解釋應該說,聖徒們在「生命、性情,形像,得贖的身體形狀上像他。在行事為人、思想、情感、意志、一舉一動、彰顯上像他」。不可以斷章取義,解釋作「我們要成為神」。

我們的神實在是太偉大,太奧妙,太不可思議,太過於我們這樣渺小的人所能測度。除了神自己之外「沒有一人能看透了他」(林前二15)。就是當初親眼看過,親手摸過(約壹一1;彼後一16),得著最高啟示的使徒彼得,使徒約翰也不能。曾經被提到第三層天上去,在樂園裡聽見隱秘的言語,深知基督之奧秘的使徒保羅尚且不能,何況其他的人呢。

古今中外,人天然的觀念,都是對於地位的問題最感興趣,都想要知道,「是不是成為神」,都想要「在他的榮耀裡,坐在他的右邊,或是坐在他的左邊」,沒有一人甘心靠邊站。但是主說,「我所喝的杯,你們能喝麼。我所受的洗,你們能受麽?」(可十38)。主所注重的是「與他同死,同活」,「與他一同受苦」,「當捨己,背起自己的十字架跟從他」等等的問題。

我們該注重的是,「操練敬虔」,「與神的性情有分」,「明白主的旨意,被聖靈充滿」,「無論是生,是死,總叫基督在我們身上照常顯大」,「顯在這世代中,好像明光照耀,將生命的道表明出來」等等的問題。我們若殷勤操練,這樣必叫我們豐豐富富得以進入我們主耶穌基督永遠的國。

假若說,「不知道人成為神的人,就無分與國度的獎賞」,那麼我們都該放下其他的一切,看作糞土,為要明白這個空前的大道理。若不然,我們何必冒犯很可能是褻慢神的危險,而去大談特談「人成為神」的新神學呢?

我信,連得著完全的啟示,寫啟示錄的使徒約翰,他也不知道「人成為神」的大道理,所以才在指示他的天使腳前俯伏要拜他,結果天使攔阻他說,「千萬不可,我與你,和你的弟兄眾先知,並那些守這書上言語的人,同是作僕人的,你要敬拜神」(啟二十二89)。這是很清楚的話,我們都是永生神的僕人!阿利路亞,夠蒙福了,太榮耀了。

                        「修理桑樹的人」書於一九九四年十二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