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頁 | 返回本主題目錄〕
異端之簡易拆招法(馬國棟)
異端之簡易拆招法
(1)天主教(Roman Catholicism)
1.
人人會錯,教皇也是人,不可能無誤(加2:11)。教皇也非人類與天主間之橋樑。
2.
馬利亞是人,聖經沒記載她是無罪、升天或甚至可向她祈禱代求。
3.
十誡說不可拜偶像,為何他們常向聖人、聖物、聖像跪拜?(出20:4)
4.
因信稱義,不是靠行為得救(弗2:8-9)。
5.
認罪悔改不需一定要找神父辦告誡,得赦免,而是直接向神祈求便可。
6.
煉獄之不可信:聖經沒有提在天堂地獄之間有熬煉之火存在。(路23:43)強調今日就在樂園裡。
(2)摩門教(耶穌基督末世聖徒教會)(The Church of Jesus Christ of Latter-day Saints)
迦拿婚宴不是耶穌婚宴,耶穌也沒有多妻。
人不可能變成神。
一夫多妻帶來道德、家庭問題。
經外另有權威是不對的,例如「無價珍珠、教義與聖約及摩門經」。
為祖先祈禱或替死人受洗是不能令他們得救。
(3)耶和華見證人會(Jehovah's Witnesses)
貶低基督,耶穌不是受造物,他是神(約10:30)“我與父原為一”。
曲解神的慈愛-沒有地獄,何需「救恩」?
人離開心界只換來完全消失,何懼之有?
死後仍有機會相信,現今也無必要相信,也無需辛苦到處傳教。
地上永遠不能變成永久樂園,因天地要廢去(彼後3:10),新天地從天而降。(啟21:1,2)
(4)神的兒女(Children of God, Family of Love, International Mission Fund)
基督並非神與馬利亞交合的結晶。
脫離社群,分裂家庭。
以性愛(淫亂)為標榜。
政府也不容許此教傳教。
(5)基督科學會(Christian Science)
神不是一個「意念」或「原則」,他是救恩本身。
耶穌是神,也不是一個「神聖的理想」。(徒17:3)
保惠師並不是「神聖的科學」,他是真神的聖靈(約14:16,17),是神的第三位(太28:19)
人會犯罪,罪惡是「存在」的,不是「必朽壞人類錯覺」。不能「領悟罪的不存在」便解決。
「人類沒有最終審判,地獄之火乃是錯覺的幻想。」這是錯誤的,地獄是真實存在(可9:48,啟21:8)。
(6)基督複臨安息日會(Seventh Day Adventist)
「地獄不存在」是錯的,惡人要受永遠痛苦。
受洗不需「守13條誡命和行什一奉獻」才行。
不可因守特殊節日或禁戒飲食而論斷(羅14)
1844年主耶穌並沒有進入他天上職務之第二階段-從天上聖所第一部份進入了第二部份(來9:12)。他只一次進入聖所,不可能等候1800多年後才進入聖所。
(7)統一教(世界基督教統一神靈協會) (The Holy Spirit Association for the Unification of World Christianity)
神不是「陰陽二性神」。
沒有需要另一位元元元生於韓國的「彌賽亞」(文鮮明)。
人犯罪不是指「性交」,乃是指不順服、不信(羅5:15,17)。
除罪不能靠「換血」,乃是靠耶穌(徒4:12)。
(8)錫安基督教會
曲解聖靈-「同意聖靈在會場中自由運行,釋放上帝的聖靈,我奉主的名釋放主的靈。」
「錫安教會」不是唯一神所揀選。
信心的果效不一定「靈魂體完全健康」,不一定「富足、順利成功或病得醫治」,如何能解釋保羅的一根刺,約伯的遭遇,出生貧寒的耶穌?
先知的言語、預言是否百分百準確,若非,就應被治死——假先知(申18:20-22)!
(9)香港基督教會(Hong Kong Church of Christ)
「不傳福音就未能得救」是錯的。
香港基督教會不是唯一真正教會。
不能受浸並不等於不得救(約3:16,36)。
作門徒是信徒本份,是生命應有條件,但不是得救的「條件」
(10)新紀元運動(New Age Movement)
錯誤理論(例):
a)
神是一種能力,存於萬物中,萬物就是神,包括人類本身。 辯證:(出3:6,14)
b)
要發掘人類內在的神性,要透過冥想、靜坐、水晶、催眠、通靈等邪術途徑。 辯證:(申18:9-13)
c)
人內在良知就是神,人是永恆不滅,沒有天堂地獄,更沒有死後審判之說。
(11)青少年靈界玩意
吸引原因:
好奇、好性、好玩、好問、無知、便宜、方便、傳媒影響、解疑難(家庭)、不需付代價、朋輩壓力、引人注意、挑戰自我。
影響:
學業成績不佳、心神恍惚、不能安睡、失卻意志力、集中力弱、恐懼、人際不好、自毀、輕生。
幫助:
(雅各書4:7-8)
1. 親近神(正量) 2. 逃避鬼(邪量) 3. 直視人生 4. 尋求輔助 5. 家人/老師關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