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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個審判(林獻羔)

 

目錄:

序……………………………………………………………1

五個審判……………………………………………………2

第一章  基督的審判台……………………………………4

第二章  以色列人受審……………………………………19

第三章  列國受審…………………………………………25

第四章  不守本位的天使受審……………………………30

第五章  白色大寶座的審判………………………………35

 

 

《五個審判》一書,原在1949年《靈音季刊》分期刊登。審判是一個極其重要的問題,尤其在末世,主再來之前,多人離棄真道,沒有幾個人願意儆醒等候主來的時刻。審判這個真理,此時更顯需要。為此,把各期連載專題——五個審判——輯成單行本是急不容緩的事。祈求神用這本小書喚醒沉睡的基督徒,並藉此使多人蒙恩得救!

閱讀《五個審判》這小冊子,初信或未信的人,最好不要從頭讀起,還是先看第五章——白色大寶座的審判。請把這章多看幾遍,然後再從頭看下去。那些不清楚自己得救與否的人,最好先看第三章——“列國受審”和末一個審判,直到你清楚得救之後,再從頭往下看。凡是真心相信的人,就應當從頭讀去。當你看完一遍之後,還請你把第一個審判——“基督的審判台”多讀幾遍。我們的盼望,並不是你把這本書當作小說來看,而是把它當做手冊隨時翻閱。更重要的是,我們不要做一個單聽道而不行道的人,也不要單看書而沒有變化。我們應當從懼怕審判的心情來看,直到我們不懼怕審判;再從不懼怕回到懼怕裡去。頭一個懼怕是因為怕審判後或者不得救(這當然是不對的);末了的懼怕就不是怕不得救,而是應當存戰兢的心,害怕自己不夠聖潔,害怕自己的工程經火試驗之後要受虧損。願神賜福給我們,叫我們被稱在天平裡不至顯出自己的虧欠(但527);願神賜福給我們,叫我們作實際的工作——金銀寶石的工作,好使我們得著滿足的賞賜(約28)!

20008月,異端再度打入廣州,他們以《審判從神家起首》一書來迷惑信徒。這本書類似“東方閃電”,叫人不用看聖經,只根據那本書的道理。請大家謹防。

 

五個審判

 

讀經:“我實實在在的告訴你們,那聽我話、又信差我來者的,就有永生;不至於定罪,是已經出死入生了。我實實在在的告訴你們,時候將到,現在就是了,死人要聽見神兒子的聲音,聽見的人就要活了。因為父怎樣在自己有生命,就賜給祂兒子也照樣在自己有生命,並且因為祂是人子,就賜給祂行審判的權柄。……我憑著自己不能作什麼,我怎麼聽見就怎麼審判。我的審判也是公平的;因為我不求自己的意思,只求那差我來者的意思。”( 約52430

“審判”二字,是我們常常聽見的,可是很多人不能真正明白審判的意義和究竟。許多信徒寧願聽別的題目,也不願意聽“審判”。這是什麼緣故呢?大概因為他們怕受審判。他們以為自己經審後,也許會不得救。有人以為自己不能知道自己得救與否,待審判的時候,耶穌若說我得救,這便好得無比了;假如耶穌定我不得救,那就沒有辦法,惟有滅亡而已。他們不只不明白審判的真意,他們甚至連得救的問題,也弄不清楚,可憐亦複可歎!

這是一個非常重要的問題。彼得和保羅對羅馬的官長講什麼呢?“保羅講論公義、節制,和將來的審判……。”(徒2425)他們講很多道理,但離不了“審判”。

至於一共有多少次審判,也是值得我們去研究的。有些人以為只有一次大審判,不論信的與不信的,活著的或已死的,都要站在白色大寶座前一同被審判。這個說法不對。因為信和不信的人不是同一時候受審的。除了馬太福音253146這一段論及列國被審判之外,聖經沒有把信與不信的人混在一起一同受審。一同受審不過是人的臆斷罷了。有些人把審判分作3個,這也未免太簡單。又有人把審判分成七個,這是純正的解釋:(1)信徒以往的罪,主在十字架上已代受審;(2)信徒日常的罪需要自己現在去審判自己;(3)基督的審判台,為要審判已信的人,看他們的生活與工作如何,熱心或冷淡等;(4)列國受審判,看他們對待猶太人的態度如何;(5)以色列人受審,因為他們歷代棄絕了真神;(6)不守本位的天使受審;(7)白色大寶座的審判:是對所有不信的死者。但是,第一次與第二次根本就算不得正式的審判。第一次主釘十字架,是經過審判,這是我們不能否認的;但主在十字架上為我們流血,贖我們的罪,使信者得救,這不是“審判”,乃是“刑罰”。許多解經家都以為是審判,似乎有點牽強。我們必須把“審判”與“刑罰”分得清清楚楚。雖然二者有很密切的關係,可是也有分別。審判在先,刑罰在後。若未經審判就施刑,是不合法的,很容易冤枉了被審者。當審判完畢,定了罪案,方可執行刑罰。在刑場上施刑的時候,沒有人會說這是審判了。許多時候,我們把啟示錄的刑罰(經神審判後才降的災)當作審判,這會使人很不理解,而且會使許多人不知審判是怎麼一回事,以為刑罰就是審判,審判就是刑罰。第二次稱為“信徒的自審”也不能歸入正式審判之列。因為:第一,是現在就進行自審,而正式的審判是在主再來之後才進行的。第二,沒有審判官,只讓自己作審判官(雖亦以聖靈為主),那不是正式的審判。所以我們只得把審判分作5個,將第一個和第二個的所謂審判歸入第三個一同討論。

 

第一章  基督的審判台

 

這是對信徒的審判,要按我們日常的生活與工作來定案:“你這個人,為什麼論斷弟兄呢?又為什麼輕看弟兄呢?因我們都要站在神的台前。經上寫著:‘主說:我憑著我的永生起誓:萬膝必向我跪拜;萬口必向我承認。’這樣看來,我們各人必要將自己的事,在神面前說明。”(羅141012原文)“因為我們眾人必要在基督的台前顯露出來,叫各人按著本身所行的,或善或惡受報。”(林後510原文)

 

一、審判的地點

當主再來的時候,祂不是直接降到地上,而是先到空中,把信的人接到“空中”去,在那裡施行審判(太252430,帖前41617)。有些人不贊同這個說法,他們的意思是在另一個地方,但他們又找不到聖經的根據。請注意,馬太福音25113是說被提到空中赴婚筵;1430節是審判,這不能在別處,而是在空中。30節的“外面黑暗裡”,沒有仇敵,因為那時空中是沒有仇敵的。路加福音191127提到仇敵,證明那裡不是在空中,那段與這裡是有分別的。

 

二、審判的時間

關於審判的時間,說法不一。我們應當從聖經找根據。

有人說,審判是在人死了之後便立即開始的。他們“引用”聖經,可惜他們錯解經意!他們說,人死後立即有審判:“按著定命,人人都有一死,死後且有審判。”(來927)他們說:“原文沒有‘且’字,只說‘死後,有審判’,由此可以證明人一死,就有審判。”他們說“人死即受審”(Judged while dead)的第二個理由是路加福音161931的財主,一死便到陰間受痛苦,而他的5個弟兄還活在世上,可知不用等到主再來到空中才審判。

他們根據啟示錄6911說:“那些靈魂還未復活,已有白衣給他們穿上,可知人一死便立即施行審判,否則他們就得不著白衣穿,而必須等到審判後才得著的。”

我們不贊同以上的說法,說人死後立即受審。他們所說的似乎有理,而且他們還“引經為據”,可是他們錯解經意。請看約翰福音317“因為神差祂的兒子降世,不是要定世人的罪(或作審判世人),乃是要叫世人因祂得救。”“定罪”(審判)不是“刑罰”。耶穌降世為要拯救罪人,不是要定世人的罪(不是審判世人),但祂再來就不同了,那時祂就要施行審判。現在祂還未再來,所以還未施行審判。

希伯來書927“死後,有審判”,怎能證明“立即”行審呢?死後的時間何其遠!死了一天是“死後”,死了一千年也是“死後”。聖經不是說,死後一年有審判,死後一萬年有審判。不,聖經沒有限定時間。難道等耶穌再來就不是“死後”嗎?如果這樣,是否那些活著到主再來“不死”的人,就用不著經審呢?況且這裡所用的“審判”二字,原文是krisiz,與哥林多後書510、羅馬書1410“基督的審判台” BematozBemati不同。雖然都是論及審判的事,可是並不相同。

路加福音16章說的是財主與拉撒路死後到陰間的事情。不錯,財主在陰間受痛苦,這是“刑罰”,怎能說成“審判”呢?不過問題又來了,不先經審判,怎能受刑呢?是的,但他所受的刑罰,是因他不接受所聽的道而受的報應。我們若接受主的贖價,就不至滅亡;若不接受,就必受“命運”的審判,但這是不能作將來正式的審判的。他現在雖然在陰間裡受痛苦,然而主再來立天國之後,在設立白色大寶座審判的時候,他還要從陰間回到墳墓裡,復活受審:“我又看見死了的人,無論大小,都站在寶座前……。”(啟2012

至於壇底下的靈魂已穿了白衣,又作何解呢?請我們注意:“於是有白衣給他們各人。”(啟611)有白衣穿就能證明他們已受審嗎?白衣是什麼?白衣不是賞賜,啟示錄35“凡得勝的必這樣穿白衣”,這裡不是說“凡得勝的必得穿白衣”,卻說,“必這樣穿白衣”。“這樣穿”是表明與主同行而穿(4節)。如果說他們死後經審判,獲得白衣為賞賜,那末79還未死的人“身穿白衣”也是受了審判嗎?原來使那些為道被斬者的靈魂穿白衣與主同行,是安慰他們,使他們暫時享樂而不見羞的意思。白衣也是因信而得的義袍。這班人都穿了白衣,沒有一個不穿。如果是審判後才發給的,不會人人都有。況且這班被斬的靈魂不是信徒,乃是七年災難期間為道殉命的“猶太人”,因為信徒在啟示錄41已被提到空中去了。

當我們明白了以上3段經文之後,我們就知道人死了不是立即受審判。現在我們從聖經證明審判是在主再來之後才施行的。使徒行傳23435說:“大衛並沒有升到天上,但自己說:‘主對我主說:禰坐在我的右邊,等我使禰的仇敵作禰的腳凳。’”主現在是坐在父神的右邊,不是坐在審判的座上。祂幾時才坐在審判的寶座上呢?“等我使禰仇敵作禰的腳凳。”神現在未把仇敵踐踏,使仇敵作耶穌的腳凳;耶穌只好等待,直到祂再來的時候:“當人子在祂榮耀裡,同著眾天使降臨的時候,要坐在祂榮耀的寶座上。”(太2531)耶穌現在不施行審判,不立即作起審判官來,而是等到祂再來之後。耶穌再來到空中,祂不是坐地上的寶座,而是坐空中的寶座(基督的審判台),在那裡審判信徒。

神已給了耶穌一個審判官的名字,但祂現在還沒有這個權柄,因為時候未到。及至時候到了,祂便到父面前領取這個審判的權柄:“我在夜間的異象中觀看,見有一位像人子的(耶穌),駕著天雲而來,被領到亙古常在者(父神)面前,得了權柄(包含審判的權柄)、榮耀、國度,使各方、各國、各族的人都侍奉祂……。”(但71314)現在由父神代替耶穌暫時審判,不過這也算不得正式的審判呢!

還有一個最大的理由證明耶穌不是現在審判世人和信徒的。我們都知道,耶穌現在是中保(約壹21)。中保就是中間人,祂在父神與人之間,把我們拯救了,使我們與神和好。按法律說,審判官不能同時又作中保。如果祂同時作的話,那就不是正常的。我們的主現在既是中保,祂就不能同時作審判官。當祂再來的時候,祂不再作中保而作審判官了。

那末,審判是在什麼時候開始呢?正確的解釋是:當主再來的時候。已死的信徒必先復活,以後我們活著還存留的人,必和他們一同被提到雲裡,在空中與主相遇,受祂的審判:“人子要在祂父的榮耀裡,同著眾使者降臨;那時候,祂要照各人的行為報應各人。”(太1627)“因為他們沒有什麼可報答你。到義人復活的時候,你要得著報答。”(路1414)“所以,時候未到,什麼都不要論斷,只等主來,祂要照出暗中的隱情,顯明人心的意念。那時,各人要從神那裡得著稱讚。”(林前45)從上面幾段經文,我們知道主再來之後才施行審判。

主再來之後要施行審判,但什麼人先被審呢?請看彼得前書417:“因為時候到了,審判要從神的家起首……。”這就是說,祂第一要審判眾信徒。時候不多了,主快要再來了,我們應當謹慎自己的行為,因為“審判的主站在門前了”(雅59)。

 

三、人 物

1.審判官

我們稱祂為“人”,因為這位審判官不是父神,也不是聖靈,乃是我們的主耶穌基督。天父與聖靈是神,不是人,因為祂們沒有人的身體;耶穌既是神又是人,所以祂配作審判官——宇宙間最大的審判官!“因為祂已經定了日子,要藉著祂所設立的人按公義審判天下……。”(徒1731)“父不審判什麼人,乃將審判的事全交與子。”(約522)“並且因為祂是人子,就賜給祂行審判的權柄。”(約527)從以上幾段經文,我們看見“父不審判什麼人,而將審判權柄交與子,因祂是人子。”為什麼父不審判人呢?為什麼因基督是“人子”,就能行審呢?這不難明白。如果聖父將來作審判官審人的話,也許有人會說:“父啊,禰是神,可以不犯罪;但我是人,多麼軟弱,在受盡各樣苦味時,想不犯罪也是不可能的。禰沒有各種試探引誘,所以不犯罪。至於我們人呢,不但受別人的攻擊,更有魔鬼的試誘,使我們犯罪。”所以父不審判什麼人,乃將審判的權柄交與子,因祂是人子。祂是人,祂有人的經歷,嘗透人生的苦味,受盡人的攻擊與魔鬼的試誘,但祂始終沒有犯罪:“因我們的大祭司並非不能體恤我們的軟弱。祂也曾凡事受過試探,與我們一樣,只是祂沒有犯罪。”(來415)當耶穌施行審判時,如果有人要駁祂的話,主耶穌便說:“我曾做過人,嘗透人生苦味,有許多機會給我去犯罪,可是我沒有犯罪。為什麼你們不相信我不遵守我的道呢?”那時,祂便把我們的口堵住,使我們無言可辯了。祂作世人的審判官,也作信徒的審判官,原是合宜的,因為祂雖為兒子,也能與父平等,證明祂也是神。

2.被審的人 

我們既然知道審判官是耶穌,那麼被審判的人是誰呢?是那些冷淡的基督徒還是熱心的基督徒呢?有些人以為只有熱心愛主的人方能被審,而那些冷淡的人則不得救。這是極大的錯誤。又有些人以為熱心愛主的人不用經審,惟有那些冷淡的人才要受審。這也是錯誤的想法。請看羅馬書1410“你這個人,為什麼論斷弟兄呢?又為什麼輕看弟兄呢?因我們都要站在神的台前。”“因我們”三個字把保羅也包在裡面了。可知不但那些冷淡的人要受審,連愛主的人也要站在基督的審判台前受審。或者有人說:“既然所有的信徒都受審判,那麼我不要熱心愛主了。”不,我們不要忘記審判後的結果:那些得勝的人得賞賜,失敗的人要受虧損。由此我們知道沒有一個人能免受主耶穌的審判。盼望我們都熱心愛主吧!

 

四、“基督的審判台”的真意

什麼是基督的審判台呢?我們先從反面說起。基督的審判台不是法庭。它雖然有很多地方與法庭相似,可是與今日的法庭兩樣。基督的審判台不是為審判人的得救與否,不是要查誰有生命,誰要得救;誰沒有生命,誰要滅亡。不,絕不是為這個問題而設立基督的審判台。所有信的人才有資格站在那裡。不信的人不能被提,他們不能站於此地。基督的審判台不是要定信徒的罪:“如今,那些在基督耶穌裡的就不定罪了。”(羅81)“我實實在在的告訴你們,那聽我話、又信差我來者的,就有永生;不至於定罪,是已經出死入生了。”(約524

再從正面說,“基督的審判台”在希臘原文是Bematoz . 與現在禮拜堂中的講臺大同小異。它是個講臺,但又有點分別 。現在的講臺是用來講道,勸人信主與愛主的;而基督的審判台則是用來審察信徒究竟愛主不愛主等問題。下面我們要討論這個。凡站在基督的審判台的人是要被主察驗的。主耶穌要審查微小的事,為要定名次,為要定案之輕重,賞賜之大小。

 

五、審判時所呈的案件

當我們站在審判台前的時候,我們各人自己要具備一個真實的態度,徹底供狀:“這樣看來,我們各人必要將自己的事,在神面前說明。”(羅1412)我們要把今生所行的事,或善或惡,在神面前陳明,這是我們的“工程”受審。“工程” 兩個字在聖經的意思不單指我們的工作,更包含我們的生活如何(林前313)。

1.“生活”

一個人信了主,得救了。不過,一個得救的人,還要發光。他要做一個聖潔的基督徒,行事為人要與蒙召的恩相稱。他要發光,這是生活問題。今日的信徒多不成樣子,他們不但不合聖徒的體統,甚至還比不上世人。他們不止不發光,而且還幹出很多令人難堪的事。舉個例子說:基督徒滿口謊言,還以為不是犯罪。一次,一位聖經教員對我說:“對人有害的謊言不當說,對人無害的謊言不怕說。假如自己有些私事不願給人知道,便可以用謊言來掩飾,這是白謊言。”可憐得很!信徒說這段話已是可惡極了,何況身為聖經教員呢!難道謊言也有黑白之分嗎?雖然英語有白謊言white lie(無惡意的謊言),但我們基督徒是不應說謊(不管什麼謊言)。請聽耶穌的話:“我又告訴你們,凡人所說的閒話,當審判的日子,必要句句供出來。”(太1236)有人說,現在人所說的一切話,不論善惡,都留在空中某一部份,象答錄機把聲音收進去一樣。當審判的時候,我們各人可以聽見自己在世上所說過的一切話。不但“白謊言”要供出來,甚至各人一切的閒話都要供出來,所以我們千萬不要說謊。我們應當謹慎自己的言行,免得在審判的日子見羞。我們不單謹慎不說謊,我們更要多說有益的能造就人的好話,這是基督徒的本分——發光。當然,“生活”是包含很廣的,一切思想言行都包在裡面,所以我們當注重我們基督徒的生活,行事為人與基督的福音相稱,才不至受虧損!

2.“工作”

“工程”二字,是指我們的工作與生活說的。這與世界的工程(單指工作,不包生活)有所不同。我們的工作雖好而生活卑劣,也不免受懲治,生活美善的再加上實際的工作必得大賞,所以我們不可偏於一方面。許多人說,工作不是最重要,只要有好的生活就夠了。這雖然是好,但也不完全對。不過,二者比較起來,基督徒的生活較之工作尤為重要。

我們有美好的生活是難能可貴,但請不要忘記工作的重要。馬太福音251430說的是工作。主按各人所得的才幹有多少而要他交多少賬。那領五千銀子的僕人表明那些特別有恩賜的人;領二千與一千銀子的僕人表明那些恩賜比人少一點,本事比人少一點,學問比人少一點的信徒。他們同是要交帳。不過,主耶穌不是要他們交同一樣的數目。耶穌所注重的是“良善忠心”與“又惡又懶”的分別。“良善”或“惡”是基於他們的生命如何。如果他們的生命是豐富的,生活就美麗,這就是“良善”的人生。假如他們的生命是消瘦的,生活就敗壞,這是“惡”的人生。有“良善的生命”是不夠的,還要看他們勤力或懶惰,忠心或不忠心。祂不是單看我們的工作大小,祂更要看我們是否良善忠心。如果我們是良善忠心,祂就要派我們管理許多的事。我們今日的工作如何?我們是否能滿足主的心呢?許多時候,我們為主作了一些的事便洋洋自得,以為幹了大事,建立了大功,就不再長進。這就成了“又惡又懶”的僕人了!讓我們竭力多作主工!

3.“金銀寶石” 

請我們再看一段有關審判的重要經文:“若有人用金、銀、寶石、草木、禾稭,在這根基上建造,各人的工程必然顯露,因為那日子要將他表明出來,有火發現;這火要試驗各人的工程怎樣。”(林前31213)保羅說我們得救是靠耶穌作我們的根基,而不是靠我們自己修行而得的,但我們得救之後,就當有好行為和工作。這就比如在地基上建造房子。不過,這房子是要我們自己去建造的(這不是不靠基督)。有人用金、銀、寶石去建造;也有人用木、草、禾稭去建造。現在我們討論金銀寶石所建造的房子。

“金”: 在聖經裡,金是表明神聖的工作。我們的工作是神聖的呢,還是太輕賤的呢?

“銀”: 銀表明救贖的意思。以色列人在舊約建造會幕的時候,他們都拿銀子來作贖價。這是表明十字架救贖的工作,是非常重要的。我們所傳的道是否以十字架為中心?許多人不傳耶穌釘十字架流血的道理,他們以為這是古老,不合潮流。他們改頭換面,以“社會福音”來代替“救贖的福音”。他們說得好聽,什麼“改造社會”、“服務人群”、“建立德行”等言詞來掩飾他們的不信。其實這並不新,也不見得怎樣合潮流。今日世界非常腐敗,罪惡日甚一日。如果要合潮流的話,應該勸人為惡,與世浮沉。說來也不錯,那些傳“社會福音”的人因為沒有好信仰,故此他們的道德敗壞,他們的生活真不成樣子。只要他們說實話,他們自己也承認他們是虛假的。他們講道德,自己卻沒有道德;講服事,卻要受人的服事。他們不傳十字架的道理。可歎!

有些傳道人較為好一點,他們信神跡,信復活,傳十字架流血得救等要道,他們的生活也不錯。可是他們沒有十字架的對付,他們的工作在人看是好得無比,但神仍不以為足。我們的一切都必須經受十字架的對付,工作才能夠存留得住。

“寶石”(複數): 寶石是光明的,屬天的,與神同在的,這表明基督徒一切的“美德”。寶石就是人的靈魂,如果我們多搶救人的靈魂,引人歸主,我們的工作才是寶石的工作。

金銀寶石3種東西是很細小的,但它們的價值甚大。一隻金戒指的價值比一張椅子的價值還高。有時,人不容易看見它。我們的工作也要這樣,我們並不一定要轟轟烈烈,人所共知,只要我們工作的品質好,雖然微小,卻是秀美。

4.“木草禾稭”

中文聖經譯作“草木禾稭”,但原文的次序不同,把木放在前面,其次是草,最後是禾稭。木比較硬一點,草則柔軟無力;但草又比禾稭勝一些,因為草還有一點生氣,青綠可愛。禾稭就枯黃不青,毫無生氣。

“木”: 表明人性的工作。

“草”: 表明血氣的工作。

“禾稭”: 比以上都差,全無生命。

這三種工作不及金銀寶石的工作。金銀寶石小而貴重,木草禾稭大而無當;金銀寶石不怕火燒,木草禾稭一經火便化為灰燼。我們若只求作“大工”、建“大業”,而不求其質地美麗,便會受很大的損失:“人的工程若被燒了,他就要受虧損,自己卻要得救;雖然得救,乃像從火裡經過的一樣。”(林前315 

以弗所書210說:“我們原是祂的工作……。”“工作”二字,原文是神的傑作或一篇詩的意思。我們有我們的工作,但我們本身就是神的工作,也是一首美麗的詩歌。我們的音律節拍需要和諧,無形中奏出一首極美麗和諧的詩歌來給神欣賞。如果我們常發怨言、惡言、工作不滿意,專作假冒為善的事,就成了一首不悅耳、不振奮、使人聽之厭煩的詩。盼望我們各人有好的工作,好的生活來榮耀神,滿足神,否則將來必要受虧損呢!

 

六、審判後的結果

請我們注意,這個審判不是為“定罪”的。所有被審的都是得救的人。主耶穌要審判信徒在地上所行所作的,看他們的生命是否豐盛,有沒有好果子,然後定結果。許多人以為信徒得救後是平等的,滅亡的人也受一樣的痛苦,其實這是極大的錯謬。不錯,信靠基督的人都得救,不信的人必滅亡,並沒有例外,這是絕對平等的。不過,一個人在得救之後仍有一條很長的天路要走。如果別人比他走得快,多結善果,別人所得的賞賜自然比他的大。他們是有等級分別。“‘少種的少收,多種的多收,’這話是真的。”(林後96)“不要自欺,神是輕慢不得的。人種的是什麼,收的也是什麼。”(加67)正如不信耶穌的人不都同受一樣的刑罰,他們所受的也有輕重之分(太1122)。

1.“好的得賞賜”

有人反對“因信得救”的道理,他們以為人得救若不靠好行為,這樣,信徒就不會追求聖潔了。說這樣話的人沒考慮到:難道不靠行為得救,行為就一點用處都沒有嗎?不靠行為得救,我們就可以任意妄為嗎?原來我們的行為是有極大用處的,我們的善行也有極大獎賞的。雖然我們不是為得賞賜而行善,可是神是公義的,祂必會賞賜祂忠心的僕人:“人在那根基上所建造的工程若存得住,他就要得賞賜 。”(林前314)當審判的時候,主耶穌要用火來試驗我們的工程。如果我們是用金銀寶石來建造我們屬靈的房子,就不怕被火燒。換言之,這工程就能存留得住。保羅說,這樣的人要得賞賜。請我們再看馬太福音2521“主人說:‘好,你這又良善又忠心的僕人,你在不多的事上有忠心,我要把許多事派你管理;可以進來享受你主人的快樂。’”主耶穌是要報答祂忠心的僕人。

2.“壞的受虧損”

不好的信徒,沒有好好地作神所託付他的工,懶慢且不忠心;他們的生活真不合聖徒的體統,甚至有些還比不上世人呢!但他實在信基督流血贖罪,接受了基督做他個人的救主,因此他得救,不過,他要受虧損:“人的工程若被燒了,他就要受虧損,自己卻要得救;雖然得救,乃像從火裡經過的一樣。”(林前315

我們若用木草禾稭來建造自己的房屋,一經火就被燒毀了,只留下地基不能燒毀,所以我們還得救。“雖然得救,乃像從火裡經過的一樣”,它的意思是:我們的地基雖不會被焚毀,可是要受很大的痛苦。原文更清楚,好象從火裡抽出來的一根柴:“耶和華向撒但說:‘撒但哪,耶和華責備你!就是揀選耶路撒冷的耶和華責備你!這不是從火中抽出來的一根柴麼?’”(亞32)從火中被抽出來是何等幸運,亦何等可怕!不被燒毀,是神的恩典;被放在火裡燒,是我們不潔的趨勢。我們若把指頭放在火裡燒一下,然後拿出來,雖是不至於折斷,可是指頭上立即會出現大泡子。我們若放一根柴在火中燒一下,然後拿出來,雖不至變為灰燼,可是已成為一塊炭了。所以我們應當小心,不要作糊塗人,免得將來有成泡子的可悲,成一塊炭的結果。“雖然得救,乃像從火裡經過的一樣。”何等可憐而又可怕!

審判後的結果,好的可以得賞賜和獎賞,甚至得著“更美的”復活。得獎賞就得冠冕,在天國裡與主同作王一千年,治理將來的世界。壞的是要受虧損,受痛苦,他只能僅僅得救。有些人還要暫時在天空雲外哀哭:“把這無用的僕人丟在外面黑暗裡(不是地獄);在那裡必要哀哭切齒了。”(太2530

 

七、現在當怎樣行

我們不能逃避審判,卻可以避免審判後的損失;同時我們現在也得福。這就是我們的自審,務要把自己弄清楚。如果我們不先弄清楚這一點,就難免現在受痛苦,將來更要受主的懲治。

1.“認罪悔改”

我們犯罪,若不認罪悔改就要受虧損,絕對沒有例外;我們若追求上進,就要得著賞賜。世上沒有人不犯罪(王上846),連牧師、傳道人也會犯罪。保羅曾經犯了不少罪,彼得曾三次不認主。使徒們尚且這樣,何況我們呢?不過,當他們犯罪的時候,他們心裡不安,直至他們悔改所行的為止。如果我們犯罪而不認罪悔改,就必要受虧損,所以我們務要小心。當我們一犯了罪的時候,我們必須把那罪弄清楚:“我們若認自己的罪,神是信實的,是公義的,必要赦免我們的罪,洗淨我們一切的不義。”(約壹19)這就是我們的自審。我們把罪交與神,求神饒恕我們的過犯,洗淨我們一切的不義。神必聽我們的祈求,因耶穌所流的血把我們的罪洗淨。

我們單認罪是不夠的,我們還要悔改。這不是說,我們不悔改又不得救。這不是指我們初信時的悔改,這是我們得救後時刻的悔改。信耶穌前的悔改,是“回轉”的意思,信耶穌後的悔改,就包含痛悔與改過。如果我們犯了罪而不認罪,罪惡是不得赦免的;如果我們單認罪,而不存痛悔的心,我們的認罪是靠不住的。當然,神是信實的,祂必要赦免我們的罪,洗淨我們的不義。可是,如果你不存痛悔的心,自己責備自己,便很容易再犯。我們有時雖然沒有犯明顯的罪,但我們也有隱罪,我們有不潔的心思意念。我們必須時刻對付自己,十字架的對付,聖靈的光照,使我們有徹底的悔罪,有明顯的改變。

2.“不自審的損失” 

前面我們已經說過,我們若不自審,就必將受主的審斷,主要懲治我們,這是不能避免的。不但這樣,如果我們不自審,現在也要受相當的損失,請看哥林多前書113032“因此,在你們中間有好些軟弱的與患病的,死的也不少。我們若是先分辨自己,就不至於受審。我們受審的時候,乃是被主懲治,免得我們和世人一同定罪。”哥林多教會屬肉體,常常犯罪。保羅責備他們說:“你們仍是屬肉體的,因為在你們中間有嫉妒、分爭,這豈不是屬乎肉體、照著世人的樣子行麼?”(林前33)他們犯罪又不肯認罪悔改,所以神就要懲治他們。他們中間有些人身體軟弱,有些患病,有些早死,這都是他們的罪惡所致。我們不能說所有軟弱的、患病的、早死的人都是犯了罪的;也不是說犯罪的人都會遭受這些痛苦。一個人受苦,有時不是因為犯了罪(約913),但有時實在是因為他犯了罪而受了極大的損失和痛苦,正如大衛犯了姦淫,娶了別人的妻子。他雖然生了一個兒子,可是神要懲治他,將他的兒子取回(撒下71415121314)。有些信徒犯了許多罪仍不回頭悔改,神就要報應他們,使他們多患病,身體軟弱,在醫生手裡花盡了所有的金錢,一點也不見好;又有些人房屋被人奪去,兒女不孝或夭亡等,都是因為他們不肯認罪、悔改他們所行的惡果。他們不止遭遇這一切,將來還要受極大的虧損!盼望我們早日醒悟,免得受雙重的災害。我們若熱心愛主,將來就必得著極大的賞賜與榮耀!

 

第二章  以色列人受審

 

這個審判有點特別。全世界的人,不論信主或不信主的都不會單獨一國受審。我們已經看見:教會(不分國籍)一同受審,列國一同受審。但這裡出來了一個獨特的國家——以色列國,她要單獨一國受審。

 

一、今日的以色列國

自從所羅門的兒子羅波安之後,以色列分為南北:北稱以色列、南稱猶大。北面有以色列王、南面有猶大王。自從西元前721年以色列被擄到亞述後,一直沒有歸回。猶大(猶大與便雅憫兩支派合)於西元前586年被巴比倫擄去,在巴比倫共70年,後來歸回本國。歸國的是猶大人(也包括各支派投歸的,所以也稱以色列人,但主要的是猶大人,後稱猶太人)。耶穌升天後不久,猶太人就分散天下,直到1948514日才複國。今日的以色列人大部分都是當年歸國的猶大人——猶太人,(詳看靈音叢書《看以色列》)。

現在回國的猶太人多半是不信耶穌的,他們歸回本國,為要等候彌賽亞降臨(初來),他們不相信耶穌就是當來的彌賽亞(基督)。他們信舊約,不信新約,他們信的是“猶太教”。所以聖經說他們存著不信的心歸回:耶利米書233說他們歸回,到第6節才說他們因信得救:“在祂的日子,猶大必得救,以色列也要安然居住……。”但在主再來之後,還有未歸回的猶太人,他們在各處聽到主如何顯現、行神跡,他們悔改,一同信服,才歸回故土。現在回國的猶太人,多數是不信基督的,絕大部分人還在等候彌賽亞降臨。當耶穌再來到地上的時候,神就要審判活著的以色列人。信主而死了的以色列人在主降到空中的時候復活;不信的則和世人一同被審於白色大寶座前。現在所說的審判只限於經災難還活著的以色列人。

 

二、時間與地點

上面我們已經提到,當主再來到空中後,地上要進入七年災難;七年災難一過去,主就要和眾聖徒降到地上——即榮耀的顯現。當祂顯現在地上時,祂就要審判以色列人。審判的地點是:“我必帶你們到外邦人的曠野,在那裡當面刑罰你們。”(結2035)“外邦人的曠野”,很明顯就不是“以色列的曠野”,而是以色列人以前所飄流的古曠野。

 

三、案 

以色列人被審的原因當然很多,但主要有兩件:第一、是因為他們把耶穌釘在十字架上。基督出於猶太,但祂是被猶太人釘在十字架上。或者有人說,釘耶穌的人是羅馬兵丁,怎麼說成了猶太人呢?請我們不要忘記,彼拉多原先有意釋放耶穌,但猶太人說:“把祂釘十字架!”(太2722)所以我們說,釘耶穌十字架的是猶太人。不過,問題又來了,釘耶穌的是古時的猶太人,但為什麼主耶穌要把這罪歸入他們的子孫呢?不,這不是主耶穌要這樣做,而是猶太人要這樣做的:“彼拉多見說也無濟於事,反要生亂,就拿水在眾人面前洗手,說:‘流這義人的血,罪不在我,你們承當吧。’眾人都回答說:‘祂的血歸到我們和我們的子孫身上’。”(太272425)看,他們說:“和我們的子孫身上”,這話是算數的。當主再來到地上的時候,祂的血就歸到猶太人的子孫身上。這是以色列人(猶太人)受審的一個重要原因。

還有一個原因是因為不信。上面我們已提到,猶太人分散在天下各國,多半是不相信耶穌的。他們只信舊約,這是“猶太教”,不是“基督教”。他們相信彌賽亞(基督)要來世,但他們不信耶穌就是基督,因為他們說,基督是要作王,而耶穌是被釘十字架,祂並不是舊約所應許的“當來的彌賽亞”。他們現在回國,是要等彌賽亞第一次來。那知當主再來後,他們才知道,他們所要等候的,正是他們的祖宗所釘在十字架上的那位耶穌。現在他們多半都不信耶穌是基督,現在以色列人信猶太教的占57%,回教占39%,天主教及東正教占3%,而信基督教的只占0.24%,即平均每417人才有一個基督徒,而每19,000人中才有一位傳道人。因為他們的不信,外邦人蒙了恩典。保羅為著猶太人非常痛心:“不錯!他們因為不信,所以被折下來。……而且他們若不是長久不信,仍要被接上。”(羅112023)因為他們的不信,所以被折下來,到審判的日子,他們要受報應。

 

四、審判的結果

“耶和華如此說,猶大人三番四次的犯罪,我必不免去他們的刑罰。”(摩24)“祂來的日子,誰能當得起呢?祂顯現的時候,誰能立得住呢?因為祂如煉金之人的火,如漂布之人的鹼。……萬軍之耶和華說:‘我必臨近你們,施行審判……’。”(瑪325)“萬軍之耶和華說:‘那日臨近,勢如燒著的火爐,凡狂傲的,和行惡的,必如碎稭,在那日必被燒盡,根本枝條一無存留。但向你們敬畏我名的人,必有公義的日頭出現,其光線有醫治之能。你們必出來跳躍如圈裡的肥犢’。”(瑪412)以色列人回國,是繼續不斷地歸回。他們帶著不信的心歸回,但當基督再來後,他們有不少人悔改,信了基督。他們不止相信,還肩負起傳“天國的福音”的責任。他們因傳福音受苦,甚至被殺。當然還有作惡的。他們一同被敵基督逼害,直到死去三分之二,只餘下三分之一:“耶和華說:‘這全地的人,三分之二必剪除而死,三分之一仍必存留。我要使這三分之一經火,熬煉他們,如熬煉銀子;試煉他們, 如試煉金子。他們必求告我的名,我必應允他們。我要說:這是我的子民。他們也要說:耶和華是我們的神’。”(亞1389)在第1節我們看見:“那日必給大衛家和耶路撒冷的居民,開一個泉源,洗除罪惡與污穢。”神要給以色列人開一個泉源,指向十字架,洗去他們的罪惡。他們都認罪悔改,相信耶穌基督。這三分之一就是以賽亞所說的“餘數”:“以賽亞指著以色列人喊著說:‘以色列人雖多如海沙,得救的不過是剩下的餘數……’。”(羅927)這個三分之一的餘數,才是“以色列全家”:“……就是以色列人有幾分是硬心的,等到外邦人的數目添滿了,於是以色列‘全家’都要得救,如經上所記:‘必有一位救主,從錫安出來,要消除雅各家的一切罪惡’。”(羅112526)經過審判,以色列全家都要得救。這裡不是說“全國”,而是“全家”;全國所剩下的三分之一餘數,他們都悔改,全家都要得救。他們還要進入天國(賽12528,結2024,瑪42)。但還有一小部分被殺(路1927)或被趕到天國之外的(太812)。

 

五、教 

1.以色列人是神的選民,他們很熟識聖經,但他們不信耶穌。

當希律王聽見耶穌降生了,他心裡不安。“他就召齊了祭司長和民間的文士,問他們:‘基督當生在何處?’”(太24)那祭司長和文士非常熟識聖經,他們知道基督要生在伯利恒,而且引經為證:“他們回答說:‘在猶太的伯利恒。因為有先知記著,說:猶大地的伯利恒啊,你在猶大諸城中並不是最小的;因為將來有一位君王要從你那裡出來,牧養我以色列民。’”(太256)看,他們很熟識聖經,立即引出彌迦書52來證明基督要生在伯利恒城。及至當耶穌果真生在伯利恒時,他們反倒不相信。今天也有不少的傳道人牧師(?)也很熟識聖經,他們也根據聖經,可是他們不信十字架的道理,不信基督復活。我們應當熟讀聖經,背誦聖經,引用聖經,但如果你不信聖經所說的,倒不如那些不熟聖經而篤信聖經的人。

2.猶太人不信耶穌是當來的彌賽亞

他們不信祂是基督,並不是因為他們沒有聖經,也不是因為他們不熟識聖經,而是因為錯解了聖經。原來舊約預言基督兩次來世界,頭一次被殺,第二次來世界立天國,祂要作王。他們只看見要作王的基督,而看不見受苦的基督。他們看耶穌來了,但他們看耶穌不像君王,結果把祂釘在十字架上。我們中間也有些人不信耶穌要再來,當主再來到空中的時候,他們也錯過了機會。盼望我們都相信基督必要再來作王,而且祂要快來了!

3.以色列人說:“祂的血歸到我們和我們的子孫身上。”(太2725

神沒有忘記他們所說的。因此,流耶穌血的賬,果然歸到他們和他們的子孫身上。我們應當吸取教訓,不要輕易說話,免得報應臨到我們和我們的子孫身上。他們不單說錯,而且他們存心非常狠毒,因他們這樣說,耶穌就被釘死在十字架上。問題不在說話,而在乎存心。

4.“不錯!他們因為不信,所以被折下來;你因為信,所以立得住;你不可自高,反要懼怕。神既不愛惜原來的枝子,也必不愛惜你。……”(羅112022

我們應當從中得著教訓,我們不要自高,反要懼怕,免得神也把我們折下來。這裡不是說,我們不好,又不得救。這原是指猶太人的被棄,外邦人接上。我們個別信徒,應當儆醒謹守,免得失去賞賜,還要受虧損!

 

第三章  列國受審

 

讀經 :馬太福音25 3146

在我們未討論“列國受審”之前,我們首先要說明,這段經文不是指我們的受審說的。許多人錯引這段經文來說這是基督徒的審判。請我們注意幾點:第一,這是一個混合的審判,有得救的,有不得救的,綿羊和山羊一同受審。其它審判都不會這樣。第二,這個審判是以行為來定得救與否(太2535364243);我們得救是怎樣的呢?“你們得救是本乎恩,也因著信;這並不是出於自己,乃是神所賜的;也不是出於行為,免得有人自誇。”(弗289)第三,他們不知道作在弟兄身上的事就是作在主的身上。不單不信的人不知道(太2544),就連那些得救的人都不知道:“義人就回答說:‘主阿,我們什麼時候見禰餓了,給禰吃;渴了,給禰喝……?”(太253739)他們中間連一個也不知道,所以這班人必不能是我們。我們誰也明白這個道理;假如以前不知道,現在讀了馬太福音25章也就知道了。第四,他們經審後,好的要“承受那創世以來為你們所預備的國”(34節),但聖經從來沒有說基督徒要承受“創世以來”所預備的國;我們是要承受“創世以前”的:“就如神從創立世界以前,在基督裡揀選了我們,使我們在祂面前成為聖潔,無有瑕疵。”(弗14)我們是要享“創世以前”的福,而這班義人只得享“創世以來”所預備的。所以我們千萬不要把這段經文說到自己身上去。他們不是教會,而是列國(萬民)。

 

一、時 

基督徒在主再來到空中被主接去後才受審。列國受審是在什麼時候呢?“當人子在祂榮耀裡,同著眾天使降臨的時候,要坐在祂榮耀的寶座上。”(太2531)當主再來到空中之後,地上進入七年災難,頭31/2年稱為災難的起頭(太248),後31/2年稱為“大災難”(太2421)。天空中進行對基督徒的審判(就是前面所說的第一個審判)和羔羊的婚娶(太25113),共有7年的時間。在7年快要完畢的時候,地上進行最後一次世界大戰,即啟示錄161416所說的“哈米吉多頓”戰。約珥書39亦說到這次大戰:“當在萬民中宣告說:‘要預備打仗……’。”當戰爭快要結束的時候,基督就要和祂的新婦(教會)從空中降到地上,這是祂再來的第二個步驟——榮耀的顯現(太2531)。當基督降到地上的時候,繼以色列受審後,就開始進行對列國的審判(太253132)。

 

二、地 

審判列國的地點在那裡呢?我們不要忘記,最後一次世界大戰是在以色列國發生的,特別是在耶路撒冷。主從天空降到地上,是降到耶路撒冷,因此審判列國的地點就很自然是在耶路撒冷:“到那日,我使猶大和耶路撒冷被擄之人歸回的時候,我要聚集萬民,帶他們下到約沙法穀,在那裡施行審判……。”(珥312)約沙法穀又叫“斷定穀”:“許多許多的人在斷定穀,因為耶和華的日子臨近斷定穀。”(14節)約沙法谷原來是比拉迦穀,但因約沙法王在那裡戰勝仇敵,也就稱為約沙法穀(代下202526)。從約珥書316我們也知道主耶穌要在耶路撒冷錫安山審判萬民:“耶和華必從錫安吼叫,從耶路撒冷發聲,天地就震動……。”第2節說約沙法穀,第16節說錫安、耶路撒冷,可知約沙法穀是在耶路撒冷。或者有人說,耶路撒冷怎能容得那麼多人呢?請我們不要懷疑神是全能的,下面我還要提到這一點。

 

三、被審的人

馬太福音2532說:“萬民都要聚集在祂面前……。”這裡提到“萬民”。約珥書32說:“我要聚集萬民,帶他們下到約沙法穀,在那裡施行審判。”11節卻說:“四圍的列國阿……”,12節又說:“萬民都當興起,……審判四圍的列國。”可知這幾處所提的“萬民”就是“列國”。而且馬太福音2532,約珥書32“萬民”二字,英文聖經都譯作“列國”。這裡的“列國”,不是曆世歷代的“列國”都聚集在耶路撒冷的約沙法穀,而是經七年災難後的列國。這也不少,但不是列國的人都住在耶路撒冷。如果這樣,耶路撒冷是容不下他們的。這裡是把列國的人分成左右兩邊,從地上直往空間都擠滿人,受主的審判。這裡沒有提復活,可知被審的列國只限於當時還活的萬民。至於已死的萬民,那就要在千年國後白色大寶座前受審。在災中信而得救的人死了,他們要在災後復活,歸入“頭一次復活”裡。

這裡所說的雖是“列國”,但被審時還是按著各人的行為來審。主耶穌把他們分成兩邊:“把綿羊安置在右邊,山羊在左邊。”(太2533)因此,既是列國,又是萬民。

 

四、案 

這裡沒有案卷打開。列國被審是憑著他們對待以色列的態度。今日教會傳福音,是傳恩典的福音。當教會(真信徒真傳道人)被提到空中之後,地上進入七年災難。被留下的都是不信的(包括假信的傳道人與假基督徒),他們當然不傳福音了。那時,神就用以色列人在七年災難中傳福音——天國的福音:“這天國的福音要傳遍天下,對萬民作見證,然後末期才來到。”(太2414)不少人以為現在福音還未傳遍天下,主耶穌是不會再來的。不,主耶穌再來到空中,不用等福音傳遍天下,耶穌可以隨時再來。祂再來後,地上猶太人就要傳“天國的福音”,直傳到天下各國,然後末期才來到。這裡所說的“末期”,不是指主再來到空中,而是指主再來到空中後,七年災難完結,才算是“末期”。請我們不要看錯!災難,特別是大災難,敵基督(大罪人)要大大逼害猶太人。猶太人要傳福音,有被逐的,有被監禁的,有被殺的等等。那些悔改的人就優待猶太人,給他們吃,給他們喝,給他們穿,探病探監等。不過,這是很危險的。但他們為主的緣故,就是被殺也不怕。那些不信的人對被迫害的猶太人就不是這樣。請聽耶穌的話:“因為我餓了,你們給我吃;渴了,你們給我喝;我作客旅,你們留我住;我赤身露體,你們給我穿;我病了,你們看顧我;我在監裡,你們來看我。”(太253536)這是義人的態度。但那些不信的惡人就不同了:“因為我餓了,你們不給我吃;渴了,你們不給我喝;我作客旅,你們不留我住;我赤身露體,你們不給我穿;我病了,我在監裡,你們不來看顧我。”(4243節)他們因為不信,所以對猶太人沒有好感。他們被定罪就是在此。

 

五、審判後的結果

綿羊(在右邊的)得救;山羊(在左邊的)滅亡:“於是王要向那右邊的說:‘你們這蒙我父賜福的,可來承受那創世以來為你們所預備的國’。”(太2534)“王又要向那左邊的說:‘你們這被咒詛的人,離開我!進入那為魔鬼和牠的使者所預備的永火裡去’。”(41節)“這些人要往永刑裡去;那些義人要往永生裡去。”(46節)在災難中信的人,他們善待猶太人,因此他們得永生,同時進入千年王國裡,他們被稱為義人。那些不信的人(山羊),因著他們的惡行,成為“被咒詛的人”(41節),他們的結局是要“進入那為魔鬼和牠的使者所預備的永火裡去。”

 

六、教 

我們從列國受審,特別是馬太福音253146一段得到了深刻的教訓。這段經文雖然不是直接對我們,但我們應當從中吸取教訓(提後316)。

這裡是著重人的行為,因為災難期間是“恩律時代”,不同於現在是純粹的“恩典時代”。不過,無論什麼時候,得救的信心總是生髮行為的;不信的人當然不會用好行為來對猶太人。在災難中相信耶穌實在不容易,他們冒著風險相信,也就能用行為來對待猶太人——為道受害的猶太人了。

我們雖然不是靠行為得救,但真心相信的人是會有好行為的。我們應當善待那些為道受害的人,因為這是作在主的身上,主是會賞賜給我們的。

我們不只要善待那些為道受逼迫的人,我們更要善待猶太人。或有人說:我們碰不上猶太人怎能善待他們呢?請我們記得,我們應當為猶太人禱告:“你們要為耶路撒冷求平安!耶路撒冷啊,愛你的人必然興旺!願你城中平安!願你宮內興旺!……我要為你求福!”(詩12269)神應許我們,凡愛以色列人的,為他們禱告的,他必蒙福;凡咒詛以色列人的,他也要受咒詛。可惜有許多人在禱告中不曉得為以色列人禱告!盼望我們今後要為萬人禱告,特別要為神的選民以色列人禱告!

 

第四章  不守本位的天使受審

 

讀經:“又有那些不守自己本位,離開自己住處的天使,主用永遠的鎖鏈把牠們拘留在黑暗裡,等候大日的審判。”(猶6新譯)

第四個審判就是“天使受審”。上面所說的幾個審判,都是“人類”受審,而這個審判就是天使受審。不過,這個審判與我們的關係不大,所以我們只簡單地說說。

 

一、時 

當以上3個審判結束後,神就要捆綁撒但1000年,把牠扔在無底坑裡(啟2013)。基督要開始設立千禧年國。及至千禧年國完畢後,祂就要把撒但扔在火湖裡(啟20710)。當撒但被扔在火湖裡之後,神就要對付那班犯罪的天使——撒但的部下。牠們是在洪水前犯了罪的。神先對付那頭頭撒但,其後再來審判牠的部下。我們不知道究竟是在那一日,但神已定了日子,稱為“耶和華的大日”(詳看以賽亞2922)。

這班犯罪的天使現在是在黑暗坑中“等候”審判。這個黑暗坑就是彼得後書24的“地獄”。這裡的“地獄”與其它經文的“地獄”,在原文不是一個字。其它經文的“地獄”是“疾恨拿”Gehenna,而這裡的“地獄”是另一個地方,希臘文是“他他拉斯” Tartarus,又叫做黑暗坑或黑暗處(猶6)。牠們現在是在黑暗中受苦,但將來還要受審判。牠們現在只是在黑暗坑中“等候”(彼後24)。

 

二、審判官

誰審判天使呢?誰才配審判牠們呢?這無疑是我們的主,因祂有資格作審判官:“並且因為祂是人子,就賜給祂行審判的權柄。”(約527)一切審判的事都是由耶穌主辦的;除祂以外,並無別人可以替祂施行審判,就是聖父與聖靈也不能,因為祂們沒有身體,未經受人的一切痛苦,所以“父不審判什麼人”(約522)。父不審判人,也不審判天使。祂可以審判天使,但祂喜歡把審判的權柄交與子,由祂施行。

除耶穌以外,還有誰可以審判犯罪的天使呢?請念哥林多前書63 “豈不知我們要審判天使麼?何況今生的事呢?”信徒有權柄與主一同審判天使。我們不要以為奇怪,聖經這樣說,我們就這樣信。哥林多聖徒的靈性很幼稚,他們常常分爭。他們不只相爭,而且他們還要求教外人來調解他們的爭執。他們不求教會裡的人來解決,反而彼此告狀,打起官司來。保羅責備他們不應在教外人面前求審,因為信徒將來要審判世界,我們不該鬧到世人面前求解決教會的爭執。我們將來不只要審判世界,連天使也要被我們審判。許多人以為這是了不得的事,信徒要審判天使!他們並不知道人比天使的地位高。天使只不過是我們的僕役(來114),我們為什麼沒有權柄審判天使呢?

 

三、案 

牠們之所以受審,是因為牠們“不守本位,離開自己住處。”(猶6)因為不守本位,就要受審判。人類犯了罪,有基督代死,償還我們的罪債;但天使犯罪,耶穌沒有為牠們設立救法:“祂並不救拔天使,乃是救拔亞伯拉罕的後裔。”(來216)天使犯罪,要受永遠滅亡的裁判,沒有得救的盼望。為什麼呢?原來撒但自己去犯罪,跟隨牠的天使也是自己不甘願守住本位,而要離開自己的住處。人類犯罪就不是主動去犯,而是由魔鬼藉著蛇誘惑他們去犯的,所以神要為人類設立救法,而不為天使設立救法。牠們絕對沒有盼望。要明白“不守本位”的真意,我們還得簡單地看看牠們的首領撒但所犯的罪。以西結書28章借推羅王說撒但:“你是那受膏遮掩約櫃的……後來在你中間又察出不義,因你貿易很多,就被強暴的事充滿,以致犯罪,所以我因你褻瀆聖地,就從神的山驅逐你……。你因美麗心中高傲,又因榮光敗壞智慧……。”(結281419)以賽亞書14章借巴比倫王說撒但:“……你心裡曾說:‘我要升到天上;我要高舉我的寶座在神眾星以上;我要坐在聚會的山上,在北方的極處。我要升到高雲之上;我要與至上者同等。’”(賽141214)我們從這兩段經文可以看清撒但所犯的罪:“察出不義”、“就被強暴的事充滿”、“褻瀆聖地”(這裡的聖地,原文沒有,指的是天上的聖所)、“心中高傲”、“我要與至高者同等”。牠不甘心當天使長的職責,牠要升到神的寶座,要與至高者同等,牠褻瀆天上的聖所。你看,牠要與神同等,甚至代替神。這個罪極大,所以神不拯救牠。牠的部下——天使——跟著牠背叛神,所以也犯了這個不可赦的罪——不守本位。因為牠們不守本位,離開自己的住處,就定了罪案。好可怕的事呀!感謝神!因祂不叫我們做天使而要我們做人。神愛世人!可惜許多人不自愛,神整天向我們伸出拯救的手,可惜很多人不理會,結果還要滅亡!盼望我們能認識這極大的恩典,及早相信耶穌做我們的救主!

 

四、審判的結果

牠們既受了審判,就定了刑罰。牠們早就被拘留在黑暗坑中等候審判。牠們只是在那裡等候,而不是永遠在那裡。猶大書第6節“永遠拘留”應譯作“主用永遠的鎖鏈把牠們拘留在黑暗裡,等候大日的審判。”這就很清楚了,原文不是“永遠拘留”,而是“用永遠的鎖鏈把牠們拘留”。如果是“永遠拘留”在那裡的話,那“等候”二字就用不著了。既說“等候”,就不是永遠留在那裡。當牠們經過審判之後,牠們也不再回到黑暗坑中受刑罰,而是要到火湖裡受永遠的刑罰,和撒但永遠在一起。牠們起初跟著撒但不守本位,離開住處,結果也跟著撒但一同在永遠的火湖裡受痛苦。

 

五、教 

這個審判雖然與我們沒有多大的關係,可是我們不能不注意這個審判。我們可以從中吸取教訓。無論那一節經文都對我們有教訓,這是我們不能輕忽的。請我們再念彼得後書24“就是天使犯了罪,神也沒有寬容,曾把牠們丟在地獄(他他拉斯),交在黑暗坑中,等候審判。”請我們特別注意“就是”、“也沒有”幾個字。就是天使犯了罪,神也沒有寬容;我們犯了罪,神一再寬容我們!但我們千萬別藉恩放縱,免得要受更大的報應。雖然天使不比我們高,然而天使也是神所造的,況且神造天使比造人類早。“就是天使犯了罪,神也沒有寬容”這句話,同時也是警戒我們不要故意犯罪的。

關於傳福音這件工作,很多人不願意幹。他們不只不願獻身傳道,甚至連對人傳福音也覺羞恥。請注意!天使很想傳福音,可是神沒有把這件高貴的工作交給他們:“……那靠著從天上差來的聖靈,傳福音給你們的人,現在將這些事報給你們;天使也願意詳細察看這些事。”他們只能“詳細察看”,但不給他們傳福音的職責。至於在災中傳“永遠的福音”的使命,和這時傳恩典的福音是有分別的(啟146)。司布真說得好:“我不願我的兒子從傳道的地位上跌落做君王。”真的,做王還不如做傳道,對人傳福音是極尊貴的,所以我們當盡力多作救人的工作,免得我們被審的時候見羞。犯罪的天使固然不能傳福音,就連不犯罪的天使也沒有資格傳福音,只有基督徒才可以而且應該傳福音。十分可惜,一個極其尊貴的聖職竟然被很多人看作是低下的、可恥的工作。巴不得聖靈開我們的心眼,使我們看清楚傳福音的尊榮和重要。我們不一定要做傳道人,但我們如果蒙神呼召,那就不要推辭。我們每一個基督徒都有一個神聖的職責,傳福音是我們的天職。我們努力傳福音,多人因此得救,我們也因此蒙大恩!

 

第五章  白色大寶座的審判

 

讀經: 啟示錄201115

這是最後的一個大審判,審判一切不信的死人。

 

一、審判的時間

我們知道這是最後的一個審判,什麼時候開始進行呢?這當然不能在新天新地的時候才施行,因為那時沒有罪惡,也沒有審判。所以這個審判必定是在千禧年國度之後,新天新地之前。但準確的日子是沒有人可以知道的,只有神自己決定:“因為祂已經定了日子,要藉著祂所設立的人按公義審判天下,並且叫祂從死裡復活,給萬人作可信的憑據。”(徒1731)神已經定了一個日子,要審判天下。

 

二、審判的地點

“我又看見一個白色的大寶座”。基督要在白色大寶座上施行末後的審判。這個寶座是立於空中的,因為那時“……從祂面前天地都逃避,再無可見之處了。”(啟2011)天地逃避了,只有空間,白色大寶座自然是在空中了。

請我們分清幾個寶座:在空中審判聖徒的時候,有一個寶座安置在天上(啟42)。在地上審判萬民的時候,有一個榮耀的寶座立於地上(太2531)。將來聖城新耶路撒冷從天而降,城的中央有一個寶座。這是天家的寶座,是“神和羔羊的”,只有一個(啟221)。現在我們所要說的不是那些寶座。那些寶座:一個是“寶座”,一個是“榮耀的寶座”,一個是“神和羔羊的寶座”。現在所要講的是“白色大寶座”,這個寶座不是在天上,而是在空中。

“白色”表明至聖公義;祂要按公義審判世人。

 

三、被審判的人

有些信徒以為我們將來也要被審於白色大寶座。絕對不是,凡得救的人早已在被提後受了審判。又有些人以為這個審判是審判所有不信的人。這也不完全對。因為活著不信的萬民已在千年國之前被審過了。站在白色大寶座前的人都是曆世歷代不信的死人:“我又看見死了的人,無論大小,都站在寶座前……。”(啟2012)他們是死人,但那時他們復活了:“於是海交出其中的死人;死亡和陰間也交出其中的死人……。”(13節)或者有人說:“天地既然都逃避了,哪裡來海、死亡和陰間呢?這不都是在地球裡的嗎?”是,海、死亡(墳墓)和陰間(疾恨拿)都是在地球裡的。地球逃避了,但不論它逃到哪裡去,它還得交出其中的死人,交到白色大寶座預備受審。這有什麼不可以的呢?耶穌不是向死而不復活的人施行審判,而是先叫他們復活:“行善的,復活得生;作惡的,復活定罪。”(約529)有人以為只有基督徒才能復活,這裡給我們看見“作惡的”也復活,他們帶著復活的身體來受審,被定罪。稱他們為死人,因為他們不只身體死了,而且他們的靈也死了——靈魂身體都是死了的人。

所有不信的人都要受審判,無一人可以倖免。當大災難臨到普天下人的時候,許多人要逃避羔羊的面:“地上的君王、臣宰、將軍、富戶、壯士,和一切為奴的、自主的,都藏在山洞和岩石穴裡,向山和岩石說:‘倒在我們身上吧!把我們藏起來,躲避坐寶座者的面目,和羔羊的忿怒。’”(啟61516)在白色大寶座面前,誰也沒有辦法可以逃避羔羊的忿怒。

縱使你能走到陰間,爬到天上,藏在深山叢林,藏在海底,或者仇敵被擄,都沒有辦法可以逃避神的刑罰(摩924)。何況在空中白色大寶座受審時,他們沒有陰間可下,沒有天家可上,沒有高山可爬,沒有海底可藏,也沒有仇敵來擄。他們只得站在寶座前等候審判。

 

四、審判時所呈的案件

我們知道,不信的人所犯最大的罪就是不信。不過,除了這件大罪之外,還有別的罪惡要呈現出來,受主的審查:“我又看見死了的人,無論大小,都站在寶座前。案卷展開了,並且另有一卷展開,就是生命冊。死了的人都憑著這些案卷所記載的,照他們所行的受審判。”(啟2012)這節經文提到兩種冊子——生命冊與案卷。

1.生命冊

生命冊是記載信的人的名字,不信的人當然找不到他們的名字了。主用所流的寶血,已經買贖了全人類。無論信與不信的人都被贖:“從前在百姓中有假先知起來,將來在你們中間也必有假師傅,私自引進陷害人的異端,連買他們的主他們也不承認,自取速速的滅亡。”(彼後21)“連買他們的主”,證明主用寶血買贖了全人類,不過有些人承認,有些人不承認吧了。主耶穌作成了救恩,我們各人必須用信心來接受,這樣,我們的名字就在生命冊上了。當不信的人站在白色大寶座前受審的時候,耶穌就拿出生命冊給他們看,證明他們的名字不在裡面,定他們的罪就在此。有些掛名信徒從來沒有悔改信主。他們只是為名利加入教會,他們的名字只在教會的名冊之內。生命冊既然沒有他們的名字,他們的分就在燒著硫磺的火湖裡。

2.案卷

除了那本生命冊之外 ,還有好些案卷擺列在眾人面前。生命冊只有一卷,而案卷就多了,原文是眾數式。生命冊是記載信徒的名字,案卷是記載不信者的一切行為;生命冊是定人的得救與否,案卷則是定不信者所要受的刑罰輕重。賞賜有大小,刑罰也有輕重。路加福音124748有“多受責打”與“少受責打”之分,這是說到信徒因工作的不忠而受責打的多少,請我們另外看兩節關乎滅亡者受刑有輕重之分的經文:“但我告訴你們,當審判的日子,推羅、西頓所受的,比你們還容易受呢!”(太112224)推羅、西頓與所多瑪的罪雖然很多,但他們沒有親眼看見主行神跡,也沒有聽主親口講道。他們只聽先知們講道而不信,受的刑罰當然比較輕點,容易受一些。但哥拉汛、伯賽大、迦百農就不同了,他們的耳有福,可以聽見主講道;他們的眼也有福,能看見主行神跡。可惜他們仍不悔改,所以他們將必受更重的刑罰。刑罰是有輕重之分的。

人的良心有時很好,但有時會失常。許多人說:“我憑良心行事。”但能真正憑良心行事的實在沒有幾人!如果我們的良心在正常情況下,他能夠使我們自責求恕。審判的時候,我們的良心也要定我們的罪呢!

很多人記憶力很好,但亦有不少人記憶力很差。不過,到審判的時候,我們什麼都記起來了,而且比現在更清楚。保羅說:“我們如今仿佛對著鏡子觀看,模糊不清,到那時就要面對面了。”(林前1312)慕迪先生說:“我一次失足落水,忽然記起一生的事情,所有都顯在我的眼前。”一個人臨死的時候,他平生的事往往會浮現在眼前,及至死了以後,我們生前的一切,靈魂就更清楚了。當審判的時候,每一個人都把生前一切的事活現眼前。我們不能說自己無罪,我們的記憶也要定我們的罪了。

總的說來,案卷都是記載人的一切行為,為要定刑罰輕重。

 

五、沒有人可以推諉

前面我們已說過,沒有一人能逃脫。現在我們要說到沒有人能推諉他們的不信。當審判的時候,有人要推諉說,我們以前聽不明白,所以不信;有些人說,我們在鄉村,沒有福音堂,所以我們不相信。

1.“聽不明白” 

他們要說,我們常常聽福音,可是總沒有人能說服我。請我們念馬太福音1241“當審判的時候,尼尼微人要起來定這世代的罪,因為尼尼微人聽了約拿所傳的,就悔改了。看哪,在這裡有一人比約拿更大!”尼尼微人只聽約拿傳悔改的道,他們就都悔改了。現在我們有一位比所羅門更大的——耶穌——神的兒子。我們有祂的話,比約拿講的更清楚。如果我們聽了神兒子的聲音也不信,還有什麼可以推諉的呢!

2.“沒有福音”

又有些人說,我們在鄉間裡,沒有福音聽。如果要跑到城鎮去聽的話,那是多麼艱辛呀!請我們再念馬太福音1242“當審判的時候,南方的女王要起來定這世代的罪;因為她從地極而來,要聽所羅門的智慧話。看哪,在這裡有一人比所羅門更大!”這節經文告訴我們,南方女王不遠千里而來(這南方是現在的埃塞俄比亞),為要聽所羅門智慧的話。現在我們在鄉間,離城不過數10裡,竟不肯到城鎮去聽比所羅門更智慧的話(耶穌的話),倒比不上南方女王呢!難怪主耶穌說:“當審判的時候,尼尼微人要起來定這世代的罪。”“南方的女王要起來定這世代的罪。”那時,當我們見到尼尼微人與南方的女王起來定我們的罪的時候,我們便無話可說了,還有什麼可推諉的呢?

3.“眼不能見” 

還有人推諉說,我們所以不信,是因為眼不能見到要信的真神。這也不成什麼理由。請聽:“然而為自己(神)未嘗不顯出證據來,就如常施恩惠,從天降雨,賞賜豐年,叫你們飲食飽足,滿心喜樂。”(徒1417)“神的事情,人所能知道的,原顯明在人心裡,因為神已經給他們顯明。自從造天地以來,神的永能和神性是明明可知的,雖是眼不能見,但藉著所造之物,就可以曉得,叫人無可推諉。”(羅11920

從以上幾節經文看來,我們就應當知道實在有神:祂為自己未嘗不顯出證據來。當我們見到祂所施的厚恩,從天降雨,有豐年等,就確知除非有一位神來管理,否則不會有這樣奇妙的結果。人可以想出許多理由來說,這是“自然”的,水氣上升成了雲,雲滿了便下雨,有雨降自有豐收。可是他們不知道這一切都是由造物主而來。藉著所造之物,就可以曉得,叫人無可推諉。一個時鐘,絕不會自然而有,必有一位造鐘的人把它造成的。看看我們自己是怎樣來的,便知道必有一位造我們的。我們不能說,我們只由父母生出,因此我不信有神。請問誰給我們生命呢?父母若只生我們的身體而神不給我們生命,我們怎能活著呢?只要我們平心靜氣想一想,就知道有神了。既知道有神而不信靠,還有什麼可以推諉呢?

 

六、審判後的結果

3個審判與末後兩個審判有點分別:頭3個審判後的結果有善惡之分,賞罰之別,而末後兩個審判就不同了。這兩個審判的結果都是一律被扔在火湖裡受永苦,不過等級不同就是了(路101214)。審判後的結果是:“若有人名字沒記在生命冊上,他就被扔在火湖裡。”(啟2015)也許有人說,“若有人”幾個字證明還有人得救。這是臆斷。所有被審判的都是不信的死人,而生命冊只記載信者的名字。“若有人”就是“無論誰”的意思。誰的名字不在,誰就要滅亡 ;誰的名字記在生命冊裡的就得救。這不意味著被審的人是有得救的。所有不信的人是沒法找到他們的名字的,所以他們就要滅亡。那時,你不能請別人代禱,亦沒有人勸你悔改相信,你只得永遠滅亡,在火湖裡受永苦,絕沒有翻身的機會了。所以我們應當趁著還有今天,就當悔改:“看哪!現在正是悅納的時候;現在正是拯救的日子。”(林後62)“我實實在在的告訴你們,那聽我話、又信差我來者的,就有永生;不至於定罪,是已經出死入生了。”(約524

“弟兄們,你們不要彼此埋怨,免得受審判。看哪,審判的主站在門前了。”(雅59)這裡並不是說,不彼此埋怨,就可以免受審判。這和哥林多前書1131的口氣一樣:“我們若是先分辨自己,就不至於受審。”這也不是說,我們可以不經空中的審判,下文就說:“我們受審的時候,乃是被主懲治,免得我們和世人一同定罪。”(林前1132)主快再來了!我們很快就要被提到空中去接受審判。我們應當儆醒預備,過著聖潔得勝的生活;我們也當抓緊機會多作主工,作金銀寶石的工作。那些還沒有相信的人,應當趕快回頭,接受耶穌基督做你個人的救主,這樣,就不會站在白色大寶座前後悔。凡在生命冊上找不到名字的人,他們的分就在燒著硫磺的火湖裡,永遠受痛苦!

 

一九四九年八月四日初稿

二○○○年九月增訂

 

作者  林獻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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