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阴间的乐园(黄共明)

 

        前章已提过,基督徒虽然因信主耶稣,灵得重生,有永远的生命,且因着读经、祷告、过正常的教会生活,魂被更新,享受救恩。但在基督第二次再来,使他们的身体得赎,那必朽坏的身体改变为不朽坏的,这必死的变成不死的身体以前,仍然免不了疾病和死亡。

        但是当灵魂离开身体之后,基督徒的灵魂的去处,和一般不信者的灵魂是不同的地方。世人只知,当他们走完了人生的旅程,与世长辞之后,都到了阴间。岂知阴间尚有痛苦之处与乐园之别;不过,阴间的痛苦之处与所谓的地狱不同;同样的,阴间的乐园也与天堂不同。三层天上,神宝座之处纔是天堂。不信的人,不但会死,死后且有审判。但是这个审判不是马上就有,要等到一千年的来世之后,纔会复活受审判,被扔进火湖,永永远远受痛苦。那火湖纔是真正的地狱。在那以前,暂时的去处叫做阴间痛苦的地方。信主的人离世之后,也不是马上到天堂,包括亚伯拉罕在内,都是先到阴间的乐园。

        路加福音第十六章告诉我们,不信主的财主死了之后,到了阴间受苦的地方;而信主的拉撒路死了之后,则被天使带到阴间的乐园,放在亚伯拉罕的怀里。财主在阴间受痛苦,举目远远的望见亚伯拉罕,又望见拉撒路在他怀里,就喊着说:「我祖亚伯拉罕哪,可怜我罢!打发拉撒路来,用指头尖蘸点水,凉凉我的舌头;因为我在这火焰里极其痛苦。」他那知,将来要被扔进去的硫磺的火湖,纔是更痛苦的地方呢?不信的人,他们在火湖里,必昼夜受痛苦,直到永永远远。这就难怪那些不信的人,临死之前的挣扎痛苦,满了恐怖的表情。因为人的肉体将要死之前,已经失去了对于魂的拘束力,所以人的魂是清醒过来了,他们知道即将要去之地是何等的恐怖骇人,所以就作出垂死挣扎的样子。

        反过来看,那些信主耶稣、得永生的圣徒们,他们有主的话保证他们,并且在灵里先看见了,主要为他们成就极重无比永远的荣耀;又有服事他们的天使的安慰。路加福音第二十三章记载,和主耶稣同钉十字架之两个犯人中的一个,因临死之前,悔改相信主耶稣,蒙主应许,得以和主同在乐园里。使徒保罗在他生前,曾经被提到乐园里,听见隐秘的言语,是人不可说的。他大概在那里看到乐园的美丽,深深被吸引,所以后来向腓立比的圣徒们说:「我死了就有益处...情愿离世与基督同在」等的话。同时他也非常有把握的告诉哥林多和帖撒罗尼迦的圣徒们说,有关复活的盼望情事。曾经有一位菲律宾华侨姊妹生病,昏迷了五天,据说曾被带到乐园,看见乐园中美妙的情景之后,被主带回阳间。事后,还是念念不忘乐园的美景,祈求主早日带她回到乐园。一年多之后,她果然如愿离世返回乐园。可见信主的人和不信主的人,在死的事上,有截然不同的结局。生前不肯悔改信主的人,死对他们而言,是恩典之门已对他们关闭,将要踏进阴间痛苦的地方,在那里懊悔生前的愚昧和固执,并且战战兢兢的等候白色的大宝座前的审判,结局已注定是永远的沉沦。

        对于信主的人而言,从此卸下一切的劳苦、疾病和痛苦,被引进阴间的乐园里,享受安息,等候黎明来临──就是基督的再来。那时,他们从死人中复活,另赐给他们一个不朽坏荣耀的身体,与他们所得之永远的生命相称。灵、魂、体皆得救恩,被带进荣耀里。阴间的乐园,对于信主的人来说,不是终站,而是达到更荣耀之地的中继站。然后在来世有公义的赏赐,在永世里有永远极重无比的荣耀。所以主耶稣告诉门徒说:「那杀身体以后,不能再作甚么的,不要怕他们。我要指示你们当怕的谁?当怕那杀了以后,又有权柄丢在地狱里的。」世人所看重的是会朽坏、会死的身体和今世。但主所看重的是永远的生命、灵和魂,至于身体(不朽坏荣耀的身体),届时会加给圣徒们。── 黄共明《乐园──失乐园──寻回乐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