復活(林獻羔) 目錄: 前 言 1 第一章 復活的可能性 2 第二章 基督再來前的複醒 15 第三章 基督的復活 17 第四章 基督再來後的復活 30 第五章 更美的復活 34 第六章 復活與救恩 37 前 言 讀經:“我當日所領受又傳給你們的:第一,就是基督照聖經所說,為我們的罪死了,而且埋葬了;又照聖經所說,第三天復活了。”(林前15:3-4) 哥林多前書15章是專論復活的一章聖經(這章聖經先從基督復活講起,繼而說到以後眾人都要復活的事)。如果我們只講十字架而不講復活,那就還沒有救恩,因為“基督若沒有復活,你們的信便是徒然,你們仍在罪裡。”(林前15:17) 基督教與其它各宗教的區別:復活是其中的一個,而且這是一個極其重要的標誌。其它宗教是“教”人行“善”;
但基督教則是先“救”人,然後再“教”人。怎樣才能救人呢?只有耶穌釘十字架與復活,這是個關鍵。有些人信耶穌,只信祂是個偉人、是一位“教主”;但他們不信耶穌復活,所以他們是不得救的。“我們若靠基督,只在今生有指望,就算比眾人更可憐!”(林前15:19)我們如果不信基督復活,乾脆就不要信,不要做個不信復活的基督徒。你如果不信基督復活,請你趕快回轉;如果不回轉,就不要掛名信耶穌。我們信就要完全信、真信。現在我們把復活的真理分開來討論。求神開我們的心眼,叫我們真心相信基督復活與傳講基督復活! 第一章 復活的可能性 有人信耶穌10年,甚至幾十年,但他們仍不相信復活是可能的,他們對復活還有懷疑。我真不知他們為什麼要信耶穌?如果我們所信的不是一位已經復活的基督,那就一點用處也沒有。其實,如果我們相信有神的話,基督復活就絕對是可以相信的。 英國曾有兩位名人極力反對基督教,他們的名字是Lordwest與Littleton. 他們的約定用一年的時間分頭作研究來證明耶穌復活是不真實的,要藉此推翻基督教的一項基本信仰。但是一年之後他們再會面時,二人都接受了基督教的信仰了! 一、不信復活的理由 1.精神復活 說精神復活就是“精神不死”,“人格永存”。但“精神”、“人格”是抽象名詞,這些怎會復活? 物質是不能復活的。我們的衣服、房屋,不會復活。有生命的人和動物死了,又活過來,這才叫復活。 說耶穌是精神復活,骨子裡就是不信耶穌“身體”復活。 聖經沒有“精神復活”,撒都該人很乾脆,他們不信就說不信(太22:23)。可惜今日的假先知竟發明了“精神復活”來迷惑人的。 2.昏厥後醒過來 這種說法,連那不信主復活的史脫勞斯Strauss也認為是可笑的。羅馬和猶太的史記,並猶太的法規集,也都提到耶穌釘死了。 如果是這樣,耶穌就不可能長途步行10多公里(從耶路撒冷到以馬忤斯)。況且3日前的鐵釘已經鏽了。如果是昏迷而蘇醒,就不應說:“死而復活”,而應說:“僥倖地被存下來”。世人公認耶穌是個道德家。但一個道德家是不會把昏迷而蘇醒說成是“死而復活”的,因為這是與祂的道德不符的。 不埋葬而醒過來,還可誤以為是昏厥的,但耶穌不只被埋葬,而且祂是被埋在墳墓裡三日三夜的。 3.幻影論(docetism) 見幻象的人,多半是對某事某人極其渴望著、思念過度的情況。但門徒沒有渴望耶穌復活,甚至耶穌復活後,他們還是不信(可16:10-14)。 富於幻覺者永不會是道德人物。兩個人同時產生同樣的幻覺是不可能的。但許多人都看見耶穌的顯現。通常幻覺是固定在某個地點、某個時間內發生的,而耶穌沒有在容易產生幻覺的環境中出現過。幽靈不會那麽快就平息了。況且耶穌也在日間與早晨顯現。如果是幻影,為什麼500人會同時看見一種幻影呢(參林前15:6)?自以耶穌升天後,門徒就再沒有看見祂肉身的顯現了。 二、耶穌復活的證據 1.有真神 神既創造了萬物與生命,祂就必能使基督復活。當我們看見宇宙萬物,我們就應該相信有神。如果沒有神,萬物的來源就無法解釋了。還有,當我們看見有生命,我們也應該相信有一位真神,因為生命絕對不能是自然而有的。這些問題,我們在《真神》一書(靈音小叢書之一)裡面已詳細地談論過。我們既然相信有神,為什麼又不相信基督已經復活了呢?為什麼有人信耶穌是“精神復活”,而不是“身體復活”呢?“精神復活”是那些“精神病者”所炮製出來的,聖經根本就沒有這個說法,聖經所說的都是“身體復活”。耶穌身體復活是不可能的嗎?如果祂不能復活,我們將來也就不能復活了。一位不復活的基督又怎能救我們呢?我們必須相信一位復活的基督,才有永生。 2.聖經的預言 我們相信耶穌復活是真的,因為聖經說耶穌已經復活了。問題是,聖經是真的嗎? 我們可以從很多方面來證明聖經是真的。聖經的預言是一個強而有力的證據(請詳看靈音小叢書之三十九《更確的預言》)。聖經在基督復活前幾百年甚至1000、2000年前就詳細預言耶穌的一生。聖經對世界各國的預言,對世界大勢的預言,都準確地應驗無遺。這就足以證明聖經是神的話。聖經既是神的話,所以聖經說耶穌復活,我們就信耶穌是已經復活了。 “祂必看見後裔,並且延長年日”(賽53:10),說明基督是必要復活的。 彼得引用詩篇16:8-11來說明耶穌復活(徒2:22-32)。 耶穌自己預言祂要復活(太12:38-40,16:21,17:9,22-23,20:18-19,26:32,27:63,可8:31-9:1,10,10:32,14:28,58,路9:22-27,18:32-33,約2:18-22,12:34,14:3)。以馬太福音20:18-19最詳細。在祂的預言中,一共有8件事: 被捉的地方是在耶路撒冷、在客西馬尼園中。 “被交給祭司長和文士”。 “被定死罪”。 “又交給外邦人”。 “被戲弄”。 “被鞭打”。 “釘在十字架上”。 這7件事,應驗比較容易。 “第三日祂要復活”是最難應驗的。如果有人說自己死後3天復活,他不是個大騙子,就是精神病者,但只有耶穌才能這樣預言。 基督復活,應驗了舊約第37個預言。 神的存在,證明基督復活是可能的;照樣,聖經的真實,也證明基督復活是可能的。 3.耶穌的仇敵也沒有否認耶穌已復活了 彼得在五旬節講基督復活(徒2:23-32),猶太人沒有反駁;相反,以前從未有那麼多的人得救了(41節)。 4.“主日”證明耶穌復活了 守安息日是猶太人最重要的事,但門徒在基督復活後,就在這日聚會紀念主(徒2:1,42)。擘餅,是紀念主的死,但這是他們喜樂的時間。 現在全世界都以星期日(耶穌復活日)為休息日。沒有一個人的出生日或他的壽終日被全世界各國用來作“星期日”Sunday. 5.神跡 1985年10月,加拿大一個科學小組在北極找到了140年前由於氣候環境惡劣而喪生的英國探險隊員的遺體。病理學家從遺體的肋骨、骨髓、大腸、腎臟、大腦、肺、胃取了式樣。化驗結果表明,這些組織冷凍了一百多年,仍保持非常好的狀態。但骨髓細胞已經失去了細胞核。沒有細胞核,就意味著這群細胞不能再生。骨髓是人及動物的造血器官,也是形成體質抗體的場所。這樣看來,人死就不能復活了。 但復活是神跡,而不是“人所能作”的。 從古到今不知有多少神跡;復活是一件最大的神跡。所有的神跡都能證明復活是可能的。 (1)我的白喉病: 我在五歲的時候患了一個嚴重的白喉症,在廣州東山兩廣浸信會醫院裡住院,一位美國眼耳喉鼻專科的醫師夏查理把我放到殮房隔壁。到了最後的一天,那位醫師束手無策。他對我父親說:“恐怕你的兒子今夜過不了關,最好到柔濟醫院(廣州市第二人民醫院)借一部割喉機。在他最後不能呼吸時,把喉部割破,也許有希望;但希望很小,只是九死一生。”當我父親聽到他這樣說的時候,我父親想:如果有把握的話,那就試用;既然只得一線希望,那就不割為妙。於是父親把我抱回家中,請了很多弟兄姊妹到我們家裡整夜為我祈禱。到了天亮,我全然好了!那位美國眼耳喉鼻專科的夏醫師一早跑來,他以為我死了,所以他低聲叫了我一聲。我父親立即把我抱來給他看。他一見我沒有死,就說:“神跡,神跡!”(原來那位夏醫師也是個基督徒)幾十年又過去了,我還沒有死,我的活著就是個神跡。 (2)福建事例: 二十世紀末,在福建省有一位弟兄,他是一個敬虔的基督徒。他告訴我們,他住在屋頂一間窄小的房子裡,非常炎熱。他打開天窗,仍然熱得很。他記得詩篇135:7說:“……從府庫中帶出風來。”他就求神,神聽了他的禱告,使海邊的風不斷地吹來,他就在炎熱的夏天得到涼快。他有一小孩子,患病死了。當他孩子病重時,他一直禱告,但孩子還是死了!他還一直求神使他的孩子活過來。不久,神果然聽了他的禱告,孩子復活了!現在他的孩子長大了,還活得很好。這是近年來許多神跡中的一件。 (3)孕婦復活: 1983年第五期《奧秘》記載一孕婦死後復活的事:1980年4月,有一位華裔,只有27歲。當她懷孕9個月後,因吐血而被送入美國哈爾曼大學醫院。當時她瞳孔放大,心臟停止跳動,被搶救了半個小時仍然無效,於是宣佈了死亡。醫生進行剖腹產,取出了一個女嬰孩。當嬰孩哭聲發出時,“奇跡”就發生了,孕婦復活了!該醫院進行死孕婦剖腹產手術已有154例,但產後母親復活,這是第一次。這一件事真可以提供復活的可能性。 (4)貝蒂事例: 1959年7月,一位27歲的貝蒂患了盲腸炎,被誤診為子宮外孕,致使她盲腸潰爛,並引起整個腹腔發炎。她曾接受4次手術。後來又感染肺炎,在某日的清晨5時死去。不料在28分鐘後,她又自行活過來了,並且全身病痛一掃而光。數日後,貝蒂就出了院。 當時她到了另一個世界:首先她往一座青綠山坡走去。山坡雖然很陡,但她不費力就走到草地上,她見每根草似在顫抖著。她想,“難道這就是死亡嗎”?她感到這樣的死並沒有什麼可怕。死亡只不過是一種居所的改變,是絕對完美的感覺。她繼續往山坡上走,仰望藍天,萬里無雲。在她左後方,有一位高大、身穿長袍好像人形的也在走著,他就是天使。天家沒有太陽,但到處是光,左邊花木繁多,右邊有一座由多樣寶石所建造的城。城牆有一道光射出來,這就是啟示錄21章所說的新耶路撒冷城。 當她和天使到了山頂時,她忽然聽到她父親在呼喊:“主耶穌啊!主耶穌啊!主耶穌啊!”當她與天使到了像王宮式的建築物時,她忽然聽到優美歌聲,歌詞中有“耶穌”的字眼。她在外面也參加了四部合唱。 後來她與天使來到一扇一丈多高的大門前。天使按門,大門由中間緩緩而開,使她看到城內街道是金色的。她忽然見到耶穌,祂就是那道光,這光也使她能吸光與放光。 當她往山坡下走去時,她重見太陽,刹那間,她就回到了醫院,在病床上蘇醒過來。 回頭再說她死的那天早上3時半,她父親突然在夢中驚醒,再也睡不著了。於是他開車到了醫院,那時約是5時了。他推門入房,發現情況不妙,只見他女兒的身體已被白被單覆蓋著。當時他呆立數分鐘之後,他悲喊著:“主耶穌啊!主耶穌啊!主耶穌啊!” 不久,貝蒂的身體在那裡輕微地蠕動著。5時28分,她從床上坐起,見她父親站著微笑,流著淚水緊握她的手。當護士們要給她注射時,她回答說:“我不再需要這些東西了!我現在很餓,請告訴波恩醫生,我需要固體食物。” 數分鐘後,她丈夫約翰也趕來,兩眼注視著她,不時拍拍她的肩膀,以確定她不是個假人。 最後,她對波恩醫生說:“神醫治了我,我在一個多小時前已經死了。我在天上遇見了耶穌,祂又讓我回來,那簡直是令人難以相信的一種最奇妙的經歷。” (5)宣達爾: 印度有位很敬虔的基督徒名叫宣達爾,世界各地都聽聞他的事蹟。有一天,他靈遊天家。他見了主耶穌和許多聖徒。忽然有一個人走到他跟前,叫他一聲:“宣先生!”並問他認得他否?那人對他說:“你曾經在加爾各答城麻瘋院講道,我坐在前排,定睛聽講。後來我接受了基督做我的救主。”宣達爾想起這件事了。他為了要證實他不是做夢,而是靈魂真的到了天家,於是他就問那位昔日患麻瘋病者的姓名,又問他什麼時候到這裡來(宣忘記了他的名字)。他說:“我是某年元月26日來這裡的”(宣也忘記了那一年)。第二天,宣達爾立即寫信給該麻瘋院院長,問他某某人是什麼時候離開世界的。不久,院長覆信說:“某某人是在某年元月26日離開世界的。”從此宣達爾證實了他不是做夢,而是他的靈魂真的往遊了天家。 6.大自然充滿復活的證據 麥子落在地裡死了(約12:24)又活過來;冬日枯枝春來活;湖水蒸發消散,但在飄飄雪花裡復活;蠶蟲在蛹中,不久成了飛蛾;把銀盃投入硝酸液中溶化無餘,但把鹽水倒入,銀質再現。 1979年34期《科技世界》有一篇題為《美麗奇異的水棲動物》,其中有一段:“也許輪蟲的最大特點在於它們的生命的極度韌性。生物學家繆雷在1907-1909年的南極探險中,收集並晾乾一些輪蟲作為標本,一年後使它濕潤又活起來。其它結成冰的,則處在暈厥狀態之中,等待溶化而再度把輪子旋轉起來。”希奇得很,一些晾乾的輪蟲,一年後使它濕潤又活起來!晾乾的輪蟲尚且能復活,基督的復活有什麼理由是可以懷疑的呢! 7.皮 蛋 我們都吃過皮蛋,但很少人知道皮蛋是怎樣製成的。其中有一種方法,就是用松樹葉燒成灰和在泥土裡,用以醃制皮蛋。頂希奇,當你打破皮蛋殼子時,你會發現一些松樹葉花紋印在皮蛋的裡面。 你看,化了灰的松樹葉,竟能再度出現在皮蛋白(黑)的裡面!基督復活怎麼是不可能的呢? 8.神秘說Mystical Theory: 他們說,這是從巴比倫及東方宗教取材而編造的。 但耶穌復活後曾多次向門徒顯現,是有時間、地點和場合的。 9.耶穌的裹屍布: 1357年發現一塊約5米長的亞麻布。上面有人體背面和正面形像。它在法國利萊一個屬於夏爾尼家族的教堂中出現。後來落到薩伏依王手中,以後又從法國轉到義大利西北的都靈天主教堂一座特設的聖壇上一隻特製的盒子裡。它顯出滿了血跡的手腕和腳,背部亦有傷痕及前額滿有痛苦印跡。 傳統說釘在手掌上,但在耶路撒冷發現一個被釘者(名耶和哈嫩)的釘子是釘在手腕上的。這是中世紀的人不能偽造的。這塊亞麻布像是攝影用的底片一樣,留下一些影像,由電腦掃描放大出被那塊布包裹的人的影子。 經過40位科學家的研究,證明是耶穌復活的印跡。 10.空墳墓 基督復活最大的證據就是祂的“空墳墓”。 (1)猶太人的墳墓: 猶太人的墳墓是露出地面、或在山上鑿成一個洞穴的。他們將屍體放進去,放在一塊大石上面。耶穌的墓形是雙床式的。這可能是約瑟為自己和他的妻子所預備的。靠裡面一床是耶穌的,長6尺多。床頭有一尺高的“石座”,有如一張石凳,為天使預備的(約20:12)。墓門裡左邊只有一張木凳供休息。右床是用鐵欄杆圍住,杆上加鎖。墳高6尺多,兩部分共長12尺。入門的地方略低,門口有一窗透光。門口外面有溝渠,大石是沿渠推擋墓門的。 耶穌的空墳墓是在耶路撒冷舊城北門、大馬色門外的東北區。站在大馬色門口高處可以看到對面一小山,山上有兩個大洞如人的兩眼,因而叫作“髑髏地”。其上有一平坡,是個古刑場。耶穌的這個空墳墓是英國哥頓將軍于1881年發現的。在各各他山後面有一大花園,稱為“墓園”,園中一墳墓,是由各各他山下磐石鑿出的(太27:60,約19:17,20,41)。每年復活節,有許多基督徒到那裡敬拜神。 (2)其它各宗教: 只有耶穌的墳墓是空的,其它宗教只是建立在哲學的推理上。佛經從未提及釋迦牟尼復活了。最早論釋迦牟尼死的文獻中說:“佛經及一切有關釋迦文獻中,沒有一處提他死後曾向門徒顯現的事。” 穆罕默德於632年6月8日在麥地拉去世,他活了61歲。現在每年還有成千上萬的回教徒到他的墳地朝拜。 各教教徒都同意他們的教主並沒有復活過來。在頭4個世紀中,這個問題是辯道學中最熱門的題目。 (3)基督的空墳墓: ① 墓石滾開了(路24:2): a.“滾開”:顯明有一段距離。 b.“滾上”(可16:3-4原文):顯明墓門前是一斜坡。用石堵墓容易,把石輥上就很難了。 c.“挪開”(約20:1):原文有拾起並帶走的意思。 把巨石滾上坡一段距離,不是任何人可以做到的,只有天使才可以(太28:2)。 ② 墳墓空了: 空墳墓有如一塊不變岩石一樣聳立在那裡,是復活的根據。滿有敵意的耶路撒冷,離耶穌墳墓不遠。如果門徒誤傳耶穌復活,不用一個小時就會被人識破了。 考古家在拿撒勒城發現一塊“拿撒勒銘刻”,是羅馬大帝提比留或克勞弟阿斯一世(41-54年間)一項皇室法令。這法令說“已變質的空墓”消息已傳到羅馬。原來是當時的祭司長和長老賄買兵丁作這事的(太28:11-15)。 有人說,馬利亞入錯墳墓,後因夢寐,恍見耶穌(約20:11,16)。如果她真的錯入了,撒都該人就會到耶穌墳墓取耶穌屍首來堵住破口了。但她不可能在3日後錯入了墳墓。這不是公墓,而是在花園裡的私墓,而且這墓是從沒有葬過人的(約19:41),她怎會錯入? 孔子墓、佛陀墓、穆罕默德墓等,屍骨還在;只有耶穌的墳墓是空的。 ③ 葬衣: 墳墓不是全空,還有細麻布與裹頭巾。 a. 細麻布(約20:5-6): “放在”,應譯“坍著”。耶穌的屍衣仍殘留有屍體的模型。裹身褶紋仍在,只是中間坍下來。因為有成百斤香料壓塌。 b. 裹頭巾(約20:7): “捲著”,原文指仍保留著頭形中空的形狀留在石棺中,有如一頂假髮。二者約有從腋窩到頸頂的距離。 c. 裹屍時紮得很緊,是不可能擘下的: 如果解松就會脫落成粉堆,屍體本來就不可能沿屍身的曲線滑出來的。但耶穌的屍衣竟如蝴蝶褪出來的蛹一樣留在那裡!現場沒有人觸動過,足以證明耶穌真的復活了。 (4)“偷屍”(虛謊說Falsehood Theory): 有人不相信耶穌復活,但他們對於耶穌的空墳墓無法解釋。因此,他們便製造個“偷屍案”。其實,當時祭司長和長老就已經製造“偷屍案”了:“祭司長和長老聚集商議,就拿許多銀錢給兵丁說:‘你們要這樣說,夜間我們睡覺的時候,祂的門徒來把祂偷去了。’”(太28:12-13)到底有沒有偷屍這回事呢? ① 門徒和婦女不能偷: 門徒和婦女當時還不信耶穌復活。祭司長有防備(太27:64),膽小的門徒沒有能力偷。他們已四散了(太26:56),這就證明他們不是天生的勇士。就算沒有兵丁看守,他們也不敢拆封。婦女們在七日的頭一日很早就帶著香料到墳墓前,要膏耶穌的屍首(路24:1)。婦女們如果信耶穌已經復活了,為什麼她們還拿香料去膏祂呢?及至“他們聽見耶穌活了,被馬利亞看見,卻是不信。”(可16:11)他們曾經多次聽見耶穌預言祂要復活,可是他們不把這些話放在心上。耶穌向婦女們顯現後,囑咐她們把所看見的告訴使徒,但是“她們這些話,使徒以為是胡言,就不相信。”(路24:11)直到耶穌向他們顯現後,還有人懷疑:“他們正喜得不敢信……。”(41節)他們不信耶穌復活,偷屍有什麼用處?如果他們要偷屍,為什麼耶穌的細麻布會放在墳石上,祂的裹頭巾又如空殼卷在枕首的地方呢?要偷屍就得快捷,那有工夫把具有百多斤、用香料膠緊的細麻布和裹頭巾剝下,原形放回,才把屍首偷走呢?他們把耶穌的屍體又放在哪裡?門徒根本就沒有辦法偷,因為羅馬兵丁用大石擋住墓口,石上用繩子跨過,封上羅馬封條,外面有4個羅馬兵丁看守,誰也不敢近前去動一動,他們怎能偷屍呢? 兵丁是醒著的,他們更不能偷;如果兵丁睡著了(太28:12-15),兵丁又怎知有人偷呢?兵丁真的睡了嗎?他們不能睡,否則他們是會被處死的。奇怪的是,兵丁不只沒有受刑,他們還得了許多的銀錢呢! ② 仇敵不會偷: 他們正害怕別人說耶穌復活。如果他們把耶穌的屍首偷去,為什麼他們要用石頭擋住墓口呢?再說,如果他們真的把耶穌的屍首偷去,及至門徒日後放膽見證主復活的時候,他們只要把屍首拿來示眾,或把屍首放在車上遊行,門徒就成了大騙子,再也沒有法子傳講基督復活了。但是,直到如今,耶穌的墳墓還是空著,也沒有人找到耶穌的屍首,當然這是不可能找到的,因為祂已經復活了。無論是猶太史、羅馬史或世界史,都沒有記載耶穌的屍首,相反,它們只記載著耶穌的空墳墓。所以我們說,“耶穌的空墳墓”是個最大的見證。此外,我們還要什麼證據呢?為什麼我們還不信呢? 第二章 基督再來前的複醒 “基督再來之前”所包括的時間很長,從亞當到基督大約是4004年;從基督到現在2000多年。這就是說,按聖經所記,除了基督之外,從舊約到使徒行傳(使徒行傳以後的復活不算在內,因為這些不是記在聖經內的)提名的共有7人: 一、舊約兩個 第一個是以利亞使(這當然不是以利亞“使”,而是以利亞求神使)撒勒法寡婦的兒子的靈魂,“仍入他的身體”(王上17:21-22);第二個是以利沙使書念婦人的兒子“睜開眼睛了”(王下4:35);第三個是因挨著以利沙的骸骨復活的那人(王下13:21)。 二、耶穌使三個人複醒 1.耶穌使拿因城寡婦的兒子“坐起”、“說話”(路7:15)。 2.耶穌使管會堂者睚魯的小女兒“起來走”(可5:42)。 3.耶穌使拉撒路從墳墓“出來”(約11:33-44,見全章) 耶穌一共叫了3個人複醒。 三、彼得使多加從死裡“起來”(徒9:36-41) 四、保羅使猶推古複起(徒20:9-10) 全本聖經提名記載複起的只有以上7人。他們的複起與基督的復活不同。基督復活後就不再死了,但這7個人還是要死的。他們複起的身體不是靈體,而是必要朽壞的身體,與基督和基督再來後的復活是不同的。這一點我們務要分清楚。他們可以叫做“複醒”,雖然聖經也稱“復活”(王下13:21,來11:35),但是性質不同。耶穌復活後,細麻布和裹頭巾分別放好,但拉撒路從墳墓裡出來之後,“手腳裹著布,臉上包著手巾。耶穌對他們說:‘解開,叫他走。’”(約11:44)如果門徒不給他解開,他就不能走,但耶穌復活後,不用別人給祂解開布巾,祂就能來去自如。 至於啟示錄11:11那兩個見證人的復活,則是在基督再來之後七年災難的事。他們也不再死,“……他們就駕雲上了天……”(啟11:12)。 還有,馬太福音27:52-53記載耶穌死與復活間,有許多聖徒“起來”了。這班人“到耶穌復活以後”,曾進入聖城,向許多人顯現。以後怎樣,聖經沒有記載。不過,在基督復活與再來之間是沒有不再死的復活,因為,“……初熟的果子是基督;以後,在祂來的時候,是那些屬基督的。”(林前15:23)初熟果基督復活以後,要到祂再來才有不再死的復活。 基督升天之後,也有死人復活的事,不過他們沒有記載在聖經裡面。他們的複醒也算不得正式的復活,因為基督還沒有再來;他們是要再死的。還有,複醒的事是不會很多的,因為全本聖經只有7個人得到複醒。耶穌在世33年,祂作工3年,也只叫了3個人複醒。由此可見,複醒的事還是有的,但不會很多,正如其它的神跡也不是每一個人同得的一樣。 第三章 基督的復活 基督復活是聖經的中心。基督的復活是最美的復活,祂是個初熟的果子:“……初熟的果子是基督……。”(林前15:23)什麼是“初熟果子”呢?初熟果子就是樹上第一個成熟的果子。也就是說,在祂以前的復活,都不是正式的復活,他們的身體不是屬靈的身體,只有基督的復活才是正式的復活,祂是第一個帶著不再死的身體復活的,這就是初熟的果子。 一、應驗了初熟節 利未記23章給我們看見以色列人每年要守的節期有7個: 1.逾越節(利23:5):這是預表基督為被殺的羔羊。 2.無酵節(利23:6):又稱“除酵節”。酵代表罪惡,這是預表我們應當除去罪惡,過著聖潔的生活。 3.初熟節(利23:9-14):這是預表基督的復活,祂是個初熟的果子。 4.五旬節(利23:15-22):這是預表聖靈的降臨(徒2:1-4)。 5.吹角節(利23:23-25):這是預表主再來,招聚分散的以色列人。 6.贖罪日(利23:26-32):這是預表災難末期要開一洗罪泉,為給以色列人贖罪的(亞13:1)。 7.住棚節(利23:33-44):這是預表千禧年王國。只要我們詳細讀讀利未記23章,看看日後所成的事,我們就應當相信聖經是神所默示的了。 以上7個節期已經應驗了4個; 還有3個是待應驗的。目前我們是盼望主快再來,吹響號角(吹角節)。基督復活是第3個節期——初熟節——所預表的。(詳看靈音小叢書《七個節期》)。 二、婦女們到耶穌墳前(路24:1-12) 1. 耶穌的墳墓 沒有人知道耶穌的墳墓在哪裡。多數基督徒認為在耶路撒冷有兩處墳墓是耶穌的墳墓:一在現今城內(聖墓堂內);一在城北大馬色門外(園中的墳墓一處),離大馬色門不遠是各各他。耶穌的墳墓不知道在哪裡,這是神的美旨,免得有人看古跡過於所當看的,看聖墓過於看復活的主。 2.婦女們 (1)時間(1節) ①“七日的頭一日”: 安息日後,這是神複造天地的第一日。從舊約直到耶穌死之前,猶太人守安息日;但耶穌是在安息日後(可16:1)的第一日復活的,我們的“主日”就是耶穌的復活日。 ②“黎明”: 原文作“很早”、“清早”(路24:22)。馬可福音16:2“出太陽的時候”,原文是在第3節的。他們的安息日是在下午6時結束的,之後就是第一日了。 (2)“那些婦女”(路23:55-56,24:10): ① 抹大拉的馬利亞: 四福音書都提她,只有約翰詳記她的事。她“曾有七個鬼從她身上趕出來”(8:2)。 ② 約亞拿(8:3):只路加提她。 ③“雅各的母親馬利亞”:就是馬太福音28:1的“那個馬利亞”。 ④ 馬可又提到“撒羅米”(可16:2)。 最後離開十字架的是婦女;最先到墳墓觀看的也是婦女。 (3)“帶著所預備的香料”: 她們是“要去膏耶穌的身體”(可16:1)。她們很愛耶穌,愛耶穌到底,她們在失望中仍然愛祂。所有的門徒和使徒都失望,而她們更是憂傷,帶著香料去膏耶穌的屍首。使徒們沒有一個這樣作。“來到墳墓前”:墳墓,是人生的終站,這是最令人難受的地方。 (4)“看見石頭已經從墳墓滾開了”(路24:2) 本來羅馬兵丁用大石堵墓門,用封條封住;羅馬兵丁把守妥當(太27:62-66),但天使滾開石頭(太28:2),“看守的人就因他嚇得渾身亂戰”(4節)。本來他們想得很周到,做得很可靠,以致任何人都無法靠近。 (5)“只是不見主耶穌的身體”(路24:3): 24章的中心是“主耶穌的身體”。新約第一次稱“主耶穌”,第二次在馬可福音16:19。 空墳墓是一個最大的證據。羅馬史、世界史從沒有發現“主耶穌的身體”。 3.婦女與天使(路24:4-8) (1)看見兩個天使(4節): ①“正在猜疑之間”: 與所預料的不一樣,香料沒有用處了。 ②“忽然”:來得很突然。 ③ 是天使: 天使出現人形,但他們不是常人,因他們的“衣服放光”。 ④ 這裡說“兩個”: 馬太福音28:2說一個,“從天降下”,坐在墳墓外面石頭之上。馬可福音16:5說一個在墳墓裡面“坐著”。約翰福音20:12說馬利亞獨自看見兩個“坐著”。各種情況是變化著的。 (2)從“猜疑”變為“驚怕”(路24:5):她們看見了又懼怕。 (3)從看見變為聽見(5-7節): ①“為什麼在死人中找活人呢”: 她們要到死人中找活人,但“祂已經復活了”。今日也有人“在活人中找死人”;亦有人“在死人中找活人”的。 ② 提醒她們什麼是福音(7節): 主已經說過,她們曾經聽過,但她們不明白。 (4)“想起耶穌的話”(8節): 她們看見與聽見之後,就回憶起耶穌的話。 4.婦女和使徒(路24:9-11) (1)回到使徒那裡去(9節): 她們不是回到自己家裡去。在沒有盼望(耶穌釘死後)裡,她們唯一的辦法就是要找使徒。 (2)告訴使徒等: 馬利亞見了復活的主才回去告訴使徒(約20:18),但這些婦女只見了天使就把復活的信息告訴使徒了。 (3)“使徒以為是胡言”(路24:11): 他們以前見過死人復活,但後來那些復活的人又死了。但耶穌復活是空前的事(復活後不再死),使徒們難以致信。他們認為她們所見的是幻影、所聽的是怪聲;還有,可能他們認為羅馬兵丁會移走耶穌的屍首,免得門徒偷屍而說祂復活了。 難怪今天那麼多人對主的復活有懷疑。他們聽了許多,但不放在心上。耶穌復活之後,如果我們不相信祂是真的復活了,就不能得救(羅10:9)。 5.彼得的行動(路24:12) (1)彼得和約翰(約20:3-7): 路加特提彼得,因他帶頭“跑到墳墓”。 (2)彼得三次否認主後: 他在痛悔當中,被約翰接到自己的家裡,他一直與約翰同在一起,因婦女們看見約翰時,彼得也在。 約翰不只接待耶穌的母親,他也接待了痛哭的彼得,他真是有福了。 (3)“心裡希奇所成的事”: 彼得若不是真的悔改,他就再不會與使徒在一起了;但他還有行動,他要看個究竟。不過,他只是“心裡希奇”,直到當日下午,耶穌單獨向他顯現(34節),他才確信無疑了。基督復活是個最大的神跡;基督復活是最難相信的;但基督復活給我們最大的盼望——福音。 三、復活的身體 基督復活以後就不再死了,因為祂復活的身體是不會朽壞的:“死人復活也是這樣:所種的是必朽壞的,復活的是不朽壞的; 所種的是羞辱的,復活的是榮耀的;所種的是軟弱的,復活的是強壯的;所種的是血氣的身體,復活的是靈性的(原文作‘屬靈的’)身體。若有血氣的身體,也必有屬靈的身體。”(林前15:42-44) 我們前面已經說過,耶穌不是精神復活,而是身體復活。聖經沒有“精神復活”,只有“身體復活”。凡說耶穌是精神復活的都不是真信耶穌復活。他們認為耶穌死了,但祂的精神不死,所謂復活就是指祂的精神復活說的。 我們說耶穌復活是身體復活:“所種的是血氣的身體,復活的是屬靈的身體。”也許還有人固執地說:“屬靈的”就是“精神的”。我們知道,有人把“屬靈的”譯作“精神的”spiritual,這是因為世人不信靈魂而把“靈”字spirit譯作“精神”,把“靈的”(屬靈的)spiritual譯作“精神的”。但我們能否把那節經文譯成“精神的身體”呢?聖經原文不是說“復活的是靈性的身體”,卻說“復活的是屬靈的身體”。如果硬把“屬靈的身體”譯作“精神的身體”,我們就不知道是什麼意思。我們更不能把“身體”二字改成“復活”——“精神的復活”。這句話只能譯成“屬靈的身體”。 現在我們再來看看這個屬靈的身體是怎樣的。前面我們所引的經文清楚地說明屬靈的身體是:不朽壞的、榮耀的、強壯的、屬靈的。“不朽壞的”,不只是不死,而是連壞也不壞的。我們現在的身體會病,這就是壞,壞到不可收拾的時候就要死。但復活的身體是不會死的,連病痛也沒有,所以說是“強壯的”、“榮耀的”與“屬靈的”。 耶穌復活的身體是有骨有肉的,是人可以看見,可以觸摸的:“……摸我看看!魂(原文作‘靈’)無骨無肉,你們看,我是有的。說了這話,就把手和腳給他們看。”(路24:39-40)祂這個有骨有肉的身體是可以吃東西的:“……耶穌就說:‘你們這裡有什麼吃的沒有?’他們便給祂一片燒魚。祂接過來,在他們面前吃了。”(41-43節)。這個有骨有肉的身體,關了門是可以進入與出去的:“正說這話的時候,耶穌親自站在他們當中,說:‘願你們平安!’”(36節)“他們的眼睛明亮了,這才認出祂來; 忽然耶穌不見了。”(31節)這個忽來忽去的身體是能升天的:“正祝福的時候,祂就離開他們,被帶到天上去了。”(51節)這個屬靈的身體是有骨有肉、能吃東西、來去自如、是屬靈的,但不是魂(原文作“靈”,世人譯作“精神”)。如果照世人的譯法,“……魂無骨無肉,你們看,我是有的”(39節),這樣,也無法說耶穌是精神復活。耶穌自己就否定了精神復活,因為祂復活的身體是屬靈的身體——有骨有肉,能吃能飛。這是最美的復活。 四、復活的日期 (太28:1,可15:42-47,16:1) 耶穌到底是在哪一天復活呢?這是教會歷來爭辯的一個問題。現在一般人還是沿用天主教的流傳,說耶穌是在星期五受難,在星期日復活。耶穌在星期日(七日的頭一日)復活確是事實,但耶穌並不是在星期五被釘十字架的。如果耶穌是在星期五晚被埋在墳墓裡,到星期日復活,那就不對了,因為耶穌要在地裡頭“三日三夜”。如果祂是在星期五晚被埋,那末,祂在地裡頭就只有一日兩夜。按叨雷博士和一些知名的解經家說,耶穌是在星期三晚被埋,到星期六晚一過去,耶穌就復活了。不過,這又似乎多了一點。我們知道,以色列人是在正月14日守逾越節的。逾越節是預表耶穌被殺,為贖罪羔羊(出12:6,利23:5)。耶穌被釘的那日(正月14日)應該是星期四。 猶太人從晚上6點鐘開始算作第二日,這與我們從半夜12點後算起的不一樣。神造天地用了6日的工夫,每日都是先說“有晚上”,才說“有早晨”(創1章)。神創造天地的第一日,就是我們今天的星期日。祂在第七日(星期六)安息了,稱為安息日。安息日會的人一直沿用舊約和耶穌時代的安息日,他們現在還是在星期六守安息日的。自從耶穌在七日的頭一日復活後,門徒就改在星期日(七日的頭一日)擘餅聚會(徒20:7,林前16:2)。這不是安息日,而是“主日”(啟1:10),就是主復活的日子。這是一個星期的開始,而星期六才是第七日,是週末。現在的日曆表都把星期日排在前頭,表明是另一周的起頭。許多人以為星期一是一周的第一日、星期日是一周的第七日,所以有人叫它做“星期七”。這是不對的。現在我們再說耶穌復活的日期。有人根據“第三日復活”(太16:21,17:23,20:19等)便把耶穌釘十字架的日期移到星期五。他們說;“耶穌在星期五受難,第二日是星期六,第三日正好是星期日,耶穌復活了。”所以他們一直把耶穌受苦日誤認為星期五。也許他們根據馬可福音15:42-47說,安息日的前一日(星期五),約瑟往見彼拉多,求耶穌的身體。因此他們說,耶穌是在星期五被埋的。 果真是這樣的嗎?如果耶穌是在星期五被埋,到星期日復活,那就不夠“三日三夜”了。但請注意!耶穌是在星期四被釘的,從下午6時至星期五下午6時是第一日,也就是馬可福音15:42所說“安息日的前一日”;星期五下午6時至星期六下午6時是第二日;
星期六下午6時以後是第三日(安息日過去了,七日的第一日到來了),耶穌是在第三日(七日的頭一日)復活的。耶穌自己說過:“約拿三日三夜在大魚腹中,人子也要這樣三日三夜在地裡頭。”(太12:40)如果耶穌是在星期五被釘,那就無法找出“三夜”來了。但祂是在星期四被釘,我們就能見到:星期四一夜,星期五第二夜,星期六就進入第三夜,第三天祂復活了。不過,又有人說,耶穌不是在安息日過後復活,而是在安息日晚復活的。他們引用馬太福音28:1的話:“安息日將盡,七日的頭一日。天快亮的時候。”如果這樣,我們也會問:安息日將盡怎能是頭一日呢?安息日將盡是下午6時以前,又怎能是“天快亮”的呢?原來耶穌不是在安息日將盡復活。這節經文的“將盡”二字,原文是“已盡”。馬可福音16:1說“過了安息日”,耶穌就復活,直到“天快亮的時候”(幾個婦女才到耶穌的墳墓去找耶穌)。耶穌復活是在安息日後七日的第一日,即星期日。 “復活節”是怎樣算的呢?一般人是以每年春分(陽曆3月21日)後的月圓(陰曆十五)後的第一個星期日為基督的復活日,推前的星期五為耶穌受難日。但這又是從天主教傳下來的演算法。我們每個人的生日,每年都不是同一天(指星期幾)的,但為什麼硬要把基督復活固定在星期日呢?用星期日來紀念主的受死與復活是應當的,但我們不應該告訴人說,耶穌復活的紀念日每年都是星期日。我們只能說,每年猶太曆正月14日是紀念耶穌被釘的日子,17日是紀念耶穌復活的日子。猶太曆的1月14日(逾越節)等於我們的陰曆三月十四日,再過3日,即正月17日(我們的陰曆三月十七日)就是基督的復活日。這是正確的計算。因此,每年的復活節都不一定是在星期日,這一點我們必須弄清楚。 五、“復活節” 1.英文復活節叫“以斯太”Easter: 這字不是“東方人”的意思。這不是基督教的名詞,而是來源於巴比倫。 Easter源於Astarte(Isthar),是Belttis 之一的名字,為天上皇后(女神)。異教徒稱4月為Easter月,相傳是她的生日。 2.異教徒對他們的宗教的慶祝: 他們獻給敗落的天使。西元前2000年在巴比倫、西元前500年在小亞細亞,西元後100年在羅馬慶祝Easter. 3.慶祝Easter: 這不是初期教會開始的,而是在三、四世紀開始從君士坦丁的,但那時不稱Easter,而叫Pasch 或逾越節。 每年春天,千萬人到山上,祭司向日出天邊跪拜。祭司宣告“復活”。 4.我們不“守節”“過節” 五旬節後,聖經沒有叫我們“守節”(加4:10-11,西2:16-17):舊約的節期應驗在基督身上,我們不用守節。“過了禁食的節期”(徒27:9),是“經過”的過,不是我們“過節”的“過”。 基督復活不是“復活節”,而是應驗了舊約的“初熟節”(利23:9-14)。我們不是謹守基督復活節,我們只是紀念基督的復活。其實我們天天都是要紀念主的死與復活的。 六、“復活蛋” 許多教會在“復活節”時,把紅雞蛋藏在小叢林裡,聚會後,兒童甚至成年人也到叢林裡找復活蛋,據說拾到蛋的人就得福。這又是從天主教來的,天主教又是效法異教的作法。 1.古時各國的“聖蛋” (1)印度人:他們慶祝他們的文旦Mundane,以金色蛋為記。 (2)日本人:他們的“聖蛋”是銅色的。 (3)中國人與英國人:在節期有染色蛋。 (4)埃及人與希臘人:他們把蛋掛在殿堂裡作為奧秘的目的,這是他們宗教的儀式。埃及人的“聖蛋”,可以追溯於幼發拉底河岸。 (5)巴比倫人:古典詩人以巴比倫聖蛋為奧秘的事。 2.復活蛋(Pasch,即Easter蛋)的來源 以斯太是巧克力蛋的意思。漫畫顯示一個使徒從墳墓裡推出一隻大巧克力蛋。 據說天上降下一隻很大的蛋於幼發拉底河岸邊。一鴿子在其上孵出一位美麗和可愛的女神(這是羅馬的神話)維納斯Venus(就是金星的名稱),後來她成為敘利亞的女神Astarte. 以後這蛋就變成Astarte或Easter(復活節)的表記。 由蛋孵出的女神,是被人慶祝的對象。每年春天,因慶祝她的誕辰,他們就互相送蛋。在雅典的慶祝,他們有隆重的禮儀,包括獻蛋。 3.復活節拾蛋不是聖經的真理 初期教會沒有這事。直到西元519年,羅馬後來天主教搞出“復活節”與“復活蛋”。這都是從異教來的。聖經叫我們不可學習異教的儀式。 以後,教會傳統就採用了“以斯太”為復活節,就是每年春分後,月圓後的星期日為復活節,在復活節派復活蛋。這都不是聖經所說的主復活日。 七、基督復活後的十次顯現 我們所說的10次顯現是指基督復活後到升天前的顯現,而不包括基督升天後向司提反(徒7:55)、向保羅(徒9:3-6)與向約翰(啟1:10-19)的顯現。 基督復活後第1日顯現了5次: 1.第一次顯現 基督復活後第1日清早,祂向抹大拉的馬利亞顯現(約20:1,11-18)。 2.第二次顯現 耶穌向回墳墓去的婦女顯現(太28:1,8-10)。 3.第三次顯現 當日下午,耶穌向彼得顯現(路24:33-35,林前15:5)。 4.第四次顯現 傍晚,耶穌向以馬忤斯兩個門徒顯現(路24:13-31)。 5.第五次顯現 晚上,耶穌在樓房上向10個門徒顯現(可16:14,約20:19-23,路24:34-43)。 祂升天前40日又向門徒顯現了5次: 6.第六次顯現 過了8日,耶穌再向門徒(包括多馬)顯現(約20:26-29)。 7.第七次顯現 耶穌在提比哩亞(加利利)海邊向7個門徒顯現(約21:1-23)。 8.第八次顯現 耶穌在加利利的一座山上向500多弟兄(林前15:6)包括11個使徒(太28:16-20)顯現。 9.第九次顯現 耶穌向祂的兄弟雅各顯現(林前15:7,參加1:19)。 10.第十次顯現 耶穌在伯大尼對面的橄欖山上向11個使徒顯現就升天了(路24:44-53,徒1:3-12,林前15:7)。 八、復活的大能 1.復活不是一句空話 基督的復活,給與門徒復活的能力。假如耶穌不復活,祂就不是救主,祂也不是猶太人的王了。 2.見證基督復活 門徒在五旬第一次講道是見證基督的復活(徒2:14,32-36),有“三千人”歸主(41節)。 3.為主犧牲 膽小的門徒,他們甯為主犧牲也要傳講復活的基督(徒4:10,18-20,5:18-21,40-41,8:3-4,12:4-5)。 除了約翰,十一個門徒都是為主殉道的,特別是彼得要求倒釘十字架。第一世紀的殉道者就超過10萬人了! 4.復活的大能 “曉得祂復活的大能”(腓3:10)。我們先認識基督,就是認識祂的十字架與復活,進而認識祂復活的大能。我們不只講復活,更要認識復活的“大能”,更要“和祂一同受苦,效法祂的死”。 5.不要拜墓 我們既認識基督復活的大能,就不要效法異教徒拜墓。耶穌的墳墓不是我們敬拜的物件,因為耶穌已經復活了。聖經及次經都沒有顯示人要摸和拜墳墓。基督徒更不要在耶穌的空墳墓前下拜。 第四章 基督再來後的復活 這是未來的復活。這未來的復活分為兩次。頭一次是信的人復活;第二次是不信的人復活。頭一次復活又分為幾批。耶穌說:“你們不要把這事看作希奇,時候要到,凡在墳墓裡的,都要聽見祂的聲音,就出來:行善的復活得生;作惡的復活定罪。”(約5:28-29)這裡給我們看見義人的復活在先,惡人的復活在後。這兩次復活不是在同一個時間進行的。現在讓我們分開來討論吧。 一、第一次復活 這是得生命的復活,是義人的復活:“但各人是按著自己的次序復活:初熟的果子是基督;以後,在祂來的時候,是那些屬基督的。”(林前15:23)我們已經說過基督的復活(初熟果)。現在我們要講第一次復活:“那些屬基督的”。這些屬基督的人要“在祂來的時候”復活,這是“義人的復活”(路14:14)。基督若不復活,人死就如燈滅。基督復活,不只保證我們必要復活;也保證不信者復活要受永苦。所以凡相信神叫基督復活的人就必得救(羅10:9)。 1.被提到空中 主耶穌快要從天上降臨了。祂再來的第一步是降到空中。所有信的人(包括舊約信的人),都要被提到空中去與主相遇。在那裡先要審判信徒,後有“羔羊的婚娶”,時間有7年之久;同時地上也有七年的災難。現在我們講復活,不是講災難。被提的人都是信的人:那些死了的人先復活,他們復活後,就要和活著的信徒一同被提到空中去。活著的信徒不變化就不能被提,因為屬血氣的身體是不能被提的,必要變化為屬靈的身體,才能與復活的信徒(靈體)一同被提。保羅把這些問題說得很清楚:“就在一霎時,眨眼之間,號筒末次吹響的時候。因為號筒要響,死人要復活成為不朽壞的,我們也要改變。”(林前15:52)雖然這兩件事不是同一個時候發生(復活在先,變化在後),但時間很迅速,“在一霎時,眨眼之間”就完成了。從舊約直到基督再來前的得救者要先復活;到主來時,那些還活著的聖徒就立即身體改變,然後一同被提:“我們現在照主的話告訴你們一件事:我們這活著還存留到主降臨的人,斷不能在那已經睡了的人之先。因為主必親自從天降臨,有呼叫的聲音和天使長的聲音,又有神的號吹響; 那在基督裡死了的人必先復活。以後我們這活著還存留的人必和他們一同被提到雲裡,在空中與主相遇……。”(帖前4:15-17)請注意,無論誰,只要你是個得救的人,就都要復活;如果你能活到主再來時,那你就不用死,而是要活活的改變,和那些復活的人“一同”被提,沒有例外。 2.七年災難 教會被提後,地上就開始進入七年災難。猶太人要在災難中傳福音(因為真信的人都被提了去,無人傳福音),然後末期才來到。在災中傳福音的與信福音的,要大受逼迫,全世界要受大災難。有不少人被殺,他們要在七年災難中與災難後復活,合在第一次復活裡面:“……我又看見那些因為給耶穌作見證,並為神之道被斬者的靈魂,和那沒有拜過獸與獸象,也沒有在額上和手上受過牠印記之人的靈魂,他們都復活了,與基督一同作王一千年。這是頭一次的復活……。”(啟20:4-5)這樣,頭一次復活就包括了三種人:舊約聖徒、新約聖徒和災中的殉道者。得勝的人(指災中的殉道者),還要與基督一同作王一千年。 3.復活的身體 第一次復活者的身體是怎樣的呢?一句話,就是像基督的。基督復活的身體怎樣,我們將來復活的身體也要怎樣:“親愛的弟兄啊,我們現在是神的兒女,將來如何,還未顯明;但我們知道主若顯現,我們必要像祂,因為必得見祂的真體。”(約壹3:2)這是說到復活者的身體要像基督的身體。至於那些活著不死的人又怎樣呢?請看:“祂要按著那能叫萬有歸服自己的大能,將我們這卑賤的身體改變形狀,和祂自己榮耀的身體相似。”(腓3:21)我們要像基督:像祂有骨有肉、能吃東西,關了門也能來去自如,更像祂是屬靈的(林前15:44),與屬天的(48節)。許多人以為我們信耶穌只是靈魂得救,不知身體將來要怎樣,但聖經告訴我們:我們現在靈魂得救,在主再來後,我們的身體也要得救(復活與改變),這就是我們的身體得贖:“不但如此,就是我們這有聖靈初結果子的,也是自己心裡歎息,等候得著兒子的名分,乃是我們的身體得贖。”(羅8:23)“……直等到神之民被贖,使祂的榮耀得著稱讚。”(弗1:13-14)當我們的身體得贖之後,就要變成靈體。不娶不嫁:“惟有算為配得那世界,與從死裡復活的人也不娶也不嫁;因為他們不能再死,和天使一樣;既是復活的人,就為神的兒子。”(路20:35-36,參可12:18-27),這是屬靈的身體,與耶穌復活後的身體完全相似。 二、第二次復活 這是指一切不信的人的復活。有人以為只有信徒才能復活,而不信的人就不能復活,這是不對的。耶穌說:“行善的復活得生,作惡的復活定罪。”(約5:29)“……其餘的死人還沒有復活,直等那一千年完了。”(啟20:5)這就給我們看見,所有的人都要復活,不過不信的人要在頭一次復活後一千年(千年王國後)才復活。得救的人不單是靈魂得救,他們的身體也要得救(復活)。我們將來是靈、魂、體都享永福的。不信的人,現在死了,就要在陰間裡受苦(靈魂受苦),但當千年國完了之後,他們也要復活,站在白色大寶座前受審;受審完畢,就要帶著身體(靈、魂、體)被扔在火湖裡,受永遠的痛苦(詳看啟20:7-15)。他們復活後的身體是怎樣的呢?聖經沒有提及。但我們准知道,他們復活的身體是不會被燒死的。雖然“這火湖就是第二次的死”(啟20:14)。可是這第二次的死並不是沒有知覺的,而是要永永遠遠受痛苦的:“那迷惑他們的魔鬼被扔在硫磺的火湖裡,就是獸和假先知所在的地方。他們必晝夜受痛苦,直到永永遠遠。”(啟20:10)如果我們不相信有神,我們將來就要和魔鬼等一同在火湖裡受永遠的痛苦。如果我們回頭,用簡單真誠的信心來接受基督,就要在頭一次復活裡復活,享受永福! 第五章 更美的復活 保羅說:“使我認識基督,曉得祂復活的大能,並且曉得和祂一同受苦,效法祂的死,或者我也得以從死裡復活。”(腓3:10-11)不少人讀這兩節經文,以為保羅一直是追求得著復活,因為他對自己能不能復活還是沒有把握的。真的嗎?保羅不知道他必要復活嗎?哥林多前書15章與帖撒羅尼迦前書4章清楚地告訴我們,不只保羅深信他自己必要復活,他還說,所有在基督裡睡了的人必先復活。他沒有半點懷疑他是否可以得到復活的。腓立比書3:11的復活不是一般的復活。希臘文“復活”這個詞,一般是用阿那斯他斯anastases,但腓立比書3:11所用的“復活”,在前面加個ex以喀ex-anastases,陽性多數位,是“超出”的意思——超出的復活,新約只這一次用這個字。下文所說的“獎賞”(14節),也是指“超出”的復活說的。這種復活是獎賞之一,是超等的獎賞,是“超出”的復活。保羅並不是追求要得著一般基督徒所要得著的“復活”,而是追求超出的復活。 希伯來書11:35提到“更美的復活”。從“更美的復活”,我們可以看出有幾種復活:不美的復活(這就是惡人在第二次的復活)、最美的復活(指基督的復活)、美的復活(指頭一次復活,即所有信的人的復活,他們要像基督)與更美的復活。頭三種復活我們都說過了,現在我們要來看看“更美的復活”。 “更美的復活”,從字面看,就是比“美的復活”更好。所有信的人都得著美的復活,來去自如,但不一定都得著更美的復活。或者有人說,怎麼信徒的復活也有“美”與“更美”的分別呢?是的。我們得救的人都要復活,都得著美的復活,但還有一種人,他們是要得著更美的復活的。 有一位老婦問我,說:“耶穌再來,我就復活,但我復活後的面孔,是不是仍然是這樣?”我說:“復活後,都是美的。最平凡的一位,也比楊貴妃美麗得億萬倍,但還有許多“更美”的呢! 信的人就得救,就得美的復活,就得被提,就有分作基督的新婦,就有分進天國,這是因信而得的恩典。但得賞賜、得獎賞、得更美的復活就另有條件,不是每一個基督徒都可以得的。得賞賜就不至受虧損,得獎賞(即得冠冕)才可以作王,與基督同作王一千年(腓3:13-14,提後2:12)。更美的復活也是獎賞的一種,而且比作王“更美”。賞賜與獎賞都是身外物,只有更美的復活才是裡面的。一個人穿得再漂亮,還不如他生得秀美。得更美的復活的人,他們身上的榮光是與眾人不同的:“凡肉體各有不同:人是一樣,獸又是一樣,鳥又是一樣,魚又是一樣。有天上的形體,也有地上的形體;但天上形體的榮光是一樣,地上形體的榮光又是一樣。日有日的榮光,月有月的榮光,星有星的榮光;這星和那星的榮光也有分別。死人復活也是這樣……。”(林前15:39-42)我們知道,日頭是預表主耶穌(瑪4:2),月亮是預表教會,而星就是預表每個信徒。我們復活的身體是與主的一樣,能來去自如,但榮光就不同了。基督的復活是最美的。信徒之間的榮光也不一樣:“這星和那星的榮光,也有分別。”各人因所作的工不同,得的賞賜也不同;各人的生活聖潔與否,追求與否,為主受苦多少,得的獎賞也不同;有人為主傾倒一切,直到死還是忠心的,他們就要得著不同的復活呢!受苦多而不怨神,反而多讚美多感謝,他們的榮光肯定與別人的榮光是有分別。可能在你看來,這是新奇的事,但聖經就是這樣教導我們。 那麼,我們當怎樣才能得著更美的復活呢?得更美復活的條件是什麼呢?請我們再細心讀希伯來書11:32-40,我們就清楚了:“……他們因著信,制服了敵國,行了公義,得了應許,堵了獅子的口,滅了烈火的猛勢,脫了刀劍的鋒刃;軟弱變為剛強,爭戰顯出勇敢,打退外邦的全軍。有婦人得自己的死人復活,又有人忍受嚴刑,不肯苟且得釋放,為要得著更美的復活。又有人忍受戲弄、鞭打、捆鎖、監禁、各等的磨煉,被石頭打死,被鋸鋸死,受試探,被刀殺,披著綿羊山羊的皮各處奔跑,受窮乏、患難、苦害,在曠野、山嶺、山洞、地穴,飄流無定,本是世界不配有的人。這些人都是因信得了美好的證據,卻仍未得著所應許的……。”請我們注意,他們受的是何等的苦難!“忍受嚴刑,不肯苟且得釋放……為要得著更美的復活。”要得美的復活,只要信就可以,但要得更美的復活就要忍受嚴刑,不肯苟且得釋放。有人因為不肯忍受嚴刑,就想辦法(苟且)得釋放,這種人怎能得著更美的復活呢?他們所得復活的身體,榮光就比不上那些為主受大苦的人了。巴不得我們都能忍受極度的痛苦,至死忠心,以致獲得更美的復活。請不要忘記,“這星和那星的榮光,也有分別。” 保羅是怎樣追求的呢?他說:“弟兄們,我不是以為自己已經得著了; 我只有一件事,就是忘記背後,努力面前的,向著標竿直跑……。”(腓3:13-14)我們也當努力奔跑。宣信博士說:“許多人只要次好的而不要最好的”。現在有許多人不肯付代價,他們認為得救就好了,沒有必要犧牲自己的一切甚而為主捨命。他們怕受苦;他們追求世上的福樂,而不追求那上好的福分。其實,用幾十年的時間來換得永遠的福分是最上算的。如果我們不肯捨己,不肯為主受苦,不肯追求上好的福分,將來就必後悔莫及!但願我們都能得著更美的復活,永遠閃耀著更美的榮光! 第六章 復活與救恩 我們已經把復活的真理說過了。現在我們還要回頭說說復活與救恩的關係。我們平常都說:“信耶穌釘十字架,流出寶血,贖我們的罪,我們就得救了。”其實,這只是說了一半。如果我們把復活忽略了,我們還是得不著救恩的。 舊約的人信什麼呢?我們知道亞伯拉罕是信心之父。亞伯拉罕是怎樣信的呢?“亞伯拉罕所信的,是那叫死人復活、使無變為有的神……。”(羅4:17)“‘算為他義’的這句話不是單為他寫的,也是為我們將來得算為義之人寫的,就是我們這信神使我們的主耶穌從死裡復活的人。耶穌被交給人,是為我們的過犯; 復活,是為叫我們稱義。”(羅4:23-25)亞伯拉罕不單信神的創造——使無變為有;他更信神叫死人復活,這就是他因信稱義的依據。 什麼是撒都該人?撒都該是猶太黨派之一,猶太人有4個黨:奮銳黨、希律黨、法利賽黨與撒都該黨。撒都該人不願意接受古人的遺傳,不相信靈魂和永生,不信天使和鬼魂的存在,更不相信死人復活。一句話,就是不信。“撒都該人常說沒有復活的事……。”(可12:18-23)直到耶穌復活之後,他們還是不信:“因為撒都該人說,沒有復活,也沒有天使和鬼魂。”(徒23:8)今日教會裡也有一部分撒都該人,他們不信復活。不過,他們又不敢公開說他們是不信的,因為他們也是傳道人(?)牧師(?)等。他們口說是信而心裡不相信,所以編造“精神不死”,“精神復活”等,來迷惑信徒。我們說,他們是撒都該人——假信派。其實他們比撒都該人偽善,因為撒都該人不信就說不信;而這些人心裡不信,但口裡卻說是信。稱他們為“假信派”(假先知假師傅)(彼後2:1)是合適的。一切不信復活,假信復活的,不論是信徒或傳道牧師,只要他們不是真信復活,就不能得救。復活是最大的神跡。“法利賽人和撒都該人來試探耶穌,請祂從天上顯個神跡給他們看。”(太16:1)“耶穌回答說……一個邪惡淫亂的世代求神跡,除了約拿的神跡以外,再沒有神跡給他看。”(2-4節)耶穌不是說,今後再沒有神跡。使徒們行了不少的神跡;今天也有不少的神跡。耶穌的意思是:不給他(邪淫的世代,特別是法利賽人和撒都該人)看。要看神跡就得看約拿的神跡:“約拿三日三夜在大魚肚腹中,人子也要這樣三日三夜在地裡頭。”(太12:40)過了3日3夜,約拿就從魚腹中出來(拿1:17,2:10);照樣,耶穌被埋在地裡3日3夜,就從地裡出來。基督復活是一件最大的神跡。如果我們信這個神跡,全部聖經的神跡我們都會信了。撒都該人偏偏不信基督復活。 受浸是什麼意思呢?凡真心相信基督復活的人,是要受浸的。受浸是要全身浸入水裡(受洗是從天主教傳下來,不合真理的事。有些聖經把“浸”字譯成“洗”字,這是因為洗禮會的人印的)。保羅怎麼說呢?“豈不知我們這受浸歸入基督耶穌的人,是受浸歸入祂的死麼?所以,我們藉著浸禮歸入死,和祂一同埋葬,原是叫我們一舉一動有新生的樣式,像基督藉著父的榮耀從死裡復活一樣。”(羅6:3-4)浸入水裡,是表明我們與基督一同埋葬;從水裡上來,是表明我們與基督一同復活,用幾點水灑在頭上,無論怎樣也不能表明死而復活的真理。我們既因信基督被釘死與從死裡復活,就當受浸,好表明我們在祂死而復活上有分。我們信基督死而復活,我們的靈就先復活了,到基督再來後,我們的身體也就要復活。 什麼是“福音”?平時我們說,“福音”就是好消息。是,信耶穌得永生是個最好的消息,這是福音;但我們還沒有把福音是什麼說清楚。請聽經上的話:“弟兄們,我如今把先前所傳給你們的福音告訴你們知道……就必因這福音得救。我當日所領受又傳給你們的:第一,就是基督照聖經所說,為我們的罪死了,而且埋葬了;又照聖經所說,第三天復活了。”(林前15:1-4)“你要紀念耶穌基督乃是大衛的後裔,祂從死裡復活,正合乎我所傳的福音。”(提後2:8)一句話,耶穌死而復活,就是福音。我們信福音,就不單信耶穌被釘死在十字架上;我們還要相信祂復活,我們才能得救:“你若口裡認耶穌為主,心裡信神叫祂從死(人)裡復活,就必得救。”(羅10:9)口認是容易的,我們不單要口認,還要心信。信什麼呢?信祂從死人裡復活,就必得救。否則我們還是要滅亡的:“基督若沒有復活,你們的信便是徒然,你們仍在罪裡。就是在基督裡睡了的人也滅亡了。我們若靠基督,只在今生有指望,就算比眾人更可憐!”(林前15:17-19) 耶穌釘十字架、被埋葬、從死人裡復活,這才是福音。從此,救恩就完成了。祂把釘十字架前的人的過犯贖回,也把釘十字架之後的人的過犯贖回,叫凡真心相信祂死而復活的人都得著永生。凡得永生的人也都要復活,都要被提,都進天國。這是恩典,這是恩典的福音。 至於賞賜、獎賞(得冠冕作王)與得著更美的復活,那是要我們付出代價才能得著的。我們應當付出更大的代價,為主多作聖工,生活聖潔與得勝,為主多受苦甚而為主捨命,至死忠心,就必“要得神在基督耶穌裡從上面召我(們)來得的獎賞。”(腓3:14)“竭力追求,或者可以得著基督耶穌所以得著我的(所要我得的)。”(腓3:12)——“更美的復活”! 我們要相信基督復活,否則就不能得救。只要我們承認自己是個罪人,把自己的罪交托給神,神就要赦免我們的罪。我們相信耶穌基督從死人裡復活,我們就必得救;基督再來時,我們就必復活與被提;我們要付出重大的代價,為要得著更美的復活,永遠閃耀著更大的榮光,享有極大無比永遠的榮耀! 一九八五年五月一日初稿 二○○五年三月六日增訂 作者:林獻羔 地址:廣州市
德政北路 雅荷塘(北)榮桂裡15號 郵遞區號:510055 電話:020-83821503 日期:2007年3月新印 沒有版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