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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為何不堅持教會地方立場(黃迦勒)

 

一、我對教會地方立場的看法有所改變

            一個地方僅有一個教會,且以地方之名稱呼該地的教會,這在聖經中乃是不爭的事實。一直到第一世紀末葉,主耶穌命使徒約翰寫信給當時在小亞西亞的七個教會,仍以地方之名稱呼。我蒙恩之後,將近五十年之久,仍然堅信以地方為設立教會的根據,並且為此著書「教會的真理和實行」,其中有兩章論到:「教會的立場和(設立)的條件」和「教會立場實行上的問題」,竭力為所信的「教會立場」辯護。直到晚近一、二十年,才從與堅持「地方立場」的人們接觸經歷中,漸漸發現許多值得商榷的問題點,因而有所保留。

二、教會地方立場並非聖經真理

            查遍全部聖經,沒有一處記載有關「教會地方立場」的真理教導。倪柝聲弟兄倡導「教會地方立場」,認為一個地方僅有一個教會,才能向世人見證基督徒的合一,但是他這個看法,有顛倒本末、倒因為果之嫌。我個人認為,主耶穌所教導的「弟兄相愛」(約十三24~25)和使徒保羅所教導的「竭力保守聖靈裡的合一」(弗四3)才是合一的根源,而「一個地方僅有一個教會」充其量不過是達到正常合一的外表,不能把它當作合一的因素。

三、教會地方立場在聖經中僅僅是事實榜樣

            正如「凡物公用」(徒二44~45)一樣,「一個地方一個教會」也是教會初期的好榜樣。問題乃在於,榜樣雖好,但信徒們因為墮落敗壞的舊人天性,使得好榜樣有礙難效法之處。「凡物公用」的好榜樣,不久就被亞拿尼亞夫婦破壞了(徒五1~3),聖經雖然沒有記載其他的事例,但從其後的耶路撒冷教會變得貧窮缺乏看來,正足以說明「凡物公用」的失敗。中國的「耶穌家庭」立意雖好,同樣也免不了失敗終結。與此相同,「一個地方一個教會」的榜樣雖然理想,卻被人性腐化了。兩千年的教會歷史,也證實了這個立場無法堅持。

四、教會地方立場並不是主的恢復

            今天有一班信徒高唱「主的恢復」,並以站住「教會地方立場」為恢復的標榜。其實,他們所恢復的不過是教會的外表名稱,並未恢復教會合一的內裡實際。凡是高舉「教會地方立場」的人,在他們中間分門結黨的現象越演越烈,分而又分,可悲亦復可憐!那一班人,在許多地方向政府登記並佔用「xx市教會」的名稱,卻沒有聚會的成員。所謂「主的恢復」,演變成了信徒的幫派,難怪被許多傳道人嘲諷說:「他們比其他的宗派還更具宗派精神。」

五、教會地方立場實際上是行政的立場

            歸根究底,「教會地方立場」所講求的,乃是教會的治理體系:由誰(或由哪一班人)來設立並管理教會。表面上說得很好聽,一個地方不同的教會團體合併成一個教會,長老可以由別人來擔當。實際上,從來沒有人願意將既得的「權位」讓給別人。超過半世紀以來的「地方教會」歷史,無論是在中國大陸、台灣、東南亞、歐美各地,分裂原有的「地方教會」的事例,層出不窮,其背後的原因,多半在於所擁戴的領袖是誰。假藉「教會地方立場」之名,爭奪「教會歸屬」之實。

六、教會地方界限的荒謬不切實際

            教會初期所謂的「地方教會」,除了耶路撒冷教會之外,各地教會的規模頂多僅數百人,範圍以城牆為界限,成員之間的聚會、交通來往尚稱便捷。如今大都會的人口往往多達數千萬,面積動輒數百至數千平方公里,眾信徒勉強納入同一個治理體系,實在不切實際。尤有甚者,屬天的教會範圍,隨著屬世的行政疆界重劃而更改,顯得荒謬。當初只是根據人們的聚居所在地而成立教會,甚至村里也可有教會,如今為著「名稱」而不斷地改編、重組,根本沒有這個必要。難道一個中央直轄市或省轄市底下的市、區、鎮、里、鄉、村等小的行政區域,就不可以有真正地方性的教會麼?廢掉本就早已存在的教會,與其他的小教會合編成龐大的教會,僅為教會的名稱相同,原有的各教會劃歸新的長老團隊治理,卻鞭長莫及,管理問題叢生,真是莫名其妙。

七、教會地方立場漠視聖靈的主權

            倪柝聲弟兄所倡導的「教會立場」,除了地方界限之外,還有聖靈主權,其實後者比前者更為重要。然而,那些堅持「教會地方立場」的教會領袖人物們,絕大多數僅重視「地方立場」,而漠視「聖靈主權」,在他們自己所掌管的教會中,膽大包天,隨意隔離他們所不喜歡的人,或停止他們的服事,或禁止他們摸餅杯,或乾脆將他們驅逐出教會,根本無視聖靈是否擔憂。李氏手下的同工長老們如此,離開李氏的同工長老們也是如此,後者簡直不遑多讓。哀哉!「教會地方立場」成了這一班人的藉口和擋箭牌,而在自己的教會內,任意妄為。

八、站住(佔用)教會地方立場的人認定只有自己才是教會

            在「教會地方立場」的發展初期,還能承認教會包括所有真實基督的信徒,而自己只不過是教會的一部分,代表所有的基督徒站在正確的立場上。不幸,在僅僅幾十年間,竟然不知不覺地引進了一種思想觀念,認為只有他們自己才是教會,而其他眾多所謂的基督教會和信徒,都墮落成了可憐的「基督教」,而視一般基督徒為僅僅掛名的教徒,對待他們甚至不如對待異教和異教徒親切。這班所謂「地方召會」的信徒,認為他們自己是「非拉鐵非教會」,而其他的基督教會已經墮落成了「老底嘉教會」,只要留在「地方召會」中,就都是得勝者,可以與基督一同作王一千年。高抬自己,藐視別人,這種心態,恐怕連世人都不如。

九、教會的合一,不在乎名目,而在乎實際

            「教會地方立場」原初的動機,是要向世人作「合一」的見證。其實,不信的外邦世人對於教會林立,教會的名稱五花八門,根本早就見怪不怪,更不會因為有一班基督徒以地方之名命名教會,便覺得他們才是合一的教會。教會在外邦人的眼中,是否合一,並不在於教會的名稱,而在於教會成員之間所顯出的實際合一情形。據我個人近三十年來訪問世界各地教會,包括中國大陸、台灣、東南亞、日本、歐美各國,也包括聚會處、召會、基督徒之家、基督教公會宗派等各種不同的教會團體,結果發現凡是強調「教會地方立場」者,其領袖人物相當閉關排外,一般信徒則較少門戶觀念,至於基督教各種教會團體,則相對地較為開放,而一般信徒們相見如故,非常熱忱接納,幾乎沒有隔閡。

十、捨棄教會任何立場,才是合一之道

            大約十幾年前,我和我姊妹到歐洲某地,訪問該地教會長老,他們夫婦是白種人,弟兄是德裔白種人,姊妹是法裔白種人;而我跟我姊妹是黃種人,我是華裔黃種人,我姊妹是日本裔黃種人。那對白種人夫婦又帶我們去訪問一對黑種人,弟兄是印度裔黑種人,姊妹是錫蘭裔黑種人。三對夫婦三種膚色,六個種族,交通之際,所謂「立場」從始至終未曾提過,卻交通甚歡,離別時流淚依依不捨。據我個人近三十年來的經歷,得出一個結論:無論你所站的教會立場,是地方立場,或是你所敬愛的屬靈領袖,或是某種聖經真理,你越強調那個立場,你就越與別人分開,並且那個分開的鴻溝,大到令你無法跨越。我自己將近五十年之久,一直對「教會地方立場」執迷不悟,終於在最近十餘年才幡然醒悟。我的經歷也使我深深地覺得,要從「教會地方立場」的牛角尖裡鑽出來,實在不容易,所以對仍站住地方立場的的弟兄姊妹們,深感同情,又感覺對他們無能為力,只能將這事藉禱告交託給主,真求恩主憐憫和恩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