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確認識教會(黃迦勒) 事奉成全研討會第一階段:建立信仰和真理的穩固根基 第六題:正確認識教會 一、「教會」的原文字義 在聖經中,譯作「教會」的希臘文是「ekklesia」,它由「出來」和「呼召」兩個字根組成,故合起來有「呼召出來」的意思。這個希臘字在新約裏首先被主耶穌提起(太十六18),然後被祂的門徒們在行傳和書信中普遍地應用。 希臘文「ekklesia」這個字原被「七十士譯本」用來翻譯舊約希伯來文的「qahal」,它在舊約中出現123次;所源自的字根意思是「聚在一起」;中文聖經譯作「全會眾」(民十四5)、「大會」(申九10)、「會」(士二十2)等;英文譯作「congregation」或「assembly」。這個字特別用在神的選民──以色列人──受到呼召聚集在一起朝見神之時(申四10;十八16;卅一30)。所以司提反在論到「曠野會中」(徒七38)時,也用了這個字。教會不是一群呆板、安靜、被動、溫馴地坐在教堂的長椅上的會眾;教會是一群蒙神救贖並呼召,從世界(埃及所豫表的)裏出來,成為「曠野的會」,滿了活力,不斷向前追隨主的屬神的子民(參林後六14~18)。 基於新舊約希臘文、希伯來文的原文字義和典故,我們可以總括地給教會下一個定義:「教會是神從世界裏呼召出來,聚集在祂面前,恭聆祂,事奉祂,追求祂,並且豫備迎接主再來的神兒女的總合。」 二、教會的兩面 1.教會有廣義與狹義之分:廣義的教會是指歷世歷代、各國各族各民各方,包括過去與未來,所有蒙救贖、屬神之人的總合;狹義的教會是指現今存活在地上、聚集某一地方的信徒。馬太福音十六章所說的「教會」(太十六18)是指廣義的教會;馬太福音十八章所說的「教會」(太十八17)是指狹義的教會。 2.教會有宇宙與地方之分:宇宙性教會,或謂普遍的教會,和上述「廣義的教會」同義。聖經上並無「宇宙教會」的說法,只能權且用來作教會的通稱,使其與某一特定的地方教會有別。教會有兩樣,一樣是唯一無二的教會,一樣是一處一處的教會。使徒保羅在以弗所書中所提的「教會」(弗一22;三10,21等),原文均用單數詞,即屬宇宙教會。地方教會和前述「狹義的教會」同義,新約聖經凡指特定地方的單數教會,如:「在哥林多神的教會」(林前一1),或是廣大地區的複數教會,如:「亞西亞的眾教會」(林前十六19)、「加拉太的各教會」(加一2),均屬地方教會。但我們要注意的是:宇宙教會與地方教會雖有說法上的分別,可是在性質上並無差異。宇宙教會地方教會之間的關係,就好比分別從望遠鏡的兩端來看一件物體:從目鏡這端來看,物體增大了許多倍;從鏡片底端那頭來看,它就縮小了許多倍。除了體積有別之外,它的實質是一樣的。 3.教會有無形與有形之分:無形的教會是指抽象、屬靈的一面,即前面所述的「宇宙教會」;有形的教會是指具體可以看見、可以接觸、可以交通來往的一面,即前面所述的「地方教會」。前者是無形無體的,是生命的,是一種生機上的聯合;後者是有形有體的,所以有行政上的講究,有長老,有執事。 三、教會的成因 教會的來歷和成功的過程可以細分為三: 1.是父神所計劃、所安排的:教會是神在萬世以前,在我們主基督耶穌裏所定的旨意,這旨意一直隱藏在祂自己裏面,沒有叫人知道,所以是一個奧秘,直到今世才顯明出來;為要藉著教會,使天上執政的、掌權的,得知神百般的智慧(參弗三4~11)。 教會既是神在創世以前就已有的計劃,這表示教會在祂的心目中,是一個相當寶貴、非常看重的東西。我們可以這樣地說:神創造宇宙萬有,乃是為著教會,好讓教會在宇宙中得以彰顯;甚至我們的蒙救贖,也是為著教會,好讓祂得著教會,以滿足祂的心願。 可惜許多基督徒,只會從「自我」的觀點來看神的救恩,為著他們自己能夠享受救恩而感謝神,卻從未想到神為甚麼要拯救他們。因此,在他們的心目中,教會不過是為著使他們能得屬靈的好處而存在之物;「我」第一,「教會」其次。 2.是子神所救贖、所建造的:教會是主所寶愛、所珍惜的:祂愛教會,如同丈夫愛妻子;祂珍惜教會,如同人喜愛一顆重價的珍珠。主為要得著教會,就在十字架上捨去了自己,捨去了祂所有的一切,好把教會救贖回來,歸祂所有(參弗五25~27;太十三46)。 主耶穌在十字架上流血捨命,主要的目的,還不是在把我們從罪惡裏救贖出來,乃是在得著祂心愛的教會。主流血捨命的結果,固然是把我們從罪惡裏救贖出來了;但我們的蒙贖回,仍然是為著使我們能成為祂建造教會的材料。 為這個緣故,主耶穌在祂上十字架之前,就預先告訴祂的門徒說,祂要建造教會,並且是建造在「認識祂是基督,是永生神的兒子」這個根基上(太十六16~18)。教會是因祂的受死而得以產生;教會又是因祂的復活生命而得以建造。 3.是靈神所浸成、所合一的:教會雖然出於父神的計劃和子神的救贖,但若非靈神的浸成一個身體(林前十二13),則仍然不能成功為教會。三一神知道我們人的天然本性,不是肢體相爭,便是分門別類,實在難以構成教會,所以聖靈就來作工在我們身上,浸透、充滿、滿溢,使我們在聖靈裏合而為一(參弗四3~4)。 四、教會的所屬 聖經上論到教會時,對於其歸屬僅有下面三項說法: 1.「神的」眾教會(林前十一16):說出教會是出於神,又是屬於神的。教會完全是為著彰顯神的榮耀而存在的(弗三21;提前三15~16)。 2.「基督的」眾教會(羅十六16):說出教會是主耶穌基督死而復活的生命所充滿的,因此得以與基督聯結為一──教會是祂的身體,祂是教會的頭(弗一22~23;五23;西一18,24)。 3.「眾聖徒的」眾教會(林前十四34原文):說出神所聖別的信徒是教會的組成要素,也是三一神作工的對象。 五、教會的預表和象徵 1.舊約 (1)月亮:預表返照基督的榮光(參瑪四2;林後三18);在地上管治黑暗的權勢。 (2)夏娃:預表教會的配偶來幫助祂(參弗五22~32;創二18)。 (3)一些女人: A.「利百加」預表教會怎樣被獻給基督(創廿四章);B.「亞西納」預表教會怎樣從世人中被揀選歸於基督,並且在世上傳福音生養兒女(創四十一45);C.「西坡拉」預表經過曠野的教會(出二21~22);D.「押撒」預表在美地裏承受產業的教會(書十五17~19);E.「路得」預表外邦人也得蒙基督的救贖,而為教會的一部分(路得記);F.「亞比該」預表一個從軍、為她的主而爭戰的教會(撒上廿五章)。 (4)挪亞一家八口:預表教會在基督裏得蒙救贖,免受神忿怒審判,不至滅亡(創六18~八19;彼前三20~21;彼後二5)。 (5)以色列會眾:預表教會是神從世界裏呼召出來,受浸歸入基督,在地上事奉敬拜神的一班人。 (6)會幕:預表基督與教會在世上的路程。 (7)聖殿:預表教會在國度裡永久在神面前的情形。 2新約 (1)羊群:預表教會是基督所捨命且牧養的(約十11)。 (2)葡萄樹與枝子:預表基督和教會在生命裡相連的關係(約十五5)。 (3)神所耕種的田地:預表教會是神所栽培、修理的(林前三9;參約十五1~2)。 (4)神所建造的房屋:預表教會是根據神的設計和藍圖建造的(林前三9)。 (5)新團:預表教會是神所分別為聖的(林前五7;參彼前一15~16)。 (6)天上的耶路撒冷:預表教會的屬靈、屬天、高超的性質(加四26;來十二22)。 (7)新人:預表教會是神的新創造(參林後五17;弗二15;西三10~11)。 (8)主的聖殿:預表教會是神的居所(弗二21~22)。 (9)基督的妻子:預表基督愛教會,為教會捨己 (弗五24~25;31~32)。 (10)基督的身體:預表教會是有基督復活的生命的生機體(弗一23;西一24)。 (11)神的家:預表教會是神所關愛和彰顯的所在(提前三15;來三6;十21)。 (12)錫安山:預表信徒在恩典之下,享受兒子的自由(來十二22)。 (13)永生神的城邑:預表教會是神所掌權、經營並建造的(來十二22;十一10)。 (14)諸長子之會:預表教會是神所造萬物中的初熟果子(來十二23;雅一18)。 (15)被揀選的族類:預表教會出於神的旨意和主權(彼前二9;參羅九11,19~24)。 (16)有君尊的祭司體系:預表教會乃是眾信徒成為祭司團、祭司體系(彼前二9原文),獻上神所悅納的靈祭(參彼前二5;羅十二1;來十三15~16)。 (17)聖潔的國度:預表教會是為著神而共同生活的團體(彼前二9;參弗二19)。 (18)屬神的子民:預表教會是神所買來,作為祂奇特的產業的(彼前二9~10;參多二14)。 (19)金燈臺:預表教會顯在這黑暗世代,好像明光照耀(啟一20;腓二15),作神榮耀的見證的。 (20)羔羊的妻:預表教會是專為著在永世裡滿足基督心意的(啟廿一2,9)。 (21)聖城新耶路撒冷:預表教會是神人永遠同住、同享安息快樂的所在(啟廿一2~5)。 六、教會的所是 在前述教會的預表和象徵中,有四種說法最具代表性,可供吾人瞭解教會的性質和運作,今特分述如下: 1.教會是一個新人 (1)教會是一個「新人」 教會不是一個「眾多舊人的集合體」,教會乃是一個「新人」。「新人」的意思是說,凡是從舊生命、舊族類來的事物,都必須被拆毀、被對付、被除掉。因此,保羅在論到這個新人時說:「這新人...沒有希利尼人,猶太人;沒有受割禮的,未受割禮的;沒有化外人,西古提人;沒有為奴的,自主的。惟有基督是一切,又在一切之內」(西三10~11原文)。這裏給我們看見,「新人」是全然新的,並且只能是新的。在教會的範圍裏面,只能保留那些是出於基督的東西,因祂必須「是一切,又在一切之內」。一切出於舊人的東西,都必須死,都必須被釘在十字架上。教會所必須除掉的東西有: A.沒有希利尼人,猶太人:意指沒有國籍和民族性的區別。 B.沒有受割禮的,未受割禮的:意指沒有宗派和作法的區別。 C.沒有化外人,西古提人:意指沒有文化水平和語言的區別。 D.沒有為奴的,自主的:意指沒有社會階級和貧富的區別。 (2)教會是「一個」新人 在神眼中看來,教會是「一個」新人,而不是複數的新人。在這裏,我們應當意識到教會合一的重要性,神所配合的,人不可分開(太十九6)。保羅為此勸告我們:「...竭力保守靈裏的一。身體只有一個,聖靈只有一個,正如你們蒙召,同有一個指望,一主,一信,一洗,一神,就是眾人的父,超乎眾人之上,貫乎眾人之中,也住在眾人之內」(弗四3~6原文)。教會的合一,是我們的主所已成功的屬靈事實,我們的責任乃是持守這個靈裏的一。而教會之所以是「一」,乃是根據下列的七個「一」: A.一個身體:教會是基督奧秘的身體(參弗一23),肢體雖多,卻仍是一個身體(林前十二12);身體是不可分割的。基督的身體,就是每一有基督生命的人合起來所成功的。我們每一個信徒,是基督身體的一部分。 B.一位聖靈:身體之所以是一,乃因為聖靈是一。教會是由聖靈浸成一個身體的(林前十二13),聖靈是這個身體的成因和內容;聖靈既只有一位,所以身體也是一個而不可分。並且我們所受的都是同一的靈;靈與靈必然能夠相通與相交。 C.一個指望:「正如你們蒙召,同有一個指望,」這意思是說,我們因著蒙召,都擁有同樣的指望。我們的指望就是在榮耀裏和基督永遠在一起。我們將來在天上,既是要永遠住在一起的;我們今日在地上,就沒有分開的可能。 D.一主:指信徒都歸屬於同一位主人,就是主耶穌基督。祂是信徒的救主,又是信徒生命的主,和一切生活工作的主。基督徒所承認、所事奉的主只有一位,所以,我們沒有分開的可能。 E.一信:這裏的「信」,是信仰的「信」。這「一信」的意思,不是指人對於聖經的真理都有同樣的信法說的。聖經並無此種要求。一信,是指基督徒所公有的信仰說的。我們對聖經真理的解釋可能稍微不同,但我們的基本信仰是相同的。 F.一浸:信徒也都是奉父、子、聖靈的名受浸,而歸入基督的;而這個浸,不是重在儀式、動作,而是重在它所表明的實質意義。我們信徒都同有一位「主」,用「信」與「浸」和祂發生關係:「信」是裏面的,「浸」是外面的。 G.一神:我們所相信、所敬拜的是同一位獨一的真神,又從祂領受神的生命,所以祂又是我們眾人的父。這位父神高高在眾人之上統領、掌管、支配一切,又在眾人中間施予關心、看顧、引導、救拔,並且在眾人裏面感動、運行、作工、加力。 2.教會是永生神的家 (1)神的「家」的原文字義:提摩太前書三章十五節說:「神的家...這家就是永生神的教會。」「家」的原文字是Oikos。這個字在聖經裏,有時翻作「房屋」,有時翻作「聖殿」,指的是建築物(House);但也常常翻作「家」或「家人」,指的是家庭中的成員(Household)。所以教會是神的家,至少有兩方面的意思:一指教會是神的居所,另指教會是神家裏的人。而「神的居所」和「神家裏的人」,都是指同一班的人,並不是指兩類不同的東西。「神的居所」是由「神家裏的人」所構成的;而「神家裏的人」也就是「神的居所」。人就是居所,居所就是人。且讓我們本著神的話,把教會是神的家其中所包含的意義,一一發掘出來: (2)教會是神安家的所在:教會是神的家,是「神藉著聖靈居住的所在」(弗二22)。家如何是人安居的所在,教會作為神的家,也是神在地上安居的所在。惟有在教會裏,神才能將祂自己託身其中,才能得著安家、安居、安息之所。我們若要鑒別一個所謂的「教會」,是不是真正的教會,只要看它是不是能讓神安家、安居、安息。若是能,那就是教會;若是不能,那就可能它並沒有具備教會該有的正當性質,故頂多僅能視之為一個「基督教團體」而已。 (3)教會是神所經營、所建造的:「你們是神...所建造的房屋」(林前三9)。建造教會的工作,是神的專利。人不能建造教會,連使徒們也不能,他們不過是神所用的工人和工具而已。教會的建造,乃是神在基督耶穌裏,藉著聖靈作的。工人們所作的,都是神在他們心裏運行,為要成就祂的美意(參腓二13)。若有人渴慕參與這份聖善的工,首先必須讓神作工在他身上,讓神在他裏面推動、運行著來作;否則,不管他所作的是多好、多大,都不能算數。 (4)教會是神發表心意的地方:一所房子的顏色、佈置、裝飾、整理,在在都發表房主人的心意。有的話,你在外面不方便說的,回到家裏就能說了;有的事,你在外面不方便作的,回到家裏就能作了。家是發表一個人心意最好的地方。神建造教會的目的,是為著作成功一個合適的對象,好將祂的心意發表出來。所以我們若要明白神的心意,就須要活在教會中。許多事情,無論我們怎樣思索,實在難以明白為何會如此,但等到「進了神的聖所」,就豁然開朗了(參詩七十三16~17)。一個教會,若是神的心意暗昧不明,就表示這個教會在神面前出了問題;恐怕這個教會的主人,不是神,而是「人」了! (5)教會是神與人同在的地方:教會一面是「神的居所」,有神居住其中,一面又是「神的家人」的集合體,有屬神的人活動其中,所以教會是神與人同在的地方。神曾對摩西說:「又當為我造聖所,使我可以住在他們中間」(出廿五8)。當日神的選民在曠野中,如何藉著會幕得著神的同在;今日神的兒女在世界裏,也如何藉著教會經歷神的同在。 (6)教會是彰顯神的所在:提摩太前書三章十五、十六節,照原文直譯應為:「神的家...就是活神的教會,真理的柱石和根基;並且這敬虔的奧秘是極大的,無人不以為然,就是神在肉身顯現。」使徒這話的意思是說:教會這個神的家,乃是活神把祂自己的一切安置在其中的地方。教會要彰顯神,有如下的講究: A.教會須是真理的柱石和根基:這位活神,將一切關乎祂自己的真理,完全託付給教會。所以教會就是那一切關於神之真理的柱石和根基。教會在地上人間,是托住(柱石)並存放(根基)神真理的地方。 B.教會須讓神自由調配、作工:正如一個人的家(包括家族和居所),怎樣是彰顯他最好的地方,照樣,教會作為神的家,也是彰顯神最好的地方。神要在教會裏實行祂的計劃,發表祂的心意,彰顯祂的榮美。祂一切所是的,所作的,和所要得著的,都要在教會這個家裏彰顯出來。 C.教會須活出基督的榜樣:當主耶穌活在地上的時候,祂自己是神在肉身顯現的榜樣,是一個雛形的教會;感謝主,祂如今在復活裏住在我們身上,正藉著聖靈要把我們作成祂的「豐滿」(弗一23原文),使神得以「縱貫時間,橫跨空間」的顯在這個地上。這就是祂務必建造教會的原因。難怪主說:「我所作的事,信我的人也要作;並且要作比這更大的事」(約十四12)。主這話並不是指著信徒個人,而是指團體的信徒──教會說的。 (7)教會是神的家人相親相愛的地方:以弗所書第二章十九節說:「這樣,你們不再作外人和客旅,是與聖徒同國,是神家裏的人了。」「神家裏」一詞,與加拉太書第六章十節「信徒一家」一詞類似,描寫了家庭的溫馨與親愛。在一個家庭的成員之間,怎樣充滿了愛、饒恕與接納的氣氛,同樣地,在神的家人中間,也須彼此相愛、饒恕與接納。簡言之,教會乃是弟兄姊妹相親相愛的地方。神的話說:「凡愛生他之神的,也必愛從神生的」(約壹五1),相愛是生命流通和關連的自然表顯;那裏有生命流通和關連,那裏就有愛。當一個地方的眾聖徒中間,失去了相親相愛的溫情,那就表示生命出了問題。 3.教會基督的身體 (1)教會是一個生機體:使徒保羅說:「教會是祂的身體」(弗一23)。身體(body)不是屍體(corpse);身體乃是一個充滿生命活力的東西,身體一失去了生命,就成了一個死的屍體。教會是身體,意即教會是充滿生命的,是活的,並且是滿有生命的感覺的。甚麼時候,教會一離開了生命,按照教條、規章來行事,她就馬上變成了一個組織,一個死板的、機械化的東西。 (2)教會是基督的彰顯:教會是基督的身體,是為使基督能得著彰顯的,因此聖經說,教會乃是「那充滿萬有者的豐滿」(弗一23另譯)。一個人若是沒有身體,就無法得著彰顯,也沒有豐滿可言;身體是一個人的豐滿彰顯。基督是那在萬有中充滿萬有者,祂先要得著教會做祂充滿的器皿,將祂的生命、性情充滿在教會裏面,使教會作祂的豐滿,好彰顯祂自己。因此,基督少不了教會,因為若沒有教會,基督就無從彰顯。教會是從基督得到一切,基督是藉著教會彰顯一切。基督與教會,二者互為表裏。基督是教會的生命和內容,教會是基督的豐滿和彰顯。 (3)基督是教會的頭:一個人如何必須有頭、有身體,才是一個完整的人;照樣,「基督是教會的頭」(弗五23;西一18),而教會是基督的身體,基督加上教會,才成功為宇宙中一個奧秘的大人。一個人身體的運用和活動,乃是聽憑頭的調度和支配的。當頭的神經指揮系統達不到身體的局部時,這個身體就要陷入麻痺或癱瘓狀態;當身體完全不受頭的支配時,就成了廢人。同樣,一個正常的教會,必須尊重基督元首的地位,凡事順服基督,「使祂可以在凡事上居首位」(西一18)。 (4)教會是聯於基督的:人的身體如何是聯於他的頭,是與頭分不開的;照樣,教會這個基督的身體,也是聯於基督,是與祂分不開的。基督之所是、所有、所在與所作,也就是教會之所是、所有、所在與所作。基督與教會,二者相聯相調。聖經告訴我們,建立基督的身體的首要條件,乃是「連於元首基督」(弗四12,15)、「持定元首」(西二19)。(註:此二處的「元首」,在原文就是「頭」。)若是甚麼時候,有一種光景,有一種舉動,或有一種工作,是和元首基督脫節的,那就不成其為教會了。 (5)教會就是基督:哥林多前書十二章十二節:「就如身子是一個,卻有許多肢體;而且肢體雖多,仍是一個身子;基督也是這樣。」這裏在論到教會這個身子時,不說「教會也是這樣」,卻說「基督也是這樣」。這句話的意思是說,教會這個身子,就是基督自己。我們千萬不要小看教會在神心目中的地位。當保羅尚未得救之前,他在那裏逼迫教會,主卻對他說:「你為甚麼逼迫『我』?」(徒九4)。主的意思是說:「你逼迫神的教會,就是逼迫我。」保羅因此得著了「那從天上來的異象」(徒廿六19),知道教會就是基督,他就為著教會的建造而盡心竭力。 (6)基督保養顧惜教會:基督寶愛教會,待她如同人待自己的身子。「從來沒有人恨惡自己的身子,總是保養顧惜,正像基督待教會一樣」(弗五29)。保養顧惜,就是餧養、照顧。這是基督因著愛教會,而一直這樣保養顧惜教會,正如人時時保養顧惜自己的身體一樣。在這裏我們看見基督身體的覆庇和供應。許多基督徒追求主的保守和供應,卻不知道得著主保守和供應的訣竅。我們只要活在教會中,活在基督身體的裏面,自然而然就得著了主的保守和供應。 (7)教會是神所配搭的:「神配搭這身子」(林前十二24)。我們的身體怎樣是神所配搭的,教會這個基督的身體也怎樣是神所配搭的。既然教會是神所「配搭」的,就神所安排的弟兄姊妹,必有祂的美意。在教會中,我們沒有選擇的餘地。我們不能只要某些合意的人,而不要我們所不中意的人。同時,神將每一個人配搭在這身子上,「不都是一樣的用處」(羅十二4),各有職司、功用(參弗四16),因此我們既不可荒廢自己的用處,也不可藐視、踐踏別人的用處(參林前十二15~22)。 (8)信徒在教會中是互相聯絡作肢體:「我們這許多人,在基督裏成為一身,互相聯絡作肢體」(羅十二5)。就信徒全體說,我們是基督的身體;就信徒一個一個的說,我們是互相作肢體。古今中外,一切時間、空間裏,所有得救的人,都是這個身體上的肢體,合起來就成為基督的身體。在教會這個基督的身體上作肢體,決沒有一個肢體是可以單獨的,必須互相聯絡,且須「都靠祂聯絡得合式」(弗四16)。 4.教會是基督的新婦 (1)教會是出於基督的:創世記第二章,神用亞當身上的肋骨,造出夏娃作他的配偶(創二21~23)。亞當和夏娃,就是預表基督和教會。夏娃如何是出於亞當的,教會也如何是出於基督的。認真地說,並不是全世界所有相信基督的「人」合在一起就成功教會。教會乃是在你我所有基督徒裏面的基督合在一起,才叫作教會。一切出於我們自己天然的成分──人的才幹、人的本事、人的思想、人的能力、人自己的一切,無論它們是多麼的好,仍不能與教會發生關係。 (2)教會是基督所愛的:「你們作丈夫的,要愛你們的妻子,正如基督愛教會,為教會捨己」(弗五25)。「為教會捨己」在原文可以另譯作:「將祂自己給了教會」。正如亞當將他自己的骨頭給了夏娃,基督將祂自己給了教會,這是因為祂愛教會。教會乃是基督所愛的對象。祂愛教會,為要得著教會,不惜將自己給了出去。許多基督徒不太看重教會,也不珍愛教會,他們認為教會只是一個偶然而有、為著信徒的方便、可供暫時棲身的「東西」。因此對他們來說,教會這個東西,可有可無。今天我喜歡,我就投身其中;明天我不高興,我就棄如敝屣。殊不知教會乃是我們的救主心愛的配偶,祂之所以拯救我們,並不是為著你、我個人,而是為要得著建造教會的材料。 (3)教會是基督的幫助:「耶和華神說:那人獨居不好,我要為他造一個配偶幫助他」(創二18)。夏娃的產生,乃是為著滿足神的心意。神在永世裏有一個旨意,就是要得著教會來作基督的幫助。基督若沒有教會,在神的眼中就「獨居不好」,就有了缺陷。因此,我們需要更新我們的思想,進到神的思想裏頭,從神這一面來看教會。教會若是缺少基督,固然不行,因為缺少基督的教會,根本就不是教會;但是基督若缺少教會,也是不行,因為缺少教會的基督,神說「不好」便是不好。當基督被釘在十字架上的時候,祂已經傷了仇敵的頭(參創三15),亦即「藉著死,敗壞那掌死權的,就是魔鬼」(來二14)。祂已經得勝了。教會在地上的職責,就是幫助基督守住祂的勝利;或者說,教會在地上的任務,乃是抵擋已經被主勝過的魔鬼;也可以如此說:教會乃是站在主的一邊,將祂的勝利實際地執行出來(Carry out)。 (4)基督與教會是一而二、二而一的:「為這個緣故,人要離開父母,與妻子連合,二人成為一體。這是極大的奧秘,但我是指著基督和教會說的」(弗五31~32;參創二24)。教會勝過撒但的秘訣就在於「二人成為一體」。教會不能單獨對付撒但,教會也不能憑自己天然的能力勝過撒但。感謝神,「但與主聯合的,便是與主成為一靈」(林前六17)。我們乃是穿上基督,在基督裏勝過仇敵。 (5)教會必須順服基督:「教會怎樣順服基督,妻子也要怎樣凡事順服丈夫」(弗五24)。教會勝過魔鬼的另一個秘訣,就是在凡事上順服基督。教會若存心害怕得罪主,決不肯令祂傷心,就必滿得祂的喜愛,祂也必樂於與她合而為一。如此,還有甚麼仇敵是不能勝過的呢?可惜,神今天在地上的教會,有著兩極化的失敗傾向:若不是「老我」太過倔強,對主桀驁不馴;就是缺乏分辨的靈,將人的吩咐當作神的道理(參太十五3~8),順服領袖或總部,還以為是順服主。一般說來,前者比較上還算有藥可救,經過神的管教,仍有順服的可能;後者則相當難辦,主耶穌在世時,對法利賽人和撒都該人也幾乎束手無策。 (6)教會必須豫備好等候基督:「我們要歡喜快樂,將榮耀歸給祂;因為羔羊婚娶的時候到了,新婦也自己豫備好了。...我又看見聖城新耶路撒冷由神那裏從天而降,豫備好了,就如新婦妝飾整齊,等候丈夫」(啟十九7;廿一2)。教會作為基督的配偶,是否已經豫備好了呢?我們看看教會全體的光景,似乎不可能有豫備好的時候,因為基督所要獻給祂自己的教會,是那麼榮耀、聖潔、無可指摘的(參弗五26~27)。根據啟示錄第二十章,羔羊婚娶的時候,乃是基督再來之後,經過千年國度時期,羔羊的妻子(「新婦」原文是「妻子」)──教會──方始全體豫備好。而在基督再來之前,聖經啟示了「餘數」或「餘民」的原則,也就是那婦人生產一個男孩子的原則(參啟十二章)。男孩子豫表教會中的得勝者,他們是代表教會對付魔鬼。今天,教會全體的光景雖然有負神所託付的使命,但主從教會中呼召一班愛主的人起來作得勝者,站在教會該站的地位上,作教會所該作的。願有夠多的聖徒們接受主的呼召,剛強作得勝者,如此就能促進基督的再來。 七、教會的根基和建造 1.主耶穌有關建造教會的啟示:主耶穌在該撒利亞腓立比的境內,對祂的門徒彼得說了一句不尋常的話:「你是彼得,我要把我的教會建造在這磐石上」(太十六18)。主耶穌這話說出了如下的含意: (1)基督自己是教會的建造者:首先我們要注意的,主說:「我要...建造」,教會的建造者不是別人,乃是主自己。 (2)信徒是祂用以建造教會的材料:主說:「你是彼得」,彼得的原文意思是「一塊石頭」。我們若要瞭解「石頭」的意義,最好要看彼得自己怎樣解說:「你們...像活石,被建造成為靈宮」(彼前二5)。原來我們這些重生的人,就是主手中的活石,是用來做為建造祂的教會的材料的。 (3)信徒必須被建造在一起才能成功為教會:一塊塊橫陳散置的石頭,不但於神無益,反而會絆跌人。一塊塊合乎神心意的材料,必須組合成一座房屋,才能讓神安家居住。信徒必須是長在一起,被建造成為一座活的靈宮,方才有用處。一個人無論是多麼的「屬靈」,多麼的「有生命」,若不能與眾聖徒一同配搭建造,就仍不能有份于靈宮。教會是甚麼呢?教會乃是眾活石被建造在一起。 (4)啟示的基督是建造教會的根基:主說:「我要把我的教會建造在這磐石上」。這磐石是甚麼呢?「這磐石」不是指彼得這塊小石頭,而是指基督這塊大磐石(參林前十4;三11)。更準確的解釋,應該是指彼得從神所領受對基督的啟示。教會是建造在對基督正確的認識這個根基上的。任何出於人的意見、觀念、作法和道理的,都不是教會,而是屬人的會,是人為的組織。 2.教會的建造必須是神人同工:使徒保羅說:「我們是與神同工的;你們是神...所建造的房屋。我照神所給我的恩,好象一個聰明的工頭,立好了根基,有別人在上面建造」(林前三9~10)。在達秘的注釋裏,與神同工的意思乃是:「神是工頭,我們是小工」。兩者的地位完全不同,小工是絕對受工頭支配的。保羅之所以能作小工,是因為他先讓神作工在他裏面,先讓神將基督作到他裏面來,然後他將所得著的基督再作到別人身上,這才是小工的工作。結果,建造教會這一個工作還是神自己作的,人不過傳達神在他裏面的工作而已。 3.教會必須被建造在正確的根基上:使徒保羅說:「那已經立好的根基,就是耶穌基督,此外沒有人能立別的根基」(林前三11)。這話告訴我們,在建造教會的事上,選立根基不再是我們的責任,因為神自己已經立好了,沒有人能再立別的根基;或從別處開始。這裏清楚指出:耶穌基督是建造教會的根基,祂自己是「穩固的根基,寶貴的房角石」(賽廿八16),基督是那塊「試驗過的石頭」,每一個神的兒女都是被帶到祂那裏,都是在這根基上被建造在一起。然則,保羅為甚麼又說,教會是「被建造在使徒和先知的根基上,有基督耶穌自己為房角石」(弗二20)呢?「使徒和先知的根基」並不是指使徒和先知本身就是根基。使徒和先知乃是立好根基的人,他們的本身並非根基。「使徒和先知的根基」的意思是說,神先把建造教會的根基作到使徒和先知的身上,然後使用他們把這根基傳達給我們。換句話說,這根基就是彼得和保羅等人從神所領受對基督身位和工作的啟示。 4.建造教會必須使用正確的材料:建造教會的根基對了,還得繼續往上建造。現在的問題乃是看我們在上面加上些甚麼。在建造的事上,神所關切的乃是品質。祂不太在乎我們有否作這工,而在乎我們用甚麼來作這工。祂不僅看我們所作的事,更看我們所用的材料。房屋的根基是基督,此後的建造也必定是根據於基督。 (1)建造的材料必須是活石,不是塵土:創世記廿八章記載:當雅各逃避他的哥哥以掃的迫害,半路上露宿野地,枕石而眠,睡夢中看見一個天梯,天使們在那天梯上上去下來。這天梯就是「人子」耶穌(參約一51)。耶穌基督是惟一的通天之路;若不借著祂,沒有人能到父神那裏去(參約十四6)。雅各夢醒之後,把夜裏「所枕的石頭立作柱子,澆油在上面。他就給那地方起名,叫伯特利」(創廿八18~19)。「伯特利」的原文字意就是「神的家」,所以它豫表神的教會。由此,我們看見教會的特徵是「油澆石頭」。油,在聖經裏豫表聖靈;石頭,則指重生得救的人。意思就是說,必須是聖靈運行作工在信徒身上,才能成功為教會。 (2)建造的材料必須是金銀寶石,不是草木禾稭:哥林多前書三章十二、三節又告訴我們:「若有人用金、銀、寶石、草、木、禾稭,在這根基上建造,各人的工程必然顯露。因為那日子要將它表明出來,有火發現,這火要試驗各人的工程怎樣。」金銀寶石指有屬靈的價值,高貴且耐久,又經得住神的審判和試驗的工作成果。在聖經中,金表徵神的性情,銀表徵基督的救贖,寶石表徵聖靈的變化工作。草、木、禾稭指沒有屬靈的價值,低賤且不能耐久,又經不起火的試驗的工作成果。凡出乎人自己的都是草木禾稭:人的榮耀像花草,人的性情像木頭,人工作的結果像禾稭。 5.建造教會要照著山上的樣式:三一神是教會建造的設計者,也是教會建造的執行者,因此在建造教會的事上完全是祂作主。當日以色列民建造神的會幕和聖殿,乃是預表教會的建造,所以神特別吩咐摩西說:「你要謹慎,作各樣的物件,都要照著在山上指示你的樣式」(來八5;參出廿八40;廿六30;廿七8;民八4;徒七44)。神如此嚴嚴的囑附,是因為祂不能讓人把祂的心意表達錯,也不叫人把祂的自己連同祂的所作給人領會錯。會幕有樣式的指示,聖殿有神自己用指頭所畫的圖樣(參代上廿八11~19),在建造的時候,人不能更改神的設計和定規,只能絕對的無條件去跟隨,這就是「山上所指示你的樣式」的原則。今天,人若想與神同工建造教會,就一切都要根據「天上的異象」,絲毫不能用人意來代替神旨。 八、教會的治理和服事 1.教會需要治理和服事:教會從出現在地上開始,就明顯給我們看見,有治理和服事的需要存在。是誰給那新添的三千人施浸呢?是誰在準備那麼多信徒擘餅聚會用的餅杯呢?是誰在分配各人所需用的物品呢(參徒二41~45)?難道凡事都要十二使徒躬親而為嗎?當然不可能!教會的組成份子──基督徒──既然還沒有脫離地上的帳棚(指肉身),就必有各種各樣的缺欠和需要,因此必須建立一種應付現實需要的治理和服事體系。連不吃喝、不嫁娶的天使們也需要有天使長(參猶9)之類的治理職分,更何況我們人呢! 2.教會中治理和服事的職分:論到在地方教會中的治理和服事,新約聖經裡只有兩種職分:一是長老,一是執事。長老這一個職分,主要是為著治理教會(參提前三5;五17),所以長老又稱監督(參徒廿17,28);長老們的主要職分,仍為「管理」、「照管」神的教會。教會裏面的一切行政、事務、人物、如何主張、如何進行、如何注意,都是由長老們負責照管的。 至於執事,它的原文字意是「用人」或「僕役」(Servant or Minister)。聖經裏面有廣義的執事和狹義的執事兩種。廣義的執事包括話語的執事(如:使徒、先知、牧師和教師等)和事務的執事兩類,而狹義的執事則專指事務方面的執事。本文中的執事,因與長老相題並論,故為狹義的執事,作這類執事的人,他們的工作完全是為著服事,除了服事之外,他們沒有別的責任。換句話說,執事們的職分,就是在教會裏面服役、伺候、供給、聽使喚...執事們是聽主的使喚來處理事務。嚴格地說,執事們是服事主,而非服事人;但因著我們的主自己來到地上的時候,不是受人服事,乃是服事人(參可十45),所以我們的服事「主」乃是表現在服事「人」上面,故保羅說:「我雖是自由的,無人轄管,然而我甘心作了眾人的僕人,為要多得人」(林前九19)。 3.長老的設立和條件:長老的產生,是主的工人在各地的教會裏設立的(參多一5)。我們所要注意的是,工人設立長老,並不是設立他們所喜悅的,乃是設立聖靈所已經設立的(參徒廿28)。一個作長老的人,必須是蒙聖靈隨己意將治理教會的恩賜分給他(參林前十二4~11),使他在靈性上顯出「長」進和「老」練的光景,在當地教會中顯明了領導的地位,然後主的工人經觀察而明白聖靈的意思,就設立他作長老。 4.長老治理教會的原則:長老們若要好好照管神的教會,便須遵循下列幾點原則: (1)堅守真理的原則:真理是關係教會存亡的因素,特別是有關基督的身位和救恩的真道,絕對不能容許曲解,長老們必須「為從前一次交付聖徒的真道,竭力的爭辯」(猶3),「堅守所教真實的道理」(多一9),不可容讓人用悖謬的話引誘聖徒(參徒廿30)。 (2)按著神旨的原則:長老們治理教會,不是遷就眾人的意見,也不可存心討人的歡喜,而要按著神的旨意照管神的群羊(參彼前五2)。凡是為著討人的喜歡,而犧牲了神的旨意的,便不是基督的僕人了(參加一10)。 (3)甘心樂意的原則:長老們治理教會,「不是出於勉強,乃是出於甘心;也不是因為貪財,乃是出於樂意」(彼前五2)。 (4)作群羊榜樣的原則:長老不是在教會中作老闆,只會發號施令;長老是在教會中作眾人的榜樣,使眾人學會該當怎樣才能討主的喜悅,所以長老們千萬不可以壓制、轄管聖徒(參彼前五3)。 (5)殷勤謹慎的原則:長老們治理教會要殷勤(參羅十二8),不但為自己謹慎,也要為全群謹慎(參徒廿28)。 (6)同心合意的原則:眾長老在一起決定事情,不可以仿效世人「以多數人的意見為依歸」的做法,而應當禱告再禱告,仰望再仰望,盡可能等候到所有的長老都清楚了主的心意,沒有異議為止。寧可坐失良機,而不可破壞長老之間的和諧。 5.執事的產生和條件:執事們的產生,最初是由弟兄們在他們「中間」「揀選」、「舉薦」適任的人,而由主的工人「分派」、「打發」的(參徒六3~6;林前十六3)。但是事實上,在眾多神的教會中間,因時、因地、因事而陸續產生的執事,不可能一一都由主的工人認定,所以我們相信,地方教會的執事們,是可以經由本地的長老們認定的。至於「揀選」和「舉薦」是甚麼意思呢?原文的字意是「仔細地查看後挑出來」、「做出選擇」、「試驗加以分辨」。我們有充分的理由相信,當初聖徒們揀選、舉薦執事,決不是時下被許多基督教團體所採用的「票選」方式。 6.執事服事教會的原則:執事們在教會中的服事,不同於世俗的工作,因此有其必須遵循的屬靈原則: (1)專一服事的原則:「或作執事,就當專一執事」(羅十二7)。在教會中的事奉,各人都當專一的作他所該作的事。不要樣樣事都要摸,樣樣事都作不好。 (2)『人』重於『事』的原則:執事固然應當作好他所該作的事務,但是要注意你作好事務的目的是要服事人、幫助人,所以不可只顧作事而得罪了人。 (3)尊重各人功用的原則:教會是基督的身體,身體上的每一個肢體都有它的功用;「眼不能對手說,我用不著你...不但如此,身上肢體人以為軟弱的,更是不可少的」(林前十二21~22)。所以執事們不要小看別人的恩賜,總要彼此相顧。 (4)要像服事主,不像服事人的原則:雖然在教會中的服事是顯明在服事人上,但我們服事人的動機還是為著服事主,所以我們在服事人時,不要只在眼前事奉,像是討人喜歡的(參弗六6~7)。 (5)忠心有見識的原則:執事們既是以服事主為職志的,就應當知道主對祂的僕人們的要求是甚麼;主自己明明的說,忠心有見識的僕人,才是祂所要的善僕(參太廿四45~51),所以我們在服事上,一則須忠心,再則須有見識。 (6)在愛中服事的原則:凡我們在愛中所作的事,不止在當時最能發生功效,並且其效果可以存留到永遠(參林前十三3,8)。 九、教會的牧養和教導 1.牧養和教導的相關性:「牧養」偏重於靈命的栽培,「教導」則著重在真理的傳授。牧養和教導相輔相成,因為靈命的長大成人,和真理的認識關係密切。信徒對真道和神兒子的主觀認識越多,生命就越趨成熟;而生命越長大,也就越能分辨真道(參弗四13~14;來五12~14)。所以我們若從廣義的角度來看,牧養就是教導,教導就是牧養。因此,我們無法把牧養和教導像切豆腐一樣,分得清清楚楚。這就難怪使徒保羅在提到主賜給教會的各種恩賜時,原文是把「牧師和教師」用一個定冠詞連接起來(弗四11),暗示往往同一個人兼具牧養和教導兩種的功能和職分。 2.牧養和教導的重要性:生命和真理是教會的兩大支柱,缺一就不成其為教會。教會是基督的身體,重在教會應當滿有基督復活的生命(參弗一23);教會是神的家,重在教會應當成為真理的柱石和根基(參提前三15)。這兩面見證的完滿達成,有賴牧養和教導。教會的治理和服事,乃是為牧養和教導鋪路,營造出一個有利於牧養和教導的環境。換句話說,治理和服事是牧養和教導的基礎工作。由此可見牧養和教導的重要性。 3.牧養和教導的職分:一般而言,牧養和教導多注重話語上的恩賜,因此使徒保羅在以弗所書第四章第十一節所列舉的使徒、先知、傳福音的、牧師和教師等數種工人,均屬於話語方面的執事(非事務方面的執事)。使徒和先知乃是在根基上作工的(弗二20);傳福音者和牧師、教師,乃是在立了根基之後來建造的人。神的話告訴我們,「在安提阿的教會中,有幾位先知和教師。」先知和教師乃是地方教會裏面的人,地方教會裏面有先知和教師,但是,你從來不能在神的話中看見地方教會有使徒。這是因為使徒乃是為著各地的,不是為著一地的。使徒的使命,乃是奉神的差遣,為神到各處去作工的,或是傳福音,或是建立教會。但是他們的範圍乃是為著各地的。而牧師、教師的教訓,和先知的講道,乃是為著地方教會的(林前十四26,29)。 一般人多以為長老們只負治理教會的責任,事實上,長老們也負牧養和教導教會的重任(參徒廿28;多一9;彼前五2)。因此我們可以說,具有話語恩賜的長老,也可能兼具先知、傳福音的、牧師和教師等之一種或數種身份。至於來往各地教會的使徒,若是回到原來長住的地方,也可能兼具長老的身份(參彼前五1;約貳1;約三1)。 4.在教會中作教導的人須知:在教會中的教導,不同於世俗的教導。後者只是教授客觀的知識和技藝,而我們是要把真理知識融合在生命中,使其靈命和認識一起長進。聖經多處告訴我們作教導的人所該注意的事: (1)自己先在真道上受教:要教導別人之先,自己必須在真道的話語和善道上得著教育(提前四6)。許多人自己不先受教,就想要教導別人,結果常將不該教導的教導人(多一11),或將人的吩咐當作道理教導人(太十五9;參西二22)。 (2)只能教導聖經所啟示的真道:「聖經都是神所默示的,於教訓、督責、使人歸正、教導人學義,都是有益的;叫屬神的人的得以完全」(提後三16~17)。在教會中的教導,必須根據聖經,照著主的教訓和警戒,千萬不可越過基督的教訓(參弗六4;約貳9)。 (3)要按著正意分解真理的道:傳道人雖然都是根據聖經,但許多人謬解聖經,甚至有些人為利混亂神的道(林後二17),這是我們所當禁戒的,總要按著正意分解真理的道,作神無愧的工人(提後二15)。 (4)要把神的道傳得全備:有些傳道人為著怕引起人的反對,或有顧忌,只傳講一部分的真理,而對某些真理則相當避諱,但使徒保羅作了教會的執事,卻是沒有一樣避諱不傳的,他盡心竭力要把神的道傳得全備(參徒廿27;西一25)。 (5)要自己謹慎所傳的道:主警戒祂的門徒,不要像文士和法利賽人那樣能說不能行(參太廿三3),因為他們只是教導別人,卻不教導自己(羅二21)。主的工人,必須「謹慎自己和自己的教訓,要在這些事上恆心;因為這樣行,又能救自己,又能救聽你的人」(提前四16)。切記,自己要顯出榜樣,在教訓上正直、端莊(多二7),又要自己堅守所教的真道(多一9)。 (6)要學習別人怎樣教導:神把許多工人擺在教會中,我們要記念他們怎樣教導(參林前四17),效法他們的信心,留心看他們的為人(參來十三7),從他們身上吸取教導別人的要訣。 (7)要勞苦、忠心:惟有那些勞苦傳道教導人的,才配受加倍的尊敬(參提前五17)。主只能將教導別人的職分,交託給那忠心的人(參提後二2)。所以我們一旦受託,就當常常竭力多作主工,因為知道我們的勞苦,在主裏面不是徒然的(參林前十五58)。 (8)要存心忍耐、善於教導:在教會中的教導,誠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故此使徒保羅勸勉我們:「主的僕人不可爭競,只要溫溫和和的待眾人,善於教導,存心忍耐,用溫柔勸戒那抵擋的人;或者神給他們悔改的心,可以明白真道」(提後二24~25;參四2)。 (9)要謙虛、接受別人的教導:在教會中並不是教導的人,永遠一直教導別人,受教的人永遠一直受教。總要記取,我們是「彼此教導,互相勸戒」(西三16)的。 (附錄六)「教會地方立場」的再商榷 一、一個地方一個教會是聖經的榜樣:聖經並未以任何別的名稱來稱呼,來分別神的眾教會,而只稱呼:「耶路撒冷的教會」(徒八1)、「在安提阿的教會」(徒十三1)、「堅革哩教會」(羅十六1)、「在哥林多神的教會」(林前一2)、「帖撒羅尼迦在父神和主耶穌基督裏的教會」(帖前一1)等等。而提到一個地區或一個省份時,則改以複數詞稱呼,例如:「馬其頓眾教會」(林後八1)、「加拉太的各教會」(加一2)等。可見,教會初期在設立教會時,是以一個地方一個教會為榜樣。 二、聖經榜樣並不是聖經真理:聖經中有一些很好的榜樣,但是使徒們並未以榜樣為新約的聖徒必須遵行的真理,例如:教會初期所實行的「凡物公用」(參徒四32~37),沒過多久便被廢棄了,因為人人都有貪心和惰性等敗壞的本性(參徒五1~11),所以好榜樣只能個別自願去作,而不能作為一體遵行的真理。 三、「教會地方立場」的好處:一個地方一個教會,各自獨立行政,各別向神負責,可以避免母會或神僕人的集權掌控,從而減少人錯誤的教導和決策。同時,任何以道理、信條、禮儀、作法或領袖人物為教會的立場,乃是分門別類的行為,是肉體的行為,是聖經所定罪的。 四、「教會地方立場」的壞處:過於注重地方立場,反而引進了如下的缺點: 1.注意外表名目的合一,容易忽略了實際的合一:「弟兄相愛」(約十三34~35)和「聖靈裡的合一」(弗四3),這兩樣教會的真實內容,才真正是信徒們必須竭力保守的。 2.注重教會行政的合一,乃是捨本逐末的行為:一地一會的權柄,掌握在一班志同道合的人身上,以致取代了聖靈的主權。在教會中一切的工作,必須是聖靈發起的(參徒十三2);在教會中一切的職分,必須是聖靈設立的(參徒廿28)。整個教會的立場,是建造在聖靈的權柄上。沒有聖靈的權柄,就沒有教會。 3.屬天的教會界限竟跟隨屬地的政治而改變,何等荒謬:一地一會的實行,經常會因為地方劃分的改變,而不得不隨之改變,例如:重慶市、台北市等。 4.一個地方教會的界限過度膨脹,不切實際:現代有些地方的界限太大,遠遠超過當日地方的界限,有的人口太多,有的範圍太大,例如:紐約市、新加坡等。 5.強調教會地方立場,造就了一些劃地為界的野心家:教會中許多具有野心的人物,紛紛劃地為界,自掌權柄。歷史事實證明,這種情形比比皆是。 五、設立教會的條件:一個正確且完全的教會,必須具備如下的條件: 1.必須讓聖靈有絕對的主權:任何一項真理的解釋與作法,即使是正確無誤的,但如果沒有服在聖靈的權柄底下,就空有外表,而沒有實質內容。許多的規條、律法,都是死的。但是,我們若把神的話語、聖經的榜樣,擺在聖靈裏,就是活的。 2.必須接納一切主所接納的人:使徒保羅說:「所以你們要彼此接納,如同基督接納你們一樣,使榮耀歸於神」(羅十五7)。在這裏我們看見,教會的接納,乃是根據於基督的接納。換句話說,凡是基督所接納的人,教會不能不接納。如果有一個人是基督所接納的,而一個教會不接納他,這個教會馬上就不是一個教會,而是一個宗派了。 3.必須有教會見證的管制:新約聖經給我們看見,有一些掛名的基督徒,他們不肯承認主耶穌的身位,越過基督的教訓,而不常守著的,不要接他到家裏,也不要問他的安(參約貳7~11);另有一些真實得救的信徒,後來犯罪習以為常,變成了淫亂的人、貪婪的人、拜偶像的人、辱駡的人、醉酒的人、勒索的人,為著維持教會聖潔的特性,不得不暫時把他們革除,直到他們悔改為止(參林前五章;林後二5~11)。 4.必須具有包容性:一個地方教會,必須是對一切神的真理沒有避諱不傳的(參徒廿27),神的話語總得在教會裏傳得全備(參西一25)。並且,也不可因為真理見解的不同,就把見解不同的人關在教會外面。一有見外,就是宗派,就不是教會。 ―― 黃迦勒「事奉成全訓練綱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