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然解经 【「基督徒文摘解经系列」「灵意解经」说明】 颇多受过神学训练的传道人和信徒,对于「灵意解经」相当不以为然,视之有如「随意解经」,不但自己敬而远之,并且劝别人最好少碰。 其实,圣经本身便有不少的预言、预表、比喻、象征和寓意,往往无法照字面解释,而需要加以灵然解。如果坚守字面解经的原则,不肯寻求神所隐藏在文字记载里面的深意,便会错失许多的亮光和启示,何等可惜! 当然,「灵意解经」决不可随意解经,随兴之所至,胡乱解释圣经。例如反对「灵意解经」的人,常喜欢引用有人将「大利拉」(士十六4)的谐音「大力拉」,解成参孙力气的根源被她大力拉断了,以此例作为反对「灵意解经」的理由,这种因噎废食的态度,实在不是我们所该采取的。 「灵意解经」若能持守正规解经的原则,不但在消极方面可避免随意解经的缺失,不致被异端所牵引诱惑(弗四14),且在积极方面可更丰富地明白神的默示,更多得着教训和督责(提后三16),何乐而不为?! 兹试列举「基督徒解经系列」所遵循的「灵意解经」原则,供读者作参考,以安疑虑: (一)任何「灵意解经」的结果,决不可违背所已清楚启示的圣经真理,特别是关于基督徒正常信仰的真理,例如三一神的位格(不可将耶稣基督解成小神)、救恩的基本道理(不可添加或减少得救的条件)等。 (二)任何「灵意解经」的结果,决不能违背公义和道德的要求,或降低其水平,例如因误解爱心而容纳同性恋者在教会中公开活动等。 (三)任何「灵意解经」的结果,决不能和圣经所明言的字句相抵触,例如圣经明说「那日子、那时辰,没有人知道」(太廿四36),故不可预测主再来的时日。 (四)任何「灵意解经」的结果,决不能前后矛盾,不能和同一段经文所解释的话相抵触,例如主耶稣既已在天国的比喻中亲自解释「飞鸟」就是「那恶者」(太十三4,19),便不能将后面的「飞鸟」(太十三32)解作「世人」(参结卅一6)。 (五)任何「灵意解经」的结果,决不能漠视圣经中所已清楚解释的话,而牵强附会地另作解释,例如圣经中清楚解释「酵」是指「教训」(太十六12)或「邪恶」(林前五7~8),便不能将摇祭所用那两个饼所加的「酵」(利廿三17)和那妇人所藏在三斗面里的面酵(太十三33)解作「圣灵」。 (六)当然,圣经中有些事物可以作正反两面的解释,例如水有「活水」和「死水」之分(参约四13~14),树有「好树」和「坏树」之别(参太七18),因此常不能一概而论。这时,便须参酌上下文和别处经文,给予适当的解释。例如创六章中「神的儿子们」(创六2)应作何解?有些人根据主所说「天使不娶也不嫁」的话(太廿二30),而断定不是指天使,应指塞特的后裔,而「人的女子们」则指该隐的后裔。这样的解释无法合理地交代:(1)为甚么他们结合所生的儿子会变成拿非林;(2)神若要灭掉该隐的子孙,早就应该作了,不必等到那时才施行。必定是因为违反了神创造时所定「各从其类」(创一13,21,25)的原则,促使神断然处置。因此,「神的儿子们」也可作反面的解释,即指「不守本位的天使」(参犹6~7)。── 黄迦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