耶稣受难(林献羔) 目录: 前 言 1 第一章 逾越节前的风波 2 第二章 吃逾越节的筵席 16 第三章 主的晚餐 29 第四章 楼房讲论 41 第五章 在客西马尼园 46 第六章 耶稣受审 57 前 言 四福音记载耶稣的生平各有重点:马太福音记耶稣是“王”;马可福音记耶稣是“仆人”;路加福音记耶稣是“完全人”;约翰福音记耶稣是“神”。因此,四福音书所记耶稣的事迹各有取舍,但关于耶稣受难与复活,四福音书都有记载(太26-28章,可14-16章,路22-24章,约18-21章)。 四福音书先记耶稣的受难和死亡(太26-27章,可14-15章,路22-23章,约18-19章);最后记载耶稣的复活和显现(太28章,可16章,路24章,约20-21章)。 现在我们先谈耶稣的受难和死亡。 耶稣在世上33年,前30年除了记载耶稣降生一事之外,只记祂12岁在圣殿里“坐在教师中间,一面听,一面问”一事(路2:41-52)。 祂30岁出来传道,只有3年的时间,到33岁就遇难受害。祂甘愿为我们的罪被钉在十字架上,使凡信祂的人都得拯救。救赎一事是非常重要的。如果不是为了赎罪,耶稣不用降世为人。祂降世的目的,就是要作成救赎的工作。如果我们不相信祂,我们的罪就不得赦免,结果,我们就都要到为魔鬼所预备的硫磺火湖里永远受痛苦。感谢神!祂为爱世人,就差派祂的独生子耶稣基督到世上来作成救赎的工作,使凡信靠祂的人,“不至灭亡,反得永生。”(约3:16) 第一章 逾越节前的风波 读经:马太福音26:1-16 耶稣一生都经历风波,特别在祂末一周(受难周)所经历的是最大的风险。 一、杀害耶稣的阴谋诡计(太26:1-5) 马可福音14:1-2,路加福音22:1-2同是记载这一件事,但马太福音记载比较详细。现在我们根据马太福音26:1-5来讨论。 1.“耶稣说完了这一切的话”(1节) “这一切的话”就是“橄榄山的预言”(太24-25章)。当耶稣说完了这一切的话,就对门徒说下面的话。 2.“……过两天是逾越节”(2节) (1)“逾越节”: 这是纪念以色列人被神救出埃及的节期(出12:1-20): 以色列人在埃及作苦工,神兴起摩西把他们带出埃及,但法老王不许他们离去,于是神借着摩西行了10大神迹(降下10大灾)。最后一灾是杀长子和杀头生的灾:把埃及人所有的长子和牲口所有头生的都杀了。 神吩咐摩西、亚伦,叫以色列各家宰杀羔羊,把血涂在各家左右的门框和门楣上,然后各家在屋内吃羊羔。但不能洒在门槛上,免得被践踏了(来10:29)。当夜耶和华要巡行埃及全地,杀尽埃及各家的长子和头生的;但耶和华一见门框和门楣上有血的以色列家,祂就越过那家,不杀那家的长子和头生的,这就叫逾越节:“这血要在你们所住的房屋上作记号;我一见这血,就越过你们去……。”(出12:13)逾越节的意思是“越过”,英译passover(详看出12:1-20)。 (2)时间: 是犹太圣年的正月14日。由原来的七月改为正月,迦南名称亚毕月Abib(出13:4),是绿色穗子的意思;被掳后,称为“尼散月”Nisan(尼2:1,斯3:7)。 犹太历的正月十四日等于我们中国阴历的三月十四日,我们每年阴历的三月十四日(月圆),就是以色列的逾越节。这是他们的国庆日。 (3)“过两天”(太26:2): 耶稣说:“过两天是逾越节”。犹太人不足24小时也叫“一天”。“过两天”,不一定足48个小时,可以说前后两天。 (4)“是逾越节”: 前面说过“逾越节是纪念以色列人被救出埃及的节期”。为什么耶稣说祂要在“逾越节”“被交给人、钉在十字架上”呢? 原来逾越节这个节期是预表主耶稣的受难日;逾越节羔羊,预表基督是赎罪的羔羊(林前5:7)。当神见我们有基督的血,就越过我们(参出12:13),使我们“不至灭亡,反得永生”,所以耶稣钉十字架是要在逾越节。 3.“人子将要被交给人,钉在十字架上”(太26:2下) (1)耶稣多次暗示祂要被害: “耶稣回答说:‘你们拆毁这殿,我三日内要再建立起来。’……但耶稣这话是以祂的身体为殿。”(约2:19-21)耶稣的身体要被拆毁,就是“要被交给人,钉在十字架上。”“摩西在旷野怎样举蛇,人子也必照样被举起来。”(约3:14)人子(耶稣)要被举起来(钉在十字架上)。“……新郎要离开他们,那时候他们就要禁食。”(太9:15)“新郎”就是基督,“离开”就是死而复活后升天去了。“……人子也要这样三日三夜在地里头。”(太12:40)这是说到耶稣死而埋葬。“好牧人为羊舍命”(约10:11),“并且为羊舍命”(约10:15)。“好牧人”就是耶稣,祂要为我们被钉死。 (2)预言祂钉十字架: 耶稣不单多次“暗示”祂要受难,也多次“预言”祂要被杀,例如:“从此,耶稣才指示门徒,祂必须上耶路撒冷去,受长老、祭司长、文士许多的苦,并且被杀,第三日复活。”(太16:21,参17:23,20:18) (3)未说明在什么时候: 耶稣出来传道3年,多次暗示与明言祂要被钉十字架,但未说明在什么时候,祂只说“近了”。但在最后一周,祂说“过两天是逾越节”。 (4)时候未到,犹太人多次要杀祂都不行: “耶稣对他们说:‘我的时候还没有到……我现在不上去过这节,因为我的时候还没有满。’”(约7:6-8)
“他们就想要捉拿耶稣;只是没有人下手,因为祂的时候还没有到。”(约7:30)“他们又要拿祂,祂却逃出他们的手走了。”(约10:39)“就起来撵祂出城,他们的城造在山上,他们带祂到山崖,要把祂推下去。祂却从他们中间直行,过去了。”(路4:29-30) 他们虽然多次杀害祂也不成功,因为祂的时候还没有到,并不是因为祂没有抵抗力,而是祂自己甘心的:“没有人夺我的命去,是我自己舍的。我有权柄舍了,也有权柄取回来。这是我从我父所受的命令。”(约10:18) 4.祭司长等要用诡计杀祂(太26:3-4) (1)祭司长等的聚集(3节): ①“那时”: 第3节开头的“那时”,是耶稣讲完了21-23章的时候(24-25章是在路上讲的,参太24:1)。 也有人认为是祭司长召齐长老和文士的时候(太21:45-46),亦即是26:2的时候。 ②“祭司长和民间长老”: 马可和路加还记有文士:“过两天是逾越节,又是除酵节,祭司长和文士想法子怎么用诡计捉拿耶稣,杀祂。”(可14:1,参路22:2) 先前,多半是法利赛人反对耶稣,后来也有许多祭司主张要杀害耶稣。 当时,祭司长多半是撒都该人,也有的是法利赛人(太16:1)。祭司长多半是在耶稣受难的时候出头的。 ③“聚集在大祭司称为该亚法的院里”(太26:3): “大祭司该亚法”,又称约瑟,全名是Joseph
Caiaphas . 古时的大祭司的职位是世袭终生的。自从罗马占领以色列之后,罗马就按他们的意思任意支配大祭司的存废。从西元前370年至西元70年最后所立的,最少有20位大祭司。该亚法任职18年之久(西元18-36年),很少有那么长久任职的大祭司。这是由于他在与罗马人合作的技巧上达到的。他的前任是他的岳父亚那(约18:13),只作了10年(西元6-15年)。 他们聚集在“该亚法的院里”,这是大祭司的公所或内院。 (2)“大家商议要用诡计拿住耶稣,杀祂”(太26:4): ① 他们气忿忿地要杀耶稣: 耶稣曾在马太福音23章谴责文士和法利赛人,特别是13-36节,耶稣严责文士和法利赛人七祸:“你这假冒为善的文士和法利赛人有祸了”(太23:13,15,16,23,25,27,29),所以他们恼恨耶稣,甚至要杀耶稣。 ② 他们“要用诡计”: 因为百姓敬爱耶稣,所以他们嫉妒祂:“巡抚原知道他们是因为嫉妒才把祂解了来。”(太27:18) 他们想尽办法,也找不出把柄来害耶稣。在这事的半年前,他们不顾律法,“打发差役去捉拿祂”(约7:30-32),但差役不敢下手(约7:44-46)。祭司曾“……打发奸细装作好人,要在祂的话上得把柄,好将祂交在巡抚的政权之下。”(路20:20)“他们当着百姓,在这话上得不着把柄,又希奇祂的应对,就闭口无言了,”(路20:26)自从拉撒路复活的时候,他们就决定非杀耶稣不可(约11:47-54,57)。 “诡计”二字,在约翰福音1:47译“诡诈”。 5.“当节的日子不可”(太26:5,可14:2) “节”,就是逾越节,连同无酵节,共8天(利23:5-6),泛称逾越节。 耶稣要在逾越节受害,这是神的定旨(约13:1,徒2:23,13:26-30),无论什么人、什么事都阻挡不了。 “恐怕民间生乱”:这是他们的理由。逾越节、五旬节、住棚节,以色列男丁凡12岁以上的都要上耶路撒冷:“你一切的男丁要在除酵节、七七节、住棚节,一年三次,在耶和华你神所选择的地方朝见祂,却不可空手朝见。”(申16:16)这是最容易引起变乱的(可12:12)。有一次3000人被罗马兵杀死,甚至圣殿的院子都满了尸首;又有一次2000人被杀(路13:1)。 这次逾越节,当时耶路撒冷人口会由5万骤增至10万,其中有许多是性情暴躁的加利利人。该亚法怕民间生乱,他的职位就会失掉,所以要等节日过了才杀耶稣;但犹大终于给他成全于节日杀害耶稣的事(太26:14-16)。这都应验了圣经的预言。 二、耶稣在伯大尼受膏(太26:6-13) 这是耶稣受难前的事迹。耶稣只这一次受膏,三本福音书同记一事(太26:6-13,可14:3-9,约12:1-8):马利亚在耶稣安葬前用香膏膏抹耶稣。 至于路加福音7:36-50的“女人,是个罪人”。她先哭湿了耶稣的脚,又用自己的头发擦干耶稣的脚,然后“把香膏抹上”(37-38节)。她与马利亚的膏抹是不同的。 1.“耶稣在伯大尼长大麻疯的西门家里”(太26:6) (1)“逾越节前六日,耶稣来到伯大尼……”(约12:1),但马太福音26:2说:“过两天是逾越节”: 原来耶稣到了伯大尼不是立即有人为祂设筵,而是到逾越节前两天才设筵。 (2)伯大尼在耶路撒冷城外一小镇: 因为来过节的人非常多,耶路撒冷的客店不够地方住,所以有些人就到伯大尼,因为那里容易找到旅舍。伯大尼是耶稣喜欢到的地方,但这地方接近耶路撒冷,是很危险的。 (3)“长大麻疯的西门家里”: 约翰福音12:1是在拉撒路家里。西门和拉撒路可能是亲属;也许他们是同住一所院子的。 新约里记载至少有10个叫西门的人,这里所说的是耶稣洁净他大麻疯的西门。“有人(就是西门)在那里给耶稣预备筵席;马大伺候,拉撒路也在那同耶稣坐席的人中。”(约12:2)12个门徒是同耶稣坐席的人中。这筵席是在耶稣未公然进耶路撒冷之前摆设的(约12:12)。 2.“有一个女人拿着一玉瓶极贵的香膏来”(太26:7) (1)“有一个女人”: 她是拉撒路的姐姐马利亚(约11:2,12:2-3)。 (2)“一玉瓶极贵的香膏”: “香膏”,可译香油或香水。 “香膏”,是“真哪哒香膏”(可14:3,约12:3)。这是从东印度来的植物,名叫哪哒。哪哒香膏是从哪哒植物根茎提炼出来的名贵“香油”,是十分珍贵的。这一玉瓶香膏是马利亚的家传之宝,可能是她所有的积蓄。香膏与节期有关,也与殡葬有关。 “一玉瓶”,可容一斤的香膏(约12:3)。犹太妇女极爱香膏,她们常在颈项上挂一个盛着香膏的玉石小瓶,有如珠宝商把钻石衬在黑色天鹅绒服上一样。古时的玉瓶,多半是用大理石造的,他们最好的香油都是用玉瓶盛的。 (3)“打破玉瓶”(可14:3): 他们的玉瓶是密封长颈的瓶子,使用时将瓶颈打破,香气才发出来。如果玉瓶不破,香气就发不出来(约12:3)。 东方民族的习惯:尊贵人用过的杯和瓶必须打破,不让身份较低的人再用。他们把死人的尸体先沐浴才抹油;当尸体受膏后,人立即把装香膏的玉瓶打破,将碎片与死者同埋。 (4)“趁耶稣坐席的时候,浇在祂的头上”(太26:7): “坐席”,是在桌旁斜卧。 用膏油浇头是他们在宴会上常见的风俗(诗23:5)。 (5)从头到脚: 犹太的风俗:通常有客人到访,当客人进屋时,主人须把两三滴香水洒在客人身上以表敬意。但马利亚用一瓶香膏“浇在祂的头上”,也浇在耶稣的“身上”(太26:12),还“抹耶稣的脚”(约12:3)。犹太人通常是用一般香膏浇头抹脚的。本来抹脚是仆人的责任,而不是一般的女人的操作。马利亚不只用膏抹耶稣的脚,“又用自己的头发去擦”(约12:3)。原来在中东作奴仆的不会在众人面前散发;女子结婚后;都把头发系起来的。但马利亚以极卑微的态度去服侍主。长头发是女人的荣耀。 (6)“屋里就满了膏的香气”(约12:3): 神把香膏(预表恩赐、技能和财物等)赐给我们,不是要我们留给自己享用。我们当破碎自己,里面的灵才流出来,浇在耶稣头上,使全屋都满了香气。 3.犹大带头议论 (1)约翰说是犹大(约12:4),是由他带头说;马太和马可说,有几个“门徒”“很不喜悦,说”(太26:8,可14:4),他们赞同犹大的话。 (2)“何用这样的枉费呢”(太26:8): 按常理是这样,但爱主就不能这样说。一件价值高的礼物才是珍贵的礼物。 犹大这样批评,我们不奇怪;但门徒也随声附和,是批评错了! 我们破碎自己,追求长进,也有人因不明白而评论的。 (3)“这香膏可以卖三十多两银子周济穷人”(可14:5,约12:5): ①“三十两”: 原文是“三百得拿利”denarii. 得拿利是罗马银元,一个得拿利是一个人一日的工资。300个得拿利是一个工人近一年的工资。耶稣叫门徒给5000人吃饱:“门徒说:‘我们可以去买二十两银子的饼,给他们吃吗?’”(可6:37)“二十两”是200个得拿利,用200个得拿利买饼,可以供5000男丁吃一餐。 ②“周济穷人”: 犹太风俗是在逾越节晚上送礼物给穷人的(参约13:29)。 “周济穷人”,随时都可以。这是犹大的借口,因他是另有企图,因为他是司库,可随时取用公款(约12:6)。 ③“他们就向那女人生气”(可14:5): 马利亚爱耶稣,但门徒不明白,所以他们向她生气。 4.耶稣的解答(太26:10-13) (1)“为什么难为这女人呢”(10节): 门徒批评她、议论她,就是“难为”她。 (2)“是一件美事”: “美事”,原文有二字:agathos,是道德上的美;kalos,是美妙,使人感觉欣喜。马利亚作的美事是kalos,使人欣悦乐道。 爱耶稣是最高的爱(可12:30),爱穷人(即爱邻舍)是“其次”(可12:31)。马利亚的爱是“美事”。 (3)“是为我安葬作的”(太26:12): 犹太人的殡葬(除了对待被处死的罪犯之外),常用香膏给死者抹香料(约19:40),再用布包裹。这是一件美事。 “把香膏预先浇在我身上”(可14:8):注意“预先”二字。马利亚可能有预感:这次主来过节,必会被捉被杀(参约10:11,17-18)。耶稣会像犯人被处死,祂的尸首不会如常被抹。马利亚“预先”作这事,可能她自己不明白。“她是为我安葬之日存留的”(约12:7)。马利亚目前的举动是为主安葬预演的。 耶稣安葬时,马利亚没有用香膏膏主(可16:1)。因为马利亚这瓶香膏原是为耶稣安葬之日存留的,但因这次机会预先使用了。其他妇女到耶稣的坟墓没有用油膏祂,因为祂已经复活了。耶稣只有在伯大尼被膏。 (4)普天下传这福音,也要述说马利亚的行动(太26:13): 马利亚作了一件光照暗世的美事。在耶稣末后受难之际,马利亚做这事有如沙漠中的绿洲。她是真正敬拜神的使女,是全世界得闻这福音的一个美好榜样。 三、犹大暗卖耶稣(路22:3-6) 旧约已有预言犹大卖耶稣(诗41:9,参约13:18)。 1.加略人犹大(路22:3) (1)“他本是十二个门徒里的一个”: 耶稣拣选他为“十二个门徒里的一个”:耶稣明知犹大会卖祂,把他放在十二个门徒的最后一个(太10:1-4,可3:13-19)。 (2)加略人: 旧约有两个加略: ① 摩押地的一城市(耶48:24,41,摩2:2)。 ② 犹太南方一个村庄,与以东交界,名加略希斯仑(书15:25),这是卖耶稣的犹大的故乡。 (3)耶稣称他为撒但(约6:70-71): ① 撒但先把卖耶稣的意思放在犹大的心里(约13:2)。 ② 后来魔鬼入了他的心(约13:27): 路加福音22:3原文没有“这时”二字,马太福音26:14的“当下”,原文不一定是“立即”,可能指马太福音26:5之后,撒但入了他的心(路22:3)。 (4)为什么犹大要跟耶稣: 他认为耶稣要推翻罗马,恢复以色列国。当耶稣作王时,他也可以得到高位。这是他的野心。 门徒也“彼此争论谁为大”(可9:33-34)。 雅各、约翰与他们的母亲同来求耶稣:“……一个坐在祢右边,一个坐在祢左边。”(太20:20-21,可10:35-37)。 犹大有才干,他的天份也是极高。他跟从耶稣,认为自己可以在12个门徒中居首位。但耶稣最爱的门徒是约翰,而不是他(约21:20)。犹大忌恨心很重。 (5)为什么犹大要卖耶稣: ① 他完全失望: 因为耶稣来的目的不是要推翻罗马。犹大的盼望完全消失了。他所谓是爱国者,其实是个凶徒,是个带短刃者sicarii. 他从盼望变成极恨。 ② 贪财: “……乃因他是个贼,又带着钱囊,要取其中所存的”(约12:6)。他由“贪”到“偷”,原来他是假信的(约6:64)。他始终没有公开承认耶稣是主(林前12:3),他总是称耶稣为“夫子”。 因马利亚的香膏值30两银子,引起他的贪欲,他借口“周济穷人”(约12:4-6),极之虚伪。他受耶稣责备,撒但趁机会入了他的心,他便以暗卖耶稣而达到他的贪欲。 ③ 计谋错了: 犹大卖耶稣,不是想要耶稣死,只想逼祂快些反叛罗马。但见耶稣被判了死刑他就去自杀了(太27:3-5)。他只“悔”而无“改”,因为他不是真信。 2.“他去和祭司长并守殿官商量……”(路22:4) (1)祭司长: 他们要捉耶稣,但无法下手。犹大去和祭司长商量怎样把耶稣捉拿交给他们。 (2)守殿官: 犹太人的守殿官是“管理神殿”的利未人员警长(代上9:11,尼11:11,路22:52),因为圣殿有库房,库房里有许多精金的器皿,并百姓所奉献的财物。还有,殿墙的妆饰是大有价值的(参太24:1)。圣殿和殿的院子都是圣地,来往的人很多,需要有专人指导才可避免一切不合规矩的行动。 (3)“怎么可以把耶稣交给他们”(路22:4下): “怎么”,就是“趁众人不在跟前的时候”(6节)。 “交给他们”,犹大知道主的国不属这世界,又知道耶稣被犹太官长弃绝,所以他趁有机会就把主交给他们以达到自己的目的。 3.“他们欢喜”(路22:5) 祭司长和守殿官欢喜,因为他们得到了好机会,而且承办这事的人是耶稣的门徒,就不至会失败。就算在节期捉拿耶稣还是可以的(参可14:2)。 “就约定给他银子”:只有马太福音记“给了他三十块钱”(太26:15-16,27:9-10)。“给”,是“平给”,因为古时多用大小不等的银锭,少有铸成的银币,所以有称三十两银的价值钱。 “三十块钱”是奴仆或婢女的代价:“牛若触了奴仆或是婢女,必将银子三十舍客勒给他们的主人……”。(出21:32)这又是一头驴的价值。这又是应验了旧约的预言:“……于是他们给了三十块钱……丢给窑户……。”(亚11:12-13,参太27:7-10)“三十舍客勒”arguria只值马利亚那瓶香膏价值的1/3。马利亚用三十两银子(约12:5)的香膏膏耶稣;但犹大只得三十块钱(三十舍客勒,1/3香膏的价值)就卖了耶稣,把耶稣看成是奴仆,羞辱了耶稣。 4.“他应允了……”(路22:6) 犹大应允了恶人,但圣经告诉我们:“我儿,恶人若引诱你,你不可随从”(箴1:10),“不从恶人的计谋”(诗1:1)。 “要趁众人不在跟前的时候”,如果众人不在跟前,就不会有生乱的危险。后来,犹大果然得了这个机会,“趁众人不在跟前的时候,把耶稣交给他们。”
5.灵训 (1)不要因世上的名利信耶稣:这是存心不正的。 (2)假冒为善的人还有十分端正的外貌(约13:22,29)。 (3)“贪财是万恶之根”(王下5:20-27,箴30:8,太16:26,徒5:1-11,提前6:10)。 (4)凡爱钱过于爱主,作出背道卖友的事是与犹大相仿(太6:24,26:15)。 (5)撒但引诱人,多半是顺着人的性情和嗜好。 第二章 吃逾越节的筵席 读经: 路22:7-30(太26:17-30,可14:12-26,约13:1-30) 逾越节是纪念以色列人被救出埃及,预表耶稣为我们赎罪,祂是逾越节的羔羊。耶稣与门徒吃逾越节的筵席后,跟着就设立主的晚餐。 一、预备逾越节的筵席(路22:7-13) 1.除酵节(7节) (1)“除酵节”又称“无酵节”(出12:17): “除酵节的第一天”(太26:17,可14:12),原来逾越节(正月十四日)后的7天是除酵节(利23:5-6),但整段经文(5-14节)可称为逾越节。这样,“除酵节的第一天”就是正月十四日。 (2)“须宰逾越节羔羊的那一天到了”: “须”,按律法,是必须行的。 “宰”,原文含有献祭的意思,因为祭司需要将祭牲的血洒在坛上,也需要将脂油献上。哥林多前书5:7“被杀”,原文与“宰”相同。 宰羊的那一天是正月十四日(出12:6)下午2时至5时半。耶稣在世时,犹太人有时也称十四日为“除酵节的第一天”。 四福音书记这一天的事,占了1/9(包括约翰福音13-17章),极重要。路加福音22:7-53都是记载这一天的事。 2.“耶稣打发彼得、约翰”去预备筵席(8节) 马可福音14:13只说:“耶稣打发两个门徒”,路加福音说是彼得与约翰。 耶稣叫他们去“预备逾越节的筵席”,以色列人在埃及过头一次逾越节,是在正月“初十日”预备的(出12:3),到十四日黄昏才宰杀羊羔(出12:6)。他们要用4日为试验期,看看是否真的“无残疾”(5节)。耶稣在世时,他们在十四日黄昏宰羊羔,日落后(十五日)才吃。 3.门徒问(路22:9) “要我们在哪里预备”:“哪里”,不是指哪城哪乡,因为逾越节只在耶路撒冷守(10节)。他们问“在哪里”,意思是在哪所房子。 马太福音26:17,马可福音14:12说“祢吃逾越节的筵席”,注意“祢”字,不是“我们”,可见门徒对耶稣是很恭敬的。 4.耶稣答(10-12节) (1)跟那人进房子(10节): ①“你们进了城”: 他们当时是在伯大尼。“进了城”,是进了耶路撒冷。 ②“必有人拿着一瓶水迎面而来”: “人”,是阳性man,男人,可能是个“仆人”(11节)。通常是女人拿水瓶;这里说是男人携带水瓶在肩背上,容易被人认出来。 耶稣不但知道有一个男人“拿着一瓶水”,祂更知道时间不误。他们没有钟表,如果前后相差几分钟就碰不到了,但耶稣知道准确的时间:“迎面而来”。 ③“你们就跟着他……”: 耶稣不明说那个人和那所房子,免得犹大知道了。 (2)“对那家的主人说”(11节): ①“那家的主人”: 他可能是耶稣的一个门徒,因他称耶稣为“夫子”。当时犹太人正要捉拿耶稣,但他也乐意把房子借给耶稣用。他是马可的父亲,是个世家(参徒12:12),马可福音14:51的“少年人”是马可,麻布外衣是当时富人的衣着。 ②“客房在那里”: a.“客房”:与耶稣降生时的客店kataluma 同字(路2:7)。 b. 马可福音14:14原文是“我的客房”: 当逾越节期间,耶路撒冷的客人很多,有的时候为了吃逾越节筵席,几个团体合用一间客房。耶稣与门徒要独用一间客房。 (3)“一间大楼”(12节): ① 耶稣所要的是普通的房子,但那人指给他们一间上好的大楼: 通常犹太人较大的屋多数是添设一阁楼,有如大箱上放上小箱子(阁楼),是由屋外梯级直上,不需要经屋里主人的地方。有人认为耶稣复活后向十一个门徒显现,也是在这大楼里(路24:33-43,徒1:13)。犹太拉比很喜欢在阁楼上教训他们的门生。 ②“摆设整齐”: 原文是指客人用饭时躺在床上的褥子(或垫褥)摆设整齐;也许包括客人所要用的一切器皿都摆设整齐。 5.“他们去了”(路22:13) (1)“所遇见的正如耶稣所说的”: 马可福音14:16有“进了城”,就是进了耶路撒冷。 耶稣是神,祂是全知的,所以门徒进城后,就遇见那一个带水瓶的男人……。 (2)“他们就预备了逾越节的筵席”: ① 犹太人过逾越节,先除净一切有酵的东西(出12:15,18-19)。 ② 所要预备的东西: a. 羊羔(出12:3-5)。 b. 无酵饼(出12:8): 无酵饼如同饼干湿了水一般。 c. 一盆水: 用来洗手。为纪念以色列人在埃及流泪和过红海是安然走过的。犹太人坐席前要洗手3次,洗后要抹干。 d. 几种苦菜: 这是沙漠中的野菜。游牧者常把苦菜与肉类调制。 纪念他们在埃及为奴仆的痛苦。 a) 山萸菜horse radish. b) 菊苣chicory. c) 苦苣endive. d) 生菜lettuce. e) 苦汁薄horehound. e. 一些果酱(沙罗涩酱)charosherh: 以萍果、枣子、石榴和果仁来杂拌的,以纪念以色列人在埃及时以泥砌砖。 又加上几条肉桂枝cinnamon,以纪念用禾草结成砖的用料。 f. 四只酒杯: 盛半品脱酒,以3份酒和两份水混合,以纪念出埃及记6:6-7所记的4个应许。 g. 餐桌: 他们的餐桌十分矮,是四方的,一边是开口的。人挨靠在外榻,左手支撑在榻上,右手拿食物。 ③ 犹太人逾越节晚餐的程式: 当时家主在餐前拿着一支蜡烛,先献上祷文。 a. 开始: 为饮第一杯酒(纪念杯)祝谢神设立逾越节。把食物放在桌上。 倒第二杯酒(救赎杯)。 b. 逾越节的仪式: 追述逾越节的经过(儿童问家长关于逾越节的意义)。 唱诗篇113-114篇。 饮第二杯酒。 倒第三杯酒(救恩杯):要倒满,但其它几杯只半满。 c. 吃筵席: 为无酵饼祝谢、擘开传给各人,各人蘸果酱、伴苦菜而吃;另外同吃羊羔。 为第三杯酒祝谢,一同饮用。 倒第四杯酒(主国快临杯)。 d. 最后: 唱诗篇115-118篇。 饮第四杯酒。 如果不逢安息日,他们不够吃的时候可另献一平安祭,将祭肉摆上使众人得饱。 二、耶稣同使徒坐席(路22:14-18) 我们谈过第一大点“预备逾越节的筵席”,现在论第二大点“耶稣同使徒坐席”。第一个逾越节的筵席是站着吃的(出12:11),表明急忙地吃。 “使徒”(路22:14),就是“十二个门徒”(可14:17),犹大亦在其中(太26:20,25)。 1.“吃这逾越节的筵席”(路22:15) 前面我们谈过逾越节晚餐的程式,现在我们详谈犹太人的逾越节仪式: (1)正月初十日预备所宰的羊羔(出12:3)。 (2)在十三日晚上,以色列各家仔细搜集家中的有酵物,将搜集出来的有酵物放在一处预备焚烧。 (3)十四日午前约10时,众人停止吃“有酵物”,到响午时就把这些有酵物焚烧了。 (4)十四日午后,各家把所预备的羊羔牵到圣殿宰杀:祭司为它洒血,焚脂油。 (5)将所杀的羊羔带到要守逾越节的地方,用火烤烧,又预备无酵饼和苦菜等。 (6)日落后是坐席的时候,全家聚在一处。家长就拿起第一杯酒(掺水的葡萄酒)来祝谢(参路22:17)。 他们所用的两个祝祷文: ①“愿祢得福,主啊!我们的神,宇宙万物的王,祢赐与大地。” ②“愿祢得福,我们在天上的父,每天所需的粮,求主赐我。” 祝谢后,大家轮流喝。 (7)坐席的人各自洗手(耶稣在这时洗门徒的脚)。 (8)洗完手,主席将苦菜蘸在咸水中自己先吃,也递给其他人吃: 他们用一块香菜或莴苣叶蘸在一盆盐水里然后拿来吃。香菜parsley,表明昔日用牛膝草揩了羊血涂在门楣上;盐水表明在埃及所流的泪和渡过红海的海水。 (9)把桌上的器皿全都撤去(这是特别为使人注意的)。 (10)斟第二杯酒: 在席上最年幼的人站起来问逾越节的来历及所守一切礼仪的意义(出12:26)。主席就详细给众人解说。 (11)再捧上盛饭的器皿,主席略为解说出埃及记13:8的事。 (12)谢饭和谢恩。 (13)众人同唱诗篇113-114篇。 诗篇113-118篇称为赞美上主之诗Hallel. 犹太人的儿童从小就学会这几篇诗篇。 (14)为第二杯酒祝谢: 这杯称为宣告或解释的杯Haggadah. 祝谢后,轮着喝。之后,第二次洗手。 (15)主席擘开无酵饼(称湿饼sop): 在桌上放着围成三个圆圈的无酵饼,主席先取中间一大块擘碎。祝谢后,依次用两块饼荚苦菜,蘸沙罗涩酱charosheth,递给众人(耶稣蘸给犹大就是这些)。各人只吃少许,这是为纪念在埃及的苦痛日子(当时劳役的人没有一个完整的面包吃,他们所吃的是零碎的)。当饼被擘碎时,主人说:“这些饼是我们祖宗以前在埃及受苦时所吃的。现在谁觉肚子饿,请他先来吃。凡有需要的,也让他前来与我们守这逾越节。” (16)最后所吃的羊羔肉: 正餐时把整只羊肉吃光,余剩的都毁掉,不准留到明天吃。 他们吃完羊肉后就不吃其它东西。但在圣殿被毁后,他们最后吃的是无酵饼。 (17)众人第三次洗手,就斟第三杯酒: 犹太人称这是祝福的杯。他们献上感谢祷文:祈求弥赛亚来临,宣告弥赛亚的日子来到,就饮第三杯酒。又祝佑:“愿祢蒙福,主啊,我的神,宇宙的王,祢使葡萄结出果子来。” (18)斟第四杯酒: 唱诗篇115-118篇,唱完就喝第四杯酒。喝完酒整个仪式就结束了(太26:30)。 (席间所唱的诗:诗篇136篇是伟大的颂主诗篇The great Hallel)。 2.耶稣对他们说(15-16节) (1)“我很愿意……吃这逾越节的筵席”(15节): ① 因为主爱门徒(约13:1)。 ② 主还有好些话要对他们说(约13章-17:26)。 ③ 耶稣不只吃这逾越节的筵席,祂更要在完结逾越节(路22:16,18)之后,就设立“主的晚餐”(19-20节)。 (2)“……我不再吃这筵席,直到成就在神的国里”(16节): “不再吃”,表明以后都不再吃。 “直到成就”,不是说以后还要再吃逾越节的筵席; “直到”,是希伯来人的语法,意思是直到这个节期所预表的成就在神的国里。耶稣要在十字架上成就逾越节所预表的,所以祂接着就另设更大的筵席(主的晚餐)。但将来在神国的筵席就不是这些了(太26:29,可14:25,路22:30)。 3.“耶稣接过杯来……”(路22:17-18) 这是分别为圣的杯kiddush,不是平常所用的杯。这是逾越节的第一杯。 耶稣祝谢后对门徒说:“大家分着喝”。有人认为是门徒依次将大杯里的酒倒在自己的小杯里喝。 “从今以后,我不再喝这葡萄汁……”:注意,耶稣不再喝“这”葡萄汁(请特别留意“这”字)。犹太人的逾越节通常是主席先喝,其他人也跟着喝。 “直等神的国来到”:将来在千禧年国里也不喝“这葡萄汁”,但喝的是这筵席所预表更美的筵席。 三、耶稣训门徒要自卑(路22:24-30) 路加福音是按次序写的(路1:3),但路加在写22章时就有些不是“按次序写的”,例如他把主的晚餐(19-20节)插进去。 22:24-30是在擘饼前的事,论耶稣教训门徒要自卑,服侍人才是真的伟大。 1.门徒争大(22:24-27) (1)第一次争大: 以前门徒曾有一次争论谁为最大的事,耶稣教训了他们(可9:33-34,10:35-45)。 ① 原因: 耶稣没有派谁作12个门徒的首领。如果派了谁作首领,他们就未必会争大。他们认为耶稣要推翻罗马,复兴以色列,祂要作王,那时,12门徒谁是最大呢? ② 右边与左边(可10:37): 在右边是首席,在左边是次席。 ③ 耶稣的反问(可10:38): a.“我所喝的杯,你们能喝么”: 旧约常用“杯”来表明神审判所带来的灾殃与苦难(诗75:8,赛51:17-23,耶25:15-28等)。“喝杯”是犹太人一句俗语,是受苦的意思。 雅各与约翰的母亲有同样的要求(太20:20-21),他们嫉妒彼得会得高位。 b.“我所受的浸,你们能受么”(可10:38): “受的浸”,也表明将要受的苦。耶稣深深地浸在痛苦中(参诗42:7,69:2,15,赛43:2)。“浸”,不只痛苦,甚至死(罗6:3-4)。 (2)第二次的争大(路22:24-27): 在第一次的争大时,耶稣已经教训了他们。可惜他们没有吸取教训,又再次争大! ① 原因: a. 有人认为,因为犹大争坐高位,所以门徒又争大了。 b. 因为门徒不肯彼此洗脚,所以就争大。 ② 耶稣的教导(25-27节): a. 外邦君王为恩主(25节): 在第一次门徒争论谁为大的时候,耶稣已说过这样的话(可10:42-44);现在再说。 古时经常称呼管理他们的君王为“恩主”。中国古王朝,官长被称为百姓的父母,或“仁天”、“慈台”等。 b.“但你们不可这样”(路22:26): 我们不要学世人好居高位(参太23:8-12),也不可辖制弟兄(彼前5:2-5)。 “你们里头为大的,倒要像年幼的”:“年幼的”,暗指服役者的意思(参徒5:1,10)。 “为首领的”,可以得人的尊重与服侍,但耶稣说“倒要像服侍人的”。 c. 耶稣的榜样(路22:27): “服侍人的”(参徒20:33-35,罗15:1-3,林后11:7,27-30,加6:2,10,彼前5:1-4)。耶稣是“如同服侍人的”。 2.门徒的特殊地位(路22:28-30) (1)耶稣所受的“磨炼”(28节): 耶稣不但身体受苦,更是灵里受苦(太26:38-46),包括祂受试探(路4:13,来2:18,4:15)。 “常和我同在的就是你们”:门徒甘心与耶稣同受苦难,忠心地跟随(约6:66-69)。祭司长要杀耶稣,门徒还不离开祂。 耶稣虽然责备门徒争大,但仍不会忘记他们的热诚(参耶2:2,启2:2-3,9)。 (2)耶稣将国赐给门徒(路22:29): “我将国赐给你们”,耶稣正要被害,仍能显出祂是全能的神。门徒为主忍受苦难,将必得荣耀,同掌王权(太5:10-12,提后2:11-12)。 “正如我父赐给我一样”,这不是说祂在创造宇宙万物之前与父同享的(约1:1-2,17:5),而是因祂忍受苦难所得的(太28:18,路24:26,来12:2) (3)坐席与坐宝座(路22:30): ①“坐在我的席上吃喝”(参太26:29): 在天国里一同坐席,臣和君王一同坐席是最大的恩宠,得大荣耀。 ②“审判十二个支派”: 耶稣以前明提“十二个宝座”(太19:28),但这里祂只说“坐在宝座上”(宝座是复数),可能因为犹大要出卖耶稣的缘故,当时只有11个门徒,耶稣只说“众宝座”。 坐席是喜乐的;坐宝座是掌权。 “犹大十二个支派”:中文的“审”字,是审问;“判”,是审后的判决。但圣经的“审判”常是包括管理百姓的意思(撒上7:15-17) ③ 我们要谦卑服侍人: 这是基督徒的大秘决(路22:26)。 忠心事主者得大赏(29-30节),在千禧年国同作王,比以色列人更大。 四、耶稣洗门徒的脚(约13:1-20) 耶稣洗门徒的脚不是在其它的时候,而是在受难周的逾越节晚餐。当耶稣侧下身以后,因门徒争大(路22:24-30),所以耶稣起来洗门徒的脚。之后,又侧下身和门徒吃逾越节的筵席。 耶稣洗门徒的脚,说明耶稣谦卑(太11:29,腓2:5)。我们也当彼此洗脚,要过着圣洁的生活(请详阅灵音小丛书《圣殿章》)。 五、清除犹大(约13:21-30) 耶稣替门徒洗完脚,就第一次说有人要卖祂(13:18):前面只说“不都是干净的”(10节),这里说“用脚踢我”。 耶稣预言谁要卖自己(参太26:21-25),是在吃饭时候说的(请详看灵音小丛书《犹大》)。 第三章 主的晚餐 读经:
太26:26-30(参可14:22-26,路22:19-20,林前11:23-25) 许多人把逾越节的晚餐与主的晚餐混为一谈。其实是有分别的。主的晚餐是主耶稣在吃过逾越节的晚餐后设立的。 一、各种称呼 1.圣餐 圣经没有“圣餐”这两个字,只在圣经标题写着“设立圣餐”(太26:26,可14:22,路22:19这几节经文是人写的标题)。 一般人是根据圣经标题称“圣餐”,他们称领受主餐为“守主餐”,但这都不是圣经所有的。 圣经有圣父、圣子、圣灵、圣经、圣天使、圣徒、圣殿、圣所等,但没有“圣餐”这两个字。 基督教有两个礼仪:受浸与圣餐,但圣经都不用“圣”字称呼:“圣浸”与“圣餐”,以免后人乱用。 英文圣餐Eucharist,源于希腊文“祝谢”一词。 2.主的晚餐 有人称“晚餐”,但圣经有其它晚餐:“吃晚饭的时候”(约13:2)。也有人称“主餐”。 我们最好根据保罗的称呼:“主的晚餐”(林前11:20)。 3.擘饼 “……彼此交接,擘饼,祈祷”(徒2:42),“他们天天同心合意恒切的在殿里,且在家中擘饼”(徒2:46),“七日的第一日,我们聚会擘饼的时候”(徒20:7),“保罗又上去,擘饼”(徒20:11)。 本来主的晚餐不只“擘饼”,还有“饮杯”。为什么单提擘饼而不提“饮杯”呢?原来“饼”是代表主的全个身体,所以用“擘饼”包括主的晚餐。 二、与逾越节筵席相连 马太福音26:26是主的晚餐,前面是吃逾越节的筵席(17-25节),马可福音14章、路加福音22章都是先逾越节然后擘饼。 1.逾越节是预表,擘饼是纪念 逾越节在逾越节羔羊基督被杀献祭之前(参林前5:7),擘饼是在那真羔羊被杀之后。 2.两种晚餐表明相同的真理 都是赎罪之血的功效(罗8:1,来10:22)。 3.两种晚餐都是“若不流血,罪就不得赦免了。”(来9:22) 4.两种晚餐都是本着盟约的关系(太26:28,参诗105:10)。 三、四福音书的记载 约翰福音书没有记载主的晚餐,但约翰福音6:52-57是类似的预表。 路加福音22章不是按次序记载(路22:21),因为犹大吃过逾越节筵席之后就出去了(约13:30),而路加没有记载犹大什么时候出去。 马太与马可是按次序记载这事;马太福音26:26-30较为详尽。 1.擘饼(太26:26) (1)“他们吃的时候”: 证明他们吃逾越节筵席还未散席,就开始主的晚餐了。这是第一次的主餐。 初期教会,信徒举行擘饼,也是在聚集吃饭的时候(林前11:20-22),而且是在晚间举行的(徒20:11)。 (2)“耶稣拿起饼来”: 这是当时放在桌上的无酵饼。以色列人在逾越节的8天里,他们只吃无酵饼(路22:7),表明是圣洁的(利2:11)。饼,是中东国家的主食。 (3)“祝福”: 与“祝谢”(路9:16,林前10:16,参路22:19,林前11:24)相同。 (4)“就擘开”: 这也是初期教会的擘饼方式(徒2:42,46,20:7,林前10:16)。 这不是表明耶稣的身体被擘碎。有人根据哥林多前书11:24“为你们舍(有古卷:‘擘开’)”认为耶稣的身体是擘碎了。但耶稣的身体没有擘碎,“祂的骨头,一根也不可折断”(约19:36)。哥林多前书11:24“为你们舍的”较为合适(约10:11,17-18)。 (5)“递给门徒,说:‘你们拿着吃’……”: 耶稣与门徒同吃逾越节的筵席(太26:20-21),因为耶稣也是犹太人;但主耶稣设立主的晚餐,祂没有吃,祂说“你们拿着吃”,因为这是直接表明祂自己。我们每次纪念主的时候,不单吃饼,更要想念主舍命是为我们赎罪。 (6)“这是我的身体”: 天主教认为,一经祝谢,饼就变成耶稣的身体,葡萄酒就变成了耶稣的血。因为耶稣说“这是我的身体”。 但耶稣的身体当时还在。“是”,不是变成,而是表明,正如“我就是羊的门”(约10:7,9),“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约14:6),“我是真葡萄树”(约15:1,5),不是说,耶稣就是那木门、泥路、石路、植在地上的树等。正如我们指着地图说:“这是中国”,但并不是说地图就是中国;那人指着父亲的照片说“他是我的父亲”,但并不是说照片就是父亲。 耶稣说“这是我的身体”,是表明祂的身体,但那饼还是饼(林前11:26-28)。不过,我们必须谨慎,不要随便吃,因为经过祝谢,是代表主的身体的,更不要掉在地上。 2.饮杯(太26:27-28) (1)“又拿起杯来”(27节上): 这是逾越节的第三杯红葡萄酒(参路22:20,林前11:25)。 (2)“你们都喝这个”(太26:27): 耶稣自己可能没有喝,祂说“你们”。门徒都喝了(可14:23)。 天主教只有神甫可以喝杯,不许信徒喝,但圣经是要我们分享祂的死(林前11:25-28)。 (3)“因为这是我立约的血”(太26:28): ① 旧约有7个约: a. 伊甸约(创3:15)。 b. 挪亚约(创9:9-16)。 c. 亚伯拉罕约(创17:2-8)。 d. 西乃约(出19:5-6,20:1-17)。 e. 巴勒斯坦约(书24:1-28)。 f. 大卫约(撒下7:13)。 g. 祭司约(玛2:4-5)。 ② 旧约是“前约”(来8:7): 前约是神与以色列人立的。摩西将牛羊的血“洒在百姓身上,说:‘你看!这是立约的血,是耶和华按这一切话与你们立约的凭据。’”(出24:8)“……把牛犊山羊的血和水,洒在书上,又洒在众百姓身上,说:‘这血就是神与你们立约的凭据。’”(来9:18-22)前约是预兆、影儿。 因为以色列人没有照所应许的去行(来8:9),这前约就废了(来7:18-19,8:7-8,13)。神“是除去在先的,为要立定在后的。”(来10:9) ③“后约”(来8:7)就是新约: a. 这新约不是神与世人立的,而是耶稣基督起誓立的(来7:22,8:6)。 b.“这杯是用我血所立的新约”(路22:20): 今天在中东某些地方,人们仍用血来认可一些重要的合约。 靠基督的血:“后约”不是靠遵行律法,而是靠基督的血(来9:14)。 c. 这新约是永不废的(来5:9,6:17-18,7:22-25): (a)这新约是凭耶稣完全遵行神的旨意(来10:7,9-10),耶稣的顺服(腓2:5-8,来5:8)。 (b)耶稣将身体献上(成祭牲)担当人的罪恶(来9:14-15,28),成了“永远得救的根源”(来5:9)。 ④“为多人流出来,使罪得赦”(太26:28): a.“多人”指众人(罗5:15,19译“众人”): “祂是万人的救主”(提前4:10),“作万人的赎价”(提前2:6),“祂愿意万人得救”(提前2:4)all men“为人人尝了死味”(来2:9),“也是为普天下人的罪”(约壹2:2)。 祂为万人开了救恩的门,使人有得救的机会。但如果人不悔改相信就不能得救。所以“多人”也是指所有信的人才生效。 b.“是为你们流出来的”(路22:20): “永生的神;祂是万人的救主,更是信徒的救主。”(提前4:10) (4)“……我不再喝这葡萄汁……”(太26:29): ①“葡萄汁”: 原文是“葡萄酒”,英译vine,人喝了是不醉的。 仍旧是“葡萄酒”,不是经祝谢后变了主的血,只是代表主的血。 耶稣祝谢后,葡萄酒尚且没有变成自己的血,何况其他人的祝谢呢,更是不会变成耶稣的血了。 ②“我不再喝”: 耶稣在逾越节筵席吃喝,但在主的晚餐祂没有吃喝。“我不再喝”,因为在逾越节晚餐已经喝过,今后不再喝了。 有人认为“直到我在我父的国里”,说明祂将要再喝葡萄酒。请看下文! ③“同你们喝新的”:注意“新的”,不是葡萄酒了。 “在我父的国里”,马可福音14:25“在神的国里”:神的国包括父的国。教会是圣灵的天国,千禧年是圣子的天国,永世是圣父的天国。 “喝新的”,不是主的晚餐的,更不是逾越节晚餐的,乃是基督再来以后新的,这是指“福乐”(太8:11,路22:30)。 擘饼是现在的纪念,预指将来。 面对十字架死亡,仍想到天国:十字架不是失败,而是得荣耀的道路。 (5)“他们唱了诗,就出来往橄榄山去”(太26:30): ①“他们唱了诗”: 逾越节最后所颂唱的是诗篇115-118篇。Hallel,赞美神的伟大能力。 但这里是“他们唱了一首诗”humneo,马可福音14:26都是单数的,是一首圣诗。 ②“就出来往橄榄山去”: 他们离开耶路撒冷,横过汲沦溪,然后攀上橄榄山的西面,往客西马尼园去(太26:36)。 3.天主教的弥撒祭 这是错误的,因为主的晚餐是主所设立的(林前11:23-25),而不是人所能献的祭。主餐是用桌子摆设,而不是在一祭坛上供奉的。 带领祝谢的不是特殊的祭司,而是弟兄。 新约没有弥撒祭。 主一次把自己献上就永远成全了,旧约的祭司、祭坛、祭物和祭礼都废弃了。 四、书信的记载 四福音书耶稣立根基;使徒行传是圣灵降临建立教会的过程;书信是教会的真理,今天教会是要按着书信的指示去作。 书信惟有哥林多前书11章记载主的晚餐最详细,要我们继续吃主的晚餐(参路22:19“应当如此行”),直到主来。 1.爱筵(林前11:21-22) (1)犹太人是先吃逾越节的晚餐,跟着吃主的晚餐(太26:17-30)。 (2)初期教会先有爱筵: 他们根据主设立晚餐前是逾越节筵席,所以他们先有爱筵agapē才吃主的晚餐。 (3)哥林多教会的爱筵(爱席,犹12): 按照希腊的风俗,成为教会肢体的“聚餐”。哥林多信徒于爱筵上各自吃自己带来的食物,富有的与富有的在一起、贫穷的与贫穷在一起、犹太人和犹太人在一起、外邦人和外邦人在一起,彼此分门别类。现在也有个别带饭来,但不是“聚餐”。他们不单吃饼喝酒,也吃整个晚餐。富有的吃饱喝醉,但穷信徒常饿着肚子回家。富有的不分些给贫穷的(林前11:18,21),是“有名无实”的“爱筵”。 (4)擘饼前的爱筵已经取消了(林前11:17-22): 因哥林多教会较富的信徒先吃自己的饭,醉酒后才领主餐;奴仆要在家里服侍主人,所以常常迟到。 富人要大吃大喝(11:22),不如先在家里吃晚饭才来领主餐;如果不是这样,就“算不得吃主的晚餐”(11:20),因为主的晚餐不是为享乐醉酒的。他们的聚会是混乱的(17-22节)。 2.主的晚餐(林前11:23-34) 我们现在不用守逾越节。 (1)主餐的设立(23-26节): 保罗说“是从主领受的”(23节上)。 时间是在“被卖的那一夜”,直译“正值祂被出卖的时候”:当有人在外面正密谋要出卖祂的时候。 ① 主餐设立的经过(23下-25节): a. 保罗拿饼祝谢(23下-24节): (a)保罗没有说以后都由神职人员主领,祝谢:他只说“我当日传给你们的”(23节上),“传”是过去式的。不是传饼,而是把所领受的传给他们,要他们“应当如此行”(24-25节)。 (b)无酵饼: 英译bread,但不是现在经发酵的面包,而是“无酵饼”(林前5:7-8),注意酵是代表罪恶的。 我们不应用今天发过酵的面包来纪念主。 “分受这一个饼”(林前10:17):新加坡长老会、卫理公会、聚会处等都用“一个饼”。按属灵说法,我们都是“一个饼,一个身体”,但各地聚会,都当用一个大无酵饼;全世界各地合起来还是一个。保罗在以弗所写信给哥林多教会,说“我们虽多,仍是一个饼。” (c)“祝谢了,就擘开”(24节上): 犹太人饭前的祝祷词:“感谢上主我们的神,宇宙君王,因为祢在大地上赐给我们食物。” 这里的祝谢是感谢,不是一经祝福就变成了主的肉。平时祷告是向父,主餐的祝谢是向主。 “擘”,不是用刀切成小块。 “这是我的身体,为你们舍的”(24节中):不是如古卷说“擘开”。耶稣的骨头“一根也不可折断”(约19:36),中文译“舍的”,是很合适。 (d)“你们应当如此行,为的是纪念我”(24节下): 甲.“你们应当如此行”:我们要不断地吃主餐,直到主来。 乙.“为的是纪念我”:主餐不是耶稣再一次献上自己来救赎我们;主餐不是吃晚饭,而是纪念主救赎之恩,是敬拜中的敬拜。 b. 保罗拿起杯来祝谢(25节): (a)“也照样拿起杯来”: 是“我们所祝福的杯”(10:16):是逾越节的第三杯,成为主餐的杯。这节先提杯后提饼。这是对认识救恩过程的次序:初信的人先要明白主宝血的价值,然后才领会一个身体的真理。 “这杯是用我的血所立的新约”(11:25):杯里是酒:今天我们所用的酒都经发酵处理,因发过酵的酒才不会腐坏。所以我们用葡萄汁,但他们用葡萄酒(不发酵的):“我不再喝这葡萄酒”(太26:29原文)。 “用我的血所立的约”(参出24:8)。 (b)“你们每逢喝的时候”(林前11:25):这是“同领基督的血”(10:16)。这里表明我们领受从宝血带来的各种福气。 (2)吃主餐的时间(11:26): 圣经没有规定吃主餐的时间。 初期教会天天都擘饼(徒2:46),后来每星期一次:“七日的第一日”(徒20:7),这是最理想的。犹太人在晚餐后:他们下午6时后就是第二日的开始,所以我们也可以在早上纪念主。我们可以有定期:“你们每逢”(林前11:25-26)。我们要多参加擘饼聚会。 “直等到祂来”(26节):纪念主的聚会不要停止,直到基督再来;我们每一次纪念主的死,又要等候基督再来。主再来之后,我们要在天国吃喝了(太26:29)。 (3)怎样纪念主(林前11:27-34): ① 正常状态(27-29节): a. 要“按理”(27节): 违反主餐聚会的意义就是“不按理”(20-22节)。不把主餐分别为圣,只当作普通筵席,就是“干犯主的身、主的血了。” b. 要“省察”(28节): 要看我们是否有未认的罪;想不起就要求圣灵光照,向主承认。 c. 要“分辨”(29节): 要分辨是主的身体,不是说经祝谢就变成主的身体,而是尊重这是代表主的身体,是为我们的罪而死的。哥林多信徒只把主餐当作一般的饭食。这是“自己取罪”,别人是不与你分担罪过的。 ② 不“按理”、不“省察”、不“分辨”的后果(29下-32节): a.“吃喝自己的罪”(29节下): 原文是“自己的审判”krima,不是将来的审判,而是30-32节的惩治。 b. 软弱、患病与早死(30节): 我们身体软弱、患病不一定是因犯罪,正如约伯一样。但犯罪而得的病就是主的惩治,甚至会早死(林前5:5)。 c.“先分辨自己,就不至于受审”(31-32节): 上面是分辨“主的身体”,这里又要分辨“自己”,就是“反省自己”。这就消除后果。 “我们受审的时候,乃是被主惩治”(32节上):这里的“受审”不是指将来的,而是现在被惩治、受管教(来12:5-11)。我们的身体受惩治,灵魂是得救的,不象世人被定罪(林前11:32下)。 ③“要彼此等待”(33-34节): 原指爱筵,各人要等大家到齐才吃,使贫穷的信徒也可分享(参21节)。 我们擘饼饮杯,也需要等待:一同纪念、一同感谢、一同相交。 我们不要在聚会里“自己取罪”:擘饼聚会是最高的敬拜,十分严肃,所以我们在聚会里不要随便。 ④ 唱诗(太26:30): “唱诗”与“颂词”(弗5:19)同字根。擘饼要赞美:擘饼聚会,开头唱赞美基督的诗,到领饼领杯阶段唱十字架、宝血的诗,最后唱赞美圣父的诗。 第四章 楼房讲论 读经: 约翰福音13:31-17章 约翰福音没有记载主的晚餐,只记载逾越节的晚餐。当犹大出去之后,13:31-16章是耶稣对门徒的临别赠言。 约翰福音13:31-17章是主耶稣在楼房(马可楼)上讲的,称“楼房讲论”。开始是“爱的谈话”(约13:31-35)。 我们现在只简单地谈谈耶稣在楼房上的讲论(请详阅灵音小丛书《新约圣殿章》)。 一、预言彼得三次不认主 耶稣曾3次预言彼得3次不认主(也有人认为第一和第二次是同一次的预言)。 1.第一次预言(约13:36-38,路22:31-34) 耶稣第一次预言彼得是在楼房上:在门徒争大、耶稣给门徒洗脚、犹大出去、耶稣对门徒作了亲切谈话之后。 (1)彼得的问与耶稣的答(约13:36)。 (2)“主又说”(路22:31-32): ①“西门!西门!撒但想要得着你们,好筛你们像筛麦子一样。” ② 主安慰彼得,不把他当作糠秕,而是麦子。 ③“你回头以后,要坚固你的弟兄。”(路22:32) (3)彼得的高言大志(约13:37,路22:33)。 (4)彼得要3次不认主(约13:38,路22:34)。 2.第二次预言(太26:31-35,可14:27-31)。 3.第三次预言(太26:40-41,可14:37-38,路22:45-46) 耶稣第3次预言彼得是在客西马尼园里说的。 这次没有明说彼得要3次不认主。耶稣见门徒都睡着了,“就对彼得说”(太26:40,可14:37),叫他儆醒祷告,因为他不久就要3次不认主了。这是耶稣对门徒的警告(详看灵音小丛书《彼得的失败与复兴》)。 二、耶稣命门徒要谨防(路22:35-38) 这是新行军的命令。耶稣差门徒有两次,但两次有所不同。 1.第一次的差派(35节) 祂第一次差门徒(9:1-6,太10:5-15,可6:8-10): 第一次的差是差他们在本国传福音给当地的人听(太10:5-7)。那时,犹太人优待客旅和先知。门徒无论往哪里去都有人接待,不至缺乏。他们不需要带“钱囊”(放钱银的)、“口袋”(装食物的),因为没有缺乏(路22:35)。 2.第二次的差派(36-37节) (1)时势不同(36节): 耶稣将要被钉十字架,门徒也要受逼迫,从这一城逃到另一城。他们要进入新的阶段。 因官长已弃了耶稣,也将要下令逼害传福音的,百姓因惧怕就不敢接待他们;不久,他们要被差往普天下传福音。因为外邦人多拜偶像。因此门徒要受逼害。 (2)“但如今有钱囊的可以带着,有口袋的也可以带着,没有刀的要卖衣服买刀”(36节下): 既没有人接待就要预备“钱囊”(放钱)、“口袋”(放食物等)。 “没有刀的要卖衣服买刀”:原文是“没有的”,即没有钱的要卖衣服买刀,有钱的就不需要卖衣服了。 ① 有人认为这“刀”是宝剑(弗6:17): 如果把“刀”字作灵意解,那么“钱囊”、“口袋”,“衣服”也要灵意化了。 ② 有人认为用刀防仇敌而不是用刀攻仇敌: 但圣经教导我们要爱仇敌。 ③ 防兽或防贼: 人通常用刀来保护自己,但我们是靠神来保护自己的。 ④ 买刀: 意思是将要受难。 (3)耶稣的解释(路22:37): 耶稣再预言祂要受害(赛53:12)。门徒也要同受苦难。 本节解释为什么门徒需要带钱囊、口袋和剑。主快离世,祂被列在罪犯之中,藉以结束祂在世上的生活和使命。请注意,“这话必应验在我身上”。 3.“两把刀”“够了”(38节) (1)门徒以为用“两把刀”就可以保护耶稣,防止仇敌的杀害;另一方面,门徒又以为耶稣立刻要立天国在地上,所以说“有两把刀”。 其实11个门徒(犹大出去了)只有两把刀,怎会够用呢?难怪后来彼得用刀削掉大祭司仆人马勒古的右耳,结果他受到耶稣的责备。因为他是用兵器来战胜仇敌,但耶稣是爱仇敌的(路22:49-51,约18:10-11)。 (2)“耶稣说:‘够了’”(路22:38): “够了”,不是够用,而是这话题讲够了,不要再讲了(参申3:26)。 “刀”字是阴性,“够了”是阳性,可见两方面是没有关系的。 耶稣告诉门徒要面临困难,而不是叫他们用武力去解决。但门徒不明白;彼得用刀来保护耶稣。耶稣对他们失望,所以说“够了”、“收刀入鞘吧!凡动刀的,必死在刀下。”(太26:52) 三、耶稣劝门徒不要忧愁(约14章) 耶稣预言彼得3次不认主,并叫门徒要谨慎防备之后,他们就都忧愁起来,特别是彼得想不通自己怎么会三次不认主,所以耶稣在约翰福音第14章就说:“你们心里不要忧愁”(14:1)。 在约翰福音14章里耶稣讲了许多问题,有3个门徒问主:多马(5节)、腓力(8节)与犹大(22节)。 奇怪的是,一个最爱说话的彼得竟然没有提出问题。原来他听了耶稣说他要三次不认主(13:38)之后,他是最忧愁的一个,他老是想不通。耶稣讲什么他也听不进去;门徒一个个问,他也不知道他们问的是什么。这也有好的一面:平常都是他抢先问主,别人总没有机会发问;现在他一直在苦痛当中,别人才有机会发问了(16:17,29)。 当耶稣讲完第14章之后,祂说:“起来,我们走吧!”(14:31)有人认为:这就结束了“楼房讲论”(13:31-14章)。从15-16章,耶稣是在往客西马尼园的路上讲的,17章是祂的祷告。之后,祂就和门徒进入客西马尼园里面了(18:1)。 但“楼房讲论”是应到17章:“起来,我们走吧!”(14:31)他们起来,大概是唱了诗篇115-118篇(太26:30,可14:26,路22:14)之后,仍未出楼房之前,耶稣望见院中的葡萄架,继续讲了15-16章,17章是耶稣的祷告,到18章才正式出了楼房:“出去”(18:1),进入客西马尼园去了。 这几章圣经的讲解,请详看灵音小丛书《新约圣殿章》! 第五章 在客西马尼园 读经: 太26:36-46(参可14:32-42,路22:39-46) 耶稣在楼房讲完了话、祷告完了,就和门徒出了楼房,“过了汲沦溪”(约18:1),进入客西马尼园。 一、汲沦溪与客西马尼园 1.汲沦溪(约18:1) “汲沦溪”:或译汲沦谷,有古卷作“柏树深谷”。汲沦,在橄榄山与圣殿山头当中的一谷。汲沦溪是在耶路撒冷东的一道小溪,向南折至东南,流入死海。除雨季外,其它时候溪水都是干涸的。 橄榄山是在耶路撒冷东面(王上11:7,亚14:4)。 2.客西马尼园 “客西马尼”是橄榄桶或橄榄压榨机、榨油坊的意思,在橄榄山的西坡。 “客西马尼园”,是个矮墙的“园子”kēpos,直译是果园、花园(约19:41)。 耶路撒冷建于山顶,地方不多,不可能让私人开设花园。犹太礼仪禁止人在圣城地上施肥,所以富贵人士在橄榄山的斜坡上开辟私家花园,客西马尼园也称“橄榄园”。某富贵人士(马可)把客西马尼园的钥匙交给耶稣,使祂与门徒可以随时进入。 现在在橄榄山根,仍然有个园子,内里有8棵最古老的橄榄树。 耶稣在末后的日子里,有人给祂驴驹骑入耶路撒冷,有人把楼房给他们吃逾越节晚餐,现在又有人让祂进入他的花园——客西马尼园。 二、在客西马尼园三次祷告 耶稣在楼房上讲完了“楼房讲论”,“就同门徒出去,过了汲沦溪……。”(约18:1)如果他们继续在楼房,就有极大的危险。 大祭司的祷告(约17章)热切地关乎教会,胸怀普世,强而有力,有如太阳上升;客西马尼园的祷告不同,世人的罪压身,有如太阳下山(太26:38)。 1.第一次祷告(太26:36-41) 约翰福音没有记载客西马尼园的祷告。 “到那边去祷告”(太26:36),进到园子的深处。 (1)耶稣带3个门徒同去(37节): 耶稣把8个门徒留下,带着彼得、雅各和约翰同往。这3人是耶稣最爱的。人在危难时,都愿意带着知己者,因为他们容易体贴自己。 (2)忧惊(37-38节): “就忧愁起来,极其难过”:参马可福音14:33“就惊恐起来……”。马太福音26:38“几乎要死”: 约翰没有记载耶稣在客西马尼园之苦,只记那时候之前的难过(约12:20-26)。 耶稣吃最后逾越节晚餐,仍然充满喜乐平安(约14:1,17:1)。 客西马尼园苦难难忍,但只是暂短的:祂“大声哀哭”(来5:7),“汗珠如大血点”(路22:44),应是血汗。这是耶稣的人性,如常人恐惧(参来2:17)。 主要是父神使世人的罪都归在耶稣身上(赛53:4-6,林后5:21)。我们污染一点罪过也不洁,便忧愁,何况全世界古今各人的罪都压在祂的身上呢! (3)“和我一同儆醒”(38节): 主耶稣吩咐使徒为他们自己祷告(可14:38,路22:46),没有说“和我一同祷告”或“为我祷告”,因为救赎的功是主自己作成的。 (4)“稍往前走”(太26:39上): “约有扔一块石头那么远”(路22:41),约是40-50米远;门徒还可以听见主祷告(来5:7)。 (5)“俯伏在地”(太26:39中,参创17:3,民16:20-22): 路加福音说“跪下祷告”(路22:41)。大约是先跪下,再俯伏。 (6)祷告内容(太26:39下): ①“我父啊”: 马可福音14:36“阿爸!父啊”。“阿爸”,是亚兰文。现在阿拉伯仍用jaba,是幼子对父亲的称呼。旧约从来没有用这字称呼神,因为犹太人避免用阿爸来称呼神。耶稣是首用这字来称呼神,加上希腊文用“父啊”来解释,但这两个称呼都是耶稣当时亲口说的。当神要祂上十字架时,祂如同孩子称爸父。称神为父,什么都可以忍受了。书信就单称“阿爸父”(罗8:15)。 ②“倘若可行”: 意思是倘若按祢的旨意行,或倘若有别的方法拯救世人。 ③“求祢叫这杯离开我”: “杯”,希伯来人以杯为人生定命中的一份表号:或福(诗16:5,23:5)或苦(诗11:6,75:8,赛51:17,22)。“这杯”,是耶稣当时几乎要死的忧伤。祂与魔鬼战,怕自己伤痛至死而不能钉十字架。耶稣是不怕死的,但祂怕世人的罪归在祂身上的大苦(赛53:6,10)、被神掩面不看的苦,在十字架上与父分开之苦(来5:7-9)。 最终还是“要照祢的旨意”而行。 (7)天使加力(路22:43-44):有古卷没有这两节。 天使来加添祂的力量,不只加添心力,更加添体力。 “汗珠如血点滴在地上”(44节):应是带血的汗珠。路加医生特记这一点。 (8)神没有回答: 没有其它方法,只有基督在十字架上代死。 (9)“来到门徒那里”(太26:40-41): “见他们睡着了”:三个门徒因忧愁而睡着了(路22:45,应验了诗69:20)。 “就对彼得说”:马可称“西门”(可14:37),提醒他不要自恃(约21:15)。 “你们不能同我儆醒片时吗”:这是责备。“片时”,是一小时,英译hour,但希腊字是无定的。 “总要儆醒祷告……”:先知睡觉受责(拿1:6),士师睡觉被仇敌捉拿(士16:19-22),使徒睡觉,主耶稣叹息(路22:46),十个童女睡觉,耶稣劝她们要儆醒(太25:5,13)。 “……肉体却软弱了”:我们常常会这样,耶稣也体恤我们。 2.第二次祷告(太26:42-43) (1)回到第一次祷告的地点。 (2)完全顺服父的旨意(42节)。 (3)门徒又因困倦而睡着了(43节): 马可说“他们也不知道怎么回答”(可14:40)。 3.第三次祷告(太26:44) (1)还是到原来的地方。 (2)“说的话还是与先前一样”: “仍然睡觉安歇吧”(45节):没有“仍然”二字。 有人认为耶稣得胜了,要门徒儆醒的关头过去了,叫他们安歇。马可福音14:41的“够了”,即睡够了。 “吧”,或作“么”(小字):在危险时期还睡觉么?“起来!我们走吧。”(太26:46) 耶稣不是要逃避。恰恰相反,耶稣祷告完了,满有勇气,在面对人生中最丑陋一面,祂迎接苦难(约18:4)。 “看哪,卖我的人近了,”耶稣有机会逃跑,但祂在人面前站稳了。 三、耶稣被捕(太26:47-56) 耶稣被捕,要在十字架上被杀献祭。逾越节羔羊都是在圣殿被杀的,祭牲的血流到祭坛上献给神。从祭坛有一沟渠通过汲沦溪,羊血从那里流走。耶稣行过汲沦溪,看见羔羊的血,就想到自己要流血了。自从耶稣升天后30年,逾越节宰杀的羔羊计有25万6千多只。 1.来了许多人(太26:47) (1)“说话之间……犹大来了”(参46节): 犹大可能先带领(徒1:16),领他们到吃逾越节筵席的地方,看见耶稣与门徒已经离开,又领他们到客西马尼园。自从耶稣和门徒“离席”到客西马尼园,约是几个小时,犹大考虑次日是安息日,特别是逾越节的安息,所以赶紧要捉拿耶稣。 (2)“并有许多人带着刀棒”: “许多人”,是“一队兵”(约18:3):罗马的一队兵是由600-1000人(speira: cohort是600,cohort的辅助部队是1000人),交“千夫长”(约18:12)率领。他们是宗教员警。 (3)“祭司长,和守殿官,并长老”(路22:52): ①“祭司长”: 祭司长是撒都该人(徒5:17)。 ②“守殿官”: 他们是圣殿的员警长。 ③“长老”。 ④“文士”(可14:43): 是从公会里来的。 ⑤ 法利赛人的差役(约18:3,12): 差役是圣殿员警。犹太公会也有员警。他们动员那么多人来捉拿耶稣,可能是怕耶稣会逃跑! 亚当在伊甸园里,蛇主动向亚当进攻;现在撒但用犹大领圣殿差役和罗马士兵来捉耶稣。 2.所带的用具(约18:3) (1)“灯笼”: 是复数,不止一个灯笼。 (2)“火把”: 也是复数。这是用含油脂的木块绑在一起点燃的。 当时是月圆(参出12:6),很亮。他们不用拿灯笼、火把照路,因为这是多余的。他们认为捉拿耶稣时,耶稣会躲在树林间或山丘旁的隐密处或岩石缝洞里,所以他们还是带火把等。 (3)“兵器”: 刀棒(可14:43,路22:52),这也是复数。他们带了许多兵器,一方面防止暴乱,另一方面暗示耶稣是首领。 3.耶稣出迎(约18:4-9) 约翰福音记载6处有关耶稣的事:在客西马尼园(18:1-11),在亚那面前(12-23节),在该亚法面前(24-27节),在彼拉多衙门内(28节-19:16),到髑髅地(19:17-37),在坟墓里(19:38-42)。 (1)“耶稣知道将要临到自己的一切事”(18:4,参太26:45): 但耶稣不希奇也不惧怕。 “就出来,对他们说:‘你们找谁’?”:祂从客西马尼园的隐密处,或从使徒中出来(参太14:14)。以前耶稣躲避仇敌(路4:30,约8:59,10:39),还有,以前人强迫祂作王,祂隐藏了(约6:15)。这次,耶稣没有等他们前来找祂,祂就自行出迎。 (2)“我就是”(18:5-6,8):重复3次。 耶稣不单说“我”,更说“我是”,是耶和华。根据以赛亚书43:1希伯来文Anihuah及Anihu,亚兰文Anahu,希腊文ego eimi神的名字(出3:14):Ani,是我,Huah“是祂”(参申5:6,诗46:11,50:7,81:10),即“我是神”。 “卖祂的犹大也同他们站在那里”(约18:5),犹大没有出头,只“同他们站在那里”。 (3)“他们就退后倒在地上”(18:6): 旧约的预言(诗35:4,129:5,耶46:5)。“他们”,包括犹大也倒在地上。手无寸铁的耶稣一说“我就是”,几百个带兵器的都倒下了。 (4)再问找谁(约18:7): “找拿撒勒人耶稣”,他们不是说“找祢”,可能他们看不清。 (5)“就让这些人退去吧”(18:8-9): 当时众人拥挤使徒,想捉拿他们(参可14:51)。 耶稣不但为世人舍命,祂更顾念门徒。 “应验耶稣从前的话……我没有失落一个”(约18:9,参17:12)。耶稣保护他们,不叫他们受试炼过于所能受的。 4.犹大亲嘴卖主(太26:48-50) 犹大与捉拿耶稣的人起身,就给“暗号”。 “亲嘴”philein,是一般的亲嘴。 “你们把祂拿住”:马可福音14:44说“牢牢靠靠的带去”。犹大知道耶稣有能力逃出(约8:59,10:39)。历来逼迫基督徒比逼迫一般人更厉害。 “请拉比安”(太26:49,参诗55:21):犹大没有一次称耶稣为主(参林前12:3)。耶稣已承认“我就是”,本来就不需要用“暗号”了,但犹大仍然用亲嘴的暗号。 “就与祂亲嘴”:这“亲嘴”是强词,与马太福音26:48的“亲嘴”不同。这字是和另一个字并合的,是“拥吻”kata philein kata,是爱人的拥吻,有多次的、急切的或热烈的亲嘴意,与路加福音7:38,45,15:20,使徒行传20:37同字。“仇敌连连亲嘴,却是多余。”(箴27:6,参26:23,撒下20:9-10) 犹太的学生与他们的师傅不能行吻,犹大可能亲耶稣的手。女人亲耶稣的脚(路7:38),耶稣让犹大吻祂(太26:49,路22:48)。 5.他们“下手拿住耶稣”(太26:50) “朋友”:原文含有“同伴”的意思;约翰福音11:11,15:13-15的“朋友”,原文是亲密朋友的意思。耶稣没有说虚套的话。路加福音22:48特提“人子”,是弥赛亚。 “拿住”:他们先把耶稣拿住,跟着就“把祂捆绑了”(约18:10)。 犹大没有意思要捉拿的人带武器,因为犹大知道耶稣是不会反抗的。 6.彼得动刀(太26:51-52,路22:49-50,约18:11) “左右的人见光景不好”:“左右的人”,是使徒。 “我们拿刀砍可以不可以”:当时使徒只有“两把刀”(路22:38)。 彼得没有等主回答,就“将大祭司的仆人砍了一刀……”(约18:10):大祭司的仆人是马勒古。马勒古可能是最先下手捉耶稣的仆人。只有约翰福音记马勒古的名字。符类福音怕对彼得不利,所以没有提马勒古的名字,而约翰福音是最后写(是40年后的事),所以约翰提他的名字。 “削掉了他的右耳”(路22:50):可能彼得要削掉他的头,因他一闪,就削了他的右耳。 7.“耶稣对他说:‘收刀入鞘吧!凡动刀的,必死在刀下’”(太26:52-54,路22:51) “刀”,原文是短刀machaira,匕首的小武器。“说”,原文是喝令。不是说,在任何的情况下,动刀的必死在刀下,而是只对当时的处境,动刀只产生暴力。 “十二营天使”(太26:53):罗马一营是10队speira,一队是600人。一营,从3000到6000;12营共7万2000人,表明千千万万的意思(参伯25:3)。 耶稣说“十二营”,因耶稣和11个使徒,共“12”人。 这是应验圣经的预言(太26:54,参路24:25-27)。 耶稣“把他治好了”(路22:51):只有路加记载耶稣治好马勒古的右耳。耶稣“摸那人的耳朵”,耶稣不是把马勒古的耳朵拾起来放回原处,可知他的耳朵没有落在地上。耶稣治好了他,犹太人就没有捉拿彼得。 8.耶稣对那些来拿祂的人说(路22:52-53) (1)耶稣提醒他们的良心(52节): 耶稣没有责备兵丁,因为他们是服从官长的命令。耶稣只责备“祭司长和守殿官并长老”,他们是要审耶稣的,但他们也亲自出来帮助捉拿耶稣的人,这是不合当时审判的条例。这不是有秩序的捕捉而是私行刑罚人的。 (2)“黑暗掌权了”(53节): “我天天同你们在殿里”:马太福音26:55“我天天坐在殿里教训人”,“坐”,不是乱讲,是正式师傅的讲话。 “你们不下手拿我”:本来见有犯人就应该当场捉拿,但犹太人不当场捉拿耶稣,因为他们知道百姓不让他们这样做。这说明耶稣所作的都是光明正大的。 “现在却是你们的时候,黑暗掌权了。”(参弗2:2,6:12) 9.“门徒都离开祂逃走了”(太26:56) 耶稣没有要求门徒与祂一同受苦(约18:8),只要他们存坚固的信心(约14:1)。可惜他们信心小,逃走了。连彼得和约翰“都”逃走。但不久他们回头尾随捉耶稣的人,“进了大祭司的院子”(约18:15)。 10.“有一少年人……赤身逃走了”(可14:51-52) 教会传统公认这少年人是写马可福音的马可,因为只有马可记这事。当时马可还是个少年人。耶稣与门徒吃最后的晚餐是在马可家的客堂里(路22:11)。耶稣与门徒离开楼房到客西马尼园,引起一场骚动和嘈吵,所以把梦中的马可惊醒。他赶急披上一块麻布(麻布外衣是当时富人的衣着)尾随他们。当11个门徒逃走后(可14:50),马可仍然跟着耶稣(51节)。后来有人要捉他,他就丢了麻布(52节),“赤身逃走了”,因为他没有穿内衣。 第六章 耶稣受审 读经: 约18:12-14,19-24,28-38(可14:53-65,路22:66-71,23:6-16) 耶稣受了6次的审讯,头3次在犹太人面前(称宗教的审讯):(1)在亚那面前(约18:12-14,19-24)。(2)在公会前(不是正式的,可14:53-65)。(3)在公会前(正式的,路22:66-71)。约翰注重第一审问,马太与马可注重第二审问,路加注重第三审问。还有3次在外邦(罗马)人面前(称政治的审讯):(4)在彼拉多面前(约18:28-38)。(5)在希律面前(路23:6-12)。(6)在彼拉多面前(路23:13-16,太27:15-30,约19:4-16)。 一、犹太的审讯 耶稣头3次是在犹太人面前受审,可以说是宗教式的审讯。 1.受亚那审讯(约18:12-14,19-24) 这不是正式的审问,只是初步(小组)的问话。耶稣先被解见亚那。 按犹太律法,同一日对一个人加以审问和定罪是不合法的。如果他们要向一个人宣判,就必须等到第二日。由于犹太人不愿多等一日,就在当天晚上把耶稣带到亚那面前受审,第二天把祂带到公会前宣判,就算合法(24节)。 (1)耶稣被解到亚那面前(18:12-14): ①“那队兵”(12节):是犹大领的罗马兵(3节)。 “和千夫长”:显明罗马人都以这事为重,千夫长是那队兵的军官。 “并犹太人的差役”(参3,18,22节):是看守圣殿的员警。 “就拿住耶稣”:如同拿住罪犯一样(太26:55)。 “把祂捆绑了”:这是第一次的捆绑。 祂到大祭司面前才被解开。 后来再绑交给彼拉多(太27:2,可15:1)。 犹太人视为犯法的人,才把他捆绑(徒9:1-2,14,21)。 马太和马可把马勒古的事记在众人捉拿耶稣之后;约翰将这事列于耶稣被捆绑之前。原因大概是犹太人在前要处理耶稣,但罗马人在后才把祂押护。彼得一见耶稣被捉就用刀砍马勒古的耳朵,之后,罗马兵才来捆绑耶稣(参路22:54)。 ②“先带到亚那面前”(约18:13): a.亚那: 当时没有比他更有名、成功的,但也没有比他更受人咒骂的。大祭司是最大的通敌卖国者。亚那在西元6-14年作大祭司,西元15年被罗马巡抚格拉都Valerius
Gratus革职。由他的儿子以利撒Eleazer继位。之后,亚那其他的4个儿子继续作大祭司,最后一名亦叫亚那(就是将耶稣弟弟雅各处死的),都被革职。西元18-36年,亚那的女婿该亚法继位18年之久,后被巡抚维大利厄斯Vilellius所废。 亚那虽卸任,但还称大祭司,更被列在前头(徒4:6)。犹太人的大祭司是终身制的,虽被罗马废掉,把大祭司终身在职之例改变了,但犹太人仍称亚那为大祭司,显明他大有权柄。他是实权派。 亚那是开始发起在圣殿里祭物的买卖的。因为在圣殿外一对斑鸠只卖4分钱,但在圣殿里就卖到75分。这种售卖叫“亚那商品陈列所”。但后来耶稣在圣殿里赶走牛羊等(约2:14-16,太21:12-13)。这样,亚那的收益受到损害,所以他要报复,现在就审问耶稣了。 b. 符类福音没有记耶稣在亚那面前受审;约翰福音没有记耶稣在该亚法面前受审,只提“解到大祭司该亚法那里”(约18:24),又提耶稣从该亚法解到彼拉多那里(28节)。 c. 先带到亚那面前: 那天晚上召开临时紧急会议。亚那的公所是在该亚法的院子里(太26:57)。 趁人未到齐,先探讨耶稣的口供,好找祂的把柄(参赛29:21)。 这是不合法的,因为按犹太人审案条例,不可从被告者的话上找把柄,而是要从见证人找凭据的。 虽然是深夜,还是把耶稣带到大祭司面前,在安息日前处决,就不影响逾越节的活动。 ③ 该亚法曾说的话(约18:14): 不久前他说了预言(11:49-52):在他看来,犹太民族如果要保持大局,耶稣非死不可。这话就无意中预言了耶稣是为拯救犹太民族而死。 他要杀耶稣,所以不能按公义审判祂。 犹太人审判耶稣的三个弊病:不按公义(申16:18);不遵规律(路22:71);私作妄为(约11:50)。 (2)亚那盘问耶稣(约18:19-24): 关于彼得不认主(15-18节,25-27节),请详看灵音小丛书《彼得的失败与复兴》。 ① 时间: 当天晚上,初次被盘问。 ② 地点: “大祭司的院子”(约18:14):当晚他们从园中捉拿耶稣,把祂带到大祭司的院子里,在大祭司住宅的房内。 有人说这里的“大祭司”是该亚法,但应是指亚那,因为约翰没有记载该亚法审问耶稣的情况。可以说这是亚那和该亚法的公所都是在一个院里的(13-16节)。 ③ 审问者: 有人根椐古叙利亚译本(以1892年于西乃山发现的抄本)把24节置于13节之后,表明审讯是在该亚法面前。但许多学者仍照圣经通常的次序。 亚那是主席,该亚法作临时监督官。按犹太律法,法官或法庭上主要官员是不能直接审问被告的。他们必须传召见证人上堂作证。 ④“以耶稣的门徒和祂的教训盘问祂”(19节): 耶稣有多少门徒?他们的声望、身价和品格等是怎样。他们为要得把柄来告耶稣诱惑百姓。 “和祂的教训”:告耶稣暗传异端(申13:6-10)。 原来他们要找告耶稣的状词是很难的:如果法利赛人要告耶稣犯了古人的遗传,撒都该人不赞成;如果要告耶稣犯安息日,也就是叫人注意祂在安息日行善;如果祭司要告耶稣洁净圣殿,法利赛人又不赞同;如果公会人要告耶稣的责备(太23章),就显明他们是公报私仇。因此,“大祭司就以耶稣的门徒和祂的教训盘问祂”。 ⑤“耶稣回答说”(约18:20-21): 耶稣没有全部回答,祂不提门徒的品性,只答后一半。 a.“我从来是明明的对世人说话”(20节): 我们也要明明的讲道(徒26:26,林后4:1-2)。 b. 在会堂和圣殿里教训人(太4:23,26:55): 这是犹太人常聚集的地方。当时会堂与圣殿的首领多是腐败的,所以耶稣趁着机会教训他们(赛45:19,48:16)。 c. “我在暗地里并没有说什么”: 耶稣在背地里有讲解真理(太10:27,约13:31-17章),但祂没有说怕人知道的事。如果耶稣要煽动百姓推翻罗马,就必“暗暗地”传祂的主义。 d.“你为什么问我呢”(参箴28:1): 祭司长为得控告耶稣的把柄而盘问耶稣,是不合犹太当时审讯的条例,所以耶稣没有直接回答。 就算耶稣为自己作见证,仇敌也不会相信祂(路22:67,约8:13)。 耶稣不怕真实的见证和审判。让那些听过耶稣教训的人去作见证吧。 ⑥ 耶稣被打(约18:22): “旁边站着的一个差役”,他打耶稣是为讨大祭司的喜悦。 他们既用不法手段来审讯耶稣,又让差役打耶稣而不责备他,显明当时政治已很腐败。 ⑦ 耶稣回答说: 耶稣没有生气。差役不喜悦,应指正祂的“不是”,打就不合法。 ⑧ 把耶稣解到该亚法那里(约18:24): 亚那觉得继续审问耶稣没有好处,所以把祂解到该亚法那里。这时该亚法已回到自己的公所里(约18:19)。 “仍是捆着解去的”:可能耶稣受审问时已被松绑(12节),现在又捆着解去。 2.受该亚法审讯(可14:53-65) (1)不是正式的公会会议: 全公会本来不可在晚上或节期开会的。这次审讯既在夜间,所以不是正式的。到“天一亮”(路22:66),就是正式会议了。如果晚上是正式公会会议,就大大违背律法了。 (2)“把耶稣带到大祭司那里”: 当年的大祭司是该亚法,他是亚那的女婿(约18:13)。他们把耶稣带到亚那的公所或该亚法的院子里私自开会。 (3)找假见证(可14:55-59): 他们决定要杀耶稣,所以寻找假见证(太26:59)。但各人的见证“不相合”(可14:56),因为是假的。如果按公义,就应当释放祂。 “又有几个人”(可14:57):马太福音26:60说“两个人”(参申17:6)。 拆殿与建殿(可14:58):“我们听见祂说:‘我要拆毁’。”马太福音26:61“这个人曾说:‘我能拆毁’。”这是他们说的话,但当日耶稣说:“你们拆毁”(约2:19)。 耶稣以圣殿指祂的身体(约2:21)。就算他们的见证是对的,也只能显明耶稣说狂话,绝不能因此定祂死罪。但他们认为“拆神殿”是拆毁神的住处,这是叛逆神的罪;3日另建,自称是神,犯亵渎神的罪。 (4)大祭司起来问耶稣(可14:60): 大祭司见各人的见证不相合,知道没有果效,就“起来”,离座到耶稣中间站立(参徒4:7)。他问耶稣“祢为什么不回答”,想要从耶稣的话语中找把柄。 (5)耶稣不回答(可14:61,太27:14): 耶稣一共有4次缄默不言(可14:61,太27:12-14,路23:9,约19:9)。 (6)“大祭司又问祂说”(可14:61): 大祭司叫祂起誓(太26:63),按律法起誓(利5:1)。大祭司要把耶稣放在两难之间:如果耶稣说不是基督,祂过去就是煽惑百姓;如果祂说是基督,就定祂亵渎的罪。 耶稣也应声起誓,因祂要依从律法。 大祭司问:“祢是那当称颂者的儿子基督不是”?“那当称颂者”,是指神。犹太人如果直呼神的名是不恭敬的,所以用“当称颂者”,旧约也有用“主”(出20:7)。 (7)“耶稣说:‘我是……’”(可14:62): 马太福音26:64“你说的是”。 耶稣在世时从来没有说“我是基督”,都是别人说祂的。 作假见证的控诉耶稣,耶稣不答(太26:62);大祭司叫祂起誓,祂答“我是”。犹太人一听“我是”就知祂承认自己是神。 “你们必看见……”(可14:62):“你们”,包括一切弃绝耶稣的犹太人,必看见基督再来审判。 (8)“大祭司就撕开衣服”(可14:63): 这“衣服”,原文多半指“里衣”;马太福音26:65的“衣服”,原文多指“外衣”。两节都是复数。可能大祭司把里衣与外衣都撕开了。 犹太人撕衣服是从领子的前面往下撕的。 有人认为大祭司撕衣服是违反律法(利10:6,21:10)。但利未记的话是指大祭司在遭丧时说的,亦指大祭司在会幕和圣殿供职时所撕的“圣衣”。 这里是大祭司听了所谓“僭妄”的话有所憎恶而撕的“常衣”。犹太人遗传说,为听人说僭妄的话而撕的衣服,不要再缝。 “何必再用见证人呢”(可14:63):耶稣不是犯法,而是有美好的见证(提前6:13)。 (9)“你们已经听见祂这僭妄的话了”(可14:64): 该亚法没有调查,也没有叫人去调查,只说“祂这僭妄的话”,意思是耶稣把自己当作神(约10:33)。凡自称是神的是亵渎神,是要用石头打死(利24:16)。他们没有调查,其实有许多人称耶稣是神的儿子。 这样定耶稣死罪是不合常规的(路22:71)。 “你们的意思如何”:犹太人早就定祂该死(约11:47-53)。 “他们都定祂该死的罪”:注意“都”字。 (10)耶稣受众人侮辱(可14:65,参太26:67-68,路22:63-65): ①“吐唾沫在祂脸上”: 罗马兵亦是这样做(太27:30)。这是大大的羞辱。 ②“又蒙着祂的脸”(参斯7:8): 他们认为弥赛亚“不凭眼见”来判断(赛11:2-4)。“蒙着祂的脸”,能知道是谁蒙吗? ③“用拳头打祂”(参赛50:6,弥5:1)。 ④“戏弄祂、打祂”(路22:63):叫祂说预言(太26:68)。 ⑤ 差役“用手掌打祂”。 他们虽然是这样做,但耶稣还是闭口无言。 (11)最近,在以色列的耶路撒冷郊外发现有个古墓群。在古墓群的1000多个墓穴中至少有5个是西元初期的名人墓。其中最著名的是判处耶稣钉十字架的犹太教第二教堂大祭司卡亚法斯:尤索夫•巴尔•卡亚法斯(即圣经的该亚法)。这证实圣经是真实的。该亚法在西元18-36年一直担任第二教堂大祭司任职长达18年之久。 3.在公会前受审(路22:66-71) (1)公会Sanhedrim(称众议所,犹太人议会): ① 公会的起源: 起源于约沙法时(参代下19:8)。 或是依摩西时70长老的组织而成的(民11:16-17)。第一部分是大祭司和24班祭司的首领。第二部分是文士(或律法师)。第三部分是长老、族长。大祭司是主席,两副主席坐在两边,其他的坐在一个半圆形的围座。 ② 犹太公会: 这是犹太最高法庭,由文士、法利赛人、撒都该人、民间长老等组成,共71人,由大祭司当主席。合法出席人数最低限度是23人,这是办事法定人数。 刑事案件必须在白天审断,不能在逾越节期间处理。 ③ 地点: 公会决定必须在正式开会地点——大石堂(圣殿区域内的秀斯东Hall of Hewn Stone 的一个大堂)才能生效。在圣殿院子的东南角那里,有公会的公所。 (2)时间(路22:66): “天一亮”,约是早上4-6时。次日是安息日,如果再迟,到日落就未必能办完审讯。因前两次审讯都是在夜间,所以不是正式的。第三阶段在早晨开堂,才算是正式的。 (3)正式聚会(路22:66节): 这是公会全体正式的聚会:“众祭司长和民间的长老”(太27:1),注意“众”字。马可福音15:1“全公会”。 公会权力:只有判决大权(约18:31),而没有执行死刑权(太27:2)。他们的审判法规,记在犹太一本经典密示拿中。 必须有两个见证人,而且是个别审查。作假见证的要定死罪(申19:16-21)。 “众长老连祭司长带文士都聚会”:一面追认夜间所断定的,一面商议怎样叫彼拉多认可他们的断案。 “把耶稣带到他们的公会里”:差役把耶稣带去。耶稣先被带到大祭司家里,到黎明带到公会里受审。 (4)问答(路22:67-69): ① 公会众人问耶稣(67节上): “祢若是基督,就告诉我们。”当时,他们不找见证人,而是直接问耶稣。看看耶稣会不会改口;又可以叫夜里没有出席的人都听见耶稣的话。 ② 耶稣的答(67下-69节): 耶稣不会改口(67下-68节,参耶38:15)。耶稣的意思是:“我说什么,‘你们也不信’;我问什么样,也不能改变要杀我的恶念。” “人子要坐在神权能的右边”(69节):耶稣末次称“人子”,暗示祂是基督(太24:30)。“坐在神权能的右边”,说明祂与神平等,祂就是神。 (5)再一次问答(路22:70): ① 他们问: “他们都说”,注意“都”字。 ② 耶稣答: “你们所说的是”,祂就是基督。 (6)“他们说,何必再用见证呢”(71节): “他们”,是指公会的众人,说:“何必再用见证呢”(可14:63)? 犹太古书记载当时的审案规条,有许多是不合法的: ① 公会是为治理百姓、审断诉讼而设的: 但当时祭司长、长老等竟作了捉拿人的指挥官。 ② 大祭司在见证人作见证之先,必须警戒他们不要作假见证: 但相反,他们要找作假见证的人。 ③ 审判官必须凭见证人的话来定案: 但他们要在耶稣的话上找把柄。 ④ 他们不是凭见证来定耶稣的死罪。 ⑤ 主席应当给愿意宣布被告无罪者一个表决机会: 但该亚法没有给这机会,反而引起公会宣告定耶稣死罪。 ⑥ 审判耶稣之后,当宣告祂无罪,不能宣告祂有罪,也不能处决祂: 但他们宣告定耶稣死罪,并要随时将耶稣处决。 ⑦ 定死罪案要在白天: 但他们在夜间就定耶稣死罪。 ⑧ 一切死罪案件,须在公会的会所宣告: 但他们却在大祭司的公所来定耶稣的死罪。 ⑨ 他们没有给耶稣上诉的机会。 (7)把耶稣解到彼拉多面前(路23:1): 犹太人3次审讯耶稣,但他们不能处决耶稣,所以他们把耶稣解到罗马巡抚彼拉多那里:① 求彼拉多认可。② 在彼拉多面前告祂犯了罗马的法律,叫彼拉多定祂死罪。 犹太人知道告耶稣自称是神子或告祂说了僭妄的话未必能生效,所以他们商议,叫彼拉多命罗马兵按罗马刑律来治死耶稣(太27:1)。这样,耶稣说自己要交给外邦人钉十字架的预言都应验了(太20:18-19)。 (8)仇敌终夜要谋害主耶稣;可惜门徒不能片时与主一同儆醒! 二、罗马的审讯 耶稣后3次是在外邦(罗马)人面前受审,可以说是政治式的审讯。 1.在彼拉多前受审(约18:28-38) (1)彼拉多时的背景: ① 罗马皇提庇留Tiberius:因巴勒斯坦问题较多,所以直属罗马皇管理。 ② 柯波尼Coponius: 他是罗马封为巴勒斯坦第一任省长。巴勒斯坦(包括全以色列)是罗马的一个省,以该撒利亚为省府(犹太人以耶路撒冷为首都)。该撒利亚在地中海边,建有海港、城墙、宫殿、运动场,是为纪念该撒皇。 ③ 大希律: 他是巴勒斯坦全境的一个好王,与罗马友善,死于西元前4年。他把全国分给他的3个儿子: a. 安提帕Antipas接管加利利和比利亚。他是一个好的管治者。 b. 腓力接管巴丹尼亚Batanea、奥兰尼Auranitis和东北特拉可尼。他也是好的。 c. 18岁的亚基老接管以土买、犹太和撒玛利亚: 他施行暴政兼勒索。百姓要求免去他的职位而另立新总督。 ④ 奥古士督Augustus于西元6年管理巴勒斯坦。 ⑤ 彼拉多: a. 名字: 本丢彼拉多。“本丢”是族名(路3:1,徒4:27,提前6:13),“彼拉多”是姓。 b. 第5任罗马巡抚(省长)(太27:2): 他管犹太、撒玛利亚和以土买(西元26-36年)。他是个贤能的省长,操文武刑赏专断大权(指挥军队、管理财政、征收税项、设立大祭司、审断案件、有生杀大权)。 c. 住该撒利亚: 罗马巡抚常住在地中海岸的该撒利亚希律所建的宫殿里。 1961年考古家在该撒利亚掘出一块彼拉多时代的石碑,上面刻有他的名字。 每遇犹太大节期,百姓都上耶路撒冷过节,为防止生乱,彼拉多也到耶路撒冷(徒25:1),以往他是住在大希律所建的宫殿里。这宫殿有正厅一座、侧厅两座,是极美的宫殿。这次下榻在衙门(官邸)praetórium,一般称为“安东尼亚楼”,在圣殿的西北,座落在大囿苑中,周围有3丈高的石墙。这次希律也来耶路撒冷,住在希律堡,因此彼拉多就要住别的地方了。 d. 他当总督失败了: (a)他轻视犹太人,又缺乏同情心:以前所有的总督进耶路撒冷之前,先要把军旗的半身雕像卸下。但彼拉多不卸,犹太人就示威5天,结果,被迫卸下了。 (b)耶路撒冷供水问题:彼拉多要建新导水管,滥用圣殿银库的捐献,犹太人抗义,与彼拉多的部队在街上发生冲突,有许多人被棒打而伤亡。 (c)他到耶路撒冷住在耶路撒冷的皇宫中:他造了几个盾牌,刻有提庇留皇帝的名字。犹太人认为这是外邦人的神明,就不满意,向提庇留告发,皇下令彼拉多把这些盾牌废去。 e. 这次审讯耶稣,有时在衙门外面有时在衙门里面: (a)衙门外(约18:28-32)。 (b)衙门内(约18:33-38上)。 (c)衙门外(约18:38下-40)。 (d)衙门内(约19:1-3)。 (e)衙门外(约19:4-7)。 (f)衙门内(约19:8-11)。 (g)衙门外(约19:12-16)。 f. 耶稣钉十字架之后,西元35年,撒玛利亚暴动。提庇留皇把彼拉多调回罗马。彼拉多在回罗马途中,提庇留皇去世,从此彼拉多在政治舞台上就消失了。 (2)在衙门外的审讯(约18:28-32): ①“众人将耶稣从该亚法那里往衙门内解去”: 公会在夜间已定耶稣死罪(太26:66),但罗马不准犹太人处决,所以“就把祂捆绑,解去,交给巡抚彼拉多。”(太27:2,约18:12) “众人”,原文是他们,就是公会会众。 “从该亚法那里”(约18: 28):从他的公所那里。 “衙门”:罗马的总督(巡抚)在他们所驻扎的各处,经常拣选最好的房屋作为自己的衙门(巡抚的官邸和兵营的所在)。彼拉多的衙门是官员府邸,或是法院大厅。 ②“那时天还早”proi(约18:28中): 他们的一晚分4段:a. opse 6-9时。b. mesonúktion 9-12时。c. álektorphonia 12-3时。d. proi 3-6时。 罗马巡抚一般在9时坐堂,但彼拉多在前一晚已派一队兵去捉拿耶稣。彼拉多知道他们会早到,所以他要早些迎接他们。 ③“他们自己却不进衙门……”(约18:28下): 因彼拉多是外邦人,他们要进入他的宫中,就不洁净7天。正当逾越节周期(7天),如果不洁净,他们就不能吃逾越节筵席,所以犹太人到彼拉多宫殿前不敢内进。 犹太人认为外邦人的住处不洁净,尤其逾越节是清除酵的节期。如果到外邦人住处,因有酵,就污染不洁。但他们不洁只到晚上,沐浴就洁净了。 他们注重礼仪的不洁,但杀耶稣是心里的不洁(太23:28)。许多人只重衣饰仪文的洁净,而忽略了仁爱等的洁净,本末倒置。他们认为耶稣污秽而他们自己是洁净的。 ④ 彼拉多出来询问(约18:29-32): 按罗马法至少应有23个法官联审,而这里的法官还参与逮捕行动;没有进行起诉等。这是非法的审判。 a.“彼拉多就出来”(29节): 犹太领袖不进衙门,彼拉多就出来。 b. “你们告这人是为什么事呢”: 他们先指控耶稣僭妄与亵渎(太26:65),但彼拉多不理会。因他先要查明才能判断,因此叫他们自行解决。 c.“他们回答说”(约18:30): 他们难以回答,因为他们没有一个可以在罗马法庭中站得住的理由。 “这人若不是作恶的……”:他们终夜审讯耶稣,连一件罪也指不出来(可14:63)。他们答得横蛮无理。他们暗示已审问过耶稣,认为祂有罪,但说不出耶稣犯什么罪。 “我们就不把祂交给你”:他们把耶稣交给彼拉多,不是叫他审讯,而是要他钉耶稣。 d.“你们自己带祂去……”(约18:31): 彼拉多想卸责,交回犹太人处理。彼拉多也不愿意被他们利用。彼拉多试用4种方法来处理耶稣: (a)卸责(约18:31):应验了诗篇22:16。 (b)想逃避,让他们释放耶稣(约18:19)。 (c)尝试妥协,只鞭打而不处死(约19:1-3)。 (d)尝试唤起指控人的心情(约19:15)。 e.“我们没有杀人的权柄”(31节): 他们的意思是,非杀耶稣不可。犹太人的死刑是用石头打死(利24:16):“见证人要先下手”(申17:7),判死刑的罪犯死后,尸首要被挂在木头上,人人可见而受警戒(申21:22-23)。有时罗马也默许地方性的死刑,如对司提反(徒7:58)。 罗马对奴隶执行死刑法是用钉十字架(参太20:19)。耶稣被交给外邦人,由罗马兵来钉祂。 f.“这要应验耶稣所说……”(约18:32): 耶稣早已说:“我若从地上被举起来”(约12:32)。钉十字架是要“被举起来”的。 g. 告耶稣三件罪(路23:2): 犹太人见彼拉多不徇情面,就商定告祂3件罪。彼拉多知道他们是假意拥护罗马的。 (a)“诱惑国民”:这是无定的话。耶稣在亚那面前已经说祂没有诱惑民心。 (b)“禁止纳税给该撒”:犹太人把税吏和罪人并列,他们不愿意向该撒纳税。他们在捉耶稣前几天,曾引逗耶稣,但耶稣说:“……该撒的物当归给该撒”(路20:19-26)。他们是颠倒是非。 (c)“是基督,是王”(路23:2):他们为要显明耶稣是与罗马皇为敌。请注意,耶稣用五个饼两条鱼分饱5000人之后,犹太人曾强迫祂作王,但耶稣没有随从他们的意思(约6:14-15)。 犹太人在公会面前,将基督解作神的儿子,说祂僭妄;现在将基督解作王,说祂谋反。 (3)在衙门内审讯(约18:33-38上,参太27:11,可15:3,路23:3): “彼拉多进了衙门”,他也带耶稣进入衙门,私下问耶稣有关主的国(约18:33-36)。 ①“祢是犹太人的王吗”(33节): 这是彼拉多第一个问句。在人看来耶稣没有王的威仪,祂贫穷、卑微、温柔、忍耐,手无寸铁。但先知书预言不久有一位管理全世界的王出于犹太。 ②“耶稣回答说”(34节): 34-38节是详记彼拉多的问与耶稣的答,而符类福音就简记。 “这话是你自己说的……”:彼拉多的意思是“你是一个叛徒么?” 当分清是什么王:宗教的还是政治的。耶稣警戒彼拉多不要轻易相信别人的话。 ③“彼拉多说”(35节): “祢作了什么事呢”:彼拉多不知道耶稣作了什么事让犹太人的领袖这么恼恨祂。彼拉多的话语带有鄙视的态度,暗示他位高事忙,顾不上犹太人的纷争。 ④“耶稣回答说”(36节): 耶稣不理会彼拉多末后的问,只答他前边的问(33节):按世界说,祂不是王(36节),按灵界是王(37节)。 “我的国”:不是用士兵争战得来的。如果耶稣是犹太人的王,犹太人就不会要杀害祂了。“我的国不属这世界”:“属”ék,“从”、“出于”的意思。 “我的国若属这世界,我的臣仆必要争战”:“臣仆”servants,就是门徒;“必要争战”,原文“早已争战”。 ⑤ 彼拉多问“祢是王吗”(37节上)。 ⑥“耶稣回答说”(37节下): a. 耶稣是王,但不是彼拉多心目中的那一种王。 b. 祂是“特为给真理作见证”的王: 祂的国是真理的国,而不是枪杆子的国。祂来世上不是为政权,而是为真理作见证。 c. 耶稣以前没有说自己是王。自从祂被犹太人弃绝后,祂才对外邦人说自己是王。 ⑦“彼拉多说:‘真理是什么’”(38节上): 可能彼拉多只在取笑,意思是“真理与政治有什么关系呢?” 根据路加福音23:5-12,彼拉多知道耶稣是加利利人,就把祂送到希律安提帕(加利利是由希律所管)那里审讯。 2.在希律安提帕前受审(路23:6-12) (1)彼拉多把耶稣送到希律那里(6-7节): 彼拉多在两难之间:如果拂逆犹太人,怕人说他不忠于该撒;如果把耶稣钉死,又违背了良心。当他一听见人说耶稣是加利利人(5节),因为耶稣传道是从加利利开始的。既知祂是加利利人,就把祂送到管理加利利的希律那里去。但这事约翰福音没有记载。 (2)希律: 这希律是希律安提帕,他是大希律(入了犹太籍)的儿子(可6:14),他的母亲名叫玛律撒丝。 他建造加利利海边的提比哩亚城,以此为总部。他统治加利利地区及约但河外地区,是受封管理犹太人的王。大希律曾杀尽伯利恒城两岁以内的婴孩(太2:16)。 希律安提帕与妻子(亚哩达四世的女儿)离婚后,就与同父异母的兄弟腓力的妻子希罗底结婚。施浸约翰在旷野传道,公开宣告他的罪行。希律忍受不了,又不敢杀他,但希罗底迫他处决了约翰(可6:17-29)。 “那时希律正在耶路撒冷”(路23:7):“正”字,原文是“也”字,“希律也在耶路撒冷”。他也上耶路撒冷过逾越节,住在马革比人古时所筑的宫殿(在圣殿与彼拉多衙门之间)。他这时既内疚又羞愧,因为他杀了施浸约翰。 (3)彼拉多本来不必把耶稣送到希律那里: 因为彼拉多被罗马派作总督,是罗马驻犹大地的巡抚。他有权柄,可作主处置耶稣。 (4)耶稣在希律面前被藐视(路23:8-11): ①“就很欢喜”(8节): 希律初见耶稣,良心被激动(9:7-9,可6:14)。 “希律的家宰苦撒的妻子约亚拿……供给耶稣和门徒。”(路8:3) ②“久已想要见祂”(23:8中,参9:7-9): 他想找点娱乐来开心。 圣经没有记载耶稣在提比哩亚传过道。 ③“指望看祂行一件神迹”(23:8下): 耶稣行神迹救了别人,也可以行神迹来救自己。但耶稣没有这样做(太4:3-4)。 耶稣为赤贫的人行神迹,但不在淫佚的君王面前行神迹。 ④“耶稣却一言不答”(路23:9): 耶稣在亚那面前(约18:19-23)、在大祭司面前(太26:63-64)和公会面前(路22:66-70)说了几句;在彼拉多面前说的更多(约18:33-38),但在希律面前始终不答。 希律凶残无道、淫佚乱伦(太14:1-12)。耶稣知道希律想以自己取乐(路23:8),所以耶稣不答(路20:8,太7:6)。这就应验了以赛亚书53:7(参雅3:2,彼前2:23)。 耶稣只有一次称人为“狐狸”(路13:31-32)。 ⑤“祭司长和文士”、“极力的告祂”(23:10): “祭司长和文士”是犹太人的领袖,他们也来到希律那里。 “极力的告祂”:他们怕希律不按他们的意思来判断。因为他们原来盼望彼拉多会钉死耶稣,但彼拉多没有钉,反而把耶稣交给希律,这就叫他们生气了,所以要“极力的告祂”。 ⑥“藐视”与“戏弄”(11节): “兵丁”,是希律的部队。 a.“戏弄祂”: (a)耶稣本没有作王的形式(约18:33)。 (b)耶稣不答他,是轻视君王,所以希律心里发怒。 (c)王与兵丁这样戏弄耶稣,失去为王的体统。但这就应验了以赛亚书53:3。 (d)公会的人(路22:64-65)与彼拉多的兵丁(太27:27-30)也是这样戏弄耶稣(参诗69:20)。 b.“给祂穿上华丽衣服”(路23:11): “华丽”,使徒行传10:30译作“光明”。这是旧白色的袍子,有的以金线交织而成闪光的衣料作的,有的用银线绣成的,为了使它灿烂。 这是犹太王和罗马贵族所穿的礼服,也是有钱人和天使所穿的(徒10:30,雅2:2,启15:6,19:8)。 c. 在戏弄间不知不觉就承认耶稣为王: 后来彼拉多也“写着:‘这是犹太人的王’”(路23:38)。 耶稣曾说过“那穿细软衣服的人,是在王宫里”(太11:8,参路7:25)。希律因耶稣这样说过,所以给祂穿“华丽衣服”以奚落祂(诗22:6)。 ⑦“把祂送回彼拉多那里去”(路23:11): a. 暗指耶稣没有罪(14-15节): 本来希律知道耶稣常在加利利各处传道作工,现在又查不出祂有什么罪,就当释放祂。 b. 希律把耶稣送回彼拉多那里去: (a)消除自己的愤恨,因耶稣不答他。 (b)为讨犹太人的喜悦(参看希律亚基帕所行的,徒12:1-3)。 (c)酬谢彼拉多的美意。 c. 这样,他在钉耶稣的事上也是有份的(徒4:27)。 (5)“成了朋友”(路23:12): ① 以前彼此为仇: 是因彼拉多杀加利利人的事(路13:1)。 ②“在那一天就成了朋友”。 (6)这是一个戏弄的审讯: 耶稣对希律的发问一言不答。希律把祂戏弄后,就送回彼拉多那里。 3.送回彼拉多前受审 (1)耶稣受彼拉多的审讯(路23:13-16): 彼拉多进退维谷。他与犹太领袖开紧急会议,说他与希律未能找出任何证据证明耶稣是叛乱。他提议把耶稣鞭打后就释放祂。 ①“彼拉多传齐了……并百姓”(13节): 当时到耶路撒冷过节的人甚多(参出23:17)。他们求释放一个犯人。彼拉多看出百姓不反对耶稣,而且在前几天曾欢迎祂(路19:29-40),所以他希望他们高声求释放耶稣。 ② 彼拉多说(14-15节): a.“没有查出祂什么罪来”(14节): 彼拉多4次说耶稣无罪(路23:4,14,22,约19:6)。 b.“就是希律也是如此”(路23:15): 希律也说耶稣无罪,就将祂送回来彼拉多那里。 c. 有5个人证明主是没有罪的: 犹大(太27:4),彼拉多(太27:24),钉十字架的强盗(路23:41),百夫长(路23:47),希律。 彼拉多注重耶稣有没有反抗罗马,其余的他就不管了。 d.“故此,我要责打祂,把祂释放了”(路23:16): “责打”,这里原文不显轻重。“把祂释放了”,但彼拉多始终没有释放祂。 (2)耶稣与巴拉巴(太27:15-26): ① 罗马惯例,在逾越节释放一个犹太犯人(15-18节): a.“有一个常例”(15节): 约翰福音18:39“你们有个规矩”:按摩西律法,凶手不可释放(出21:12,参创9:5-6,民35:30-31);所以这个“规矩”是罗马立的。罗马与希腊逢节期也释放囚犯。 b.“有一个出名的囚犯叫巴拉巴”(太27:16): “巴”,原文是儿子的意思,如巴多罗买、巴约拿、巴底买、巴拿巴、巴撒巴、巴耶稣等。 “拉巴”,或作阿爸(可14:36,罗8:15,加4:6)。“巴拉巴”,是“阿爸的儿子”的意思。 (a)“作乱的人”(可15:7):他是犹太革命组织奋锐党的一员,曾作抗罗马的革命首领。犹太人受罗马辖制,常常作乱(约18:28,徒5:36-37,21:38)。巴拉巴领一些人作乱,借爱国来遮掩他的凶暴,所以许多人都赞同他,认为他是个英雄。 (b)“是个强盗”(约18:40)。 (c)是杀人犯暴徒(可15:7,路23:19):是个凶手。 c. 他们嫉妒耶稣(太27:18): 祭司长嫉妒耶稣,是因耶稣得民心;彼拉多看出他们的嫉妒,所以盼望众人求释放耶稣。 ②“他的夫人打发人来说”(19节): 在16节和21节中,是隔了一些时间的。 以前罗马是不准省官在坐堂时带他们的妻子来的,后来那章程渐渐废掉了。 “因为我今天在梦中”:新约有6次提到人作梦。 彼拉多的妻子说“今天为祂受了许多的苦”,因为昨晚她作了一梦。她叫彼拉多不要管“这义人的事”。 ③ 彼拉多问众人的意见(20-23节): a.“祭司长和长老挑唆众人”(20节): 众人多有望耶稣得释放,但祭司长和长老“挑唆”:耶稣是公会定罪的,巴拉巴是为争获自由而决斗的。他们要众人“求释放巴拉巴,除灭耶稣。” b. 彼拉多问释放谁(21节): 他不应该问众人,因为犹太人没有权柄定这案件。 马可福音15:12“你们所称为犹太人的王”,彼拉多不是说,“那自称是犹太人的王”,可能他听过耶稣骑驴入耶路撒冷时众人对耶稣的称呼(约12:12-13)。 c.“把祂钉十字架”(太27:22): 钉十字架是反罗马者所受的刑罚(路23:2)。 d. 巡抚说(23节): “祂作了什么恶事”:不要笼统说,应要具体说。 百姓没有答这一问,因为他们没有理由。 彼拉多第3次说耶稣无罪,应该释放(路23:22)。 e. “他们便极力的喊着说”(23节): 是连声喊着,把彼拉多压倒,要他“把祂钉十字架”(参路23:23)。犹太人本来是最恨恶这种外邦刑罚的。 ④ 彼拉多洗手(太27:24): 这是犹太人的习俗,是除罪的象征(申21:6-9,诗26:6,73:13)。当众洗手表明无辜,或表明不负责任。 ⑤“众人都回答说”(太27:25): “祂的血归到我们和我们的子孙身上”:他们不是真的为该撒发热心(路23:2)。神将律法的赦免变为咒诅(申21:8)。 本来各人的罪由各人来承当的(出20:5)。 神的刑罚临到以色列全国,因为他们弃绝了耶稣。40年后,罗马毁灭耶路撒冷(路21:20): 西元65年,犹太人生乱,罗马巡抚夫罗刺斯捉了许多人钉十字架;西元70年,耶路撒冷被罗马围攻,提多将军捉去许多逃走的犹太人,把他们鞭打、施刑,后来又拉他们到所筑的土垒前(路19:43),钉在十字架上。有时一天钉500人,甚至没有地方竖立十字架。1900多年,犹太子孙大受连累。 ⑥ 鞭打耶稣(太27:26): 应验了耶稣的预言(路18:32-33,参诗35:15,赛50:6,52:14,53:3,5)。 a. 钉十字架前在众人面前被打(太27:30): 在耶稣时代,那些被判钉十字架的罪犯,是先要被打的(可15:15)。 先脱光了上衣;叫他弯腰(为使背皮拉紧);将双手腕绑在胸前所靠的短柱子上;使他脚尖刚到地。每打一次就扬起尘土。 用榆树条或皮鞭:罗马的皮鞭,是由几条皮带编成,有许多金属片小铅球和锐利碎骨系在皮鞭末端,称蝎子鞭(王上12:11,代下10:14)。鞭打罪犯时,一打一抽,皮肤就绽裂,血肉横飞,是很痛苦的。 b. 打多少下: (a)犹太人以40下为限(申25:3):如果多打一下,打人者就要被打回一下,所以一般只打39下(林后11:24)。 (b)罗马没有限40下:许多人被笞打,就昏迷了,因此在未钉十字架就死去。 c. 耶稣不开口(赛53:7)。 (3)耶稣被兵丁戏弄(太27:27-30,参可15:16-20,约19:2-3): ①“把耶稣带进衙门”(太27:27): 是在“院里”(可15:16),省长的官邸Praelorium,可指安东尼堡垒,罗马军队驻扎之处。 ② 脱衣穿袍(太27:28): 耶稣被鞭打时是裸着上身,打完之后,背部绽裂重伤,然后穿上衣服被带进衙门。 a. 现在兵丁又把祂的衣服脱去,当衣服脱下时,会拉扯伤口,那个痛更甚。 b.“穿上一件朱红色袍子”: 这是罗马军官或兵丁所穿的一条围巾。红色,是与罪有关的(参赛1:18)。 马可福音15:17,约翰福音19:2称之为“紫袍”(王袍),朱红色与皇室穿的紫色袍子接近,他们戏弄耶稣为王。 ③ 给祂戴上荆棘冠冕: 以此作为王所戴的金冠冕。 “荆棘”表示咒诅(创3:18,加3:13),荆棘冠冕预表耶稣先受苦,以后要作王。 新约的冠冕有二字: a. 王冠: 初期只用一丝带,后来用金子作的(启12:3,13:1,19:12)。 b. 花冠: 用桂树、松树等枝叶编成的。当时罗马和希腊用这作为比武得冠军的赏赐。基督徒的赏赐是花冠(林前9:25,提后4:8,雅1:12,2:10,彼前5:4,启2:10,3:11,4:4,10)。 耶稣得胜时用过这个字(启6:2,14:14)。 马太福音27:29是“花冠”,预表耶稣为王。 ④“拿一根苇子放在祂右手里”(太27:29): “苇子”,一根假的皇杖。苇子表明软弱(王下18:21,赛36:6,结29:6-7)。 苇子成了耶稣的“圭”(斯4:11,8:4,腓2:8-11)。它预表王的金圭。 ⑤“跪在祂面前……”(太27:29): 将来万人都要敬拜耶稣(诗22:27,腓2:10-11)。 “戏弄祂”,应验路加福音18:32,这是第3次的戏弄(路22:63,23:11):犹太人以先知的知能来戏弄祂(太26:67-68);希律和罗马人以王的服装来戏弄祂。 ⑥“又吐唾沫在祂脸上”(太27:30): 马可福音15:19是昔恒时态,证明不只一次打、一次吐。 他们这样做是对耶稣极大的羞辱(赛50:6,路18:32)。 ⑦“拿苇子打祂的头”(太27:30): 这“打”字也是昔恒时态,不只打一次。 耶稣头上已戴上荆棘冠冕,越打荆棘扎得越深,痛得更厉害。他们也“用手掌打祂”(约19:3)。 (4)“戏弄完了”(太27:31): 兵丁戏弄完了耶稣,“就给祂脱了袍子,仍穿上祂自己的衣服”(可15:20)。如此一脱一穿,不断地与伤口接触,造成非常的痛楚。 (5)耶稣被判死刑(约19:4-16): 彼拉多不释放祂,是彼拉多的大错。 彼拉多管治犹太地区,而它只是罗马帝国的一个哨站。犹太地区离罗马很远,彼拉多只有小量军兵(约3000)驻防,而在耶路撒冷就只有几百个兵丁。 犹太人要上诉该撒,彼拉多怕他们说他“不是该撒的忠臣”(约19:12),这样,他的地位就难保,所以他把耶稣交给他们钉祂十字架。 ① 衙门外(4-7节): a.“彼拉多又出来对众人说”(4节): 他是从衙门中出来的。兵丁(“全营的兵”约几百人)戏弄耶稣是在衙门里(太27:27)。现在彼拉多从衙门出来,说:“我查不出祂有什么罪来”。 b.“耶稣出来”(约19:5): 彼拉多出来之后,跟着兵丁就领耶稣出来。 “你们看这个人”:祂“戴着荆棘冠冕,穿着紫袍”。他们的意思是说“祂是人上人”。 c.“祭司长和差役看见祂,就喊着说”: 祭司长和差役抢先喊着说,以免百姓受彼拉多的诱惑求释放耶稣。 “钉祂十字架……”(6节):叫彼拉多执行他所定的刑罚(太27:26)。 “你们自己把祂钉十字架吧”:这是彼拉多向犹太人说的气话(参约18:31)。彼拉多知道犹太人不敢擅自钉耶稣,因为: (a)犹太人是没有用“钉十字架”的条例来判死刑的。 (b)犹太人没有杀人的权柄(约18:31)。 (c)巡抚没有查出耶稣有什么罪:按理彼拉多应该释放祂,但犹太人不肯罢手(19:7)。 d.“犹太人回答说”: “犹太人”,指犹太人的领袖(1:19)。 “我们有律法”:罗马人让犹太人守自己的律法。 “按那律法,祂是该死的”:“可用石头打死他”(利24:16),“因祂以自己为神的儿子”,又认为祂犯安息日,与神同等。犹太人认为巡抚既不愿根据罗马律法定祂死罪,就可让犹太人根据他们的律法来治死祂。 ② 衙门内(约19:8-12): a. 彼拉多“越发害怕”(8节): 原来他早已害怕,他不但怕百姓,也怕屈枉耶稣。 他听过耶稣行神迹的事,又听见他妻子的警告,加上犹太领袖说的话,就“越发害怕”。 b.“又进衙门”(9节): 他把耶稣带进去。耶稣是第3次进去的(18:33,19:1) “对耶稣说:‘祢是那里来的’?”彼拉多知道祂是从加加利来的(路23:6-7),但彼拉多愿意知道祂是否从神来的。 “耶稣却不回答”(参赛53:7):祂不回答的原因: (a)祂已说过自己的事(约18:37-38,提前6:13)。 (b)彼拉多再次说查不出耶稣有罪来(路23:4),不用多问,当即释放。 (c)耶稣不答,暗中承认自己是神的儿子;同时又暗中责备了彼拉多。 c.“彼拉多说”(约19:10): “祢不对我说话吗”,他不满意:祢不回答别人还可以,为什么祢不回答我? “祢岂不知我有权柄释放祢……”:其实彼拉多没有权柄:如果耶稣有罪,他没有权柄释放;如果耶稣没有罪,他也没有权柄钉祂。他说这话,实在定了自己的罪。 d.“耶稣回答说”(11节): 先前“不回答”(9-10节),现在按真理回答。 “若不是从上头赐给你的”:“上头”是神,耶稣是从祂出来的。耶稣不发怒、不怨恨、不辩驳、不惧怕,让彼拉多知道所有的权柄都是出于神的(罗13:1)。 “把我交给你的那人罪更重了”:“那人”指该亚法与他的同人(公会和犹太的代表,约11:49,可15:1),“罪更重了”(约11:49-50,18:14-18),因为:他们不但发起这惨案,而且强迫彼拉多违背自己的良心;况且他们是犹太人的领袖,有律法和预言,他们知道耶稣的事比彼拉多更清楚,所以他们的罪比彼拉多的罪更重了。 从耶稣的话,显明人的罪有大小之分(结16:51-52,太11:21-24,路12:47-48)。 耶稣说彼拉多罪重,但有人比他犯的罪更重。表明耶稣是审判的主。 e. 释放与不释放(约19:12): “从此,彼拉多想要释放耶稣”:“从此”二字,不只从这时候开始,也含有因这缘故(6:66)的意思。他“想要释放耶稣”,表明他因耶稣的话动了心。他有权释放,他“想要”释放,但没有这样做,为要讨犹太人的喜悦。 “就不是该撒的忠臣”:“忠臣”,原文是朋友。如果释放耶稣,就不是忠于皇帝了。 耶稣从没有反对该撒(参路12:14,23:2,约8:1-11)。众人强迫祂为王时,祂就退到山上去(约6:15);祂也纳税给该撒(太22:21)。彼拉多与希律也承认祂没有背叛该撒(路23:14-15)。 彼拉多多次触犯犹太人的禁忌,为百姓所憎恨(路13:1),以致犹太人向该撒提庇留投诉,并且成功了。难怪他这次要笼络民心,为保持他的官职而就范犹太人的威胁。 ③ 衙门外(约19:13-16): a.“就带耶稣出来(13节): (a)“这话”:是指12节的话。按罗马律法,为臣不忠,就判死罪。提庇留性情凶暴,常常怀疑他的臣仆,所以彼拉多听见犹太人这样说就更害怕。 (b)“就带耶稣出来”:耶稣第3次被带出来。彼拉多吩咐兵丁把祂带出来。可惜他没有宣告断案,只把祂交给犹太人。 (c)到“铺华石处”(约19:13): “希伯来话叫厄巴大”,这地方是露天的,“那座屋子的山”的意思。 “铺石地”(代下7:3,结40:17-18,42:3)与“铺华石处”是同一个地方。 这是在圣殿西北角的摩利亚山上一处铺有石头的地方,即安东尼堡垒;亦是省长住所的广场前。 该撒犹留领军出征时,经常带一些如棋盘式的方格华石,预备铺在地上安放他随身所带的审判座,作为施行审判或正式宣告命令的地方。在希律宫殿前,也许有那样的审判处。可能彼拉多仿效罗马皇有随身带的华石和审判座。 b. 日期和时间(约19:14上): (a)日期,“那日是预备逾越节的日子”:应译:“那日是逾越节的预备日”,即在逾越节中预备安息日的日子(可15:42)。 (b)时间,“约有午正”:当时新约的白昼,从日出到日落分4段(尼9:3):是我们的6-9时,9-12时,12-3时,3-6时,又称“4更”(太24:43)。 符类福音以犹太计时法,约翰福音以罗马计时法。约翰福音19:14“约有午正”,原文是第6时,就是我们早上6时,但注意“约”字,也可说是9时前。 c. 彼拉多与犹太人的对答(14下-15节): (a)“彼拉多对犹太人说”(14节下): “这是你们的王”:注意马太记耶稣为王(太2:2,21:5,27:11,29,37)。 彼拉多为了推卸责任,共用了12种方法: a) 要犹太人的告状语(约18:29)。 b) 要犹太人按自己的律法审问祂(约18:31)。 c) 他查不出耶稣有罪(路23:4)。 d) 把耶稣“送到希律那里去”。(路23:6-7) e) 第2次说“并没有查出祂什么罪来”。(路23:14-15) f) 说“我要责打祂,把祂释放了。”(路23:16) g) 在逾越节可以释放犹太人的王(约18:39-40)。 h) 第3次说“我并没有查出祂什么该死的罪”。(路23:22) i) 拿水洗手(太27:24)。 j)“戴着荆棘冠冕,穿着紫袍。”(约19:5) k)“你们自己把祂钉十字架吧!我查不出祂有什么罪来”。(约19:6) l) 对犹太人说:“这是你们的王”。(约19:14) (b)“他们喊着说”(15节上): 耶稣被人藐视和厌弃(赛53:3),将来必被人下拜(赛49:7)。 犹太人看出彼拉多嘲骂他们,所以他们更“喊着说”。 (c)彼拉多也是嘲弄他们(约19:15中)。 (d)“祭司长回答说”(15节下):祭司长是犹太人的领袖。 “除了该撒,我们没有王”:从该撒犹留(西元前100-44年)开始,罗马皇都称该撒,正如称埃及王为法老一样。 他们一直憎恨该撒,但说这话是为了取悦彼拉多。圣经在旧约一直说,神才是他们唯一的君王(士8:23,撒上8:7)。他们不仅伪善,又出卖了真神。 d.“于是彼拉多将耶稣交给他们去钉十字架”(约19:16): 该撒提庇留第8年(耶稣被钉前10年),罗马参议院规定,凡定死罪的人,可缓处10天。但彼拉多将耶稣交给他们,是恐怕百姓生乱,而且又没有什么判词。他们就立即将耶稣钉十字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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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书是论耶稣受难周一切的经过,直到他们决定要把耶稣钉在十字架上。 关于耶稣钉十字架,请看灵音小丛书《耶稣钉十字架》,《耶稣钉十字架》可以说是本书的续集。 二○○四年八月脱稿 作者:林献羔 地址:广州市 德政北路 雅荷塘(北)荣桂里15号 邮递区号:510055 电话:020-83821503 日期:2007年1月新印 没有版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