瑪拉基書第一章綱目 壹、內容綱要 【愛的斥責】 一、神表明對以色列人的愛(1~5節) 1.神給以色列人的默示(1節) 2.神愛以色列人,惡以東人(2~5節) 二、神對祭司失職的斥責(6~14節) 1.斥責祭司不敬畏神(6節) 2.將殘疾的供物獻給神(7~14節) 貳、靈訓要義 【神子民對神的虧負】 一、神子民辜負神對他們的愛(1~5節) 1.神藉先知表明神對以色列人的愛(1~2節上) 2.以色列人卻不領會神的愛(2節中) 3.神愛以色列人過於以東人(2節下) 4.神預告以東人的悲慘結局(3~5節) 二、神子民藐視神的名(6節) 1.祭司藐視神的名(6節上) 2.兒子裡當尊敬父親,僕人理當敬畏主人(6節中) 3.事奉神的祭司卻不知在何事上藐視神的名(6節下) 三、神子民在獻祭的事上褻瀆神(7~14節) 1.祭司夥同百姓藐視神的桌子,獻污穢的食物給神(7~8節上) 2.妄獻殘疾的祭物,必不蒙神悅納(8節下~10節) 3.向神獻潔淨的供物,才不至褻瀆神的名(11~12節) 4.在獻祭的事上以為神何等煩瑣,不敬畏神的名(13~14節) ── 黃迦勒《基督徒文摘解經系列──撒迦利亞書註解》 叁、其他綱目 【神在何事上愛我們呢?】 經文:瑪1:1-5 引言: 一.神曾在何事上愛他們(指雅各和他的後裔) 二.我們怎樣能知道神的愛 三.知道神的愛後當如何 結論: ── 黃彼得《簡明查經講章大綱》 【律法的功用】 一、律法為映顯神愛(一2~5) 1、律法的性質是愛 2、信徒守律法的妙能就是愛 3、神懲罰其子民的原因之一乃是出於愛 二、律法為表顯人的罪相(一6~二17) 1、責其負主恩 2、責其不敬虔 3、責其褻慢主 4、斥責負約違命 5、斥責其行事詭詐 6、責其欺淩幼妻 7、斥責其煩瑣上主 8、斥責違法背道 9、斥責其奪取主物 10、斥責狂傲頂撞主 三、律法為訓蒙的師傅 1、使他們認識獨一真神 2、借他們傳達神的聖言——舊約的預言、預表、禮儀、律法等,都表基督。 3、借他們預備救法 四、律法為介紹基督 1、把罪人介紹與基督——律法引人知罪,靠行為不能自救 2、把基督介紹給罪人;律法本是聖潔的,誡命也是聖潔、公義、良善的,只是律法的功用,僅能叫人知罪,介紹人到基督面前。 ——賈玉銘《聖經要義》 【第一章綱目】 壹、比較以色列與以東,表明神的愛 1:1-5 一、標題:本卷書是耶和華藉瑪拉基給以色列的啟示。 1:1 二、以色列人質疑耶和華對他們的愛,耶和華表明雅各沒有什麼條件強過以掃,
以掃的後代將面對荒涼、毀滅的遭遇,而以色列卻不是如此。 1:2-4 三、以色列人要存留,親眼看到以東人荒涼的遭遇,並敬拜、尊崇神。 1:5 貳、責備祭司藐視耶和華 1:6-2:9 一、對祭司罪行的控訴
1:6-14 (一)耶和華質問祭司為何違反眾所周知的道理,藐視神的名?而祭司卻反問:
「在何事上藐視神的名?」。神以「污穢的獻祭」來責備祭司藐視耶和華。 1:6-7 (二)耶和華責備祭司將污穢、有缺陷的祭物獻給耶和華。 1:8-9 (三)神認為與其獻上污穢有缺陷的祭物,還不如不要獻祭,神不悅納妄獻的
祭物。 1:10 (四)神預言自己的名字必在外邦中被尊為大、被敬拜,但以色列人卻褻瀆神
的名。 1:11-12 (五)神控訴以色列人覺得獻祭的事情繁瑣,對神行詭詐,將有殘缺的祭物拿
來想欺騙耶和華, 1:13-14
── 蔡哲民等《查經資料》 【無知的事奉 瑪拉基書1章】 一丶不知神愛靈愚昧1:1-3 二丶不知自大終倒楣1:4-5 三丶不知敬畏藐視神1:6 四丶不知污穢獻殘祭1:7-8 五丶不知悔改當關殿1:9-10 六丶不知尊神褻瀆神1:11-12 七丶不知祭物須成聖1:13 八丶不知咒詛臨罪人1:14 ── 作者不詳《聖經查經題目大綱》 【瑪拉基書第1章神愛選民】
── 張志新《查經分章大要》 【第一章 神的責備】 1)責百姓不識神愛、1/2 2)以東地荒涼原因、3/4 3)神永遠懷怒之民、4/5 4)責祭司藐視主名、6/7 5)將殘祭獻在壇上、8/9 6)還不如關上殿門、9/10 7)外邦要尊主為大、11 8)百姓卻褻瀆主名!12/14 ── 郭提多《瑪拉基書讀經講道輔導題綱》 提要:1 瑪拉基訴說以色列的不義,6 他們的不信,12 和褻瀆。──《SDA聖經註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