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玛拉基书第一章拾穗

 

【玛一1耶和华借玛拉基传给以色列的默示。

         “玛拉基”:看<参考资料>“本书作者”条,按历史来说,他是旧约时代最后一位先知,他的书也是旧约最后一卷。──《启导本注释》

         照原文的排列,「默示」是第一个字。这字(Mas*s*a{~)原意为「举起」(na}s*a{~),在旧约中曾有六十多次之多,是指一种负担,由主人放在用人或牲畜身上,必须承受。「默示」在许多英译本作「圣言」(oracle),可能有更深的内涵,有紧急感,内心受催迫,有惶恐的态度,严谨地传出来。

         「传给」,原没有动词,只是介系词,可译为「论」,即撒迦利亚书(十二l)「论以色列」。但是此处是以「以色列」为对象为目标,如果是「论」,那重点就是指以色列为信息的内容了。这一介系词(~el)也可译为「临到」,如耶利米书(一2):「耶和华的话临到耶利米。」(参阅结一3;何一1;珥一1;番一1;亚一1)。中译词译为「得」(弥一1),或「藉」(该一1),都表达了本来的涵义。——唐佑之《天道圣经注释—玛拉基书》

         默示massa' )。“担子”,“艰难”或“发言”(见赛13:1注释)。玛拉基所得到的默示是以色列人不应忘记过去的教训。──SDA圣经注释》

         「默示」:原文是「重担」,又可翻译为「神喻」相当于是「启示」的意思。

         「耶和华...的默示」:NIV译做「一个默示:耶和华的话...」。── 蔡哲民《查经资料》

 

【玛一2  耶和华说:『我曾爱你们。』你们却说:『你在何事上爱我们呢?』耶和华说:『以扫不是雅各的哥哥吗?我却爱雅各,』」

         “你在何事上……?”这句话出现在本节及第一章67节、第二章17节及第三章7813节,百姓藉以显出自己是“无罪而受伤害的人”!──《雷氏研读本》

         「以扫」:他的后裔为以东人──以色列人的世仇。──《串珠圣经注释》

         耶和华亲自向祂的子民说话,祂宣告那恒久不变的爱:「我曾爱你们。」耶和华爱以色列,是有至高的权能,祂拣选他们;也是无条件的,救赎他们。

         「我却爱雅各」,因为耶和华是超越常规的,祂让雅各在次要的地位,提升到主要的地位。神怜悯谁,就怜悯谁,祂有绝对的权能。祂的意念高过人的意念。雅各虽然微不足道(申七78),神却拣选他,唯一的解释是神的爱。——唐佑之《天道圣经注释—玛拉基书》

         我曾爱你们。神竭力呼唤祂的子民认识到自己的忘恩负义,因此提出了一些尖锐的问题。祂的爱曾促成他们民族的形成(申7:6-9)。

         在何事上。这是一系列问题中的第一个,在《玛拉基书》中经常出现,暴露了当时的百姓自以为义的态度。这些问题也许没有说出来,却是这个民族内心真实的想法。“在何事上”说明百姓对属灵的事情一点儿也不关心,构成了本卷的基调。

         我却爱。神以出生和环境相同的双胞胎为例(创25:24-26)向犹太人说明,祂喜悦以色列不是因为其出身,而是因为其品格。雅各虽然犯过惨痛的错误,最后却完全献身侍奉神。──SDA圣经注释》

         「曾爱」你们:希伯来文的时态是完成式,表达神的爱是过去运行,现今仍然运行着。

         ◎耶和华「说」、你们却「说」:以此「说」字呈现出耶和华彰显主权以及以色列人的反抗主权。

         ◎其实,我们也常常健忘,怀疑起神的爱。尤其是这时的以色列人,归回建圣殿的热情已过,现况是国家弱小、社会上的欺压不断,人对神的崇拜冷淡,难免让人怀疑起「神爱我」这个信息。现代的圣诗鼓励我们「数主的恩典」,玛拉基也邀请以色列人看看邻国,或者健忘的我们可以重新得回信心。── 蔡哲民《查经资料》

 

【玛一2~3“我却爱雅各,恶以扫”。由于那是一种拣选之爱,所以恶就是这种爱的相反;即拒绝把他放在一个被拣选的位置(比较创二五23;罗九1013)。“他的山岭”。以东地,因为以东人是以扫的后裔(参看俄巴底亚书的简介)。尼布甲尼撒在主前586年入侵以东(耶二五9,21),后来(主前550400年)拿巴提人把以东人赶离他们自己的领土。──《雷氏研读本》

         “爱雅各,恶以扫”为比较的讲法,非绝对的爱恶。雅各所得福分远比以扫为多。如果拿雅各所得和以扫比较,雅各可算是蒙爱的,以扫是被恶的。神所应许的子孙(基督)就是出自雅各的后裔。故“所恶”也有不蒙拣选的意思(罗九1013)。新约圣经教训人爱基督要“胜过爱”(亦作恨)父母(路十四26)是此处“恨”的真正意义。

“使他的山岭荒凉”:先知书不少预言过以东地的荒凉(赛三十四515;耶四十九722;结二十五1214;俄整章)。主前587年,巴比伦王尼布甲尼撒攻打耶城,曾侵入以东地(耶二十五9,21),后来(主前550400年)拿巴提的亚拉伯人长占其地,把以东人赶往犹大的南部,叫做以土买人。──《启导本注释》

         ●2~3「爱雅各,恶以扫」:这是希伯来文学的表达方式,表示「最爱雅各」、「次爱以扫」的意思。── 蔡哲民《查经资料》

 

【玛一23神爱雅各,恶以扫,是何原因?】

答:雅各和以扫本是利百加的双生子,先生的叫以扫,后生的叫雅各。在他们还没有生下来以前,神的应许计划已定,两国在她腹内,两族要从她身上出来,将来大的要服事小的(创廿五2126)。在这里神要借着先知玛拉基,回答以色列国人的话说:「以扫不是雅各的哥哥么?我却爱雅各,恶以扫,使他的山领荒凉,把他的地业交给旷野的野狗。」(23)这的意思,不是指着他们二人的肉体或灵魂的喜爱,或得救与不得救的事,乃是如前面所说的应许两国而言,即指雅各所代表的以色列国,和以扫所代表的以东国的事(参俄121)。在神的应许和永远的计划中,神要创立以色列国,因为他是由亚伯拉罕起,应许传到以撒,在以撒的二子中,又必有一个承受应许的人,一脉相承,成为后裔,立为一国的事;而按他所拣选人的旨意,便悦纳了雅各,厌恶以扫(罗九713),所以就不拣选以东国了;以致后来以东遭受灾难,成了以色列所憎恨的仇敌,至终因罪恶走向毁灭的途径(35,俄218)。―― 李道生《旧约圣经问题总解》

 

【玛一2~5根据神对以扫与对雅各的不同待遇,向以色列人证明神不变的爱。──《串珠圣经注释》

         本段以“我曾爱你们”一语开始,向处在艰困世代中的百姓重申神永不改变的大爱,并引以扫和雅各的史事来证明,以扫的后裔是以东人,为以色列人的世仇。──《启导本注释》

 

【玛一3恶以扫,使他的山岭荒凉,把他的地业交给旷野的野狗。”

         「恶」:比较上的说法(参创29:31; 14:26等)   这里指耶和华爱雅各过于爱以扫;另一方面,「恶」可指「不拣选」,与2节「爱」的意思相反。

         「使他的山岭 ...... 野狗」:大概是指以东人当时遇到的新灾难(见4「现在虽被毁坏」) ── 拿巴提的阿拉伯人将他们逐至先前犹大的南方(后称以土买),使他们失去家园。──《串珠圣经注释》

         「恶」不是恨恶或憎厌,只是与爱的那种对比与较量。神对以扫,就没有对雅各那种深度的爱,所以是在程度上的比较。耶和华对雅各的爱不是绝对的,只爱一个以色列民族,面对其它国家是绝对恨恶的,爱得没有那么深、那么多,在希伯来的用语上就以「恨」字来解释。

         「使他们的山岭荒凉」原意有「转变」的动词(~a{s*i^m),是未完成式(Imperfect),指历史的赓续。这审判是继续的,不断的,一直等到都转变成荒凉毁坏的实况。——唐佑之《天道圣经注释—玛拉基书》

         恶以扫。根据上下文,似乎是指以扫的后代以东民族,而不是以扫本人。“恶”在东方语言中是典型的夸张用法(见创29:33;申21:15;见诗119:136注释),不必按字面来理解。神在这里只是说祂喜欢雅各及其后代胜过以扫及其后代,因为两兄弟与神的关系是不一样的。雅各有属灵的心志和得救的信心,喜爱属于神的事物,因此他的罪得到宽恕,享受神的悦纳和友谊。以扫则贪恋世俗,亵渎神,不喜欢神圣的事物,结果得不到神的悦纳(来12:16,17)。

         荒凉。以色列人从被掳回归以后,重新占领和耕种自己的土地,重建了耶路撒冷和圣殿。但以东遭到巴比伦人的毁灭而荒凉以后,似乎再也没有恢复过来。

         野狗。或“豺”。见诗44:19注释。以东成了这些野兽出没之地。──SDA圣经注释》

         「恶」以扫:原文是「恨」。

         1:3 为对以东的预言。以东是以扫的后裔参考  36:1

         以东成为荒凉:可能是拿巴提人(Nabateans,也就是古阿拉伯人)于公元前550400年间由沙漠入侵巴勒斯坦,掠夺了以东,只留下少数的以东人散居在犹太南方的尼吉夫(当地是旷野地)。── 蔡哲民《查经资料》

 

【玛一3 以扫的山】极有可能是指位于南地 Negev)的西珥山区(创三十六8921)。圣经提过西珥山(例:创十四6;申二1),应该是指以东国的南部,介于古怀尔干河与拉斯纳克布城。──《旧约圣经背景注释》

 

【玛一4以东人说:“我们现在虽被毁坏,却要重建荒废之处。”万军之耶和华如此说:“任他们建造,我必拆毁;人必称他们的地,为罪恶之境;称他们的民,为耶和华永远恼怒之民。”

         “以东人说”。更可作:以东若说。有关以东的“罪恶”,参看创世记二十六章34节、二十七章41节和俄巴底亚书1014节。──《雷氏研读本》

         神的预言终应验了。──《串珠圣经注释》

         以东人所犯的罪,看《俄巴底亚书》1014节。他们自高自大,心里没有神,使其国永远不能建立。──《启导本注释》

         「虽」是有假定的语气,「我们即使遭受毁坏。」「毁坏」在亚兰文译本与利亚译本作「缺乏」与「贫乏」,可能将字根看作另一个字(ro{s%,实则ra{s%as%),七十士希腊文译本与拉丁文译本作「毁坏」。以东看清他们的情况,所以企图重建。

         「重建」原意为「归回又建造」,因为「归回」也可译为「回复」或「再次」,所以这样译为「重建」,也是正确的。他们想克服国家的艰难,再行努力重建政治与社会经济的基础,但是主不允许,他们的努力就不成功。——唐佑之《天道圣经注释—玛拉基书》

         。或“因为”,“如果”。如果以东人违背神的旨意决心重建居所,神就会干预,阻止他们这样做。

         万军之耶和华。见耶7:3注释。这个称呼在《玛拉基书》中经常出现。

         永远`ad`olam)。见出12:1421:6;王下5:27注释。──SDA圣经注释》

         「重建」:也可译为「归回又建造」。── 蔡哲民《查经资料》

 

【玛一45 主前第五世纪的以东】以东在主前第六世纪没有参与反抗巴比伦统治的行动,该地区却显然受到巴比伦最后一个皇帝拿波尼度攻击。俄巴底亚书、耶利米书第四十九章,与以西结书第二十五章提到以东的灭亡,但是从玛拉基书来看,以东人还没有放弃他们的疆域。不过主前第五世纪,以东下场如何,我们所知甚少。当时以东与黎凡特,以及地中海东区有商业来往,而以东境内也有新的人口群聚迹象。

  基达人位处大马色东南方的叙利亚沙漠地区,移居、袭击远至摩押与以东的南方。也有可能是拿巴提人于主前第三世末纪征服了以东地区,因此从阿拉伯沙漠移居到北部此地。──《旧约圣经背景注释》

 

【玛一5「你们必亲眼看见,也必说:愿耶和华在以色列境界之外,被尊为大。」

         「愿耶和华 ...... 被尊为大」:神对以东人的刑罚,显出 对以色列不变的爱,表明 仍掌管万国,满有公义和权柄。──《串珠圣经注释》

         百姓看见了以东人果如神所说的如此收场,必会承认耶和华的确是管治万国的神。──《启导本注释》

         亲眼看见。即犹太人亲眼看见。当百姓看到神的慈爱时,对祂恩慈的感谢和赞美,代替了埋怨和不满。

         在以色列境界之外。可能指全世界。──SDA圣经注释》

         「之外」:也可以翻译为「之上」,不过以「之外」比较可能。── 蔡哲民《查经资料》

 

【玛一6「藐视我名的祭司阿,万军之耶和华对你们说:儿子尊敬父亲,仆人敬畏主人,我既为父亲,尊敬我的在那里呢,我既为主人,敬畏我的在那里呢。你们却说:我们在何事上藐视你的名呢。」

       尊敬我的。神是他们的创造主,特别拣选,保守和看顾了他们。祂是祂子民的慈父(见出4:22,申32:6),理应得到他们的尊敬。

         祭司啊。神现在转而责备百姓的宗教领袖。他们本应成为顺从和圣洁的楷模和导师(见代下15:3注释)。

         在何事上。见第2节注释。祭司们不认识自己的属灵状况,并没有悔罪。

         藐视你的名。他们没有回报神的慈爱,反而藐视神(见2节)。──SDA圣经注释》

         「父亲」: 4:22-23  32:6  11:1  提到耶和华是以色列的父亲。

         「仆人」: 3:12  9:1  5:11 提到以色列人是神的仆人。

         「尊敬」:「尊重」、「荣耀」。

         「敬畏」:「害怕」、「惧怕」。

         因此 1:6 开始玛拉基首先指责神的百姓(儿子)中最优秀的份子竟犯了否定神(父亲)最起码的权利当得他们的「尊重」!儿子尊重父亲为何重要,因为申命记(参考  21:18-21 )提到「儿子执意不顺从父母是可以处死的」。由判死刑可看出当日社会很重视子女对父母的尊敬,并且玛拉基用这个命题来取得听众的同意,才举出他们的罪状。── 蔡哲民《查经资料》

 

【玛一6~8“污秽的食物”。他们用有残疾的牲畜来献祭(是律法严厉禁止的;利二二2025和申一五21),这行为对地上的“省长”来说也是一种侮辱,何况是对天上的统治者呢?──《雷氏研读本》

 

【玛一6~4献祭上的疏忽:责备祭司轻视神的爱,在领导百姓敬拜神的事情上敷衍塞责。──《串珠圣经注释》

 

【玛一6~9本段为神对祭司的斥责。──《启导本注释》

 

【玛一7你们将污秽的食物献在我的坛上,且说:‘我们在何事上污秽你呢?’因你们说,耶和华的桌子是可藐视的。

         “耶和华的桌子”。燔祭坛,从这“桌子”,祭司得到他们在祭物上的分(也见于12节)。──《雷氏研读本》

         「因你们说 ...... 可藐视的」:祭司口里未必胆敢说这话,但他们对献祭的疏忽便显露出这种心态来(见12-13)。

          「耶和华的桌子」:指祭坛。──《串珠圣经注释》

         先知在此传出神的话,指责他们藐视的行动。祭司有责任将献物带来,他们是为献祭的百姓,将祭牲(食物)放在坛上。献祭的事,在先知中以玛拉基最强调(一811,二12,三3;参阅摩五25),食物大概是指祭牲(8节),「污秽」不是没有价值,而是不合格,因为食物一有污秽,就不适合在祭坛上。祭物必需清洁纯粹,才称完全,才蒙神悦纳。

         「耶和华的桌子」在旧约中只有玛拉基书用过两次(另一处在12节)。这桌子很容易使人想到陈设饼的桌子,但是陈设饼的桌子,没有带血的供物。但是这桌子实际只是祭坛,可能将献祭之物称为食物,才用桌子。因为桌子是置放食物的。——唐佑之《天道圣经注释—玛拉基书》

         将污秽的食物献上RV:面包),这里是指动物的祭,第8节便是证明;动词献上(希伯来文 niggas%)是玛拉基形容献祭的特殊用字(一811,二12,三3)。污秽(希伯来文 m#go~a{l)主要是指礼仪而言(拉二62,「算为不洁」);可是这些祭物的不洁,首先是因献祭之人的心态,其次才是因礼仪的不完全。我们怎么污秽了它?以色列人提到神的名,就是指神本身;如果神的名被藐视或污蔑,就是神被污蔑。──《丁道尔圣经注释》

         食物lechem )。见创3:1943:32;出2:20。“食物”不是指陈设饼,因为它不献在坛上。这里可能指祭牲的肉(见利3:9-11,15,16)。这也许只是他们忽略仪文律法许多事例中的一个。

         在何事上。见2节注释。祭司由于属灵上的盲目,没有认识到献“污秽的(俗的)食物”就是藐视神。

         因你们说。他们也许没有公开表示藐视神的坛,而是通过他们的行动,就是把“污秽的食物”献在坛上。

         耶和华的桌子。显然指祭坛。──SDA圣经注释》

         「污秽」:应该是指「礼仪上的不洁」。但在此除了表达祭物的不洁,也表达献祭的人的心态不洁。

         「将....献在我的坛上」:这里是指动物的祭,由 1:8 可见。

         「耶和华的桌子」:参考 40:39-43 ,圣殿内宰杀祭牲用的桌子。旧约中唯有玛拉基用过这个词汇。

         第七节提到祭司不仅是心态不正确,并且产生出的行为更具体的表现出来。在利未记(参考  22:2    22:9 )清楚吩咐祭司「要尊敬所献的圣物」。但他们却将污秽的食物献在神的坛上,可见这些祭司真的藐视神的名。── 蔡哲民《查经资料》

 

【玛一8你们将瞎眼的献为祭物,这不为恶吗?将瘸腿的有病的献上,这不为恶吗?你献给你的省长,他岂喜悦你,岂能看你的情面吗?这是万军之耶和华说的。”

         「省长」:指代表波斯皇帝于犹大所属省分执政的官员。

          「岂能看你的情面吗?」:即「他岂会恩待你呢?」本节的意思是:若将有残疾的祭牲献给百姓的官长,尚且不蒙悦纳,更何况献给神呢?11本节较合理的解释是指将来耶和华在外邦人中被尊为大,烧香与献祭不再是祭司的特权,敬拜也不限于耶路撒冷,而是普及各地各民,这种情况已应验于新约时代。(参罗12:1; 13:15-16; 彼前2:9

          「献洁净的供物」:所献祭牲固然无瑕疵,献祭者本身在道德上和仪式上也应洁净。──《串珠圣经注释》

         “省长”:犹大此时在波斯治下。“省长”原文为外来字,大概是为波斯人。──《启导本注释》

         祭司与百姓是无法否认先知的指责,因为他们在献祭的行为上,表明了他们的罪恶。律法禁止献的祭牲有残疾。瞎眼与瘸腿的牲畜可以食用,却不可献祭(利廿二22;申十五21)。他们实在干犯了律法。不要说献给神,就是供奉省长,都有失恭敬。「看情面」原意为抬起头来,仰面对你,表明接受的意思(参阅创卅二20)。——唐佑之《天道圣经注释—玛拉基书》

         将瞎眼的献为祭物。律法要求祭牲必须是“没有残疾的”(利22:19)。本节所提到的人得罪了神。百姓认为祭牲有没有残疾并不重要。他们献上有残疾的牛羊,把好的留给自己。神要人把最好的献给祂。百姓把最好的留作它用,表明他们没有把神放在生活的首位。不把神放在首位,就是不给祂任何地位。

         省长pachah )。见该1:1注释。把有残疾的献给长官是对他的侮辱。对人尚且如此,何况是对伟大崇高的“万军之耶和华”呢(见耶7:3注释)?

         喜悦。即悦纳。──SDA圣经注释》

         「瞎眼、瘸腿、有病」:律法明文禁止献上这些动物。参考: 22:18-25  15:21

         「省长」:指代表波斯皇帝于犹大所属省分执政的官员,此字是外来字。

         「情面」:原文是「赏脸」、「举起脸」、「背负脸」。

         撒上 2:12-17 也是一个藐视耶和华祭物的例子。

         ◎这里提的是百姓犯罪,但祭司没有把关。祭司为什么会没有把关呢?很可能是他们觉得「残疾的祭物」也是「祭物」,不献白不献,还是让步一下献上去好了,反正现在时机不是很好,总不能太过拘泥。结果反而让「献残疾祭物」成了一种习惯。

         ◎试想为何百姓会犯错误,可能是因为贪图方便和便宜,因此对祭物并没有遵守神的命令,反而随心所欲,此等行径反映了他们对神的轻率态度。我们是不是也常贪图方便来草率奉献呢?

         ◎人的心态将会反映在其行为上,而且我们常有「隐而未现」却自以为没有的罪。此处玛拉基的提醒让我们看到,神要我们献上的是对祂从心底而来的「尊敬」,就像子女对父母的尊敬一般,要小心自己是不是「妄献」。── 蔡哲民《查经资料》

 

【玛一8 献有残疾的动物】波斯政府终止资助以后(见三10注释),以色列人想尽办法减少开支。其中一个方法显然就是放宽哪些动物才能用来献祭的规定。──《旧约圣经背景注释》

 

【玛一8~9●8~9此段批判祭司看起来虽然好像玛垃基有点小题大作,用事奉神的礼仪细节来指责祭司,但值得注意的是,玛垃基指责的并不是「事情应该怎么作」,而是当时祭司对神的不在乎,以致于行为表现出对神不敬。── 蔡哲民《查经资料》

 

【玛一9现在我劝你们恳求神,祂好施恩与我们。这妄献的事,既由你们经手,祂岂能看你们的情面吗?这是万军之耶和华说的。

         先知在劝他们恳求神,这是很强烈的语气,是命令词(Imperative with na~),然而就以讥剌的话:让神好施恩给你们。谦卑真诚的祷告,本来是可得着神的恩惠,这是蒙恩必然的条件。但是祭司与百姓这样不虔的态度与行为,又怎能获取神的怜悯呢?——唐佑之《天道圣经注释—玛拉基书》

       恳求。玛拉基在这里恳劝祭司们悔改。

         这妄献的事既由你们经手。直译为“既出于你们的手”或“出于你们的手吗?”即“你们敢这样做吗?”或“这样的祭物你们敢献吗?”

         看你们的情面。见第8节注释。──SDA圣经注释》

         「这妄献的事既由你们经手」:原文是「这事既由你们经手」。

         「这事」:指 1:6-7 节中妄献的事。

         1:9 是一种讥讽的用法,不过既然祭司献上不合格、侮辱神的祭物,神怎么可能施恩看祭司的情面呢?── 蔡哲民《查经资料》

 

【玛一10甚愿你们中间有一人关上殿门,免得你们徒然在坛上烧火。

         百姓若是抱着轻蔑的态度来敬拜,神宁可他们不敬拜。──《雷氏研读本》

         “关上殿门”:宁可不要献祭,好过献不洁的祭侮慢主名,神宁可废弃祭祀,也不要包藏罪恶,徒具形式的敬拜,比较《撒上》十五2223,连人都不会喜悦,何况神呢(8节)!──《启导本注释》

         如果在敬拜上没有尊重神,没有敬虔诚实的心献祭,还不如就把圣殿的门关上,完全停止敬拜与献祭。

         「殿门」是双数(Dual),表明这门是双重的,或指通经祭司院,有献祭的桌子,或指内院,有燔祭的坛。「烧火」的用词可参阅以赛亚书(廿七11,五十11)及诗篇(十八28。)「徒然」一词,也可译作「自白」或「白费」,七十士译本与拉丁文译本是「白费」(gratuito)——唐佑之《天道圣经注释—玛拉基书》

         你们。先知斥责那些在圣殿中服务的人唯利是图,没有忠心而有效地为神做工。但他们做一点小事也要报酬。

         供物minchah )。一般指素祭(见利2:1注释)。先知可能是说,这些祭物虽然原来没有受过污染,但因为奉献时的错误精神而得不到神的悦纳。──SDA圣经注释》

         「门」:可能是指通往祭司院的门,处理祭牲的桌子就放在那里。(参考  40:39-41 )。门被关上,就无法献祭。因此这段的意思是说,神希望有人去关上圣殿的门,使人不能再做那些无意义的敬拜。

         「在我坛上烧火」:指祭司在敬拜上的工作。杀牲畜是献祭的人作的。(参考  1:5 3:2 4:24 4:29

         「徒然」:「毫无理由」、「无原无故」。── 蔡哲民《查经资料》

         ◎神希望有人去把殿门关闭,让这种「用残缺的祭物来敷衍神」的举动可以停止。我们自己是否也常常用仪式性的祷告、随意的读经、聚会来敷衍神?这样的对待,如果连人都不要,神怎么会要呢?会不会神也会希望很多教会或机构不如关门还比较好?

 

【玛一11万军之耶和华说:“从日出之地,到日落之处,我的名在外邦中,必尊为大。在各处,人必奉我的名烧香,献洁净的供物,因为我的名在外邦中必尊为大。

         神在以东和列邦中所行的事(5节;番2章),显出祂才是真神。万民要尊祂为大。“烧香”指祷告。“供物”指颂赞。新约时代,对神的敬拜在地理上范围已远及欧洲,外邦人归主的人数远超过犹太人。──《启导本注释》

         「从日出之地,到日落之处」是包括极远阔的地界。这里的重点是指从东到西,并非指献祭的人须从早到晚等候作成这样的敬拜,因为人数太多,必依次行事。这可能指整个的世界,正如诗篇第五十篇一节及第一百十三篇三节所说的。

「我的名在外邦中」,或许可译为「我的名在外邦的地界中」指范围之大,影响之大,能力的久远。——唐佑之《天道圣经注释—玛拉基书》

         从日出之地。神的旨意是全地的人都应真诚地敬拜祂。

         在各处。见赛19:18,19;番2:11──SDA圣经注释》

         1:11 之前有一个「因为」和合本未翻出。

         「从日出之地到日落之处」:指「全世界」。

         「名」:在希伯来文中,名字代表一个人的本质,特征和人格,而且按照我们对他的认识或他向我们启示的程度而定。

         1:11 的「烧」是分词,实际的意义应该被视为随时会临到的未来式,也就是说耶和华的名被尊大的事情是在未来,而非是当时已经发生的事。── 蔡哲民《查经资料》

 

【玛一12你们却亵渎我的名,说,耶和华的桌子是污秽的,其上的食物是可藐视的。

         「你们」是指祭司。他们不是在外邦,而是在耶路撒冷。他们竟然公开亵渎耶和华的名认为神的祭坛与供物都不足重视。他们的亵渎可说是肆意的(Piel: intensive)又是继续不断的(participle: habitual and continual)。他们不尊重神的名,只当作平常,这是多么轻慢的行为!他们根本不重视律法的规定,不以耶和华的名为尊贵的。——唐佑之《天道圣经注释—玛拉基书》

       亵渎我的名。即亵渎神的名(见11节)。

         。见第7节注释。

         耶和华的桌子:见第7节注释。

         食物:泛指的“粮食”。──SDA圣经注释》

         「你们」:与 1:10 的你们都是指 1:6 的「祭司」。── 蔡哲民《查经资料》

 

【玛一12 耶和华的桌子】这个名词在旧约仅见于此处。译为「桌子」的字是个有字意与喻意(例:赛六十五11)的常见字眼。在以西结书四十3943,桌子在内院用来宰杀祭牲或是摆器具。从本节的文意脉络来看,耶和华的桌子与祭坛是同义词,因为祭坛已经被以色列人污秽了。以桌子比喻祭坛,是基于祭牲成为神的「食物」这个意象。有关此意象,请参看:利未记一2注释。──《旧约圣经背景注释》

 

【玛一13你们又说,这些事何等烦琐!并嗤之以鼻。这是万军之耶和华说的。你们把抢掠的、瘸腿的、有病的,拿来献上为祭。我岂能从你们手中收纳呢?这是耶和华说的。

         “嗤之以鼻”即“轻视”。──《雷氏研读本》

         「烦琐」是含有艰苦的用意。他们对责任感到厌烦,对工作缺少热忱,没有兴趣。

         「抢夺的」也可指偷来或抢来的,盗贼原是律法所禁止的(利五23,六4,十九13),所以这种供物必为神所憎恶。献祭不只是在祭品,更在献奉者的心意。耶和华岂喜悦千千的公羊或万万的油河么?(弥六7)。现在连献的都是污秽的,在质与量都有问题,神真会悦纳?——唐佑之《天道圣经注释—玛拉基书》

         你们又说。见第7节注释。

         何等烦琐。指祭司在从事圣殿崇事时轻蔑厌烦的态度。

         嗤之以鼻。说明祭司藐视祭坛的程度。

         抢夺的。即偷窃或用不正当的手段获得。

         瘸腿的,有病的。见第8节注释。

         我岂能收纳呢?他们很清楚,任何人也不会喜欢这样的礼物(见第8节注释)。他们凭什么认为神会悦纳呢?──SDA圣经注释》

         「嗤之以鼻」:原文和「呼吸、吹」同字,创世纪第二章神「将生气吹进的吹也是用这个字(参考  2:7 )。

         「烦琐」:「麻烦」、「艰苦」的意思。显示出祭司把献祭的事情当成是麻烦的工作,而非是对至高神的敬拜。

         「抢夺的」:指被野兽抓去分尸而残缺不全的牲畜。 22:31 提到这样的牲畜(撕裂的动物)是不可以给人吃,要扔给狗吃的肉甚至人也不可以吃,更不用说拿来献给神。这样作是无效的献祭(因有瑕疵变无效)。── 蔡哲民《查经资料》

 

【玛一13~1413~14这段表达祭司以为自己并没有错,错误应该归那些带祭牲的人才对,但神却表达祭司有责任要拒绝百姓向神施诡诈,神喜悦的是人将最好的献上!祭司不能因为自己对仪式感到厌烦,就任凭百姓恣意妄献。

         ◎现在我们的服事、每周的聚会,到底是烦琐的例行公事?还是呼召、敬拜?我们有服事、敬拜大君王的自觉吗?

         ◎第一章就出现了三次神「在外邦中被尊为大」,和这里玛拉基提到以色列人(尤其是从祭司开始)「不尊重神」成为强烈的对比。── 蔡哲民《查经资料》

 

【玛一14行诡诈的在群中有公羊,他许愿、却用有残疾的献给主,这人是可咒诅的!因为我是大君王,我的名在外邦中是可畏的。这是万军之耶和华说的。”

         许愿是自发的,但一旦许了愿,就必须还愿。“有残疾的”。直译作:有缺点的雌性牲畜,代替更有价值的雄性牲畜在许愿时献上。以次等牲畜取代上等牲畜是欺骗“大君王”的行为。──《雷氏研读本》

         此处的献祭者许愿将羊群中最好的(即公羊)献给神,但还愿时竟将残疾的献上,敷衍了事,显然藐视这位拥有万国王权的耶和华,罪大恶极(参利22:21)。──《串珠圣经注释》

         许愿者还愿时应用无残疾的公羊(利二十二1823)。但羊群中分明有公羊,却把残疾者献上,这岂非对神的大不敬,因此可咒诅。“大君王”:独一无二的全地的王。“在外邦中是可畏的”:看一5,11注。──《启导本注释》

         诡诈是指他们没有忠实地向神来还愿。他们所许的愿,必须履行,他们却不肯好好还愿,只是敷衍塞责,勉强应付。

         还愿祭应献公羊,这是律法的规定(利廿二19)。但是他们却将有残疾的献给主。有人甚至将「残疾的」一词改为雌性,那就是牝羊,违反律法。照利未记第三章一至六节,牝羊也可以献。在利未记第四章廿八、卅二节及第五章六节特此指定母山羊为应献的供物,可见问题不在于公羊或母羊,实在是由于残疾不完整的祭牲,为律法所禁止的。如果祭牲不完整的,只可作甘心祭献上,如果用以还愿,就不蒙悦纳了(利廿二23)。——唐佑之《天道圣经注释—玛拉基书》

         可咒诅的:神要惩罚那些明明有可蒙悦纳的“公羊”,却献上有残疾之祭牲的人。

         可畏的nora')。源于动词yara'。见诗19:9注释。在这里指“敬畏”。──SDA圣经注释》

         「公羊」:羊群中最好的。

         本节以甘心祭为例,人许愿若神施恩拯救,应献祭感恩,此时还愿所献燔祭必须无残疾无瑕疵。(参考  28:20-22 30:2 2:9 )。且利未记规定(参考  22:18-19 )必须献『公』的牲畜。

         「可畏的」:译作「受尊敬」。

         「万军之耶和华」:圣经中出现三百多次,原文的含意与统领天上的众天使有关,用来表明神的权能。── 蔡哲民《查经资料》

 

【思想问题(第1章)】

 1 本书一开始便指出神恶以扫、爱雅各,这对当日百姓有何意义?与全卷书的信息有何关连?

 2 本书1:6-2:9是神对祭司的斥责,当中有什么是今日事奉神的人容易犯上的错误,须引为监?

 3 于6-14节,神如何引人际关系为例,证明祭司的过错?见6, 14节。这对你有何提醒?

 4 本章三次提到耶和华(的名)被外邦尊崇(5, 11, 14),对当日犹太人有何意义?给你什么教训?

  ──《串珠圣经注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