撒迦利亞書第十三章註解 壹、內容綱要 【彌賽亞再臨為神選民贖罪】 一、必為神選民開一洗罪泉源(1節) 二、必除去偶像和假先知(2~6節) 三、必煉淨神選民(7~9節) 貳、逐節詳解 【亞十三1】「那日,必給大衛家和耶路撒冷的居民開一個泉源,洗除罪惡與污穢。」 〔呂振中譯〕「當那日必有個泉源給大衛家和耶路撒冷的居民開出來、以洗滌罪惡與污穢。」 〔原文字義〕「大衛」受鍾愛的;「家」房屋,家族,家庭;「耶路撒冷」平安的訓誨;「洗除」(原文無此字);「污穢」不潔淨。 〔文意註解〕「那日」:意指末期彌賽亞再臨之時;那時,贖罪日所預表的(參利二十三27~28;二十五9),要得到應驗。 「必給大衛家和耶路撒冷的居民」:他們乃代表蒙恩的以色列全家(參羅十一26)。 「開一個泉源」:預表主耶穌在十字架上所流的寶血,這寶血乃為洗淨全世界人類的罪(參西一20~22),但因多數以色列人不肯相信救主耶穌,所以對他們不信的人來說,寶血洗罪的功效,仍然無分無關,如同沒有泉源一樣,必須等到那日,以色列全家都要悔改認罪、仰望救主耶穌(參十二10~14),洗罪的泉源自然大大開啟。 「洗除罪惡與污穢」:意指他們所犯的罪惡和不潔,都被寶血洗淨,亦即都必得救(參羅十一26~27)。 〔話中之光〕(一)看哪!神是我的拯救,我要倚靠祂,並不懼怕;因為主耶和華是我的力量,是我的詩歌,祂也成了我的拯救。所以,你們必從救恩的泉源歡然取水(賽十二2~3)。 (二)我們若認自己的罪,神是信實的,是公義的,必要赦免我們的罪,洗淨我們一切的不義(約壹一9)。 【亞十三2】「萬軍之耶和華說:『那日,我必從地上除滅偶像的名,不再被人記念;也必使這地不再有假先知與污穢的靈。」 〔呂振中譯〕「萬軍之永恆主發神諭說,當那日我必從這地剪除偶象的名字,叫那些名字不再被紀念;假神言人和污穢之靈、我也必從這地除去。」 〔原文字義〕「除滅」剪除,砍掉,砍下;「偶像」偶像,神像;「記念」記得,回想,回憶;「有」經過,穿越,消除,消滅;「污穢」不潔淨;「靈」靈,風,氣。 〔文意註解〕「萬軍之耶和華說:那日」:意指神的話印證上述預言是正確的。 「我必從地上除滅偶像的名,不再被人記念」:敬拜偶像假神是人在真神面前最大的罪惡和污穢;『偶像的名』不再被人提起和記念,也就消除了最大的罪惡和污穢。 「也必使這地不再有假先知與污穢的靈」:『假先知與污穢的靈』是促使人犯罪和污穢主要原因,故沒有了牠們,就不再會有人被魔鬼引誘和欺騙了。 〔話中之光〕(一)外邦的偶像是金的,銀的,是人手所造的。有口卻不能言,有眼卻不能看,有耳卻不能聽,口中也沒有氣息。造牠的要和牠一樣,凡靠牠的也要如此(詩一百三十五15~18)。 (二)親愛的弟兄啊,一切的靈,你們不可都信,總要試驗那些靈是出於神的不是,因為世上有許多假先知已經出來了(約壹四1)。 (三)從前在百姓中有假先知起來,將來在你們中間也必有假師傅,私自引進陷害人的異端,連買他們的主他們也不承認,自取速速的滅亡(彼後二1)。 【亞十三3】「若再有人說預言,生他的父母必對他說:『你不得存活,因為你託耶和華的名說假預言。』生他的父母在他說預言的時候,要將他刺透。」 〔呂振中譯〕「將來若再有人傳假神言,生他的父親或母親就須要對他說:『你不該活著,因為你冒永恆主的名說假話』;生他的父親或母親在他傳假神言時、必將他刺透。」 〔原文字義〕「生」生產;「存活」活著,保存生命;「託」(原文無此字);「假預言」欺騙,虛假,謊言;「刺透」刺,戳入,刺穿。 〔文意註解〕「若再有人說預言」:意指若有人想高抬自己、妄作假先知。 「生他的父母必對他說:你不得存活,因為你託耶和華的名說假預言」:意指生身父母對自己兒女的底細最熟悉,應當率先揭發,免使別人受騙。 「生他的父母在他說預言的時候,要將他刺透」意指不僅要用言語反對,並且要用行動阻止,以免貽害眾人。 〔話中之光〕(一)耶和華對我說:那些先知托我的名說假預言,我並沒有打發他們,沒有吩咐他們,也沒有對他們說話。他們向你們預言的,乃是虛假的異象和占卜,並虛無的事,以及本心的詭詐(耶十四14)。 (二)你們要防備假先知。他們到你們這裡來,外面披著羊皮,裡面卻是殘暴的狼(太七15)。 【亞十三4】「那日,凡作先知說預言的必因他所論的異象羞愧,不再穿毛衣哄騙人。」 〔呂振中譯〕「當那日那些假神言人傳假神言時,個個都必因他所論的異象而蒙羞愧;他們必不再穿毛外衣來欺騙人,」 〔原文字義〕「先知」發言人,說話者;「羞愧」蒙羞,困窘的,失望的;「毛」毛髮;「衣」披風,外袍;「哄騙」欺騙,令人失望的,失敗,畏縮。 〔文意註解〕「那日,凡作先知說預言的」:意指那日不再需要有先知說預言,因為有關彌賽亞(耶穌基督)和末期的預言,都已經完備,毋須加添或刪減(參啟二十二18~19)。 「必因他所論的異象羞愧」:意指他藉口看見異象所說的預言,都要被拆穿顯出一派胡言亂語,因而蒙受羞愧。 「不再穿毛衣哄騙人」:古時先知有特殊的衣袍,容易辨認;『毛衣』指以獸皮粗製,帶有毛髮的衣袍。假先知的服飾外貌狀似真先知,但經人拆穿後,便無法再以外貌哄騙人。 〔話中之光〕(一)有所謂的先知,喜歡藉口看見異象來哄騙眾人;台灣曾有一個外來的先知,預言台灣在何時會發生大變故,造成很大的轟動,結果卻不應驗,以致該先知銷聲匿跡,不敢再公然露臉,自取其辱。 (二)因為外面作猶太人的,不是真猶太人;外面肉身的割禮,也不是真割禮。惟有裡面作的,才是真猶太人(羅二28~29)。 【亞十三5】「他必說:『我不是先知,我是耕地的;我從幼年作人的奴僕。』」 〔呂振中譯〕「他乃是要說:『我不是神言人,我乃是耕地的人;因為我從幼年以來地就是我所有的(傳統:人就使我擁有)。』」 〔原文字義〕「先知」發言人,說話者;「耕地的(原文三個字)」人,人類「首字」;工作,服事(次字);土地,陸地(末字);「幼年」青年,人生的早期;「奴僕」被買,被持有。 〔文意註解〕「他必說:我不是先知」:因為人若自稱是先知,必被治死,所以為著自保性命,必須否認先知的身分。 「我是耕地的」:古時自耕農是最普遍的職業。其實,真先知也有農民奉神呼召為神說話的,例如先知阿摩司(參摩七14~15)。 「我從幼年作人的奴僕」:意指自從幼年便在別人手下接受訓練,為別人作工,視同奴隸。 〔話中之光〕(一)先是高抬自己,狂妄不可一世;後是貶抑自己,唯恐被人認出。 (二)先前自稱先知,信口開河;事後卻不敢承認,這些人怕人不怕神,終究逃不過神的審判與懲罰。 【亞十三6】「必有人問他說:『你兩臂中間是甚麼傷呢?』他必回答說:『這是我在親友家中所受的傷。』」 〔呂振中譯〕「若有人問他說:『你背脊上(傳統:兩手臂之間)這些傷痕是什麼創傷呢?』他就必回答說:『我受擊打的創傷是在我親友家裡得來的。』」 〔原文字義〕「兩臂」手,腕部;「傷(首字)」擊打,傷害;「親友」愛,朋友,情人;「傷(末字)」打擊,毆打,鞭打,殘殺,殺害。 〔文意註解〕「必有人問他說:你兩臂中間是甚麼傷呢?」:『兩臂中間』指胸部或背部;偶像假神的先知,往往自割、自刺,以示擁有神力(參王十八28)。 「他必回答說:這是我在親友家中所受的傷」:意指假先知必不敢承認其身上傷痕是從前在異教儀式中所留下來的,故隨便推託,用別的藉口掩蓋。 〔話中之光〕(一)曾作過乩童的傷痕還在,證據確鑿,仍想遮掩;假先知一口兩舌,用舌頭自誇神力,又用舌頭自言不小心受傷。 (二)我的弟兄們,不要多人作師傅,因為曉得我們要受更重的審判(雅三1原文)。 【亞十三7】「萬軍之耶和華說:刀劍哪,應當興起,攻擊我的牧人和我的同伴。擊打牧人,羊就分散;我必反手加在微小者的身上。」 〔呂振中譯〕「萬軍之永恆主發神諭說:『刀劍哪,奮發,以攻擊我的牧民者哦!攻擊那做我同伴的人!我必擊打牧人(與『牧民者』一詞同字)、叫群羊四散!微小者、我也必將手轉過去打他們。」 〔原文字義〕「興起」興起,醒悟,鼓勵;「攻擊」(原文無此字);「牧人」牧羊人,餵草,看顧;「同伴(原文雙字)」人,勇士,兵丁(首字);夥伴,同伴(次字);「擊打」打擊,毆打,鞭打,殘殺,殺害;「分散」分散,疏散,打碎;「反」返回,轉回;「加在」(原文無此字);「微小者」變得不重要。 〔文意註解〕「萬軍之耶和華說:刀劍哪,應當興起」:意指神親自預言,在彌賽亞再臨之時,必會有大的戰爭,帶進大災難(參太二十四7~8)。 「攻擊我的牧人和我的同伴」:本句中的牧人和同伴均為單數詞;『我的牧人』和『我的同伴』是同義詞,指再來的彌賽亞。全句意指當彌賽亞再臨時,由於祂要率領天軍和神的選民,對抗敵基督並牠手下的軍兵和列國大軍(參啟十九11~21),因此必成為魔軍的攻擊對象。 「擊打牧人,羊就分散」:按本句的上下文看,原指彌賽亞再臨之時所發生的事,但新約聖經也將此事應用在主耶穌的身上(參太二十六31),故本句有二意:(1)指彌賽亞(耶穌基督)第一次降臨時,主耶穌被捉拿,祂的門徒四散(參太二十六50~56);(2)指彌賽亞再臨時,神選民的領袖被捉拿或殺害,神的選民處於危急狀態(參十四1~2)。 「我必反手加在微小者的身上」:本句與上句一樣,也有二意:(1)『微小者』指第一次降臨的彌賽亞(耶穌基督),祂降世為人,出身卑微(參賽五十三3),神定意將祂壓傷並棄絕祂(參賽五十三10;太二十七46);(2)在彌賽亞再臨時,『微小者』指神選民的領袖,被世界列國(特別是大國領袖們)所藐視,此事按表面看是出於神的手,實際上神要藉此事顯明神公義的審判。 〔話中之光〕(一)舊約中有關彌賽亞的預言,有時指祂第一次降臨時,有時指祂再臨時所將要發生的事,有時初臨和再臨模稜兩可。可見解經需要小心謹慎。 (二)猶太人就是因為將彌賽亞初臨和再臨混淆不清,以致大多數的人拒絕救主耶穌基督,實在可惜! 【亞十三8】「耶和華說:這全地的人,三分之二必剪除而死,三分之一仍必存留。」 〔呂振中譯〕「永恆主發神諭說:將來此地全部的人其中兩分必被剪除而死去,只有三分之一得以存留。」 〔原文字義〕「三分之二(原文雙字)」二(首字);口(次字);「剪除」剪除,砍掉,砍下;「三分之一」第三;「存留」留下來,剩下。 〔文意註解〕「耶和華說:這全地的人,三分之二必剪除而死」:『全地的人』可有二解:(1)指全世界的人;(2)指中東整個地區的人。在末世大爭戰和大災難中,將會有大量的世人和神的選民死於非命(參啟六8;八11;九15,18等)。 「三分之一仍必存留」:意指神必會為祂自己存留一部分人,特別是神選民中的餘民,他們將會是『以色列全家都要得救』(羅十一26)的代表。 〔話中之光〕(一)末世大災難中,將會有大多數的人死於非命,而僅有少數人得以倖存,由此可以推知,末世大災難的嚴重性與廣泛性。 (二)以賽亞指著以色列人喊著說:以色列人雖多如海沙,得救的不過是剩下的餘數;因為主要在世上施行祂的話,叫祂的話都成全,速速地完結。又如以賽亞先前說過:若不是萬軍之主給我們存留餘種,我們早已像所多瑪,蛾摩拉的樣子了(羅九27~29)。 【亞十三9】「我要使這三分之一經火,熬煉他們,如熬煉銀子;試煉他們,如試煉金子。他們必求告我的名,我必應允他們。我要說:這是我的子民。他們也要說:耶和華是我們的神。』」 〔呂振中譯〕「我必使這三分之一經過火,我必熬煉他們,像熬煉銀子;試煉他們,像試煉金子。他們就必呼求告我的名,我就應他們。我要說:『他們是我的子民』;他們個個都要說:『永恆主是我的神。』」 〔原文字義〕「三分之一」第三;「經火」火;「熬煉」精煉,試驗,熔煉;「試煉」檢查,試驗,證明;「求告」招喚,朗讀,宣告;「應允」回答,回應,說話;「子民」百姓,人民,親屬,國家。 〔文意註解〕「我要使這三分之一經火,熬煉他們,如熬煉銀子;試煉他們,如試煉金子」:意指這些存留的餘民,都要經過如火煉的苦難和試驗(參彼前四12)。 「他們必求告我的名,我必應允他們」:意指這些人在苦難和試驗中,信心更堅定而寶貴(參彼前一7),全然信靠神並求告神,而神也必悅納並應允他們的祈求。 「我要說:這是我的子民。他們也要說:耶和華是我們的神」:意指經歷此苦難和試驗之後,神與他們之間的關係,更加牢不可破(參結三十七27;何二23)。 〔話中之光〕(一)今天教會也需要熬煉,如果我們真正敬畏神,神必把工作託付我們;如果神使用我們,祂一定要熬煉我們,因為我們的渣滓太多,不夠純淨。神熬煉我們,為的是潔淨我們,叫我們在潔淨之後可以為神所用。 (二)凡求告耶和華的,就是誠心求告祂的,耶和華便與他們相近。敬畏祂的,祂必成就他們的心願,也必聽他們的呼求,拯救他們(詩一百四十五18~19)。 叁、靈訓要義 【末日三種潔淨】 一、潔淨罪污(1節) 1.必開一個泉源(1節上) 2.洗除罪惡與污穢(1節下) 二、潔淨邪污(2~6節) 1.從地上除滅偶像的名(2節上) 2.不再有假先知與污穢的靈(2節下) (1)不再有人奉耶和華的名說假預言(3~4節) (2)從前作過假先知的,都不敢承認(5~6節) 三、煉淨摻雜(7~9節) 1.藉刀劍的攻擊分散羊群(7節)──除去名義上的摻雜 2.藉大災難剪除三分之二的人(8節)──為存留餘數 3.藉火熬煉餘數(9節)──除去本質上的摻雜 ── 黃迦勒《基督徒文摘解經系列──撒迦利亞書註解》 參考書目:請參閱「撒迦利亞書提要」末尾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