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弥迦书第六章拾穗

 

【弥六1以色列人哪!当听耶和华的话。要起来向山岭争辩,使冈陵听你的话。

         本章以法庭的背景,描写神对以色列人的指控,并邀请长存的山岭和冈陵作证人。本节和次节的意思是要以色列人准备在听了神的控词后当着证人的面答辩。本节的“争辩”指被告的答辩。──《启导本弥迦书注释》

         先知呼吁以色列人来听耶和华启示的话。这是神的命令,开始审断的过程。有见证者,就是山岭与冈陵,在别处经文中可以找到(申卅二1及诗五十4)。在自然的景象中,无论是生物或非生物,都参与神的工作,有时充见证者,有时报行神的刑罚,表明神公义的治权。── 唐佑之《天道圣经注释──弥迦书》

         「向山岭争辩」:应作在诸山岭前诉说案情。── 蔡哲民《查经资料》

 

【弥12 违背圣约的讼案】此处使用古代近东地区的条约句法跟词汇,就像兰塞二世与哈图西利斯三世所议定的,多数希伯来先知都用过这种 rib 形式,或圣约的讼案(见:赛一24;耶二49)。此处,所有的受造物都受召来见证以色列违背与雅巍的圣约(见:赛一2注释),而所宣布的审判是与神缔约者罪有应得的惩罚。──《旧约圣经背景注释》

 

【弥六1~5在这宇宙法庭内担任公诉者的神作出陈情:(1)祂从“埃及”拯救以色列;(2)祂为他们立了“摩西、亚伦和米利暗”为领袖;(3)祂逆转“巴兰”的咒诅(民二三;二四);(4)祂带领子民进入应许之地(“什亭”是在约但河东的最后一个营地,“吉甲”是河西的第一个营地)。──《雷氏研读本》

         控诉选民忘恩偏离神:本段以法庭的审讯为背景:神为控方,百姓为被告,山岭、冈陵则为聆听审讯的见证人(参申32:1; 1:2)。

          「向山岭争辩」:应作「在诸山岭前诉说案情」。──《串珠圣经注释》

         1~5本段以法庭审讯为背景,神为控方,百姓为被告,山岭、冈陵则为聆听审讯的见证人。── 蔡哲民《查经资料》

 

【弥六2山岭和地永久的根基啊!要听耶和华争辩的话;因为耶和华要与他的百姓争辩,与以色列争论。

         “争辩”在这里指神的指控。──《启导本弥迦书注释》

         「山岭」原意为「被建立的」(The established ones),因为神建立山岭,作为地的根基,山有深根,植于大地以为支持(参考拿二6)。「山岭」也有人将经文改为「侧耳听」:「地的根基阿,你要侧耳听……」,将这句话表达得更加活泼。

         争辩的话是神对祂的百姓,这是圣约的语句,是选民以色列人(参阅何四16,十二2;赛一18起;耶廿五\cs1631)。── 唐佑之《天道圣经注释──弥迦书》

 

【弥六3我的百姓啊!我向你作了甚么呢?我在甚么事上使你厌烦,你可以对我证明。

         本节显示神受到选民无理对待,包括埋怨及不信任。──《串珠圣经注释》

         「我的百姓」,仍有亲切的语气。如果是「这百姓」(如赛六9)就带着憎恨的口吻了。这里虽然是责备,却有无限的关切与慈怜。神发问的口吻,不是以君王或审判官的立场,而完全是父母的话。神对以色列的要求从来没有苛刻或过分严厉(参阅赛四十三23)。祂让以色列人说出厌烦的话,但是祂的问题没有答复,因为以色列人实在无话答。── 唐佑之《天道圣经注释──弥迦书》

 

【弥六3~5神追述祂过去为以色列民所作的事,问他们可还记得,是不是厌烦神的恩典。“摩押王巴勒所设的谋”:看《民数记》2225章。“从什亭到吉甲”:看《约书亚记》34章。──《启导本弥迦书注释》

 

【弥六4我曾将你从埃及地领出来,从作奴仆之家救赎你;我也差遣摩西、亚伦和米利暗在你前面行。

         「领出来」(he`#liti^ka_)与上节「厌烦」(hel~e_ti^ka_)是谐音,可能作者特别的用意,是以恩惠与不感恩两件矛盾的事提出来,促使以色列人注意。

         神引导以色列人出离埃及,为他们豫备引道者,在约书亚记第廿四章及撒母耳记上第十二章,出埃及的事必与摩西亚伦有关,因为神差遣他们,完成这样重大的使命。但是加上米利暗,更有特别的用意,可能与出埃及记第十五章的诗歌有关。米利暗是领导以色列人歌唱,她是有女先知的身分。但在早期的记载中,米利暗却没有与摩西亚伦一同提出,尤其是论出埃及的事。── 唐佑之《天道圣经注释──弥迦书》

       我曾将你从埃及地领出来。神为自己辩护,提到祂施恩给祂子民的几个显著的例子。出离埃及就是祂关爱和照料祂子民的特别证据之一(见赛63:11-13;摩2:10)。

         摩西。是神赐给祂子民的特别有资格并受到圣灵感动的领导人(诗77:20;何12:13)。──《SDA圣经注释》

 

【弥六4~5神引述昔日救赎百姓出埃及、经旷野进迦南的历史(见串),证明的慈爱和公义,同时亦显出百姓的忘恩。 ──《串珠圣经注释》

 

【弥六5我的百姓啊!你们当追念摩押王巴勒所设的谋,和比珥的儿子巴兰回答他的话,并你们从什亭到吉甲所遇见的事,好使你们知道耶和华公义的作为。

         「从什亭到吉甲」:指过约但河一事;什亭、吉甲分别为以色列人过约但河前后所到之地(书3:1, 4:19)。──《串珠圣经注释》

         「你们当追念」,追念历史的往事,这是救恩历史的意义,提到巴勒,约书亚记第廿四章十节,「救你们脱离巴勒的手。」这使巴勒要巴兰咒诅的话完全失效(参阅民廿二至廿四章)。

         从什亭到吉甲,是指他们过约但河,在过河之前,以色列人先在什亭。过河以后,先在吉甲安营(参阅书三1,四19)。这是神迹的地方,使他们以后从这地名想到耶和华的恩惠与能力。这里有神公义的作为。公义实则是「救恩」,是神救赎的恩惠。── 唐佑之《天道圣经注释──弥迦书》

         设的谋。希伯来语是ya`as (“劝告”)。巴兰应巴勒的要求咒诅,反而变成祝福。关于巴勒和巴兰,见民22-24章。

         从什亭。这似乎是一个新的分句。什亭是以色列人过约旦河之前的最后一个宿营地(书3:1);吉甲是进入迦南后的第一个宿营地(书4:19)。以色列人从什亭出发,经过约旦河,来到吉甲,一路上目睹了神为他们所进行的奇妙干预(书34章)。──《SDA圣经注释》

         从什亭到吉甲:指过约旦河一事,什亭和吉甲分别是以色列人过约旦河前后所到之地。此处提到的什亭,应是约书亚记中的事情,非关于以色列人第一次在那里犯罪的事。── 蔡哲民《查经资料》

 

【弥5 巴勒∕巴兰】先知提醒他的听众一个无人不晓的例证:有个异国与其著名的先知遭到阻挠。他们祈求诅咒,以色列却反而受到祝福。民数记二十二6形容巴兰是祝福与诅咒皆有效力的人。他来自上美索不达米亚地区,接近迦基米施,是个享誉国际的真先知。巴勒是出埃及记时期的摩押国王。他对于巴兰的兴趣,似乎是基于后者发出祝福或诅咒的能力──不管他所呼求的神是谁。

  一九六七年,由法兰肯(H. J. Franken)所领导的荷兰考古队伍,于约旦地区的代尔阿拉挖掘到一些雕刻过的石膏碎片,年代约是主前八五○年,显然是以亚兰文写成,并且提到比珥的儿子巴兰,就是民数记二十二至二十四章所描述的那位先见。虽然这些文字残破不全,但可确定(1)巴兰是先知;(2)他在当晚的确收到神的讯息;(3)他的讯息不是那些邻人想听的。至于这份文献指的是不是圣经中说的事件还不能确定,不过确实提供了经外传统,在弥迦之前的一个世纪,有个名为巴兰的先知。──《旧约圣经背景注释》

 

【弥5 什亭到吉甲】见约书亚记二1与四19注释。什亭是约书亚在约但河东的营地,吉甲是以色列人以神迹渡过约但河、建立基地营,开始争战之处。像这样的简略行踪,常见于美所不达米亚皇家年表,包括了一份国王凯旋之旅的城市名单。──《旧约圣经背景注释》

 

【弥六6我朝见耶和华,在至高神面前跪拜,当献上甚么呢?岂可献一岁的牛犊为燔祭吗?

         神在天上,是至高的。敬拜者要对神有敬畏的心,因为神是超越的。一岁的牛犊确实是尊贵的祭品(参阅利九3;创十五9)。牛犊可以献的,生下第八天都够规定了(参阅利廿二27及出廿二30)。但是以色列有罪,他们应献的是赎罪祭,而不是燔祭。燔祭固然重要,全部献上,不可如别的祭可以保留祭牲其他的部分。敬拜者若真以谦卑的态度,必须有实际省察的内心。赎罪祭比燔祭更为重要。── 唐佑之《天道圣经注释──弥迦书》

         至高神。参赛33:5;赛57:1566:1

         当献上什么呢?要么是新段落的开始,要么是第6,7节中的一系列问题,描述了百姓对揭露他们忘恩负义响应。如果是后者,有人认为这表达了自以为义的精神,也有人认为这表达了谦卑的精神,承认自己的罪,真心希望知道和解的必要步骤。不管怎样,他们对神的品性,和祂唯一所能接受的事奉方式缺乏了解。

         一岁。一岁的牛犊要比更小的牛值钱(见利22:2728

         燔祭。在仪文的崇祀中有各种形式的祭。其目的都是为了说明救恩计划的不同特征。至于祭祀本身,献祭的人如果没有真诚的心,祭物就毫无价值,仪式也成了可厌的了(见赛1:11注释)──《SDA圣经注释》

         「一岁的牛犊」:牛犊满八天即可献为燔祭,而一岁的牛犊则为较贵重的供物。── 蔡哲民《查经资料》

 

【弥6 一岁的牛犊】满一岁的动物比甫出生的价值更高。因此要献上一岁的牛犊为燔祭,是真正在财务上牺牲,代表一个重大的洁净、启蒙仪式。

  在这献祭的中心,却是对于美索不达米亚和埃及公式化的宗教仪式的指责,因为在这些异教礼仪,程序超越了真意。先知试着提出雅巍确切所要求的,和撒母耳一样(见:撒上十五22注释),确定是顺服与爱,并非单单完成献祭的动作。──《旧约圣经背景注释》

 

【弥六6~7被神指责的百姓大概愿意与神复和,乃向 询问:献上贵重和大量的供物是否会蒙 喜悦?

          「献一岁 ...... 燔祭」:燔祭是将整只牲畜完全焚烧献给神,牛犊满八天即可献为燔祭,而一岁的牛犊则为较贵重的供物(参利9:3; 22:27)。

          「油」:在数种献祭中使用,但所需分量极少(参出29:2; 2)。

          「献我的长子」:将儿女烧给偶像是当时迦南风俗之一,犹大王亚哈斯曾仿效此做法(代下28:3)。献长子更表示敬拜者的诚意(参王下3:27)。──《串珠圣经注释》

         这是以色列人说的话,问他们可否藉献祭得神悦纳。“一岁的牛犊”是贵重的祭物。以人为祭乃异教风俗,献长子尤其虔诚。作者强调无论所献如何贵重,数量多么大,若无顺服的心,神不会悦纳(8节)。──《启导本弥迦书注释》

 

【弥六6~8以色列给神的答辩是以献祭来弥补她的罪。但神的回复是,祂先前已经告诉他们(申一○12),祂宁愿他们作顺服、属灵的子民(8节)。“行公义”。对比于第三章2节。“怜悯”。参看何西阿书二章19节的脚注。──《雷氏研读本》

         神看重行善之心过于贵重供物。──《串珠圣经注释》

 

【弥六7耶和华岂喜悦千千的公羊,或是万万的油河吗?我岂可为自己的罪过,献我的长子吗?为心中的罪恶,献我身所生的吗?

         甚么祭品是神所悦纳的呢? 他们不但献上动物祭牲,而且更加夸张,竟献长子。这是异教的习俗,摩洛宗教就有献人祭的举动。

         为心中的罪恶,献我身所生的。心与身作尖锐的对比。但是神怎会要那样的献祭?杀害幼儿,岂非罪上加罪吗?我们知道神实在爱惜生命!只是人想以献祭大量的方法,来换取神的福分,尤其是救赎的生命。其实这是不可能的。神真正需要的是人信心的生活。── 唐佑之《天道圣经注释──弥迦书》

         千千。以为数量越多就越蒙神悦纳,越多得到祂的饶恕。

         。与素祭有关(利2:1,4-7;利7:10-12;民15:4)。

         长子。指古时常见的一种异教习俗。这在以色列是禁止的,但有些国王明知故犯(利18:2120:2;王下3:2716:323:10;诗106:37,38;耶7:31)。这种习俗的理念是以为神会接受人最珍爱的东西,以为上天是依照供物的成本来估算其价值的。尽管神已宣布人生命神圣性(创9:6),和赎出长子的规定(出13:13),异教之风依然盛行。这是一个反问句,需要否定的回答。──《SDA圣经注释》

         「油」:在数种献祭中使用,但所需份量极少(参考 29:2  2:1-16 )。

         将儿女烧给偶像是当时迦南的风俗之一,献长子更表示敬拜者的诚意。不过圣经明令记载禁止此行为,此处作者故意讽刺的语气来说明这些都不是神真正喜欢的。

         「罪过」:指众多的叛逆行为。── 蔡哲民《查经资料》

 

【弥7 夸饰法】弥迦所列出的祭物,大小和珍贵程度逐渐增高。只有所罗门能够献上成千的献祭动物(王上八63)。油是用作浇奠的(见:利十四15注释)。以人献祭是以色列人所痛恶,将之认为是迦南与腓尼基宗教习俗(见:创二十二12注释)。事实上,虽然雅巍要求每个家庭中头生的儿子,律法其实要求他们赎回儿子,以动物祭牲代替(见:民三1213注释)。神并不是要以过分奢侈的祭品来取悦。人所能献上给祂最为奢华的祭品乃是顺服。──《旧约圣经背景注释》

 

【弥六8世人哪!耶和华已指示你何为善,他向你所要的是甚么呢?只要你行公义,好怜悯,存谦卑的心,与你的神同行。

         神要求的是人的善行,不是一面犯罪一面献祭的表面功夫。

          「世人」:暗示百姓在神面前十分卑微,处于服从的地位。

          「存谦卑的心 ...... 同行」:即留心遵行神的旨意。(参弗5:15-17)──《串珠圣经注释》

         这是先知劝谕信息的中心,要求贪得无餍、为非作歹的以色列领袖和随着他们犯罪的百姓,照着神的吩咐,实行公义,怜悯贫苦,谦卑神前。──《启导本弥迦书注释》

         「世人」不是指世上一般的人,虽然也并不摒弃普世的人,这里只是指集体的个人。「个人」是单数的,却为众人的代求。第六、七节的敬拜者是单数,不是指着以色列的个人,而是以色列整体。

         「他向你所要的是甚么呢?」是道德的行为,信心的生活。首先是社会生活的关系。公义是维护社会中彼此的关系。

         「好怜悯」是第二要项。公义与怜悯原为圣约的两大义务,神以公义与怜悯为怀,不仅是祂的性格,也显明在祂的作为。「怜悯」一词可译为忠实、忠诚、忠信,神是信实的,我们也要信实或诚实,这是神对人的,也是人对神的,也是人对人的。

         「谦卑」原意为朴素无华,沉静庄重,是贤淑的女子必备的条件,是新娘在出嫁前应有的美德。这就是敬畏神应有的气质。道德必基于神的性格与旨意,与神同行,就是在道德生活上符合神旨意的要求。── 唐佑之《天道圣经注释──弥迦书》

         耶和华已指示你。弥迦的答案不是新的启示,没有改变神的要求。拯救的计划是要在人心中恢复神的形象。这个计划已向亚当清楚地显示,并且代代相传,通过出于圣灵的个人见证得到了确认(见罗8:16),又有众先知后来启示的详述。在弥迦的日子,人们已拥有摩西五经和其他经卷的文本,以及同一时代先知,如以赛亚和何西阿的见证(见赛1:1;何1:1;参弥1:1)。

         然而,百姓似乎忘记了如果没有真实的虔诚,表面的遵守是豪无价值的。先知的主要职责之一是要教导百姓,外表的宗教礼节代替不了内在的品性和顺从(撒上15:22;诗51:16,17;赛1:11-17;何6:6;参耶6:207:3-7;约4:23,24)。神所要的不是他们的物质,而是他们的精神;不单是他们的敬拜,而且是他们的意愿;不单是他们的事奉,而且是他们的心灵。

         行公义。希伯来语是mishpat ,源于词根shaphat (“判断”)。其名词复数形式是mishpatim ,通常译为“典章”,用来阐述遵守十诫的细节(出21:1)。行公义(mishpat ),就是按神的“典章”生活。

         怜悯。希伯来语是chesed ,含义的范围广泛,分别译为“恩慈”,“恩惠”,“慈爱”,“怜悯”等。

         同行。当人与神同行时(见创5:226:9),他们的生活就会与神的旨意和谐。

         谦卑。希伯来语是sana`,只出现在这里。还可译为“审慎”,“小心”,和“周详”。──《SDA圣经注释》

         ◎神要求的是人的好行为,而非一面犯罪一面献祭的表面功夫。── 蔡哲民《查经资料》

 

【弥六9耶和华向这城呼叫,智慧人必敬畏他的名。你们当听是谁派定刑杖的惩罚。

         本节可根据古译本译作:「耶和华向这城呼叫(敬畏你名的是有智慧的),这城的支派和议会阿,你们当听。」──《串珠圣经注释》

         本节中“是谁派定刑杖的惩罚”,因原文意思难确定,有一些不同的译法。有的作“留意那杖和施惩罚的人”(指神)。“智慧人必敬畏他的名”一句可加上括号,强调听神呼叫的人是有智慧的。“城”指耶路撒冷。──《启导本弥迦书注释》

         「智慧人必敬畏祂的名」似与上下文不甚连贯。七十士译本作:「敬畏祂名的必蒙拯救。」可能只为补充或解释希伯来经文。这是一句附加语,(敬畏祂名的应该可以意会)

         「刑杖的惩罚」是意译的,因为原意只为「杖」字,因单数,可译为「支派」,「派定」可译作城中聚集的,所以这里是呼叫聚集的支派与市民。── 唐佑之《天道圣经注释──弥迦书》

         向这城。可能指耶路撒冷。9-16节列出以色列的罪,以及落在百姓身上的惩罚。

         智慧人。含义不明。有人提出各种改动原文的建议,使意义明朗化。七十士译本译为:“祂将拯救敬畏祂名的人。”

         刑杖。希伯来语是matteh ,指杖,棍(出4:2,4等)或“支派”(民14等)。。如果是“杖”,那就可能指亚述人。他们的“杖”是神的“恼恨”(赛10:5);如果是“支派”,那就是指耶路撒冷的居民(见英RSV版)。──《SDA圣经注释》

         第九节可根据古译本译为:耶和华向这城呼叫(敬畏你名是有智慧的),这城的支派和议会啊,你们当听。── 蔡哲民《查经资料》

 

【弥六9~15神列举以色列的罪(912节)和给他们的惩罚(1315节)。──《雷氏研读本》

         神以控方的身分提出以色列人的具体罪状,和应受的刑罚。──《启导本弥迦书注释》

 

【弥六10恶人家中不仍有非义之财和可恶的小升斗吗?

         “小升”:做生意时欺骗顾客的量器。──《启导本弥迦书注释》

         可恶的小升斗,就是阿摩司所提说的(八5)。一种是量液体的,另一种是称干货的,重量相同,却以诡诈的方法欺骗。这是律法所禁止的,利未记第十九章卅五、卅六节指明天平法码必须公平。申命记第廿五章十三至十六节禁止人用两样的法码或升斗。所以商业道德必需以一种量器为标准。── 唐佑之《天道圣经注释──弥迦书》

 

【弥10 不义之财】弥迦谴责那些败坏的商人,欺骗客户以自肥。虽然这些行为一旦发生就会被谴责,而在战争时期为害犹深,因为投机商人藉物资短缺的机会来哄抬物价(王下六25)。这也是阿摩司书(八56)与何西阿书(十二78)都出现的议题。汉摩拉比法典与埃施嫩纳法典都有公平经商的法律,立下行为与价格的标准。──《旧约圣经背景注释》

 

【弥10 小升斗】正如阿摩司批评不诚实的商人,让升斗「过小」而收银用大戥子(摩八5),弥迦亦警告他们不要用假升斗量谷,欺骗顾客。伊法与欣是主要的固体与液体单位,容量等于半蒲式耳(bushel),或一加仑(利十九36)。古近东的舒尔普shurpu)咒语中有一项罪行是用大量器购买,以小量器贩卖。──《旧约圣经背景注释》

 

【弥六10~12列举百姓的罪行:以不正当手法获得财物,于买卖中花样百出、欺诈顾客。

          「可恶的小升斗」:指不足斤两的秤。

          「不公道的天平」:不准确的天平。

          「囊中诡诈的法码」:指用两样法码作买卖,见箴20:10注。这些行为都是律法所禁止的(申25:13-14)。──《串珠圣经注释》

 

【弥六11我若用不公道的天平和囊中诡诈的法码,岂可称清洁呢?

         “法码”:计算重用的用具。──《启导本弥迦书注释》

         耶和华要以色列人自己省察,是否失去商业的良心,用欺骗的方法,而竟可消遥法外。神不能算他们清洁,就是定他们的罪、神是公义的,断不能以有罪为无罪。

         「算为清洁」,或可译为「我算他们为义」,也有译为我可容忍吗?耶和华容忍这样的度量方法,照拉丁文译词,还是容忍作恶的人,或者两者的涵义都有,神不能容忍罪恶存在,祂必须干豫。── 唐佑之《天道圣经注释──弥迦书》

 

【弥11 不公道的天平∕诡诈的法码】公平的社会中,政府会规定标准化,担保足量的法码和度量。吾珥第三王朝吾珥南模国王(主前21122095年)的法典序文中,有一张度量衡清单,确保他的统治领域内有公正与诚实,所有商业使用的铜、石法码都标准化。埃及《阿曼尼摩比的教诲》警告不要窜改买卖使用的天平或法码。

  巴比伦一篇给沙马士的赞美歌中,描述沙马士为正义之神,惩罚采用与天平、法码有关欺骗手段的商人。弥迦控诉假法码的这个情形,显示当时是无法无天的时代,没有强力的政府或对于遵守圣约义务的顾虑(见:箴十一1,二十23)。──《旧约圣经背景注释》

 

【弥六12城里的富户满行强暴,其中的居民也说谎言,口中的舌头是诡诈的。

         强暴的原意为不法,他们违反律法,破坏以色列社会的秩序。强暴与诡许,破坏了人们的关系,彼此在猜忌与怀疑的情况中,没有信托互尊的态度。这样玩弄权术的人更多,欺骗的事必增加。以伪乱真的情形使人无法辨认,是非不分,更使人无所适从,莫衷一是。社会的结构必无法维持,必濒瓦解的现象。── 唐佑之《天道圣经注释──弥迦书》

         耶路撒冷城里的富户,包括王室、军事领袖,以及地主(参︰摩六13;弥二13,三13911)。行强暴(希伯来文作 h]a{ma{s)和说谎言这一对相互呼应的词显示,富户们将律法扭曲为对己身有利,藉此欺凌软弱无权势的百姓。海格(H. Haag)指出︰「有人认为被告应在法庭上经历 h]a{ma{s(强暴),这比被告的行径还要不法,因为法庭应该是保障他们免于受 h]a{ma{s 的地方。」79 海斯契尔(Heschel)则写道︰「对我们而言,不公义伤害了人们的福祉;对先知而言,它是对于生存致命的一击。对我们来说,它是一则插曲;对他们来说,它是一场灾难,是对世界的威胁。」80──《丁道尔圣经注释》

 

【弥六13因此,我击打你,使你的伤痕甚重,使你因你的罪恶荒凉。

         「你」单数实际是指整体的以色列人。他们实际受了极大的损伤,而且无法得医治(耶三十12;鸿三19)。耶路撒冷因以色列众人犯罪而致陷落,直至荒凉,毁灭的事,是神公义的审判。在主前701年,亚述侵略者确将城破坏,人民大受苦害。── 唐佑之《天道圣经注释──弥迦书》

 

【弥六13~15百姓的刑罚:徒然劳碌,毫无结果。──《串珠圣经注释》

 

【弥六14你要吃,却吃不饱;你的虚弱,必显在你中间。你必挪去,却不得救护。所救护的,我必交给刀剑。

         “虚弱”可能指“空虚”(肚腹的空虚)。──《雷氏研读本》

         「你的虚弱 ...... 中间」:原文意思不详,可译作「你的肚子仍然空着」。

          「你必挪去 ...... 交给刀剑」:指敌人入侵时,受害者虽带物携眷,但至终难保;即使救出亦难逃敌人的刀剑(参耶50:37)。──《串珠圣经注释》

         “你的虚弱必显在你中间”亦作“你的肚腹仍是空空如也”。“你必挪去,却不得救护”亦作“你虽积蓄,却无储存”。“交给刀剑”指毁于战祸。──《启导本弥迦书注释》

         这里咒诅的形式,表明损害丧失徒劳的感受(所谓Futility Curses)。虚弱可能是指瘟疫,再加上刀剑,是在无助之中。战争的状态是在围城的困境里,粮食的供应断绝(参阅王下六2528,十八27;耶五十二6)。

         「虚弱」也许是指生产的苦楚,子女原是神的祝福,但现在不仅有生产的艰难,而且有怀孕的艰难,甚至不生产、不怀胎、不成孕,纵然养大儿女,仍有丧子之患,再加上战争刀剑,更有极大的丧亡率(参阅何九11-16;申廿八18的咒诅话)。

唐佑之《天道圣经注释──弥迦书》

         虚弱。希伯来语是yeshach ,只出现在这里,词义模糊。原文平行结构所提示的可能含义是“空虚”或“饥饿”(见英RSV版)。

         挪去。希伯来语是sug 。百姓想带走贵重物品,却是枉然。──《SDA圣经注释》

         你的虚弱必显在你的中间:原文意思不详,可译做:「你的肚子仍然空着。」

         「挪去」:可能指搬移所看重的东西到安全的地方避难。── 蔡哲民《查经资料》

 

【弥1415 惩罚】这些对于贫瘠和破坏的咒诅,近似于埃及的碎陶咒诅文献以及坟墓中棺材上所见。这些代表雅巍对以色列违反圣约的公平审判(见:申二十八1544的一串咒诅)。其他几位先知也使用这种「徒劳无益」的咒诅(对于某些行动必然失败的威吓:何四10;番一13)。──《旧约圣经背景注释》

 

【弥六15你必撒种,却不得收割;踹橄榄,却不得油抹身;踹葡萄,却不得酒喝。

         种耕耘是极辛劳的事,但努力无非期待日后的收获。如果这希望落了空,是很悲哀的遭遇。压榨橄榄是十分费力的事,但用途大,需要量也多。在炎热的气候中,人们在沐浴之后,必须在皮肤上涂橄榄油,才可保持清洁与健康(参阅撖下十二20,十四2)。

         关于最后的咒诅,有关葡萄的收获,也有阿摩司的论述:「栽种美好的葡萄园,却不得喝所出的酒」(五11)。踹葡萄是在节日,为保存酒类,供来年所用,但这也不能自行享用了。── 唐佑之《天道圣经注释──弥迦书》

 

【弥六16因为你守暗利的恶规,行亚哈家一切所行的,顺从他们的计谋;因此,我必使你荒凉,使你的居民令人嗤笑,你们也必担当我民的羞辱。

         百姓堕落的程度低至“暗利”和“亚哈”日子的状况,这段时期已成为背叛神的俗语说法(比较王上一六二二)。──《雷氏研读本》

         追溯百姓受罚的根由。

          「暗利的恶规」:主要指他无羁束的邪恶和鼓励以民敬拜偶像的罪行。

          「亚哈家一切所行的」:指他拜偶像和杀害先知的罪行。

          「我民的羞辱」:古译本作「众民的羞辱」,暗示羞辱来自外邦人(结36:20)。──《串珠圣经注释》

         “暗利的恶规”和“亚哈家一切所行的”:看《王上》十六2530。北国这二王拜偶像,导民犯罪远超过以前各王,为以色列史上一段黑暗时期。“担当我民的羞辱“:受人耻笑。──《启导本弥迦书注释》

         北国的厄运,在于暗利亚哈的败坏。暗利有十二年的政绩,在撒玛利亚建都,又多加建树,使他儿子亚哈继承,有繁荣与和平。但他与推罗商业大城结盟,以儿子的婚姻作为外交之途径,娶了推罗公主耶洗别。他又能将摩押财富之国征服,这些都说明他建立了繁荣的经济。但是由于耶洗别带来之腓尼基巴力假神的宗教,与先知以利亚有极大的冲突,再加上拿伯葡萄园事件(王上廿一章),亚哈任意争夺,破坏宗教的传统,建立新的王朝,做了这些得罪神的事。

         现在南国的王朝虽不若北国暗利亚哈王朝的腐败,但有北国同样的社会商业罪恶,所以也会面临同样的厄运。── 唐佑之《天道圣经注释──弥迦书》

         暗利的恶规:指他无羁束的邪恶和鼓励以色列民敬拜偶像的罪行。王上 16:25-26

         亚哈家一切所行的:指他拜偶像、杀害先知、贪图财物的罪行。王上 16:30-33  21:25-26

         ◎此章先说明神对百姓的好,既然神如此的好,百姓该如何回应呢?献祭吗?不!神要的是善行。再回头看看你们的行为,神审判这种以恶报善的子民岂不应当?── 蔡哲民《查经资料》

 

【弥16 暗利的恶规】如同「耶罗波安的罪」常被用来形容国王邪恶之深(王下十三211),暗利与亚哈的名字也作为统治者犯下拜偶像之罪的标签(关于亚哈的罪行,见:王上十八4注释)。暗利王朝随着撒迦利亚的死,结束于主前七五三年,只比弥迦早了一代。──《旧约圣经背景注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