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拿書第三章註解 壹、內容綱要 【約拿順服神――往尼尼微傳道】 一、約拿照神第二次的話往尼尼微去(1~3節) 二、約拿警告尼尼微人,城將傾覆(4節) 三、尼尼微人信服神的話,披麻求告神(5~9節) 四、神察看他們的行為,便不降災禍(10節) 貳、逐節詳解 【拿三1】「耶和華的話二次臨到約拿說:」 〔呂振中譯〕「永恆主的話第二次傳與約拿說:」 〔原文字義〕「耶和華」自有永有的;「話」言論,話語;「約拿」鴿子。 〔文意註解〕「耶和華的話二次臨到約拿說」:這表示神接受約拿在魚腹中悔改的禱告(參二1~9),赦免他悖逆神的罪,再次使用他。 〔話中之光〕(一)一個曾經逃避神、失敗過的先知,神仍然重用他,再一次向他說話,這給我們看見,任何人跌倒了,還有機會被神使用,千萬不可自暴自棄。 (二)神的工作以神的話為根據,沒有神的話就沒有神的工作。我們事奉神的人,必須常常仰望神的話,而不以一次得著神的話為滿足。 【拿三2】「『你起來!往尼尼微大城去,向其中的居民宣告我所吩咐你的話。』」 〔呂振中譯〕「『你起來,往尼尼微那大城去,向它的居民宣告我所吩咐你宣告的話。』」 〔原文字義〕「尼尼微」假神的住處;「大」巨大的;「宣告」宣告,大聲朗讀;「吩咐」應許,講論。 〔文意註解〕「你起來!往尼尼微大城去」:意指神使用約拿的旨意並沒有改變,仍然差遣他去尼尼微(參一2)。 「向其中的居民宣告我所吩咐你的話」:意指照神所吩咐的話向尼尼微的居民呼喊宣告,而神吩咐約拿的話乃是:「再等四十日,尼尼微必傾覆了」(參4節)! 〔話中之光〕(一)許多人事奉神的人,明明已經得著了神的話,卻還呆在那裡不肯付諸行動。我們一有神的話,就應當立刻「起來」遵行神的話。 (二)本節很清楚地給我們看見:(1)工作的地點;(2)工作的對象;(3)工作的內容。 (三)最理想的講台信息就是:「宣告我所吩咐你的話」。 【拿三3】「約拿便照耶和華的話起來,往尼尼微去。這尼尼微是極大的城,有三日的路程。」 〔呂振中譯〕「約拿便起來,照永恆主的話往尼尼微去。這尼尼微是個極大的城,要走三天、才走得完。」 〔原文字義〕「起來」起身,起立;「極」統治者,審判官;「路程」步行,旅程。 〔文意註解〕「約拿便照耶和華的話起來,往尼尼微去」:這一次約拿並沒有逃避(參一3),『照耶和華的話』表示他順服神的吩咐。 「這尼尼微是個極大的城」:意指尼尼微的人口眾多,面積廣闊。 「有三日的路程」:意指按一般人的步行速率,約需三天才能繞城一周,約達八十至一百公里;或指走遍所有的城門(共有十二個),間中在城門口的廣闊處,停下來呼喊宣告神的話,全程共需三日。 〔話中之光〕(一)「約拿便照耶和華的話起來,往尼尼微去。」他並沒有逃避,也沒有推三阻四,藉故拖延;這是每一個傳道人所應當學習的榜樣。 (二)「這尼尼微是個極大的城,」無論工作是如何的龐大,對象是如何的眾多,只要有神的話,就足以應付所需,因為神的話裡,含有工作所需的動力。 【拿三4】「約拿進城走了一日,宣告說:『再等四十日,尼尼微必傾覆了!』」 〔呂振中譯〕「約拿便進城;走著一天的行程,直宣告說:『再過四十天(七十子作『三天』),尼尼微就覆滅了。』」 〔原文字義〕「進」進入,進去;「宣告」宣告,大聲朗讀;「傾覆」顛倒,推翻。 〔文意註解〕「約拿進城走了一日,宣告說」:意指他才完成三分之一的路程(參3節),在四個城門口處大聲宣告。 「再等四十日」:『四十』這數目字在聖經中象徵試探(參太四1~2)和試煉(參申八2);這裡表示神對人的寬容忍耐有一定的限度。 「尼尼微必傾覆了」:意指尼尼微城就要被毀滅(參創十九29)。 「再等四十日,尼尼微必傾覆了」:這句話在原文只有五個字,是整卷約拿書裏唯一預言的話。 〔話中之光〕(一)邊走邊傳,將神的信息直接傳送給需要的人們,乃是傳福音的最佳模式。換成現代的情形而論,就是信徒們在日常生活中,向周遭的人們隨時隨地傳揚福音作見證。 (二)約拿傳道的內容簡單至極,根本不加解釋,卻產生巨大的衝擊力(參5節),因為出於神的話,沒有一句不帶能力的(路一37)。 【拿三5】「尼尼微人信服神,便宣告禁食,從最大的到至小的都穿麻衣〔或譯:披上麻布〕。」 〔呂振中譯〕「尼尼微人信了神,便宣告禁食,從最大的到至小的都穿著麻衣。」 〔原文字義〕「信服」倚靠,相信;「宣告」宣告,大聲朗讀;「至小的」低微的,小的;「麻衣」粗麻布。 〔文意註解〕「尼尼微人信服神」:意指信服神藉約拿的口所說的預言。 「便宣告禁食」:意指號召全城的居民回應約拿的警告性預言,以禁食表達認罪悔改(參撒下十二16)。 「從最大的到至小的」:意指全城居民,無一例外(參來八11)。 「都穿麻衣」:表示悲傷、痛悔之意(參代上二十一16)。 〔話中之光〕(一)表面上,尼尼微人聽信約拿所傳的話,實際上,乃是「信服神」;傳道人為神說話,要緊的是將人帶到神面前,而不是使人崇拜自己的口才和能力。 (二)「從最大的到至小的」全部都受感,無一例外(參來八11)。我們在教會中,特別需要注意下一代的教導,將青少年和兒童都帶到神面前,使他們認識救恩。 【拿三6】「這信息傳到尼尼微王的耳中,他就下了寶座,脫下朝服,披上麻布,坐在灰中。」 〔呂振中譯〕「這消息傳到尼尼微王那裡,他就從寶座上起來,脫下朝服,披上麻布,坐在爐灰中。」 〔原文字義〕「信息」言論,話語;「傳到」達到,延及;「耳中」(原文無此字);「下了」起身,起立;「寶座」王座;「脫下」消失,消除;「朝服」榮耀,罩袍;「披上」遮蓋,隱藏;「灰」灰燼。 〔文意註解〕「這信息傳到尼尼微王的耳中,他就下了寶座」:意指尼尼微王一聽到約拿所傳的信息,就相信這是出於神的警告,於是謙卑自己。 「脫下朝服,披上麻布」:『朝服』表徵榮耀(參斯六11);『麻布』表徵哀慟(參王下十九1)。 「坐在灰中」:或指『滾在灰中』,表示悲傷(參耶六26);或指把灰撒在頭上,表示無助和絕望(參書七6~7)。 〔話中之光〕(一)虛心的人有福了,因為天國是他們的(太五3) 神賜恩給謙卑的人,阻擋驕傲的人(彼前五5)。 (二)信徒也應當時常下了心中的「寶座」,謙卑俯伏在神面前,求神憐憫並施恩,否則恐怕我傳福音給別人,自己反被棄絕了(參林前九27)。 【拿三7】「 他又使人遍告尼尼微通城,說:『王和大臣有令,人不可嘗甚麼,牲畜、牛羊不可吃草,也不可喝水。」 〔呂振中譯〕「又出通告傳遍尼尼微說:『王和大臣有諭旨說∶人和牲口、牛群羊群、什麼都不可嘗,草不可吃,水也不可喝。」 〔原文字義〕「遍告」呼喊,做出宣告;「通城」(原文無此詞);「大臣」巨大的,長老;「令」決定,宣告;「嘗」品嘗;「吃草」牧放,餵養。 〔文意註解〕「他又使人遍告尼尼微通城,說」:意指通令全民,同心一致行動。 「王和大臣有令,人不可嘗甚麼」:意指強迫禁戒食物。 「牲畜、牛羊不可吃草,也不可喝水」:意指不可牧放或特意提供飼料和飲用水給家畜。 〔話中之光〕(一)許多時候,信徒禁食禱告會有很大的功效,一方面幫助我們的禱告能達到神面前,另一方面也對我們自己的身心靈產生效益,使我們能蒙神悅納。 (二)全教會若能同心合意的禱告,往往會產生巨大的效果,甚至能震動天地(參徒四24,31)。 【拿三8】「人與牲畜都當披上麻布;人要切切求告神。各人回頭離開所行的惡道,丟棄手中的強暴。」 〔呂振中譯〕「人與牲口都要披上麻布;要極力呼求神;各人要回轉過來、離開他的壞行徑,丟棄手中的強暴;」 〔原文字義〕「披上」遮蓋,隱藏;「切切」大力,暴力;「切切」呼求,呼喚;「回頭」返回,轉回;「離開」(原文無此字);「惡」惡的,壞的;「道」道路;「丟棄」(原文無此字);「強暴」暴力,殘酷,不公義。 〔文意註解〕「人與牲畜都當披上麻布」:用意或許是在提醒全民正處於存亡關頭,應當降卑自己,全心全力以赴。 「人要切切求告神」:意指懇求神回心轉意(參9節),而不將所預言的災禍降給他們。 「各人回頭離開所行的惡道」:意指人人都停止邪惡的行徑,轉向那良善的神。 「丟棄手中的強暴」:意指立即放下正在進行的無理欺壓、暴力迫害等行為。 〔話中之光〕(一)向神認罪並切切求告祂,這是人蒙恩的路。承認而不隱瞞自己的罪行,反蒙神赦免並遮蓋其罪過(參詩三十二1~5);不刻意找理由為自己清洗不義,反而蒙神洗淨一切的不義(參約壹一9)。 (二)「各人回頭離開所行的惡道,丟棄手中的強暴。」有些人光認罪,卻不對付罪,難怪他們禱告也是枉然。真實的禱告,乃是言行一致。 【拿三9】「或者神轉意後悔,不發烈怒,使我們不致滅亡,也未可知。」 〔呂振中譯〕「或者神改變初衷,回心轉意、不發烈怒,使我們不至於滅亡,也未可知。』」 〔原文字義〕「轉意」返回,轉回;「後悔」懊悔,遺憾;「不發」返回,轉回;「烈怒」鼻孔,怒氣;「滅亡」消滅,致死;「知」認識。 〔文意註解〕「或者神轉意後悔,不發烈怒」:意指尼尼微人期望藉著悔改求告神的舉動,或者能夠平息神的忿怒,使神改變初衷,停止處罰。 「使我們不致滅亡,也未可知」:意指尼尼微人有意『盡人事以待天命』,也許可能因此使神打消原意,而不傾覆尼尼微城(參4節)。 〔話中之光〕(一)聖經裡記載了無數次神轉意後悔,不施刑罰的事,這給我們看見,祂是有豐富的憐憫與恩典的神,神懲罰人的目的,不外是要使人達到能蒙恩的地步。 (二)耶和華不輕易發怒,並有豐盛的慈愛,赦免罪孽和過犯;萬不以有罪的為無罪,必追討他的罪,自父及子,直到三、四代(民十四18)。 【拿三10】「於是神察看他們的行為,見他們離開惡道,祂就後悔,不把所說的災禍降與他們了。」 〔呂振中譯〕「神看他們所作的,見他們回轉過來、離開他們的壞行徑,神對那災禍(『災禍』一詞與上『壞』字同字)就改變心意∶他說要降與他們的,如今也不降了。」 〔原文字義〕「察看」觀察,看見;「行為」行為,工作;「離開」返回,轉回;「後悔」懊悔,遺憾;「災禍」惡的,壞的;「降與」製作,完成。 〔文意註解〕「於是神察看他們的行為,見他們離開惡道」:意指神認可他們丟棄邪惡行徑的舉動。 「他就後悔,不把所說的災禍降與他們了」:意指神回心轉意,而不執行原先藉約拿所宣告的預言。 〔話中之光〕(一)你當認識耶和華你父的神,誠心樂意地侍奉他;因為祂鑒察眾人的心,知道一切心思意念。你若尋求祂,祂必使你尋見;你若離棄祂,祂必永遠丟棄你(代上二十八9)。 (二)根據歷史,亞述人此次雖然免去災禍,但後來仍因敬拜偶像假神、作惡多端而滅亡。可見,一次的悔改仍不足以使人永蒙神恩,我們必須時常不斷的認罪悔改,對付罪惡直到一生的終了。 叁、靈訓要義 【悔改蒙恩的榜樣】 一、悔改的先知傳悔改的道(1~4節) 1.先知悔改立即順服神的話(1~3節) 2.先知邊走邊傳,簡單傳揚悔改的信息(4節) 二、尼尼微人悔改的榜樣(5~9節) 1.向神悔改──信服神(5節上) 2.普遍的悔改5節下,8節) (1)人人受感──從最大的到至小的(5節下) (2)甚至表現在牲畜上(8節) 3.誠心悔改的舉動(5節~9節) (1)有悔改的外表──穿麻衣、坐在灰中(5~6,8節) (2)謙卑──下了寶座、脫下朝服(6節) (3)刻苦己心──禁食、不吃、不喝(5,7節) (4)懇切禱告──切切求告神(8節) (5)有悔改的行動──離開惡道、丟棄強暴(8節) (6)存著得救的盼望──或著…不至滅亡(9節) 三、得著悔改的果效(10節) 1.神察看他們的行為(10節上) 2.神不降災禍(10節下) ──
黃迦勒《基督徒文摘解經系列──約拿書註解》 參考書目:請參閱「約拿書提要」末尾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