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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以理書第五章拾穗

 

【但五1「伯沙撒王為他的一千大臣,設擺盛筵,與這一千人對面飲酒。」

         “伯沙撒”。這個王除了在本章提到之外,事蹟便不為人知,直至近年,學者發現這個時期的記載顯示,巴比倫最後一位君王拿波尼度“把王位傳給兒子彼勒沙爾烏撒斯(Bel-sharusus)”,自己退隱到亞拉伯。尼布甲尼撒在主前562年逝世,由兒子亞默瑪督(Amel-marduk;耶五二31的以未米羅達)繼位。亞默瑪督後來被妹夫(耶三九3,13的尼甲沙利薛)謀殺,其妹夫在主前560年八月即位。這王的兒子拉巴施瑪督(Labashi-marduk)在主前556年繼位,但同年即被一個由拿波尼度等組成的群體暗殺。其後,拿波尼度從主前556539年任巴比倫王。──《雷氏研讀本》

         在歷史上繼尼布甲尼撒為巴比倫王的是拿波尼度,在主前556年藉篡奪而得王位。22節說伯沙撒是尼布甲尼撒的兒子;但在亞蘭文,“兒子”一字可解作“孫子”、“後裔”或“繼位的人”。──《啟導本註釋》

         伯沙撒王: 巴比倫諸王的家譜如下:①尼布甲尼撒( B.C.605-562);②以未米羅達( 51:31,B.C.562-560);③尼力裡沙( B.C.560-556);④拉巴施瑪爾杜克( B.C.556);⑤拿波尼度( Nabonidus,B.C.556-539);⑥伯沙撒(Belscharusur,B.C.550-538)。這裡的伯沙撒王就是巴比倫的最後一個王。拿波尼度把王位讓給伯沙撒而隱退,卻一直保留攝政王的名銜。設擺盛筵: 當時,瑪代王大利烏包圍了巴比倫城,巴比倫城面臨了經濟、政治上最大的危機。在這種光景下,他們仍然擺設筵席,吃喝玩樂,這就註定他們必滅亡。這也暗示了王對百姓的剝削和道德上的腐敗。 ──《聖經精讀本》

         伯沙撒王」:這名字的意思是:「『伯』神保護了皇帝」。他是拿波尼度的兒子;拿波尼度因常駐守於他瑪城,故於主前五五○年任命伯沙撒為巴比倫大軍的統帥,一同執掌王權。當瑪代波斯大軍攻陷巴比倫城的時候,伯沙撒被殺。

         一千大臣」:「一千」是一個約數,襯托出赴宴者人數眾多;古時皇帝喜歡設宴款待客人,例如波斯王曾經每日宴客一萬五千人,亞力山大的婚筵參加者也有一萬人。「對面飲酒」:皇帝通常不與大臣共室飲宴,祇有在特別的慶典和節日才會如此做;但仍會分席而坐。── 唐佑之《天道聖經註釋──但以理》

         伯沙撒。這個巴比倫名字Bêl-shar-usur 意為“彼勒,保護國王!”伯沙撒是拿波尼杜的長子,新巴比倫帝國的最後一位國王。

         。拿波尼杜在黎巴嫩從一場疾病中開始康復,準備出征阿拉伯西部的提瑪之前,召來了他的長子伯沙撒,“將王權交托給他”。這是在“第三年”。如果是執政的第三年,那就是西元前553/552年的冬季。有些學者認為這是在建成哈蘭廟宇以後的第三年。若是這樣,伯沙撒被任命為共同執政則是在兩、三年之後,拿波尼杜在位的第七年之前。拿波尼杜的第七年在提瑪。從那時起,伯沙撒就和他的父親共同管理巴比倫的事務。拿波尼杜則在提瑪住了多年。根據《拿波尼杜的韻文記事》,伯沙撒執掌了“王權”。所以但以理稱伯沙撒為“王”是對的,儘管以前有評論家稱但以理說錯了。

         盛筵。從本章第2830節可以看出,這次盛筵是在居魯士的軍隊攻陷巴比倫的那個夜晚舉行的。色諾芬採納了傳統的說法,即巴比倫淪陷時,“正在舉行一場盛筵。所有的巴比倫人都徹夜飲酒狂歡”。令人費解的是伯沙撒居然在西巴爾剛剛淪陷,俄庇斯戰役失敗才幾天就舉行這場盛筵。顯然他覺得自己的首都十分安全,四周有堅固的城牆和水道,在危險時可以淹沒周圍的地區,使侵略者難以進犯。

         與這一千人對面。提到伯沙撒在賓客面前飲酒,似乎暗示巴比倫的宮廷習俗與波斯一樣。國王通常在另一個大廳裡就餐。只有在特別場合才與賓客一同進餐。伯沙撒的筵席似乎就是這樣的場合。──《SDA聖經注釋》

 

【但1 伯沙撒】伯沙撒是巴比倫末代君王拿波尼度的兒子,與他共同執政。拿波尼度在特瑪居留了十年時,作兒子的他在巴比倫執行所有的君王職務。現今出土的許多文件上都有他的名字。從上一章至此已經渡過了約莫三十年。尼布甲尼撒於主前五六二年駕崩,本章的盛筵則發生在主前五三九年十月。──《舊約聖經背景注釋》

 

【但1 盛筵】這盛筵在主前五三九年十月中旬(他斯利圖〔Tashritu月十五日)舉行。幾日之前,波斯大軍在激烈血戰之後,攻取了奧皮斯城(位於巴比倫以北五十哩,底格裡斯河畔)。接而渡過幼發拉底河,西帕爾城於他斯利圖月十四日不戰而降。巴比倫很可能已經收到消息,伯沙撒知道波斯大軍勢將兵臨城下。拿波尼度在奧皮斯之役中率軍,並于城陷時逃脫,但被擒之時卻是身在巴比倫;他何時抵達,文獻中並沒有清楚交代。貝羅蘇斯(主前三世紀之迦勒底史家,約瑟夫引述)則宣稱他是被困於博爾西帕(位於巴比倫以南約十七哩)。有鑑於此,這盛筵似乎是驚天動地之事件發生前的最後一次集會。希羅多德亦提到城陷時,他們正在慶祝節期。然而這個宴會並不表示伯沙撒態度悲觀。巴比倫易守難攻,並且他們亦相信己方神祇大有能力。──《舊約聖經背景注釋》

 

【但五1  王朝盛衰,巴比倫帝國終於接近尾聲了……】自公元前605年尼布甲尼撒攻陷、洗劫耶路撒冷,六十六年過去了。尼布甲尼撒在執政四十三年後於公元前562年死去。其子愛瑞比羅達和其姊夫納瑞格利撒分別於公元前562560年和公元前560556年間統治巴比倫。公元前556年,拉伯斯馬杜克作王三個月後,巴比倫王朝繼由拿波尼度執政直至公元前539年。伯沙撒為拿波尼度之子,他與其父在公元前553539年間共掌朝政。尼布甲尼撒被稱為伯沙撒之 " ",亦可指 " 祖先 "。──《靈修版聖經註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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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五1  在歷史文獻上繼尼布甲尼撒為巴比倫王的是拿波尼度,伯沙撒究竟是誰?】近年來,考古學家在一些文獻中發現了伯沙撒的名字。伯沙撒與其父拿波尼度,曾一度同掌朝政。當他的父親外出設法恢復被塞魯士和波斯人佔據的貿易驛道時,伯沙撒坐鎮管理國務。巴比倫城被瑪代波斯攻破時,正是伯沙撒在管理巴比倫城。──《靈修版聖經註釋》

 

【但五12伯沙撒是何等人?是尼布甲尼撒王之子麼?】

         答:伯沙撒--意即彼勒的親王、主的首領,系迦勒底(參上冊203題)之最後一王(30)。當其在位三年時,巴比倫城為瑪代人大利烏所襲取(五283031,八1)。考巴比倫之古跡,從歷史上告訴我們,伯沙撒系拿波尼度Nabonidus的長子,拿氏於主前五五五年即位,乃巴比倫最後的王。於一八五三年存吾珥城舊址內,他為某神所建廟宇的房角石上,發現了如此記載:「我巴比倫王拿波尼度不至於得罪你,願我所愛的長子伯沙撒也有敬奉你的心。」從其他巴比倫的碑文中,得知拿波尼度王,時常在城外退休,將其管理軍政大事的責任,放在其子伯沙撒的身上,因此二人一同為王,同秉國政。不過伯沙撒的王位,是居於從屬地位,實際上是太子兼元帥的首領;然而由於他坐在王位上與以色列有關,所以在但以理書中,他便被稱為王,來治理巴比倫的事(七l)。這樣我們明白伯沙撒之所以把但以理在他國中位列第三(五1629),而他自己則位列第二的緣由。他是縱情宴樂,心高氣傲,行事狂妄的人。當他正在與大臣、皇后、妃嬪設筵縱飲之夜,忽然看見有人的手指書文於壁,啟示他國的年    日到此完畢,國必分裂,就在那一夜,他被殺身亡(五152530),拿波尼度聞知兒子已死,也就自行投降了。

    在本章2節裡,稱伯沙撒的父親為尼布甲尼撒,中有小字「父或作祖」,因原文這個父字,有時也作先祖Forefather。在這裡伯沙撒之所以被稱為尼布甲尼撒之子者,約有兩個原因:

    1.由其母族而論,伯沙撒為尼布甲尼撒之後嗣,而接當時風俗來說,子與孫是沒有分別的。

    2.因尼布甲尼撒為巴比倫最有聲望之王,就其本地風俗,臣民恒稱其王為前王之子,但以理即循此例,而稱伯沙撒為尼布甲尼撒之子,所以說:「伯沙撒阿,你是他的兒子」,下有小字「或作孫子」(五22)。由此可知兒子與孫子之稱呼均無誤也。―― 李道生《舊約聖經問題總解》

 

【但五1~4本文是本章的序論,描繪了伯沙撒為一千大臣設筵的場面,是奏鳴巴比倫帝國的滅亡與伯沙撒之悲慘結局的序曲。 ──《聖經精讀本》

 

【但五1~31伯沙撒王的酒筵:伯沙撒一名僅出現於聖經但以理書中,以致有些學者一度懷疑其歷史性。後來在楔形文字泥版中發現他的名字和他事蹟的記載。他的父親拿波尼度是巴比倫最後一位君王,一度遁隱阿拉伯北部的提瑪綠洲,委任伯沙撒為駐巴比倫城的攝政王,而當時巴比倫的官方文件仍依循拿波尼度的紀年。──《串珠聖經註釋》

         本章論到了巴比倫的最後一個王伯沙撒褻瀆神的事件,和神的審判及巴比倫的滅亡。本章描繪了褻瀆神之人的結局,表明了即使是在審判中,神依然帶領自己信實的僕人走上更加美好的道路,並祝福他們。本章昭然若揭地表明瞭神的嚴厲審判必速速地臨到褻瀆神而專拜偶像的人,從而顯明唯有耶和華是真神,也唯有他是掌管歷史的主宰( 6:4)──《聖經精讀本》

 

【但五2「伯沙撒歡飲之間,吩咐人將他父〔父或作袓下同〕尼布甲尼撒,從耶路撒冷殿中所掠的金銀器皿拿來,王與大臣皇后妃嬪,好用這器皿飲酒。」

         “器皿”。參看第一章2節的腳註。“他父尼布甲尼撒”。“父”可能純粹指前任的君王,這裏可能指伯沙撒的母親(拿波尼度的妻子)是尼布甲尼撒的女兒。──《雷氏研讀本》

         他父尼布甲尼撒: 本章多處論到尼布甲尼撒是伯沙撒的父親(11,13,18),這並不是指尼布甲尼撒是伯沙撒的親生父親。之所以稱尼布甲尼撒為伯沙撒的父親,①作為建立巴比倫帝國的君王,尼布甲尼撒代表著巴比倫的榮耀和權勢;②在血統上,尼布甲尼撒是伯沙撒的祖先,即王朝之祖。皇后、妃嬪: 在古代東方社會,原則上禁止女子參加王的筵席。伯沙撒的筵席全然無視和打破了這樣的原則,表現出巴比倫道德、政治綱常已完全紊亂,這也是滅亡的預兆。 ──《聖經精讀本》

         他父尼布甲尼撒」:作者為甚麼稱尼布甲尼撒為伯沙撒的父親呢?第一,拿波尼度娶了尼布甲尼撒的女兒為妻,故伯沙撒本是尼布甲尼撒的外孫,但亞蘭文和希伯來文沒有「孫子」一詞、故通常以「兒子」統稱。第二,伯沙撒本為尼布甲尼撒的兒子,被拿波尼度收養,故作者稱尼布甲尼撒為伯沙撒之父。

         用這器皿飲酒」:用別國的祭器飲酒,表示輕慢和褻瀆該國的宗教,中東各國都避免這樣做,因被視作極為不敬的行為。── 唐佑之《天道聖經註釋──但以理》

         飲酒。有人認為這句話暗示伯沙撒在下令把從耶路撒冷所掠的聖器拿來時已經喝醉了。也有人認為這句話說明命令是在餐後開始喝酒時發佈的。他們說,古典時期的希臘文獻曾宣稱波斯人習慣在餐後飲酒。但東方人一般不會褻瀆其他宗教的聖物。因此伯沙撒在清醒的情況下不太可能下達這樣的命令。

         器皿。聖殿的器皿曾三次從耶路撒冷掠走:一,一部分是在尼布甲尼撒於西元前605年從耶路撒冷帶走俘虜時掠走的(但1:1,2);二,大多數剩下的金銀器皿是在西元前597年約雅斤王被擄時帶走的(王下24:12,13);三,其餘的大多數是銅器,於西元前586年聖殿被毀時掠走(王下25:13-17)。

         他父。伯沙撒似乎是尼布甲尼撒的孫子。他的母親可能是尼布甲尼撒的女兒。“父”必須理解為“祖父”或“祖先”,如在聖經的許多其他章節一樣(見代上2:7注釋)。關於從尼布甲尼撒到伯沙撒的家系,見本章的補充注釋。在一份亞述的碑文中,發現了把“他父”理解為“他祖先”的實例。那裡稱以色列王耶戶為“暗利之子”,儘管兩者之間沒有任何血緣關係。實際上是耶戶殺了暗利全家(王下910章)。

         妃嬪。“妃”和“嬪”在亞蘭語中是同義詞,都是“妾”的意思。她們可能地位有高低之分。有人認為一種可能出身名門,甚至是貴族家庭,而另一種則是買來或戰爭中俘虜的。雖然這些女子出席了宴會,但我們從本章中得知,“太后”似乎沒有在這班濫飲的人中間。牆上出現字跡以後,她才進入宴會大廳(第10節)。七十士譯本沒有提到婦女出席這次褻瀆的場合。有人認為這是因為按照希臘人的習慣,妻妾是不能進入這種筵會的。──《SDA聖經注釋》

 

【但2 從耶路撒冷所掠的器皿】請參看二章1節的注釋。古代每一個人都知道分別為聖之器皿的重要性。這些器皿沒有熔掉,已足以顯示它得以保存,是因其神聖之故。由於巴比倫的神被視為征服者,屬於「被征服」之神祇的物件,都被當作戰利品運入瑪爾杜克的廟宇。此時使用這些器皿的原因,是要令人回想這位神祇昔日的勝利(見五4注釋)。──《舊約聖經背景注釋》

 

【但2 伯沙撒和尼布甲尼撒的關係】伯沙撒被稱為巴比倫末代君王拿波尼度的兒子,與他共同執政。拿波尼度和尼布甲尼撒並沒有明確的親戚關係。早至希羅多德時代(主前五世紀;見:斯一的附記),尼布甲尼撒和拿波尼度已經被人用同一個名字稱呼(拉比內圖〔Labynetos),並且間中被人混淆。但在此之外,古代繼任的君王更經常號稱為名王之子,不在乎二人之間是否屬於相同的朝代或家族。例如:在撒縵以色三世的黑色棱柱上,以色列王耶戶被稱為「暗利之子」,儘管他不但沒有親戚關係,更是誅滅暗利家族的人(亞述人大概熟知此事)。──《舊約聖經背景注釋》

 

【但五3「於是他們把耶路撒冷神殿庫房中所掠的金器皿拿來,王和大臣皇后妃嬪,就用這器皿飲酒。」

 

【但五3~4他們用神殿的聖潔器皿飲灑漚歌偶像,這一行為畫龍點睛地表現出了伯沙撒對神的褻瀆和當時漫延於巴比倫帝國的偶像崇拜。這教導我們,墮落的人必定走向偶像崇拜,人的狂傲是亡國的根本原因( 16:18)──《聖經精讀本》

 

【但五4「他們飲酒,讚美金銀銅鐵木石所造的神。」

         伯沙撒顯然要在兵臨(巴比倫)城下的波斯軍隊面前振奮士氣。──《雷氏研讀本》

 

【但4 讚美金銀銅鐵木石所造的神】伯沙撒和他的政府深知帝國正處於千鈞一髮的境地,接下來的幾日會是關鍵性的時刻。他們盼望他們的神會好像尼布甲尼撒東征西討的大時代一樣,為他們帶來勝利。他們「舉杯祝頌神明」,慶祝昔日的勝利,是以此為目的。此外,經文雖未明言,他們更有可能是用這些器皿向諸神(原文的「神」是複數)澆奠。他們不但是向巴比倫的守護神祇瑪爾杜克祈求,更是向全區所有城市的神祇求助。在動盪時代,這些神祇的偶像都收集到巴比倫保存。──《舊約聖經背景注釋》

 

【但五5「當時忽有人的指頭顯出,在王宮與燈臺相對的粉牆上寫字,王看見寫字的指頭,」

         有人的指頭顯出: 顯現在王宮粉牆上的指頭,實際上並不是人的指頭,而是向肆意褻瀆神聖與拜偶像的王傳達審判啟示的手段及方法。聖經多次使用了這種方法( 3:19;59:1)──《聖經精讀本》

         在王宮與燈台相對的粉牆上寫字」:當時,王坐在宴會廳的一邊,前面有大燈,而大燈與粉牆相對,燈光照在牆上,顯得格外光亮;就在粉牆燈光明亮的地方,忽然有人的指頭寫字。「粉牆」:考古學家掘出來的巴比倫皇宮的牆壁確實塗上石灰粉,與聖經記載吻合。「王看見寫字的指頭」:「指頭」是指手掌和手指,不包括手臂。── 唐佑之《天道聖經註釋──但以理》

       在王宮與燈檯相對的粉牆上。如果這次筵會是在科勒得威於尼布甲尼撒之巴比倫城的南宮中所發掘的寶座大殿裡舉行的話,就不難想像本段描寫的重大時刻所發生的事。大廳有57英尺寬、173英尺長。在一個長邊的中央,正對著入口,是一個壁龕,裡面安放著寶座。牆壁上塗著帕里斯白色的細灰泥。我們可以想像燈檯放置在寶座附近。當時所用的是帶有多盞燈頭的燈檯。在燈檯的對面,有一隻神秘的手顯現,並在牆上寫字,讓伯沙撒看見。沒有說字是塗在牆上還是刻在牆上。

         指頭。沒有說可以看見手的多大部位。亞蘭語pas意為“一部分”,有時可譯為“手掌”,有時則用來指手腕以下的部位,與前臂相對應。──《SDA聖經注釋》

 

【但5 手】和合本「人的指頭」,原文作「人手的指」。沒有生命的斷手代表被擊敗的敵人。當時統計陣亡人數的辦法是砍下所有死人的右手(回想撒母耳記上五34大袞的手)。巴比倫人用聖殿的器皿飲酒,是紀念擊敗耶和華(可能還有其他國家的神祇)的戰績。但這只手卻不是死了的神沒有生命的斷手。它不但仍有生命,還有信息可傳。其功效就和被斬下來的首級開口說話一樣。──《舊約聖經背景注釋》

 

【但五5~9論到了一個指頭在粉牆上寫字的事件( 5:5,6),以及巴比倫哲士無法解釋這些字的事件( 7-9)。本文教導我們唯有耶和華是獨一無二的神,他斷不會任由外邦人褻瀆神聖。 ──《聖經精讀本》

 

【但五6「就變了臉色,心意驚惶,腰骨好像脫節,雙膝彼此相碰,」

         就變了臉色……彼此相碰: 生動地描述了王看到出現在粉牆上的指頭和字之後,所表現出的驚惶不安。伯沙撒王的恐懼並不是來自外在環境,乃是出於內心深處。這教導我們:①離棄神的人在微小的衝擊面前也不知所措;②人感到恐懼的最根本原因就是因自己所犯的罪。 ──《聖經精讀本》

         就變了臉色」:臉色變得蒼白;尼布甲尼撒聽了但以理三友的回答也同樣的「變了臉色」(三19),祇是伯沙撒變臉色是因驚慌喪膽,而尼布甲尼撒則因怒氣填胸。

         腰骨好像脫節,雙膝彼此相碰」:描寫人因戰兢恐懼而全身顫抖(鴻二10;詩六十九23;賽廿一3),這兩句話常用來刻劃因戰敗所導致的驚恐。希伯來人認為「腰部」(彷若中國人的腎)乃是「害怕」這種情緒的所在地。── 唐佑之《天道聖經註釋──但以理》

 

【但五7「大聲吩咐將用法術的,和迦勒底人,並觀兆的領進來,對巴比倫的哲士說:誰能讀這文字,把講解告訴我,他必身穿紫袍,項帶金鍊,在我國中位列第三。」

         “位列第三”。在拿波尼度和伯沙撒之後。──《雷氏研讀本》

         伯沙撒王和他的父親同時攝政,在但以理之上有兩位王,因此說他在“國中位列第三”。拿波尼度得了國位之後,自己退隱到亞拉伯的提瑪,把國政交給長子伯沙撒主持。──《啟導本註釋》

         紫袍: 王所穿的衣服,在古代象徵王的威嚴。金鏈:  象徵君主的榮耀和主權( 41:42)。位列第三: 意指僅次於伯沙撒王的地位。因為伯沙撒的父親拿波尼度是攝政王,是巴比倫帝國的實際首腦,而伯沙撒則位列第二。這表明當時王是多麼恐懼和懼怕( 28:1)──《聖經精讀本》

         「紫袍」:是皇室的衣著,而「金鏈」是官階的證物。

          「位列第三」:指但以理官位居拿波尼度、伯沙撒之下。──《串珠聖經註釋》

         伯沙撒和其父拿波尼度共同稱帝巴比倫,佔據了第一、第二高位,而能讀懂牆上神筆的人將被位尊第三。這也是伯沙撒可提供的最高職位與尊榮。──《靈修版聖經註釋》

         大聲」:反映出伯沙撒的驚慌,希望立刻可以找到人把文字的意思講解出來。

         身穿紫袍」:紫袍是皇帝御用的顏色(參斯八15)。

         項帶金鍊」:頸項穿戴金鍊是貴族的裝飾,特別是朝見君王時,更要穿戴金鍊。約瑟被立作埃及宰相時,法老把金鍊戴在他的頸項上(創四十一42)。

         位列第三」:有兩種解法;第一,因為伯沙撒自己是代父王拿波尼度攝政,他祇是位列第二,故「位列第三」是他以下最大權的官員。第二,「第三」是一個官階的名稱,本是一個十分重要的高官。── 唐佑之《天道聖經註釋──但以理》

         用法術的。見但1:20注釋。

         迦勒底人。見但1:4注釋。

         觀兆的。見但2:27注釋。

         紫袍。亞蘭語為'argewan。古代王室的紫色是深紫紅色,更接近深紅色。波斯時代(斯8:15),瑪代時代和後來的文獻證實了紫色是古代王室的顏色。但以理證明這一習俗在波斯之前的新巴比倫時期就已存在。

         金鏈。授予國王所寵愛的臣僕以金鏈、裝飾品或項圈的習俗在多世紀以前的埃及就已存在了(見創41:42注釋)。這種習俗在古代國家中十分普遍。

         位列第三。當人們還不完全瞭解伯沙撒在王國中的地位,以及他與拿波尼杜的關係時,注釋家只能猜測誰是國中位列“第二”的人。既然應許解讀牆上神秘文字的人“國中位列第三,”就暗示著“第二”位的存在。有人認為這是指伯沙撒的母后,妻子或兒子。當然,人們一直認為伯沙撒是帝國的第一統治者。現在人們已經知道伯沙撒只是與他父親共同執政,他在國中是位列第二的,所以只能授予“位列第三”作為更高的地位了。──《SDA聖經注釋》

 

【但五7~9為瞭解讀粉牆上的字,伯沙撒王也與巴比倫的其他君王一樣,召見了“用法術的和迦勒底人並觀兆的”。但是,他們卻沒有能夠解讀那些字,暴露出了他們的無知與外邦神的無能。由此可知,認識神的知識最為寶貴,只有神所賜下的智慧才使人能認識世上最難解的奧秘(11:33-36)──《聖經精讀本》

 

【但五8「於是王的一切哲士都進來,卻不能讀那文字,也不能把講解告訴王。」

         卻不能讀那文字」:有學者認為這些文字是用腓尼基字母寫成的,故巴比倫的哲士不懂得讀,但腓尼基文卻與希伯來文相似,所以但以理可以輕易把文字讀出和解釋。牆上的文字可能十分怪異,如果沒有神的指示,人絕不懂其讀法。另一方面,巴比倫哲士可能曉得這些文字的讀法,卻不知道它們的意思。── 唐佑之《天道聖經註釋──但以理》

       於是王的一切哲士都進來。有人認為這句話與上一節國王對哲士所說的話有矛盾。最合理的解釋是:第7節國王的話,是對字跡出現在牆上時已經在宴會上的哲士說的。第8節則是指“王的一切哲士”,包括那些奉伯沙撒之命來到宴會廳的哲士。

         卻不能讀。沒有說明其原因,只能憑猜測。這些文字顯然是亞蘭語(見第26-28節注釋)。但是詞彙太少,含義不明,即使知道單詞的意義,也無法揭開其中所隱藏的信息。沒有說明是國王本人因為飲酒過度而無法閱讀,還是因為文字太亮而無法識別,還是手跡異常,只能借著神的光照才能被解讀。有人認為這些文字是古希伯來語,所以巴比倫人無法識別。這種推測似乎是沒有依據的。巴比倫的哲士不可能看不懂古代閃族的文字。因為這些文字不僅希伯來人使用,腓尼基人和西亞的其他民族也在使用。

 

【但五9「伯沙撒王就甚驚惶,臉色改變,他的大臣也都驚奇。」

         這句話強調王驚惶的程度。那是因為巴比倫眾哲士沒有能夠解釋那些文字,王也對當晚將發生的致命性事件感到有些不祥預兆。 ──《聖經精讀本》

 

【但五10「太后〔或作皇后下同〕因王和他大臣所說的話,就進入宴宮,說:願王萬歲。你心意不要驚惶,臉面不要變色。」

         “太后”。伯沙撒的母親。──《雷氏研讀本》

         「太后」:可能是拿波尼度的妻子,即尼布甲尼撒的女兒。因此2, 11, 12, 18的「父」是指外祖父而言。事實上,希伯來文「父」一詞有多種解釋,不一定指父子關係。──《串珠聖經註釋》

         “太后”:亦作“皇后”。她可能是:1,尼布甲尼撒的遺孀;2,他的女兒,嫁給拿波尼度為妻。故2111218節的“父”可指外祖父;3,拿波尼度的妻子(但非尼布甲尼撒的女兒)。

若從(2)說,伯沙撒依母系應為尼布甲尼撒的外孫。──《啟導本註釋》

         太后: 可能是尼布甲尼撒王的王妃,或是伯沙撒王的母親。根據他熟知但以理來看,她的年齡頗大,應該是但以理所曾事奉過的王妃。 ──《聖經精讀本》

         太后」:她是尼布甲尼撒的妻子,伯沙撒的外祖母;也有解經家視她為拿波尼度的太太,是伯沙撒的母親。後者的解釋更合理。相傳拿波尼度的太太乃是尼布甲尼撒的女兒李道葵斯。因為太后地位崇高,故不必等候皇帝召見,亦可直接入宮向王進言。── 唐佑之《天道聖經註釋──但以理》

         太后。從約瑟弗斯的時代起(《上古史》x.11.2),注釋家們通常認為這個“太后”是國王的母親或祖母。根據東方人的習俗,只有在位國王的母親敢在未被召見的情況下進到王的面前。即使是王后這樣做也有生命的危險(見斯4:11,16)。巴比倫國王們寫給他們母親的楔形文字書信語氣極為恭敬,表明國王非常尊重他們母后的地位。從以下的史實中也可以看出母后的崇高地位:當拿波尼杜的母親,也就是伯沙撒的祖母于西元前547年在西巴爾以北,幼發拉底河邊的杜爾卡拉舒逝世的時候,曾為她舉行過隆重的大型宮廷葬禮。那些將“太后”認定為伯沙撒祖母的注釋家,不知道她在本章的事件發生以前就已去世的事實。

         願王萬。關於這個常用的問候語,見但2:4注釋。──《SDA聖經注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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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五10  這位皇后是誰的妻子?】這位皇后是拿波尼度或其前任國王的妻子,甚至可能是尼布甲尼撒的妻子。她不是伯沙撒的妻子,因為伯沙撒的妻妾們已在宴宮中陪著王。──《靈修版聖經註釋》

 

【但五10~16因著太后的提議,但以理應邀前來解讀那些文字。本文鮮明地對比了外邦神和耶和華神,拜偶像的人和神子民之間的根本區別( 29:11;林後3:14)──《聖經精讀本》

 

【但五11「在你國中有一人,他裡頭有聖神的靈,你父在世的日子,這人心中光明,又有聰明智慧,好像神的智慧,你父尼布甲尼撒王,就是王的父,立他為術士,用法術的,和迦勒底人,並觀兆的領袖。」

         太后向王講述了但以理的經歷和智慧。太后雖然贊許了但以理的屬神智慧和聰明,但本節明確地表明支配她的是巴比倫的多神論思想。 ──《聖經精讀本》

         心中光明」:看透萬事,甚麼都不能隱瞞他(參二22)。

         聰明智慧」:「聰明」指「卓見」和「洞察力」,「智慧」原意是「穩安堅定」,描寫人有主見,不會隨波逐流,任人唆擺,此處卻與「知識」同義(12節)。── 唐佑之《天道聖經註釋──但以理》

       有一人。但以理沒有在王所召見的哲士之列並不奇怪。他無疑已經退休了。他的公職也許在尼布甲尼撒去世時或更早的時候就已結束。但上一代的人十分瞭解他,如國王的母親。關於他退休的原因,參第13節注釋。

         聖神的靈。參尼布甲尼撒的話語(但4:8,9)。語言的相似性加上其他的證據,表明太后與尼布甲尼撒很親,很可能是他的女兒。她所提供有關但以理過去卓越服務的信息,以及先知在尼布甲尼撒治下的崇高地位,顯然是伯沙撒所不知道的。這說明但以理此前已很久沒有擔任公職了。在與國王同時代的隨從人員中,幾乎沒有什麼人瞭解但以理。

         你父尼布甲尼撒。見第2節注釋。

         術士。見但1:20注釋;參但2:2,27──《SDA聖經注釋》

 

【但五12「在他裡頭有美好的靈性,又有知識聰明,能圓夢,釋謎語,解疑惑,這人名叫但以理,尼布甲尼撒王又稱他為伯提沙撒,現在可以召他來,他必解明這意思。」

         本節再次論及了但以理驚人的才華與說預言的能力,從而為他的諫言和解釋賦予了權威。但以理的這種聰明和才能,並不像巴比倫的眾哲士那樣,來自人或偶像,乃是萬王之王,萬主之主神親自賞賜給他的。 ──《聖經精讀本》

         美好的靈性」:優秀的才能,尤其是思想方面的優秀。

         能圓夢」:解釋夢的意思。

         解疑惑」:善於處理難題;是不折不扣的解鈴人。── 唐佑之《天道聖經註釋──但以理》

       疑惑。亞蘭語為qitrin。該詞後來在敘利亞語和阿拉伯語中成為一個巫術用語。在本節中似乎指“艱難的任務”或“問題”。──《SDA聖經注釋》

 

【但五13「但以理就被領到王前,王問但以理說:你是被擄之猶大人中的但以理麼,就是我父王從猶大擄來的麼。」

         你是……但以理嗎: 王在確認但以理的血統和身份,暗示著他對但以理已早有耳聞。這也表明,當新王登基時,作為巴比倫眾哲士之首的但以理失去了地位,沒有與王建立直接的關係。 ──《聖經精讀本》

 

【但五13~16王請求但以理講解王宮粉牆上的字。但以理是在巴比倫的眾哲士均遭到失敗之後才出現的,這可以說是神的安排與護理,使他更加戲劇性地彰顯從神而來的智慧,從而將榮耀歸給神。 ──《聖經精讀本》

 

【但五14「我聽說你裡頭有神的靈,心中光明,又有聰明和美好的智慧。」

       神的靈。與太后(第11節)和尼布甲尼撒(但4:8)的話相比,伯沙撒少了“神”前面的“聖”字。──《SDA聖經注釋》

 

【但五15「現在哲士和用法術的,都領到我面前,為叫他們讀這文字,把講解告訴我,無奈他們都不能把講解說出來。」

 

【但五16「我聽說你善於講解,能解疑惑,現在你若能讀這文字,把講解告訴我,就必身穿紫袍,項戴金鍊,在我國中位列第三。」

         羅列了王對但以理的賞賜。這暴露了王只要有金錢和權力就能解決一切問題的拜金主義思想和不認識神的墮落性情。 ──《聖經精讀本》

 

【但五17「但以理在王面前回答說:你的贈品可以歸你自己,你的賞賜可以歸給別人,我卻要為王讀這文字,把講解告訴王。」

         你的贈品……把講解告訴王: 但以理拒絕王的贈品和賞賜的事件,體現出了他不被物質所束縛的清廉性情,以及單單宣告神旨意的耿直性格,和他剛強無畏的信仰。他拒絕王的建議的目的是:①使王和眾大臣知道自己不被世上的財物或利益所左右;②使他們認識到不論所宣佈的內容是祝福還是咒詛,均為無偽的真理。但以理拒絕了錢財,卻心甘情願地為王解字,這表現出了他對王的謙卑和忠誠及對神的旨意和命令的順服,也具有審判這些不認識神之世俗權力的性質。 ──《聖經精讀本》

 

【但五17~28但以理以尼布甲尼撒王為實例,指出了伯沙撒王的驕傲和褻瀆神聖的偶像崇拜。然後解明瞭有關巴比倫的滅亡和王的最後結局的粉牆字。在本文中我們看到,但以理的清廉之心和在王面前只說誠實話的剛強信心。 ──《聖經精讀本》

 

【但五18「王阿,至高的神曾將國位,大權,榮耀,威嚴,賜與你父尼布甲尼撒。」

         聖經中所記但以理時代的君王,有以下幾位:1,尼布甲尼撒(約主前604562年):他建立了古時四大帝國(巴比倫、波斯、希臘、羅馬)中的第一國(二3738;七4)。2,伯沙撒(約主前553539年):他是拿波尼度的長子,與父親同時主政。3,瑪代人大利烏(約主前539~?),見五31;六128;九1。有人猜想他只是瑪代的一位將領,名叫“古巴魯”(Gobryas,或寫為Gubaru),波斯王古列征服巴比倫之後立他為巴比倫的王。4,波斯王古列(約主前559530年)。他建立了瑪代波斯帝國(二39;七5)。古列王的名字在他出世前一百多年已經有先知預言過(賽四十四28~四十五4)。以色列餘民回歸故土是由他批准的(拉一14)。──《啟導本註釋》

         國位、大權、榮耀、威嚴」:「大權」指治國的權柄,「榮耀、威嚴」乃是治國成績輝煌所帶來的光榮和人的敬重。── 唐佑之《天道聖經註釋──但以理》

 

【但五1820a2223驕傲的表現】

  尼布甲尼撒所得的王位,豈不是神賜給他(18),立他治理國事的嗎(21)?然而,他卻心高氣傲,靈也剛愎,行事狂傲(20),漠視神本在人的國中掌權。更甚的是他外孫伯沙撒,既不以尼布甲尼撒所遭遇的為戒,竟向天上的主自高,又以神殿的器皿作宴樂之用(23a)。同樣,今天我們所擁有的一切,也是神所賜的恩典,無論是健康、經濟、智慧、美貌……,但有否存感恩的心,謙虛的獻己歸主用呢?──《新舊約輔讀》

 

【但五18~21為要指出王的狂傲,宣佈神的審判,但以理把先王尼布甲尼撒的狂傲和神對他的懲罰,即因精神病而被革去王位,如野獸般渡過7年的事件作為實例。換言之,他在宣告伯沙撒明知先祖尼布甲尼撒因狂傲而受到神嚴厲的懲罰,卻不僅沒有受教,反而變本加厲地更加驕縱放肆,因此無法逃避神的烈怒。這是一種出於信心的行為,只有全然依靠神的人,才能如此大膽地向驕傲而暴虐的王做出此番宣告。 ──《聖經精讀本》

 

【但五19「因神所賜他的大權,各方各國各族的人,都在他面前戰兢恐懼,他可以隨意生殺,隨意升降。」

 

【但五19~20反復強調是神將權勢賜給了世俗統治者,並且神必廢除驕傲之人而高舉並使用謙卑的人<耶22:1-7,領袖的責任>。 ──《聖經精讀本》

 

【但五20「但他心高氣傲,靈也剛愎,甚至行事狂傲,就被革去王位,奪去榮耀。」

 

【但五20b212430自高的報應】

  尼布甲尼撒目中無神,自立金像,結果神不再立他為王;他既不歸榮耀給神,神就收回他為人的榮耀,使他與獸無異(20b21)。而伯沙撒不單沒有放耶和華神在眼中,竟向神存虛妄的心,輕慢祂的尊榮。故此,神也使他不再存在。「當夜,迦勒底王伯沙撒被殺。」(30)他的位和國也被分割(28)。可見神施報之公義呢!──《新舊約輔讀》

 

【但五21「他被趕出離開世人,他的心變如獸心,與野驢同居,喫草如牛,身被天露滴濕,等他知道至高的神在人的國中掌權,憑自巳的意旨立人治國。」

 

【但五22「伯沙撒阿,你是他的兒子,〔或作孫子〕你雖知道這一切,你心仍不自卑,」

         你知道這一切,你心仍不自卑: 意指心中剛硬,擺出驕傲而不知羞恥的態度。明知故犯的罪要比因無知而犯的罪更嚴重,絕對無法逃避神的懲罰,而且審判也是致命性的審判。 ──《聖經精讀本》

 

【但五22~23但以理指責伯沙撒的驕傲,以及他褻瀆從神殿搶掠過來的器皿,還有拜偶像。──《雷氏研讀本》

 

【但五22~24但以理論及了伯沙撒王的具體罪行。 ──《聖經精讀本》

 

【但五23「竟向天上的主自高,使人將他殿中的器皿拿到你面前,你和大臣皇后妃嬪用這器皿飲酒,你又讚美那不能看,不能聽,無知無識金銀銅鐵木石所造的神,卻沒有將榮耀歸與那手中有你氣息,管理你一切行動的神。」

         本節所描述伯沙撒王的罪惡是狂傲、拜偶像和偷竊神的榮耀。氣息: 指“生命”或“靈魂”。一切行動的: 意指對生活的計畫或對生活的態度、命運等,關於人類生活的一切。 ──《聖經精讀本》

 

【但五24「因此從神那裡顯出指頭來,寫這文字。」

         暗示審判的主體是耶和華神。亦即神為了指出伯沙撒的罪惡,並施行審判而啟示了將要發生的事。 ──《聖經精讀本》

       因此。指伯沙撒剛才在醉酒狂歡時讚美他的神明,並用從耶路撒冷聖殿擄來的聖器飲酒,如第23節所描述的。

         指頭。見第5節注釋。

         這文字。文字仍然顯現在牆上。──《SDA聖經注釋》

 

【但五25「所寫的文字是彌尼,彌尼,提客勒,烏法珥新。」

         文字並非用陌生的語言寫成,但可能使用一種不常見的字體,甚至被編成一個字謎。無論是那一種情況,總之在但以理加以解釋之前,其意義並沒有人知曉。

       28 “毗勒斯”。“烏法珥新”的單數(參看25節;“烏”即“和”)。──《雷氏研讀本》

         「彌尼」:可能即「彌拿」(參拉2:69)或「彌那」(參結45:12);

          「提客勒」:即希伯來的「舍客勒」:

          「烏」是連接詞「和」的意思;

          「法珥新」是一半的「彌尼」。──《串珠聖經註釋》

         這句話中的幾個字都是亞蘭文的度量單位,伯沙撒手下的哲士應該都認識,卻參不透所含的深刻意義。“彌尼”就是“彌那”(結四十五12),為貨幣單位,有“數算”的意思。“彌尼,彌尼”重複利用,是說神仔細數算了巴比倫的年月。“提客勒”相當於希伯來的“舍客勒”,為重量單位,有“衡量”的意思,表示神已稱過巴比倫的道德,十分罪惡,完全不合格。“烏法珥新”中的“烏”是一個連接詞,等於中文的“和”;“法珥新”是“分開”(peres)一字的多數,“波斯”這個字也是從peres衍生,表示巴比倫將要被人瓜分,最後為波斯消滅。──《啟導本註釋》

         彌尼、彌尼、提客勒、烏法珥新」:這有不同的解釋。第一,它們是三種重量的單位或貨幣的名稱,「彌尼」相等於「彌那」(結四十五12),「提客勒」是希伯來文的「舍客勒」、「法珥新」(「烏」是亞蘭文的連接詞)卻指半個「彌尼」;「彌尼」代表尼布甲尼撒、「提客勒」是伯沙撒,而「法珥新」即是瑪代波斯,這二國加起來相等於尼布甲尼撒。這理論在二十世紀初期頗為流行。

         第二,「彌尼、提客勒、法珥新」是不同重量單位的名稱,代表三個皇帝:尼布甲尼撒、拿波尼度和伯沙撒,或是尼布甲尼撒、尼布甲尼撒的兒子以未米羅達(王下廿五27)和伯沙撒,也有學者認為「彌尼、彌尼、提客勒、法珥新」代表五個皇帝,因「法珥新」是複數,預表兩個皇帝。這五個皇帝就是在尼布甲尼撒死後統治巴比倫的五王。

         第三,「彌尼、提客勒、法珥新」的確是三種重量單位或貨幣的名稱,只不過但以理卻把它們當作動詞去解釋;這一來,「彌尼」即是「被數算」,「提客勒」是「被量稱」,「法珥新」是「被分裂」。第三種解法最合理。── 唐佑之《天道聖經註釋──但以理》

 

【但五25~28但以理閱讀並解釋了粉牆上的文字。彌尼,彌尼,提客勒,烏法珥新: 是希伯來語的音譯,意思是“數算數算、用天平稱一稱,不足而分”。意味著神將巴比倫帝國的所有罪孽都看在眼中,定了他們的期限和滅亡的時間,待到日期滿足就把巴比倫交給瑪代和波斯。 ──《聖經精讀本》

 

【但五26「講解是這樣。彌尼,就是神已經數算你國的年日到此完畢。」

         彌尼: 具有數算之意,意指神數算伯沙撒王的時代,結束他的統治。重複彌尼,是為了強調:①神已徹底數算;②伯沙撒王的罪孽深重;③王的時候已到,只能結束。神並不單單數算巴比倫帝國和伯沙撒王,而是數算世上的萬國和所有世人。因此,世界歷史的興衰存亡均取決於神的護理,歷史也正在朝著神的目標而邁進。 ──《聖經精讀本》

       彌尼。亞蘭語mene',是動詞“統計”或“計算”的一個被動語態的分詞,單獨使用時指“被統計”或“被計算”。但以理在神的啟發下把這個詞解釋為“神已經數算你國的年日到此完畢。” ──《SDA聖經注釋》

 

【但五27「提客勒,就是你被稱在天平裡顯出你的虧欠。」

         提客勒: 是“稱重”之意,意指伯沙撒王被稱在天平裡顯出不足。天平是正確測量重量的工具,①表明神必施行公正的審判;②神必以其一貫的統治原理施行公義。 ──《聖經精讀本》

       提客勒。猶太的馬所拉學者在大約西元七到九世紀給聖經抄本加上了母音標點。他們把亞蘭語teqel 標成了一個名詞。其實它和mene'一樣(見第26節注釋),顯然應標為被動語態的分詞(teqil)。馬所拉學者選擇teqel,可能是因為它的發音與mene'比較接近。Teqil 源於動詞“稱”。但以理馬上告訴國王這一神聖稱量的後果。伯沙撒被發現缺乏道德的價值。

         顯出你的虧欠。對於放蕩的巴比倫國王所下的可怕判決,也是針對所有象伯沙撒那樣忽視神所賜機會的人。現在正在進行查案審判(見但7:10注釋)。人要放在聖所的天平裡稱,看看他們的品德和屬靈狀況是否與神賜給他們的恩典和福氣相稱。所下的判決是不能上訴的。鑒於所處時辰的嚴肅性,所有的人都必須警醒,免得在永遠決定每個人命運的時刻,他們沒有作好準備並顯出“虧欠”。參林後5:1022:11,12──《SDA聖經注釋》

 

【但五28「毘勒斯,〔與烏法珥新同義〕就是你的國分裂,歸與瑪代人和波斯人。」

         勒斯」:是「法珥新」的單數。

          這幾個字既是亞蘭文,為什麽王與術士無法明白?或者他們只知表面意思,而不明白真正涵義。有些文士解釋粉牆上的文字可能是按上下直排而非亞蘭文的橫排式;也可能是這幾個字採用了特殊寫法,無法看懂。

          當但以理解釋時,將這些字都賦以動詞的意義。

          「彌尼彌尼」:是神「數了又數」,巴比倫的年日數完了,就此終結(26);

          「提客勒」:是神「稱」了巴比倫的重量,顯出該國的罪惡與虧欠(27);

          勒斯」:是巴比倫已「分裂」歸瑪代與波斯了(28),按「 勒斯」一字的子音與「波斯」同,似乎也顯出作者用字的微妙技巧。瑪代與波斯在歷史文獻與聖經中常被列在一起,可當作同一個國家。也有學者認為瑪代與波斯本是兩個不同國家,後來瑪代為波斯王古列征服,並為波斯帝國中的一省。──《串珠聖經註釋》

         毗勒斯: 是希伯來語音譯,代替複數“烏法珥新”而使用。意指“王的國將分裂,歸與瑪代人和波斯人”。“烏法珥新”中的“烏”是希伯來語連詞,具有“並且”,“但是”之意。這是有關巴比倫帝國的分裂和伯沙撒王的下場的預言,當晚就得以成就。 ──《聖經精讀本》

 

【但五29「伯沙撒下令,人就把紫袍給但以理穿上,把金鍊給他戴在頸項上,又傳令使他在國中位列第三。」

         伯沙撒王當晚就賞賜了但以理,並使他在國中位列第三。王這麼作是為了維持自己的臉面,也是因他沒有認識到事態的緊迫性。 ──《聖經精讀本》

 

【但五30「當夜迦勒底王伯沙撒被殺。」

         雖然城已被圍困多日,但巴比倫人以為自己仍然安全,因為他們儲存了足以供應二十年之用的糧食,而且有幼發拉底河流經這城。在宴會當晚,敵軍利用一條運河把幼發拉底河的水引入湖中,讓士兵可以從城門底下進去。希羅多得(Herodotus)和色諾芬(Xenophon)都記載這事。日期是主前539年十月十二日。──《雷氏研讀本》

         根據古代歷史家希羅多德(Herodotus)和辛羅芳(Xenophon)的記載,瑪代人攻打巴比倫時,曾將流入城中的幼發拉底河(伯拉河)中的一段改道,讓軍隊可從河床進城。進城後發現皇宮中的人酩酊大醡,正如本章所描寫的,時為主前539年。──《啟導本註釋》

         伯沙撒被殺: 在伯沙撒王和所有官員設擺筵席而飲酒作樂之時,正是外敵夜襲使巴比倫遭到滅亡的那一天,根據歷史學家希羅多德(Herodotus,B.C.484-430)的記載,敵人破城之後看到人們已酩酊大醉。 ──《聖經精讀本》

         當夜迦勒底王伯沙撒被殺」:「迦勒底」指巴比倫人,伯沙撒被殺應驗了但以理的預言,巴比倫國隨著滅亡。── 唐佑之《天道聖經註釋──但以理》

 

但五30但以理書第五章記載巴比倫最後一個王是伯沙撒。這豈不是犯了錯誤?巴比倫最後一位王帝是拿波尼度,卻不是伯沙撒。】

     聖經的記載真確無訛,考古學的發現足可作支持的證據。在十九世紀或以前,很多學者都誤認為「伯沙撒」是虛構出來的,因為由希羅多德的時代開始,希臘歷史學家都對伯沙撒全無認識,甚至沒有在經外文獻見過這名字。誠然,當迦勒底王國的國運日走下坡時,拿波尼度的確是巴比倫王(拿波尼度的楔形文字寫法是Nabu-na'id)。根據目前在考古學方面的資料,古列王揮軍進攻巴比倫尼亞之際,拿波尼度居於阿拉伯北部提幔的行宮。故此,當時是其子伯沙撒管治巴比倫本土(伯沙撒居於巴比倫城的皇宮中,當時人認為巴比倫是一個堅城,可以抵擋任何入侵者)。古列率波斯軍攻陷巴比倫城之前幾年,拿波尼度已立伯沙撒為總督,代替父親管理一部分行政區。

    考古學家在吾珥發掘了一些古代的刻文,其上記有拿波尼度的祈禱。拿波尼度首先為自己祈求,然後為長子Bel-shar-usur刻文上的這類祈禱,通常只是專為在位君王而記錄在案的。此外,尚有其他用楔形文字寫成的文件,記載伯沙撒向西婆(Sippar)的廟獻牛及羊,作為「王的獻祭」。在希羅多德時代(即主前四五O年),伯沙撒已被歷史學家遺忘了,這更顯示出但以理書第五章的作者的存活日期,遠早於主前四五O年。而且,這位作者必定熟悉巴比倫當時的政務,五三九年,伯沙撒在國中位居第二;因為,當但以理解釋牆壁上的文字之後,伯沙撒也只能賞賜他在國中位列第三。(讀者欲希望更透徹瞭解這件事,可參看Raymond P.DoughertyNabonidus and Belshazzar [New HavenYale1929]。)── 艾基斯《舊約聖經難題彙編》

 

【但五30~31但以理的解釋如實地得到成就,當晚伯沙撒王就被殺,巴比倫帝國遭到滅亡,而落到瑪代人大利烏的手中。 ──《聖經精讀本》

 

【但五31「瑪代人大利烏,年六十二歲,取了迦勒底國。」

         “大利烏”。其身分難以確定。他可能是波斯王古列之下的省長古巴魯(Gubaru);或大利烏就是古列自己的別名;他也可能是古列的兒子剛比西斯(Cambyses),即當時巴比倫的統治者。──《雷氏研讀本》

         「大利烏」:這個人物亦不見於聖經以外的史料中,他真正的身分尚未確定。或認為大利烏即古列(參6:28注),或認為古列手下一名大將。但以理只說他瑪代族的後裔,六十二歲取得巴比倫,曾治理通國(6:1)。──《串珠聖經註釋》

         亞蘭文“取了”可譯為“承受”。這位大利烏可能是波斯的古列王派去攻打巴比倫的一員大將。“迦勒底國”即巴比倫,也有人說這位大利烏就是古列王,“大利烏”是他在巴比倫登基頭一年用的名字。──《啟導本註釋》

         大利烏,年六十二歲: 之所以記載大利烏的年紀,是為了暗示他已年邁,以及瑪代國的國運並不長久。──《聖經精讀本》

         瑪代人大利烏」:即是波斯王古列。── 唐佑之《天道聖經註釋──但以理》

 

【但五31大利烏有幾位?其重要行事如何?】

         答:大利烏--在聖經中同此名的王有三位。茲將他們的重要行事略述如左:

    1.巴比倫王--系瑪代族人亞哈隨魯之子,迦勒底(參上冊203題)王伯沙撒死後,他取了巴比倫國,與波期古列(參上冊115題)同時為王(但五31,九l,六28)。有人認為大利烏就是在巴比倫碑文中,所記那一位率軍首先進入巴比倫城的將軍柯比利亞Cobryas,或是猶太史家約瑟弗所說,為古列王的岳父薛阿塞利Cyaxares 。在當時,一人兼有巴比倫文與波斯文的兩個名字,是很普通的事,如但以理與其三友然(一67)。不論如何,按照經上記述,這位大利烏王,他隨心所願,立一百二十個總督,治理全國,其上又立總長三人。但以理列在三人之上,後因遭眾臣之嫉妒,合謀參劾,求王將他扔在獅子坑中,然而因蒙神的使者封住獅子的口,王甚喜樂,吩咐人將他從坑中系上來,毫無損傷,於是王傳聖旨,曉論全國敬畏神(五31,六全)。

    2.波斯王--系波斯之第四王(拉四5,該一1,亞一1),又稱為赫斯他皮西Hystaspes,前王克比色斯Cambyses死後,有西模底斯Smerdis篡得國位,被波斯貴族七人所廢黜,大利烏為七人中之一,後即被選為王,時在主前五二一年即位,重組波斯帝國而開拓之。他在位三十六年,為萬世善戰的魁首,常帥師親臨大敵,在亞西亞西北、歐洲東南,及非洲北部佔據多數地方為屬國。於主前四九○年,希臘再復興富強,將波斯戰敗,從此波斯就衰微了。在大利烏年間,猶太人蒙他恩准,隨所羅巴伯歸回故土,並重建聖殿,撥取貢銀作為修殿的經費,由此可見他是一位聞名之王(拉五-六全)。

    3.波斯末王--此王希臘人稱為挪土司Nothus,自主前四二四至四○四年,在位二十年,聖經中僅見一次記載,與所羅巴伯同歸之祭司利未人的名冊中載稱:「波斯王大利烏在位的時候」(尼十二22),是有別于上述二王。這王所統治的國被亞力山大所滅亡。―― 李道生《舊約聖經問題總解》

 

【但五31  聖經中曾出現了幾個大利烏王,但以理書中所指的會是誰?】不要將這位大利烏與以斯拉記、哈該書和撒加利亞書中提到的大利烏一世以及在尼希米記中提到的波斯王大利烏二世混淆。這個瑪代人大利烏僅在但以理書中出現。根據其他歷史記錄,在伯沙撒與塞魯士之間並無其他國王。這個大利烏可能是(1)由塞魯士王派來管轄成為了波斯帝國一個省份的巴比倫的人;(2)塞魯士王本人或其子坎布希斯的另一個名字;(3)薛西斯一世的後裔。──《靈修版聖經註釋》

 

但五31到底是否真有「瑪代人大利烏」這個人?】但以理書五31首次提及「瑪代人大利烏」,經文有如下記載:「瑪代人大利烏,年六十二歲,取了迦勒底國。」有某些學者倡導但以理書乃後期寫成的這種理論,他們的論點是:(1)瑪代人大利烏並非真有其人,留存至今的古代文獻,從未提及此人;(2)大利烏此名,出於馬迦比時代的但以理書作者之手,這位馬迦比時代的作者不大熟悉波斯歷史及王室的家系,於是將大利烏一世及瑪代人大利烏混淆了,前者(主前五二二至四八四)乃波斯王,卻非瑪代人;(3)這位作者誤以為是瑪代人攻克巴比倫(而不是波斯的古列),作者以為這位「大利烏」統治巴比倫有好幾年時間,然後才敗在波斯人手下。

    經過上述改動,所謂馬迦比時期成書說,卻也足以解釋尼布甲尼撒夢境中的「四個帝國」(參但二章);這派學者認為,四個王國分別是(1)迦勒底;(2)瑪代;(3陂斯;(4)希臘。這種編排,無疑是將但以理的預言固定在主前一六五年之前。(因為傳統上視第四國為羅馬,即預設但以理的確說出預言,且能應驗,但這卻是走高等批判路線的理性主義者所不容。)馬迦比成書論這個假說是否成立,乃視乎對「瑪代人大利烏」的解釋。因為,這個人物的身份問題異常重要,值得我們詳加考據。

    舒士他斯伯之子大利烏,與但以理書五章的瑪代人大利烏,絕不是同一人;原因有下列四項。

         1       大利烏一世乃生而為波斯人,是古列王的表兄弟。他不是瑪代人。

         2       主前五二二年,當大利烏暗殺古列之子麥爾他的時候,大利烏還只是個年青人;沒有可能有六十二歲。

         3       大利烏並非在古列之前作巴比倫王,事實剛與此相反,古列大帝死後七年,大利鳥才登上王位。然而,自由派神學家卻指稱,但以理書作者假設大利烏早于古列作王。

         4       在古代近東,學生若不看希羅多德的作品,也要讀色諾芬或主前四、五世紀以來其他希臘歷史家的著述。故此,主前二世紀的所謂但以理書作者,無可能混淆了大利烏王的國籍及當時王朝的興替,甚至在希羅多德時代的巴勒斯坦,上述希臘作者的著述也廣為傳閱。今天我們對於古列及大利烏的認識,也都是來自色諾芬及希羅多德的作品。因此,任何以希臘文寫作的人,或在希羅文化下生活的作者,若嘗試將大利烏置於古列之前,必會受讀者嘲笑,而這位作者所寫的任何作品,都不會受人歡迎。

    由此看來,唯一的結論是:瑪代人大利烏與波斯王大利烏是毫不相干的。事實上,是認為但以理書乃後期作品的學者自己混淆不清,卻非但以理書的作者弄錯了。與此同時,我們必須承認,考古學方面的發掘資料沒有提及「瑪代人大利烏」。(伯沙撒的身份問題與「瑪代人大利烏」相類似,因為在十九世紀末葉以前,巴比倫泥版尚未被發現,當時的聖經批評者就認為但以理書寫于馬迦比時代,而指稱伯沙撒乃但以理書內的另一個虛構人物,他們不知道伯沙撒原來在其父拿波尼度的輔導下作王。)下一段,我們會從但以理書找著一些使人感興趣的資料。

    但以理書有數段經文顯示,大利烏本來沒有作王的資格,而是由某個具有更高權力的人扶植他暫時作王。但以理書九1指大利烏「立為」迦勒底王,在這裡,動詞homlak所用的是被動語態字根(hophal),而不是一般情況「會用的malak(作王)。後者的情況通常是指某人承繼父、兄之位,或攻克一國而作王。五31指出,大利烏「接受」(qabbel)王位(譯按:中文和合本作「取了迦勒底國」),似乎是高於他的權力機構賜他王位。大利烏一世於主前六世紀末葉的貝希斯敦石刻文,也指出古列曾立某些人作附庸國的君王,從屬￿他,情況與但以理書五31相似(因此,大利烏的父親舒士他斯伯,也是古列大帝統治期間「被立為王」)。大利烏被古列立為治理巴比倫國境的君王,於是,大利烏髮諭旨時,必須依照古列所慣用的方式,因此,六25的諭旨,是頒佈給「全地」的居民。在傳統上,遠溯至罕謨拉比的時代(主前十八世紀),君王的稱號都是sar kissati(全地之王)。由此看來,六25並非意味著,大利烏自命為全人類的君王,包括波斯人民。因此,聖經批評學者的假說難以成立。

   那麼,瑪代人大利烏究竟是誰呢?惠甘(J.C.Whitcomb)詳細研究考古學方面的文件後,在其著述Darirs the MedeGrandRapids:Eerdmans,1959]內作出如下推測:聖經提及瑪代人大利烏,是指(1)吾巴魯(Ugbaru)。他是個將軍,主前五三九年,他揮攻陷巴比倫;(2)古巴魯(Gubaru)。主前五三五至五二五年期間寫的泥版,常指他為巴比倫總督;(3)高巴魯華(Gaubaruva)。大利烏大帝的刻文有提及此人。吾巴魯並非古巴魯(色諾芬將後者的名字寫成Gobryas,但與吾巴魯起了混淆);吾巴魯是個年紀老邁的將軍,巴比倫城淪陷後數星期,他就逝世了。高巴魯華,則屬較後期的人物,以施他尼(Ushtani)於五一O年左右被立為巴比倫總督後,高巴魯華的名字才出現。至於古巴魯,我們不清楚他屬￿那個種族,但他極有可能是瑪代人。古列的政策是以忠心又有謀略的瑪代人,在他的政府中擔任重要職位,哈巴古施將軍就是其中的表表者。至於「大利烏」(波斯文是Darayawush)此名,似乎與dara有關係;在波斯作品Avestan中,dara解作「王」,就正如羅馬的augustus一樣。darayawush(「那三者」)可以是表示有尊貴地位的稱號,但亦可當作專名用(正如英文的King,有人用來作名字)。

    照上文的推論看來,瑪代波斯軍隊剛剛攻陷巴比倫後,波斯帝國的另一邊,卻急需古列駕臨。因此,古列命大利鳥——古巴魯暫時管理巴比倫,封他為巴比倫王。古巴魯管理巴比倫一年或較長的時間後,古列便重臨巴比倫掌權,並在瑪以杜克神廟正式加冕為王。此後,大利烏被古列立為巴比倫總督,因為古列自己已重掌王權。此後不久,古列便立長於甘拜西為巴比倫王。但以理書只提及大利烏的「元年」,就沒有涉及較後期的日子了(參九1),這顯示出大利烏掌王權的時間是非常短暫的。瑪代人大利烏只統治了短短一年,實難與其他國祚長久的帝國並列。因為迦勒底人的帝國維持七十三年,波斯帝國長達二0八年,至於希臘,到主前一六五年為止,已有一六七年歷史了。由此看來,贊成但以理書馬迦比成書說的學者,倡言書內四個接連的國度是巴比倫——瑪代——波斯——希臘,實難以令人置信。

    結束這條問題的時候,我們稍題但以理書第五章的一段事蹟。這章經文記載,在伯沙撒設筵席那座宮殿的牆上,有手指寫字。牆上的字句,預告了巴比倫人的悲慘命運,第三個字是PERES,據但以理解釋(28節),PERES意即「你的國分裂(perisat,PERES一樣,源於字根P-r-s),歸與瑪代人和波斯人(Paras)」。這節經文含有兩重的雙關語,都與字根Prs有關。這清楚表明了,本書作者相信第一個帝國(迦勒底)會直接轉移為波斯,而排除了瑪代帝國的可能性。因此,聖經批評家的理論——但以理書作者心目中,有著較早期的與波斯有別的另一帝國——實不能成立。由此看來,但以理書作者必定是深信第二帝國乃波斯(即瑪代波斯),第三帝國(但以理書二章)乃佔領馬其頓——希臘——敘利亞這大片土地的希臘帝國,能完全推翻這個強大無比的帝國,就只有羅馬了。因此,但以理的確作出了一連串得以應驗的預言,馬迦比時期成書說不能損害但以理預言的真確性。── 艾基斯《舊約聖經難題彙編》

 

【思想問題(第5章)】

 1 從26-28節看來,伯沙撒因自誇而受的刑罰比他先祖所受的更厲害(參4:31-32),這是為什麽(參18-23)?神審判人的準則是怎樣的?

 2 伯沙撒對但以理的解釋及指責有什麽反應?這是否引致審判立即臨到的原因(參拿3:5-10)?

  ──《串珠聖經註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