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西结书第四十五章拾穗 【结四十五1】「“你们拈阄分地为业,要献上一份给耶和华为圣供地,长二万五千肘,宽一万肘。这份以内,四围都为圣地。」 为业: 在旧约中,产业通常指土地,是神所特特赐下的礼物,因此不得擅自变更或掠夺别人的产业(申27:17;何5:10)。这产业预表着基督徒所将承受的永恒神之国度。 要献上一分给耶和华为圣供地: 圣供地指祭司的地,圣所位于其中央。这地是献给神的礼物,是神赐给祭司的。在分配土地时,先分出归于神的土地是极理所当然的事。旧约的什一奉献精神也体现了相同的思想<民18:21-32,关于十一奉献>,而且向神献上初熟的果子是信仰的基本精神(民18:12)。初熟的土产不仅是指头一批,也指质量最好的。 ──《圣经精读本》 拈阄分地。事实上每一个支派都到一块土地(48:1-29)。 一份(terumah )。直译是“提升的东西”。这里指“礼物”,“奉献”。“圣供地”中有一小部分是建造圣所的,其余的归祭司和利未人。详见结48:8-22。 肘。该词是后来补上的。可译为“竿”或“肘”。如译成“竿”,其面积不符合地中海和约旦之间的地区,因为长度要超过80公里。译为“肘”似乎比较合理,也适用于各支派土地的分配。 一万肘。差不多有5.12公里。据结48:8,其总宽度为25,000肘(约9英里),由三部分构成:北部给利未人,10000肘(48:13);中部给祭司,10000肘,包括圣所(48:10);剩下的5000肘(48:15),作为“造城盖房郊野之地”。──《SDA圣经注释》 【结四十五1 圣洁区域】圣洁区域是保留给圣殿地区之神专用的土地。以西结将这地形容为归还给施与者的礼物。从主前第四千年纪开始,美索不达米亚南部的乌鲁克城已经在城中心设有圣洁区域。古美索不达米亚的圣洁区域若非是由建筑物的挡土墙划分出来,就是整个建筑在卫楼围墙之内。出入圣洁特区是有限制的。谁可以进入,以及在什么场合出入,都有严格的标准。旷野时代树立圣幕时,圣洁范围的观念已经在以色列中制定(见:利十10;民十八1~7的注释)。圣洁区域的观念不过是其延伸。──《旧约圣经背景注释》 【结四十五1~8】圣殿位于神圣区域(约8.3平方英里或13.3平方公里;而第6节提到的5,000 x 25,000肘面积也包括在内)的中央,由祭司的房屋包围,藉以保护它免受亵渎。──《雷氏研读本》 重划圣地:从圣所的量度及祭司的职责,先知转而记载划分圣地的指示(见页1882地图)。在各支派中间有一块保留地段,是被指定为献给耶和华的圣供地,约十二公里(八英里)长、五公里(三英里)宽,作为祭司(撒督的子孙)居住的地方。正方形的圣所亦在这地的中央。这地以北有另一段大小相同的圣地,是给利未人居住的。从圣所东西两端,分别延伸到约但河与地中海的区域,则归王为圣。圣供地以南有一段划为京城及属城之地,是归以色列各族。其他土地则分给各族(参47:13-48:35)。──《串珠圣经注释》 圣殿周围有正方形圣区,祭司住在当中。圣区的四边每边长25,000肘,约等于13公里。──《启导本注释》 本文论到将迦南地的一部分分别为圣定为神的圣地。在这里只谈到迦南中部地区的圣地,在47:13-48:35再次论及了各个支派所得的地。归给神的圣地被称为供物,原指“科税”、“税金”。因此,神等于是主张了自己对地的所有权。尤需注意的是要以圣所为中心,以周围的地为圣地,并且将特殊的地域赐给了祭司,这一点与民35:2-8中的记录有所不同。 ──《圣经精读本》 【结四十五2】「其中有作为圣所之地,长五百肘,宽五百肘,四面见方。四围再有五十肘为郊野之地。」 「郊野之地」:环绕至圣的四周,将圣所与祭司居所分开。──《串珠圣经注释》 其中有作为圣所之地……四面见方: 在这里使用的测量单位是宫廷肘(53.2cm),比其他经文使用的肘(45.6cm)长一掌。“长”指东西的长度,“宽”指南北的长度。本节的“圣所”指整个圣殿,而四面见方象征安稳坚固毫不动摇。基督的教会也是阴间势力不得侵犯的坚固盘石,真理之柱和根基(太16:18;提前3:15)。 ──《圣经精读本》 五十肘为郊野之地。圣殿坐落在500平方肘的院子里(见结40:5)。围墙以外还有50肘宽(25.9米)的土地,防止圣殿遭到亵渎。 郊野。直译为为“空旷的土地”(见民35:2)。──《SDA圣经注释》 【结四十五2-3】圣所之地为正方形。长宽各五百肘。这是在四十二章十五至二十节已经列明。 在此处特别列出四围还有五十肘的郊野之地,成为保护圣所之外围,四十八章十七节提到城的郊野,却没有圣所四围的郊野。祭司与利未人的地业在四十八章十、十三节较有详细的尺寸。圣所是至圣的,因为那是在全地分别出来的区域,是在中心地带,可谓最主要的而且最理想的范围。在四十三章十二节:殿在山顶上,四围的全界,要称为至圣。── 唐佑之《天道圣经注释──以西结书》 【结四十五2~6 圣洁区域的大小】这个较大之分别为圣地区长约八哩,宽约六哩半,面积超过五十方哩。可与之相较的,是波斯统治之下的叶胡德(犹大)省大约有六百二十方哩。这地区一半(位于中央的部分)保留给祭司和圣所的使用,另外一个八哩乘三哩强的部分,则保留作城市。这城市最有可能是耶路撒冷,只是圣经没有表明它的名字。这设计若是迭加在以色列地之上,它就会包含犹大支派地业中央的一大部分。这个土地分配的体制显出了政府官员的重要性,是视这人的位置是否接近中央最接近神的所在。──《旧约圣经背景注释》 【结四十五3】「要以肘为度量地,长二万五千肘,宽一万肘。其中有圣所,是至圣的。」 【结四十五4】「这是全地的一份圣地,要归与供圣所职事的祭司,就是亲近侍奉耶和华的,作为他们房屋之地与圣所之圣地。」 本节告诉我们,在为圣殿所分别为圣的圣地中,有一部分会作为祭司的分。神吩咐说此土地也要维持其圣洁。因为此土地是献给神的供物,为要用于敬虔之事和继续敬拜神。 ──《圣经精读本》 【结四十五5】「又有一份,长二万五千肘,宽一万肘,要归与在殿中供职的利未人,作为二十间房屋之业。」 利未人在殿中供职,必指全部的圣殿区域。他们的工作没有祭司那么重要,但人数一定较多。他们的地业有二十间房屋。七十士译本更改为「城巿」,而无数目。这样那么大的面积,与圣地一样尺寸,长有二万五千肘,宽二万肘(二万肘已在第一节注解),不再只是房屋,而成为「城」。── 唐佑之《天道圣经注释──以西结书》 「二十间房屋」:七十士译本作「居住的城市」。──《串珠圣经注释》 利未人。利未人的土地在祭司土地的北面,和祭司的土地一样大(见结48:13)。 二十间房屋。七十译本为“居住的城”,似乎更准确一些。──《SDA圣经注释》 【结四十五5~6】赐给供奉耶和华殿的利未人和所有以色列百姓的分,都以圣殿为中心,这意味他们要过一个以圣殿为中心的生活。 ──《圣经精读本》 【结四十五6】「“也要分定属城的地业,宽五千肘,长二万五千肘,挨着那份圣供地;要归以色列全家。”」 属城的地业,是指耶路撒冷城,长度与圣地一样,但宽度只五千肘。如果圣地宽为二万肘,那么城的宽度只有四分之一。这与实际的圣城与圣殿面积的比例就不合了。可能此处的重点在于圣殿的重要性,不仅地位首要与中心,而且也庞大,超过圣城的面积。── 唐佑之《天道圣经注释──以西结书》 「属城的地业」:参48:15-20。──《串珠圣经注释》 【结四十五7】「“归王之地,要在圣供地和属城之地的两旁,就是圣供地和属城之地的旁边,西至西头,东至东头;从西到东,其长与每支派的份一样。」 “王”的分地从神圣区域向外延展二万五千肘(约8.3英里或13.3公里),向地中海和死海两面伸展。──《雷氏研读本》 「西至西头」:即至地中海。 「东至东头」:即至约但河。──《串珠圣经注释》 【结四十五7-8】归王之地,在四十八章八至廿二节更为详细,八节与廿一节为主要的论述,只是此处的概要中,已经指出王的地业应有两部分。一部分在地的东边界限(四十七18),至中央地带(四十五1-5,四十八22)。另一部分从中央地带向西至海滨,有两万五千肘之长。在地业方面,王不可用权力强取百姓的分,应该照凓支派的数目,公平地分地给他们。── 唐佑之《天道圣经注释──以西结书》 【结四十五8】「这地在以色列中必归王为业,我所立的王必不再欺压我的民,却要按支派将地分给以色列家。”」 王必不再欺压百姓,因为已有地分给王,他不需再侵犯子民的土地。──《串珠圣经注释》 在以色列历史中,经济不均衡始于王政体制的出现。掌握政治权势的人逐渐独占财富,而这财富又创造财富,从而出现贫富差距极大的现象。亚哈王霸占拿伯的葡萄园(王上21:1-16),就是王滥用权力搜刮民脂的代表性事例。何西阿看穿了王政时代的这种弊端,宣告神是在怒气中将王赐给百姓(何13:11)。今天亦然,世界的每个角落均有一心追求权力和富贵的阶层恣意妄为地施行暴政和盘剥。他们如此狂亡,是因他们忘记了所有权力均来自神(伯1:21;罗13:1)。 ──《圣经精读本》 【结四十五8~12 重新划分土他,对国家和百姓有何益处?】 贪婪和敲诈是当时社会上两大罪恶(参摩五10~13)。在新的经济生活中,许多土地是赐给“王”的(四十五7~8),所以贪婪之心不再有滋生的土壤。因此,神命令王和百姓要公正正直,特别是在他们的贸易往来中。我们也可检察一下自己是如何看待钱、物和服务的。如果我们拿的是时薪,那我们就要做满钟点。如果我们是作老板的,就不应亏欠下属员工。神是全然信实的,神的信徒也当如此。──《灵修版圣经注释》 【结四十五9】「主耶和华如此说:“以色列的王啊,你们应当知足。要除掉强暴和抢夺的事,施行公平和公义,不再勒索我的民。这是主耶和华说的。」 「你们应当知足。」中译词似乎甚为肯定,但原意却是反面的,「够了!」意思是你们不要再犯罪下去,应当除掉一切的罪行。要除掉强暴和抢夺的事。抢夺的事原意为欺压的罪行(参耶六7,二十8;摩三10)。 「不再」原意为「停止」,「勒索」原意为「赶逐」,王将百姓从以色列境赶逐,以夺取他们的地业。── 唐佑之《天道圣经注释──以西结书》 【结四十五9~12】本文继续劝勉统治者。旧约先知大都对社会正义较敏感,激烈地批判特权阶层,本文也要求助长社会不义的统治者纠正自己。本文的特点是强调了正义(10-12节)。其代表性例子就是作为建设正义社会的具体实施,纠正在旧约中百姓常抱怨的不公平的理念,(利19:35,36;申25:13-16;箴11:1;摩8:5;弥6:10-12)。这预示圣经中的社会公义,不仅包含政治上的,也包含经济上的。 ──《圣经精读本》 【结四十五9~17】王的责任:先知在异象中得知以色列人回归之后仍生活在君王的政权下,但这政权必须以公平和公义为准则,王要秉公行义,诚实无欺。──《串珠圣经注释》 【结四十五9~25】说明献给神的供物和其他典章。 ──《圣经精读本》 【结四十五10】「“你们要用公道天平、公道伊法、公道罢特。」 以色列国到那时可能仍未有国家的度量衡标准。所以先知必须屡次强调与劝说,应有公道的天平(参阅摩八5;何十二8及弥六10起)。在智慧者的劝导中,也强调有次序的生活,因为不公道的度量为耶和华所憎恶的(箴十一1,廿10及十六11)。── 唐佑之《天道圣经注释──以西结书》 “伊法”,一种干量,相等于五分之三蒲式耳(22公升),跟液量“罢特”(约6加仑或22公升)的容量相同。使用虚假的天平和量器就是抢掠(箴一一1;摩八4~7)。──《雷氏研读本》 「伊法」:是固体的容量; 「罗特」;是液体的容量,二者皆约22公升(五加仑)。──《串珠圣经注释》 【结四十五10 公道天平】在没有标准度量衡的社会中,商人往往受诱惑在天平或量器上作弊。其方法往往是使用重量不对的法码,或借着假底等办法改变容器的分量。──《旧约圣经背景注释》 【结四十五10~12 量器】以色列用来秤货物的是双臂的天平。伊法是固体容量的单位,用来量度谷物,约等于半蒲式耳。罢特是液体容量单位,约等于六加仑,油、酒、水都用它来量度。伊法和罢特都等于十分之一贺梅珥。──《旧约圣经背景注释》 【结四十五11】「伊法与罢特大小要一样。罢特可盛贺梅珥十分之一,伊法也可盛贺梅珥十分之一,都以贺梅珥的大小为准。」 伊法与罢特的重量相同,只是前者为干量,后者为湿量。它们都为贺梅珥十分之一。贺梅珥就在上节称为天平。公平是以贺梅珥为标准。── 唐佑之《天道圣经注释──以西结书》 「贺梅珥」:有十伊法或十罗特(约二百一十公升)。──《串珠圣经注释》 【结四十五12】「舍客勒是二十季拉。二十舍客勒,二十五舍客勒,十五舍客勒,为你们的弥那。」 一个舍客勒是二十季拉。季拉是最小的重量,在出埃及记三十章十三节;利未记廿七章廿五节;民数记三章四十七节,十八章十六节都提及。一季拉是二十分之一舍客勒。一舍客勒应为○.四两。五十舍客勒为一弥那。 七十士译本作「舍客勒是二十季拉。五舍客勒就是五舍客勒。十舍客勒就是十舍客勒。五十舍客勒,才是一弥那。」── 唐佑之《天道圣经注释──以西结书》 「舍客勒」的重量等于廿「季拉」(参出30:13; 利廿七:25),约于五分之二安士。 一「弥那」的重量等于六十舍客勒(即廿加廿五加十五)约等于七百克(一英磅半)。──《串珠圣经注释》 舍客勒。参出30:13。 弥那(maneh )。参王上10:17;拉2:69;民7:71,72。即50舍客勒。这里的原文含义模糊。──《SDA圣经注释》 【结四十五13】「“你们当献的供物乃是这样:一贺梅珥麦子要献伊法六分之一;一贺梅珥大麦要献伊法六分之一。」 这里的供物是当献的,不是自由的奉献,而是应纳的捐项,好似圣殿税,必须缴付的。这麦子是包括大麦与小麦,所以先提小麦,小麦先收获,通常在逾越节,而大麦的收获是在五旬节。缴纳的数量约为六十分之一,因为一伊法是贺梅珥的十分之一。── 唐佑之《天道圣经注释──以西结书》 每贺梅珥的麦子或大麦必要献上六分之一伊法,相等于收成六十分之一。──《串珠圣经注释》 【结四十五13~17】王从百姓上缴的粮食里取出祭物供应公众的敬拜之用。这些祭物,象在摩西律法下的献祭一样,并不能除罪,但却能使人想起基督一次过的献祭,并且是千禧年国度敬拜里不可缺少的一部分。以赛亚书五十六章7节、耶利米书三十三章18节、撒迦利亚书十四章16至21节和玛拉基书三章3节也提到千禧年国度里的献祭,所以,即使有人把以西结的经文予以灵意化的解释,也不能排除这是事实。──《雷氏研读本》 以色列百姓有义务奉上供物给王,由王代表百姓在公众崇拜中献上祭物。──《串珠圣经注释》 百姓为了公众敬拜把供物献给王,王就把这些存放起来,在所定的节期和安息日就献给神。有些学者把这里的“以色列王”视为基督,因为他实实在在是以色列的君王,作为圣徒的中保而进到神面前。基督不仅将自己的身体全然献给神作了纯全的祭物,也将圣徒的属灵呼吸祷告带到神面前,完美地执行中保的使命。 ──《圣经精读本》 【结四十五14】「你们献所分定的油,按油的罢特,一柯珥油要献罢特十分之一。原来十罢特就是一贺梅珥。」 油应献的是按着罢特,「按油的罢特」有的经学家就删去了,因为拉丁古文译本及亚兰文译本并无这一经句。可能是指油量按凓液体的重量计算。柯珥与贺梅珥的重量相同。这字只在七十士译本出现,希伯来经文中并没有提说。计算起来,罢特的十分之一,就是百分之一贺梅珥,因为一贺梅珥是十罢特。所以这里油的供物是百分之一。── 唐佑之《天道圣经注释──以西结书》 「柯珥」:容量相等于一贺梅珥,即十罗特。油的收成要献上百之一。──《串珠圣经注释》 【结四十五15】「从以色列滋润的草场上,每二百羊中要献一只羊羔。这都可作素祭、燔祭、平安祭,为民赎罪。这是主耶和华说的。」 以色列地有滋润的草场,因为在神的恩泽下,常供给足够的水,理想的将来更是如此(四十七1-12)。这供物的比例是二百分之一,每二百只羊中,献上一只。照七十士译本,还加上「各家」,就是这项捐献以家庭为单位。 圣殿中需要有祭牲经常的供应,燔祭(四十39)与平安祭(四十三27),都需要羊羔为祭品。素祭(四十四29)当然不是动物祭,但需要麦子与油,油是植物油,清橄榄油,和在面粉里,谷物中,成为馨香的火祭。── 唐佑之《天道圣经注释──以西结书》 献牲作为各种祭物,数量是二百分之一。──《串珠圣经注释》 【结四十五16】「此地的民都要奉上这供物给以色列中的王。」 【结四十五16-17】人民将供物不直接带到圣所,而是带到王面前。可见这是捐献,不是奉献。捐献是以付税的方式缴纳,王就应将这些供物长期经常来作献祭之用,为以色列家赎罪。 祭品是王所预备的,也可以说妥加安排的。因为这是王的责任。节期应有献祭的事,以增加人民崇拜的欢乐情绪,使民族在信仰中合一,合成一体,同蒙耶和华神的福分。这种节期的精神非常重要。月朔是每月的,安息日是每周的,是一切节期的单元,最基本的,不可忽略。── 唐佑之《天道圣经注释──以西结书》 这里表明以色列王不仅在政治上,也要在宗教上正确地引导百姓。当然,王无权代祭司献祭,因此王只能预备献祭时所需的供物,祭司使用已预备的供物向神献祭。可能有些人误以为王可直接献祭,但本文中的“预备”在希伯来语中意味着“准备”,而且希伯来原文连“奉上”之词也没有,所以这么认为也是错的。奠祭: 献祭方法之一,是浇葡萄酒(出29:40;利23:13;民15:5),油(创35:14),血(诗16:4)为祭物的祭。在新约此祭称为“浇奠”,意味殉道之血(腓2:17;提后4:6)。 ──《圣经精读本》 【结四十五17】「王的本分,是在节期、月朔、安息日,就是以色列家一切的节期,奉上燔祭、素祭、奠祭。他要预备赎罪祭、素祭、燔祭和平安祭,为以色列家赎罪。”」 「月朔」:即新月。──《串珠圣经注释》 预备(`asah )。这里指“提供”。国王也要为各种献祭日提供祭物。──《SDA圣经注释》 利未记1至7章中对这些奉献的条件和规定都有详细的记述。──《灵修版圣经注释》 【结四十五17 王的捐献】这人在此以王者角色出现。古代近东的典型惯例是由王供应节期仪式所献的祭物。这是圣经记载和以色列的邻邦都可以观察到的事实。在大型的公开庆典中,百姓往往是观众,领袖(王室和庙宇)则扮演主角。盛典的豪奢壮丽,充分显出君王的慷慨。──《旧约圣经背景注释》 【结四十五18】「主耶和华如此说:“正月初一日,你要取无残疾的公牛犊,洁净圣所。」 正月初一日: 正月是指以色列的尼散月,相当于阳历的从三月中旬到四月中旬。之所以在正月初一日,洁净圣殿而献祭,是要赎回去年对圣物所犯的过错,并祈求神的恩典,以防在新的一年里又玷污圣物。 ──《圣经精读本》 【结四十五18-19】这洁净的礼是以抹血为重要的动作,将血抹在应洁净之处。无残疾的公牛犊的血,应是作赎罪祭。抹血的事是由祭司来承担的,血抹在门框上,在殿的门柱,好似逾越节的礼仪一样(出十二7)。血抹在坛磴台的四角,是在四十三章二十节提及了。内院的门框,这内院大概是东门进入的内院。── 唐佑之《天道圣经注释──以西结书》 【结四十五18~20】洁净圣殿:这仪式似乎是周期性的,在每年的头一天举行。──《串珠圣经注释》 【结四十五18~20 开幕典礼】本段所形容的仪式有一切奉献新殿之净化典礼的特色。这些礼仪通常为期七日,以求保证圣所和圣器都准备就绪。这典礼是圣殿运作的开始。──《旧约圣经背景注释》 【结四十五18~25】本文简要地记载了规定的节期,即正月初一日,逾越节和住棚节所当献上的祭物。之所以简述,是因为百姓都熟知这些事项,无须再详细讲述。许多学者们认为18-20节中的规定是在宗教历1月和7月初,为了预备节期而洁净圣殿的仪式。这可以间接地回答本文为何没有谈到五旬节,七十士译本将20节的1月7日视为7月1日。然而,这种解释也有些牵强,因为这一天又不是大赎罪日,六日之前为犯罪的人洁净圣殿,现以怎又重复同样的仪式。虽然如此,本书有多年更改了昔日的律法或添加了新的规定,本文就是一例。因此,此译本如实地接受玛索拉原本,按字面之意译作“本月初七日”。 ──《圣经精读本》 【结四十五19】「祭司要取些赎罪祭牲的血,抹在殿的门柱上和坛磴台的四角上,并内院的门框上。」 【结四十五20】「本月初七日(七十子译本作“七月初一日”)也要为误犯罪的和愚蒙犯罪的如此行,为殿赎罪。」 照七十士译本,这是第七个月初一日。这样一年有两次作洁净与赎罪的功夫。这里是初七日,可能是着重逾越节与无酵节的日子,照利未记廿三章八节及民数记廿八章廿五节,第七日是圣会。 赎罪是为两方面的罪,一方面是明知故犯的,另一方面是愚蒙无知。但这里所提说的,不是个人的,而是为会众的,为殿赎罪。在范围方面,比圣所大得多。但是主要的重点仍在全会众。── 唐佑之《天道圣经注释──以西结书》 「本月初七日」:在第七天再为殿赎罪,可能是因为洁净的礼仪需时七天(参出29:35-37)。 七十士译本则作「七月初一日」,表示圣所的洁净需每年两次,分别年头和年中举行。 ──《串珠圣经注释》 愚蒙(pethi )。“没有经验的”。──《SDA圣经注释》 【结四十五20正月初七日还是七月初一日为殿赎罪?】 答:主耶和华如此说:「本月初七日也要为误犯罪的,和愚蒙犯罪的如此行,为殿赎罪。」在「本月初七日」之下有小字:「七十士译本作七月初一日」。在旧约的小字中,这是第一次提到七十士希腊文的译本,因在上下文讲到定期为圣所及圣殿赎罪筑的事(18,19),在本节中又提到为殿赎罪,看来甚似圣经所记的赎罪日,其开始预备是在七月初一日(利廿三23-28)。本节的正月初七日,是为传统由译作,解经者看到本章中13-25节里,所记述一连串不断的献祭,乃为先知以西结的豫言,论到弥赛亚之为民为罪作赎罪的牺牲,因此教会亦为我们那作赎罪的羔羊耶稣基督,而常有定期举行纪念的圣餐礼拜,可知其最要紧的倒不在乎确定日期的前后,乃在乎要注重其内涵的实意。―― 李道生《旧约圣经问题总解》 【结四十五21】「“正月十四日,你们要守逾越节,守节七日,要吃无酵饼。」 要守逾越节,守节七日: 逾越节是庆祝以色列解放的节期。逾越节与吃无酵饼的无酵节相关,共持续七日。无酵饼亦称为“困苦饼”,且要吃苦菜(申16:3)。他们要藉此思想在埃及所遭受的苦难和痛苦,从而在神面前谦卑下来,并且这也预表着在十字架上受死的“基督的牺牲”。若比较本文记载的逾越节律例和摩西律法的规定(民28:19,20),就可以发现燔祭和素祭的规模有所扩大(利23章)。 ──《圣经精读本》 【结四十五21 逾越节是犹太历中一年的头一个节期──】逾越节是神设立的每年一次七日的节日。神要百姓记住,是祂把他们从埃及的奴役下解救出来。在第一个逾越节的半夜,毁灭者见有羊血标记的房屋就一越而过,只攻击没有标记的房屋(参出11-12章)。──《灵修版圣经注释》 【结四十五21~24】须守逾越节,追思以色列人从埃及人手中被拯救出来一事。──《串珠圣经注释》 【结四十五21~25 新逾越节】按照以西结的规画,逾越节的奉行方式与出埃及记十一至十二章的传统不同。逾越节本来是家庭式的节期,每家的家长担任祭司的角色,庆典在家中举行。同时举行的除酵节逐渐与逾越节融合为一,本段也反映了这一点。希西家(代下三十)和约西亚(代下三十五)所举行的逾越节庆典比较国家化和中央化,但以西结在此则更进一步。──《旧约圣经背景注释》 【结四十五22】「当日,王要为自己和国内的众民,预备一只公牛作赎罪祭。」 当日是指逾越节那天,要有赎罪祭,这却在律法书中没有题及。可见是以西结论理想的圣殿中敬拜,有些与寻常的不同,理由并没有说明,但着重赎罪的事,是先知一直强调的。── 唐佑之《天道圣经注释──以西结书》 【结四十五23】「这节的七日,每日他要为耶和华预备无残疾的公牛七只、公绵羊七只为燔祭。每日又要预备公山羊一只为赎罪祭。」 这大概是除酵节,是在逾越节之后七日,在上节说要吃无酵饼。在这七日每天都要献公牛公绵羊及公山羊各一只。包括燔祭与赎罪祭。七日之内每天都吃无酵饼(民廿八17;申十六3;出廿三15,卅四18以及利廿三6)。 这节的七日,也可译成七七节,照以色列的律法应遵守的,一年至少三次应上耶路撒冷守节,即逾越节、七七节及住棚节。── 唐佑之《天道圣经注释──以西结书》 【结四十五24】「他也要预备素祭,就是为一只公牛同献一伊法细面,为一只公绵羊同献一伊法细面,每一伊法细面加油一欣。」 素祭为附加的祭,附加在燔祭的公牛与公绵羊,照比例献一伊法细面,每一伊法细面再加油一欣。一欣是一罢特六分之一。── 唐佑之《天道圣经注释──以西结书》 「欣」:等六分之一罢特,即三又三分二公升。──《串珠圣经注释》 【结四十五25】「七月十五日守节的时候,七日他都要如此行,照逾越节的赎罪祭、燔祭、素祭和油的条例一样。”」 这节是住棚节,有时只提「节期」,是专指这节(王上八2,十二32)。在利未记廿三章卅九节;士师记廿一章十九节;何西阿书九章五节,称为耶和华的节期。这里并没有强调这节期的意义,只着重献祭的事,而且这是王的本分,只在耶路撒冷,是与逾越节相同。── 唐佑之《天道圣经注释──以西结书》 这是指住棚节(比较申一六13~15;亚一四16~19)。──《雷氏研读本》 七月十五即从前的住棚节。──《串珠圣经注释》 “守节”:指守住棚节(申十六13~15;亚十四16~19)。──《启导本注释》 七月十五日,守节的时候: 指律法规定的三大节期中的住棚节。住棚节是以色列纪念出埃及时在旷野搭棚生活的节期,每当这日他们就在旷野搭棚生活七日,重温昔日的情景。住棚节亦称为收藏节,因为此时百姓要收割并收藏辛苦耕耘一年后所结的果实(出23:16;34:22)。这时献祭的内容和方法遵循上述逾越节的律例(21节),与摩西的规定有所不同。──《圣经精读本》 【结四十五25 犹太历七月中旬守的是甚么节?】每年公历十月庆祝的叫住棚节。它是为了纪念百姓在穿越旷野到应许之地之间这段旅程中,神对他们的保守(参利23:33-34;申16:13-17)。──《灵修版圣经注释》 【思想问题(第45章)】 1 祭司和利未人的产业是在献给神的圣地之内,这里面包含什么属灵原则?参林前9:13-14; 提前5:17-18。 2 从圣殿和京城在整个以色列地的位置,你有什么体会?整个以色列国是以什么作生活的中心? 3 王所分得的地业在那里?他有什么责任?基督徒在对政府的看法上,有什么可从这里借镜? ──《串珠圣经注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