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賽亞書第九章綱目 壹、內容綱要 【彌賽亞的榮光照耀】 一、奇妙策士、全能的神、永在的父、和平的君(1~7節) 1.死蔭之地有大光照耀(2節) 2.有一嬰孩為我們而生(6節) 3.祂的政權公平公義(7節) 4.耶和華的熱心必成就這事(7節) 二、以神的標準衡量(8∼十4) 1.以法蓮的驕傲(8∼12節) 2. 狂傲領袖領錯路(13∼17節) 3.兄弟自相殘殺(18∼21節) 4.無助者受欺壓(十1∼4) 貳、靈訓要義 【基督是光】 一、基督是大光――受過痛苦的,必不再見幽暗(1節) 二、基督是晨光――清晨的日光,從高天臨到黑暗中死蔭之地(1節;路一78) 三、基督是真光――那光是真光,照亮一切世上的人(1節;約一9) 四、基督是光――正是父神獨生子的榮光,門徒都見過(1節;約一14) 五、基督是人的光――光照在黑暗里,黑暗卻不接受光(1節;約一5) 六、基督是世界的光――跟從基督,就不在黑暗裡走(1節;約八12) 七、基督是生命的光――跟從基督,就必定得著生命的光(1節;約八12) 八、基督的榮光――廢掉不法之人,定罪和稱義(林後三9∼11;帖後二8、12) 九、得着基督的榮光――神藉福音召我們來得基督的榮光(帖後二14) 十、基督是神榮耀所發的光輝――是神本體的真像(來一31) 【救恩之樂】 一、大光被黑暗中行走的人看見(2節) 二、有光照耀住在死蔭之地的人(2節) 三、在神的面前有四重喜樂(3節) 四、國民加增繁多,而不是人口銳減(3節,七20∼23,四十九19∼20) 五、 收割的歡喜,而不是貧瘠匱乏(3節,五10,卅五1∼2) 六、共分戰利品的快樂,而不是百姓被俘虜(3節,八1,卅三23) 七、神來折斷他們所負重軛、杖,並欺壓人的棍(4節) 八、基督的軛柔和謙卑輕省容易;而非傲慢人殘暴的重軛(太十一28∼30) 【基督的名】 一、有一嬰孩為我們而生(6節) 二、奇妙策士――奇妙和智慧無法測度(6節;約二11,三34;羅十一33∼34) 三、全能的神――神本體所發光輝,全能的命令托住萬有(6節;來一) 四、永在的父――創造主,是始是終,背負我們重擔的父親(6節;創一) 五、和平的君――神人和好,永坐寶座(3,6節,二4;西一20;來七25) 六、神的羔羊――除去世人罪孽的代罪羔羊――救主基督(太一;路一;約一) 七、彌賽亞――至高者的兒子――受膏者永恆君王(詩二;路一) 八、以馬內利--神與我們同在(七3、14,八1∼4、8、18,十一6、8) 九、超乎萬名之上的名――萬膝跪拜、萬口承認:耶穌基督是主(腓二5∼11) 【基督的國】 一、基督的國權與平安必加增無窮(7節;詩二八) 二、基督在大衛的寶座上治理祂的國(7節;耶卅三15∼21) 三、基督以公平公義使國堅定穩固(7節,十一5,十六5,卅二1) 四、基督的國從今直到永遠(7節;但七27;來一8) 五、萬軍之耶和華的熱心必成就這事(7節,二十六11,四十二13) 【眾罪和問罪責雅各家罪的吞噬】 一、神問罪責雅各家,討伐命落入以色列(8∼21節) 二、憑驕傲自大妄言,藐視神者必遭重罰(9∼10節,詩九十四1∼12) 三、神招敵四面來攻,懷惡心出狂言遭報(11∼12節) 四、狂傲領袖領錯路,壯士孤寡褻瀆受禍(13∼17節) 五、驕傲貪慾乃罪根,假先知搖尾必敗亡(14∼15節) 六、人罪惡慾火蔓延,神公義的烈燄燒滅(18∼19節) 【神必審判罪的吞吃】 一、驕傲貪慾為眾罪之根(8∼21節;詩十3;提前六10) 二、謊言和殺人出自魔鬼(17∼21節;創三1∼6;約八44) 三、外邦鄰國吞吃以色列(12節;結卅六13;何八8) 四、兄弟本同根相煎何急(20∼21節;創四十八1) 五、沒有愛心就不認識神(17∼21節;耶廿二17;約壹四8) 六、神怒未消手仍伸不縮(12、17、19、21節,十4) 七、神審判殘暴外邦鄰國(十三∼卅五;耶四十六∼五十一;結廿五∼卅二) ── 周安娜(Anna M. Zhou) 叁、其他綱要 【以賽亞書第九章査讀】 本章可分為兩部份;前者第1〜7節,是承接上章(八8)下半節的話,“以馬內利阿!祂展開翅膀,遍滿你的地”,這一個極大的應許,也是人類最大的盼望。神的百姓承受痛苦,被藐視,作奴隸,現在要從黑暗進入光明,喜樂和自由之中。神要賜給他們一個嬰兒,祂坐在大衛的寶座上,以公平、公義治理祂的國,直到永遠。 本章第二部份,從第8節起一直延至第十章第4節,述說神向以色列發怒,伸手攻擊他們,總結了前面的話。 壹、第1〜7節奇異的救恩。 一、第1〜2節言百姓苦盡甘來,有大光照耀黑暗中的百姓,說光又照耀在死蔭之地的人一一指包括外邦人,讀(太四 12〜17)就很淸楚,主耶穌開始傳道之時,住在西布倫和拿弗 他利邊界上的百姓,這是沿海的路,在約但河外,屬外邦人和
加利利地,那坐在黑暗裡的百姓,看見了大光,坐在死蔭之地的人,有光照耀他們。 二、第3節百姓得自由獲釋放的喜樂。
本小節中的“你”,指“以馬內利”,完全是祂的功勞,這
第3〜4節中的“你”和“他們”是對稱的。 A.“你”: 1、使這國民繁多(伯十二23)。 2、加增他們的喜樂(詩四7)。 B. “他們”:1、在你面前歡喜(詩十鄭六9)。 2、好像收割的歡喜(詩十六11) 3、好像人分擄物那樣的快樂(詩一一九162 )。 三,第4〜5節 百姓歡樂的原因:
A.好像米甸的日子一樣(三士六、七)基甸的故事。 1、折斷了他們所負的軛(耶卅8)。 2、折斷了他們肩頭上的杖(詩八一6)。 3、折斷了欺壓他們人的棍(伯四一29)。 “軛”“杖” “棍”都是代表苦害他們的權勢。 B. 1、燒毀了戰士在亂殺之間所穿的盔甲(路十一22)。
2、燒毀了戰士輥在血中的衣服(箴六27)。 “盔甲”“衣服”都是外在保護身體之物,現在當作火柴燒毀消滅。 四。第6〜7節 基督降生及其成就的事,以馬內利降生在地上的工作,可三讀(來二 14〜16)。 1、因有一嬰孩為我們而生,有一子賜給我們——這子就是神向亞伯拉罕所應許的(創廿二 17〜18)。 2、政權必擔在祂的肩頭上^也曾向大衛應許(撒下
七12〜13)。 3、這孩子的名稱: a.奇妙:(士十三18) (a)祂的來歷奇妙——道成肉身,神的獨生子,又是人的兒子(約一14)。 (b)祂的降生奇妙——童女受聖靈感孕,超越人間傳統(賽七14)。 (c)祂的作為奇妙——醫病趕鬼使盲者明、聾者聞、死人復活(太十一5)。 (d)祂的教訓奇妙——使人知罪悔改,明白天國的道理(太七28)。 (e)祂的慈愛奇妙——特為罪人贖罪,嘗盡人間痛苦(羅五6〜8)。 (f)祂的救贖奇妙——為世間罪人而死,且死在十字架上(腓二7〜8)。 (g)祂的復活奇妙——死在十字架上第三天復活,以後升天。(徒二24) b.策士——意為三事或設計者:無論大事小事,都經過祂最高智謀,最妥善安排,最完美成就(林前二7)。 c.的神一祂是全能者,創造萬物,托住萬有,審判萬人,拯救萬民;生命在祂裡頭,是世人的倚靠(多
二 13)。 d.永在的父——祂是阿拉法,祂是俄梅戛,祂是自有永有的,是生命的源頭,從永遠到永遠 (啟一8)。 e.和平的君(弗二14)。 (a)有使―罪的平安(腓四7)。 (b)與神複合的平安(羅五1)。 (c)除去重擔的平安(來十二 1)。 (d)萬民歸主的平安(約十二32)。 (e)萬國共和的平安(但二44)。 (f)萬物復興的平安(羅八21)。 4、先知說出神的心意,“萬軍之耶和華的熱心,必成就這事。”(王下十九31)。 意為神迫切的心,必去成㈣些事,就是救贖百姓,復興以色列,使大衛的國永遠堅立。 a.祂的政權與平安必加增無窮(詩八五8)。 b.祂必在大衛的寶座上治理祂的國(但四3)。 c.祂必以公平、公義使國堅定穩固,從今直到永遠(耶 廿三5〜6)。 貳、第8節〜第十4節 神發怒伸手實打以色列。 (本段自(九8)延至(十4),可分四小段查讀,毎小段均以,“雖然如此,耶和華怒氣還未轉消,祂的手仍伸不縮”,作結語。) 以色列驕傲不義,神屢次警告,並且施罰,但他們仍不悔改,而且變本加利,所以先知在道一小段中有四次說,雖然如此,耶和華的怒氣還未轉消,祂的手仍伸不縮”( 12, 17, 21,十4節)。 對這句話,我們當回憶查讀本書第五章的時候,葡萄園之歌的後面,有六個”禍哉”結束之時,先知也曾用過這句話(賽五25):現在再三再四的用它,可以想到其嚴重性,這刑罰將是持續性的。 ―、第8〜12節主伸手第一次的資罰一擊打以色列的驕傲。 1、第8〜10節 主使一言,此言就是自(九8)一直至(十 4)所有的話,受話的物件是雅各家十二支派中的以色列家,指北部以色列國眾支派的人民,這些人民由以法蓮支派的耶羅波安帶頭,另行建首都在撒瑪利亞,他們的驕傲已達極點。 a.他們憑驕傲自大的心說:「磚牆塌 ,我們卻要鑿石頭建築。」 磚牆因材料不堅固而破碎,他們不去倚靠神,以為改用石頭雕鑿,重行建築,可以鞏固自衛,結果自己的力量,仍不可靠,驕者必敗(摩五11)。 b.他們又說:「桑樹砍了 ,我們卻要換香柏樹。」 桑樹矮而不堅,不是棟材,他們以為換用堅實的香柏樹就可用作建材,但若不靠神,最好的材料,也毫無用處(摩二9)。 2、第11〜12節 神伸手擊打的結果。 因此,神要高舉外邦,利汛的敵人,即亞述來攻擊以色列, 除此之外,神還要一激動以色列四周的仇敵,東邊有亞蘭人,
西邊有非利士人,他們張口要吞艦色列。 3、最後, “雖然如此,耶和華的怒氣還未轉消,祂的手仍伸不縮”。 ——意指神如此刑罰以色列,還不算數,仍要繼續。 二、第13〜17節主伸手第二次的責罰一一擊打以色列的人
心固執。 1、第13〜15節以色列人居然不怕神的刑罰,仍不悔改,去尋求神,因此神要在一日之間,從他們中間: a.剪除頭與尾——領袖與隨扈的人。 b.剪除棕枝與蘆葦——棕枝指堅強的,蘆葦指脆弱的, 也指宗教方面與攻治方面的人。 c.剪除長老和尊貴人——這些人就是頭。 d.剪除以謙言教人的先^II些減尾。 2、第16〜17節 剪除這些頭與尾的原因: a.因為引導這百姓的,使他們走錯了路一一被引導的都必敗亡(太廿三16)。 b.所以主必不喜悅他們的少年人——幼稚無知(摩四10)。 c.也不面他們的孤兒寡婦(耶十八21)。 d.因為各人都是褻瀆的(結卅六21)。
e.各人都是行惡的(詩卅四16)。 f.並且各人的口都說愚妄的話(羅三13〜14)。 3、第二次最後說:“雖然如此,耶和華的怒氣還未轉消,祂的手仍伸不縮”——指神的刑罰還不算,仍要繼續。 三、第18〜21節 主伸手的第三次資罰一一斥責以色列全
國的邪惡。 1、第18〜19節神以比喻說明邪惡之害,像火焚燒在稠密的樹林裡著起來的荊棘和蒺藜,燒的時候成為煙柱,旋轉上騰。然後解釋這火是神發的烈怒,要燒遍百姓,成為火柴,無人憐愛他的弟兄。 A.邪惡好像火在焚燒。 a.在稠密的樹林中著起來(申廿九23)。 b.燒滅荊細蒺藜(詩八三14)。 c.成為煙柱,旋轉上騰(詩六八2)。 B.這火是萬軍之耶和華的烈怒: a.地都燒遍(詩五十3〜4)。 b.百姓成為火柴(詩九七3)。 c.無人憐愛弟兄(彌七2)。 2、第20〜21節指出他們的邪惡,行事不義,弟兄骨肉相殘,以法蓮和瑪拿西是約瑟所生的攣生弟兄,競然互相殘殺,不但如此,他們又攻擊叔伯兄弟猶大人,弄得整個民族四分五裂,彼此吞滅,焉得不惹神怒? A.彼此攻擊仍不滿足。 a.有人右邊槍奪,仍受饑餓(伯十八2) b.有人左邊吞吃,仍不飽足(伯廿七14)。 c.各人吃自己膀臂上的肉(耶十九9)。 B.骨肉自相殘殺。 a.瑪拿西吞吃以法蓮,以法蓮吞吃瑪拿西(賽十九2)。 b.又一同攻撃猶大(王上十五17)。 3、第三次說:“雖然如此,耶和華的怒還未轉消,祂的手仍伸不縮”一意指神的責罰還要繼續。 四、第十章1〜4節 主伸手第四次的責罰——要降災禍給 立法和執法者,這裡特別用了一次“禍哉”以示與(賽五25)及上章有連貫之意。 1、第十1〜2節 那些立法者和執法者,他們設立不義的律例,又作成不義的紀錄,―面又作了奸詐的判語。 A.作惡的手段。 a.設立不義的律例(詩九四20)。 b.作成不義的記錄(詩十2)。 c.作了奸詐的判語(詩五八2)。 B.作惡的目的。 a.為要屈枉窮乏人(摩五12)。 b.奪去民中困苦人的理(箴卅14)。 c.以寡婦當作擄物(申廿四17)。 d.以孤兒當作掠物(伯六27)。 2、第十3〜4節 道些作惡的人應受的災禍,必速從遠方臨到;到那時,他們求救無路,財齎不存。最後只得屈身在被擄以下,撲倒在被殺的人以下。這些預言,結果一一應驗。 a.報應——到降罰的日子,有災禍從遠方速臨(詩五九5)。 b.求救——向誰逃奔求救呢(詩一〇八12)。 c.處理——榮耀(財寶)無處存留(番一13)。 d.結局—— (a)只得屈身在被擄的人以下(不如被擄的人)(申卅二42)。 (b)只得僕倒在被殺的人以下(不如被殺的人)(鴻三3)。 3、災禍並未就此結束,最後仍舊說:“雖然如此,耶和華的怒氣還未轉消,祂的手仍伸不縮。”(耶卅24)。 ── 謝家樹《以賽亞書查讀》 【黑暗中見大光(九1∼21)】 一、彌賽亞的預言(1~7節)── 二、耶和華的怒氣(8~21節) 1.以色列的驕傲,招惹耶和華的怒氣,興起敵人來攻擊毀滅以色列(8~12節) 2.百姓受擊打仍不歸向神,因此神除去他們的領袖,包括長老、尊貴人,與先知(13~17節) 3.用火燒樹林的景象來形容當地的荒涼、缺糧,以至人因搶食生存而互相爭鬥(18~21節) ──《新舊約輔讀》 【第九章綱目】 壹、第一以賽亞:君王的信息 1:1-37:38 二、應許的未來君王 6:1-12:6 (二)關於應許之子的預言 7:1-9:7 9.必有應許之子為我們而生,他的彌賽亞國度永存。 9:1-7 (三)以色列國的審判與盼望 9:8-11:16 1.神要快快的審判北國以色列。 9:8-10:4 (1)因為北國以色列驕傲,所以神要讓以色列的敵人來攻擊他們。9:8-12 (2)因為北國以色列沒有歸向神,且引導他們的讓百姓走偏差,所以神要懲罰他們。 9:13-17 (3)神的審判有如火燒植物,百姓搶掠欺壓別人還是無法飽足。9:18-21
── 蔡哲民等《以賽亞書研經資料》 【不同的人生 以賽亞書9章】 一丶不再藐視得著榮耀9:1 二丶不在黑暗看見大光9:2-3 三丶不負重擔得享平安9:4-5 四丶不再痛苦得神兒子9:6-7 五丶不肯謙卑得意驕傲9:8-10 六丶不再蒙恩得到受罰9:11-14 七丶不蒙悅納得罪於神9:15-17 八丶不再同心得不飽足9:18-21 ── 作者不詳《聖經查經題目大綱》 【以賽亞書第9章未來之王】
張志新《以賽亞書分章大要》 【第九章 預言基督】 1) 痛苦之地見大光、1/2 2) 重軛得釋杖折斷、3/5 3) 一嬰孩賜給我們、6 4) 祂作王直到永遠、7/8 5) 因驕傲惹神發怒、9/12 6) 遭禍患仍不歸主、13/14 7) 引百姓走向滅亡、15/18 8) 無憐愛自相殘殺!19/21 ── 郭提多《讀經講道輔導提綱》 提要:1 因基督的國度和祂的降生,痛苦之中將有大喜樂。8 懲罰以色列是因為他們的驕傲,13 偽善,18 和執迷不悟。──《SDA聖經註釋》 【奇妙的救主】 讀經:以賽亞九章六節 一、救主的預言 1、在救主臨世之先,經上就有好些話預言先說到祂。 2、預言救主最清楚最多的就是以賽亞書,而以賽亞書說到救主最清楚的一處,就是九章六節。 二、救主的身位 1、作任何事情的人都有身位。 2、聖經曾說到救主的身位。 3、救主的身位有兩面,,一面說祂是一個嬰孩為我們而生。一面又說祂是全能的神。當祂在地上時,祂很像全能的神,祂能使無變有,祂能平靜風海。祂一面是子,一面又是永生的父。祂來到世上,是在時間裡作子,祂未來世間以先是在永遠裡作父。父是源頭,子是父的顯出。這位父神進到時間裡作子,就是奇妙的救主。 4、祂所以是奇妙的,就是因為祂又是嬰孩又是全能的神;祂是子又是父;祂在時間裡,又在永遠裡。 三、救主之於我們 1、策士——全能的神作策士。 (1)策士是替你出章程想辦法的。 (2)祂是一位奇妙的救主。你無論有什麼難處,祂都能替你想辦法替你解決。你有罪,祂替你流血贖罪。你有病,祂替你醫治。你有勞苦,祂替你擔當。你上天無路,祂就是道路。你丟了錢,丟了兒子,祂替你找回來。你有難處,祂就為你解決(要多舉例)。 2、和平的君——永在的父作了和平的君 人犯罪後,與神與人與己都不和平。夫婦,同學,護士大夫,師生之間……都不和平。這位奇妙的救主,就是和平之君,你一接受祂,什麼都和平了。(要找例子證實)這就是福音。福音不是高深的道理,乃是主如何解決人現實的需要。 四、接受救主的路 1、要承認自己是罪人。 2、要承認救主是神而人者。 3、要承認救主為你死。 4、要相信接受祂罪你的救主。 ──《福音材料267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