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賽亞書第四章拾穗 【賽四1】「 在那日,七個女人必拉住一個男人,說:“我們吃自己的食物,穿自己的衣服,但求你許我們歸你名下,求你除掉我們的羞恥。”」 “在那日”(最後的災難之日),戰爭殺害那麼多人,以至婦女只要能嫁出去,避過沒有兒女的“羞恥”,她們願意自己養活自己。──《以賽亞書雷氏研讀本》 眾多男子陣亡,男女數目比例懸殊,許多女子為除去無夫無子的羞恥,主動向男子求婚。 「我們吃自己的 ...... 衣服」:丈夫本應給予妻子衣食,現在時移勢異,女子只求有夫有子。──《串珠聖經注釋》 “七個”:表示多個之意。本節意思是說:因為戰事的緣故,以色列的男子犧牲戰死者無數,全國剩下許多女子;這些女子找不到容身的家室,寧可自給自足,多女侍奉一夫,只求得著有個男子庇蔭。戰後的悲慘可見一斑!“除掉我們的羞恥”:在當時社會,女子找不到歸宿,婚後不育,都是羞恥(五十四4)。──《啟導本以賽亞書註釋》 預言猶大被巴比倫侵略,許多男丁死去,社會上男丁奇缺,七個女子搶靠一個男子。拉住: 整個都城倫理淪喪,婦人對丈夫以外的男子要求性行為,這不是貞潔的行為。並且婦人提出古代社會必須由男子養家的義務,暗示不是簡單的一次性性關係,而是家庭關係的長期破壞。
──《聖經精讀本》 「七個」(1節)表示多個, 不一定實數。──《聖經綜合解讀》 「求你許我們歸你名下」(1節),指因為戰爭(三25),猶大男人奇缺,過去狂傲虛榮、風光時尚的女人(三16)不得不放下身段、爭奪男人。──《聖經綜合解讀》 「求你除掉我們的羞恥」(1節),指讓自己生兒育女。古代的中東婦女若沒有兒女,不但老無所養,也會被視為羞恥(創三十23)。──《聖經綜合解讀》 百姓「所倚靠的,所仗賴的」(三1)被神除掉以後,不但沒有回轉,反而繼續「倚靠世人」(二22):男人隨便「拉住 תָּפַשׂ/tä·fas’」(三6)弟兄,求他當自己的領袖;七個女人隨便「拉住
חָזַק/khä·zak’」(1節)一個男人,求他作自己的丈夫。這證明百姓的言行仍然「與耶和華反對」(三8)。──《聖經綜合解讀》 ●
4:1 的意思是因為戰爭,大量的男性死亡,因此剩下的婦女也不可能結婚。當時的人認為沒有結婚、沒有後代是一種羞辱,因此雖然丈夫應該是要提供妻子衣食,但是這些女性願意負責自己的生計只求能進入婚姻,還是沒有機會。── 蔡哲民等《以賽亞書研經資料》 在那日。就是賽3:24~26所描述的日子。第3章和第4章之間的思路並沒有中斷。第4章應視為第3章的繼續。分章反而容易使賽4章的含義模糊。關於類似不準確分章的例子,見撒上4:1;24:1;王下7:1;11:21;24:20注釋。在本節中,以賽亞描寫了神對不肯悔改的錫安女子最大的懲罰。 七個女人。“在那日,”就是戰爭的日子(見賽3:24~26注釋),希伯來的青壯年都倒在亞述人的手下,或被擄走。剩下未婚的是女多男少。女人們將會請求少數剩下的男人娶她們。許多這樣的女人,過慣了驕奢淫逸,風光時尚的生活,現在要求男人給她們提供婚姻的保障和安定。她們說自己願意自謀衣食,而這在以色列通常是男人的事(出21:10)。在一夫多妻已經成習的國家裡,這會大大增加多妻的現象。 有人把本節所描述的局面用於今日的教會,認為“七個女人”代表名義上的基督徒,“一個男人”代表基督。他們解釋說,這些女人“拉住”基督教不是出於真心,而是出於虛情假意,和個人的利益(見太25:1~13)。“七個女人”要“吃自己的食物”,而不吃“天上來的真糧”(約6:32);她們“穿自己的衣服”,就是賽64:6“污穢的衣服”, 而不穿基督完美的義袍(太22:11~12)。這樣解釋,是說本節強調宗教生活中誠實的價值,反對自以為義和偽善。也有人把“七個女人”比作有“敬虔的外貌,”卻沒有“敬虔的實意”的基督教團體(提後3:5)。 以賽亞的比喻的確可能具有屬靈的價值。先知的話語往往兼有基本義和引申義。但本節沒有出於靈感的釋釋可以幫助研究聖經的人作雙重的理解。所以注釋家們只能從歷史上尋求答案。如上下為所示,賽3:16至4:1的信息原是針對先知時代住在耶路撒冷的人。 求你除掉我們的羞恥。原文是祈使語氣。希伯來女子視無子女為恥辱和對罪的懲罰(創30:23;撒上1:6;路1:25)。猶大的女子希望成為母親,所以求剩下男人作她們的丈夫。── SDA聖經註釋 【賽四1 七個女人的要求】這些女人想必失去了丈夫與兒子,雖然有能力生活,卻失去了社會上的保護。這是戰爭後常見的現象。從法律與婚約角度來看,供給衣食是丈夫的責任。但是這些女人因為出於社會對女人的要求,要的不是經濟保障,甚至願意放棄傳統的嫁妝,只想有個家室。或者,最慘痛的可能性是被敵軍蹂躪懷了孕,所以想要給孩子找個家。──《舊約聖經背景注釋》 【賽四2】「到那日,耶和華發生的苗必華美尊榮,地的出產必為以色列逃脫的人顯為榮華茂盛。」 “耶和華發生的苗”。即彌賽亞;比較耶利米書二十三章5節、三十三章15節、撒迦利亞書三章8節及六章12節,相同的用語也可見於這些經文。──《以賽亞書雷氏研讀本》 「那日」:就是神審判之日(3:18; 4:1),同時也是錫安得潔淨、蒙拯救之時。 「耶和華發生的苗」:有幾個解釋: 1 與「地的出產」同義,全句指神令五穀豐收; 2 指猶大的餘民(「以色列逃脫的人」)、整句表示神會保守那些敬虔的生還者; 3 指彌賽亞,整句回應神給大衛的應許。(撒下23:3~5; 耶33:15)。 2 與3 的解釋較合文意,二者可視為預言日後雙重的應驗。──《串珠聖經注釋》 “耶和華發生的苗”可指:1,在猶太人獲拯救的時候,神會讓全地五穀豐登,故接著說:“地的出產…榮華茂盛”。2,以色列逃脫的人,也就是猶大的餘民(參十20~23),神會為他們預備肥沃的土地,出產豐盛。3,大衛的苗裔彌賽亞。在先知書中,“苗”、“枝”、“芽”、“條”等都是彌賽亞(基督)的名字(看十一1;五十三2)。4,猶大。(3)項的解釋較可取,彌賽亞治理全地時,地上豐富的出產將使猶大的余民感到榮美無比(看詩七十二6,16)。──《啟導本以賽亞書註釋》 耶和華發生的苗: 是對被稱為“大衛的子孫”或“枝子”的基督另一稱呼,表明基督的使命。基督就是“落在地裡死了的一粒麥子”(約12:24)。亞3:8將同一詞譯成“苗裔”。地的出產: 從基督而來的所有恩惠與安慰。 ──《聖經精讀本》 「到那日」(2節),神不但要施行審判,而且要潔淨、恢復。「錫安女子」(3節)將會被神懲罰,但也會被神潔淨;神將以公義施行審判,也將以「公義的靈和焚燒的靈」(3節)來潔淨百姓。──《聖經綜合解讀》 「耶和華發生的苗必華美尊榮,地的出產必為以色列逃脫的人顯為榮華茂盛」(2節),可譯為「耶和華的苗必華美尊榮,地的出產必成為倖存的以色列民的驕傲和光榮」(和合本修訂版)。「耶和華的苗」既可能預言彌賽亞時代的豐盛(耶三十一12;珥三18;摩九13),也可能預言彌賽亞本身。大衛的「苗裔」是彌賽亞的稱號之一(耶二十三5;三十三15;亞三8;六12),當彌賽亞徹底除去罪以後,罪給大地帶來的咒詛也將被挪去(創三17~19;羅八19~22),恢復起初創造時的豐盛。──《聖經綜合解讀》 在第2節,先知用三個雙關語宣告:當神住在百姓當中的時候(5節),祂的「榮光 כָּבוֹד/kä·vode’」(三8)將顯為「尊榮 כָּבוֹד/kä·vode’」(2節),祂的「威嚴 גָּאוֹן/gä·ohn’」(三10、19、21)將成為百姓的「驕傲 גָּאוֹן/gä·ohn’」(2節),祂的「光榮 תִּפְאָרָה/tif·ä·rä’」(2節)將代替人的「華美 תִּפְאָרָה/tif·ä·rä’」(三16)。──《聖經綜合解讀》 ●耶和華發生的「苗」:「發芽」、「幼苗」。 ●耶和華「發生」的苗:原文只是補語,不必翻譯,「耶和華發生的苗」意義就是「耶和華的苗」。 ●「耶和華發生的苗」:指「彌賽亞」。
耶 23:5 33:15亞 3:8 6:12 ●「華美」:字義是「美麗」、「榮美」。 ●「尊榮」:字義是「光榮」、「光輝」。 ◎「尊榮」的原文也可以指「富足」、「榮譽」和「尊重」,被擄到巴比倫後的以色列人,根本不用奢望富裕和受到尊重的生活。── 蔡哲民等《以賽亞書研經資料》 ●「地」:原文是「土地」。「地」的原文前面有冠詞,意即「這地」,可以解釋為「巴勒斯坦」、「應許之地」。 ●「榮華」:字義是「威嚴」、「卓越」。 ●「茂盛」:字義是「燦爛」、「榮耀」。 ●「逃脫的人」:原文是「倖存者」。 ◎「苗」和「出產」原文都是陽性單數名詞,歷代許多註釋者都將之理解為「彌賽亞」,不過我們比較確認「苗」有彌賽亞的含意,「出產」是否有彌賽亞含意則難以確定。── 蔡哲民等《以賽亞書研經資料》 ◎地能五穀豐收,也是彌賽亞掌權的特徵之一,參
詩 72:16 。── 蔡哲民等《以賽亞書研經資料》 到那日。見第1節注釋。還是指神懲罰以色列的日子,但本節提供了更加鮮明的畫面。神的日子既給惡人帶來厄運,也給義人帶來拯救(見太16:27;羅2:6~10;啟22:12)。第2~6節顯示基督──“苗”(見賽11:1注釋)——為救贖主和拯救者,以及祂將為祂的子民人所成就的榮耀作為。這個預言本來要實現在肉身的以色列人身上,但由於這個民族的失敗,預言將于基督複臨時在原則上實現在屬靈的以色列人身上(見《SDA聖經注釋》本卷第25~38頁)。 苗。參賽11:1;耶23:5,6;33:15;亞3:8;6:12有關彌賽亞的預言,均稱基督為“苗”。以色列將變為荒涼,如同一棵枯萎的樹(見賽5:7)。但從大衛的種子裡將長出公義的樹苗,結出公義的果實。肉身的以色列作為一個民族將會滅亡,但是耶穌最終將使地球充滿公義。聖經多次描述荒涼的地球最後會結出豐碩的果子(見詩72:16;結34:27;47:6~9;何2:15,21,22;珥3:18;摩9:13)。 地的出產。應許之地原是結果累累的(出3:8;33:3;民13:27;申8:7~10)。只要神的子民人對祂忠誠,土地就會有豐富的出產(申28:1~12)。但如果他們不忠誠,就會是乾旱,荒蕪和死亡(利26:14~39;申28:15~48;何2:1~13)。神最終會恩待祂的子民,重新悅納他們。整個地球定將得到恢復,結滿公義的果實(見賽35;44:3~6;55:10~13;60:21;61;62;耶3:18,19;結34:25~31;何1:10;珥2:19~27;摩9:13~15;參彼後3:13)。 以色列逃脫的人。即倖存者。近代發現的死海古卷1QIsa為“以色列和猶大逃脫的人。”以賽亞說明神藉著忠於祂人的給地球帶來福氣。這些人將逃脫賽3:25,26所描述之戰爭的蹂躪(見賽10:20~22;37:31,32)。在西拿基立入侵的時候,猶大全地,除了耶路撒冷以外,都暫時落入亞述侵略者的手中。在耶路撒冷,只有少數余民倖免於難。此外整個猶大都像所多瑪和蛾摩拉那樣完全毀滅了(賽1:9)。對於這少數餘民,以賽亞發出仁慈的應許:“猶大家所逃脫剩餘的,仍要往下劄根,向上結果,必有餘剩的民,從耶路撒冷而出,必有逃脫的人,從錫安而來。萬軍之耶和華的熱心必成就這事”(賽37:31,32)。正如當時有少數人未落入敵人的手中一樣,在末日中也會有少數人蒙神保守,不落入惡者手中(見申18:15注釋)。── SDA聖經註釋 【賽四2耶和華發生的苗何意?】 答:先知以賽亞說:「到那日,耶和華發生的苗,必華美尊榮,」這是他首次預言提到彌賽亞基督的名字。其名含有四層的用法,由下列幾處聖經可以顯明出來。 1 耶和華的苗裔(賽四2)——是指基督之「以馬內利」的特性(賽七14;太一23)。于祂在屬神的榮耀中再來時,向悔改而復興的選民以色列人全然顯明出來。(太廿五31) 2 大衛的苗裔,(原文是枝子,賽十一1;耶廿三5;卅三15)—是指彌賽亞將要生於已傾覆的大衛家中。這是按肉體說,祂是從大衛的後裔生的,(羅一3)。祂在地上的榮耀中,為萬王之王,萬主之主時顯明出來。 3 耶和華僕人的苗裔(亞三8)—是指彌賽亞來到世界,道成了肉身,降卑為人,以作僕人的地位,存心順服,以至於死而言。(賽五三1—12;腓二5—8)。 4 那名稱為人的苗裔(亞六12,13;英譯;呂振中譯同作人的)——是指基督為人子。祂是末後的亞當,乃第二個人的特性,(林前十五45—47;羅五14—19)。祂作君王祭司,大有尊榮權柄,治理全地。——李道生《舊約聖經問題總解(上)》 【賽四2~6】耶路撒冷劫後餘生的盼望:神審判錫安,是要潔淨她,與她同在和引導她。──《串珠聖經注釋》 “那日”指神施行審判之日,那時耶路撒冷將獲拯救。在五章宣告猶大因罪惡深重必受刑罰之前,預言來日有得贖的盼望,與二2~5相呼應。刑罰本身不是目的,而是促人悔悟。神的終極目的是要人類享和平幸福。──《啟導本以賽亞書註釋》 應許餘民恢復。神在嚴重警告審判之後,應許餘民將得恢復,表明神最終喜悅的是拯救與榮耀,不是審判與責備。領悟這一真理的人,即使在接受神磨練的過程中,亦會得享悔改的喜樂,經歷為罪人賜下救恩的神之慈愛(何6:1~3)。 ──《聖經精讀本》 ◎這一段比起帶來了豐富的應許。儘管前面的毀滅在人看來是極度悲慘,但更令人歡欣的是復興的盼望。── 蔡哲民等《以賽亞書研經資料》 ◎早在以色列人出埃及時,神就呼召以色列人成為神「祭司的國度,為聖潔的國民」
出 19:6 但無奈以色列總是無法達成。到最後還是神親自出場,洗盡人們的罪,使我們得勝稱義。── 蔡哲民等《以賽亞書研經資料》 【賽四3~4】「主以公義的靈和焚燒的靈,將錫安女子的污穢洗去,又將耶路撒冷中殺人的血除淨。那時,剩在錫安、留在耶路撒冷的,就是一切住耶路撒冷、在生命冊上記名的,必稱為聖。」 「焚燒的靈」:此為相關語, 「靈」可作「風」,巴勒斯坦的夏天常有熱風從沙漠吹來,令人窒息,象徵審判的難受。──《串珠聖經注釋》 “焚燒的靈”:“靈”亦作“風”,審判如焦灼的熱風會將一切的污穢除去。神的拯救來前,要潔淨祂的民。──《啟導本以賽亞書註釋》 公義……洗去……除淨: 再次認識到,對聖徒而言,神的審判並不致人於死地,乃是使其潔淨,加以鍛煉。神對以色列的磨練如同父母嚴責心愛之子(1:2)。 ──《聖經精讀本》 「在生命冊上記名的」(4節),原文是「為生命而記錄」(英文ESV譯本),指被神預定得生命的人。經過神審判之後的餘民(十20;三十七31~32),就是那些「以色列逃脫的人」(2節)、「剩在錫安、留在耶路撒冷的」(3節),他們的地位和生命都將被改變和潔淨(3節)。這並非因為他們更敬虔、更愛神,而是因為他們是神「在生命冊上記名的」。──《聖經綜合解讀》 ●「公義的靈」:也可以解釋成「審判的靈」。 ●「焚燒的靈」:也可以解釋成「焚燒的風」。「靈」和「風」希伯來文是一樣的。當地夏季常常有沙漠吹來的焚風。 ●「污穢」:原文是「汙物、污穢」,也可以指「糞便」。 ●「殺人的血」:原文中只有「血」。 ●「在生命冊上記名的」;直譯是「被寫入生命」。「生命冊」原文是「生命」,陽性複數名詞,無「冊」一字。 ◎舊約聖經當中,生命冊關乎死活。被登記在冊上的人得以存活,要是名字被塗抹掉就得死;另外,被記在冊上代表受到神的賜福與保護。參
出 32:32,33 詩 69:28 但 12:1 。── 蔡哲民等《以賽亞書研經資料》 污穢。凡願意放棄自己罪孽的人,基督的寶血將洗淨他們的污穢。“祂兒子耶穌的血也洗淨我們一切的罪”(約壹1:7)。“我們若認自己的罪,神是信實的,是公義的,必要赦免我們的罪,洗淨我們一切的不義”(約壹1:9;參照詩51:2,10,11)。 焚燒(ba`er)。直譯是“火”,寓指“憤怒”。近代發現的死海古卷1QIsa不用ba`er(b`r 在原文中無母音標識,,而用s`r,直譯是“暴風雨”,也寓指“憤怒”。希伯來語字母s 和b 十分相似,容易混淆,特別是s`r 和b`r這樣寓意相同的兩個詞。不論是“焚燒”還是“暴風雨”,意思都一樣。七十士譯本和武加大譯本按馬所拉本文,譯為“焚燒”。“白日有煙雲”和“黑夜有火焰的光”(第5節)指神陪伴以色列人從埃及到迦南的明顯標誌(出13:21;民9:15;10:34;14:14)。耶穌當時怎樣與祂的子民同在,引導,保護和祝福他們,如今祂也會與祂的子民同在,帶領他們前往天上的迦南(見亞2:5)。 必稱為聖。以賽亞信息的偉大主題就是聖潔。他看見神坐在祂的寶座上,就深深體會到神的聖潔(賽6:3)。他經常稱神為“以色列的聖者”(賽1:4;5:19,24;10:20;12:6;17:7;29:19;30:11,12,15;31:1;37:23;41:14,16,20;43:3,14;45:11;47:4;48:17;49:7;54:5;55:5;60:9,14)。而這個稱號在聖經其他地方只出現六次(王下19:22;詩71:22;78:41;89:18;耶50:29;51:5)。以賽亞的始終堅持要以色列放棄自己的罪孽,成為聖潔的國民。 在生命冊上記名的。直譯是“為生命而記錄”。神為地上的每個人都保存著一份記錄。有些人的名字記錄在生命冊上。見出32:32;詩69:28;結13:9;但12:1;瑪3:16;腓4:3;啟3:5;13:8;21:27。凡名字沒有從生命冊上抹掉的人都會進入神的國,成為聖潔的國民。── SDA聖經註釋 【賽四3~6】神的“榮耀”要作為保護以色列的天篷(“遮蔽”)。這事到彌賽亞再來設立祂的國度時便應驗。──《以賽亞書雷氏研讀本》 【賽四5】「耶和華也必在錫安全山,並各會眾以上,使白日有煙雲,黑夜有火焰的光,因為在全榮耀之上必有遮蔽。」 耶和華必保護祂的錫安子民,就如昔日在曠野,藉雲柱和火柱眷顧引領以色列人一般。 「全榮耀之上」:顯示錫安將充滿神的榮耀。 「遮蔽」:指婚禮用的帳幕(詩19:5)。──《串珠聖經注釋》 「耶和華也必在錫安全山,並各會眾以上」(5節),是預言神必成就祂與百姓同在的旨意(出二十九46;啟二十一3)。──《聖經綜合解讀》 第5節原文以「創造 בָּרָא/bä·rä’」開始,與起初神「創造」(創一1)天地是同一個詞。當百姓被潔淨之後(4節),神將為他們新造一個環境(四十一20;四十五8;四十八7;六十五17~18),「使白日有煙雲,黑夜有火焰的光」(5節),就像曠野中的「日間雲柱,夜間火柱」(出十三22),顯明神的同在。──《聖經綜合解讀》 「遮蔽 חֻפָּה/khüp·pä’」(5節)原文在聖經中只出現過三次,另兩次被譯為「洞房」(詩十九6)和「內室」(珥二16),代表神和百姓在愛中的彼此相交(約壹一3)。「到那日」(三18),神要讓「錫安女子」的狂傲被除掉(三18~24);「在那日」(1節),神也要讓「錫安女子」的找不到丈夫(3節);而「到那日」(1節),神更要把「污穢洗去」(3節)的「錫安女子」帶入親密的洞房——這才是神完整的審判和恢復計畫!──《聖經綜合解讀》 ●「白日有煙雲,黑夜有火焰的光」:暗指出埃及時的「火炷、雲柱」,此處有「重新出埃及」的意涵。
出 13:21~22 ●「遮蔽」:「臥室」、「華蓋」、「內室」,比喻「神聖的保護」。舊約聖經中其他出現的兩次都是「洞房」的意思。詩 19:5 珥 2:16 ,不過該兩次出現的經文都有上下文的支持解釋成「洞房」,否則本字僅僅有「內室」的意思。 ◎「雲」、「火」同時出現,不得不讓人想到神領以色列人出埃及的時候,白天以雲柱領路,夜晚以火柱照耀
出 13:21~22 。雲彩表示神本體的顯現,和祂的保護與引領
出 33:9 詩 105:39 ;火也可以代表神榮耀的顯現 出 24:17 亞 2:5 、祂的審判與憤怒
民 11:1結 39:6 ,和潔淨的功能 民 31:23 代上 14:12 。── 蔡哲民等《以賽亞書研經資料》 ◎以賽亞委婉的說明末日的錫安必然回到出埃及時以色列人與神的美好關係,這也是我們夢寐以求的景況。── 蔡哲民等《以賽亞書研經資料》 ◎在這裡的雲柱和火柱其實早在 出 13:21 與 王上 8:10 就有記載,其實神總是用他全能地膀臂托住萬有,也用他的大能保守看顧我們。 詩
105:39 也有同樣的記載。── 蔡哲民等《以賽亞書研經資料》 光。死海古卷1QIsa少了從“光”到第6節的“白日”之前的詞語。這顯然是死海古卷抄錄者的錯誤,或他所抄原件的遺漏。這種抄寫的錯誤在古卷中是常見的。抄錄者的視線有時會跳過兩個相同詞語之間的那一部分文字。 全榮耀之上。神的同在就像亭子一樣,提供引導,保護,安全和平安。── SDA聖經註釋 【賽四5~6】先知用以色列民在曠野流浪蒙神看顧的往事(出十三21~22),來說明神會繼續與祂的子民同在,保守看顧。“亭子”指蔭蔽之所。──《啟導本以賽亞書註釋》 以賽亞常常引用出埃及事件,清楚地傳達神掌管以色列的歷史(11:15,16;31:5;51:10)。此句暗示從巴比倫得到釋放,是具有衝擊性的莊嚴的事件,可與出埃及事件相提並論。 ──《聖經精讀本》 【賽四5~6 異象】煙雲火焰令人想起在曠野引領以色列人的雲柱與火柱。古代近東描述的神,一定有明亮、如火的光芒環繞四周。 埃及文學筆下的神是有翅膀的日頭,伴之以翻騰的雲層。亞喀得文用梅嵐穆一詞,形容神祇的可見榮光;他們的神也是被煙雲所環繞。有學者認為,梅嵐穆在迦南神話裡是 'anan,同樣的希伯來字在此譯為「雲」。但是出現次數太少,不能十分確定。無論如何,此處所形容的是一道光,白天看得見其中的煙雲,晚上則看得見遮蔽於內的火光。──《舊約聖經背景注釋》 【賽四6】「必有亭子,白日可以得蔭避暑,也可以作為藏身之處,躲避狂風暴雨。」 「亭子 סֻכָּה/sük·kä’」(6節)原文與住棚節的「棚 סֻכָּה/sük·kä’」(利二十三34、42~43)是同一個詞。神在曠野與百姓同在(出二十九43~46),但人卻不可進入神的帳幕(出四十34~35)。到了彌賽亞的時代,神的同在將非常親密,「因為在全榮耀之上必有遮蔽」(5節),不但成為人與神親密相交的「內室」,而且成為神為人遮蔭避暑、擋風避雨的「棚子、避難所、藏身處」(5節和合本修訂版)。這一切,正是住棚節所預表的美好光景:「坐寶座的要用帳幕覆庇他們。他們不再饑,不再渴;日頭和炎熱也必不傷害他們」(啟七15~16)。──《聖經綜合解讀》 ●「亭子」:「棚子」、「遮蔽所」。── 蔡哲民等《以賽亞書研經資料》 亭子。神應許賜給祂子民的亭子,將保護他們擺脫每一種可能出現威脅他們的試煉,困難和危險(見詩27:5;91:1;賽26:3,4)。── SDA聖經註釋 【思想問題(第2~5章)】 1 試細心列出這幾章所描述的罪行,並比較現今社會的情況。教會應否充任先知去指斥這些罪? 2 5章葡萄園的比喻,對現今不冷不熱的信徒和教會有什麽警告?你自己又如何? ──《串珠聖經註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