詩篇第五十八篇綱目 壹、內容綱要 【】 貳、靈訓要義 【】 ── 黃迦勒《基督徒文摘解經系列──詩篇註解》 叁、其他綱目 引言: 這是一首群體哀歌,神的百姓面對自己的統治者不公義時,應該誦唱本詩。本詩論及大衛公義的表白,他站在神的角度上表白自己的看法,來斥責當時(可能是掃羅掌權時期)社會的腐敗,朝中又值奸惡當道,掌權者枉屈正直,詩人也被別人誣告。因此,大衛以義怒之心情斥責當時邪惡的世代。 【不從惡人的計謀】 經文:詩58:1-11;1:1-3 一、世人黯然不語 1-2 1.默然不語,閉口不言,就是對嗎?就是真合公義嗎?1節 這時你卻默然不語,就等於是幫助作惡者的行為。因此,不合真公義,不按正直。(申16:18-20;詩39:9) 默然不語: 指不義的沉默。聖徒緘口不談福音,有時也會成為一種罪。(徒18:7-11;林前9:16-17) 2.心中作惡,稱出不義。2節,(賽59:1-4;結28:15) 二、惡人與神疏遠 3-9 1.與神疏遠,就會走錯路,說錯話。3節, 暗示三種內容:(1)原罪。(2)未曾得到信仰教育。(3)頑梗悖逆的傾向。(賽48:8;箴22:6) 2.與神疏遠,猶如毒蛇聾虺。4-5節 他們的行為惡如蛇毒,帶來致命的傷害。他們的心門已關閉,不肯聽人勸告。不能聽忠告的人最悲慘,他們的罪已無法挽回,惟有神的懲戒在等待。 3.與神疏遠,必速速滅亡。6-9節 (1)敲碎他們口中的牙。6節,(詩3:7),——就是除掉他們作惡的武器,不能再為非作歹了。 (2)消滅他們如急流的水一般。7節,——即很快就消失。 (3)如射箭,尚未射出,箭頭已斷。7節,——即失去了生活的方向和意義。 (4)像蝸牛消失、墜落未見天日的胎。8節,——無能為力。 (5)神用旋風把你們一齊刮去。9節,(詩55:23;箴1:27;賽40:24;民16:30) 三、義人忠有善報 10-11 1.義人有歡喜。10節,(詩64:10;箴11:10;啟19:1) “義人見仇敵遭報就歡喜”:然而,這種喜樂並非出自報復心,乃是因徹底除去邪惡而歡愉,而興奮。 “在惡人的血中洗腳”:這是借喻義人將看見不公不法的事全被肅清。例:約伯蒙福的光景,有“奶多可洗我的腳”的話。(伯29:6) 2.義人誠然有善報。11節,——終有一天,神的公義必會伸張出來,即使在今天未見善報,你相信嗎?(加6:6-10) 詩歌:《種與收》。 ── 毛南春陽 【第五十八篇 大衛求神施行審判】 序:掃羅執政時,社會腐敗,朝中奸惡當道,掌權者枉屈正直,詩人也受人誣告,因此大衛以義怒斥責當時邪惡之世代。按靈意來說,這個惡人就是我們這個墮落的肉體,這個肉體是心中作惡的,一出母胎就遠離神,愛說謊話,求神藉十字架對付墮落的肉體,敲碎他們口中的牙,所以信徒無論碰到任何打擊,譭謗,要倚靠神,藉十字架來對付自己的肉體。 分段:1、指責惡人的惡:1-5節 2、求神審判惡人:6-9節 3、義人有善報:10-11節 一、指責惡人的惡:1-5節(活在肉體中的人) 1、惡人的惡行:1-2節①不公義又不正直:1節 ②心中作惡,詭詐的天平:2節 2、惡人的本質:3-5節 ①與神遠離:3上節。②走錯路。③說謊話;④口會放毒氣:4節,傷害人的性命。⑤聽不見神的聲音:5節。在母腹就有罪:詩51:5節,我是在罪孽裡生的,在我母親懷胎的時候就有了罪。 二、求神審判惡人:6-9節(藉十字架對付墮落的肉體) 1、除去傷人的利器:6節“敲碎他們口中的牙”。 2、願他們消滅如急流:7上節,立即乾涸,一下子就過去了。 3、不能傷人:7下節,“他們瞅准射箭的時候,願箭頭仿佛砍斷”,箭頭損壞就不能傷人了。 4、像蝸牛消化過去:8上節,蝸牛緩慢,遇乾旱即枯乾。 5、願他早日死亡:8下節,像婦人落胎表明所謀不成,臨時失敗。 6、枉費心機:9節,所作的尚未成熟,但神的怒氣臨到他們,使一切待行與未行的計畫,都枉費心機。 作者用:①敲碎少壯獅子的牙;②消滅急流的水;③砍斷箭的頭;④像蝸牛消化;⑤未見天日的胎;⑥刮去未熱的火。 表明他的心何等迫切,求神審判惡人,除滅惡人的毒計。 三、義人有善報:10-11節 1、義人見仇敵遭報就歡喜:10節 “洗腳”表明義人會看見惡人徹底失敗,並且義人見惡人受報而歡喜。 2、義人誠然有善報:11節 林後5:10節:因為我們眾人必要在基督台前顯露出來,叫各人按著本身所行的,或善或惡受報。 啟22:12節:看哪!我必快來。賞罰在我,要照各人所行的報應他。 ―― 徐大年《詩篇提綱》 【現代人的冷漠 詩58:1 】 (大衛的金詩,交與伶長。調用休要毀壞。)世人哪,你們默然不語,真合公義嗎?施行審判,豈按正直嗎? 1、良心開始麻木 2、不法的事增加 3、愛心漸漸冷淡 ―― 徐賢榜《詩篇經文講章大綱》 【專橫者遭審判(五十八1∼11)】 一、挑戰(五十八1、2) 二、控詞(五十八3∼5) 三、咒詛(五十八6∼9) 四、整肅(五十八10、11) ──《丁道爾聖經註釋》 【不公義審判官受審(五十八1∼11)】 一、公義審判官的特徵(五十八1∼5) 1.心中作惡(2) ゝ 2.強暴的手段(2) ゞ 3.錯誤與謊言(3) 4.神說他們是「毒蛇的種類」(4) 5.自然聽不見神的聲音(5) 二、公義審判官的執法(五十八6∼11) 1.使他們的能力毀壞(6) 2.阻擋和砍斷他們的手段(7) 3.使他們無處可居,也無盼望(8) 4.全然被神剪除消滅(9) 5.結論:善有善報,惡有惡報(10∼11) ──《新舊約輔讀》 【無日高高在上(五十八1∼11)】 一、惡人的性情(五十八1∼5) 二、求神判斷(五十八6∼9) 三、義人因神的判斷歡喜(五十八10、11) ── 包忠傑《詩篇註解》 【認識邪惡的人生 詩篇58篇】 一丶審判之時卻不公58:1 二丶行事之中卻不義58:2 三丶出胎之後卻不正58:3 四丶耳聾之證卻不聽58:4-5 五丶吃人之獅卻不止58:6 六丶害人之計卻不成58:7-9 七丶報應之事卻不免58:10-11 ── 作者不詳《聖經查經題目大綱》 【第五十八篇 賞罰在主】 荊棘燒火 一齊颳去 一、斥責貪官汙吏 (一)不按公義 (二)受賄枉法 (三)滿口謊話 二、願惡人受懲罰 (一)敲碎大牙 (二)急流的水 (三)婦人落胎 三、果有判斷的神 (一)義心看見 (二)仇敵遭報 (三)血中洗腳 ── 張志新《查經分章大要》 【第五十八篇
賞罰在主】 1) 世人審判不公正、1 2) 心中作惡行強暴、2 3) 惡人出胎遠離神、3 4) 如同聾虺不能聽、4/5 5) 神敲掉獅子大牙、6/7 6) 使他們所謀無成、7/8 7) 必打破惡人計謀、9 8) 惡與善各得報應!10/11 ── 郭提多《讀經講道輔導提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