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詩篇第八十二篇短篇信息

 

目錄:

求神審判世界的禱告(楊震宇)

神審判諸「神」(吳主光)

撒但的摧殘(朱韜樞)

審判官的權責(八二1~8)(臺北靈糧堂)

效法神的公義(八十二篇18)(臺北基督之家)

至高神統管萬國(82)(香港讀經會)

 

 

求神審判世界的禱告(楊震宇)

 

鑰句:神啊,求起來審判世界     

背景:《詩篇》第八十二篇是亞薩的詩歌。聖經學者認為本篇與猶太王約沙法時有關,當時國內遍設審判官(代下十九57),因這些審判人的官吏不秉公行義,神要審判他們。馬丁路德論此篇曾說:「世上每一位掌權者和審判官,應該把這篇禱告貼在他的牆上,這樣便可以提醒他自己的地位是何等神聖,自己的職責是何等重大。他們所享的職權,一面是服事神,一面利於人。」

提要:本篇是求神審判的禱告。整首詩的核心思想是公義,其中詩人敘述不公義的審判者站在神的審判臺前;他們因不公之審判而受審判及定罪,並聽見神的死刑判決;末了,他求神把祂公義的審判延展至全地。全詩分為三段:

()詩人宣言(1) ──神站在有權力者的會中,在諸神中行審判;

()神定罪審判官(27) ──你們審判不秉公義,徇惡人的情面,要到幾時呢;

()求神審判世界(8) ──神啊,求起來審判世界,因為要得萬邦為業。

鑰節:【詩八十二8】「神啊,求祢起來審判世界,因為祢要得萬邦為業。」

鑰點:本篇我們看見詩人求神親自來審判世界,因全地都屬祂的。詩中的「諸神」(16)的希伯來語是elohim,含有「審判官」的意思。這首詩稱以色列的有權力者為「神」和「神的兒子」,因為他們是神的代表,負有責任秉公義行事,不可偏差與徇私,審判必須公正,以維持社會的秩序,並保衛貧寒的人和孤兒困苦和窮乏的人的權利。根據上下文,「諸神」可指以色列國中不秉公行義的審判官(撒上八3;賽一1617);也可指替神公正審判世人的君王。他們通常受人尊敬,但可惜有人卻濫用職權,不忠職守,且毫無公義之心。當神所設立的審判官失職的時候,「地的根基都搖動了」(5)──人的道德價值觀將崩潰,徇私枉法、貪污舞弊的行為將橫行,社會也將陷於極度混亂。所以,詩人呼求全能者的介入,因祂喜愛公義,嫉惡如仇,必伸張正義,主持公道。親愛的,當神採取行動時,這世界才有真正的公義與和平。

今日鑰節提到「神啊,求祢起來審判。」這篇詩描述的神是審判者,在世上施行公正的秩序。詩人求神親自來審判世界,因全地都屬祂的。詩人仿佛看見神坐在天庭的寶座上(像《約伯記》一6所描寫的) ,責備地上的統治者和審判者,沒有為貧弱者伸張正義。所以,詩人只有轉向全能者,求祂速速審判世界,因為祂要得萬邦為業。馬太亨利說的好,「世界局勢混亂,使我們越發渴望基督的再來。願祂早日以公義、真理、與和平統治萬國。」親愛的,看到世上許多不公不義的事,且發現各國司法體系都有瑕疵,不要灰心;當主耶穌第二次降臨時,將親自施行審判,那時全地才有公平和正義。

我們所生活的時代是『諸神』沒落的時代,因為我們有耳聽的人已經知道,主再來的日子近了。」──佚名

默想:一切執政者和司法者都是神的僕人。親愛的,你尊重神的權柄和地上的權柄(羅十三14)嗎?你為一切在上,有權柄的人(教會中及國家)禱告(提前二2)、祝福嗎?

禱告:神阿,求祢興起!當祢親自施行審判時,那時全地才有真正的公義與和平。我要因祢的公義稱謝祢、歌頌祢至高者的名。阿們!

── 楊震宇《讓我們在詩篇中遇見神》

 

 

神審判諸「神」(吳主光)

 

第八十二篇大綱:

引言:神審判人如審判神(82.1

1.比喻有權力者為神

2.神審判自稱為神者

一、審問為何失神的本質(82.2-82.4

1.為何審判不按公義

2.為何不為貧孤者伸冤

二、責備無知黑暗敗壞(82.5

1.無知者不配為神

2.行黑暗敗壞全地

三、判決降貶致死的罪(82.6-82.7

1.從神子貶為世人

2.僕倒死亡像王子

四、結語:求神審判世界(82.8

1.神照樣審判世界

2.神要得萬邦為業。

 

釋經:

 

引言:神審判人如審判神(82.1

82.1(亞薩的詩。)神站在有權力者的會中,在諸神中行審判。

1.上一篇論到神以直接的啟示來回答(第74篇)(第77篇)(第80篇)的呼求,指出﹐只要以色列人肯聽神的話,謹守遵行,神早就替他們治服仇敵,並且將田產中最好的賜給他們;現在這一篇(第82篇)接續講論神直接啟示作者﹐神將要對以色列那些「有權力者」施行審判。指出因為他們審判不按公義,神就要審判他們,將他們消滅。但作者求神不要單單消滅以色列的當權者,也要起來審判世界,得萬國為業。作者可能只想到也要報應前來攻打他們的列國,沒有想到﹐他的祈求,要等到末世大災難時代,才能應驗。因為要等到主基督降臨,才能真正審判世界﹐得萬國為業。而且﹐到末世大災難時,以色列的當權者還是不肯聽神的話,也不按公義對百姓施行審判。因這些惡行﹐神要借著末世哈米吉多頓大戰來消滅他們﹐又審判聚集在巴勒斯坦的列國大軍。之後﹐主基督才降臨,統治全世界﹐得萬國為業。

2.我們先來研究「站在有權力者的會中,在諸神中行審判」這句話:

第一點﹐這裡第一個「神」字,原文是“'elohiym”,是眾數的神。眾所周知﹐《聖經》通常都是用這個字來稱呼耶和華神的,暗示這位神是「三位一體的神」;

第二點﹐這裡所說「有權力者」,原文是“'el”,是單數的「神」。這字在《聖經》中通常也譯為「神」﹐其中很少數譯為「大能者」。所以這字也可以用來稱呼耶和華神,或任何一位神;

第三點﹐這裡「諸神」二字,原文也是“'elohiym”、眾數的「神」,但因為有一個「中」字(among)夾在中間,所以這字譯作「諸神」是對的。

這樣﹐整句話的意思可以變成這樣:「神在神類的聚會中站起來﹐對眾神施行審判。」這裡形容「神」審判眾神,所以這位「神」,應該是「至大至高的神」;這裡所說「神類的聚會」﹐既然是受審判的神,應該是「較為低級的神」。「至大至高的神」站起來,表示這位神很忿怒,要責備在會中眾多的「低級神」。

3.研究這裡所說的審判,一定不是指我們已知﹐在歷史上曾經發生過的事件,因為我們搜遍《聖經》也找不到類似這樣的事情。按本詩的語氣來說,這審判應該是神所作的一個假設而已。目的是要強調﹐地上的執政者如果不按公義施行審判,神就要對他們加以嚴厲的審判,速速報應他們﹐將他們消滅。至於神為甚麼稱這些執政者為「神」,我們留待下文才交待。

 

一、審問為何失神的本質(82.2-82.4

82.2說:你們審判不秉公義,徇惡人的情面,要到幾時呢?(細拉)82.3你們當為貧寒的人和孤兒伸冤;當為困苦和窮乏的人施行公義。82.4當保護貧寒和窮乏的人,救他們脫離惡人的手。

1.神指摘這些神說:「你們審判不秉公義,徇惡人的情面,要到幾時呢?(細拉)」這句話表示,一位「至大至高的神」指摘在會中所有的「低級神」﹐因為神曾委任他們代替神按公義審判以色列人,但他們竟然失去神公義的本質﹐向惡人徇情面,貪圖惡人給予他們的利益。神就指摘他們﹐說:「…要到幾時呢?」意思是﹐我忍耐不報應你們,已經忍了多時,為甚麼你們還不悔改?

2.或問﹐神何時委任這些「低級神」在人間主持審判;並且這些「低級神」又何時曾經向惡人徇情面呢?我們無法從《聖經》找到答案。但我們有理由相信,所謂「低級神」,其實是指人間的法官、君王、和執政者而言。所以神在本詩指摘這些「低級神」﹐審判不按公義﹐說:「你們為貧寒的人和孤兒伸冤;為困苦和窮乏的人施行公義。保護貧寒和窮乏的人,救他們脫離惡人的手。」這三個「」字說明了神的本質﹐是公義的;是喜愛看顧和保護貧寒、困苦、和窮乏人的;是鋤強扶弱、賞善罰惡的。但他們失去這些公義的本質,所以不配稱為神。

 

二、責備無知黑暗敗壞(82.5

2.5你們仍不知道,也不明白,在黑暗中走來走去;地的根基都搖動了。

1.這節經文可以意譯為:「你們對公義一無所知﹐也不明白,以致你們審判行在黑暗中。因你們的惡行﹐連地的根基也動搖了。

2.我們記起保羅曾引經說過:「就如經上所記﹐『沒有義人﹐連一個也沒有。沒有明白的﹐沒有尋求神的。都是偏離正路﹐一同變為無用。沒有行善的﹐連一個也沒有…。』」(羅 3:10-12)保羅認為﹐這些不義的人「不明白」關於神的事情,因此「變為無用」;這說法與本詩所說﹐這些「低級神」因為無知和不明白公義的事,也變為無用,失去做神的資格,兩者的意義是相同的。

3.他們「在黑暗中施行審判,甚至連地的根基也被他們的惡行動搖。」神借用「地的根基」來形容「全地的司法根基」;「地搖動」是指神的忿怒要臨到「全地」,以致發生史無前例﹐最可怕的「哈米吉多頓大戰」和「大地震」(參啟16:12-21),全因為這些以色列的當權者在黑暗中行審判,以致公義蕩然無存。

 

三、判決降貶致死的罪(82.6-82.7

82.6我曾說:你們是神,都是至高者的兒子。82.7然而,你們要死,與世人一樣,要僕倒,像王子中的一位。

1.主耶穌曾引過本詩這句話﹐對法利賽人說:「你們的律法上豈不是寫著﹐『我曾說你們是神』麼?經上的話是不能廢的。若那些承受神道的人﹐尚且稱為神;父所分別為聖﹐又差到世間來的﹐他自稱是神的兒子,你們還向他說﹐你說僭妄的話麼?」(約10:34-36)但是﹐到底人能不能做「神」呢?天主教也將馬里亞抬舉為「神母」﹐為「天后」,認為她能聽人禱告﹐又能保護人﹐賜福給人;近代靈恩派人士,常常引用這段話來強調,人人都是神﹐人人都可以行神跡奇事。這些思想和做法﹐都是違背聖經真理的。研究起來﹐其實靈恩派人士認為人可以做「神」,這思想的根源是從印度教傳過來的「新紀元運動」。「新紀元運動」結合「進化論」和印度教的「輪回說」認為,眾生不斷「輪回」﹐由低等動物「進化」變成高等動物。如今我們成了人﹐如果常常吃素﹐又學會以「積極思想」(Positive Thinking)來行神跡﹐這樣人類再「輪回」就會變成「神類」,那時就是「人類的新紀元」了。他們還引用本詩來支持﹐說:「神既然說『你們是神』,那麼我們就可以像神一樣行神跡了。」其實這是非常錯謬的論調──如果人是神,人人都可以行神跡,為甚麼神不裝備亞當行神跡的恩賜呢?為甚麼我們要學習印度教的「積極思想」才能行神跡呢?但《聖經》顯示,神從來沒有裝備人能行神跡;並且,連主耶穌也說:「我實實在在的告訴你們﹐子憑著自己不能作甚麼。惟有看見父所作的﹐子纔能作。父所作的事﹐子也照樣作。」(約 5:19)關於靈恩派接納了「積極思想」來行神跡的詳細資料,請參看拙作《靈恩運動全面研究》一書,種籽出版社出版。

2.或問﹐如果人不能行神跡,神為何在這裡說﹐「我曾說,你們是神」呢?請聽主耶穌說:「…若那些承受神道的人﹐尚且稱為神…。」主明明說他們是「人」,只不過因為「承受了神的道」,才得以稱為「神」而已。本詩也表示,以色列的君王、法官、執政者…,因為有權柄替神施行審判,所以他們才稱為「神」。

3.如果我們追問,神何時曾說:「你們是神」這句話呢?我們搜遍整本《聖經》,也找不到類似的話。但我們發現:

1)神在創造人之時,特別照著自己的形像和樣式造人;又向人吹一口氣,為要將自己的「靈」賜給人,使人能稱為「神的兒子」(路3:38)。相信神就是按這個道理稱人為「神」。因為人有了神一小部份神性,能以明白屬靈的事﹐與神溝通。就如神賜亞當「管理的權柄」,代替神去「管理海裡的魚、空中的鳥、地上的牲畜,和全地,並地上所爬的一切昆蟲。」(創1:26)所以《聖經》稱亞當為「神的兒子」(路3:38)。

2)大衛就是因為明白這個道理,所以他在詩篇第八篇這樣說:「人算什麼﹐你竟顧念他?世人算什麼﹐你竟眷顧他?你叫他比天使(或譯:神)微小一點,並賜他榮耀尊貴為冠冕。你派他管理你手所造的,使萬物,就是一切的牛羊、田野的獸、空中的鳥、海裡的魚,凡經行海道的,都服在他的腳下。」(詩8:6)請讀者注意﹐「比天使微小一點」﹐其實原文是「比神微小一點」。既然人比神微小一點,我們稱人為「低級一點的神」,是沒有錯的。為甚麼說人比神微小一點呢?因為神並沒有將自己全部的神性賜給人,只將有限度的神性賜給人而已。就如我們在上文所說,人只有神的靈、神的形像、和管理萬物的權柄,所以人可以稱為「神」;但人並沒有行神跡﹐預知未來﹐和知道靈界奧秘的能力…,所以人只是「低級神」。

3)記得主耶穌臨死前﹐向神交帳﹐說:「父啊,時候到了,願你榮耀你的兒子,使兒子也榮耀你;正如你曾賜給他權柄管理凡有血氣的,叫他將永生賜給你所賜給他的人。」(約17:1-2)主所說﹐「管理凡有血氣的權柄」,也就是神賜給亞當﹐「管理海裡的魚、空中的鳥、地上的牲畜,和全地,並地上所爬的一切昆蟲」的權柄。只是人管理的權柄很有限,只能「治理這地,也要管理海裡的魚、空中的鳥,和地上各樣行動的活物。……修理,看守(伊甸園)。…給一切牲畜和空中飛鳥、野地走獸…起名」而已(創1:28, 2:15, 20);但主管理的權柄更高,能「將永生賜給人」

4)如今,神在這篇詩中稱這些以色列的君王、法官、執政者…為「神」,也是因為神曾賜給他們「審判百姓的權柄」,要他們代替神按公義治理國家,好叫以色列人得生。因著這樣的權柄,神認為這些君王和法官,應該比任何人都更像神。

5)然而﹐神指摘他們不像神﹐因為沒有按公義行審判,所以神要審判他們,取消他們做「神」的資格,將他們貶為世人(失去神形像﹐不能得救的世人)﹐叫他們死亡﹐與世人無異。

6)所以,神的意思並不是真的立人為真神,叫人可以接受別人的敬拜,或叫人可以行神跡﹐或能夠知過去未來…;神在這裡稱人為「神」,目的只有一個,就是指摘人沒有按神賜給人部份的神權來代替神施行審判﹐所以人就失去這些權力、和稱為「神」的地位,被貶為更不像神的世人,結局與世人一樣。《聖經》通常稱一個犯罪和不明白屬靈事情,失去與神相通的人為「畜類人」(詩49:10, 92:6, 94:8, 21:31);《聖經》卻稱一個不但得救,而且更渴慕追求明白更多屬靈奧秘﹐照神心意而行的人為「屬靈人」;舊約時代﹐《聖經》又稱一些被神使用,傳遞神的啟示和話語的人為「先知」;卻再進一步稱一些被神更大使用﹐言行帶有特別權柄能力的先知為「神人」,例如摩西、撒母耳、示瑪雅、大衛、以利亞、以利沙……等。以上這些稱呼,都是按著各人的屬靈狀況來形容他們。本詩也按著人擁有神一小部份神性和權柄﹐稱人為「神」(一個低級神);絕對不是說,人真的與神同等﹐可以受人敬拜﹐能行神跡奇事…。

7)保羅也指出﹐「在上有權柄的﹐人人當順服他。因為沒有權柄不是出於神的。凡掌權的都是神所命的。所以抗拒掌權的﹐就是抗拒神的命…。作官的原不是叫行善的懼怕﹐乃是叫作惡的懼怕。你願意不懼怕掌權的麼。你只要行善…。因為他是神的用人…。你若作惡﹐卻當懼怕。因為他不是空空的佩劍。他是神的用人﹐是伸冤的﹐刑罰那作惡的。」(羅 13:1-4)。

4.神說這段話﹐又表示神「後悔」立這些人為「神」。因此﹐為了挽救「地」不至被消滅,神決定取消他們做「神」的資格,並且叫他們和世人一同滅亡。這是說﹐雖然神在創造人之時,稱人為「神」,又賜人「權柄」,可以管理萬物。但現在看到這些以色列的當權者失去神公義的本質,神就「後悔」稱他們為「神」,如同挪亞時代﹐因為「神的兒子們屬乎血氣──看見人(不信)的女子美貌,就隨意娶來為妻。(信與不信的通婚)」,神就「後悔造人在地上﹐心中憂傷」一樣(創6:6)。讀者要明白,《聖經》形容神「後悔」,其實只是借用人非常難過﹐以致後悔的心情來形容神「心中憂傷」而已。在神學上﹐這樣的形容稱為「神人同形法」。因為論到神的事情,人很難瞭解。所以《聖經》常用人的形容詞來形容神。其實神是無所不能、無所不知的,怎麼會後悔呢?正如撒母耳對掃羅說:「以色列的大能者﹐必不至說謊﹐也不至後悔。因為他迥非世人﹐決不後悔。」(撒上15:29

5.神在挪亞時代,後悔造人在地上,結果神就用洪水將當時犯罪的人消滅;現在神看見以色列那些當權者審判不按公義,神也借著災難來消滅他們﹐叫「他們死,與世人一樣;要僕倒,像王子中的一位。」請讀者注意,這裡除了表明以色列的當權者要滅亡之外,極多世人和王子也要一同僕倒滅亡。這樣的形容,只有在末世的大災難、大爭戰中,才有極多的人和君王一同死亡,以色列的當權者也不例外;只有聽從神話語的人才可以得救。

6.再思想「…你們…都是至高者的兒子」這句話。我們知道《聖經》稱主耶穌為「神的獨生子」;「獨生子」的意思是只有一個,沒有第二個。因此﹐我們稱為「至高者的兒子」,不能與主耶穌相比。因為主耶穌有神的全部神性和豐盛;我們只不過是「神眾子中的一個兒子」,是另類的,與「神的獨生子」不同類。因為我們只有神一小部份神性和豐盛而已。正如保羅說:「神喜歡叫自己一切的豐盛,都住在基督裡面。」又說:「所積蓄的一切智慧和知識,都在他(基督)裡面藏著。」意思是﹐真神裡頭有多少「豐盛」和「智慧、知識」,使他可以稱為真神,主耶穌全部都有,所以主耶穌與父同等、同榮、同尊、同永、同質….是百份之百的真神(約10:30)。至於我們稱為「神的兒子」,我們只不過是「照神的形像被造」(主耶穌卻是「神本體的真像」〔來1:3〕);我們犯罪之後﹐就漸漸失去神的形像,降低了人格﹐漸漸與禽獸相同。但我們感謝主,因著主的救贖,我們得回神的形像(弗4:24)。並且假 如我們肯殷勤追求,我們還可以漸漸「於神的性情有分」(彼後1:14-15)。這是說,我們靠基督可以更像神。所以主耶穌要我們「完全像天父完全一樣」(太5:48)。但我們現在沒有一個人能完全像神──我們雖然稱為「神」,我們只能做個「低級神」而已。

7.「我曾說:你們是神,都是至高者的兒子」這句話,又告訴我們一個可怕的真理,就是我們蒙恩得稱為「神」和「神兒子」的身份,是有可能會失去的。正如神在本詩指出,那些不按公義審判的君王和法官,會「死,與世人一樣」,又會「僕倒,像王子中的一位。」正如挪亞洪水時代,那些「神的兒子們」,因為「看見人的女子美貌,就隨意娶來為妻。神說,人既屬乎血氣,我的靈就不永遠住在他裡面。」於是聖靈離開他們,他們就都被洪水沖去了(創6:1-3)。主耶穌也曾對迦百農城的以色列人說:「迦百農阿﹐你已經升到天上﹐將來必墜落陰間。因為在你那裡所行的異能﹐若行在所多瑪﹐他還可以存到今日。」(太11:23)主的意思是,他們明明蒙恩﹐快要「升到天上」了,後來還是墮落「陰間」,從恩典中失落了。

或問﹐這是不是與「一次得救﹐永遠得救」的真理相反呢?不是。只是許多人誤解這真理,以為只要一次表示信主,以後一生就保證得救。不知道真心信主,是要信到底才能得救的。因為《聖經》說:「這義是本於信,以致於信。」(羅1:17)意思是以信心開始,又以信心來維持。又說:「義人必因信得生。他若退後﹐我心裡就不喜歡他。」(來10:38)意思是,甚麼時候信,甚麼時候就得生;若一旦退後不信,神就不喜歡他,他們不能得救。因為他先前的信心顯出是虛假的。但那些真心信的人,神會「保守」他們「不失腳」﹐叫他們「無瑕無疵﹐歡歡喜喜站在神榮耀之前。」(猶24)反過來說,凡失了腳而滅亡的人,是因為他們原先的信,並不是真心信。

8.這個真理應用到末世的以色列人身上,最為貼切。他們本來是神的「選民」﹐也是「聖民」;神又使他們蒙恩﹐得以在一九四八年五月十四日複國。神又保守他們經過許多場爭戰﹐和許多自殺式的恐怖襲擊。然而﹐他們竟然不以公義對待貧窮人和孤兒寡婦,貪贓枉法;又與假基督、假先知勾結,殺害那屬神的十四萬四千人﹐和神差來的那兩個見證人。(參啟11:3-9, 14:1-5)神就藉末世的大災難和大爭戰來報應他們,取消他們為「神」和「神子」的資格,叫他們與世人一同滅亡。

 

四、結語:求神審判世界(82.8

82.8神啊,求你起來審判世界,因為你要得萬邦為業。

1.神向作者說話完了﹐現在是作者向神響應的呼求﹐說:「神啊!求你起來審判世界,因為你要得萬邦為業。」意思是﹐雖然以色列的當權者有罪,實在是該死的。但是世界萬國的情況也是這樣,所以作者求神也審判全世界,不要單單審判以色列。

2.由於作者向神這樣呼求,筆者相信﹐作者以為神的「審判」是指以色列可能會戰敗,所以他求神也審判列國,替以色列報仇。我們無法從本詩看到,作者指的是那一場爭戰,或那一次「審判」,但我們知道﹐這「審判」要在歷史上不斷應驗,直應驗到末世大災難時﹐還要作一次全面的應驗。因為那時﹐神要借著末世的哈米吉多頓大戰來「審判世界」。之後主要降臨﹐「得萬國為業」,這才應驗作者的呼求。

3.所以按史實來說,本詩是指以色列國的領導階層越來越敗壞,審判不按公義,君王和法官都貪贓枉法﹐使全國貧窮人和孤兒寡婦叫苦連天的時代。這樣敗壞的時代﹐應該是指以色列快要亡國之前不久。但在《卷三》的結構上﹐本詩是為回答(第74篇)的呼冤,解釋為何敵人來侵﹐最後焚燒聖殿﹐拆毀耶路撒冷城牆﹐擄掠以色列人,神還是一直不肯聽他們的呼求。其中一個主因就是他們國家的領導階層,一直不按公義審判,使全國貧窮人和孤兒寡婦叫苦連天,甚至連「地的根基也動搖」了。所以神要藉外邦的軍隊來消滅以色列的領導階層。

4.但按作者呼求神「起來審判世界,…得萬邦為業」來說,就要等到末世時代﹐以色列的領導階層與假基督勾結,屠殺百姓中悔改歸向神的人,奪取他們的財物(但11:30-35)…,才能全面應驗。那時﹐以色列人向神呼求,神就感動他們起來拆毀假基督的像,將支持假基督的國家領導人殺了,全家歸向神。假基督知道了,就派大軍前來﹐攻陷耶路撒冷,屠殺了全國三分之二人(亞13:8);剩下三分之一,他們還要追趕。然而﹐主基督降臨,消滅假基督的大軍,和聚集爭戰的列國大軍,平定天下﹐然後主要作王,統治全世界,「得萬國為業」。

―― 吳主光《詩篇精選研經亮光》

 

 

撒但的摧殘(朱韜樞)

 

第六段 神子民經歷地上的行政與神居所成熟的影響()

  「萬軍之神啊,求你使我們復甦,使你的臉發光,我們便要得救!」這話是非常甜美的,我們的復甦,就會叫神有面光,這面光照亮我們,我們就要得救。詩人一直重複這句話;每次說完一段話,到了一個關鍵的點,他就重複一次這句話,然後再說一段話。這表示說,我們一生跟隨主的歷程裡,不會離開這一個。

  八十一到八十三篇一同描述神的子民,預表新約中神的教會,在地上經歷行政的三面。換句話說,教會在地上經歷神的行政的三面:神要來得著她,撒但要來摧殘她,地上的人要來佔有她。神說:「我要得著教會」;撒但說:「我要摧殘教會」;地上的人說:「我要佔有教會。」八十一篇,說到神的作為;八十二篇,說到撒但的摧殘;八十三篇,說到人要來對我們的佔有。

 

詩篇八十二篇

  八十二篇,亞薩的詩。

  第一節,「神站在有權力者的會中,在諸神中行審判,」諸神的會中,就是神站在眾天使的中間。神行審判,「說,你們審判不秉公義,徇惡人的情面,要到幾時呢?(細拉)」(詩八二2)你們的審判,就是撒但和撒但權勢下的天使們的審判。末了,第八節,「神哪!求你起來審判世界,因為你要得萬邦為業。」世界原來就是交給撒但來管轄的,所以,詩人求神起來審判世界。八十二篇基本上就是這麼簡單。

―― 朱韜樞《詩篇中的教會成長(卷三)

 

 

審判官的權責(八二1~8)(臺北靈糧堂)

 

16節的『諸神』,『神』所指的都是『審判官』。

馬丁路德曾論本篇說:『凡掌權者都當將這篇中的話寫在他們房屋的牆壁上,這樣便可以知道他們的職位需要何等君尊的道德。他們所享的權威,一面是服事神,一面是利於人…。』因為有一天都要向大審判官交帳。

在聖經中,神啟示了權柄系統的設立和運作方式。比爾•高達牧師說聖經所啟示,神在人間設立的權柄系統有四個:國家、雇主、教會及家庭。我們需要尊重神所設立的權柄系統,連耶穌都尊重這權柄系統『若不是從上頭賜給你的,你就毫無權柄辦我』(約十九11),當然這裡所說的權柄是來自羅馬政府,但是耶穌有更深的意義,是說這樣的權柄是來自神。保羅更清楚的說明:『凡掌權的都是神所命的,所以抗拒掌權的,就是抗拒神的命』(羅十三1-2)。由此可見,我們尊重地上的權柄,也就是尊重神的權柄。

誠如馬丁路德所說,本篇主要是教導有權柄的應如何使用所得的權柄,這裡有兩個重點,第一,要按公義審判(v.2)。第二,要善用權柄所擁有的資源,照顧需要的人,如貧寒人、孤兒、困苦和窮乏人(v.3-4)。我們或多或少,或大或小都擁有一些權柄,我們都尊重、善用嗎?能在這位賜權柄,有權柄審判我們的神面前交帳嗎?

默想

我有那些權柄?我善用了嗎?

回應

為一切在上位,有權柄的人禱告、祝福(教會界及國家)

 

 

效法神的公義(八十二篇18)(臺北基督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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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7節是神透過詩人發出的審判之語,受審者其實是跟隨神的人,他們承受神的真理,並且受託在民中具有審判的權柄,代表神行使審問一事。但是這些人卻沒有遵守公義的原則,他們偏袒社會上有錢、有權、有勢的人,冤枉社會中最可憐無助的一群,不能公平地為低下階層的百姓伸張正義,弱勢族群缺乏力量,也沒有好的社經地位,因此本該由民中的長老、判官來為他們主持正義,無奈人心險惡,這些被賦與治理、審斷職權的人,卻屈服在人情、金錢、權力的壓力之下,反而讓困苦窮乏人受盡委屈,任人宰割。經文說代表神的審判者面對神的警告卻仍不悔改,這些屈枉正直的惡行所帶來的影響連「地的根基都搖動了!」而他們不按公義行事的結果,就是面臨神公義的審判,即便他們在人前尊貴,也都得受到刑罰。

    同樣身為神的百姓,我們也被賦與屬天的權柄,耶穌說:「我實在告訴你們,你們這跟從我的人,到復興的時候,人子坐在祂榮耀的寶座上,你們也要坐在十二個寶座上,審判以色列十二個支派。」(太十九28)保羅也提醒我們:「豈不知聖徒要審判世界嗎?」(林前六2)雖然這是末日的光景,但是今日我們就需要回應神公義的心意,求神現在就幫助我們,不曲迎權勢財利之士,不怠慢輕忽弱勢族群,反而要遵行聖經所吩咐:「在 神我們的父面前,那清潔沒有玷污的虔誠,就是看顧在患難中的孤兒寡婦,並且保守自己不沾染世俗。」(雅一27)當社會的人為了自我利益而拼命攀附權貴之時,願神的兒女能活出真正的公義,用真實無偽的愛來活出美好的見證。

回應:親愛的天父,我們讚美禰是公義的神,並且知道禰是看顧那些困苦窮乏格外需要禰的人,求禰把同樣的眼光和心腸賜給我們,保守禰的兒女在世上可以活出禰公義、正直的形象。奉耶穌的名禱告,阿們!

禱讀:詩篇八十二篇34

3 你們當為貧寒的人和孤兒伸冤;當為困苦和窮乏的人施行公義。
4 
當保護貧寒和窮乏的人,救他們脫離惡人的手。

 

 

至高神統管萬國(82)(香港讀經會)

 

祈禱:   神啊,我心默默無聲,專心等候你。

 

我們身處經濟全球化的時代,多國統治者的更替,是經人民直接或間接選出,公民有更大權力影響國家的治理。這使我們更易看世界人本化,以為純粹是人的力量在左右局勢,本篇詩卻開了我們的眼界。

古代近東看統治者或帝王是國家的審判官,擁有超越人民的神聖特權,因他是神明之子,有神賦予的無上能力,而各國都有自己的保護神明。本詩就是在這種宗教背景下,以好像先知見異象的方式傳達神的信息。神的子民在敬拜集會中,詩人或主禮祭司就如同戲劇唱誦者,展開至高神在天庭主持審判大會的一幕。各國神明到達上主面前(1),接受神嚴厲的問責,神指斥他們助紂為虐、不行公義的日子實在太久了,質問他們這種惡行何時才會止息(2)。透過這一幕,神帶領我們達致更高層次去看現實,將現實看得更深,我們有時環顧世界的實況,原來神是知道一切的,而且必然追究責任。

掌權者不單是人民的代表,更是神的代表,即使古代近東看君王和判官是神明的代表,神明也要服在至高神的管轄和所定法規之下。神治理的法規清晰不含糊,就是行公義、為孤苦無助者伸冤、保護、救助窮乏人及對付邪惡。這是普世的規律,神看不義是破壞祂創造大地的根基,祂不會袖手旁觀。祂對統治者的懲治,是除去他們的權柄,包括斷絕與他們的關係、剝奪他們的生命、推翻他們的權位(67)。神要親自治理萬國。

當神的子民在集會中聽到神的判語,便更新了視野,開始期待神的審判。他們激動地呼喊:「神啊!求你起來審判世界,因為你要得萬邦為業。」(8)但願我們看清真相,並且謹慎自己,因我們也要受主的問責,祂超越一切人間體制的架構,統治著萬國。

當我們面對有權勢的人,不論是統治者或是權威人物,我們都或會感到受威脅,或會羡慕他們的地位和身分。若我們忠於信仰,相信神是唯一的主宰,我們的眼光應轉向貧窮人,重視在這些權威人物統治下的人,能否得到應有的尊重。我們也應以此作為我們運用影響力的目的,包括對待我們的下屬、家人、金錢和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