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伯記第二十二章綱目 壹、內容綱要 【以利法指責約伯執迷不悟】 一、他堅認神不會無故使約伯受苦(1~4節) 二、他認為約伯必因罪大惡極受懲(5~20節) 三、若肯悔改歸向神就必蒙神拯救(21~30節) 貳、靈訓要義 【】 ──
黃迦勒《基督徒文摘解經系列──約伯記註解》 叁、其他綱目 經文:伯22:1-11 一、指責他罪孽無窮 1-5 1.指責約伯不能使神有益。1-4,(伯21:14-16;詩16:2)。 “智慧人但能有益於己。”——意指:智慧人也只能做對自己有益的事。等自己的領悟、積累的智慧或許對自己有益,但對神卻毫無益處——說明人是有限的。 (1)“你為人公義,豈叫全能者喜悅呢?”——其實是指你的為人不公義。 (2)“你行為完全,豈能使祂得利呢?”——其實是指你的行為不完全。 (3)“其實因你敬畏祂就責備你,審判你嗎?”——其實是你不敬畏神。 (瑪2:17) 2.肯定約伯是個大罪人。5,(伯4:7;11:14;詩19:12;40:12)。 二、指控他沒有愛心 6-9 1.不當的當頭,不僅犯了神的律法,同時也苦待了弟兄,為以色列社會所禁止的。6,(出22:22-27)。 2.不憐憫窮乏的人。7,(箴19:17;11:24-25),參看《馬太福音》25章31-46節,山羊與綿羊的比喻。 3.居富欺貧:巴結權勢,苦待孤兒寡婦。8-9,(瑪3:5;耶22:3;申27:19)。 三、指出他受報原因 10-11 以利法將惡人的結局套用在約伯身上,使他內心慘受重傷,以致懷疑自己真是惡人,否則怎會有這樣的遭遇呢?——真是無用的醫生。(伯13:4;加6:7-8) (1)有網羅環繞你。 (2)有恐懼忽然使你驚惶。 (3)有黑暗蒙蔽你。 (4)洪水淹沒你。 ── 毛南春陽 經文:伯22:12-20 一、責他對神無知 12-14 1.神是至高無上的神。12,——指責約伯把神看小了。(詩115:1-3;19:1) 2.神周遊穹蒼的神,13-14,——意思是祂統管萬有。(詩103:19) 二、責他另從其類 15-17 1.“你要依從上古的道嗎?這道是惡人所行的。”——是惡人之道。15,(伯34:8,36;詩26:4;創6:5;路17:26-27)。 2.惡人是未到死期忽然除滅的。16,(詩55:23;傳7:17)。 3.惡人不怕神。17,(瑪3:13-15) 三、責他該受報應 18-20 1.要離開惡人所謀定的。18,(伯12:6;耶12:2;詩1:1)。 2.惡人必遭惡報,義人見了而歡喜。19-20,——意思是約伯所遭遇的,正是證明他是惡人遭報。(詩52:6-7) ── 毛南春陽 【悔改,就必得建立】 經文:伯22:21-30 一、得平安,有福氣 21-22 1.你要認識神——就得平安,有福氣。21,(何6:3;代上28:9;腓4:7) 2.領受神的教訓,遵行祂的話。22,(申4:1-2;箴2:1-5;帖前4:1-2)。——勸約伯要認識神,接受神的話在心裡。(詩119:11) 二、得建立,必成就 22-28 1.你若歸向全能者,就必得建立。23,(伯8:6;11:14;賽55:7;猶1:20-21)。 2.你要丟棄世上的珍寶,就得生命為珍寶。24-25,(腓3:7-8) 3.你要以神為喜樂,向祂仰臉。26,(詩37:4;143:8)。 4.你要禱告祂,向祂還願。27,(伯8:5-6;詩22:25-26), 5.這樣就必蒙成就,亮光也比照耀你的路。28,(箴3:1-6;4:18;伯11:17) 三、得高升,蒙拯救 29-30 1.謙卑的人,神必然承救。(箴29:23;賽57:15;路14:11;雅4:6;彼前5:5) 2.你手中清潔,必蒙拯救。(詩24:3-6;提前2:8;雅5:15-16)。 ── 毛南春陽 【第二十二章、以利法第三次發言】 序:從第二十二章到三十一章是第三次的辯論,還是以利法開始,他第一次暗示約伯有罪,第二次確信約伯有罪,這一次他發怒地責備約伯犯了大罪。 分段:1、責備約伯犯罪:1-20節 2、指教約伯認識神:21-30節 一、責備約伯犯罪:1-20節 1、指責約伯不能使神有益:為人不公義,行為不完全,又不敬畏神。1-4節 2、肯定約伯是個大罪人:5節 3、剝削窮人:8節 4、巴結權勢:8節 5、苦待孤兒寡婦:9節 6、指約伯的受苦是罪有應得:10-12節 7、遮蓋己罪:13-14節 8、該受報應:15-20節,“犯罪受苦是應該的。” 二、指教約伯認識神:21-30節 1、認識神的福氣: ①平安得福:21節 ②必得建立:23節 ③禱告蒙應允:27節 ④事必成就:28節 ⑤路上有光:28節 ⑥必得升高:29節 2、認識神的方法 ①領受神的話:22節 ②認罪悔改:23節,“歸向……遠除……” ③渴羨追求:24-26節 ④禱告仰望神:27節 ── 徐大年《約伯記提綱》 【愛之深責之切(二十二1~30)】 一、事出有因(1~4) 二、力斥其非(5~11) 三、嚴加警告(12~20) 四、好言相勸(21~30) ——《新舊約輔讀》 【以利法第三次發言(二十二1~30)】 一、約伯誤會神(1~4) 二、約伯犯罪多(5~20)(三罪行) 三、約伯需悔改(21~30) 1、勸勉之言(21~26) 2、應許之言(27~30) ──馬有藻《揭開痛苦的面紗──約伯記詮釋》 【以利法第三次發言(二十二1~30)】 一、約伯誤會神(1~4) 二、約伯犯罪多(5~20) 1、剝削窮人(6~7) 2、欺淩寡婦(8~11) 3、對神狂妄(12~20) 三、約伯需悔改(21~30) ──馬有藻《揭開痛苦的面紗──約伯記詮釋》 【勸勉之言(二十二21~26)】 一、認識神(21上)——領受教訓,將神話語存在心中(22) 二、歸向神——遠除不義(23上) 三、丟棄世上財富(24)——一生以神為樂(26) 四、向神禱告還願(27上)——對神謙卑(29下) ──馬有藻《揭開痛苦的面紗──約伯記詮釋》 【以利法給約伯的得福處方(伯二十二21~30)】 一、認識神,就得平安 二、領受神的話,並且存在心裡(詩一2,一一九11) 三、歸向主,認罪除罪,從帳棚中遠除不義 四、不貪財,丟棄金銀,惟要得主 五、以全能者為樂,向神仰起臉來 六、禱告神,祂就聽你 七、謙卑行神的旨意 【應許之言(二十二27~30)】 一、得平安,福氣必臨(21下)——生命必得建立(指所失去的必重得)(23下) 二、神作為珍寶(25)——「以利法」意指「神是我的珍寶」 三、禱告蒙允(27下)——一切定意所做的皆成就(28上),凡事亨通(28下~29上) 四、有過必蒙拯救(30)(拯救包括赦免) ──馬有藻《揭開痛苦的面紗──約伯記詮釋》 【得平安福氣之路】 讀經:約伯記二十二章二十一至三十節 一、平安福氣的意義 1、平安是心裡的安息和滿足。 2、福氣是心裡的快樂和盼望。快樂是今天的盼望是永遠的。有了這樣的福氣的人,在今天是快樂的,到將來是有盼望的。要形容今天人雖有名利,高貴地位,但他們
並沒有真平安真福氣。 二、平安福氣的根源 1、平安福氣的根源就是神。人是為神造的,人有了神,裡面才有平安滿足。人有了神,今天才有快樂。將來
盼望。 2、人所以沒有這樣的平安福氣,乃是因為人失掉了神。 三、得平安福氣的路 1、人失掉了平安福氣的原因,就是因為人遠離神而犯罪。 2、要得著平安福氣,就必須得著神。要得著神,就必須歸向神,遠離罪。要重重指明約伯記裡的話:你要認識神,就得平安,福氣也必臨到你……你若歸向全能者,從你帳棚中遠除不義,就必得建立。歸向全能者就是歸向神。遠離不義就是遠離罪。 3、要領受神的話語,照著神的話來接受神。要說明人一相信神的話,就得著永生,赦罪,稱義等等福氣。 4、要以神為貴為樂 二十六節:你就要以全能者為喜樂,向神仰起臉來。二十四節:要將珍寶丟在塵土裡……全能者就必為你的珍寶作你的寶銀。要描寫人現實的光景,人怎樣愛兒女,錢財,學問,地位……結果,這些東西害了他。例如你愛錢愛兒女,有一天銀行倒閉了,兒女使你失望了。 5、要禱告神,你禱告祂就聽你。要向神認罪,求赦免求洗淨,誠心誠意接受主耶穌作救主。 四、結果 1、這樣接受神的話,以神為貴為樂也禱告的人,就是認識神,平安福氣也必臨到他。 2、有亮光:亮光也必照耀你的路。從這時起,你的人生才有亮光。你的作人才光明。你的前途才有路。 3、得救。 4、高升——接受神的人總是比人高一等,將來還要高到天上去。 ──《福音材料267題》 三、第三回合對話 22:1-26:14 【(一)以利法的發言 22:1-30 】 1.以利法認為人沒有辦法使神獲益,因此神的行為一定是為了讓人獲益,這樣的神怎麼可能胡亂責罰約伯? 22:1-4 2.以利法指責約伯為富不仁,又輕視神的公義審判,將有如挪亞時代的惡人被神毀滅。 22:5-20 3.以利法勸約伯認識神領受教訓、歸向神,就能蒙神拯救。22:21-30 ── 蔡哲民等《約伯記研經資料》 【論妄定人罪 約伯記22章】 一丶有罪受責無聖潔22:1-5 二丶苦待窮人無愛心22:6-7 三丶虐待寡婦無道德22:8-11 四丶遮蓋罪孽無智慧22:12-14 五丶依從惡道無分別22:15-17 六丶惡人終極無好果22:18-20 七丶只有悔改無別路22:21-23 八丶愛神丟世無留戀22:24-26 九丶蒙神拯救無罪汙22:27-30 ── 作者不詳《聖經查經題目大綱》 【約伯記第22章執迷不悟】
── 張志新《約伯記分章大要》 【第二十二章 指責罪惡】 1) 人豈能使神有益、1/5 2) 你罪惡沒有窮盡、6/8 3) 有網羅使你驚慌、9/11 4) 神必要施行審判、12/15 5) 昔日有洪水泛世、16/20 6) 認識神就得平安、21/23 7) 丟珍寶得著珍寶、24/27 8) 謙卑人神必拯救!28/30 ── 郭提多《約伯記讀經講道輔導提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