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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伯記第二十七章短篇信息

 

目錄:

約伯記箋記(二十七章)(于中旻)

約伯的誓言(臺北基督之家)

屬靈生命:堅持正直純全(聖經姊妹版註釋)

約伯記第二十七章(康來昌)

約伯記第二十七章(黃登煌)

論惡人的命運(27123)(香港讀經會)

 

 

約伯記箋記(二十七章)(于中旻)


  擇義固執

  我斷不以你們為是,我至死必不以自己為不正(伯二七:5

  如果人知道自己迷失了,應該設法尋得正路;如果知道自己走錯了,應該回頭。但如果自己並沒有錯,而聽信別人的勸說,回轉走上相反的方向,豈不反而錯誤?所以聽人的勸告,並不就是美德;而固執自己意見,並不一定是弱點,總要看是在甚麼事上。如果你沒有走錯路,為甚麼要回轉?
  約伯說明神是智慧公義的,祂設定了自然界的秩序,祂也設定人間社會的秩序。雖然現在看來,惡人昌盛,義人反而受苦;但時候到了,神要施行公義的審判。不過,不一定眼見。
  約伯的朋友們同情他,安慰他;但是,他們有先入之見。他們簡單的推理方式是:
  神是聖潔公義的,刑罰罪惡;
  約伯的遭遇苦難,顯明是被神責打苦待了;
  因此,證明約伯是有罪。
  在這樣的情形之下,約伯真是百口莫辯。在所受的痛苦之外,還因為朋友的好意勸慰,而加上被架詞誣捏。他說:

  “神奪去我的理,全能者使我心中愁苦…
  我的嘴決不說非義之言,我的舌也不說詭詐之語。
  我斷不以你們為是,我至死必不以自己為不正。
  我持定我的義,必不放鬆;
  在世的日子,我心必不責備我。”(伯二七:2-6

  約伯知道自己;雖然沒有人能像神知道我們一樣,但他從神的話,知道自己並沒有違背神。世上的一切都失去了,這是他唯一沒有失去的東西,他必須堅持。
  這樣堅持真理的人,特別是為自己辯解,會受到更多的誤會:高傲,假冒為善,自以為義,剛硬強項,不肯悔改,都是可能增加的罪名。世人基本的論理是:你既然那麼屬靈,為甚麼不發財呢?約伯指出,不敬虔的人,儘多是發達的;強取豪奪,未必不能發達,而且可能正是他成功的因素。但他沒有神的行動,能心安理得的向神求告嗎?他積聚不義之財,是心清手潔嗎?而且到最後,他能在神面前站得住嗎?
  朋友的質疑,並沒有能使約伯懷疑神,也沒有能使他懷疑自己,反而使他心更堅定:總要持守所行的義,以神為樂。知道自己站在真理上,可以信靠神,堅持到底。

 

 

約伯的誓言(臺北基督之家)

 

經文:伯廿七章

廿六章約伯回答完比勒達的言論之後,他的三個朋友都不再說話了。所以從約伯記廿七章開始,一直到卅一章,有學者認為都是「約伯的獨白」,約伯與三友一連三回合對壘的爭辯已結束,因此在我們繼續聆聽約伯的獨白之前,我們應再次總結約伯一友犯的錯誤,好讓當我們有機會在幫助那些在患難中的人時,不致於重蹈覆轍!約伯的三個朋友犯了幾個錯誤:

第一、他們對約伯缺乏同情和憐憫的心腸,他們多嘲笑及責備約伯,一直怪責約伯不肯認錯及悔改,言語中較少安慰及鼓勵,這也是我們應當注意的!

第二、他們沒有為約伯代禱,而只會很嚕嗦地想要勸服約伯,這樣只會帶來反效果。有很多時候,當我們去幫助人的時候,最重要的事把人帶到神的面前,讓神自己來對他講話、安慰他、甚至光照他!

第三、他們太主觀、武斷、又堅持自己的論據,一意孤行指責約伯,以致最後不但沒有安慰到約伯,反而帶給他更大的痛苦。這也是我們要很小心留意的。不要在幫助人的過程中,當遇見別人不接受自己的想法時,我們的血氣就被挑起來,反而對對方有害無益!

接下來,我們來看,廿七章第2-6節記載約伯在神的面前起誓,在他有生命之時,他一生一世絕不說「非義之言」、「詭詐之語」,至死他也絕不放棄公義的生活!好讓他的良心永遠不責備他!其實約伯在極度受苦中,仍然在神面前表明這樣的心志,真是令人感動!這也是神信任、尊重約伯之處。第二章第3節記載,當神允許撒旦攻擊約伯,讓約伯一夜之間一無所有時,神很自豪地對撒旦說:「你雖激動我攻擊他,無故地毀滅他,他仍然持守他的純正。』這一種「仍然持守純正」的心志,真是我們曆世歷代信徒的好榜樣!求主幫助我們,不管在什麼樣的景況下,我們也能如同約伯一樣,向神表明:「我的嘴絕不說非義之言;我的舌也不說詭詐之語!我持定我的義,必不放鬆」,我要讓我的良心「在我在世的日子,必不責備我」。而從廿七章第8-23節的約伯的論述中,我們知道,為何約伯在如此受苦的日子,他仍然不放棄公義的生活呢?因為他仍然相信神是公義的神,他仍然相信為惡的人終必絕望,終必受苦!兒女子孫必遭惡運,死時無人為他們難過(第13-15節)、死時財產歸與義人享用(第16-18節),一生在驚恐中度過,至終不能逃脫神的審判(20—23節)!在約伯還在受苦時,他仍然相信神的公義,這也是他一直活下來的希望,但願每一個受苦的人,仍然因靠神的公義而得勝!

 

 

屬靈生命:堅持正直純全(聖經姊妹版註釋)

(27:1-23)
《約伯記》一開始,就表明撒但挑戰神,指約伯的敬虔不過是他求祝福的手段。約伯的朋友們也一直力勸約伯承認自己的過犯,以免受到神的懲罰,卻不理會約伯是否真的有罪。撒但挑戰約伯為求祝福而裝假,朋友要求約伯為不受罰而說謊,約伯卻一直堅持自己的誠信,不說非義之言和詭詐之語(27:4)。
有時,身邊會有很多聲音勸喻我們妥協,勸喻我們不要堅持正直,引誘我們放棄誠信。當中,有些聲音是出於惡意,正如撒但對約伯的指摘;有些聲音卻是出於善意,好像友人對約伯的規勸。不過,不論惡意或善意,這些聲音都是要約伯放棄自己的誠信。面對類似的聲音,我們能像約伯那樣堅持真實和正直嗎?
我們實在要學習約伯,在受苦受責的時候,依然不為自己的益處才敬畏神,不為取悅神而說謊,因為我們相信,神是信實的神,祂不會用苦難逼我們承認沒有犯的過錯,祂也不喜悅我們信口開河。
默想
「我的嘴決不說非義之言;我的舌也不說詭詐之語。」(27:4
心靈的鏡子
如果自己正直純全,就要堅持自己的信念。

 

 

約伯記第二十七章(康來昌)

 

第三輪對話後,約伯繼續悲嘆抱怨(一)

廿七1-5     1約伯接著說:2神奪去我的理,全能者使我心中愁苦。我指著永生的神起誓:3我的生命尚在我裡面;神所賜呼吸之氣仍在我的鼻孔內。4我的嘴決不說非義之言;我的舌也不說詭詐之語。5我斷不以你們為是;我至死必不以自己為不正!

神奪去我的理,全能者使我受苦!我現在之所以要發怨言,就是我不要說非議之議、我不要說詭詐的言語,我不覺得你們錯了;「我至死必不以自己為不正!」,這是很好的。當然約伯會有錯,但約伯還是很誠實的說:比較起來,我現在的遭遇是不公平的。這句話還是錯的,但有正確的地方就是:他認為在神那裡可以得到完全的申冤。

廿七6        我持定我的義,必不放鬆;在世的日子,我心必不責備我。

我想這都不表示他不夠謙卑,剛好相反,應該是非常謙卑,就是我要誠誠實實的陳明我的苦情。弟兄姊妹,這個界限不太好把握。耶穌也講過:「我的神,我的神,為什麼離棄我?」、「我要在你們這裡忍耐到幾時?」這些好像有一點很血氣的話既然是出自耶穌的口,我們就知道一定是正確,不會是血氣的話。約伯在這裡講的話,既有神後來背書,說他的議論比他的三個朋友要好,我們相信在這裡(尤其他的誠實使他說出他的苦情)是對的。他如果心中對神根本很憤怒,然後又要所謂的作見證,那才是不對。這我看到有一些(並不多)很可貴的藝人、敬虔的基督徒,為了要有見證,不敢把他心中的苦情講出來,也不敢把真相講出來,那倒不對。各位,我們要作誠實的基督徒,不要妄作見證、不要為了所謂的見證就說謊、就隱惡揚善、報喜不報憂。這樣不對。宋尚節曾經自己認罪說,為了作見證,他把八分的說成九分;沒有那麼好的說成那麼好。我想我自己也有這樣的情形,我希望我是誠實的。但約伯還是有自義的地方,這是不對,但他基本上覺得神對他不公平。我們很希望我們的心不責備我們、我們的心是持守一個正直的良心。

廿七7       願我的仇敵如惡人一樣;願那起來攻擊我的,如不義之人一般。

這也是在責備約伯的這些朋友。

廿七8-12   8不敬虔的人雖然得利,神奪取其命的時候還有什麼指望呢?9患難臨到他,神豈能聽他的呼求?10他豈以全能者為樂,隨時求告神呢?11神的作為,我要指教你們;全能者所行的,我也不隱瞞。12你們自己也都見過,為何全然變為虛妄呢?

這裡約伯又講到:「不敬虔的人,神會取其性命;不敬虔的人不好」,這我都知道,可是,雖然說我相信患難臨到不敬虔的人時,神不會聽他呼求,但神為什麼現在要保護他?這矛盾現象為什麼會繼續不斷產生?

廿七13-23 13神為惡人所定的分,強暴人從全能者所得的報(原文是產業)乃是這樣:14倘或他的兒女增多,還是被刀所殺;他的子孫必不得飽食。15他所遺留的人必死而埋葬;他的寡婦也不哀哭。16他雖積蓄銀子如塵沙,預備衣服如泥土;17他只管預備,義人卻要穿上;他的銀子,無辜的人要分取。18他建造房屋如蟲做窩,又如守望者所搭的棚。19他雖富足躺臥,卻不得收殮,轉眼之間就不在了。20驚恐如波濤將他追上;暴風在夜間將他颳去。21東風把他飄去,又颳他離開本處。22神要向他射箭,並不留情;他恨不得逃脫神的手。23人要向他拍掌,並要發叱聲,使他離開本處。

這裡,神會責備這些惡人:他們所得的是虛妄的。這又不像約伯講的,好像應該是他的朋友講的。但這裡把他歸在約伯講的話裡,我的解釋就是:約伯是相信這些事情,但那相信就像我們頭腦的相信,一旦碰到現實,我們肉體這些不舒服、不公的待遇時,我們也只能把他當信仰告白唸一唸,心中並不能得到什麼安慰。

 

 

約伯記第二十七章(黃登煌)

 

約伯堅持自己無辜(伯二十七16)

 伯在伯二十六5~14對「神掌管萬有的權能」深感敬畏,卻因自己無辜受苦且社會也充斥「惡人享福義人受苦」 的問琴而對神的公義感到困惑。然如此,仍然堅持自己無辜我們先討論他堅持無辜的內容,再提出評論

 

1.約伯堅持自己無辜的內容

約伯為堅持自己的無辜,指著神起誓。茲分(一)約伯起誓表明無辜的原因;(二)約伯起誓表明無辜的本質;(三) 約伯起誓表明無辜的內容來討論

A.約伯起誓表明無辜的原因

約伯為什麼以起誓來堅持自己的無辜呢?他在伯二十七 2a道出原因,說:「神奪去我的理,全能者使我心中愁苦。」 「奪去」指置之不顧;約伯雖然強烈表達到神面前陳明案情的盼望伯十三13~23 二十三3~4),但往前往後向左、向右,卻都見不到神(伯二十三89),約伯一直覺得神置他於不顧

「理」指權益,或法律的權力「神奪去我的理」,指神置約伯陳明案情的權益於不顧,使他有冤難申,有苦難訴這是他起誓表明無辜的原因

B.約伯起誓表明無辜的本質

約伯在伯二十七2b3說,「我指著永生的神起誓:我的生命尚在我裡面;神所賜呼吸之氣仍在我的鼻孔內。」

「我指著永生的神起誓」,約伯在誓言中提說神的名,表明我約伯若起假誓或誓言與事實不符,願招咒詛。約伯在此表明決心,即使被咒詛,也要申明無辜。

「我的生命尚在我裡面;神所賜呼吸之氣仍在我的鼻孔內,約伯以這句話,表明在有生之日必遵守這誓言

從以上的討論,我們看到約伯固然表明在有生之日必遵守這誓言,否則甘受咒詛;但這也反映出他內心的渴求:求 神能在他今生還活著時,出面為他申冤這正是他起誓表明無辜的本質

C.約伯起誓表明無辜的內容

約伯起誓的內容記載在伯二十七46,共計三項:

a.「我的嘴決不說非義之言;我的舌也不說詭詐之語

伯二十七4的原文在句首各有一個「如果」,因此,約伯 第一項起誓的內容是:「如果我的嘴說非義之言;如果我的舌說詭詐之語」我就遭受神咒詛;這是他起誓表明自己無辜的第一項內容

b.「我斷不以你們為是;我至死必不以自己為不正!

伯二十七5的原文在句首也有一個「如果」,因此,約伯第二項起誓的內容是:「如果我以你們為是;以自己為不正」,我就斷氣而死約伯以至死也要否認三友的指控來強調自己的純正

C.「我持定我的義,必不放鬆;在世的日子,我心必不責備我。」

這節經文(伯二十七6)中的「義」,指合乎神律法標 准的動機與行為;「持定指緊緊抓住,絕不放鬆;「責備 原意是褻瀆神可見約伯第三項起誓的內容是:在我整個人生之中,我的動機與行為,必緊緊持守神律法的標準,絕 不作任何虧心事否則我願遭受神任何的咒詛藉此表明他的受苦與不義全然無關

 

2.約伯堅持自己無辜的評論

「堅持自己無辜」是約伯一貫的態度。在與三友第一回合的對話,約伯就回應以利法,說:「我的舌上豈有不義嗎?我的□裡豈不辨奸惡嗎?」(伯六30) 他也回應比勒達,說:「我本完全」(伯九21);他甚至對神說:「其實,你知道我沒有罪惡」(伯十7);且強烈表明盼望到神面前陳明案件伯十三18)

在第二回合的對話,約伯在回應以利法的話中有一段籲伸冤的詩歌伯十六18~21 ),他向大地呼喊,也向天上中保呼籲,能出面替他作證,好叫他得以在神面前獲得平反; 在回應比勒達的話中更出現「我知道我的救贖主活著,末必站立在地上」伯十九25),深信神必為他申冤

在第三回合的對話,約伯在回應以利法的話中,再度表明到神面前陳明案件的盼望(伯二十三4~5),且相信神只要真的調查他,一定會發現他「腳追隨神的步履;謹守神的道,並不偏離。神嘴唇的命令,未曾背棄;看重神□中的言 語,過於需用的飲食」(伯二十三11~12);在回應比勒達的話中,則指著神起誓,堅持自己無辜(伯二十七1~6)

可見「無辜」是約伯一再重複的主題,也是他最在意的議題。可惜三友面對約伯心中最深的痛苦,不只沒有同理心 來陪伴,反而一味指責他自以為義伯十一 2~6 ;十五26 ) 指責他沒有敬畏神的心伯十五4),是十足不敬虔的惡人 (伯十八5~21 ;二十二 511)

三友挾「因果報應論」且以審判官自居,將「無辜 約伯定為「惡人」。這種諮商簡直以「偏激的生命」去傷害「受 傷的生命」,約伯受傷的心靈怎能獲得醫治?走出人生的苦難與困惑?

 

約伯述說心中的冤屈和期望(伯二十七712)

約伯向神發誓他絕對純正之後,接著滿腹委屈述說他「攻擊他的仇敵」遭遇惡報的盼望我們先討論約伯盼望的內容,並對此加以評論

 

1.約伯盼望「攻擊他的仇敵」遭遇惡報的內容

約伯在伯二十七7~12盼望「攻擊他的仇敵」遭遇惡報的心聲,可分三方面來討論:(約伯盼望遭遇惡報的「仇敵」;二)約伯盼望仇敵遭遇惡報的「內容」;(三)約伯盼望仇敵遭遇惡報的「應用」。

A.約伯盼望遭遇惡報的「仇敵」

約伯在伯二十七1說:「願我的仇敵如惡人一樣;願那起來攻擊我的,如不義之人一般。」

雖然本節的「仇敵」「惡人」「攻擊我的」、「不義之人 都是單數,且約伯曾困惑的詢問神:「你為何掩面,拿我當仇敵呢」伯十三24 ;十九11) ?但敬虔且指著神發誓自己純 正的約伯,竟盼望「攻擊他的這位神」得到像「惡人」的下場,實在難以置信

因此,約伯盼望遭遇惡報的「仇敵」,宜指這三位朋友 這觀點雖與本節的「仇敵」是單數不符,但這三人卻都以「因 果報應論如同一人般攻擊約伯,且彷佛神逼迫他伯十九 22 )因此,這三位朋友可被視為約伯盼望遭遇惡報的「仇敵」。

B.約伯盼望仇敵遭遇惡報的「內容」

由於「攻擊約伯的仇敵」攻擊他為「惡人」、為「不義之人」,約伯盼望「攻擊他的仇敵」得到像「惡人」像「不義之人」的下場

他在伯二十七8說:「不敬虔的人雖然得利,神奪取其命的時候還有甚麼指望呢?「得利」(batsa這字若為主動詞,意思是「以強暴奪取不義之財」;若為被動詞,意思則是「被剪除」。整句所要表達的意思是:不敬虔的人必被剪除,他們即使向神呼求,仍然沒有什麼指望

為什麼呢?因為「患難臨到他,神豈能聽他的呼求? (伯二十七9)患難是罪惡的刑罰,當惡人落在神的刑中,即使開□向神呼求,神也不聽

伯二十七10說出「神不聽惡人禱告」的理由:「他豈以 全能者為樂,隨時求告神呢?」惡人不是「以全能者為樂, 隨時求告神」的人,暗示惡人在患難中禱告,也只想脫離患難,卻無意悔改因此,神不聽他們的禱告

可見約伯希望「攻擊他的仇敵」,落到「禱告不蒙神垂聽」且被剪除的地步

C.約伯盼望仇敵遭遇惡報的「應用」

約伯表達了「仇敵遭惡報」的盼望之後,轉過來對三友說:「神的作為,我要指教你們;全能者所行的,我也不隱瞞 你們自己也都見過,為何全然變為虛妄呢? (伯二十七 11-12)

神的「作為」(yad)指神的「手,強調神以大能的手將 他「折斷」、「撕裂」、「掐住」、「摔碎」、「圍攻」、「傾倒」(伯 十六12~16),使我約伯的臉因哭泣而發紫,全身皮膚疤痕累累,坐在爐灰中拿瓦片刮身體

「全能者所行的,我也不隱瞞:全能者如此苦待我,我不是毫不隱瞞且再三地告訴你們這是出於神對我不公不義的攻擊伯七20 ;十31317 ;十三24 ;十六1217 十九812)嗎?

「你們自己也都見過,為何全然變為虛妄呢?」你們不清清楚楚地看見我的苦情嗎?你們為什麼竟不相信我是無辜的呢?你們為什麼一□咬定這是我犯罪的結果,且以權威吩咐我悔改呢?

約伯盼望三友對他受苦的原因必須思想清楚,然後再發言,免得他盼望「攻擊他的仇敵得到像「惡人」、像「不義之人」的下場,果真臨到三友身上

 

2.約伯盼望「攻擊他的仇敵」遭遇惡報的評論

針對約伯盼望「攻擊他的仇敵」遭遇惡報,我們提出二點評論:一)約伯的盼望反映他對三友「惡有惡報」這觀 點的憤慨;(二)約伯的盼望反映他對三友「將推論當作事實」的不滿

A.約伯的盼望反映他對三友「惡有惡報」這觀點的憤慨

三友以「因果報應論」定約伯為惡人,逼使約伯在伯二十一732和二十四1~23相繼列舉「惡人享福」的例證質疑 三友所持「惡有惡報的觀點,可見他面對「惡人享福」的事實,心中對「惡有惡報」既感困惑又感憤慨因此,他在 本段表達「攻擊他的仇敵」得到像「惡人」像「不義之人」 下場的盼望,並不表示他接受三友「惡有惡報」的觀點,而 是意在回應三友:果真「惡有惡報」,但願它就應驗在你們身上

B.約伯的盼望反映他對三友「將推論當作事實的不滿

三友以「因果報應論」攻擊約伯為惡人,約伯在伯二11~12以「攻擊他的仇敵」得到像「惡人」、像「不義之人 的下場,提醒三友對他受苦的原因必須思想清楚,然後再發言,免得落入「惡人下場。

這提醒無異一記當頭棒喝,因為三友只是根據約伯所受 的苦和「因果報應論」,推論出約伯受苦是因犯罪的結果,並 且將此推論當作事實,不容挑戰這是三友攻擊約伯為惡人的主因

三友固然無法得知約伯受苦真正的原因,但若能秉持「有根有據的事實才是事實」,那麼他們三人也就不致於在約伯的傷□上灑鹽了

 

以「惡有惡報」攻擊人的必受惡報

三位朋友一直以「惡有惡報」來定約伯的罪,有冤無處 申訴的約伯在上一段(伯二十七1112)盼望「攻擊他的仇敵」得到像「惡人」、像「不義之人」的下場,本段伯二十 13~23 )則套用三友特別是瑣法,參考伯二十29 )對「惡人厄運」的觀點,警告三位朋友,小心說話,免得陷入你們 所說的「惡人的厄運」中。茲分(一)以「惡有惡報攻擊人的」必受惡報的內容;(二)以「惡有惡報攻擊人的」必受惡報的評論這二方面來說明

 

1.以「惡有惡報攻擊人的必受惡報的內容

約伯指出,神為惡人所定的分,強暴人從全能者所得的報,乃是這樣:一)子孫命運坎坷伯二十七14~15 ) (二) 財產歸予義人(伯二十七16~17)(三)惡人轉瞬敗落(伯二十七1819)(四)惡人一生驚恐(伯二十七20~23)°

A.惡人子孫命運坎坷(伯二十七14~15)

約伯首先提到惡人的後代命運坎坷。他說:「倘或他的女增多,還是被刀所殺;他的子孫必不得飽食。」(伯二十七 14)

尭女增多,人丁興旺,本是福份,卻因惡行,反成了咒詛。惡人的後代,或是被刀所殺,或是因饑荒受苦都是神所降的刑罰

約伯在伯二十七15又說,「他所遺留的人必死而埋葬;他的寡婦也不哀哭。」

「哀哭」代表正式的喪禮;「他的寡婦也不哀哭,不是指寡婦無動於衷,而是指沒有正式的喪禮由於本節前後二 句平行對稱,且多處經文指出,惡人死後不得埋葬王下九 10 ;耶八2,十四6 ,二十二 19),因此,「他所遺留的人必 死而埋葬」,宜加上一個否定詞,整句意思成為:「惡人後代 死後無葬身之處」。約伯在本節指出,惡人後代死後,不會有正式的葬禮和墳墓,這是神的咒詛

B.惡人財產歸予義人(伯二十七16~17)

約伯提到惡人的第二項厄運是財產歸予義人他在伯二十七16~17指出,「他雖積蓄銀子如塵沙,預備衣服如泥土 ;他只管預備,義人卻要穿上;他的銀子,無辜的人要分取。」

「他雖積蓄銀子如塵沙,預備衣服如泥土」:「衣服」象徵「財富」,惡人藉著惡謀惡行強取豪奪,將不義之財堆積得 像塵沙那麼多;然而公義的神,卻要為被惡人欺壓的「義人」「無辜人」申冤,將惡人所積的銀子賜給他們使用,將惡 人所存的衣服賜給他們穿戴。惡人強取豪奪,卻如補風,這是公義的報應。

C.惡人轉瞬敗落(伯二十七18~19)

惡人第三項厄運是轉瞬敗落約伯在伯二十七18指出,「他建造房屋如蟲做窩,又如守望者所搭的棚。」約伯的意 思是,惡人建造非常華麗的房屋,誇耀自己的財富,但豪廈轉眼之間淪為蟲窩,或淪為如同看守田間莊稼而臨時因陋就簡搭蓋的草棚約伯藉此描述惡人雖然短暫興旺,但轉瞬之間必傾倒敗落

他又指出,「他雖富足躺臥,卻不得收殮,轉眼之間就不在了。」(伯二十七19)惡人雖然在富足中躺臥睡覺,誰知睜眼一看,已經一貧如洗,死後草草掩埋再度刻畫出,惡人興旺何其短暫

D.惡人一生驚恐(伯二十七20~23)

惡人還要遭受「一生驚恐」的厄運。約伯在伯二十七 2021指出,「驚恐如波濤將他追上;暴風在夜間將他刮去 東風把他飄去,又刮他離開本處。」惡人活在恐懼中,沒有平安驚恐有如波濤,在他心中翻騰不已;夜間的暴風,令 惡人膽戰心驚;「東風」是又幹又熱的風,使人夜間輾轉難眠,日間心靈不安更令人驚嚇的莫過於狂風從曠野刮來,吹倒房屋,壓死兒女(伯一19)這是被你們三人視為「惡人的約伯我所遭遇的

惡人所遭遇的驚恐不只如此,神還要「向他射箭,並不留情;他恨不得逃脫神的手。(伯二十七22)約伯曾誤以為神將他當作箭靶子,派出弓箭手四面環繞他,將他破裂又破裂伯十六12~14),如今他指出,神好像戰士 ,向惡人射箭,毫不留情,欲置惡人于死地,使惡人無處可逃

當惡人落到如此的困境,「人要向他拍掌,並要發叱聲, 使他離開本處。」(伯二十七23 )「拍掌」代表幸災樂禍,「發叱聲」指斥責惡人惡人在眾人冷嘲熱諷下離開本處,流落異鄉

 

2.以「惡有惡報攻擊人的」必受惡報的評論

從約伯在伯二十七13~23所論有關「以惡有惡報攻擊人 的」必受惡報的內容來看,這些內容與被三友視作「惡人」 的約伯所遭遇的厄運幾乎相同,暗示約伯對三友以「因果報應論」和他所受的苦將他定為「惡人相當反感,特別當他 們將約伯的申訴斥為「沒有敬虔的心」伯十五4),更激起約伯的憤慨;認為三友是完全偏離公義的審判官,胡亂將「無罪定為「有罪」,是「是非不分的「惡人,理當照他們所說的「惡人的厄運受報應,使他們在報應中醒悟到自己 正是他們□中所攻擊的「惡人」。

可見約伯在三友異□同聲定為「罪人」的打擊下憤概 地反彈,反過來定他們為「惡人」。諮商師與個案的關係,淪 為彼此攻擊,互相謾駡,這樣的諮商,怎能生髮果效?

 

問題討論

1.約伯為什麼在伯二十六14以尖酸刻薄的諷語回敬比勒達?

2.三友針對約伯一再堅持自己受苦與罪無關,有何反應?他們的反應適當嗎?

3.約伯為什麼套用三友的「惡有惡報觀向三友訴說惡人的厄運?

 

 

論惡人的命運(27123)(香港讀經會)

 

祈禱:   主啊,我心尊你為大,我要以你為樂。求你以你的慈愛和誠實吸引我,使我快跑跟從你。

 

約伯繼續他的論述,首先為自己的無辜辯白(16)。他甚至可以起誓作證,因著神對他的不公,以致他受苦愁煩(2)。儘管如此,只要他還有神所賜的一口氣,他仍然會保守自己不陷在罪裡,例如不以口舌犯罪(4)、行事總不違背良知(6)。至於那些惡人,即敵對約伯的人,神必定追討他們的罪(712)。約伯的朋友也深明這項真理,但為甚麼他們仍堅持約伯是惡人呢(12)?

1323節是約伯再論惡人遭報的結局:

1.他們的家庭為禍患所毀(1415);

2.他們的產業為義人所取去(1617);

3.他們的住所及生命只短暫存留(1819);

4.他們的生命被波濤及強風所威嚇(「東風」即是強烈而炎熱的風,2021);

5.神追擊惡人,旁人因而歡呼(2223)。

約伯繼續以信心發言,指出惡人必然得著應得的報應。他自言其良心並沒有責備他,所以深信神至終必眷顧他;能夠有如此理直氣壯的表白實在不容易。感謝神,因著耶穌基督的救恩,我們得以稱義成聖,不是因著我們的義行,乃是借著耶穌基督成為神的兒女。在基督裡,我們都是聖徒,我們的良知也不能責備我們,因為神已經在基督裡宣佈我們的過去、現在及將來所犯的罪,都得著赦免而成為義人了。這是何等大的平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