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伯記第二十三章短篇信息
目錄:
約伯記箋記(二十三章)(于中旻)
神啊!禰在那裡?(臺北基督之家)
屬靈生命:神不一定要我們受苦(聖經姊妹版註釋)
約伯記第廿三章(康來昌)
約伯記第二十三章(黃登煌)
約伯向神傾訴(23章1至17節)(香港讀經會)
約伯記箋記(二十三章)(于中旻)
神知道
祂知道我所行的路,祂試煉我…(伯二三:10)
在煉爐中,是痛苦的過程。
朋友使他失望,誤會他,攻擊他;但使約伯再有省察的機會,更能確定自己行在神的道路中。儘管如此,他仍然不能到神的面前,與神理論,讓神揭示他受苦的奧秘。這樣的困惑和不確定,並沒有動搖他遵行真理的心意,也沒有使他對神的信念喪失。
祂知道我所行的路;
祂試煉我之後,我必如精金。
我腳追隨祂的步履,我謹守祂的道並不偏離。
祂嘴脣的命令我未曾背棄;
我看重祂口中的言語,
過於我需用的飲食。(伯二三:10-12)
人的生活行事,都在神的面光之中(詩九○:8),是不能隱藏的。朋友雖然不了解約伯,難以相信他無辜而招來這樣的患難,唯一的安慰是神知道。
神有祂奧秘的旨意。約伯坐在廢墟中,撿起破瓦片來刮皮膚上的瘡,與坐在安樂椅上的空談,心情絕不一樣。為甚麼遭遇如此?神有甚麼奧秘的計畫?在被壓榨的苦痛中,他極願意知道:不是好奇的知識,而是渴望有確定的盼望。這就像在海上風浪中的扁舟,需要有錨的穩定力量。神有祂奧秘的旨意,不是一本書,人需要的,不是知道為何,而是要相信祂,相信神的可靠,把自己交託在神手中,相信祂的旨意必要成就。
人有其當盡的責任。明白為何並不重要,明白下一天的情形也不重要;要緊的是作今天當作的事,跟隨主的腳蹤行。新約的聖徒,有基督為我們受過苦,“給你們留下榜樣,叫你們跟隨祂的腳蹤行”(彼前二:21)。這是當行的腳蹤,這也是可行的腳蹤。聖經說:“神是信實的,必不叫你們受試探,過於所能受的;在受試探的時候,總要給你們開一條出路,叫你們能忍受得住。”(林前一○:13)
神的話是心中力量。人缺乏飲食,就軟弱無力,不能夠作事。飲食是供給人營養,加給人力量,能夠活下去,作當作的事,行當行的路。肉身的食物,常有可口美味,使人吃了滿足口腹。但約伯更注重神的話,過於飲食,因為那能加給人屬靈的力量,可以爭戰,勝過仇敵的攻擊,在苦難中站立得穩。
願信徒都效法約伯,在苦難中得勝。
神啊!禰在那裡?(臺北基督之家)
經文:伯廿三章
第3節約伯痛苦而渴望地說:「惟願我能知道在哪裡可以尋見神,能到祂的台前」!也就是約伯吶喊著:「神啊!禰在那裡?我要去哪裡才能找到禰!」因為與三個朋友辯論的結果,約伯發現,他好像「秀才遇到兵,有理說不清」!三個朋友只是盲目的定他有罪,對他一切的申訴充耳不聞,因此,他渴望找到神,好到祂的台前得到辯白的機會!第8、9節他又說:「只是,我往前行,祂不在那裡;往後退,也不能見祂。祂在左邊行事,我卻不能看見;在右邊隱藏,我也不能見祂」!這章經文,不斷讓我們看見約伯最大的痛苦就是覺得「神已遠離」他,他找不到神!第17節他說:「我的恐懼不是因為黑暗,也不是因為幽暗蒙蔽我的臉」!他最深的恐懼仍然是「找不到神」,覺得神已遠離他了!這也是耶穌釘十字架最大的痛苦:「我的神!我的神!為什麼離棄我?」我們在此看見約伯愛主的深切和靈性的高超,他在乎的不是「神的賜福」,而是「與神的關係」!是的!弟兄姐妹們!你是否常常為著自己與神的關係疏遠而懼怕,難過,還是你只是在乎神有沒有賜福你的工作、你的家庭、你的事奉呢?
不但如此,我們在這章聖經中看見,約伯雖然落在「找不到神」的痛苦中,他仍然有許多讓人,讓神感動的反應:
第一、 他仍然深信神是正直,公義的神!第5-7節他相信神不會蠻橫不講理,必會仔細傾聽他的申訴,並且最後判他無罪,以致可以永遠封住三個朋友(那審判我的)的口!
第二、 他仍然深信神是良善的神!第10節約伯宣告:「祂試煉我之後,我必如精金」!雖然他不知道為何會受苦,但是他相信苦難能使他的生命成長!這都是我們在受苦時當有的信心!
第三、 他仍然深信神是全知的神!第10節約伯說:「然而祂知道我所行的路!」雖然他找不到神,看不見神,但是他卻相信神都瞭解他、知道他、完全認識他!我們也需要這樣的信心來面對我們生命中的苦難!
第四、 既然苦難是神的試煉,所以11、12節他勉勵自己在試煉中要堅守主道,一直到底!約伯在最深的苦難中,他仍然謹守神的話語,他說:「我看重祂口中的言語,過於我需用的飲食」!這是何等偉大的信心!但願我們能深深地學習約伯的信心和忍耐的榜樣!
屬靈生命:神不一定要我們受苦(聖經姊妹版註釋)
(23:1-17)
約伯的朋友將苦難歸因犯罪,而現代基督徒則喜歡將一切苦難等同試煉,總之,苦難于人有益。
不錯,有些時候,苦難將生命煉淨,是生命更新的必經階段;不過,也有些時候,受苦並不是要人「更進步」。不然,神為甚麼仍要敬虔的約伯受苦?約伯若早已是義人,為甚麼仍要接受試煉?
約伯高呼,經過神的試煉,自己會如精金(伯23:10),但並不是說,他的受苦是有益的鍛煉,不然,約伯不會同時高呼自己不明白受苦的原因(伯23:4)。所以,約伯要說的是,他會一直堅持自己的清白,也相信神是公義的,會承認他的正直,並且斷定他是精金。
我們在受苦時,可以堅持信念,可以相信神的公義,並且盼望事過境遷後,神會給我們公平的判語,卻不必追求受苦,以為自己越是受苦,越會得神的喜愛。由始至終,我們的信仰都是神白白的恩典,如果我們要設法受苦才可以到達某個「屬靈境界」,那就是一種苦行的操練,是依靠自己力量的交易,而不是仰望神的信心。
默想
「然而他知道我所行的路,他試煉我之後,我必如精金。」(伯23:10)
心靈的鏡子
基督徒並不以自虐為樂。
約伯記第廿三章(康來昌)
第三輪對話:約伯回答以利法(一)
約伯繼續反駁以利法的反駁
廿三1-2 1約伯回答說:2如今我的哀告還算為悖逆;我的責罰比我的唉哼還重。
我已經這麼苦苦求情了,我是真實的痛,然後講出我的苦情,你們還說我在悖逆神;神這責罰是太重、太重,比我所表達出來的唉哼還重。
廿三3 惟願我能知道在哪裡可以尋見神,能到祂的臺前,
我一定要找到神;一定要跑到祂那裡去向祂申冤、責備祂。再一次,這裡也是約伯的信心,他要去找到神。
廿三4 我就在祂面前將我的案件陳明,滿口辯白。
事實上我們也感謝主,當他們在辯論的時候,他的案件已經陳到神面前;神其實完全都知道、從頭到尾都知道。
約伯的信心與抱怨交織
廿三5 我必知道祂回答我的言語,明白祂向我所說的話。
有的時候約伯對神是極其的不滿,有的時候又非常有信心。我想這種交織的情形讓我們不能一刀切的說,這一段話裡面約伯通通都是責備神;這一段話裡面以利法通通都在稱讚神。他們的錯誤和正確的地方是交織的,我們要有一點小心的來分辨。
廿三6-7 6祂豈用大能與我爭辯嗎?必不這樣!祂必理會我。7在祂那裡正直人可以與祂辯論;這樣,我必永遠脫離那審判我的。
我們前面看到他對復活的主有盼望;對救贖主能夠救贖他、讓他復活有盼望。但那裡跟這裡一樣,不只是講到說他對復活有盼望,而且對公理的實現有盼望,都是因為神。「我必永遠脫離那審判我的」,我們也希望脫離那審判我們的,就是脫離神對我們的指控。這除了在主的寶血之下、除了因信稱義、除了靠著耶穌十字架、除了接受神為我們預備十字架的救恩以外,沒有一個地方可以脫離神的審判。
廿三8-9 8只是,我往前行,祂不在那裡;往後退,也不能見祂。9祂在左邊行事,我卻不能看見;在右邊隱藏,我也不能見祂。
這好像說看不清楚神在哪裡;神的作為也看不清楚在那裡,所以就有很多的抱怨。
廿三10 然而祂知道我所行的路;祂試煉我之後,我必如精金。
有人說,這話好像不大像約伯講的,實在應該是他朋友講的。我想,是約伯講的並沒有錯,因為約伯還是有很正確的時候,只是在很痛的時候,他又會不斷的抱怨神。
廿三11-17 11我腳追隨祂的步履;我謹守祂的道,並不偏離。12祂嘴唇的命令,我未曾背棄;我看重祂口中的言語,過於我需用的飲食。13只是祂心志已定,誰能使祂轉意呢?祂心裡所願的,就行出來。 14祂向我所定的,就必做成;這類的事祂還有許多。15所以我在祂面前驚惶;我思念這事便懼怕他。16神使我喪膽;全能者使我驚惶。17我的恐懼不是因為黑暗,也不是因為幽暗蒙蔽我的臉。
雖然我這麼看重、這麼遵行祂的話,祂定意要罰我,我有什麼辦法?因此我就更怕了;如果我這麼遵行祂的話,祂還讓我受這麼多的苦,神使我喪膽、全能者使我驚惶。我的恐懼不是因為黑暗,也不是因為幽暗蒙蔽我的臉,是因為神直接的在攻擊我。也許我們生活中也常常有這樣的艱難,但讓我們不要灰心,繼續的持守。
約伯記第二十三章(黃登煌)
第二課約伯對以利法第三次諮商的回應
以利法在伯二十二 21~30勸告約伯當認識神、當敬畏神、當認罪悔改,無異宣告約伯就是一個「不認識神」、「不 敬畏神」的罪人。面對這樣的宣告,約伯渴望能到神台前辯白(伯二十三1~7),卻發現平反的機會渺茫(伯二十三 8~17),不禁感歎這個世界沒有公義(伯二十四1~12) ,懷疑 神是否真的在治理這個世界(伯二十四13~17),最後則出 自內心咒詛惡人,傾吐他渴望公義得以在這不公義的世界彰顯出來(伯二十四18~25)。
一、約伯渴望到神台前辯白(伯二十三1~7)
面對以利法對他的誣告,約伯渴望到神台前辯白。茲分 (一)約伯渴望的內容;和(二)約伯渴望的評論這二方面討論。
1.約伯渴望的內容
根據伯二十三1~7,約伯不只期盼能親自到神面前,向神陳訴冤情,他更渴望神為他申冤。
A.約伯盼望向神陳訴冤情
伯二十三1~2記著約伯表明他訴冤的心情,說:「如今我的哀告還算為悖逆;我的責罰比我的唉哼還重。」
「如今我的哀告還算為悖逆」,「哀告」(siyach)指「訴 苦」,「悖逆」(m6riy)意思是「苦毒」;約伯在此表白他在以利法誣告下的心情:壓抑不住滿腔的憤慨,決心到神面前訴苦
。
「我的責罰比我的唉哼還重」,「我的責罰」指「神沉重的手」,約伯誤以為他受苦是出於神的攻擊;「唉哼」指 因受苦所發的歎息。約伯在此所要表白的是:我的唉哼還比不上所受的苦,因此,我雖帶著滿腔的憤慨,到神面前訴苦, 還不算過份吧!
約伯表明他訴冤的心情之後,就表明他訴冤的願望。他 在伯二十三3〜4說,「惟願我能知道在哪裡可以尋見神,能 到祂的台前,我就在祂面前將我的案件陳明,滿□辯白。」 「台前」(tgkuwnah)指神的寶座;詩八十九14指出, 「公義和公平是禰寶座的根基」。約伯要來到神的台前,因他知道神的公義容許他為自己辯明。
「陳明」,法律術語,指將案件經過整理,按著次序詳加說明。
「滿□辯白」,原意是「將辯白的話,充滿口中」。
約伯要當著神的面,將他的案件,井然有序地詳加說明,為自己辯白。
B.約伯盼望神為他申冤
約伯如此鄭重其事,目的是盼望神為他申冤。他在伯二十三5說:「我必知道祂回答我的言語,明白祂向我所說的話。」約伯深信神必聽他申訴,並且對他解釋受苦的原因,使他走出困惑。
約伯接著又說:「祂豈用大能與我爭辯嗎?必不這樣!祂必理會我。以公平待他,宣判他無罪。」(伯二十三6)
約伯自問自答,照他判斷,神應該不會無故的用權勢壓迫我吧!祂既是恩慈的主,一定會理會我。「理會」指留心我的申訴並且存記在心,向我施恩。
約伯為什麼有這樣的信心,因為他自信是「正直人」。他說,「在祂那裡正直人可以與祂辯論;這樣,我必永遠脫離那審判我的。」(伯二十三7)
約伯相信,正直人可以在神面前說明他的案件,神也會 宣告他無罪,還他清白,使他脫離受苦。「脫離那審判我的」, 指脫離三友對我約伯的審判。三友以「因果報應論」來看約伯的受苦,認定約伯犯了罪,且視約伯「無辜」的辯白為「不 敬虔」的證據,令約伯百□莫辯,痛苦不堪;約伯在此轉向神,認為唯有神宣告他無罪,才能封住三友對他審判的口。
2.約伯渴望的評論
以利法不只根據「因果報應論」誣告約伯是一個「不認識神」、「不敬畏神」的罪人,且認定約伯「不認罪」就是存心詭詐、不敬畏神(伯十五4〜6);自認無辜的約伯,滿腔憤慨,卻又有理說不清。他能在這種處境裡轉向神、尋求神,在信心的路上,摸索著前進;神也在人窮途末路之際,出面解開他的困惑。約伯為後代受苦者留下一條走出苦境重要的線索。
二、約伯感歎平反機會渺茫(伯二十三8〜17)
「清白」無法獲得三友認同的約伯,只有寄望神出面為他洗刷冤屈。因此,他盼望能到神的台前,將案件陳明,獲 得平反。但這盼望的亮光卻轉瞬化為無奈的感歎。為什麼呢? 因為他遍尋不著神,又不能轉變神已定的心意。我們先討論約伯感歎平反機會渺茫的原因,再提出評論。
1.約伯感歎平反機會渺茫的原因
約伯為什麼感歎獲得平反的機會渺茫呢?因為他遍尋不著神(伯二十三8~9) ,又因他不能使神回心轉意(伯二十三 13-17)
。
A.因為他遍尋不著神
約伯在伯二十三8~9感歎他心靈探索的徒勞:「只是,我 往前行,祂不在那裡,往後退,也不能見祂。祂在左邊行事, 我卻不能看見,在右邊隱藏,我也不能見祂。」
「前」(qedem)指東邊;「後」('achowr)指西邊;約伯 往前往後,都找不到神;進不能相近,退不能忘卻,約伯陷 入進退維谷的焦慮。
「左」(sgmo'wl)指北邊;「右」(yamiyn)指南邊;約 伯向左向右,也找不到神。又怎能向神陳明案情,獲得平反呢?約伯不禁感歎平反機會渺茫。
B.因為他不能使神回心轉意
約伯為什麼要找神呢?因為他對自己的無辜有信心。他說:「然而祂知道我所行的路;祂試煉我之後,我必如精金。 我腳追隨祂的步履;我謹守祂的道,並不偏離。祂嘴唇的命 令,我未曾背棄;我看重祂□中的言語,過於我需用的飲食。」 (伯二十三10~12)
約伯的意思是:我的行為敬虔,有如精金,毫無雜質;我跟隨祂的腳蹤,謹守祂的道,毫不偏離;我不曾違背祂的 命令,心中珍藏祂的話,且反復思想。因此,若有機會站在神面前,神一檢查,就會發現祂對我實在「誤判」了。 即使如此,神會改判嗎?約伯對此,毫無信心。他說: 「只是祂心志巳定,誰能使祂轉意呢?祂心裡所願的,就行出來。」(伯二十三13)
「祂心志巳定」,就約伯而言,指神巳經判他有罪,且使他受苦;「誰能使祂轉意呢?」約伯的意思是,即使祂發現 祂對我「誤判」了,祂還是不會改判,反而將錯就錯地維持 原判,免得面對「認錯的難堪」。「祂心裡所願的,就行出來」,約伯在此誤會神是一位「想作什麼,就作什麼」的神。
約伯繼續說,「祂向我所定的,就必做成;這類的事祂還有許多。」(伯二十三14)「祂向我所定的,就必做成」,約伯誤會是神定意使他家破人亡,且不給他申訴的機會,這類的事多得不可勝數;人又能拿祂怎麼樣呢?
此時約伯對洗刷冤情不只信心全失,更是驚惶喪膽。他在伯二十三15~17說,「所以我在祂面前驚惶;我思念這事便 懼怕祂。神使我喪膽;全能者使我驚惶。我的恐懼不是因為黑暗,也不是因為幽暗蒙蔽我的臉。」
「我思念這事便懼怕祂」,「這事」指神是一位「想作什 麼,就作什麼」的神,即使祂知道祂將無辜者「誤判」,祂也 不會改判,反而將錯就錯地維持原判。約伯一想到「這事」, 就懼怕喪膽。
「我的恐懼不是因為黑暗,也不是因為幽暗蒙蔽我的臉。」 「幽暗蒙蔽我的臉」喻指長睡不醒;死亡還不是約伯恐懼的主因;真正叫約伯恐懼的,乃是尋到了神,卻發現這位神竟然是一位「將無罪的誤判為有罪,卻又不容無辜者申訴」的 神。約伯想到所面對的神竟是這樣的神,不禁懼柏喪膽。
2.約伯感歎平反機會渺茫原因的評論
針對約伯感歎平反機會渺茫的原因,我們提出二點評 論:(一)約伯此時找不著神,不等於神不為他平反;(二) 約伯在困惑中對神作事的原則有錯誤的認知。
A.約伯此時找不著神,不等於神不為他平反
伯四十二 8告訴我們,神是藉著三友邀請「被他們定 為罪人的約伯」為他們禱告來為約伯平反,可見約伯此時此 地不管怎麼祈求神為他申冤,總是沒有任何回應,並不等於神不為他平反,而是神為他平反的最佳時機未到。
全知、全能、公義的神,總在最佳時機為無辜且專心信靠祂的人平反,比如:祂在最佳時機為約瑟、為但以理、為 以斯帖平反。師商師可以舉這樣的例證,激勵受苦的個案,不必因禱告沒有得到回應而灰心。
B.約伯在困惑中對神作事的原則有錯誤的認知
約伯在困惑中誤以為神「想作什麼,就作什麼」,即使祂知道將無辜者「誤判」,祂也不會改判。
約伯這樣的觀點錯了,因為約伯受苦,並非神誤判他有罪,而是出於撒但的攻擊;真正誤判的,反而是約伯,是他 不知道受苦的真相,卻根據「因果報應論」和自身受苦的事實去作邏輯性的推論,且把推論的結果當事實;以致面對這 些「真中有假,假中有真」的資料,越想越陷入痛苦。
諮商師宜注意傾聽,聽出個案心中的痛苦,有哪些痛苦是事實造成的,哪些是推測造成的,才能陪個案厘清困惑,走出困惑。
約伯向神傾訴(23章1至17節)(香港讀經會)
祈禱: 求主賜我喜樂的靈,教導我以你為樂,並且享受你同在的甜蜜。
對於以利法的勸戒,約伯的態度是置諸不理。第23∼24章是約伯對神的說話。首先,他相信神是肯聽他的辯辭的(1∼7),他表示如今的苦況實在叫他吃不消,「我的哀告還算為悖逆」(2)意即約伯對神的埋怨其實不過是哀告而已。「我的責罰」原文的意思是「祂沉重的手」(2);約伯哀告神的手對他的責罰實在過重,叫他「唉哼」。然而,他仍然鍥而不捨地尋求神,相信神肯聽他的申訴,使他脫離審判(3∼7)。
約伯自言尋求神的過程殊不容易,因為神是無所不在、卻又是無影無蹤的(8∼9)。可幸神是無所不知的,祂必明白約伯今天的際遇只是對他性格的熬煉,為要使他的生命成為極有價值的精金(10)。所以,他只是在遭受試煉,而不是承受刑罰。因此,他必對神忠精,不偏離祂的命令(11∼12)。不過,約伯亦明白到神的心意難測,他不知道神究竟要怎樣對待他,若是神真的要刑罰他,有誰能阻攔呢(13∼15)?因此,他心存惶恐,勇氣盡失,好像活在比黑暗更可怕的日子裡(16∼17)。
神有深不可測的神性,有誰能參透呢?要完全認識神是不可能的。不過,由於我們如今已經擁有了整本聖經,即整全的神的默示,其中的教導已足夠使我們對祂有充分的認識。我們比起約伯實在是幸福得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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