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伯记第三十一章短篇信息
目录:
约伯记笺记(三十一章)(于中旻)
完人约伯(一)(台北基督之家)(卅一1~12)
完人约伯(一)(台北基督之家) (卅一13~40)
个人成长:犹如约伯那样?(圣经姊妹版注释)
约伯记第三十一章(康来昌)
约伯记第三十一章(黄登煌)
约伯的誓辞(一)(31章1至23节)(香港读经会)
约伯的誓辞(二)(31章24至40节)(香港读经会)
约伯记笺记(三十一章)(于中旻)
义人的安定
从至上的神所得之分(伯三一:2)
遭受苦难与恶者的攻击,朋友的误会,并不能将行义的人压下去,反而使他更仰望神的公义。他想到“神岂不是察看我的道路,数点我的脚步呢?”不论人怎么说,虽然有时他不明白,但仍然相信,神是公义的审判者:“我若被公道的天平称度,使神可以知道我的纯正。”(伯三一:4,6)
约伯像是看到了天上的法庭:
“愿那敌我者所写的状词在我这里,
我必带在肩上,又绑在头上为冠冕。
我必向他述说我脚步的数目,
必如君王进到他面前。”(伯三一:36-37)
约伯堂正的向撒但挑战!撒但在神的面前控告人;约伯却说,他的脚步是照神的旨意,每一步都算数,没有偏离正路,步步都有脚印;撒但要控告,约伯可以每一步都交待清楚。因此,撒但虽然控告,他带在肩上,表明为可以为自己的行动负责;撒但羞辱他,加罪于他,迫害他,因为那都是无端毁谤,反成为头上的冠冕。他理直气壮,绝不用畏缩,挺胸昂首,勇敢威武的“如君王进到他面前”。这样的气势,是因为他有无亏的良心,确信自己未行不义的事。
他盼望能够胜诉,不至于被判定有罪,而获得神的赏赐,因他相信神在自己一边,所以他敢谈到:“从至上的神所得之分,从至高全能者所得之业。”(伯三一:2)
这法庭的情景,也曾在撒迦利亚的异象中出现:大祭司约书亚穿着污秽的衣服,站在耶和华的使者面前。撒但站在一边向耶和华控告约书亚,“与他作对”;但神的使者在另一边,为约书亚脱去罪孽,使他“穿上华美的衣服…将洁净的冠冕戴在他头上。”(亚三:1-7)
我们靠自己的义,不能进到神面前,没有谁能说他是坦然无愧的,我们的义都像是污秽的衣服。惟相信靠赖耶稣基督的宝血,才可洁净罪孽,“在一切不得称义的事上信靠这人,就都得称义了”(徒一三:39)。
圣徒像约伯一样,行事纯全,遵从神的旨意,是神所称赞的。虽然不免受苦,“神荣耀的灵常住在你们身上”,是何等的安慰。(彼前四:14)感谢主,祂是我们的中保。
完人约伯(一)(台北基督之家)
经文:伯卅一1-12
这章经文是约伯为自己无罪的答辩。我们从这一章经文,可以看见约伯真的是世间少有的好人,正如约伯记一开始就提到约伯是一个「完全正直、敬畏神、远离恶事」的人,愿约伯成为我们的榜样,让我们也能成为一个「完全」人!我们从约伯身上来看,如何我们能像他一样得胜一切的恶事?
第一、要远离一切的试探:约伯律己严格!他非常谨慎小心,不让自己落入情欲淫乱的网罗中!第9节约伯特别提到,他远离一切的诱惑,他也知道淫乱是从「淫念」开始的,因此他不让任何的淫念停留在他的心中,这是他「远离恶事」很重要的秘诀。因此耶稣也警告我们:「凡看见妇女就动淫念的,这人心里已经与他犯奸淫了」(太五28)。求主帮助我们对罪更儆醒,当我们心中有淫念时,我们就应当抵挡、祷告,甚至请求弟兄姐妹为我们祷告,不让「私欲怀胎生出罪来」。不仅如此,第1节约伯说:「我与眼睛立约,怎能恋恋瞻望处女呢?」约伯非常知道「淫念」是从「眼目」的情欲而来的,因此他约束他的眼睛「非礼勿视」。是的!今天有许多的弟兄软弱跌倒,就是先从眼目的放纵开始,不约束自己的眼目远离情色的诱惑,以致于落入罪恶的试探中。所以弟兄们当求主保守我们远离一切色情的试探;而姐妹们也要留意自己的穿著,不要让弟兄在眼目上受诱惑。
第二、要把肢体献给神:第1节约伯说:「我与眼睛立约」!事实上,是耶稣已经与我们的眼睛立约了!保罗说:我们是耶稣重价买赎回来的,所以要在我们的「身子」上荣耀神(林前六20)。因此基督徒得胜罪恶的秘诀就在于──我们认定一件事,就是因着耶稣的舍命拯救,我们的生命、我们的身体已经是属基督了!我们已经与耶稣立了约,要用我们的身体来荣耀神!我们的口、我们的手、我们的眼目都要为祂而活,我们不再把自己的「肢体」献给罪作不义的器具,我们乃愿意把我们的肢体,献给耶稣,作义的器具(罗六13)。当我们有这样的心志时,保罗说:「这样,罪必不能作你们的主」(罗六14)!所以,弟兄姐妹们,让我们不仅和我们的眼睛立约,我们还要与我们所有的肢体立约,我们决定把它献给基督,为祂而活!
主题:完人约伯(二)(台北基督之家)
经文:伯卅一13-40
今天,我们要从这段经文,特别向约伯学习,如何成为一个「敬畏神的人」。
第一、敬畏神的人就是知道神会「察问」我们。第4节约伯知道神在「察看」他的道路;第14节他还知道神要「察问」他,这就是约伯能成为如此正直的圣徒的主要原因。基督徒成圣的秘诀就是「敬畏神」!知道我们一切所想、所言、所行也许人不知道,但是神都知道,而且有一天祂要察问我们,并且要按着我们所行的审判我们。唯有敬畏神,能使我们成为一个「言行一致」、「表里一致」、「人前人后一致」真正正直的人。但愿每一个属神的人都向神活着,给主做,而不是给人做,以致于我们能成为一个真正诚实正直的基督徒。
第二、敬畏神的人必定会「爱神所爱」。第13节我们看见,约伯虽然是财主,大有权势,但对待自己的仆婢却从不专横无理,他给他们权利,可以为自己要的利益与他争辩。这在当时奴隶制度盛行的时代,何等的不容易。而约伯提到,他之所以如此行,并非为了沽名钓誉,乃是出于两个原因:他敬畏神(14节);并且他知道,在神面前人人平等(15节)。他知道神爱每一个祂所造的人,正如父母爱每一个儿女一样;敬畏神的人必定爱神所爱的人。但愿每一个属神的人都以爱弟兄、爱邻舍、爱世上的人,来证明我们对神的敬畏!
第三、敬畏神的人必定是「以神为至宝的人」。第24、25节约伯强调,他决不把「黄金」当作他的「指望」、也决不把「精金」当作他的「倚靠」、他也绝对不会因「财物丰裕,多得资财而欢喜」,他单单以神为他生命的至宝!以神为他生命的「指望」、「倚靠」和「喜乐」!但愿每一个属神的人都是以神为至宝的人。
第四、敬畏神的人必定「恨恶罪恶」。箴言八章13节说:「敬畏耶和华在乎恨恶罪恶」。一个真正敬畏神的人必定爱主所爱、恨主所恨。而主最恨恶的就是「罪恶」。33-34节约伯提到他是一个「恨恶罪恶」的人,当他自己有错误时,他从来不像亚当那样假冒为善,遮盖自己的罪(33节)。而为了真理,他决不惧怕群众的舆论,或是顾虑亲戚的感情;对真理和正义,他决不袖手旁观,明哲保身。约伯是一个愿意为真理而战、为真理而付出代价的人。但愿我们都成为真正敬畏神的人,宁愿得罪人,也不愿得罪神!虽然要付出代价,但却是神所喜悦的人。
个人成长:犹如约伯那样?(圣经姊妹版注释)
(31:1-40)
我们一方面要学习约伯的正直和敬虔,另一方面,却要承认我们大多数人都比不上约伯。你看,约伯的义足以叫他呼吁神才能断定他有没有罪,他声明自己不但在行为上没有犯罪,就是在心态上都没有犯罪。就如耶稣所要求的,他不但没有淫行,连向妇人起淫念都没有(伯31:9)。
有些信徒很喜欢自比约伯,遇上一点点委曲和挫折,就以为自己像约伯那样受到亏待,而没有认真检视自己的生命。不错,我们也会像约伯那样遇上苦难,不过也要小心,我们的苦难,很多时候都比不上约伯的十分之一。而且,约伯的义也实在比我们高很多,至少,我们不是每个人都可以这样清白地向神宣告自己无罪。所以,我们一方面要向约伯学习,另一方面也要承认自己距离约伯的义很远。
所以,遇上小小的苦楚,不要轻易自比约伯,逃避面对自己的不义;在遇上真正的苦难时,就要牢记约伯的见证,不要随便妥协,承认自己没有犯过的罪。
默想
「神岂不是察看我的道路,数点我的脚步呢?」(伯31:4)
心灵的镜子
面对苦难,不要轻易以约伯的经历作自己的挡箭牌。
智慧五味架
口便亲手
(31:27)
象征一种宗教敬拜的姿态,约伯起誓他不曾敬拜日月,背弃神。
智慧五味架
带在肩上
(31:36)
代表要让所有人都能见到,把对象带在肩上,或把责任担在肩上是尊贵和身分的象征(赛22:22; 赛9:6)。约伯敢于把告他的状词当成徽号带在肩上,公开表示自己清白无辜。
约伯记第三十一章(康来昌)
第三轮对话后,约伯继续悲叹抱怨(五)
约伯说他若行得不正,情愿神罚他
卅一1-4 1我与眼睛立约,怎能恋恋瞻望处女呢?2从至上的神所得之分,从至高全能者所得之业是什么呢?3岂不是祸患临到不义的,灾害临到作孽的呢?4神岂不是察看我的道路,数点我的脚步呢?
从这里来看,就是他的眼睛不看邪恶的东西、不做坏事。这样,神给我的,应该是好;给那些坏人,应该是祸患临到他们。神应该知道我是非常的义。然后第5节又是他的老话了:
卅一5-6 5我若与虚谎同行,脚若追随诡诈;6(我若被公道的天平称度,使神可以知道我的纯正;)
我如果做了这些东西,那我真是有祸了。但如果我被公道的天平秤一秤,神,你知道我真是纯正!当然约伯也讲他有错,但再一次,他错所受到的刑罚,如果跟其他人比起来,实在是太过份了。「好吧,你在神面前,不要跟其他人比,单单就你自己本身来讲,你是不好。」这约伯也会承认,但为什么跟别人比起来,他要这么倒霉?我想我们也是这样,真的是人比人气死人,为什么神这么不公平?我们单单在神面前,神太伟大,我们是很糟糕;但如果跟别人比起来,我们觉得神实在很不公平。
卅一7-13 7我的脚步若偏离正路,我的心若随着我的眼目,若有玷污粘在我手上;8就愿我所种的有别人吃,我田所产的被拔出来。9我若受迷惑,向妇人起淫念,在邻舍的门外蹲伏,10就愿我的妻子给别人推磨,别人也与他同室。11因为这是大罪,是审判官当罚的罪孽。12这本是火焚烧,直到毁灭,必拔除我所有的家产。13我的仆婢与我争辩的时候,我若藐视不听他们的情节;
我没有犯淫乱,也没有欺负仆婢。
卅一14 神兴起,我怎样行呢?他察问,我怎样回答呢?
否则神兴起,坐堂问案,我怎么回答?神在带领我,我也真是对祂很好,我很公正。
卅一15 造我在腹中的,不也是造他吗?将他与我抟在腹中的岂不是一位吗?
那个被伤害的我,就是这个正直的我,是同一位。
卅一16-17 16我若不容贫寒人得其所愿,或叫寡妇眼中失望,17或独自吃我一点食物,孤儿没有与我同吃;
又在申冤了。我曾不容贫寒人得其所愿,或叫寡妇眼中失望,或叫孤儿没有东西吃吗?我对他们非常好。
卅一18 (从幼年时孤儿与我同长,好像父子一样;我从出母腹就扶助[原文是引领]寡妇。)
这里又是一个文学上的夸大:从幼年时孤儿与我同长,好像父子一样。我想约伯没有跟孤儿一起同长(起码证据没有);「我从出母腹就扶助寡妇」那也不太可能,是个孩子怎么扶助寡妇?他的褓母是寡妇来扶助他倒有可能,这都是形容的说法。我真是正直,就我自己所经验的,我是一个正直的人。
卅一19-22 19我若见人因无衣死亡,或见穷乏人身无遮盖;20我若不使他因我羊的毛得暖,为我祝福;21我若在城门口见有帮助我的,举手攻击孤儿;22情愿我的肩头从缺盆骨脱落,我的膀臂从羊矢骨折断。
我如果有伤害别人,就愿你这些咒诅临到我吧。
卅一23-24 23因神降的灾祸使我恐惧;因他的威严,我不能妄为。24我若以黄金为指望,对精金说:你是我的倚靠;
这里就是说:如果我有因为钱多而自大、去依靠钱的话,这底下都是说:愿神罚我。
卅一25-27 25我若因财物丰裕,因我手多得资财而欢喜;26我若见太阳发光,明月行在空中,27心就暗暗被引诱,口便亲手;
这在申命记四章19节也有讲到说:不要被天上的万象所引诱,显然这是指在当时那偷偷拜偶像的情形。前面是说以黄金为偶像,现在是说以太阳、明月为一个稀奇、有力量的东西(就像现代人认为星座有力量一样),就去敬拜它。在这里的敬拜方式就是:「口便亲手」大概是拜偶像、星象的一个动作。
卅一28 这也是审判官当罚的罪孽,又是我背弃在上的神。
这是背弃神的。下面再讲到:如果我怎么样,愿神重重罚我。
卅一29 我若见恨我的遭报就欢喜,见他遭灾便高兴;
我若见恨我的遭报就欢喜,见他遭灾便高兴,「就愿神罚我」!虽然没有直接讲这句话,但是这个意思。这我们也要稍微小心一点讲:如果我们看到那些恶人遭报,应不应该高兴?好像我们今天不应该高兴,因为恶人死亡,神并不高兴;神高兴的是恶人悔改得生,这是以西结书讲的话。可是我们又看到很多地方,包括在启示录里,当恶人、恶者、和他的跟随者被刑罚时,天、地、和神的儿女都欢呼。我想这两个并没有冲突,我们今天的确是一点都不自义,我们非常希望恶人悔改;但当恶人始终不悔改时,不一定要等到将来,在某一个程度、时间,我们也应该求神申冤。如果还能借着击打叫这恶人悔改那最好;如果不能借着击打叫恶人悔改,最起码要借着击打消灭恶人,让神的公义彰显、让被他欺压的义人能够松口气。如果在永恒里,我们看到恶人因为不悔改,放弃了神给他那么多机会而灭亡,我认为我们是应该要欢喜快乐。我们应该乐神所乐、恶神所恶,不要把那「有人打你左脸,连右脸都给他打」一直延续到永恒里。永恒里不再有这样的恶人;永恒里善、恶是已经定了,不会再改变,而我们对那恶人受刑罚,应该是喜悦的。我们有的时候也还是应该为恶人被刑罚很喜悦,不过我们不是自义就是了;我们是让这个世界上罪恶减少、让义能够更多、让神的道能更多被人执行,而高兴。「我若见恨我的遭报就欢喜,见他遭灾便高兴」我还是一样说,在神公义的作为下,我们为这事高兴;在我们自义的话,就没有什么高兴。
卅一30 (我没有容口犯罪,咒诅他的生命;)
我对恶人不咒诅。当然我们也咒诅他,如果他一直不悔改,像大卫的咒诅诗一样。不是自义的,而是希望在这咒诅中,也带来神正义的彰显和恶人的悔改。
卅一31-35 31若我帐棚的人未尝说,谁不以主人的食物吃饱呢?32(从来我没有容客旅在街上住宿,却开门迎接行路的人;)33我若像亚当(或译:别人)遮掩我的过犯,将罪孽藏在怀中;34因惧怕大众,又因宗族藐视我使我惊恐,以致闭口无言,杜门不出;35惟愿有一位肯听我!(看哪,在这里有我所划的押,愿全能者回答我!)
这段意思就是:我如果亏待我帐棚里面的人,没有让他们吃饱;没有让客旅来住宿;如果我像亚当一样遮盖我的罪,将罪孽藏在怀中,这样,愿神罚我。既然我没有做这些事,就再一次说:约伯的救赎主活着:「惟愿有一位肯听我!(看哪,在这里有我所划的押(就是我的状子),愿全能者回答我!)」。约伯很凶的:Answer me, my lord!Answer me, my judge!Answer me, your honor!这是在法院:你来回答!甚至我在告法官、检察官。
卅一36-40 36愿那敌我者所写的状词在我这里!我必带在肩上,又绑在头上为冠冕。37我必向他述说我脚步的数目,必如君王进到他面前。38我若夺取田地,这地向我喊冤,犁沟一同哭泣;39我若吃地的出产不给价值,或叫原主丧命;40愿这地长蒺藜代替麦子,长恶草代替大麦。约伯的话说完了。
这又是在文字上很动人的一段,就是:我实在没有作恶,如果我作恶,约伯说,我自己来咒诅我自己。这是他的痛苦、是他有不当、太过激动;但也还是有他诚诚实实的向神倾心吐意,所以神最后对他还是有肯定的。
感谢主,我们在学习这些事上的时候, 真的很难拿捏;我们不大有把握怎么样的一个作法是最恰当。我们求主让我们总是敬畏、信靠神;在敬畏、信靠神的情形下,诚实的向祂倾心吐意、诚实的赞美他;也诚实的在最大的眼泪中赞美祂。
约伯记第三十一章(黄登煌)
第三课 约伯列举十四项义行求神还清白
(伯三十一章)
约伯在与三友的对话中,一直宣告自己无辜(伯九21 ,十二 4 ,十三15~16,十六17,十九25~27,二十三10〜12 ,二十七2~6 ),面对现今「被戏笑、被羞辱、被离弃、被苦待」 (伯三十1、9、16)的光景,心中觉得神不再是「赏善罚恶」的神,而是「罚善赏恶」的神,这样的困惑越来越 强烈;因而心情激动地列出十四项人类容易触犯的罪,并向 神发誓他绝无干犯,否则愿照誓词任凭神处置,藉此期待神还他清白,使他再度经历神「赏善罚恶」的公义。
约伯记三十一章的结构呈现出完整的交叉模式,突显出约伯无辜的誓言。
A.立约与咒诅(31: 2〜3)
B.挑战:秤量与数点(约伯以天平秤量他的行为,原页神查点)(31:4、6)
C.誓言清白(31:1 x 5; 7-34; 38-39)
B.’挑战:档与数点(约伯以法律档为证,愿神详查)(31:35-37)
A.’立约与咒诅(31:40)
本课将根据约伯记三十一章的结构,从五方面来讨论:
一、立约与咒诅(伯三十一2〜3)
约伯在伯三十一 2~3引用三友的「因果报应论」指出,「从至上的神所得之分,从至高全能者所得之业是甚么呢?岂不是祸患临到不义的,灾害临到作孽的呢?」
三友以「因果报应论」来量度约伯而认定约伯犯了罪, 约伯则以「因果报应论」来辩证自己的无辜。根据「因果报 应论」,公义的神应该公平执行「赏善罚恶」。因此,如果我约伯真的行了不义或作孽,那么,我受神公义的刑罚,那 是理所当然;可是如果我弃绝不义、断绝作孽,却有祸患和 灾害临到我,那么,神应当为我伸冤。约伯认定「赏善罚恶」 才符合立约的精神。
二、挑战:秤量与数点(伯三十一4、6)
究竟我约伯是行义或作孽?约伯指出,全知全能的神怎么可能不知道呢?因为「神岂不是察看我的道路,数点我的脚步昵?」(伯三十一 4)
「道路」指人的行为;「脚步」指每一个动作;神既是全知又全能,祂对我行为中的每一个动作都加以认真地检查,怎么可能不知道我约伯是无辜呢?
约伯随即指出,「我若被公道的天平称度,使神可以知 道我的纯正」(伯三十一 6)。神所秤量的是人心,良心是否有亏,神用公道的天平可以秤度;「纯正」,字意与过犯或作孽相反;约伯相信神用公道的天平秤度之后,必还他清白。
三、誓言清白(伯三十一 1、5;
7~34; 38~39)
约伯接着以「如果我……就愿/就让……」这种起誓的语法提出十四项动机与行为供神用公道的天平秤度,十四是七这完整数字的二倍, 二倍的七,正构成双重的完全,约伯藉此表明他完全成就道德的要求。
这十四项可归纳成七个范畴:(一)约伯发誓绝无色情与淫乱(伯三十一 1、9~12) ; (二)约伯发誓绝无虚谎与诡诈 (伯三十一 5、7~8 );(三)约伯发誓绝无不公与藐视(伯三十一 13~15);(四)约伯发誓绝无不仁与吝啬(伯三十一 16-23 );(五)约伯发誓绝无拜金与崇偶(伯三十一 24〜28 ); (六)约伯发誓绝无报复与徇私(伯三十一 29~34 );(七) 约伯发誓绝无夺地与侵占(伯三十一38〜40)。
1.约伯发誓绝无好色与淫乱(伯三十一 1、9-12)
约伯一开始就以「立约」的语法强调他从未陷入情欲的罪。他说:「我与眼睛立约,怎能恋恋瞻望处女呢?」(伯三 十一 1)
「我与眼睛立约」,圣经多次指出,眼睛是心灵的入□(箴四21、22、25 ,十10,三十13 ;太五28,六22-23 ) ,若不 「立约」,若不下定决心倚靠真理和圣灵加以约束,就容易像参孙(士十六1 )、像大卫(撒下十一 2〜4)引起欲念,干犯 罪恶。约伯与眼睛立约的内容,就是不容许眼睛「恋恋瞻望处女目光一瞥,若不立即自制,反而一直注意,就会想入 非非,生发性幻想,动了淫念,终于干罪。因此,约伯立定心志,绝不容许自己的眼睛恋恋瞻望处女。
约伯不只表明自己非礼勿视,他更起誓强调他决没有干 犯淫乱。他发誓说:「我若受迷惑,向妇人起淫念,在邻舍的 门外蹲伏,就愿我的妻子给别人推磨,别人也与她同室。」(伯三十一9~10)
约伯誓词的内容是:我若被邻舍的妻所吸引而迷恋她,对她起了淫念,在邻舍的门外蹲伏,伺机犯罪。那么,就让 我的妻子成为女奴,操作推磨的贱役,甚至成为别人的侍妾,任人践踏;藉此来报应我羞辱别人妻子的恶。
约伯为什么如此发誓呢?他在伯三十一 11~12指出原 因,说:「因为这是大罪,是审判官当罚的罪孽。这本是火焚烧,直到毁灭,必拔除我所有的家产。」
「当罚」(palil)字意为「剪除」,强调淫乱当绳之以法,且被社会所唾弃;「这本是火焚烧」,指淫乱是情欲的火在焚 烧,箴言六27~28将「亲近邻舍之妻」描述为「人在怀里搋火」和「人在火炭上走」,这火必烧灭这位玩火的人,甚至将 他所有的家产都烧尽;喻指干犯淫乱,必身败名裂,甚至丧掉生命,陪光家产(箴六31〜35)。
约伯引用三友的「因果报应论」为他绝无好色与淫乱这起誓背书,要求神以公道的天平秤度,还他清白。
2.约伯发誓绝无虚谎与诡诈(伯三十― 5、7~8)
约伯继发誓绝无好色与淫乱之后,接着发誓绝无虚谎与诡诈,他在伯三十一 5、7~8起誓说:「我若与虚谎同行,脚若追随诡诈;我的脚步若偏离正路,我的心若随着我的眼目,若有玷污粘在我手上;就愿我所种的有别人吃,我田所产的被拔出来。」
约伯在此用了五次「如果」和二次「就愿」,呈现他誓言的严肃性:
A.五次「如果」
a.如果我与虚谎同行
约伯在伯三十一 5a发誓他绝不与虚谎同行。「虚谎」 (shav')原意是「不虔与虚荣」,引伸为虚假与诡诈。
b.如果我脚追随诡诈
约伯在伯三十一 5b发誓他绝不追随诡诈。约伯表明:他为人手洁心清,真实无妄,不怀诡诈。「诡诈」(mirmah)指欺骗、奸诈。
c.如果我的脚步偏离正路
约伯在伯三十一 7a发誓他的脚步绝不偏离正路。「偏离」是未完成式,表明继续不断的动作。约伯在此表明:我的脚步绝不习惯性地偏离神的旨意。
d.如果我的心随着我的眼目
约伯在伯三十一 9b发誓他的心绝不随着他的眼目。由伯三十— 7~8来看,约伯藉此要表白的是:我的心绝不随着我的眼目而起贪念。
e.如果我有玷污粘在手上
约伯在伯三十一 7c发誓没有玷污在他旳手上。「玷污」 (m'uwm)指道德上的污点,「粘在我手上」,暗指收取贿赂。约伯发誓他为人不起贪念,不收贿落。
约伯在这五次以「如果」引出的誓言里,表明他的「心」、「眼」、「手」、「脚」都经得起神以公义的天平来秤量,完 全清白,绝无虚谎,绝无诡诈。如果神査出他有任何道德上的污点,约伯以二个「就愿」表明他愿接受神的刑罚。
B.二次「就愿」
a就愿我所种的有别人吃:我愿将播种所得的全归别人。
b.就愿我田所产的被拔出来:我愿田间的农作物被连根拔起。
约伯以「就愿」严肃表明:如果我犯了欺骗和贪心的罪, 若有剥夺别人的财物,那么,我愿我的劳力和财力也被人剥夺,甚至全部被剥夺殆尽。
3.约伯发誓绝无不义与藐视(伯三十一 13-15)
约伯虽身处阶级严明的时代,受苦前又德高望重,地位尊贵,但他发誓绝不因此仗势凌人。他说:「我的仆婢与我争 辩的时候,我若藐视不听他们的情节」(伯三十一 13)。
在约伯时代,「仆婢」是奴隶,他们只能完全顺服主人的权威。但他们既身为人,仍有人权,应予尊重(出二十 2-11,20-21,26-27 ;利二十五39~55 ) 。当仆婢与约伯据埋 力争的时候,约伯表明他不敢藐视他们,反必耐心静听他们 详述情节,维护他们合乎律法规定的权益。
约伯在伯三十一14~15指出他如此对待仆婢的理由,说:「神兴起,我怎样行呢?祂察问,我怎样回答呢?造我在 腹中的,不也是造他吗?将他与我搏在腹中的岂不是一位吗?」
约伯的理由是:每个人都是同一位神所创造的,人生在世,即使社会地位有尊卑之分,但人格人权却都平等,必须 互相尊重。如果我约伯因为社会地位高,就藐视社会地位低 的人,将来神站起来,要以审判官的身份来审断案件,为人辩屈,那时我怎能站得住呢?当神察问我为何仗势欺人 时,我用甚么话回答呢?因此,约伯即使对待「仆婢」,也绝无不义或藐视。
4.约伯发誓绝无不仁与吝啬(伯三十—16-23)
以利法曾在伯二十二 6~9卢列种种约伯为富不仁的罪状,但约伯在伯三十一16〜23用了五次「如果」和二次「情 愿」,严肃发誓他绝无不仁与吝啬。他发誓说:「我若不容贫寒人得其所愿,或叫寡妇眼中失望,或独自吃我一点食物,孤儿没有与我同吃;(从幼年时孤儿与我同长,好像父子一 样;我从出母腹就扶助(原文是引领)寡妇。)我若见人因无衣死亡,或见穷乏人身无遮盖;我若不使他因我羊的毛得暖,为我祝福;我若在城门□见有帮助我的,举手攻击孤儿; 情愿我的肩头从缺盆骨脱落,我的膀臂从羊矢骨折断。因神 降的灾祸使我恐惧;因他的威严,我不能妄为。」
A.五次「如果」
a.如果我不容贫寒人得其所愿
约伯在伯三十一 16a发誓他未尝不容贫寒人得其所愿。 贫寒人所愿的无非是温饱,约伯发誓,他没有拒绝过贫寒人的哀求。
b.如果我叫寡妇眼中失望
约伯在伯三十一 16b发誓他从未叫寡妇眼中失望。寡妇眼巴巴盼望别人给予帮助,她们眼中失望,就是盼望落空。约伯发誓,他未曾叫寡妇所期望的帮助落空。
c.如果孤儿没有与我同吃
约伯在伯三十一 17发誓他从未叫孤儿挨饿。他说:「或独自吃我一点食物,孤儿没有与我同吃」:约伯表明他没有自 私地只顾自己的需要,却不与孤儿分享。他接着提出证据,说:「从幼年时孤儿与我同长,好像父子一样;我从出母腹就 扶助(原文是引领)寡妇。」(伯三十18)约伯的意思是: 很多孤儿从小就由我如父亲般加以养育,我也常常照顾一些 刚产下孤儿的寡妇。我对社会中最可怜的孤儿寡妇,一直关心他们,照顾他们,我怎么会独自享受食物,却不与孤儿分享呢!
d.如果我见人因无衣死亡
约伯在伯三十一 19发誓他未曾任令穷人因无衣受冻。他说:「我若见人因无衣死亡,或见穷乏人身无遮盖;我若不使 他因我羊的毛得暖,为我祝福」。(伯三十一 19~20)
巴勒斯坦夜间苦寒,若无温暖的衣服,有冻死的危险。穷乏人可能将外衣作当头,到了夜间,债主没有归还,以致身无遮盖。约伯指出,只要他看到这种情形,一定给他们穿上羊毛衣,使他们在身心获得温暖中向神感恩,向我道谢。
e.如果我在城门口不为孤儿伸冤
约伯在伯三十一 21发誓他不容许人举手攻击孤儿。他说,「我若在城门□见有帮助我的,举手攻击孤儿」,意思是: 我若在城门□担任法官,看到人们尊重我、支持我,就误导群众情绪,且在法律程序上取巧,导致像孤儿般的无助者含 冤受屈,那么,我情愿手臂折断。
B.二次「情愿」
约伯发誓,如果他犯了以上五项不仁与吝啬之罪的任一种,他情愿承受以下二种报应:
a.情愿我的肩头从缺盆骨脱落(伯三十一 22a)
b.情愿我的膀臂从羊矢骨折断(伯三十一 22b)
肩头、缺盆骨、膀臂、羊矢骨,这是颈部至膀臂的部位,一旦肩膀脱臼、膀臂折断,这人必浑身无力。约伯藉此表明 「因神降的灾祸使我恐惧;因祂的威严,我不能妄为。」 面对神审判降灾的威严,我约伯绝不敢不仁与吝啬。
5.约伯发誓绝无拜金与崇偶(伯三十一 24-28)
约伯叙述了他在情色、诡诈、不义、欺压等方面无可指摘之后,他在本段以三个「若」来发誓他在灵性上绝无拜金与崇偶。
A.「我若以黄金为指望,对精金说:你是我的倚靠」
一个人若以「黄金为指望,精金为倚靠」(伯三十一 24 ), 他必被玛门捆绑而沦为拜金主义者,如此一来,他就不可能爱神了(太六24)。以利法曾指责约伯贪爱财利(伯二十 二 24~25 ) ,约伯在此则加以否认。
B.「我若因财物丰裕,因我手多得资财而欢喜」
一个人若因财物增多而得意洋洋(伯三十一 25),他很容易忘记得货财的力量是神给的(申八18),不只不知感 恩,反而心高气傲,自以为这货财是我力量我能力得来的(申 八17);如此一来,他必忘记耶和华,沦为随从别神,事奉 叩拜(申八19),而犯大罪。约伯否认他曾有这样的心态。
C.「我若见太阳发光,明月行在空中,心就暗暗被引诱,口便亲手」
约伯否认拜金,也否认拜天象(伯三十一26〜27)。拜天象是古代近东普遍的迷信(参考王上十九18 ;耶八1〜2),时 人看见太阳、月亮运行天空,心被勾引而向曰月将手举起,放在唇边,表明向日月缄默、敬虔的膜拜;接着将手举起, 向天空挥去,表明向日月致敬。约伯表明他不敢犯这样的罪, 因为「这也是审判官当罚的罪孽,又是我背弃在上的神。」 (伯三十一 28)至上的神(E1)远超过一切天象,是创造诸天象的主宰;因此,拜天象是背弃神的大罪,凡干犯的,要 用石头打死(申四19,十七3 )。
6.约伯发誓绝无报复与伪善(伯三十— 29-34)
约伯又以三个「若」来发誓他心中绝无隐藏报复与伪善的罪。
A.绝无幸灾乐祸
约伯发誓他绝无幸灾乐祸,他在伯三十一 29〜30说:「我 若见恨我的遭报就欢喜,见他遭灾便高兴;我没有容□犯罪,咒诅他的生命」。「恨我的」代表约伯的仇敌;约伯表明他从 不因仇敌遭到厄运或被神刑罚而幸灾乐祸,换言之,他没 有报复的存心,因为他从来不容许他的□咒诅别人。
B.绝无冷漠无情
约伯也发誓他绝无冷漠无情,他指出,「若我帐棚的人未尝说,谁不以主人的食物吃饱呢?」(伯三十一 31 )
「我帐棚的人」指仆人、婢女、亲友或宾客;「食物」(basaf)指动物的肉;这些人都为约伯慷慨供应他们足够的肉食作证。
约伯不只对他帐棚内的人慷慨,即使是过路客,他也慷 慨对待他们。他说:「从来我没有容客旅在街上住宿,却开门迎接行路的人」(伯三十一 32)。客旅在街上住宿,有被当地匪徒强暴侮辱的危险(创十九4〜9 ,士十九22~26) ,慈惠的心使他不能让外地人露宿街头,一定开门迎接,安排住宿,又提供食物。
C.绝无掩饰罪过
约伯发誓他绝无掩饰罪过,他说:「我若像亚当(或译: 别人)遮掩我的过犯,将罪孽藏在怀中;因惧怕大众,又因 宗族藐视我使我帘恐,以致闭□无言,杜门不出」(伯三十一33-34) 。
约伯在此起誓,他不像亚当,犯了罪却将自己隐藏起来,怕被发现(创三8)。亚当可指「常人」,一般人犯了罪,就 想法遮掩,不让别人知道。约伯在此指出,我约伯不是不犯罪(伯十三26),但我犯了罪就认罪,毫不隐藏,因此,我 面对大众,不致良心不安;面对本族的人,也不担心会被他 们藐视,以致不敢出门,或一出门,就不敢说话。约伯声言:他不曾有过这种事。
7.约伯发誓绝无夺地与侵占(伯三十一 38-40)
约伯以「若……愿」这种发誓语法誓言他绝无夺地与侵占,他说:「我若夺取田地,这地向我喊冤,犁沟一同哭泣」(伯三十一 38)。
「我若夺取田地」可能指约伯夺取别人的田地,也可能指这田地本是约伯的,只是他没让田地在安息年休息,违背律法的规定(出二十三10 ,利十九19),而引起田地的喊叫哭泣。约伯誓言他没有夺人田地或滥用土地。
他也否认侵犯别人的权益。他说:「我若吃地的出产不给 价值,或叫原主丧命」(伯三十一 39)。
「我若吃地的出产不给价值」:指不给工人工价,或不付 地租;「丧命」(nephesh)在七十士译本作「伤心」、「忧苦」, 「原主」指土地所有权人。约伯否认他吃了地的出产却不付钱,侵犯原主的权益。
约伯指出,若他有犯以上的罪,「愿这地长蒺藜代替麦子,长恶草代替大麦。约伯的话说完了」(伯三十一 40 )。土 地长蒺藜,却不长麦子,长恶草却不长大麦;如此一来,田地等于不出粮食,人畜就陷饥荒,真是神的咒诅。约伯以誓 词宣告自己的无辜之后,他就不再作声了(伯三十一 40b) 。
四、挑战:档与数点(伯三十一 35〜37)
约伯以上的发誓,是以法律档向神提出,希望神给予答复。他说:「惟愿有一位肯听我!(看哪,在这里有我 所划的押,愿全能者回答我!)」(伯三十一 35)约伯的意思是:但愿有一位审判官肯听我的答辩。看哪,我巳经在答辩书上划押签名了,盼望全能者能细查我答辩书上的誓言,且回答我。
如果全能者能细查我答辩书上的誓言,约伯相信,全能者必还他清白。他在伯三十一 36说,「愿那敌我者所写的状 词在我这里!我必带在肩上,又绑在头上为冠冕。」
「那敌我者所写的状词」,指三友控告约伯有罪的状词;约伯要他们把控告他的罪写成正式的法律档,并加以签 名。「状词在我这里」,约伯深信,全能者详查之后,必将敌 对我的人控诉我的罪状发交给我,作为宣告我约伯无罪的法 律檔。那我必将神判我无罪的法律档披在肩膀上,而 且绑在头上为冠冕,好将神洗刷了我过去所蒙的冤屈,公开向众人展示。
约伯继续说,那时「我必向他述说我脚步的数目,必如 君王进到他面前。」(伯三十一 37)约伯的意思是:如果神 是法官,我约伯就是以王子之尊来到他面前,「向他述说我脚步的数目」:神数算他的脚步,察看他一切的行为(伯十四 16),如今约伯要在神面前,大声念出神察看他脚步的记录。 约伯以此暗示:我约伯相信这记录,正如我的誓言一样,清白无辜。
五、立约与咒诅(伯三十一 40)
约伯最后所说的话是「愿这地长蒺藜代替麦子,长恶草 代替大麦」(伯三十一 40)。虽然这节经文是约伯以立约语法表明如果「他犯了夺地与侵占」的罪(伯三十一 38~39),他甘愿承受的咒诅。但这节经文既位在全章誓言之末,也可作为约伯以上十四项誓言的结语:如果以上我约伯的誓言,有任何不真实之处,那么,我愿接受神的咒诅。
六、评论
自认清白却被三友定为罪人的约伯,在伯三十一章以「如果我……就愿/就让……」这种起誓的语法提出十四项动机与行为表明自己无辜,不只藉此反驳三友的指控,更强烈表达了一个委屈者受伤的情绪:怨天尤人、满腹委屈。
1.埋怨神
约伯以「如果我……就愿/就让……」这种立约与咒诅的语法提出十四项动机与行为供神用公道的天平秤度,强 烈质疑神的全知全能与公义:如果神是全知又全能,为 什么没有查出我约伯的纯正?如果神是公义的,为什么对 纯正的我,不是奖赏?却是惩罚?他强烈要求神还他一个公道,藉此表达了他对神的不满。「埋怨上天」往往是一些受苦者在不知道受苦原因时的反应。
2.责怪别人
约伯引用三友用来定他为罪人的「公义报应观」,不只强烈质疑神为何在十四项动机与行为完全纯正的他身上施,「赏恶罚善」,也强烈反驳三友对他的指控,更强烈质疑三友的「公义报应观」是否可以作为解释他受苦的根据?藉此表达了对三友的不满。约伯虽是错怪神,却没有错怪三友,因为约伯真的无辜受苦(伯一,二 3)。
3.满腹委屈
约伯因所受的苦而招来公开的羞辱,这使他盼望神透 过下列方式公开为他平反:(一)他盼望全能者细查他在划押 签名答辩书上的誓言,然后宣告他清白(伯三十一 35 ) ; (二) 他盼望全能者将三友控诉他的罪状发交给他,作为宣告他无 罪的法律档,好让他将神还他清白的证据公开向众人展 示(伯三十一 36);(三)他盼望全能者使他以王子之尊来到 祂面前,大声念出神察看他脚步的记录:清白无辜(伯三十一37)。这三重盼望,一方面道出了他捍卫自己清白的决心, 另方面也反应了他的满腹委屈。
约伯在最后的答辩(伯三十一章),流露出既愤怒又委屈的情绪,只有爱才能医治这受伤的情绪。
七、问题讨论
1.约伯为什么提出十四项动机与行为(伯三十一1; 5; 7-34; 38〜39) ,求神用公道的天平秤度?
2.约伯提出供神鉴察的这十四项动机与行为,要对定 他为罪人的三友传达什么信息?
3.约伯在最后的答辩(伯三十一章),流露出什么情绪,如何医治这样的情绪?
约伯的誓辞(一)(31章1至23节)(香港读经会)
祈祷: 求主赐我坚定的意志,使我在困难中不气馁,不灰心,以信心的眼睛仰望你。
这段经文是约伯最后的表白,他以连串的誓辞表明自己是清白无辜的。
除了第一个誓辞外,约伯其他的誓辞都是以「若」字(即一个假设)作为开始的。以下把第1节至23节的众誓辞胪列出来:
1.誓言圣洁,不好色(1~4)。
2.誓言诚实,不诡诈(5~6)。
3.誓言正直,不走歪(7~8)。
4.誓言圣洁,不奸淫(9~12)。
5.誓言尊重,不亏待别人(13~15)。
6.誓言慷慨,不自私自利(16~18)。
7.誓言怜恤,不硬心(19~20)。
8.誓言扶助,不欺负(21~23)。
为了表示自己的清白,约伯甚至在神与人面前起誓。在他述及自己种种的义行中,不单符合律法的要求,而且不论行动和动机,均是个人行为操守的标准。他对别人存尊重的态度,所以他不奸淫和好色,以表示尊重妇女的权益。他不欺负地位卑微的人,因为他们应有个人的权利,并且要受到尊重。约伯是一个敬畏神的人,故他对神所造的人也心存尊重,这一点亦是十诫的精神,首四诫强调人要敬重独一的神,后六诫是侧重我们要尊重别人,包括别人的妻子和财产等。由此可见,敬畏神的人应该有尊重别人生活的态度。
在约伯的自白中,有哪些与主耶稣的教训相似呢?又有哪些你能够在主耶稣身上发现的呢?你又能以这些态度对神对人吗?
约伯的誓辞(二)(31章24至40节)(香港读经会)
祈祷: 父神,多谢你,因你是无所不知的,你知道我的心思意念,愿我口中的言语,心中的意念都蒙你悦纳。
这段内容继续约伯的誓辞,加上前文(参31:1~23)的八项,总共有十四项:
1.誓言不靠财富(24~25)。
2.誓言不拜偶像(26~28):「口便亲手」是指用口亲手,举向天空,敬拜日月。
3.誓言不幸灾乐祸(29~30)。
4.誓言善待仆人及客旅(31~32)。
5.誓言不故意遮掩自己的罪(33~34)。
6.誓言尊重别人的产权(38~40)。
此段到了第35至37节时,形式改变了,约伯敢于以划押的形式(35)向神挑战。他的德行是正直高尚的,尽管有敌人向他提出控诉,他也绝不惊恐,反而以之为冠冕(36)。神是公义的,祂必知道约伯的德行,犹如知道他「脚步的数目」(37),即他所走过的路,在神眼中都一清二楚,所以他必能坦然无惧,有着君王的尊严地进到神的面前(37)。
透过以上十四项誓辞,约伯向神向人表示他实在是仰不愧于天,俯不窄于人。惟愿全能的神明察秋毫,明白他的心迹。说完了以上的话,约伯便不再发言,直到神说话之后才作出响应。由此可见,约伯已说尽了他的心声,心中释然,不再在神及人面前絮絮不休地埋怨下去。由此可见,当人陷于困苦之中,如果能够容让他有机会和时间,尽情地说出心中的苦况,并得着旁人的接纳时,其心灵的担子会因此减少,受伤的灵亦会因而开始痊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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