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伯記第四十二章拾穗 【伯四十二1】「約伯回答耶和華說:」 勝過考驗。――《串珠聖經註釋》 從整體結構上來講,本文屬於高潮,由約伯的悔改(1~6節),約伯的禱告(7~9節)(10~17節)及約伯的恢復等部分組成。①約伯的悔改:陷於絕望之中的約伯在第一次聞聽神的聲音之後,就急速改變了自己的態度,雖然稍嫌消極;第二次聆聽神的聲音之後,就開始積極順服神的主權,甚至痛徹心扉地悔改自己的愚蠢之舉;②約伯的禱告:約伯的三個朋友,因以偏激和愚昧對待約伯而受到了神的震怒。然而,神卻喜悅赦免他們,因約伯為他們禱告(太5:25)。這寬恕與和解的大使命因著耶穌基督而完全得以實現(約壹2:2),(林後5:18;西3:13);③約伯的恢復:約伯在晚年得享了加倍的祝福和長壽。有人主張應當刪除此部分(10~17節),其理由是因著這部分,本書的核心主題“全然順服”的意義有所弱化。然而,本文決不是為了通俗意義上的幸福結局(happy ending)而加添的,而只是表現出了神之主權性恩典的一面。――《聖經精讀本》 【伯四十二1~6約伯】約伯因自己的驕傲和叛逆而後悔,但知道自己能與神相交便感到滿足。這是本書要說明的一個最大的教訓:我們若認識神,便不需要知道祂為何容許我們經歷所要經歷的事情。祂不但控制整個宇宙及其中一切的事情,祂也控制我們的生命,而且,祂愛我們。雖然祂的旨意有時超乎我們所能明白的,但我們不應為了祂對待我們或對待別人的方法而作出批評。神總是常常控制世上的萬物,即使有時看來不是這樣。――《約伯記雷氏研讀本》 本節至6節為約伯對神第二次發言的回答。他引用三十八2神向他發的問題,然後承認這些事太奇妙,他完全無知;過去說的話正好反映他的無知。他和三友過去只聽到過神,現在他已經憑信心的眼睛和靈性的領悟親眼見到神,明白神原來無時不與他同在。他懊悔不是因為犯了甚麼罪,而是因他在苦難中對神缺乏信靠和信心。他現在有了更大的信心,接受神為他一生所定的計畫。受苦中有神同在,豈非福分?他後悔說了那末多無用的話,決定在神前謙卑自己。――《啟導本約伯記註釋》 約伯面對神的詰問,終於降服在神的面前;他知道自己為不明白的事妄自批判神,實在愚昧不堪。在與神對話中,約伯親自體驗神的同在,神並沒有在他受苦的時候撇棄他,於是他為著自己的魯莽而懊悔。――《串珠聖經註釋》 約伯滿意了,他看見神的異象已經擴大,越過了前面所有的限制。對神的世界之範圍與和諧有新的領悟,他只不過是其中的一小部分而已;但這個發現並沒有使他感覺自己是微不足道的。只要看看普通的事物,他就能體會到,他甚至不能想像作為神必須像是什麼一回事,世界是既美麗又可怕的,神遍存於這一切的裏面,顯出祂是有大能且有智慧的,當祂被人認識,而不只是矇矓不明地被人辨識時,祂顯得更為奧祕。耶和華已經對約伯說話了,只有那事實就已是奇妙的,超過所有的驚奇,約伯在智慧上已經有了增長,他同時是喜悅而慚愧的。——《丁道爾聖經注釋》 【伯四十二2】「“我知道你萬事都能作,你的旨意不能攔阻。」 「你的旨意不能攔阻」:你的計畫必定實現。――《串珠聖經註釋》 約伯終於心滿意足了。令他滿足的,並不是神親自向他顯現(三十八1),情感的經歷並不能讓人更認識神;也不是神第一次向他說話(三十八2~三十九30),抽象的真理也不能讓人得以自由。真正令他滿足的,乃是神第二次向他說話(四十6~四十一34),只有能應用在自己身上的真理,才能讓人得著釋放。神始終沒有告訴約伯天上發生的事情,因為人的眼睛無論從地上看、還是從天上看,都無法看清全部的真相。只有當神讓約伯注意觀看河馬和鱷魚的時候,他才能看到:原來自己的肉體,就是神借著苦難所要攻擊的「仇敵」(十三24;三十三10)!因此,此時約伯稱頌「禰萬事都能做;禰的旨意不能攔阻」(2節),並不是強調神的全能,而是承認神借著苦難在自己身上的旨意「不能攔阻」,「祂向我所定的,就必做成」(二十三14)。只有神才能制伏鱷魚、使河馬降卑,也只有神才能破碎、對付人的肉體。神不但讓「海水沖出,如出胎胞」(三十八8),也「為它定界限,又安門和閂」(三十八10);神不但「四面圈上籬笆圍護他和他的家」(一10),也「伸手毀他一切所有的」(一11)。表面上,「完全人和惡人,祂都滅絕」(九22);實際上,神「萬事都能做」,並不是隨心所欲、喜怒無常,而是都有特殊的旨意、並且是「久有此意」(十23)。──《聖經綜合解讀》 ●「我知道」:原文也可能可以譯為「你知道」。 ●「旨意」:「目的」、「策劃」。 ◎ 42:2 是說神萬能,所以具備足夠的能力,足以實行公義。──
蔡哲民等《約伯記研經資料》 【伯四十二3】「誰用無知的言語使你的旨意隱藏呢?我所說的是我不明白的;這些事太奇妙是我不知道的。」 神在開始第一次對話時曾問過“誰用無知的言語,使我的旨意暗昧不明”(38:2),起初約伯似乎沒有意識到這是對他而言的。因為約伯自負自己無愧於神,且相信朋友們理當受到神的譴責。然而,在兩次直接聆聽神聲音的過程中,他不得不告白自己也是罪人。在上文中,約伯早已承認在自己的言論中不乏輕率之處,但他們反問“這豈不是無法忍耐的痛苦所導致的嗎?”(6:3)。這種自我辯解所帶來的結果是越來越加重對神的埋怨。聖徒當以約伯為教訓,避免以艱險的環境為藉口,陷入信仰的低俗。 ――《聖經精讀本》 這節約伯重複了耶和華在卅八2問過他的問題,現在他要回答了,他承認他所說的是出於有限的知識,太有自信地談及那些太奇妙而非他所能明白的事。這是一個得釋放之人的呼喊,而不是一個被打碎、被貶抑之人的。——《丁道爾聖經注釋》 「誰用無知的言語使禰的旨意隱藏呢」(3節),這是約伯引用神的問話(三十八2)。他承認那個讓神的旨意「暗昧不明」(三十八2)的人就是自己,而不是別人。撒但引人墮落的誘餌,就是讓人渴望「如神能知道善惡」(創三5)。真正的敬畏,不是一面口裡謙卑,一面裝模做樣地維持屬靈,妄論神沒有明確啟示的奇妙的事,其實「我所說的是我不明白的」(3節)。真正的謙卑,是承認自己的「無知」,從「我知道」(2節)變成「我不知道」(3節),然後才能「我的心平穩安靜,好像斷過奶的孩子在他母親的懷中」(詩一百三十一2),從「我知道」(十13;十九25;四十二2)的屬靈認識,進入「我厭惡自己」(6節)的否定肉體。──《聖經綜合解讀》 ●這裡重複 38:2 耶和華的問話,約伯的回答就是「自己是無知的」、「約伯自己就是那個該被神譴責的人」。──
蔡哲民等《約伯記研經資料》 【伯四十二4】「求你聽我,我要說話;我問你,求你指示我。」 這裡約伯引用耶和華已經說了兩次的話(卅八3,四十7),是他自己曾經在第三篇講論末了拒絕回答的。現在他回答了,他的答覆是積極的,有兩方面,就像一個錢幣的兩面一樣的不可分割;——《丁道爾聖經注釋》 「求你聽我,我要說話;我問你,求你指示我」(4節),原文是「聽,我要說話;我問你,你可以指示我」(NASB、ESV和NIV),這是約伯引用神的問話(三十八3;四十7),5~6節才是他的回應。──《聖經綜合解讀》 【伯四十二5】「我從前風聞有你,現在親眼看見你。」 神沒有以特定的形象出現在旋風裏,但祂啟示自己,以至約伯能夠看見祂。我們不應遇到的悲劇能幫助我們看見神,那是我們不配得的恩典。――《約伯記雷氏研讀本》 「親眼看見你」:親自經歷神的實在。――《串珠聖經註釋》 本文告訴我們,雖然連神也認可約伯對神的敬畏之心,但他對神的知識只不過是風聞而已,尚未接近真正的啟示。現在親眼看見你: 約伯告白他看見了神,並非是指肉眼的看見,而是指神的聲音打開了他的靈眼使他認識到了真神。 ――《聖經精讀本》 神要約伯學習的,不是憑信心接受苦難、忍耐苦難,而是尋求苦難的目的、得著「主給他的結局」(雅五11)。約伯最大的需要,不是知道神創造萬有、管理苦難,因為他早已相信「在神有智慧和能力」(十二13)、確信自己的苦難是來自神(六4);也不是學習親近神,知道神始終愛他、與他同在,因為他早已與神有「密友之情」(二十九4)。約伯所需要的,是明白神「找機會攻擊我,以我為仇敵」(三十三10),就是為了對付自己的肉體。他「從前風聞有禰」(5節),盼望「親眼要看祂」(十九27),現在卻「親眼看見禰」(5節),對自己、對神都有了更深的認識。他從前只盼望神的「密友之情」,現在更盼望神的「救贖」(十九25(三十三24)。他從前只要求神的「公斷」(十九7),現在卻接受了神的「更新」(十四14英文ESV、NIV譯本)。他不但經歷了「禰萬事都能做;禰的旨意不能攔阻」(2節),更進入了「厭惡自己」(6節)的「寬闊不狹窄之地」(三十六16)。──《聖經綜合解讀》 【伯四十二6】「因此我厭惡自己(“自己”或作“我的言語”),在塵土和爐灰中懊悔。”」 約伯最後悔改了。參看第四十章3至5節的腳註。關於“塵土和爐灰”作為謙遜自貶的記號,參看第三十章19節的腳註。――《約伯記雷氏研讀本》 在塵土和爐灰中懊悔: 此話多次見於舊約(撒下13:19;斯4:1;賽58:5;耶6:26;結27:30;拿3:6),象徵著謙卑、悔改、羞辱、悲傷等。約伯不曾堅持說自己擁有神的絕對公義,並且告白過自己在神面前不過是軟弱的罪人(9:2~4)。然而,與當時的多數信心之人一樣,約伯的神論,救恩論從根本上顯示出了啟示的微弱性。換言之,約伯在遭受苦難之前,並沒有真切地認識到本為邪惡的人性(羅3:10~18;弗2:3)。憑藉自己的眾多善行而自以為神與自己的關係是安全的。但是巨大試煉使約伯徹底地悔改,也使他滿心渴望救主的恩典。 ――《聖經精讀本》 從前,約伯在「塵土和爐灰」(三十19)中悲歎「完全正直」(一1)的自己被神厭棄,「禰為何掩面、拿我當仇敵」(十三24);現在,約伯在「塵土和爐灰」(6節)中卻是自己厭惡自己(賽六5),自己把自己當作「仇敵」。約伯雖然並不否認自己是罪人(一5;十三23),但在受苦之前卻欣賞自己,受苦之後又可憐自己;受苦之前倚靠善行來維持與神的關係,受苦之後不肯承認自己的「肉體之中,沒有良善」(羅三10)。河馬和鱷魚就像兩面鏡子,讓約伯看見了自己肉體的本相,轉而「厭惡自己」,從此不再「用腳踢刺」(徒二十六14),而是放下人的「義」背後隱藏的驕傲,放棄追求滿足「屬靈感覺」的「公斷」,單單仰望神用救贖的恩典來「更新」(十四14英文ESV、NIV譯本)自己的生命。──《聖經綜合解讀》 ●「厭惡」:「鄙視」、「拒絕」。 ●「厭惡自己」:原文沒有「自己」,不過就上下文而論,這裡應該就是指約伯厭惡「自己」,或者「自己的所作所為」。 ●「懊悔」:「遺憾」、「後悔」。 ◎因為耶和華的發言,約伯就看見神並非不關注他的遭遇,反倒是全程關心約伯的遭遇與言論,因此他反而覺得自己對苦難的反應是可鄙的。 ◎約伯鄙視自己、又懊悔的理由,不是因為他否認自己的清白,而是他覺得自己因為自己受苦難的緣故,就強迫要神的旨意遷就自己的意思(簡單的說就是只要自己由痛苦解脫,不管這樣會怎樣影響神的其他計畫)。 ◎神其實沒有告訴約伯他為何受苦,不過我們可以由此看出約伯是真心認為神有權、有理可以讓他這樣受苦,因此神與撒但的賭注是贏了。人真的可以不為什麼好處,單單因為神是神就信靠他、順服他。而且,約伯在這樣的苦難中,超越了自己以前的信仰,讓自己對神的認識更上一層樓。這也顯示在神眼中,這一場賭注,不單單只是賭注,而是對約伯的一種祝福。──
蔡哲民等《約伯記研經資料》 【伯四十二6約伯何以要厭惡自己的言語?】 答:約伯說:「我從前風聞有你,現在親眼看見你,因此我厭惡自己,在塵土和爐灰中懊悔。」(四二5,6)下有小字:「自己或作我的言語」。在原文只有我厭惡的意思。查欽訂本與修訂本的英文聖經,是加上自己,而成為lAbhor Myself,意思就是我厭惡或痛恨自己猶太人的英文本聖經也是一樣。約伯何以要厭惡自己的言語?因為他從前是風聞有神,對於神的認識還不夠深刻,如今是親眼看見神,感到自己的卑微不配,不敢再與神強辯爭論,他只好用手搗口,不再多說話了(四十1-5)。因他所說是出於無知言語(卅八2),說得太多了,為罪自責,向神承認:「誰用無知的言語,使你的旨意隱藏呢?我所說的,是我不明白的;這些事太奇妙,是我不知道的。」(四二3,這些事:參卅八-四一章)由此可知,約伯所以厭惡自己的說話,乃因他所說的是何等的愚昧,而在塵土和爐灰中,乃是自表謙卑,認罪悔改的表現。―― 李道生《舊約聖經問題總解》 【伯四十二7】「耶和華對約伯說話以後,就對提幔人以利法說:“我的怒氣向你和你兩個朋友發作,因為你們議論我不如我的僕人約伯說的是。」 神沒有責備約伯在苦難中說的話。他在絕望中能一直保持誠實,不放棄,走正直的道路,得到神的稱讚。可是他的三位朋友既缺乏靈性生活的體驗,又不能體恤在困苦中的人,口裡講神,自己並無尋求神的經驗,說出來的話安慰不了他們希望安慰的人。這三人受到責備。 神在對約伯三友的說話中,接連四次稱約伯為“我的僕人”,可以看出神對一位堅守正道的人的悅納(9節)。――《啟導本約伯記註釋》 從7節開始,本書恢復散文體。三1~四十二6都是詩歌體。──《聖經綜合解讀》 神兩次宣告:「你們議論我不如我的僕人約伯說的是」(7、8節),表明約伯對神的認識遠遠超過三位元朋友,他之前有關神的議論都是正確的,只是還不明白神允許苦難臨到自己身上的旨意(三十八2)。──《聖經綜合解讀》 ●「僕人」:約伯記中,神四次稱呼約伯是他的僕人。伯 1:8;2:3;42:7;42:8 , 但這裡應該是約伯第一次親耳 聽見神稱呼他為「我的僕人」,也表達了神接納他的意思。 ●說的「是」:「正確」、「穩當」。──
蔡哲民等《約伯記研經資料》 【伯四十二7~8】在這兩節經文裏,神四次提到約伯是“我的僕人”,證明神對約伯很有信心,就如祂起初受到撒但的挑戰時一樣(一8)。――《約伯記雷氏研讀本》 本文共使用了四次“我的僕人”,這意味著神從朋友們的論斷中保護約伯。臨到約伯的苦難並不是為了懲罰其罪,乃是為了使其認識全然順服神的奧秘原理。我的僕人約伯就為你們祈禱,我因悅納他: 意指約伯為朋友們行使大祭司的職權。在這裡,約伯預表著誠實的大祭司耶穌基督,是寬恕的美好典範(來2:17)。 ――《聖經精讀本》 三位朋友都以替神說話的公義衛士自居,只有約伯膽大包天地發表了許多違背傳統的言論。但神是「鑒察人心、試驗人肺腑的」(耶十七10),祂所悅納的不是「屬靈正確」的空話套話,更不是牽強做作的「詭詐的言語」(十三4),而是我們「用心靈和誠實拜祂」(約四23)。約伯在苦難之中雖然有軟弱、有困惑、有怨言,但他始終敬畏神,誠實地把自己袒露在神面前,所以神四次稱呼約伯是祂的「僕人」(7、8節;一8;二3),讓他作為朋友的中保來獻祭、代禱(8節)。──《聖經綜合解讀》 【伯四十二7~9雅巍的裁決】約伯的三友受神責備,因為他們不智地堅持善有善報這不變的法則,認為約伯的受苦必定與其罪有關;這些都為約伯所否定,故約伯比他們更有智慧。――《串珠聖經註釋》 只有在解決了與約伯的爭論之後,神才轉向朋友們。雖然他們受定罪,神並未按照他們的愚昧來對待他們;祂顯然宣判約伯在辯論中是得勝的(7節),我們的解釋有許多都是根據這個結果。約伯的辯護公開地被宣判為勝過他們。他們的角色逆轉了!在他們講論的過程中,他們甚至沒有一個人暗示是他們──而非約伯──可能是神怒氣(7節)的對象,且需要祂的恩典;現在他們發現(這是一個可愛的諷刺):除非他們能夠獲得約伯(這個他們曾經看待為需要他們提供屬靈資源的人)的愛顧,他們不可能逃脫神的不悅。義人有功效的禱告使神的怒氣轉離惡人(參創十八),為約伯的苦難添加了沒有人想到的另一個意義。——《丁道爾聖經注釋》 【伯四十二8】「現在你們要取七隻公牛,七隻公羊,到我僕人約伯那裡去,為自己獻上燔祭,我的僕人約伯就為你們祈禱。我因悅納他,就不按你們的愚妄辦你們。你們議論我,不如我的僕人約伯說的是。”」 「說的是」:說的正確。――《串珠聖經註釋》 「七隻公牛,七隻公羊」(8節),可能是當時最貴重的燔祭(民二十三1~30)。──《聖經綜合解讀》 ●「七隻公牛,七隻公羊」:這應該是當時最貴重的一種燔祭民 23:1~30 。 ●「愚妄」:「愚昧」、「愚蠢」。 ◎這裡指出神會因為人對他的描述不正確而生氣,這真是值得我們警惕。 ◎雖然約伯曾經挑戰過神,但是這裡神還是認定約伯是他的「僕人」。並且還立他為朋友的「中保」,為三個朋友獻祭。透過這樣的舉動,約伯和約伯三友的友誼得以恢復。──
蔡哲民等《約伯記研經資料》 【伯四十二9】「於是提幔人以利法、書亞人比勒達、拿瑪人瑣法,照著耶和華所吩咐的去行,耶和華就悅納約伯。」 以利戶沒有包括在這裏,這大概因為他的言論較接近真理。――《約伯記雷氏研讀本》 「悅納約伯」:悅納他為三友所獻上的代求。――《串珠聖經註釋》 約伯若是因為敬虔才成為神的「僕人」,就應驗了撒但的指控:「約伯敬畏神,豈是無故呢」(一9)。相反,約伯是因為被神揀選為「僕人」,所以才「無故」地敬畏神;即使在人眼中失去了神「僕人」的地位(十2;三十20~21),也照樣敬虔,並且在困惑中爆發出突如其來的信心(十四13~17;十九25~27),連自己都說不清為什麼。這信心並不是約伯縝密思考、權衡利弊的結果,而是因為神早已把生命的種子放進了他裡面。只要是從神而來的生命,無論起初多麼微小,也會像一塊小小的吸鐵石,始終被神的生命吸引,讓人無論怎樣艱難、困惑,都能毫無理由地敬畏神,不受因果報應的限制。而神量給約伯的苦難,就是要讓他在「一切所有的」(一11)都被收取之後,看到自己剩下的只有這生命和肉體,因此否定肉體(6節),讓這生命被神帶到「寬闊不狹窄之地」(三十六16),脫離肉體的轄制。──《聖經綜合解讀》 【伯四十二10】「約伯為他的朋友祈禱,耶和華就使約伯從苦境轉回(“苦境”原文作“擄掠”),並且耶和華賜給他的比他從前所有的加倍。」 約伯不只正直且宅心寬大,為曾經控訴他的三友祈禱。三友獲神寬宥,約伯自己也從苦境轉回,且得到加倍的賜福(12節)。――《啟導本約伯記註釋》 「耶和華賜給他的比他從前所有的加倍」(10節),可能代表「加倍賠還」(出二十二4、7、9),證明約伯並非因罪受罰。──《聖經綜合解讀》 我們很難為落井下石、傷害自己的人代禱,即使外面順服、裡面也很難平靜下來。但是,一個真正「厭惡自己」(6節)、承認自己全然敗壞的人,一定會體諒別人的軟弱,「為他的朋友祈禱」(10節)。因此,當約伯為三位朋友禱告的時候,「耶和華就使約伯從苦境轉回」(10節),成為約伯苦難的轉機、恢復的開始。因為約伯的禱告,代表他對肉體的否定,所以神對肉體的「忿怒過去」(十四13)了。這就是神為他所定的「日期」(十四13),也是「被更新的時候」(十四14英文ESV、NIV譯本),更是約伯所堅信的「禰手所做的,禰必羡慕」(十四15)。因為神借著苦難所要成就的工作,就是讓約伯的生命脫離肉體的轄制,被帶到「寬闊不狹窄之地」(三十六16)。人間的世態炎涼已經不再能摸著約伯,他不但能為三位朋友禱告,而且心無芥蒂接納了過去離棄他的親戚朋友們(十九13~19)。──《聖經綜合解讀》 ●「加倍」:可能是神加倍賜福,也有可能是神認為約伯無故被奪去產業是遭遇了不公平的對待,所以依照
出 22:3,6,8 的規定,還給約伯兩倍。 ◎當約伯開始執行神給他的中保職務,不再只專注於自己的苦難,放棄與朋友的對立,為他們禱告時(或者說約伯開始順服神時),苦難就結束了。── 蔡哲民等《約伯記研經資料》 【伯四十二10~17約伯的恢復】約伯被神考驗成功,並沒有像撒但所期望的背棄神,故現今獲神加倍賜福。――《串珠聖經註釋》 約伯充分地享受了作為一個完整的人所有的關係,度盡了他的一生。他的恢復不是他在第6節悔改的結果,而是他在第8~9節代禱的結果。正是在約伯為他朋友們禱告時,耶和華就恢復了他自己的幸福(10節)。他的親戚與所有他認識的人都來安慰他(11節)。值得注意的事實是:甚至在每一件事都恢復正常時,約伯仍然感覺到他所遭受的傷害,需要人的安慰。他們以銀錢和寶石作禮物(11b節),其意義並不清楚;他們比較像是在尊敬一個富有的人,而不是救濟一個貧窮人。耶和華將祂所取走的加倍還給約伯(10b節),就像盜賊被人發現時所作的一樣(出廿二4),這是諷刺的格調。他的牛浛與羊浛等全都比遭災前多了一倍;第13節奇異的數目的意思可能是「七個兒子也加倍」;但女兒的數目則是一樣。從他又活了一百四十年(16節)所暗示的類比可知,約伯在故事開始時是七十歲,但這只是猜想而已。——《丁道爾聖經注釋》 【伯四十二11】「約伯的弟兄姐妹和以先所認識的人都來見他,在他家裡一同吃飯;又論到耶和華所降與他的一切災禍,都為他悲傷安慰他,每人也送他一塊銀子和一個金環。」 當時人前往探望一個重要人物的時候,習慣上送上這樣的禮物,尤其是在經過某些不幸事件後(比較代下三二23)。――《約伯記雷氏研讀本》 送銀子和金環表示禮貌和友情。――《串珠聖經註釋》 約伯的弟兄……都來見他: 通過本節,我們可以思想以下兩點:①人的奸詐之心:約伯的親友們暴露了可同甘卻不能共苦的心理,可以說是全人類的普遍心性。聖徒通過神的話語認識真正的朋友之道 (約15:13;羅12:15),也要按照真理躬身自踐(太28:20;雅 1:23~25);②約伯的寬容:約伯欣然接納了那些在他被苦難所困之時譏笑、離棄他的人,這顯示了約伯的人格在苦難中已得昇華。同樣,我們饒恕、寬容虧欠我們的人也是我們信仰的彰顯。但首先我們要認識到寬容和饒恕是神的命令,我們只是順服了神的命令而已。 ――《聖經精讀本》 一「塊 קְשִׂיטָה/kes·e·tä’」銀子(11節),原文是一種古代重量單位,在聖經中只出現過三次。雅各曾經用「一百塊銀子」(創三十三19;書二十四32)買到示劍的一塊地皮。──《聖經綜合解讀》 「金環」(11節)原文可以指金鼻環(創二十四22、47;箴十一22)或金耳環(士八26;箴二十五12)。──《聖經綜合解讀》 【伯四十二11 禮物】本節譯作「一塊銀子」的希伯來語字眼(qesita)是個古代的單位,主要在族長時代使用(創三十三19)。由於一百塊銀子已經可以買到頗大的一片地皮(又見:書二十四32),一塊銀子是相當大的禮物了。金環可能是有錢人所戴的鼻環或耳環。──《舊約聖經背景注釋》 【伯四十二12】「這樣,耶和華後來賜福給約伯比先前更多。他有一萬四千羊,六千駱駝,一千對牛,一千母驢。」 約伯喪失的十個子女也如數得到補償,而且女兒為全地最美,像男孩一樣得到產業(依法如有男嗣,女子無權得到產業;民二十七1~8)。約伯為人完全、正直,親近天父,這種好榜樣,應該是他的子女從他得到的最寶貴的產業。 希伯來人喜歡以鳥類的名字為女子取名,約伯則分別以鳥、植物香料和化妝品來命名。耶米瑪的意思是“鴿子”;基洗亞義為“肉桂”(詩四十五8,一種香料);基連哈樸義為“眼膏盒”(眼膏為塗在女子眼瞼上的黑色金屬粉)。――《啟導本約伯記註釋》 約伯所得的財產是先前的雙倍。――《串珠聖經註釋》 耶和華後來賜福給約伯比先前更多: 我們可以從約伯在晚年加倍享受祝福的事實,深入地察考聖經關於財富的教導:①舊約的教導:舊約所記錄的信心偉人(約伯、亞伯拉罕、雅各、約瑟、大衛、所羅門等)大都得享了物質上的祝福。尤其是,自定居迦南以來,根據是否順服了神,以色列或蒙物質上的祝福或遭咒詛(申28章)。在舊約中,屬靈的祝福與物質上的祝福息息相關,其原因大體如下:i.比起新約時代,當時的啟示尚很微弱,神的祝福主要以較為容易理解的方法臨到以色列。當然,物質性祝福的重要前提是與神進行誠實的屬靈相交;ii.以色列是作為永恆天國的模式存在的,因此,當以色列百姓的所作所為合乎神子民的體統之時,必然會得到屬靈的、現世的祝福;②新約的教導:關於錢財,耶穌的教導以警誡為主i.這是因為財富的誘惑很大;ii.也是為了教導比起舊約,現今基督徒的信仰應當更加深遠超越(太6:24;可10:23)。換言之,到了新約時代天國的奧秘得到了更加昭然的啟示,聖徒當更加思慕屬天的聖善祝福,而不是現實中物質層面上的祝福(太13:11;可4:11;弗1:3;腓3:20;西1:5)。總之,新舊約聖經對財富的見解似乎相矛盾,其實在其根本主旨上卻完全相同:①神是萬有之主,因此錢財本身是神的貴重禮物(申8:18);②人不可能成為錢財的奴隸,要作管家而進行管理(路12:42)。聖徒不應執迷於物質的祝福,陷入拜金主義,也不可無視(蔑視)物質本身。因此我們也當努力將通過正當途徑得到的財物,更好地用在神看來好的事情上。<傳
緒論,聖徒對金錢的態度>。 ――《聖經精讀本》 【伯四十二12~13】約伯所得到的牲畜,比原來所擁有的增加一倍(一2,3),但兒女的數目卻與從前相同,因為他期望在復活後(比較一九26)能看見那死去的十個兒女(一19)。――《約伯記雷氏研讀本》 【伯四十二12~15】在暮年之際,約伯從神領受了加倍的財富,並得享長壽見兒孫直到四代。然而,約伯之所以得到這些祝福並非因他在神面前行事良善或正直,而僅僅是神對約伯的恩典。此原理與本書苦難並不一定來自罪惡的主張相同。在本書中,神以主權性恩典將財富、兒女、長壽之福樂賜給那曾在極度的痛苦中盼望死去的約伯,見證了神必不離棄自己百姓的真理。 ――《聖經精讀本》 12~17節這個大團圓的結尾,並不是運用「認罪~赦免~蒙福」的結果(五23~26),而是出人意外的恩典;申二十八和利二十六也不是「認罪~赦免~蒙福」的「屬靈公式」,而是神首先應許了恩典,立約的團體借著遵守聖約活在聖約的祝福中。這個喜劇的結尾,並不是賞善罰惡,因為神沒提伸冤報仇,甚至完全忽略了撒但和那些殺人越貨的強盜(一15、17)。「主給他的結局」(雅五11)不是「好人一生平安」,而是生命的更新。約伯的問題不是來自撒但或朋友,而是來自他自己。當約伯裡面的「我」被否定了(6節),他的問題就解決了,生命就來到了「被更新的時候」(十四14英文ESV、NIV譯本),不但病得醫治,而且青春煥發,重新生兒育女。約伯受苦的過程,就像病人上了手術臺,當神給他做量身定制的換心手術時(結十一19;三十六26),他卻堅持要神給他的痛苦一個說法、一個「公斷」(十九7),最終得到的卻是一個煥然一新的生命。──《聖經綜合解讀》 神把約伯的舊生命「砍下」(十四7)了,卻讓他的新生命「嫩枝生長不息」(十四7)。約伯重新得到的牲畜,比原來增加了一倍(一3),但重新得到的兒女,卻和原來的數目相同(一2),因為這是用新的生命代替了舊的生命,死去的十個兒女已經去了樂園。約伯的妻子雖然曾經發過怨言(二9),但卻能再生十個兒女,表明她和約伯「二人成為一體」(創二24),生命一起得著了更新。──《聖經綜合解讀》 【伯四十二13】「他也有七個兒子,三個女兒。」 ●約伯後來生的兒女並未加倍,這可能隱含著約伯死去的兒女還是約伯的兒女的意義。──
蔡哲民等《約伯記研經資料》 【伯四十二14】「他給長女起名叫耶米瑪,次女叫基洗亞,三女叫基連哈樸。」 「耶米瑪」:意即鴿子。 「基洗亞」:意即肉桂(制香水原料)。 「基連哈樸」:畫眼眉用的化妝粉。 三個名字都描述她們的美貌。――《串珠聖經註釋》 公佈女兒的名字,這些名字的意義對我們而言似乎是奇怪的,但這些名字並沒有什麼隱藏的象徵,而兒子們仍然是無名的,所以這個公佈可能是刻意要突顯出她們與兄弟分享產業這個事實(15節)。作者對於這樣的安排未作解釋,這樣安排不是律法所要求的,而是根據父親的心意(根據民廿七,只有在沒有男性繼承人時,女兒才能承受產業;這裏並沒有這種需要)。約伯的態度可能是格外表示他為了這個新家庭而有的感謝,或者是進一步地證明他所恢復的財富可充充足足地供應所有人。簡單而增加威嚴的結束(17節)──使我們想起創世記列祖安詳的死──實現了以色列人的理想。——《丁道爾聖經注釋》 「耶米瑪」(14節)的意思是「每一天」。「基洗亞」(14節)的意思是「肉桂」。「基連哈樸」(14節)的意思是「白色的號角」。古代中東的家譜很少提到女兒的名字,女兒只能得到嫁妝,並不能和兒子一樣繼承產業。但是,本書卻特地提到三個女兒的名字,並且強調「在那全地的婦女中找不著像約伯的女兒那樣美貌。她們的父親使她們在弟兄中得產業」(15節),表明約伯的新生命並不是舊生命的重複,而是更加榮耀、更加豐盛。約伯的恢復,並不是被恢復到受苦之前的光景,而是被恢復到神起初造人的旨意裡。──《聖經綜合解讀》 ●「耶米瑪」:「每一日」的意思,此字在阿拉伯文的意思是「鴿子」。 ●「基洗亞」:「肉桂」的意思。 ●「基連哈樸」:「白金號角」的意思。──
蔡哲民等《約伯記研經資料》 【伯四十二15】「在那全地的婦女中,找不著像約伯的女兒那樣美貌。他們的父親使她們在弟兄中得產業。」 把產業分給女兒是一種不常有的恩惠,後來律法規定以色列人在沒有兒子的時候,才把產業分給女兒(民二七8)。――《約伯記雷氏研讀本》 「使她們在弟兄中得產業」:她們三人不但美麗,而且富有。――《串珠聖經註釋》 ●「婦女....得產業」:當時的女兒在兒子還活著時並沒有繼承權,約伯把他的女兒當成是兒子一樣平等對待。── 蔡哲民等《約伯記研經資料》 【伯四十二15 女兒與兒子同得產業】在古以色列,通常只有死而無子時,女兒才得承受遺產(見:民二十六33)。因此這裡女兒與兒子同分產業,是舊約之中惟一的案例。但主前第一千年紀初期的愛琴海文化,以及烏加列文獻中,也有對應的例證。──《舊約聖經背景注釋》 【伯四十二16】「此後,約伯又活了一百四十年,得見他的兒孫,直到四代。」 從約伯這樣長壽看來,他顯然已經完全康復了。――《約伯記雷氏研讀本》 長壽為神賜的福分,約伯又活了一百四十歲,他的疾病應早已痊癒;得見四代兒孫,連他自己在內,可說是五代同堂,五世其昌。――《啟導本約伯記註釋》 「約伯又活了一百四十年」(16節),可能遭災時七十歲,一共二百一十歲。亞伯拉罕活了一百七十五歲(創二十五7),他的父親他拉活了二百零五歲(創十一32),因此,約伯可能是族長時代的人物。約伯的苦難可能持續了半年多(猶太傳統認為是一年),在二百一十年的人生中非常短暫,但卻終生受益。──《聖經綜合解讀》 聖經只提到四個人「日子滿足而死」(17節):大衛完成了神的旨意、「日子滿足」(代上二十九28),耶何耶大完成了神的託付、「日子滿足」(代下二十四15),以撒照著神的旨意活過了一生、「日子滿足」(創三十五29)。但約伯「日子滿足而死」,卻沒有提到他如何為神做大事。作者強調從前的約伯如何敬虔(一5),詳述他的急公好義(二十九2~25),卻對以後的約伯惜墨如金,對三個女兒反而不惜筆墨(14~15節)。因為約伯的餘生,乃是見證更新的生命,一切都是生命自然的生長,並沒有任何值得誇口的地方。一個人是作摩西還是約伯,並不是自己立志的結果,完全根據神的揀選。神在約伯身上花了這麼大的功夫,卻沒有像摩西那樣大大使用他。因為神並不需要人為祂做大事(詩一百三十一1;撒下七5),反而是要在人身上成就大事(十四15;撒下七8~12)。神在信徒身上所顯出最大的事,就是天天活出生命的見證(徒一8),然後「主將得救的人天天加給他們」(徒二47);這生命不是刻意的矯揉造作、滿口的「屬靈套話」,而是「凡樹木看果子,就可以認出它來」(路六43)。──《聖經綜合解讀》 ◎七十士譯本紀錄約伯遭災的時候,年紀是70歲。不過這個時間並不一定正確。── 蔡哲民等《約伯記研經資料》 【伯四十二17】「這樣,約伯年紀老邁,日子滿足而死。」 生命的更新不是從99%到99.9%,而是從0到1;生命的煉淨不是越來越純淨,而是對肉體越來越敏感。神所賜的生命會不斷成長,但卻不會經常更新、翻轉;因為「凡屬基督耶穌的人,是已經把肉體連肉體的邪情私欲同釘在十字架上了」(加五 24),這是一次性「已經」完成的事情。約伯的生命只需要一次更新,我們的生命只需要一次翻轉,就是當我們真正「把肉體連肉體的邪情私欲同釘在十字架上」的時候,也就是我們真心承認自己全然敗壞,拒絕自己、背起自己的十字架跟隨主的時候(太十六24)。人若需要不斷更新和翻轉,只是因為他的內心還沒有到「厭惡自己」(6節)的地步。──《聖經綜合解讀》 生命的更新是脫離肉體的轄制,但卻不可能完全脫離肉體;相反,我們越是在恩典中成長,越能看清肉體的敗壞,越不敢自以為純淨。所以保羅即將打完「那美好的仗」(提後四7),卻還承認「在罪人中我是個罪魁」(提前一15),而不是自以為義地認為自己越來越「如精金」(二十三10)。因此,當約伯的生命更新之後,神不需要繼續用苦難煉淨他,而是讓他的生命在恩典中與肉體彼此共存、「彼此相敵」(加五17),在成長中盼望徹底棄絕肉體、「等候得贖的日子來到」(弗四30)。──《聖經綜合解讀》 神首先為約伯預備了一個結局,然後才讓他進入苦難之中——用撒但攻擊他,用三位朋友對付他,再用以利戶引導他;最後神親自顯現,使約伯「厭惡自己」,得著了「主給他的結局」,成為「能受苦能忍耐的榜樣」(雅五10)。這個結局「明顯主是滿心憐憫,大有慈悲」(雅五11),完全是恩典,而不是補償或獎賞;這個結局不是賞善罰惡,而是生命得著榮耀、豐盛、寬闊的更新。因此,苦難只是《約伯記》的背景,生命才是《約伯記》的主題。我們人生際遇也只是背景,永生才是我們一生的主題。神早已為我們預備了一個結局,無論是順境、困境還是苦境,每一個環境都是神「久有此意」(十13),所有的苦難都有神的管理(彼前一6~7;來十二10~11;雅一2~4),結局都是要讓我們得著神兒子的生命(羅八28~29)。因為只有神兒子的生命,才能被神的生命吸引,無條件地愛祂、敬畏祂,超越因果律和「犯罪的律」(羅七23),得以進入天國(約三5~6)、與神同在,直到永永遠遠。──《聖經綜合解讀》 【思想問題(第42章)】 1神向約伯說的話裡,一句也沒有提及他受苦的事,為什麽約伯也不再追問原委呢?有人說約伯從神的一番話中領悟到苦難不是問題,而是神的計畫,是人經歷神的「特權」,你同意麽? 2 約伯的三個朋友原本一番好意來慰問約伯,結果反被神責備,這給我們什麽教訓呢? ──《串珠聖經註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