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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伯記第四十章拾穗

 

【伯四十1「耶和華又對約伯說:」

         約伯的回應與神第二次的說話。――《串珠聖經註釋》

 

【伯四十1~2約伯得著了他的請求,神已經說話了,約伯現在可說什麼呢?第2a節末了之 yswr 的意義曾有很大的爭議,「屈服罷」──也就是有條件的投降──廣受喜愛。但是,難道耶和華是想要打擊約伯,使他降服嗎?NEB 所賦予約伯的角色是「頑梗的」與「頂嘴的」;但動詞回答並非暗示鹵莽;它是討論繼續進行時適合的反應;約伯受邀說話,而他真說了。如果平行法是個指引,yswr 一定是個同義詞,因為「與全能者爭論的」,就等於「與神辯駁的」;我們認為 ysmr 可能是加在筆者418已經指出的例子上,作為 ysr 附隨的形式,帶著它常見的智慧意義──「指教」(所以就等於矯正)。約伯對這些事中任何一件的瞭解如果比神還多,神很願意從他學習;這問句當然是反語;但從這些講論友善的口氣看來,它根本不是諷刺的。——《丁道爾聖經注釋》

 

【伯四十1~5約伯面對神的挑戰,尤其是有關神在宇宙中所顯的權能,實在啞口無言,但卻好像不能完全心服。――《串珠聖經註釋》

         結束第一次對話之後,神根據其話語又詢問約伯(2節;383)。約伯曾滿心希翼與神相辯,神就親自對他說了話。如今,約伯該如何應對呢?①約伯想起了當年因急於解決臨到自己的問題而對神不恭的事實,不禁感到慌張。在聆聽神話語的過程中,他重新認識到了自己的位置,並不再以自我為中心地思考問題,開始以神為中心;②約伯雖然承認了自己的過犯卻極其消極,其內心深處似乎依然存留著反叛的種子。換言之,約伯應當在神面前果斷悔改並積極順服。神之所以進行第二次談話也是因為約伯這種不冷不熱的態度(6) ――《聖經精讀本》

 

【伯四十2「“強辯的豈可與全能者爭論嗎?與神辯駁的,可以回答這些吧!”」

         “強辯的”。批評者。神向約伯挑戰去回答所提出的問題,約伯卻聰明地拒絕了。――《約伯記雷氏研讀本》

         神用一個問題結束了他第一篇講話。約伯聽了神的話,心平氣和,謙恭逾恒,不再申辯。神是大能的,也是有恩慈的。在約伯的苦難中,神在他身邊,分擔他的憂患,堅固他的信心。他確知神的大愛並未離開,因而有無比的勇氣面對苦難,勝利克服。――《啟導本約伯記註釋》

         「強辯的」(2),原文在聖經中只出現過這一次,意思是「挑剔的人」。──《聖經綜合解讀》

         「爭論」(2),原文意思是在法庭上爭辯。神不會與約伯「爭論」,而是約伯認為神要與他「爭辯」(2)──《聖經綜合解讀》

         約伯曾說「願全能者回答我」(三十一35),現在神已經回答他了。約伯又曾說:「惟願有一位肯聽我」(三十一35),「我必向祂述說我腳步的數目,必如君王進到祂面前」(三十一37)。神現在也滿足他的請求,給約伯一個回應的機會,讓他開口說話(2)。但是,人在「與神辯駁」(2)之前,起碼應該先思想一些宇宙的奧秘,否則「爭論」就成了毫無理性的挑剔和「強辯」。所以神說:「與神辯駁的可以回答這些吧」(2)──《聖經綜合解讀》

         神耐心地用一連串問題來回應約伯,讓約伯思考十類無生命的受造之物、七類有生命的受造之物,並不是要斥責他,也不是為了嘲諷他。神親自向約伯顯現,並非為了定罪或平反,而是要引導約伯借著思考創造的奧秘,重新思考神的旨意。──《聖經綜合解讀》

                  ●「爭論」:「訴訟」、「爭辯」。

                  ●「與神辯駁的」:「控告神的人」、「與神對簿公堂的人」。

                  ◎要與人對簿公堂,至少要勢均力敵才有勝算。因此神要約伯回答神日常處理的一些問題,證明他與神勢均力敵,然後才能對簿公堂。當然,這也是諷刺性的說法。── 蔡哲民等《約伯記研經資料》

 

【伯四十3「於是約伯回答耶和華說:」

 

【伯四十3~5約伯】“卑賤的”。微不足道的。約伯謙卑下來,但仍未悔改,因此神進一步質問他。――《約伯記雷氏研讀本》

         約伯的反應是順服的、謙卑的,他自認為是「輕微的」(呂譯),卻絕不是「卑賤的」(思高)。但是羅利(p.326)說約伯「認罪並投降」,這麼說是不是準確的呢?約伯無話可說,難道拒絕這邀請便算作承認「挫敗」嗎?對這一點的誤解,使一些釋經學者難以瞭解為什麼還需要神的第二篇講論。且不說我們在導論中已經指出藝術上的需要,我們提議約伯的答覆多少是有點逃避的,根本不是一個能夠令人滿意的結局。以手摀口的姿勢可以是尊敬的記號(參廿一5,廿九9),或是沈默的姿勢。約伯承認他無法回答,但他仍然不承認有任何罪惡,所以沒有「認罪」;他也不撤回他先前的任何的陳述,所以也沒有「投降」。相反地,他似乎要堅持他的立場:他已經說了一次,不需要再多說,事實上他自己已經重複過了(兩次),不再「加上」任何話419。這暗示出約伯已經沒有什麼話是他還沒有說過的。但若認為這裏是蔑視,或甚至是抱怨神仍然沒有回答他的問題,那可又在另一個方向上走得太遠了。但即使真的是這樣,神的話立刻就跟著填補了這個空缺。——《丁道爾聖經注釋》

 

【伯四十4「“我是卑賤的!我用什麼回答你呢?只好用手捂口。」

         「用手捂口」:不能作聲。――《串珠聖經註釋》

         我是卑賤的,我用什麼回答你呢: 雖然約伯的內心充滿了疑惑與矛盾,但當他聽到神的聲音的那一瞬間,這些爭紮都歸於無有。由此可知,對約伯而言最終的疑惑是神的主權問題。在悲慘的處境中他苦思冥想了人生的諸多難題,這些苦惱在不知不覺中發展到了對神是否存在的疑惑。神的聲音本身就足以感動約伯的心境。神的聲音使約伯確信神的存在,也使他認識到神一直在看顧著約伯。“信有神,且信他賞賜那尋求他的人”這是極為重要的(116)。若沒有神的存在和主權,人們將任意而行,最終導致極度的混亂無秩序狀態。 ――《聖經精讀本》

         約伯原來堅信只要神向他顯現,自己「必向祂述說我腳步的數目,必如君王進到祂面前」(三十一37),可以當面向神辯說自己的無辜。但神的每一個問題,都使他更加發現自己的無知,不得不承認「我是卑賤的」(4)。但此時的約伯只是被神的威榮所懾服,承認自己無法回答問題,「只好用手捂口」(4);他還沒有明白神做工的「旨意」(三十八2),雖然嘴上無話可說(5),但是心裡對苦難還是不以為然。──《聖經綜合解讀》

                  ●「卑賤的」:「無足輕重的」、「微不足道的」。

                  ◎約伯認為自己應該沉默,不過他到底是不是真的心悅誠服則還不確定。不管怎樣,神又說了第二段話。

                  ◎同樣的思想,約伯三友也不是沒說過,不過同樣的話由不同的人說出來,似乎效果就差異很大。── 蔡哲民等《約伯記研經資料》

 

【伯四十5「我說了一次,再不回答;說了兩次,就不再說。” 」

         這裡“一次”、“兩次”是用在詩歌體裁中的數位,帶有多次的意思。本節是說他已說得太多,寧可閉口。因為他實在毫無所知,怎能回答神的問題呢!――《啟導本約伯記註釋》

         約伯認為他想說的話已經說完,再沒有什麽好說的了。――《串珠聖經註釋》

         「我說了一次,再不回答;說了兩次,就不再說」(5),原文動詞的意思是不再重複、不再繼續,而不是放棄辯白。──《聖經綜合解讀》

         神向約伯所發的一連串問題,並不是要壓服約伯,也不是要讓他覺得自己是「卑賤的」,更不是要羞辱他。神向約伯啟示創造的奧秘,也不是責備約伯:既然你早就知道神有智慧和能力創造一切、護理一切(4~10),為什麼還是不信任神?還要「煩惱」(2)、「苦惱」(1)、「辯論」(二十三7)、「懼怕」(二十三15)?難道約伯因為定睛自己的苦難,信心就變小了嗎?神降下苦難,不是要我們倚靠肉體強裝屬靈、故作剛強,信心並不是人思考的結果,而是來自神所賜的生命。因此,神喜歡我們在苦難中誠實地向祂坦白自己的無知,追問祂、尋求祂,「尋找,就尋見;叩門,就給你們開門」(太七7)。神不要我們無知地信靠祂,而是要我們明明白白地信靠祂,不要「因無知識而滅亡」(何四6)。因為信心不是盲目無知的迷信,而是知道了還要信靠神:「因我所遭遇的是出於禰,我就默然不語」(詩三十九9)。因此,神還要繼續說話,繼續光照約伯、改變約伯。──《聖經綜合解讀》

 

【伯四十6「於是耶和華從旋風中回答約伯說:」

         約伯無言,謙卑神前。神第二次發言,詢問約伯,若由他來管治這世界,他能怎樣把它治理得更好;然後要他觀察河馬和鱷魚(這是39章講禽獸的繼續)。神有能力也有決心伸張正義。約伯應將一切(包括他自己的冤屈)交在神大能的膀臂中。――《啟導本約伯記註釋》

                  406~7 與 伯 381用語相似。── 蔡哲民等《約伯記研經資料》

 

【伯四十6~14約伯批評神的作為時,他實際上在僭奪神作為全世界統治者的地位。在這個充滿諷刺的段落裏,神問約伯是否能行出只有神能行的事。――《約伯記雷氏研讀本》

         神向約伯發出挑戰,既然約伯自義儼若神一般,並批評神統治世界不公,那末,他可嘗試自己為神,以能力去除掉一切惡人。――《串珠聖經註釋》

         在第一次對話中只是簡單地介紹了各種自然現象與動物,在第二次談話中則冗長繁複地介紹了巨大的兩種動物即河馬和鱷魚。本文位於兩者之中,集中論及了本書最為核心的兩個主題,即神的主權與神的公義:①首先,神責備了固執己義的約伯(276408)。約伯的確是樂善好施的好人。然而,嚴於自我義人,也有可能陷入可憎的罪中,即若過於依戀善行或修養,會過於相信這些或絕對化 ,以此作為蒙拯救的出路。(103)。約伯雖說還沒有達到如此嚴重的地步,但他比較往日的善行與今日的患難,就陷入矛盾之中,在內心一隅總在抱怨著神;②神以悖論性的詰問責備(4010~14)對自己的主權與公義表示懷疑的約伯(217241~24)。神提議讓約伯償試親自治理全地。有些對現實的荒誕感到憤慨的人會想到“倘若我是神,就可以治理得更好”。但是,若將權柄委任給不完全的人,這世界就極有可能陷入全然的混沌與毀滅之中。因此,我們應該努力謙卑地順服神的主權和護理(2929) ――《聖經精讀本》

                  ◎後面兩段提到河馬與鱷魚怪獸般的生物,就是要支持神這裡的立論:「如果沒有凌駕一切的力量作為後盾,怎能空談公義呢?」。河馬與鱷魚所顯出的力量,就是約伯遠遠不及的。如果約伯無法制服河馬與鱷魚,又怎能空談公義呢?

                  ◎神在這些講論中,並沒有直接告訴約伯他受苦的真正原因,只是闡明了自己與約伯的本質。不說約伯受苦的原因,是因為這樣約伯還是要依賴信心勝過目前的苦難,也才真正顯出約伯信心的價值(讓神贏得與撒但的賭注)。約伯也的確臣服在神的超越本質之前,不再追求平反。── 蔡哲民等《約伯記研經資料》

 

【伯四十7「“你要如勇士束腰;我問你,你可以指示我。」

         神已經問了那麼多問題,但卻還是不對受苦者表示任何同情,反而第二次向約伯發出命令:「你要如勇士束腰」(7),不要再抓撓自己的傷口,而要像個男人一樣挺身而立,繼續回答問題!神將用兩個最難馴服的受造之物(15~四十一34):河馬和鱷魚當作兩面鏡子,幫助約伯看到自己生命本相裡的驕傲、剛硬和難以馴服。如果約伯連自己裡面的肉體都制服不了,怎麼能「顯自己為義」呢?──《聖經綜合解讀》

 

【伯四十8「你豈可廢棄我所擬定的?豈可定我有罪,好顯自己為義嗎?」

         「豈可定我有罪」:約伯最大的錯誤就是以為神做錯了事。――《串珠聖經註釋》

         「你豈可廢棄我所擬定的」(8),也可譯為「你豈可廢棄我的判斷」(和合本修訂版,英文NASB譯本)──《聖經綜合解讀》

         「顯自己為義」(8),是回應約伯說的「我雖有義」(1520)、「知道自己有義」(十三18),也呼應以利戶責備約伯的「自以為義」(三十二2)。這幾個「義」的原文使用了同一個詞。──《聖經綜合解讀》

         「豈可定我有罪」(8),意思是約伯因為堅持「顯自己為義」,實際就把神放在錯的位置,相當於定神有罪,好使自己可以感覺清白。──《聖經綜合解讀》

 

【伯四十8~14有關動物的兩首詩,其序文是一段比較直接處理約伯所引起的道德論題的經文;這樣,它可能是耶和華之答覆的核心與樞紐,很適合放在成對比之自然詩的中心位置;然而,這並不意味它是與它們無關的,我們的部分工作就是要找出那個關係;但這裏比較直接地處理了約伯與神之間的個人論題。而問題就像朋友們所看見的一樣,在於約伯是否被迫將神置於錯誤中以維持他自己的純正。——《丁道爾聖經注釋》

 

【伯四十9「你有神那樣的膀臂嗎?你能像他發雷聲嗎?」

         “膀臂”指能力。――《約伯記雷氏研讀本》

         你有神那樣的膀臂嗎: 在聖經中神的“膀臂”主要是象徵他的能力(1516;申515719;詩77158913;賽531;約1238)。神使驕傲自大的人降卑,高舉並使用那些痛覺自身的軟弱而求神幫助的人(撒下2228;詩1827;林前127) ――《聖經精讀本》

         「膀臂」(9)代表能力,「雷聲」(9)代表威嚴。──《聖經綜合解讀》

                  ●「膀臂」:表示「能力」。

                  ●「雷聲」:表示「威嚴」。── 蔡哲民等《約伯記研經資料》

 

【伯四十10「“你要以榮耀莊嚴為妝飾,以尊榮威嚴為衣服;」

         “以榮耀莊嚴為妝飾,以尊榮威嚴為衣服”的就是神(93196610412)。因此,神在本節諷刺約伯說“你當一次神吧”,這是為要防止約伯的輕率與驕傲。撒但最具代表性的屬性之一就是驕傲,也正是因為驕傲才想升高為神(1413)。這種驕傲根深蒂固地存在於墮落的人類內心中。因此聖徒當效法耶穌基督(58),成為凡事順從的人(林後29)。因為他雖然為神的兒子,還是因所受的苦難學了順從<耶432,謙卑與驕傲>。 ――《聖經精讀本》

         神「以尊榮威嚴為衣服」(詩一百零四1),「以能力為衣,以能力束腰」(詩九十三1)。因此,「你要以榮耀莊嚴為妝飾,以尊榮威嚴為衣服」(10),言下之意,就是「你來像神一樣管理世界吧」。不必去管理宇宙萬有(三十八章)、飛禽走獸(三十九章),單單管理「驕傲的人」和「惡人」(12)吧。──《聖經綜合解讀》

                  4010~13 是形容神的作為,神要求約伯也應該執行神公義的作為,然後才有資格與神討論公義。── 蔡哲民等《約伯記研經資料》

 

【伯四十11「要發出你滿溢的怒氣,見一切驕傲的人,使他降卑;」

         要發出你滿溢的怒氣: 在上文約伯曾對惡人的繁榮表示過深深的懷疑,並且希望能夠親眼目睹他們的滅亡(211~20242~20)。若在此時將審判惡人的權柄委任給約伯,全世界或許會在轉眼間變得慘絕人寰。神之所以暫時忍耐猖獗的罪惡,並非因他沒有施行審判的能力,也不是因他不知公義。神只是在憐憫中恒久忍耐,直到他所定的日子(1333;彼後39) ――《聖經精讀本》

         約伯曾經控訴惡人的興旺(二十一7~33;二十四2~24),希望惡人「不如本人受報,好使他親自知道」(二十一19),抱怨「全能者既定期罰惡,為何不使認識祂的人看見那日子呢」(二十四1)──《聖經綜合解讀》

 

【伯四十12「見一切驕傲的人,將他制伏。把惡人踐踏在本處,」

         神並沒有讓約伯去設想一下如何用審判的能力去追討殺人越貨的「示巴人」(15)和「迦勒底人」(17),伸張公義,也沒有對約伯說「伸冤在我,我必報應」(羅十二19),而是兩次問他怎樣使「一切驕傲的人」(11)降卑、制伏「一切驕傲的人」(12)。因為神借著苦難所要對付的,就是人肉體裡的驕傲,尤其是深藏在義人內心的肉體。如果約伯能靠著自己肉體的努力制伏肉體、使舊人降卑,永遠保持「完全正直,敬畏神,遠離惡事」(1),就真的不再需要救恩了,所以神說:「我就認你右手能以救自己」(14)──《聖經綜合解讀》

 

【伯四十13「將他們一同隱藏在塵土中,把他們的臉蒙蔽在隱密處;」

         「隱藏在塵土中」:放在墳墓中。――《串珠聖經註釋》

 

【伯四十14「我就認你右手能以救自己。」

         「認」:常用於敬拜中,指承認神的偉大,現在卻倒轉過來,由神讚美人偉大,這實在是個諷刺。

          「右手」:代表能力。――《串珠聖經註釋》

                  ●「認你」:「稱讚你」、「讚美你」。

                  ●「救」:「拯救」或「得勝」。── 蔡哲民等《約伯記研經資料》

 

【伯四十15「“你且觀看河馬。我造你也造它,它吃草與牛一樣。」

         神叫約伯看一看“河馬”。神的要點是:神造了河馬和約伯,而約伯連這種一同存在於世上的動物都控制不了,卻竟敢想到僭奪神的位置!――《約伯記雷氏研讀本》

         “河馬”的原文為behemoth,作最出色之動物解,可以是河馬或大象,或早已絕跡的一種陸上大動物。15~24節的描寫用的都是詩的形像詞句,極言它的龐大無懼。19節說牠“在神所造的物中為首”,是說這種動物是神所造並管治的巨獸中的一個顯著例子。――《啟導本約伯記註釋》

         「河馬」:乃意譯,原文為「獸」或「牛」,按所描繪的形態,學者多認為這獸是河馬。――《串珠聖經註釋》

         河馬: 是“禽獸”的複數形態。有人視它為大象與河馬之間的一種動物,也有人視其為神話中的動物。然而,據本文的內容來看,大致可以斷言是河馬。事實上,河馬體重約270kg,力量幾乎集中在腹部。 ――《聖經精讀本》

         「河馬」(15)原文是「比蒙 בַּהֲמוֹת/be·ha·mohth’」,是「野獸 בְּהֵמָה/be·ha·’」的複數,意思可能是「至尊之獸」,因為「它在神所造的物中為首」(19)。這個詞在聖經中只出現過一次,並不能確定是什麼動物,可能是一種已經滅絕的陸地巨獸,類似於恐龍。──《聖經綜合解讀》

         「你且觀看河馬」(15),原文是「看哪,河馬」(英文ESV譯本),表明這是神特別提醒約伯、也提醒我們「觀看河馬」。──《聖經綜合解讀》

         「我造你也造它」(15),一方面,表明這樣肥壯的河馬,卻和人的肉體生命是同一塊料;另一方面是印證了約伯的觀點:惡人就和河馬一樣,「他們亨通不在乎自己」(二十一16),而是神的作為。──《聖經綜合解讀》

                  ●「河馬」:雖然翻譯為「河馬」,不過這應該是指一種已經絕種的陸生動物(有人認為是恐龍),或者是指神話中的怪物。也有可能是陸生動物,但是被當成是神話怪物的代表。── 蔡哲民等《約伯記研經資料》

 

【伯四十15  河馬是……】“河馬”是一種巨大的陸上動物,可能是指大象或河馬。──《靈修版聖經註釋》

 

【伯四十15~24人不能制服的河馬。――《串珠聖經註釋》

         前章描述了各種動物的習性或長相,本文與41章則描繪了作為強壯宏大動物的代表河馬與鱷魚。形容這兩種動物的譴詞用句都很粗曠(18節;4119~21)。總之,藉著描寫神對兩種動物的創造,使約伯放棄人的驕傲與淺薄的自尊心,在凡事上都完全信靠神。――《聖經精讀本》

         早期較溫和的詩歌都引向這個高峰,現在又以兩首論及完全超過人類能力所能馴服、怪物似的動物之熱情詩文來加強。牠們是「貝黑默得」(Behemoth,四十15~24,和合本譯作河馬)──最粗暴的陸地動物,與「裡外雅堂」(Leviathan ,四十一1~34,和合本譯作鱷魚)個海洋中最可怕的受造之物。「貝黑默得」(RSV;中文譯本皆作「河馬」)是希伯來文「獸」字的複數,這裏用作專有名字。所描述的細節,容或有誇大其詞之處,原文也有許多隱晦不明的地方,但最適合的乃是河馬。牠的居所是在水裏(21節以下),牠的食物是青草(15),牠的骨頭與肌肉力大無窮是最重要的(1618)。難以明白的是牠的尾巴何以能比擬成香柏樹,因為河馬的尾巴既小且短。牠對漩渦的力量無動於衷(23),是略為自大的;而且明確地指名約但河為牠的家,就不需要到巴勒斯坦以外去找背景,雖然許多學者認為這地方是在埃及。提及諸山(20),出現某個困難,雖然河馬的確會冒險去搜尋所需之糧食。第24節強調捕捉牠的困難,雖然難以明白的是為什麼一個人會想要牢籠牠,穿牠的鼻子。這一點反覆述說了第一篇講論的主題。——《丁道爾聖經注釋》

         河馬「吃草與牛一樣」(15),看起來很溫順,是人畜無害的食草動物。但它的力氣、尾巴、骨頭和肢體(16~18)卻表明,河馬這個肥壯的肉體雖然表面溫順,實際上卻有巨大的破壞能力。──《聖經綜合解讀》

 

四十15~24 河馬】截至主後十七世紀為止,傳統的看法認為本段中的「伯赫莫特」,就是埃及和非洲大部分地區都盛產的河馬(和合本)。無數壁畫都描繪埃及的君主以河馬為獵物。很多埃及神話都有河馬所扮演的角色,牠經常代表與王權對敵的勢力。埃及甚至有一個節期,儀式化地殺死象徵法老仇敵的河馬。這解釋的困難之處,在於經文的描述與河馬並不相符(17節尤然)

  兩約之間的時代初期的詮釋傾向於從神話或超自然角度解釋(例如:很多人認為啟示錄的獸和大龍,就是伯赫莫特和利維坦)。在烏加列文學中,與七頭龍(見下文四十一1的注釋)同現的是一隻名叫阿爾舒(Arshu)的獸;這獸又等同于伊勒神的牛阿蒂克(Atik)。──《舊約聖經背景注釋》

 

【伯四十16「它的氣力在腰間,能力在肚腹的筋上。」

                  ●肚腹的「筋」:「肌腱」、「肌肉」。── 蔡哲民等《約伯記研經資料》

         「氣力在腰間」:中東的人認為腰是力量的源頭。(8921 21)――《串珠聖經註釋》

 

【伯四十17「它搖動尾巴如香柏樹,它大腿的筋互相聯絡。」

         它搖動尾巴如香柏樹: 使用比喻手法描繪河馬笨重的龐然身軀與河馬被驚嚇或奔跑時的雄姿。 ――《聖經精讀本》

                  ●「搖動」:「移動」、「向下彎」。── 蔡哲民等《約伯記研經資料》

 

【伯四十18「它的骨頭好像銅管,它的肢體仿佛鐵棍。」

 

【伯四十19「“它在神所造的物中為首,創造它的給它刀劍。」

         “在神所造的物中為首”。創造物中最優秀的,只有創造者能用“刀劍”來對抗牠。――《約伯記雷氏研讀本》

         「創造它的給它刀劍」:神為它預備「攻敵的武器」。(河馬的長牙)――《串珠聖經註釋》

         刀劍: 指河馬的前牙,河馬用此牙吃草,猶如用鐮刀或刀劍割草一樣。 ――《聖經精讀本》

         「它在神所造的物中為首」(19),意思是「它在神所造的物中最優秀」。──《聖經綜合解讀》

         「創造它的給它刀劍」(19),也可譯為「只有創造它的能帶刀劍靠近它」(英文ESV譯本) ──《聖經綜合解讀》

                  ●「神所造的物」:「神的道路中」。原文是複數。

                  ●「為首」:「最好的」、「首領」。

                  ●「給牠刀劍」:意義不是很清楚,原文是單數,可能指河馬的牙齒有如刀劍,或者指河馬的獨角有如刀劍。── 蔡哲民等《約伯記研經資料》

 

【伯四十20「諸山給它出食物,也是百獸遊玩之處。」

         本節說明河馬是食草動物而非食肉動物。若這樣的巨獸食肉,將會給人類帶來很大的危害。神藉著自己的創造事工,顯明了自己對人類的愛和人與自然本應和諧相處。同時表明神創造人時,使人以植物和菜蔬和水果,維持生命。 ――《聖經精讀本》

         「諸山」(20),指河邊的山岡。「諸山給它出食物,也是百獸遊玩之處」(20),意思可能是「百獸遊玩的山岡,也得給它提供食物」,表示百獸對它的尊重。──《聖經綜合解讀》

                  ●「諸山」:原文是複數的「丘陵」、「山岡」。應該是指河邊的山岡。── 蔡哲民等《約伯記研經資料》

 

【伯四十21「它伏在蓮葉之下,臥在蘆葦隱密處和水窪子裡。」

                  ●「蓮葉」:一種有刺的水生植物。── 蔡哲民等《約伯記研經資料》

 

【伯四十22「蓮葉的陰涼遮蔽它,溪旁的柳樹環繞它。」

 

【伯四十23「河水氾濫,它不發戰,就是約旦河的水漲到它口邊,也是安然。」

         就是約但河的水漲到它口邊,也是安然: 即便是河水猛漲而漫過它,河馬也會依舊泰然自若。神通過對河馬的性格和行動的敘述,委婉地責備了急躁輕率的約伯  ――《聖經精讀本》

                  ●「約但河」:巴勒斯坦的河流,由黎巴嫩山流向死海,全長320公里。

                  ●「安然」:「無畏」、「安穩」。── 蔡哲民等《約伯記研經資料》

 

【伯四十24「在它防備的時候,誰能捉拿它?」

         本節或作「誰能用勾去捉拿它,用魚叉戳穿它的鼻?」――《串珠聖經註釋》

         河馬是神給約伯的第一面鏡子,讓他從河馬的身上看到自己肉體生命的肥壯影子。我們的肉體生命就像河馬,喜歡舒服、享受(20~22),驕傲無畏(23);表面上是「吃草與牛一樣」(15),實際上卻蘊含著巨大的破壞力(16~18)。因為看起來很溫順,所以越餵養、越肥壯,一旦哪天發作起來,就不再有人能夠制伏它(24)──《聖經綜合解讀》

         約伯「在東方人中為至大」(3),就像「在神所造的物中為首」的河馬。當眾人都仰慕他、尊重他的時候(二十九7~25),約伯以為人所欣賞的是自己;等他失去「一切所有的」(11),只剩下自己的時候(三十1~15),才知道人所敬畏的不是河馬,而是河馬的肥壯和能力。──《聖經綜合解讀》

 

四十24 捕捉方法】初民認為河馬極難捕捉。策略之一是刺穿牠的鼻子,牠被逼用口呼吸時,就用魚叉刺入口中殺死。──《舊約聖經背景注釋》

 

【思想問題(40 41)

 1 約伯先前堅持自己有理,要在法庭上與神同等地接受公正的仲裁(1621)  本章指出人雖有理,仍有什麽限制?人可按「理」判斷神麽?

 2 昔日河馬、鱷魚不能被人制服,而神就藉這些動物來指出祂創造的權能。今日人可以制服河馬和鱷魚,這是否表示神的權能已有所改變或不足畏懼呢?

──《串珠聖經註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