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伯記第三十三章拾穗 【伯三十三1】「“約伯啊,請聽我的話,留心聽我一切的言語。」 以利戶現在直接和約伯說話,逕呼其名。可見此人自視甚高。――《啟導本約伯記註釋》 1~3節,是以利戶再次表白自己的誠意,不斷地重複自己的話(2節)。除了13~30節,以利戶的話每一句都充滿了「我」,本章一共提到32次「我」,比任何一位朋友提到的「我」都多。──《聖經綜合解讀》 【伯三十三1~7】他勸約伯留心聽他的誠實話。――《串珠聖經註釋》 以利戶這種立場,從他對約伯開始所說的話,便已表明出來。我們又看見周到的禮貌,是朋友們一旦在辯論的火氣升高後很快就遺忘了的,但以利戶接下來的囉嗦卻使它負荷過重了;雖然他向約伯保證,要他不用害怕什麼(7節),他卻如此自尊自大,以致擺出一副要人領情的姿態,無可避免地破壞了其效果。他太過聲明他的誠意(2~3節),不斷覆述自己的話(3節)。第3節第一行缺少動詞(和合本、RSV 加上要發明,但 NEB 就完全不同了),這不需要擔憂,因為下一行的動詞可以同時用在這兩行。比較第4節與卅二8。提及創造的話是如此簡單,以致不清楚以利戶到底是不是在自稱擁有特別的靈感,像羅利(Rowley)所認為的那樣(p.269)。他在卅三6向約伯保證:對神來說,他們兩個人是在完全相同的立足點上。他們共同的人性可追溯至創造380。——《丁道爾聖經注釋》 雖然以利戶表示自己將與約伯同樣站在受造者的地位上,承認自己「也是用土造成」(6節)的有限的人,不會用超然優越、居高臨下的姿態教導約伯。但實際上,他的口氣處處以神的代言人自居(5、7)。──《聖經綜合解讀》 【伯三十三2】「我現在開口,用舌發言。」 【伯三十三3】「我的言語要發明心中所存的正直;我所知道的,我嘴唇要誠實地說出。」 【伯三十三4】「神的靈造我,全能者的氣使我得生。」 以利戶委婉地指出了約伯要留心傾聽自己辯詞的理由。以利戶的言論並不像三個朋友一樣沒有智慧,而是靠著全能者的幫助而得到的智慧之語,約伯理當側耳聆聽。 ――《聖經精讀本》 ●全能者的「氣」:這個字原文也可以翻譯成「靈」 ●「使我得生」:「使我存活」的意思。──
蔡哲民等《約伯記研經資料》 【伯三十三5】「你若回答我,就站起來在我面前陳明。」 「你若回答我」(5節),是回應約伯說的「禰呼叫,我就回答」(十三21)。──《聖經綜合解讀》 「在我面前陳明」(5節),是回應約伯說的「惟願我能知道在哪裡可以尋見神,能到祂的台前,我就在祂面前將我的案件陳明」(二十三3~4)。──《聖經綜合解讀》 【伯三十三6】「我在神面前與你一樣,也是用土造成。」 ◎ 33:4,6 的意思是以利戶認為約伯也是人,不是罪大惡極的怪物,所以可以平等的來討論。──
蔡哲民等《約伯記研經資料》 【伯三十三6~7】以利戶聲明,既然他像約伯一樣是人,他不會用恐怖來威嚇約伯(比較九34;一三21)。――《約伯記雷氏研讀本》 以利戶表示他會以平等的身分跟約伯說話。――《串珠聖經註釋》 我……與你一樣: 以利戶開始展開辯論之前,闡明自己在神面前不過是一個被造物,唯有神是真理的根源,告白自己與約伯一樣是罪人而絲毫沒有優越感,想要與約伯開始平等誠實的對話。 ――《聖經精讀本》 【伯三十三7】「我不用威嚴驚嚇你,也不用勢力重壓你。」 「我不用威嚴驚嚇你」(7節),是回應約伯說的「不使禰的驚惶威嚇我」(十三21)。「威嚴」原文與「驚惶」是同一個詞,「驚嚇」原文與「威嚇」是同一個詞。──《聖經綜合解讀》 「不用勢力重壓你」(7節),是回應約伯說的「把禰的手縮回」(十三21)。「勢力」原文的意思是「手」。──《聖經綜合解讀》 【伯三十三8】「“你所說的我聽見了,也聽見你的言語,說:」 「聽見你的言語」(8節),原文與約伯所說的「惟願有一位肯聽我」(三十一35)使用了同一個「聽 שָׁמַע/shä·mah’」字,暗示以利戶把自己當作約伯所盼望的那位「聽訟的人」(九33),下面(12~30節)就是以利戶回應約伯的申述(二十九1~三十一40)──《聖經綜合解讀》。 ● 33:8 之前有個「然而」,和合本沒有翻譯出來。──
蔡哲民等《約伯記研經資料》 【伯三十三8~12】以利戶準確地說出約伯的立場,同時責備他不應懷敵意來控訴神。――《約伯記雷氏研讀本》 總結約伯對己對神的態度,並加以指責。――《串珠聖經註釋》 以利戶為約伯的立場──他自稱無罪──公平和詳盡的撮要(9~11節)。雖然「你說」這兩個字沒有出現在第9節的希伯來文中,從第8節可以清楚知道以利戶認為他是在重述他聽過約伯說的話,這不是逐字引用的,雖然有幾行與十三24~27類似。但無辜的(呂譯、思高、現中「清白」)這個字,在舊約聖經中除了這裏之外,就再也沒有出現過;所以,我們必須要問:以利戶到底是不是公平的呢?在某種程度上,他是公平的,約伯一再自稱是清潔而無辜的,無論他是用什麼字眼〔九21,十7,十一4(瑣法,引用約伯的話),十六17,廿三7與第卅一章整章〕;但與此並行的是,約伯也經常承認自己是個罪人。否定詞句──無過的與沒有罪孽──較難找出來源。第10b是引自十三24,但那裏還有個平行問句:「祂為何掩面……呢?」在十三23(可能是第10a的起源),約伯問他的罪過是什麼,彷彿暗示它們是想像的,目的是要有個藉口可以刑罰他;神需要𢓭造罪名。但機會這個字的意義在這裏並不清楚。無論如何,約伯絕對沒有這麼明白地指控神懷有敵意、不誠實,或不公平,雖然他的意思經常離此如此接近,以致聽者似乎認為他說過這話。以利戶像朋友們一樣,因著聽見約伯的話而震驚;但卻沒有掌握要點,像約伯一樣,所以他如此輕易地提出答案:「你錯了」(現中、NEB)。——《丁道爾聖經注釋》 8~11節總結了約伯的申述(二十九1~三十一40),尖銳地點出了約伯的心態:「我是無辜的」(9節;二十七5~6),但神卻「以我為仇敵」(9節;十三24)。──《聖經綜合解讀》 一方面,約伯謙卑地求神「要指示我,禰為何與我爭辯」(十2),「我的罪孽和罪過有多少呢?求禰叫我知道我的過犯與罪愆」(十三23);但另一方面,他在聽到神的回答之前,卻敢斷然誓言「至死必不以自己為不正」(二十七5)。這表面上自相矛盾,實際上是因為他的內心始終堅信自己是無辜的(九20;十7),只是想求神確認。雖然約伯很謹慎地注意「不以口犯罪」(二10),但他並不瞭解自己的肉體隱藏得如此之深,只有被苦難長期攪動,原本看起來純淨的生命,才能泛起驕傲與苦毒的渣滓。所以他最後承認,「因此我厭惡自己,在塵土和爐灰中懊悔」(四十二6)。──《聖經綜合解讀》 ◎33:8~11雖然不是很完整,不過以利戶對約伯立論的整理是精確的,也顯出他是認真的看待約伯的言論。 【伯三十三9】「‘我是清潔無過的,我是無辜的,在我裡面也沒有罪孽。」 其實約伯並沒有說自己完全沒有犯過罪,只是他覺得他所受的苦楚過於所應得的。――《串珠聖經註釋》 ●「無辜的」:舊約聖經中只出現這一次,意義是「無辜的」、「單純的」、「乾淨的」。──
蔡哲民等《約伯記研經資料》 【伯三十三9~12】以利戶專門指出約伯的“虛妄”之言,想要以此作為反駁的對象。然而,約伯的辯論並不像以利戶所指出的那樣貫穿始終。例如,僅就對罪行的承認與否,約伯曾經承認了普遍而根本意義上的罪性與軟弱(14:4)。但他有時候也會主張自己的義(13:4;27:5),這是①因約伯承受殘酷的痛苦而歎息抱怨;②對朋友們一廂情願而魯莽的論斷產生了強烈的逆反心理;③事實上約伯的行為是無可指責的,其良善不亞於任何人。 ――《聖經精讀本》 【伯三十三10】「神找機會攻擊我,以我為仇敵,」 【伯三十三11】「把我的腳上了木狗,窺察我一切的道路。’」 「把我的腳上了木狗,窺察我一切的道路」(11節),是引用約伯自己的話(十三27)。──《聖經綜合解讀》 【伯三十三12】「“我要回答你說:你這話無理,因神比世人更大。」 「因神比世人更大」:神不須向約伯解釋祂做事的原委。――《串珠聖經註釋》 「你這話無理」(12節),是回應約伯說的「我雖有義」(九15、20)、「知道自己有義」(十三18),也呼應以利戶責備約伯的「自以為義」(三十二2)。「理」原文和「義」是同一個詞。──《聖經綜合解讀》 ●「無理」:「不公義」。──
蔡哲民等《約伯記研經資料》 【伯三十三13】「你為何與他爭論呢?因他的事都不對人解說?」 以利戶不同意神沉默不言(三十20)。他說神向人說話,只是人不留意祂的訓誨。神在夢中和異象中說話(參四12~21),也藉受苦來管教人向人說話(19~22節),有時且用天使傳話(23~28節)。要是人受到苦難或獻上祭物,付出這樣的“贖價”之後,天使會來拯救他(24節)。因此人若能面對現實,看清自己,承認己罪(27節),便能發現何等的有福,因為神並沒有照人應受的報應對待他(29~30節)。――《啟導本約伯記註釋》 「我要回答你說:你這話無理,因神比世人更大。你為何與祂爭論呢?因祂的事都不對人解說」(12~13節),更可譯為「看哪,你這話不對,我要回答你,因神比世人更大。你為何與祂爭論,說:祂不回答人的話」(英文ESV譯本)。這句話很不好聽,我們若聽到人一上來就說「你這話無理」,恐怕後面的話再也聽不下去了。但是,約伯此時似乎已經說累了,所以沒有跳起來。──《聖經綜合解讀》 【伯三十三13~18】約伯曾抱怨神不論自己如何求告,都不予應允(30:20)。以利戶意識到了這一點,便在本文中進行了如下闡述:①為了自己的百姓,神一直都在作工(14節;詩121:4);②神按照自己的主權,以各樣的方法來動工,神所作的許多事對人而言只能是奧秘(15,16節;羅11:33);③神的計畫就是使人藉著順服最終得享豐盛的生命(17,18節;羅8:28) 。 ――《聖經精讀本》 約伯的另一個怨言是:當他呼求時,神沒有回答。所以,雖然「說」(呂譯、現中)這個字沒有出現在希伯來文中,以利戶在第13b可能是在引用約伯的話381。第14及下是他的答辯:「但神的確說話……」,神說了兩次話,在詩篇六十二11提起過;約瑟重複看見一個夢,以證明它的神聖源頭(創四十一32);以利戶在第15~16節承認相同的啟示媒介。我們記得約伯曾深受夢魘驚嚇。以利戶相信在夢境中也會賜下口傳的信息(16a節)。但啟示的內容又是格外無趣的事,在這一切的麻煩之後,神所說的一切,就只是警告犯罪的危險;誰需要啟示才能發現這一點呢!那也不是約伯所要求的那種交通,因為譯成死的這個動詞意義是「過去」(呂譯),將刀字改寫以適合它,比將它取消掉要好,可以找到坑的平行字(見十七14)。彭馬文(Pope, p.250)對「死河」(NEB)的確認有紮實的辯護。——《丁道爾聖經注釋》 ● 33:13 說明以利戶認為約伯與神爭論的原因是因為約伯認為「神不跟他說話」。而 33:14~18 就是陳明「神常常說話」。──
蔡哲民等《約伯記研經資料》 【伯三十三14】「神說一次、兩次,世人卻不理會。」 「世人卻不理會」:世人卻不知道神對他們說話。――《串珠聖經註釋》 「神說一次、兩次」(14節),意思就是「神三番兩次地說話」。在約伯之前,神透過以諾、挪亞不斷對世人說話,但「世人卻不理會」(14節)。──《聖經綜合解讀》 ●「神說一次、兩次」:意思就是「神三番兩次的說話」。 ●「理會」:「看」、「觀察」。──
蔡哲民等《約伯記研經資料》 【伯三十三14~24】神透過異夢和異象(15,16節),透過痛苦(19~22節),也透過天使(23節)向人說話。――《約伯記雷氏研讀本》 指出神非如約伯所說不對人說話, 常藉夢、異象(15~18)、痛苦(19~22)和天使(23~24)警告人不要犯罪;然而,這裡的重點與約伯所提出的不同,約伯要求神說話,闡明他受苦的原因。――《串珠聖經註釋》 【伯三十三15】「人躺在床上沉睡的時候,神就用夢和夜間的異象,」 【伯三十三15~16】神使用夢和異象等方法在人身上作工,因為人愚笨而只能擁有有限的智慧。聖經是神啟示的完成,在聖經成書之前神常常藉著這種方法來傳達自己的旨意(創31:24;王上3:5;但4:5~18)。將當受的教訓印在他們心上: 意指神明確地傳達自己的啟示,使人每天默想並實踐神的教訓。 ――《聖經精讀本》 【伯三十三16】「開通他們的耳朵,將當受的教訓印在他們心上,」 「教訓」:警告。――《串珠聖經註釋》 ●「教訓」:「校正」、「管教」、「警戒」。──
蔡哲民等《約伯記研經資料》 【伯三十三17】「好叫人不從自己的謀算,不行驕傲的事(原文作“將驕傲向人隱藏”);」 對於約伯的申訴,以利戶首先指出他錯在哪裡:約伯向神說「我呼求你,禰不應允我」(三十20)。但實際上,當人墮落以後,神仍然經常對人說話(14~18節),「好叫人不從自己的謀算,不行驕傲的事」(17節)。這是以利戶帶給約伯的第一道亮光:約伯在申述中自信「我必向祂述說我腳步的數目,必如君王進到祂面前」(三十一37);但約伯的長篇申述,恰恰暴露了內心深處隱藏著的「驕傲」,這就是神要讓他知道自己「有驕傲的行動」(三十六9),要他「不行驕傲的事」。──《聖經綜合解讀》 ●「謀算」:「行為」、「工作」。──
蔡哲民等《約伯記研經資料》 【伯三十三18】「攔阻人不陷於坑裡,不死在刀下。」 “坑”。墳墓(另見於22,24,28,30節)。――《約伯記雷氏研讀本》 「不死在刀下」:原指不用渡過死河,不用下到陰間。――《串珠聖經註釋》 ●「死在刀下」:原文是「經過武器」。──
蔡哲民等《約伯記研經資料》 ◎這裡以利戶更是洞悉約伯對神不滿的原因:「約伯覺得神不向他說話」。因此他說明:「神常常說話」,並且舉例:「神透過夢境向人說話」。 【伯三十三19】「“人在床上被懲治,骨頭中不住地疼痛,」 【伯三十三19~22】神也藉著更多的每天患病的經歷來警告人,約伯對此也不陌生。這個啟示法沒有暗示出帶有清楚的神諭。以利戶以病人面對死亡的另一個暗示,來結束他所列舉之可怖的症狀。22節給18節一個平行。mmtym(滅命的)這個字的意義雖然可以是「那些帶來死亡的人」(RSV),卻不是深坑這個字很好的外來語名字,彭馬文(Pope)讀作「死亡之水」(p.251),較能表達它的意思,雖然羅利的解釋比較好玩:「對某種烏加列狂熱者,這是查理王的頭」(p.273)。——《丁道爾聖經注釋》 以利戶指出,神會借著人患病的痛苦經歷(19~22節),提醒人死亡的可怕,引導人回轉禱告神(26節),接受神的救贖(28節)。──《聖經綜合解讀》 ◎以利戶在這裡陳明神常常用苦難、病痛來向人說話。目標是要人可以成長、離開罪惡。透過這樣的立論,以利戶引導約伯來思考他的苦難是不是神「化妝的祝福」。──
蔡哲民等《約伯記研經資料》 【伯三十三20】「以致他的口厭棄食物,心厭惡美味。」 【伯三十三21】「他的肉消瘦,不得再見,先前不見的骨頭都凸出來。」 【伯三十三22】「他的靈魂臨近深坑,他的生命近於滅命的。」 ●「滅命的」:「殺死」、「治死」。──
蔡哲民等《約伯記研經資料》 【伯三十三22 深坑/滅命的】亞喀得語也有一個形容冥界的字眼,可以譯作「深坑」(h\ashtu)。這用語是來自掘來作為墳墓的坑穴。「滅命的」的身分並不清楚。在美索不達米亞文學中,好幾個神祇都被形容為「帶來死亡者」。然而新國際本「滅命使者」中的「使者」是原文沒有的。部分學者提出可靠的說法,認為與深坑相對的應該是「死人的所在」。──《舊約聖經背景注釋》 【伯三十三23】「一千天使中,若有一個作傳話的與神同在,指示人所當行的事,」 強調神有千萬天使,可以指示病人悔改。――《串珠聖經註釋》 作傳舌的: 應翻譯為“解釋者”,這一詞在新約聖經中 指保惠師(約14:16;15:26)、代言人(約壹2:1)。約伯曾表達過關於中保的思想(16:19),以利戶也陳述了相同的思想。以利戶認為“傳話的”主要是作以下兩件事:①教訓每個人所當作的是什麼(23節);②代贖軟弱的罪人(24節)。 ――《聖經精讀本》 「一千天使中,若有一個作傳話的與神同在,指示人所當行的事」(23節),可譯為「一千天使中,若有一個作傳話的臨到他,指示人所當行的事」(和合本修訂版,英文ESV譯本)。意思可能是:神已經差派了許多使者向人說話(14節),人只要聽從其中一位,就可以得救。──《聖經綜合解讀》 【伯三十三23~24】人瀕臨死亡,神會派使者傳話給他。天上的使者甚多,能照顧到每一個人的需要。23~24節的意思是:千千萬萬的天使中,只要千中有一在神那裡作人的中間人,傳神的話指示人走正途,又替人求神開恩,人便可以出死入生,返老還童;而且他禱告,神也悅納,且可朝見神。――《啟導本約伯記註釋》 【伯三十三23~28】第30節第三次提及深坑,標示出這個段落的結束,並且完成了「一次、兩次、三次」的模式(參14、29節)。然而,這一段並沒有記載進一步之啟示的式樣,反倒比較是一個正確使用夢或疾病作為來自神的信息之人所知悉的反應。他會把他的辯解信託給一個作傳話的(RSV「仲裁人」)。羅利認為這是神的另一個舉動──差遣天使;他這種講法也具說服力。NEB 是不偏不倚的。作為神的使者,天使要指示人所當行的事,暗示著指教人治療罪或疾病的正確方式。因為「仲裁人」這個字的意思是「翻譯者」(在十六20,它通常被看作是「譏誚人的」),並且不是十九25的救贖主,所以可能是指為神傳達啟示的代理人;但第23b節可以譯作「代言人……為一個人的正直作證」(Gordis, p.289);那「憐憫」他(思高、現中、RSV)並得了贖價(24節)或贖罪之方法(ko{p{er)的,正是這個存在物。但有些釋經學者認為所暗示的主詞是神。NEB 清楚地表明瞭天使的仲裁角色。指明「千位中有一位」(呂譯)排除了這種觀念──在這樣的交涉中,有一位天使是專家;它毋寧是暗示著:神有一大浛人可以進行這類工作。——《丁道爾聖經注釋》 【伯三十三24】「神就給他開恩,說:‘救贖他免得下坑,我已經得了贖價。’」 「贖價」:可能是受苦者悔改的心或天使所代付的東西。――《串珠聖經註釋》 說……我已經得了贖價: 耶穌為了救贖罪人而作了贖罪的羔羊,關於這個事實,今日的聖徒得到了明確的啟示(林前5:7)。然而,在約伯的時代,人們尚沒有清楚地認識到這種代贖概念,只是模模糊糊地意識到了由牲畜的犧牲而來的象徵意義(出10:25等)。可以說以利戶對本信息的完全的意義尚有所不知,但是他內心中的聖靈卻預先見證了基督要承受的苦難(彼前1:11)。 ――《聖經精讀本》 【伯三十三25】「他的肉要比孩童的肉更嫩,他就返老還童。」 病者恢復健康,得著痊癒。――《串珠聖經註釋》 【伯三十三25~28】以順服來回應神的人會再次得到健康與喜樂。――《約伯記雷氏研讀本》 人得著神的拯救,便恢復健康和喜樂。――《串珠聖經註釋》 具體論及了神所賜給世人的恩典:①因衰老或疾病而行將就木的人恢復了少年人的精力和健康;②與神建立更為密切的相交;③人們恢復了公義,得享赦罪的恩典與真正的喜樂。以利戶的觀點是神藉著苦難賜下更大的祝福,不僅使聖徒的信仰成熟,同時也打開了與神建立真正相交的道路。――《聖經精讀本》 【伯三十三26】「他禱告神,神就喜悅他,使他歡呼朝見神的面;神又看他為義。」 「神又看他為義」(26節),原文是「神恢復他的義」(英文ESV譯本)。這是以利戶帶給約伯的第二道亮光:約伯在申述中表白「我以公義為衣服」(二十九14);但以利戶卻指出,人並不能倚靠自己的行為或辯白來爭取「義」,救贖乃是神「看他為義」,恢復人被神看為「義」的地位。約伯固然「完全正直,敬畏神,遠離惡事」(一1),但這種「義」卻經不起時間的考驗,最重要的乃是神「看他為義」(一8;二3)。──《聖經綜合解讀》 【伯三十三27】「他在人前歌唱說:‘我犯了罪,顛倒是非,這竟與我無益。」 「這竟與我無益」(27節),更可譯為「卻未遭到報應」(英文ESV譯本)。──《聖經綜合解讀》 ●「歌唱」:原文是「觀看」。 ●「這竟與我無益」:「照應得的報應被懲罰」的意思。──
蔡哲民等《約伯記研經資料》 【伯三十三28】「神救贖我的靈魂免入深坑,我的生命也必見光。’」 「神救贖我的靈魂免入深坑;我的生命也必見光」(28節),這是以利戶帶給約伯的第三道亮光:雖然約伯在申述中並沒有只關心脫離苦難,而是盼望與神恢復「密友之情」(二十九4),但卻不認為自己需要靈魂的「救贖」(六23);但以利戶卻指出,連義人的靈魂也需要救贖。「救贖」(28節)的原文在本書中只用過3次(五20;六23;三十三28)。神不只是一位法官,更是一位「救贖主」(十九25)和醫治者;約伯的苦難並非懲罰,也不是管教,而是救贖;信徒所承受的苦難常常是來自醫生的手術刀,而不是行刑者的鞭子。──《聖經綜合解讀》 【伯三十三29】「“神兩次、三次向人行這一切的事,」 「兩次、三次」:即多次,接二連三。――《串珠聖經註釋》 「神兩次、三次向人行這一切的事」(29節),與「神說一次、兩次」(14節)前後呼應,結束了以利戶對約伯申述(二十九1~三十一40)的回應。──《聖經綜合解讀》 ●「兩次、三次」:「多次」的意思。──
蔡哲民等《約伯記研經資料》 【伯三十三29~33】邀請約伯聆聽其辭。――《串珠聖經註釋》 這種事情是神所作的。第30節幾乎是第28節的重複。約伯被要求要聽,如果他想要的話,也可以解釋。而第33節幾乎是第31節的重複。以利戶給人的印象是:他知道得最多,並且對約伯的理直(32節)智珠在握。——《丁道爾聖經注釋》 【伯三十三30】「為要從深坑救回人的靈魂,使他被光照耀,與活人一樣。」 以利戶又一次強調了18,22,28節的內容,比起其他任何朋友都更加明確地暗示了約伯即將得恢復的異象。“深坑”與“光”可用來比喻耶穌基督的受死、埋葬、復活、升天。耶穌不會被死亡所禁錮,反而摧毀了掌死亡之權的魔鬼,並應許聖徒將賜下同等的生命(約10:10;徒2:24;來2:14)。凡居住在耶穌基督裡面的人,即便是行過死蔭幽谷也不怕遭害,懷著雖七次跌倒卻仍必興起的信心向著勝利前進(詩23:4;箴24:16;西2:15)。――《聖經精讀本》 「使他被光照耀,與活人一樣」(30節),更可譯為「使他被生命之光照耀」(和合本修訂版,英文ESV譯本)。這是以利戶帶給約伯的第四道亮光:約伯在申述中追憶「那時祂的燈照在我頭上;我借祂的光行過黑暗」(二十九3),但以利戶卻指出,神的一切作為,不是讓人平平安安地在地上走一遭,也不滿足於讓人在地上急公好義,而是「為要從深坑救回人的靈魂,使他被生命之光照耀」(30節)。──《聖經綜合解讀》 【伯三十三31】「約伯啊,你當側耳聽我的話,不要作聲,等我講說。」 約伯此時可能想有所回應,但以利戶卻不客氣地阻止了他,要求他耐心聽完再回答(31節)。實際上,以利戶說話之後,神再也沒有給約伯機會發言,而是親自從旋風中回答約伯(三十九1)。因為神使用以利戶這個工具的目的,不是為了與約伯辯論,而是為了喚醒約伯,光照他、預備他。──《聖經綜合解讀》 【伯三十三32】「你若有話說,就可以回答我,你只管說,因我願以你為是。」 「我願以你為是」(32節),是回應約伯說的「我斷不以你們為是」(二十七5)。──《聖經綜合解讀》 【伯三十三33】「若不然,你就聽我說,你不要作聲,我便將智慧教訓你。”」 以利戶和約伯三友所缺乏的是愛心,要能與哀哭的人同哭,才能安慰傷心的人(羅十二15~16)。――《啟導本約伯記註釋》 「你不要作聲,我便將智慧教訓你」(33節),這句話與「智慧有何處可尋」(二十八12)對應。三十三31~三十四37就是以利戶回應約伯對智慧的看法(二十八1~28)。──《聖經綜合解讀》 雖然以利戶的話並不能完全解決約伯的問題,卻能給約伯帶來亮光,預備聽神親自「從旋風中回答」(三十九1)。我們「照著祂在我裡面運用的大能盡心竭力」(西一28)勞苦的目的,也不是要替神回答人的困惑,更不是要幫神解決人的問題:「我們傳揚祂,是用諸般的智慧,勸戒各人,教導各人,要把各人在基督裡完完全全地引到神面前」(西一29),讓神自己來向人說話、讓神自己來解決人的難處。──《聖經綜合解讀》 【思想問題(第33章)】 以利戶雖沒有否定約伯犯罪的問題,但他強調人在苦難中仍可蒙神眷顧,這恩眷是什麽呢?與約伯三友的言論有何不同的地方?人若無辜落在苦難中,堅信神的慈愛是否比尋求苦難的由來更有益呢? ──《串珠聖經註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