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伯記第十九章拾穗 【伯十九1】「約伯回答說:」 約伯在絕望的深處有瞭解希望。他得不到朋友的同情和憐憫(2~6節),反而讓他有機會爬登信心的新高峰。他對神的信心,使他敢於仰望天上的那位見證人,為他洗雪沉冤(23~29節)。――《啟導本約伯記註釋》 確信終得清白:約伯在本章的回答大致上與先前的沒有分別。不過,這裡反映他深深相信神會為他辯白。――《串珠聖經註釋》 在前章比勒達勾勒了一幅不義者的畫像,論斷的就是約伯。在本章,約伯似乎不願冗長地為自己辯護或感情用事地激烈對抗。約伯①陳明自己的苦難來自神的主權意志(6~12節);②請求朋友們停止無根無據的誹謗,而心存憐憫對待他(21節);③若執意譭謗,就必不能免遭神的審判(29節)。本章所特有的內容是:①約伯原來對人的思念與遭到背叛冷落者的慘澹交織在一起;②承認神的主權並更加依靠神;③在雪上加霜的困境和絕望的深淵中,約伯再一次抬頭仰望至高之處(16:19)。難以忍受的現狀使約伯看到超越的國度和關於救贖者的異象(25~27節)。――《聖經精讀本》 【伯十九1~6】約伯斥責朋友的誣衊,堅持自己的清白。――《串珠聖經註釋》 【伯十九2】「“你們攪擾我的心,用言語壓碎我,要到幾時呢?」 朋友們徹底誤解了約伯的經歷,他們不斷的攻擊所造成的困擾,只有使他的苦難益形嚴重。——《丁道爾聖經注釋》 「攪擾我的心」(2節),原文是「使我痛苦」。──《聖經綜合解讀》 比勒達問約伯「尋索言語要到幾時」(十八2),約伯則反問比勒達「用言語壓碎我要到幾時」(2節)。比勒達指責約伯自己的「惱怒將自己撕裂」(十八4),而約伯則責備朋友們「用言語壓碎」他。約伯曾說「願神把我壓碎,伸手將我剪除」(六9),但現在卻發現,自己被朋友「用言語壓碎」,卻沒有被神伸手「剪除」,這反而使他更加痛苦。──《聖經綜合解讀》 ●「攪擾我的心」:原文是「使我痛苦」、「引起悲痛」。──
蔡哲民等《約伯記研經資料》 【伯十九3】「你們這十次羞辱我,你們苦待我也不以為恥。」 “十次”。即常常(創三一7)。――《約伯記雷氏研讀本》 “十次羞辱”是說約伯為朋友多方羞辱,“十”只是一個概數。約伯說他即令犯了罪,也是個人的事,他的朋友若非別有用心,何必這樣苦苦相逼,要證明他有罪呢!――《啟導本約伯記註釋》 「十次」:指多次。――《串珠聖經註釋》 十次: 意指“經常反復”。一點點責難也會使失意的人敏感起來。對正處在極度痛苦中的約伯來說,三個朋友頑固不化的辯論,似乎是過於沉重。 ――《聖經精讀本》 「十次」(3節),意思是「多次」。──《聖經綜合解讀》 「苦待」(3節),原文是「錯誤對待」。──《聖經綜合解讀》 ●「苦待」:原文是「錯誤處理」、「錯誤對待」。──
蔡哲民等《約伯記研經資料》 【伯十九4】「果真我有錯,這錯乃是在我。」 「這錯乃是在我」:即與朋友無關,沒有損害他們。――《串珠聖經註釋》 如果董姆的解釋是對的(「即使我真的走迷了路,那仍然是我自己的事」),約伯就是在拒絕他們介入於嚴格限定在一個人與神之間的事。他們的行動「彷彿神」(22節)。——《丁道爾聖經注釋》 「果真我有錯,這錯乃是在我」(4節),可譯為「即使我真的有錯,我的錯也停留在我身上」(英文ESV譯本)。意思是即使約伯有錯,也是他與神之間的事;朋友們既然不瞭解實情,就不應該「仿佛神逼迫」(22節)他,給他雪上加霜。──《聖經綜合解讀》 ●「在我」:「停留在我身上」的意思。──
蔡哲民等《約伯記研經資料》 【伯十九5】「你們果然要向我誇大,以我的羞辱為證指責我;」 「向我誇大」(5節),意思是朋友們自命審判官,用約伯的苦難作為指責他的證據。──《聖經綜合解讀》 【伯十九6】「就該知道是神傾覆我,用網羅圍繞我。」 約伯再一次因自己的困境而埋怨神。――《約伯記雷氏研讀本》 “傾覆”意指“偽造”或“行事不公”。表達了約伯反駁那些朋友們之責難之辭的心情。約伯看似作了承認神主權的深刻信仰告白,事實上卻是埋怨神的辯辭,認為自己之所以受苦難是因為神行事不公。 ――《聖經精讀本》 因為有許多釋經學者說約伯公然指控神不公平,這節經文的意義就是發現約伯內心真正想法的關鍵。雖然這裏所提之狩獵用的網羅不是比勒達在十八8及下所列舉的裝置之一,約伯卻拾取了這個圖像。說惡人被他自己的陷阱所捕獲是不夠的,使約伯落入陷阱的乃是神。譯作傾覆的這個動詞,就是比勒達在八3用來問:「神豈能偏離公平?」的那個字,後來以利戶用它來堅持說神絕對不做這樣的事(卅四12)。——《丁道爾聖經注釋》 「傾覆」(6節),原文就是比勒達說「神豈能偏離公平」(八3)的「偏離」。「神傾覆我」(6節),原文是「神使我彎曲」,意思就是「不蒙應允」(7節)、「不得公斷」(7節)。「不蒙應允」不等於沒有「應允」,「不得公斷」也不等於沒有「公斷」,而是還沒有得到「應允」和「公斷」。約伯並沒有指控神反覆無常,因為神還沒有宣判,只是朋友們把生搬硬套的神學強加於約伯身上。約伯仍然在等候神的「應允」和「公斷」,他所難以忍受的,不是神的不公,而是神有意的隱藏和延遲。──《聖經綜合解讀》 「知道」(6節)原文與「認識」(十八21)是同一個詞。既然比勒達自詡是「認識神之人」(十八21),就應該有智慧「知道」是神自己傾覆約伯,這才是對神的主權真正的「知道」。而聖靈很快就要借著約伯顯明,什麼才是真正的「知道」(25節)。──《聖經綜合解讀》 比勒達暗示約伯受苦是自投網羅(十八8)。約伯則認為這些「網羅」(6節)都是神所設置的。──《聖經綜合解讀》 ●「神傾覆我」:原文是「神使我彎曲」。這裡的意思可能是埋怨神沒有把約伯應得的公平顯明出來。──
蔡哲民等《約伯記研經資料》 【伯十九7】「我因委曲呼叫,卻不蒙應允;我呼求,卻不得公斷。」 我……呼叫卻不蒙應允: 促使約伯掉進絕望之深淵的並不是肉體的疾病或親友的離棄,而是神的沉默。無獨有偶,詩篇的作者也曾求告到“倘若你向我閉口,我就如將死的人一樣”(詩28:1)。很多時候,今日的聖徒也會有類似的經歷,就是無論怎樣去呼求神,神似乎都不予應允。然而,神的沉默並不意味著無所作為:①神在最為合宜之時,以最佳的方式來應允(王上19:12;詩107:9;太6:8);②因此,聖徒不可單單渴望自己的心願得到成就,也要常常說服自己去實現神更加深廣的旨意(太6:10;12:50;彼前3:17)。 ――《聖經精讀本》 約伯所抱怨的,是神的沉默;到目前為止,他所懇求的矯正,從未獲得回應。說「沒有正義」(思高、RSV),並不意味著有不正義。裁判還沒有發出。——《丁道爾聖經注釋》 2~27節幾乎每句話裡都充滿了「我」(除了24節),神使用三位朋友「攪擾」(2節)約伯的心,就是要把他裡面的「我」全給攪擾出來,甚至毫無尊嚴地哀嚎「可憐我!可憐我!因為神的手攻擊我」(21節)。──《聖經綜合解讀》 ●「委屈」:「不公義」、「暴力」。──
蔡哲民等《約伯記研經資料》 【伯十九7~12】神撇棄約伯和攻擊他。――《串珠聖經註釋》 【伯十九8】「神用籬笆攔住我的道路,使我不得經過;又使我的路徑黑暗。」 撒但認為神對約伯是「四面圈上籬笆圍護他和他的家」(一10),但約伯在苦難中的感受卻是「神用籬笆攔住我的道路」(8節),「把他四面圍困」(三23),「在四圍攻擊我」(10節)。──《聖經綜合解讀》 【伯十九8~12】樣描寫神嚴厲地攻擊約伯,與十六7~14類似,也有相似的混合隱喻。在這種詩歌體中,重要的是漸增的效果。有些釋經學者,因著在帳棚四圍安營的圖畫而困擾,對此,我們只能一笑置之。——《丁道爾聖經注釋》 8~12節繼續十六12~14的比喻,描述神怎樣把約伯當作「敵人」(10節)來對付:截斷了他所有的出路(8節),剝奪了他的榮耀(9節),把他的指望連根拔起(10節),疾病、痛苦和人言就像一支軍隊,在他「帳棚的四圍安營」(12節)攻擊他。──《聖經綜合解讀》 ● 19:8~12 與 16:7~14 類似。── 蔡哲民等《約伯記研經資料》 【伯十九9】「他剝去我的榮光,摘去我頭上的冠冕。」 榮光、冠冕: 對此有兩種解釋,我們也不宜判斷誰是誰非。①指約伯在受苦之前所享有的財寶和地位;②意指約伯與神之間的屬靈關係,約伯更加看重這一點。然而,若與詩8:5和伯17:17相比較,後者似乎更穩妥。 ――《聖經精讀本》 【伯十九10】「他在四圍攻擊我,我便歸於死亡,將我的指望如樹拔出來。」 【伯十九11】「他的忿怒向我發作,以我為敵人。」 【伯十九12】「他的軍旅一齊上來,修築戰路攻擊我,在我帳棚的四圍安營。」 「戰路」:攻城用的土牆。――《串珠聖經註釋》 ●「戰路」:原文是「高處的道路」,意思是攻城用的道路。──
蔡哲民等《約伯記研經資料》 【伯十九13】「“他把我的弟兄隔在遠處,使我所認識的全然與我生疏。」 使我認識的全然與我生疏: 富則有朋自遠方來,窮則朋友棄我而去(詩38:11;69:8;88:8,18;箴19:4),俗話說“患難見真情”,聖經突出刻畫了大衛與約拿單的友情(撒下1:26)。耶穌親自來與罪人與病人作朋友,且為他們代贖性地受死,教導跟從自己的聖徒,“當為朋友獻出生命”(太11:19;路12:4;約15:13)。 ――《聖經精讀本》 【伯十九13~22】與親愛的人隔離的約伯渴望得到親情。――《約伯記雷氏研讀本》 本節至22節所描寫的苦況,能忍受的古今能有幾人!但基督所忍受的比此更甚(參太二十六56;二十七39,45~46)。――《啟導本約伯記註釋》 哀歎孤獨的境況,求朋友憐憫他。――《串珠聖經註釋》 【伯十九14】「我的親戚與我斷絕,我的密友都忘記我。」 【伯十九15】「在我家寄居的和我的使女都以我為外人,我在他們眼中看為外邦人。」 「在我家寄居的」:指「我的人客」、「曾受我款待的人」。――《串珠聖經註釋》 【伯十九16】「我呼喚僕人,雖用口求他,他還是不回答。」 我呼喚僕人……他還是不回答: 僕人要絕對服從主人,叫其死,便不得不死。然而,約伯卻受到這些僕人的輕看。就這樣,約伯淪為悲慘無比的地步,凡與他相關的人都蔑視苦待他。――《聖經精讀本》 【伯十九17】「我口的氣味,我妻子厭惡;我的懇求,我同胞也憎嫌, 「我同胞」:或作「我母腹的兒子」,指同母兄弟。――《串珠聖經註釋》 ●「我口的氣味,我妻子厭惡」:原文是「我的氣味、妻子生疏」或者是「我的氣味,與妻子疏離」。表明妻子也遠離他。──
蔡哲民等《約伯記研經資料》 【伯十九18】「連小孩子也藐視我。我若起來,他們都嘲笑我。」 長者受到孩童的取笑是一種最大的恥辱。――《約伯記雷氏研讀本》 ●「小孩子」:「小男孩」。──
蔡哲民等《約伯記研經資料》 【伯十九19】「我的密友都憎惡我,我平日所愛的人向我翻臉。」 【伯十九20】「我的皮肉緊貼骨頭,我只剩牙皮逃脫了。」 “我只剩牙皮逃脫了”。他幾乎逃不了死亡(但有些人認為這是指他只剩下牙肉,牙齒全都掉了)。――《約伯記雷氏研讀本》 本節意思不明朗,或許指疾病使他瘦骨嶙峋,險些兒沒命。――《串珠聖經註釋》 我們皮肉緊貼骨頭: 表明約伯所患的頑疾已惡化到了極點。渾身的皮膚都會發黑發幹,逐漸掉落,因此人會變得瘦骨嶙峋。 ――《聖經精讀本》 「我只剩牙皮逃脫了」(20節),可能是一句古代諺語,表示勉強逃脫。現在已經成為英語諺語「By the skin of one’s teeth」。──《聖經綜合解讀》 ●「我只剩牙皮逃脫了」:這應該是一句當時的諺語,表示「沒有倖免的」。──
蔡哲民等《約伯記研經資料》 【伯十九20 牙皮】有人認為這是反諷語法,因為牙和指甲一樣是身體上沒有皮膚包裹的部分。另外又有學者認為牙皮是指齒齦,意思是他牙齒都掉盡了。──《舊約聖經背景注釋》 【伯十九20~22】約伯的可憐相令人震驚,可能也得到些許的同情。他形容自己身體的狀況,其衰弱與醜陋是極恐怖的。我只剩牙皮逃脫了這個令人難忘的片語,雖然被和合本與修訂標準本保留了,卻不適合上下文。因為,約伯不是在慶祝他幾乎不能逃過的危險。有些人作了許多的嘗試,想要確保一個更適合的意義,羅利(Rowley, p.170)提供了一份精選的清單。目前我們一定得把這個問題撇在一邊,作為本書許多未解的問題之一。 約伯的尊嚴與泰然自若全都失去了。他在神的擊打與人的言語之下破碎地躺下了。他向人求憐憫(21節)319、向神求公平;但兩者同樣都追逐(逼迫)著他。——《丁道爾聖經注釋》 【伯十九21】「我朋友啊,可憐我,可憐我!因為神的手攻擊我。」 「士可殺不可辱」,但被誤會、被拒絕、被羞辱的義人約伯卻哀嚎「我朋友啊,可憐我!可憐我」(21節),不要再殘忍地「用言語壓碎」(2節)自己、「羞辱」(3節)自己了。這是從前受人敬仰的約伯從來沒有過的體會,他已經失去了尊嚴和泰然自若,被人的言語徹底「壓碎」(2節)了。──《聖經綜合解讀》 【伯十九22】「你們為什麼仿佛神逼迫我,吃我的肉還以為不足呢?」 「吃我的肉」:即「朋友誹謗我」。――《串珠聖經註釋》 你們為什麼仿佛神逼迫我: 表達了約伯對三個朋友的辯論感到憤怒。即便約伯因犯了重大罪行而受到神的懲罰,此時此刻他所迫切需要的並不是原理、原則,而是同情與安慰。由此可知,除神之外,任何人都不該扮演審判者的角色。 ――《聖經精讀本》 「吃我的肉」(22節),比喻「誹謗我」(詩二十七2)。──《聖經綜合解讀》 比勒達的重話(十八5~21),使約伯比以前更加敏感地意識到,周圍的每一個人都攻擊他。神破碎了約伯所有的人際關係(13~22節),人人都以為他是被神棄絕的,所以人人都「仿佛神逼迫」(22節)他。約伯向神求「公斷」(7節)、向人求憐憫(21節),但神和人似乎都離棄了他。──《聖經綜合解讀》 ◎本章被認為是約伯回應朋友最高明的一段。 ◎約伯陳明自己就算有錯,也是自己接受報應,跟朋友們無關,也不影響到朋友。所以朋友們不應該另外讓約伯痛苦(額外處罰、報復約伯)。約伯也認定神沒有替他伸冤,因為神明知到他是沒有錯誤的,卻不替他伸冤,以致他有如遭遇神的大軍攻擊一樣。結果是他所有的人際關係破碎,他的身體也衰敗了,但朋友們反倒助紂為孽,跟著神逼迫他。因此他懇求朋友可憐他,不要再進一步壓迫他了。──
蔡哲民等《約伯記研經資料》 【伯十九23】「“惟願我的言語現在寫上,都記錄在書上;」 【伯十九23~24】約伯對於在今生得到公正的審斷已感到絕望,於是希望他的案件可以“記錄在書上”。跟,他想起一般的書籍會朽壞,便又盼望鐫刻在鉛版上或磐石上。――《約伯記雷氏研讀本》 約伯對今生獲得「公斷」(7節)已經不抱希望,但卻堅信將來必能得著神的公正審判,因為「在天有我的見證,在上有我的中保」(十六19),所以盼望把他的案件「都記錄在書上」(23節)。「用鐵筆鐫刻,用鉛灌在磐石上」(24節),可能指用鐵筆在石頭上刻字,然後在刻紋上灌鉛,以便永久保存。──《聖經綜合解讀》 【伯十九23~27】本節至27節是本書著名的經節。用第一人稱寫出,放在他求朋友憐憫(21~22節)和對三友的警告之間。約伯對自己的苦難有了新的認識,與神的關係有了新的體會。――《啟導本約伯記註釋》 約伯確信神最後會為他辯白。――《串珠聖經註釋》 這段經文是出名的難,最主要的原因在於它最重要的斷言──我的救贖主活著──之真實性與意義。遺憾的是,由於依從的幾行也是如此莫名其妙,以致所產生的譯文之變化也相當令人困惑320;有兩個極端是應該要避免的:不需因經文的困難而把約伯以高聲語調發出、對至終無罪開釋的把握給抽掉;但也不應該把太多後期復活神學讀回經文中,如欽訂本所做的一樣。因為這段經文中的許多困難問題,那些只是注視著無法解決的問題之學者們,可能會忽略有許多地方是很清楚而有力的。比較好的是先找到穩固的基礎,使用它作為立足點,探入較不確定的地方。——《丁道爾聖經注釋》 ◎這段約伯做了一個信心跳躍。舊約時代早期,正如約伯記其他地方顯示的,對於永生與復活的事情知道不多,但約伯卻認定他死後會見到神,神也會為他伸冤。當然,在苦難中的約伯難免有這樣反反覆覆、自我矛盾的思想,但這段經文和約伯之前「人死如燈滅」的死亡觀,有著天壤之別。讓我們看見約伯受苦,反倒是促成了他的觀念的跳躍。 ◎約伯因為確信神終究會幫他伸冤(雖然他以為自己死後才會獲得公義的判斷),反倒回頭警告他的朋友,不要隨便逼迫他,因為公義的神也會審判朋友們不公義的論斷、批判約伯的錯誤。──
蔡哲民等《約伯記研經資料》 【伯十九24】「用鐵筆鐫刻,用鉛灌在磐石上,直存到永遠。」 在本節,約伯論及了高度發展的抄寫技術,考古學的發掘證明了這一點。堪探古代亞述(Assur)遺址的考古學家們發掘了用薄鉛板作成的書卷,鉛板表面用鐵筆鐫刻著圖畫與文字。這一事例有力地支援了古代人(據推測是在B.C.2000左右)不僅用泥石,而且用鐵筆和鉛記錄重要內容的事實。約伯希望把自己不能向任何人傾訴的鬱悶之情記錄下來,從而得到後來之人的正確判斷與安慰。 ――《聖經精讀本》 ●「用鐵筆鐫刻,用鉛灌在磐石上」:原文只是「用鐵筆和鉛,被鐫刻在磐石上」。當然,古代也用紅色的鉛灌在刻好的石碑上的做法。──
蔡哲民等《約伯記研經資料》 【伯十九24 鐵筆和灌鉛】一般看法認為本節是指用鐵筆刻字,然後在刻紋上灌鉛。位於今日伊朗之波斯王大利烏一世的貝希斯敦銘文(Behistun Inscription)似乎是用鉛鑲嵌的。此外赫人、希臘人、羅馬人,都使用鉛制的寫字版片。──《舊約聖經背景注釋》 【伯十九25】「我知道我的救贖主活著,末了必站立在地上。」 本節是信徒所寶愛的金句,可能因音樂家韓德爾譜入《彌賽亞》曲中而普世皆知。約伯認為時間必能證明他無辜(23~24節)他要力保聲名的清白。除了有記錄的歷史之外,他還有更有力的見證,因他知道他的“救贖主”活著。約伯早已不寄望人來拯救他。約伯曾指神為“聽訟的人”(九33),天上的見證人(十六19),現在認識到神將替他雪冤,神是他永活的救贖主。――《啟導本約伯記註釋》 「救贖主」:或作「辯護者」。約伯現在沒有辯白的機會,但深信兩件事必會發生:1 他將會有辯護者(可能是神自己)證實他今次受苦不因犯罪之故;2 他將會看見神。――《串珠聖經註釋》 救贖主: 是指有責任為至親復仇或有責任替親人贖回產業的人或有責任與那未亡人結婚而為其立嗣的人。早在16:19約伯就陳述了關於贖回產業者的盼望,在這裡則希冀著“贖回產業者”,瓦解仇敵的誹謗恢復自己名譽。約伯的這種期待隱隱約約地含有期盼基督的救恩的末世論思想。 ――《聖經精讀本》 「我知道我的救贖主活著」,可譯為「因為,我知道我的救贖主活著」(英文ESV、NASB、KJV譯本)。「救贖主」又被譯為「至近的親屬」(利二十五25;得二20)、「報血仇的」(民三十五19),指有義務贖回弟兄的親屬,在這裡指神自己(26節)。這不是一個冷漠超然的頭銜,而是一個充滿親情和生命的稱呼,代表「至近」的親密關係。──《聖經綜合解讀》 「知道」(25節)原文和「認識」(13節;十八21)是同一個詞。比勒達影射約伯是「不認識神之人」(十八21),約伯也確實不夠認識神,但信心卻帶給他越來越多的「知道」:最初,他「知道」神「必不以我為無辜」(九28),也「知道自己有義」(十三18),接著又「知道是神傾覆我」(6節),現在卻確切地「知道」那永活的神實際上就是他至近的「救贖主」。最後,到了他「被更新的時候」(十四14英文ESV譯本),他不但要「知道」神的旨意是什麼(四十二2~3),更要親眼看見神(四十二5),證明「我自己要見祂,親眼要看祂」的信心是從神那裡來的。──《聖經綜合解讀》 「末了必站立在地上」,原文是「最後必站立在塵土之中」(英文ESV譯本),可能指將來神必站在約伯墳墓的塵土上施行審判。「站立」又被譯為「起來」(詩三7;七十六8),可能指在法庭中站起來施行審判。約伯此時所盼望的是神的「公斷」,還不是復活,更不是永生(十四14;十六22);他所盼望的是洗刷自己的罪名,而不是洗刷自己的罪。但「主給他的結局」(雅五11),卻不是給他施行「公斷」,而是給他帶來生命的「更新」(十四14英文ESV譯本)!──《聖經綜合解讀》 ● 19:25 一開始有一個連接詞,可以翻譯為「然而」、「但是」。 ●「救贖主」:原文來自「贖回」,引申為「救贖者」,指的應該是 19:26 的神。 ●「末了」:「後來」、「最後」。 ◎約伯本來希望用人的方法來將他的冤屈永恆的保留下來,後來他轉念一想,抓住神是救贖者的那個角色,反倒希望神終究為他伸冤。──《SDA聖經注釋》 【伯十九25~27】“救贖主”(希伯來文是g o e l)。參看路得記三章9節和以賽亞書五十九章17至21節的腳註。約伯相信一位活的神會證明他的無辜,即使在他死後。“末了”。到了將來。“在地上”。直譯作:在塵土之上,指地上的塵土或約伯墳墓的塵土。“在肉體之外”。雖然希伯來文的介詞min有時指“在……之外”(這樣,約伯就是期望在一種脫離肉體的狀態下得到伸冤),但這介詞與動詞“看見”連用時,就可能指人從有利的位置觀看(這樣,約伯就是期望自己復活的時候是在肉身之內)。第27節的最後一句話是一個感歎句,意思大概是:“我被這思想淹沒了。”這迫切的盼望標誌約伯在態度上的轉變。他從一個新的角度來看自己的受苦,那就是他的案件到將來必然得以辯明。――《約伯記雷氏研讀本》 就在令人崩潰的破碎之中,約伯突然發現,自己再次被信心抓住了:就像從烏雲之中投射出一道突如其來的亮光,約伯心裡忽然明亮起來,出人意料地宣告「我知道我的救贖主活著,末了必站立在地上」(25節),並且三次強調「我必在肉體之外得見神」(26~27節)。在這之前,約伯只是盼望聽見神的「呼叫」(十三22;十四15),「願人得與神辯白」(十六21);但現在,他卻熱切地堅信「我自己要見祂,親眼要看祂,並不像外人」(27節)。──《聖經綜合解讀》 【伯十九26】「我這皮肉滅絕之後,我必在肉體之外得見神。」 約伯堅信他的冤屈可以得直,即令肉體已死,仍可與神面對面。他的信心使他預見到身體復活的那日。他相信墳墓不是人生的終點,他曾問:“他若死了,豈能再活呢?”(十四14),現在他找到答案。――《啟導本約伯記註釋》 在肉體之外: 字面意思是“在肉體”,而“在”的希伯來語,既可以譯為“之外”,也可以譯為“之內”(KJV)。若譯成前者,本節就意味著靈魂與肉體的分離,即因著死亡,靈魂將會離開肉體。若譯為後者,則有兩種解釋。①意指“在死去之前見到神”。為了支持這種解釋,有人認為約伯在本節預言了記錄在38~42章的神觀;②意指“死後披戴聖善的身體(林前15:44)而與神相見”。在這兩種解釋當中②似乎更加貼切。當時具有支配地位的是極其簡單樸素的來世觀,而約伯卻擁有了此等復活信仰,實在是神奇異的恩典。 ――《聖經精讀本》 本節的翻譯有些困難。有譯本直譯為:“我的皮膚毀壞以後,我會在我的肉體中見到神。”有譯本為“在我的肉體之外”。這是因為希伯來語介詞min有許多含義:一,“離開”。如“下山(出19:14)”;二,“不”。如“會眾不瞭解”(直譯是“在會眾的眼前”)三,“從……出來”,如“從水里拉出來”(出2:10);四,其他若干含義,如“在……之外”、“在……一邊”、“在……之上”、“結果”,“在”,“由”。根據上下文來確定該介詞的意義。 「皮肉滅絕」(26節),指「肉體死亡」。「我必在肉體之外得見神」(26節),原文也可譯為「我必從肉體之中得見神」(英文ESV、NASB、KJV、NIV譯本)。約伯最後確實「從肉體之中」看見了神(四十二5)。──《聖經綜合解讀》 ●「皮肉滅絕」:指「肉體死亡」。 ●「在肉體之外」:也可以翻譯為「從肉體」,在此可能還是以「在肉體之外」比較合理。──《SDA聖經注釋》 【約伯記十九26是否指望身體復活?】 約伯記十九25~27是約伯所說的一番話,那時候,他的信心正處於顛峰狀態。約伯將注意力從他那悲慘困厄的境況中移離,而緊緊注目於神:「我知道我的救贖主活著,末了必站在地(直譯作「塵土」)上,我這皮肉「被他們」(譯按:中文和合本無此句:「他們」意指「蟲」)滅絕之後,我必從我的肉體(照原書直譯)得見神。我自己要見他,親眼要看他,並不像外人。「當」(中文和合本無此字)我的心腸在我裡面消滅了。」這段是含有濃厚詩體意味的說話,因此在翻譯這段文字時要中肯準確。然而,最吸引學者注意力,引起廣泛討論的是關於一組字的解釋,就是umibbesari——有連接詞waw,「和」或「也」;前置詞min「從」或「以外」:以及basar,「身體」或「肉體」;還有i,意即「我」。 問題的重心在於min的正確含義,究竟這字的意思,是否一樣?是KJV及NIV所翻譯的「在『我肉體』」?抑或如RSV及JB所指的「從『我肉體』?又或者如ASV及NASB所翻譯的「不帶著『我肉體』」?假如約伯這句說話的含意是:他的靈或魂將會在「末後的日子」得見神,那麼,min應該翻譯成「不帶著」。然而,綜覽聖經各卷可知,若min與一動詞相連而解作「不帶著」,只有數段經文有這種解法,就是約伯記十一15「那時,你必仰起臉來,毫無斑點(mimmum)。」:箴言一33「得享安靜,不怕災禍(mippahad)。」(參看Brown~Driver~Briggs,Lexicon,p.578b) 某一個原文的常見的意思與經文的上文下理已和諧,那麼,就不應該選擇此原文不常見的意思來解釋經文。因此,我們寧取min 最普通及廣泛應用的意思——某觀察者藉以觀察其目的物的角度。(min通常用以指羅盤上的某個方向;或相對於一人而言,另一人所在的位置。) 由此看來,當以色列人自己閱讀約伯記這段經文,mibbesari’ehezh’”loah,他所得的印象就是「從我們肉體(或「身體」),我將看見神」。循這方向解釋下去,這段經文顯示了約伯的信念——縱使他的身體在墳墓內腐化之後,在「未後的日子」,當他的救贖主站在這地的塵土之上時(apar),約伯復活了的身體將會看見神。因此,RSV及JB的「從」,以及KJV和NIV的「在……內」是較合于文意的,至於ASV及NASB的「……以外」,則較不可取。根據這節經文的含義,極可能是指約伯知道有身體復活,就是當主耶穌復活時,已睡眾聖徒的身體從墳墓裡起來(參太二十七51、52)。── 艾基斯《舊約聖經難題彙編》 【伯十九27】「我自己要見他,親眼要看他,並不像外人。我的心腸在我裡面消滅了。」 「我的心腸在我裡面消滅」:他何等渴慕他的希望立刻實現。――《串珠聖經註釋》 「親眼要看祂,並不像外人」,可譯為「親眼要看祂,並不需要外人」(英文ESV、NASB、KJV、NIV譯本)。──《聖經綜合解讀》 「我的心腸在我裡面消滅了」(27節),意思是「我的心思被這個想法淹沒了」。這個熱切的盼望,是約伯生命中的一個重大轉變。他原來曾問:「人死亡而消滅,他氣絕,竟在何處呢」(十四10),現在卻相信「陰間的門閂」(十七16)不再能把自己的指望閂住(25節);他原來曾問:「人若死了豈能再活呢」(十四14),現在卻相信:「我這皮肉滅絕之後,我必在肉體之外得見神」!這個信心不是他思考出來的,而是神賜給他的。──《聖經綜合解讀》 ●並不像「外人」:原文是「陌生人」。 ●「心腸在我裡面」:原文是「腎臟在胸懷」,「腎臟」是當時的人以為強烈情感的所在,「胸懷」是「在裡面」的意思。 ●「消滅了」:原文是「消耗了」。 ●「心腸在我裡面消滅了」:是表達約伯急切的希望能夠被伸冤,以致他的感情似乎都被這些急切的情緒消耗殆盡。──《SDA聖經注釋》 【伯十九28】「你們若說,我們逼迫他,要何等地重呢?惹事的根乃在乎他。」 約伯心為靈感,攀登上信心的高峰之後(23~27節),現在又回過頭來與朋友對話,警告他們當心神的刑罰。――《啟導本約伯記註釋》 「惹事的根乃在乎他」(28節),意思是約伯的受苦與神無關,必須從自己的行為找原因。這句話現在已經成為一句英語諺語「Root of the matter」。──《聖經綜合解讀》 約伯在警告他的朋友。他實際上是在說:“如果你們聽了我的話以後,還要挖苦我,彼此商量如何迫害我,說我有錯,你們就得當心。”約伯的朋友們曾一再宣佈對約伯的懲罰。現在約伯以充足的自信,反過來警告他們神的忿怒和懲罰。──《SDA聖經注釋》 【伯十九28~29】警告朋友不要一味將他的苦難歸咎於罪,因神會審判他們。――《串珠聖經註釋》 約伯作結論的話語是對朋友說的,聽起來像是在警告他們也必須面對審判。遺憾的是這兩節經文非常難以理解,包括第27c節在內,這一句讀作「我的心腸在我胸腔裏面結束了」。——《丁道爾聖經注釋》 【伯十九29】「你們就當懼怕刀劍,因為忿怒惹動刀劍的刑罰,使你們知道有報應(原文作“審判”)。”」 「忿怒」:或作「這些事」(指三友對約伯的逼害)。――《串珠聖經註釋》 「知道」(29節)原文與「認識」(十八21)是同一個詞。既然比勒達自詡是「認識神之人」(十八21),就應該「知道有報應」(29節)。因為根據因果報應的原則,公義的神也照樣會報應他們不公義的論斷(29節)。本章的三個「知道」(6、25、29節)前後呼應,中心是約伯的「知道」。──《聖經綜合解讀》 三位朋友的立場超然,約伯則是捲入其中;三位朋友都在場外,約伯卻在場內。因此,比勒達對惡人命運的描寫只是理論,神只是神學公式中的一個係數,人生只是公式計算的結果。但是,約伯的視角卻完全不一樣,他所體會到的是關係、是生命。過去,神與他有「密友之情」(二十九4)。現在,這位「密友」莫名其妙地在他最需要的時候隱藏了,但卻在約伯被人「用言語壓碎」(2節)之後,出人意外地向他啟示了一個新的關係:神不止是他的「密友」,而且是他的「救贖主」(25節),是他生命中「至近的親屬」(利二十五25)!但是,此時約伯還不清楚「救贖主」到底意味著什麼,他所盼望的只是把自己從罪名中救出來,而不是「從罪惡裡救出來」(太一21)。所以神要繼續使用第三個工具,讓約伯認真地思考:自己到底需要這位元「救贖主」救贖什麼?──《聖經綜合解讀》 【思想問題(第19章)】 1 約伯落在困苦中,神的介入與援助遙遙無期,這時他的親友有否給他支持及安慰?雖然如此,他仍持著什麽信念?參25節。他給我們什麽榜樣? 2 在約伯的時代,人對身體復活一事只有模糊的觀念。但約伯仍希望生前雖不得平反,死後仍有辯白的機會。他的希望是否海市蜃樓呢?參來9:27; 啟20:11~15。約伯所言的「救贖主」在新約中有否出現?是否你的維護者?參羅8:33~34; 來4:14~16。 ──《串珠聖經註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