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伯記第十六章拾穗 【伯十六1】「約伯回答說:」 16~17兩章為約伯的答覆。約伯至此有為神和人共棄的感覺。他說朋友的話反令他更孤單、更痛苦,他實在清白無辜,犯罪決解釋不了他的苦難。他相信他的神,也就是曾賜福給他的神,一定會見證他的無辜(17~19節)。他在世上找不到一個瞭解他的人,因此寧可早早死去(十七16)。――《啟導本約伯記註釋》 【伯十六1~5】約伯藐視其友人的“安慰”。
“虛空的言語”(3節)。直譯作:吹牛的話。――《約伯記雷氏研讀本》 指責朋友並未身受其苦,只懂說無關痛癢的風涼話,若情況倒轉,他也會說同樣的話。――《串珠聖經註釋》 【伯十六1~16】當約伯第一次聽朋友們那冷酷的理論,他感到無比憤怒。然而,當朋友們的非難與刻薄越演越烈時,約伯也就不屑于與他們交鋒。約伯已不再對他們期望什麼,在這種情況下約伯的呼求物件只有神一位元:①我們可以藉此重新認識到,家人與朋友的幫助都是有限的。只有耶和華才能賜給我們最後的,終極的幫助(詩121:1);②約伯雖然對神發了怨言,卻從來沒有咒詛神或否認神的存在。這是在神裡面所進行的美好苦鬥;③透過苦難的極限,約伯超越了當時的一般理念,而進入到更為明亮的啟示中,甚至在19:26表現出了復活的信仰。 ――《聖經精讀本》 【伯十六2】「“這樣的話我聽了許多。你們安慰人,反叫人愁煩。」 「這樣的話我聽了許多」(2節),指三位朋友的理論都是因果報應,並沒有新意。──《聖經綜合解讀》 「愁煩」(2節)原文與以利法所說的「毒害」(十五35)是同一個詞,是約伯的反唇相譏。「你們安慰人,反叫人愁煩」(2節),也可譯為「你們是愁煩的安慰者」(英文ESV譯本)。我們要常常提醒自己,是否也像以利法一樣,以為自己是「神用溫和的話安慰你」(十五11),但別人的感受卻是「你們安慰人,反叫人愁煩」。──《聖經綜合解讀》 ●反叫人「愁煩」:「勞苦」、「辛勞」、「患難」。 ●「你們安慰人,反叫人愁煩」:「你們是叫人苦惱的安慰者」。──
蔡哲民等《約伯記研經資料》 【伯十六2~5】約伯假設以利法是代表其他人發言的,輕蔑地說他們全都是「叫人苦惱的安慰者」(呂譯),羅利(Rowley, p.144)將之解釋為「那以增加愁煩代替提供安慰的安慰者」。在希伯來文片語「愁煩的安慰者」中,約伯選用了在十五35譯作「毒害」的那個字,對以利法回敬一記回馬槍。隨便說說是很容易的,但是,約伯問:如果他們與他易地而處,他們會有什麼感覺呢295?如果在十六4b與5節之間有所對立,約伯是在說:如果他們易地而處,在安慰者的角色上,約伯會作得比他們所作的好太多了。但第5節可能是諷刺的。——《丁道爾聖經注釋》 【伯十六3】「虛空的言語有窮盡嗎?有什麼話惹動你回答呢?」 以利法指責約伯滿腹空話(十五2~3),約伯反駁他才是「虛空的言語」(3節)。──《聖經綜合解讀》 「有什麼話惹動你回答呢」(3節),意思是約伯已經不想辯論了,因為從人那裡得不著滿足(六1)。但是,人欲靜而神不許,所以三位朋友才不斷挑起辯論。──《聖經綜合解讀》 【伯十六4】「我也能說你們那樣的話。你們若處在我的境遇,我也會聯絡言語攻擊你們,又能向你們搖頭。」 “向你們搖頭”。一種嘲笑的動作。――《約伯記雷氏研讀本》 「聯絡言語」:即說一大堆話。 「搖頭」:象徵鄙視。――《串珠聖經註釋》 你們若處在我的境遇: 以利法曾說過自己若是約伯會如何面對這一切(5:8)。然而,他極其膚淺地理解了約伯的處境,其具有非難意味的勸告只是起到了火上加油,雪上加霜的作用。通過這些,我們可以對以下幾個事實進行一番深思熟慮。①雖然程度有所區別,但我們周圍的所有人都多多少少受到了傷害,極需安慰;②合一並不像我們所說的那樣輕易作到,以恒久的理解與愛為前提(羅12:15;西3:15);③耶穌基督不僅認識我們的軟弱,還代我們親自擔當了所有疾患與痛苦,是我們真正的撫慰者,協談者和醫治者(賽53:3;來4:15)。能向你們搖頭: “搖頭”與譏笑或嘲諷相關(王下19:21;詩22:8;104:25;賽37:21;哀2:15;太25:29)。在本文中,此詞似乎意指含有譏諷意味的虛假同情。 ――《聖經精讀本》 「你們若處在我的境遇」(4節),是提醒三位朋友的同理心:如果角色互換、易地而處,他們會有什麼感覺?當別人的難處與我們無關痛癢的時候,我們「也能說你們那樣的話」(4節),把一些經文編織在一起,高談闊論、批評說教,並且能比別人做得更好(四3~4),也能「用口堅固你們,用嘴消解你們的憂愁」(5節)。但是,真理若不能在自己的生命裡起作用,無論我們能說得多好,都與我們毫不相干。──《聖經綜合解讀》 本章幾乎每一句都充滿了「我」(除了1、3、21節),這是一個已經被神「壓碎」(六9)了的「我」。而4~5節提醒我們,約伯與三位朋友的爭辯,實際上是現在的「我」是與過去的「我」爭辯。約伯若沒有無故受苦的經歷,也會和三位朋友一樣被限制在因果報應的窠臼裡,「也會聯絡言語攻擊你們,又能向你們搖頭」(4節)。──《聖經綜合解讀》 ◎約伯假設以利法是代表三個朋友發言。因此他希望他們想想,如果角色互換,他們會有怎樣的感覺,他也自認自己會比朋友們做得更好。──
蔡哲民等《約伯記研經資料》 【伯十六5】「但我必用口堅固你們,用嘴消解你們的憂愁。」 按和合本的譯法,約伯表示自己會比三友做得更好,使患難的朋友得堅固;但本節可視作譏諷語(和合本的「但」字應略去),意即約伯也可以說說無關痛癢的話去安慰朋友。――《串珠聖經註釋》 約伯指責朋友們的態度表明了自己的心志,含有如下意識:“我若站在你們的位置,必不像你們。反而會努力以撫慰與勉勵來扶助你們”。 ――《聖經精讀本》 ◎其實約伯說的很有道理,雖然如果沒有現在的經歷,他也不一定真的能夠跳離「善有善報」這種思想的窠臼。不過在旁邊耍耍嘴皮子反正也無關痛癢,這是誰都很容易做到的。──
蔡哲民等《約伯記研經資料》 【伯十六6】「“我雖說話,憂愁仍不得消解;我雖停住不說,憂愁就離開我嗎?」 【伯十六6~14】約伯不知道天上發生的事(參一6~12),他只能推測他所熟悉的神現在莫明奇妙地與他為敵。――《啟導本約伯記註釋》 6~14節都是約伯的訴苦,但卻不是自怨自艾,也不是大膽指控神,而是仔細思想神在自己身上的工作。他一點都沒有誤會:他所遭受的一切,都是神的「攻擊」(8節;二3)、「摔碎」(12節)和「破裂」(13節),就像對待「仇敵」(十三24)一樣。因為神絕不允許人在「安逸」中虛度一生,祂在我們身上的所有工作,都是要「摔碎」、「破裂」我們的舊人,然後重新建造、更新。我們若「為神徇情」(十三8),自作聰明地把苦難都歸咎於撒但,其實是抬舉撒但、否定神的主權,結果必然是忽視神的心意、看不清神真正要對付的「仇敵」,最後白白受苦。──《聖經綜合解讀》 ◎這裡生動的描述約伯受神攻擊的無助。── 蔡哲民等《約伯記研經資料》 【伯十六6~17】約伯再一次描述他絕望的處境。――《約伯記雷氏研讀本》 神的攻擊如同猛獸、惡人、摔角者、弓箭手、勇士臨到無辜者如約伯的身上。――《串珠聖經註釋》 【伯十六7】「但現在神使我困倦,使親友遠離我,」 ●「困倦」:「厭倦的」、「乏味的」。 ●親友「遠離」:「驚駭」、「驚懼」。──
蔡哲民等《約伯記研經資料》 【伯十六7~8】約伯同時受到神與人的攻擊。和合本與修訂標準本將希伯來原文的直接陳述──用的是「𣿫」──變成第三人稱(參呂譯、現中),新英語聖經更為自由;和合本與修訂標準本至少補充了神字,但新英語聖經給人的印象卻是:約伯只是在談論從人而來的逼迫;這大大削弱了原來的印象,那使親友遠離我的,乃是神;新英語聖經卻將親友這個字改成暗示約伯「朋友」的「同伴們」,整個譯文很少有與希伯來文相近之處。從一個平凡的觀察看來,約伯沒有「親友」,有些人就把這個字改成「災禍」;但這「社浛」可能只是約伯的家人。第8節傳統的譯法(如:和合、AV、RSV),呈現出一幅驚人的圖畫,約伯既衰弱又萎縮;新英語聖經的譯法較為可取,以「說謊者」、而不是約伯的枯瘦為那見證約伯不是的人(參現中)。——《丁道爾聖經注釋》 7~9節原文的語氣時而是「祂」(7a、9節),時而是「禰」(7b、8節),表明約伯的情緒非常激動。約伯反駁了以利法的「攻擊」(4節),突然想起神對自己的「攻擊」(8節),所以語無倫次地描述神怎樣攻擊自己(6~14節),用各種比喻讓人體會自己如何被神「攻擊」,而不是以利法指控的「攻擊神」(十五25)。但無論約伯是說還是不說(6節),只要神不開口回應,他都無法從「憂愁」(6節)中得釋放。因為他不但被人隔絕,也被神隔絕;不但人攻擊他(4節),神也攻擊他(8節)。──《聖經綜合解讀》 【伯十六8】「又抓住我,作見證攻擊我。我身體的枯瘦,也當面見證我的不是。」 「作見證攻擊我」:指神讓約伯有苦難證明他有罪。――《串珠聖經註釋》 「乾癟」(qamat,亦可意「抓住」如中譯,不過「乾癟」與「枯瘦」(kahashi)為相連字),以之「見證」他有罪行而受苦。──馬有藻《揭開痛苦的面紗──約伯記詮釋》 「又抓住我,作見證攻擊我」(8節),指神攻擊約伯。──《聖經綜合解讀》 「我身體的枯瘦也當面見證我的不是」(8節),指根據因果報應的原則,約伯的病痛證明他是因罪受罰。所以三位朋友認定他犯了罪,令他百口莫辯。──《聖經綜合解讀》 ●「抓住我,作見證攻擊我」:是第二人稱,意思是約伯指責神「你抓住我,作見證攻擊我」,而非是親友抓住攻擊約伯。──
蔡哲民等《約伯記研經資料》 【伯十六9】「主發怒撕裂我,逼迫我,向我切齒;我的敵人怒目看我。」 向我切齒,我的敵人怒目看我: 使用了神人同形同性論式的表現手法,約伯在歎息神待他如同待仇敵。在世毫無盼望的人若感到連神都棄絕了他,這無疑是絕望中的絕望。然而約伯為了神毫無緣由的震怒發出了歎息,並不是在敵擋神。 ――《聖經精讀本》 ●「發怒撕裂我....切齒」:是把神視為猛獸攻擊自己。── 蔡哲民等《約伯記研經資料》 【伯十六9 冷酷的神明】神明好勇鬥狠在古代近東的宗教背景中不是反常的想法。在多神信仰的系統裡,神明素無友善、坦率、可靠之名。例如美索不達米亞神祇伊亞告訴「最喜愛的」亞達帕,神明將要請他吃的食物是「死亡之餅」,其實這餅能使他長生不死。在《吉加墨斯史詩》中,伊亞提出欺騙百姓說,烏特納皮什廷若不乘船出發,福氣就不會如雨降給他們。但當他們送他離去之後,神明所降的雨卻出人意外地成為洪水,將他們滅絕。 主前一二○○年時呂彼亞人指摘神明在他們對抗埃及時,給予他們初步勝利,但卻存心至終把他們滅絕。埃及的殯葬文獻(金字塔文獻、石棺文獻)所針對的,也是敵對的神明。有很多的例證,描述神祇以及行法術的人將凶眼的咒詛加諸他人身上。──《舊約聖經背景注釋》 【伯十六9~14】約伯錯誤地指責神(1)象野獸一樣撕裂他(9節),(2)把他交給惡人(11節),(3)象弓箭手一樣把他當作箭靶(12,13節),(4)象勇士一樣攻擊他(14節)。――《約伯記雷氏研讀本》 只有直譯法才能公平地表達出約伯描寫神的猛攻之凶殘,祂像隻兇惡的野獸(9~10節)、像個背棄朋友的人(11節)、像個摔角選手(12a、12b節)、像個射手(12c、13a節)、像個軍人(13b、14節)。第11節直截了當地稱神為攻擊者;但第10節的複數296,暗示出約伯也埋怨那些與神同黨的人(他在第20節以很重的諷刺口吻稱他們為「朋友」)。——《丁道爾聖經注釋》 【伯十六10】「他們向我開口,打我的臉羞辱我,聚會攻擊我。」 「聚會」:原指軍隊結集。――《串珠聖經註釋》 【伯十六11】「神把我交給不敬虔的人,把我扔到惡人的手中。」 【伯十六12】「我素來安逸,他折斷我,掐住我的頸項把我摔碎,又立我為他的箭靶子。」 「安逸」(12節),原文是「繁榮、平靜、舒適」。「素來安逸」(12節),是約伯過去蒙福的寫照,也是他所認識的人生意義。但神卻不讓他的生命停留在「安逸」裡,因為人被造時神所賦予的人生意義,並不只是「安逸」而已。──《聖經綜合解讀》 ●「安逸」:「繁榮」、「平靜」、「舒適」。──
蔡哲民等《約伯記研經資料》 【伯十六12~13】立我為他的箭靶子……破裂我的肺腑,並不留情: 栩栩如生地描繪了約伯所受肉體上的痛苦:①因著撒但的誘惑,人的墮落及神的懲罰籠罩了這世界。神的兒女們也有可能因這些懲罰面對痛苦。我們不必絕望,乃是要清楚地分辨永恆之神的計畫,而在盼望中忍耐;②若要理解約伯的苦難,就當首先理解耶穌基督的苦難。約伯用比喻來表達了自己的苦衷,而耶穌的肋旁則實實在在地被槍所紮,流盡了血和水(約19:34)。耶穌的苦難與受死為的是要拯救凡在咒詛之下的人,因此他承受了苦難並且受死,這是代贖性的犧牲,也是為了使我們擁有對新天新地永恆的盼望(羅4:25)。 ――《聖經精讀本》 【伯十六13】「他的弓箭手四面圍繞我,他破裂我的肺腑,並不留情,把我的膽傾倒在地上,」 「肺腑」、「膽」:喻身體要害。――《串珠聖經註釋》 ●「肺腑」:「腎臟」。──
蔡哲民等《約伯記研經資料》 【伯十六14】「將我破裂又破裂,如同勇士向我直闖。」 神攻擊約伯如勇士攻城。――《串珠聖經註釋》 「破裂又破裂」(14節),原文是「破壞破裂之處」,指攻城的軍隊不斷攻擊城牆的破口。這是神在約伯身上的工作,也是福音在人身上的工作:「攻破堅固的營壘,將各樣的計謀,各樣攔阻人認識神的那些自高之事,一概攻破了,又將人所有的心意奪回,使他都順服基督」(林後十4~5)。──《聖經綜合解讀》 ●「破裂又破裂」:原文是「破壞破裂之處」的意思,描述敵軍對準城牆的破口繼續破壞的狀況。──
蔡哲民等《約伯記研經資料》 【伯十六15】「“我縫麻布在我皮膚上,把我的角放在塵土中。」 “麻布”是舉哀的記號。“角”是力量的象徵,因為動物的力量表現在角上。約伯繼續力證自己完全(17節),他的這分驕傲逐漸放下,直到聽到神的回答以後,才謙卑伏在神的腳前(四十二1~5)。――《啟導本約伯記註釋》 「角」:喻力量。――《串珠聖經註釋》 把我的角放在塵土上: “角”一般象徵力量與榮譽(撒上2:1;詩89:17,24;92:10)。約伯以“受傷的公牛把角耷拉在地面上”來比喻了自己的處境。世上無一人可以擔保自己不會面對與約伯類似的遭遇。因此,我們不可依仗自己的“角”而陷入驕傲,而總要在生活中懇求“救恩之角”耶穌基督的恩典(路1:69)。 ――《聖經精讀本》 「麻布」(15節)是古代中東人哀悼時所穿的粗糙袋子。「縫麻布在我皮膚上」(15節),既是形容約伯身上的毒瘡,也是比喻約伯的悲哀永遠無法消除,所以哀悼用的麻衣永遠都脫不下來,好像縫在皮膚上。──《聖經綜合解讀》 「角」(15節),比喻人的力量、尊榮。──《聖經綜合解讀》 ●「縫麻布在我皮膚上」:除了指自己的皮膚病之外,也說明自己的悲哀永遠都不會除去,所以哀悼用的麻衣永遠都脫不下來,好像縫在皮膚上。 ●「角」:指「力量」、「尊榮」。──
蔡哲民等《約伯記研經資料》 【伯十六15 縫麻布在皮膚上】麻布是為了哀悼災難或親人死亡所穿著的衣物。這是古代近東最常見的志哀方式。衣物本身最有可能是一大片布料,大概是裝穀物之布袋的形狀,又或是較小的圍腰布。本節是聖經之中惟一提到「縫」麻布的地方,但這句話大概是個象喻,約伯將麻布縫定在皮膚上(換言之,他要終生哀悼)。──《舊約聖經背景注釋》 【伯十六15~17】約伯描寫他從神所接受的待遇之恐怖,並不包括他反擊的任何記號;他並不認為這是他理應得到的刑罰,而勇敢地順服他的苦難;他也沒有試著以標準的方法──獻祭──來撫慰這位忿怒的神。他的立場絕不退讓,堅持他絕無強暴;雖然這個字主要是指身體上的強暴,它也可以延伸涵蓋道德法律上的任何「暴行」。約伯堅稱我的祈禱也是清潔;雖然他已經自稱為「完全」(九20~21),但只有現在他才用了這個字來反駁比勒達在八6所說的話。他穿著悲傷──不是悔改──的表徵,坐在塵土中,把自己給弄髒了,裏面沒有穿什麼衣服,只是配上寬鬆而粗糙的袋子(「麻布衣服」,現中、VSV)。他悲哀的外表──臉因哭泣發紫,眼睛307呈現「黑眼圈」(NEB)中──肯定會感動神憐憫他。——《丁道爾聖經注釋》 【伯十六16】「我的臉因哭泣發紫,在我的眼皮上有死蔭。」 「死蔭」(16節),原文是「死亡的陰影」,與「死蔭」(詩二十三4)的幽谷是同一個詞。──《聖經綜合解讀》 ●「發紫」:原文是「發紅」的意思。 ●「死蔭」:「幽暗」、「死亡的陰影」。──
蔡哲民等《約伯記研經資料》 【伯十六17】「我的手中卻無強暴,我的祈禱也是清潔。」 我的手中卻無強暴,我的祈禱也是清潔: 約伯辯護自己的無罪。當人遇到難以承受的患難之際,通常會自暴自棄。當然,約伯也曾咒詛自己的生日,為朋友們的非難感到憤怒,然而他並沒有放棄努力欲尋回自己在神面前謙卑地禱告。此番持之以恆的忍耐不愧是眾聖徒的典範(雅5:11)。另外,以賽亞先知曾將與上半節類似的經文應用在彌賽亞身上(賽53:9)。“他被欺壓,在受苦的時候,卻不開口;他像羊羔被牽到宰殺之地,又像羊在剪毛的人手下無聲,他也是這樣不開口”(賽53:7)。 ――《聖經精讀本》 「我的手中卻無強暴;我的祈禱也是清潔」(17節),並非約伯否定自己是罪人,而是指他確信自己這次受苦不是因為犯罪,所以無故受苦才使他越發困惑(十九6)。──《聖經綜合解讀》 【伯十六18】「地啊,不要遮蓋我的血,不要阻擋我的哀求。」 約伯為自己的無辜而伸冤,象亞伯的血一樣(比較創四10)。――《約伯記雷氏研讀本》 約伯希望死後,他的血為他伸冤(參創四10)。他曾申訴,說在他與神中間沒有誰替他說話(九33),他現在要求神自己作他的見證人和中保,也盼望有一人能代他辯白(21節)。他此刻雖不知道有一位拯救人類的基督要來,但苦難説明他認識到這真理(參來二9~10;四14~16)。――《啟導本約伯記註釋》 「血」:指無辜的死亡。――《串珠聖經註釋》 「不要遮蓋我的血」(18節),意思是不要遮蓋冤情(創四10)、讓他含冤而死。──《聖經綜合解讀》 ◎ 16:18 中約伯呼籲地不要遮蓋他的冤情(含冤而死),他卻又認為天上的神會當他的見證與中保(知道他沒有犯罪) 16:19 。──
蔡哲民等《約伯記研經資料》 【伯十六18~22】約伯求神讓他在短暫的一生中有辯白的機會。――《串珠聖經註釋》 約伯呼天喚地(參賽一2)──永不打盹地觀看人類行動的、與古代諸約的守護者──來為他被殺害作見證,以支持他的自訴。他使用血字,暗示以為在他的哀求矯正蒙垂聽之前就死去(22節)。——《丁道爾聖經注釋》 ◎約伯恐怕也不是真的相信神是他所控告那樣的無情冷血,因此到現在他仍然努力的希望尋找答案、與神對質,而非直接離棄神。──
蔡哲民等《約伯記研經資料》 【伯十六19】「現今,在天有我的見證,在上有我的中保。」 約伯並沒有明確指出誰是“見證”和“中保”,然而我們可以認為這是在暗示偉大的中保耶穌基督(提前2:5)。約伯無法知曉自己陷入困境的原因,其心境鬱悶無比。然而,約伯也深深地意識到了自己與神之間的巨大鴻溝,也就難以坦然求告神回答他。因此,約伯的靈魂深處湧出了對中保的熱切盼望,切望他除去自己與神之間的障礙。 ――《聖經精讀本》 約伯確信在天上有一位見證人。許多人曾仔細地探索這位中保的身分。約伯顯然是希望有某個代理人可以幫助他解決他與神的爭論,確保人與神的「權利」(21a節,RSV)。十九25的「維護者」(現中)是明顯的候選人,但這究竟是神、或是另外有某個人,則有待商榷(見十九25的註釋\cf0)。我們在此注意兩個重要的特性:神是傾聽流血之哀求的那一位,神是被說成在上的那一位。而約伯前後一致地向神呼求。——《丁道爾聖經注釋》 「中保 שָׂהֵד/sä·had’」(19節)原文在聖經中只出現過一次,意思是「記錄、見證」。「在天有我的見證,在上有我的中保」(19節),可譯為「我的證人在天上,我的記錄在高處」(英文KJV譯本),或「我的證人在天上,為我作證的在高處」(英文ESV譯本)。約伯堅信神是公義的,既然「我的手中卻無強暴;我的祈禱也是清潔」(17節),鑒察人心的神就必定會為他作證。以利法說對了一句話:「你的盼望不是在你行事純正嗎」(四6),這是約伯在絕望之中唯一的指望。──《聖經綜合解讀》 ●「見證」、「中保」:都是「證人」的意思,而且是陽性單數,因此都是指「神」。──
蔡哲民等《約伯記研經資料》 【伯十六19 約伯所說的天上的見證和中保指誰?】 約伯害怕神放棄他,就直接向神(他的見證者和中保)申訴他的無辜。見證人是目睹所發生事情的人;中保則像代表原告說話的律師。約伯藉這些顯示他把所有的希望寄託于在天上向神自辯,因為他恐怕來不及在地上為自己辯護就死去了。從新約中,我們知道耶穌基督作了我們的中保(參來七25;約壹二1);因此,我們沒甚麼好怕的。──《靈修版聖經注釋》 【伯十六20】「我的朋友譏誚我,我卻向神眼淚汪汪。」 ●我的「朋友」:原文是「複數」型態,應該就是指約伯三友。──
蔡哲民等《約伯記研經資料》 【伯十六20~21】約伯渴望神的幫助(比較約壹二1,2)。――《約伯記雷氏研讀本》 乍看之下,第20節忽然闖入第19節與21之間,至少在和合本、欽訂本、與修訂標準本是如此,這節經文本身充滿了這麼多的困難,所以很難追溯其脈絡。一個問題是在於各行的長度不一,使得一些人把向神這片語挪到前半節(參 NEB)。就著現存的形式來說,「我的譏誚者我的朋友」,幾乎每本註釋書都是人言人殊,解釋不一。雖然同一個字在創世記四十二23的意義是「通事」(傳譯者),「我的中保是我的朋友」308這觀念似乎應該排除,因為約伯對他朋友們已經失去了信心;他同時與神、與人爭論,這事實使他的立場更為複雜。這在第21節似乎獲得承認,那裏儘管是平行法,朋友(RSV「鄰舍」,參思高)不可能是神,這個希伯來字就是第20的節朋友,意義可能也是一致的。約伯在他的講論中,交替地與他的朋友和神爭論,他感覺需要有某個人在兩面幫助他。——《丁道爾聖經注釋》 【伯十六21】「願人得與神辯白,如同人與朋友辯白一樣。」 本節可謂是以一言扼要了人的生命。①神與人的關係:受造之時,人可與神進行相交。雖然人的墮落導致了這種關係的斷絕,然而神卻預備了可恢復關係的方法,就是耶穌基督(羅3:25);②人與人的關係:若要建立正確的關係,就當以神人之間的關係為前提。因為若沒有人人都能認可的絕對標準,會產生混沌與無秩序,人與人之間健康而親密的關係亦會遭到破壞。約伯渴望這兩種關係得以恢復。――《聖經精讀本》 【伯十六22】「因為再過幾年,我必走那往而不返之路。”」 從約伯切慕迅速死去看來,他在這裏似乎不期望那再過幾年的終點,這頗奇怪。代之以在這片語中尋找完全不同的意義,可能在此找出下面這思想的另一種表達就已足夠了:一個人短暫的壽命沒有足夠的時間可以解決生命的問題。約伯越來越清楚地看見:只有當他死後更直接地與神交涉時,才有可能得到令他滿意的答案。——《丁道爾聖經注釋》 「因為再過幾年,我必走那往而不返之路」(22節),意思是人生短暫,若神不主動啟示,人並沒有足夠的時間搞清生命的問題。約伯越來越清楚地看見:對於生命的問題,人的揣測都是枉然的,只有與神當面「辯白」(21節)的時候,才有可能得到滿意的答案。──《聖經綜合解讀》 約伯始終堅持兩個基本事實:1、他是義人(17節;十七9);2、神有公義(六10)、主權(一21;二10)、智慧和能力(十二13)。但是,神對他的破碎卻像對待仇敵(6~16節),使他無法在這兩者之間找到交點,反而更加痛苦。就在絕望之中,約伯忽然發現自己被突如其來的信心抓住了:一個盼望就像從上面澆灌下來的,使他堅信「在天有我的見證,在上有我的中保」,並且「願人得與神辯白,如同人與朋友辯白一樣」(21節)。現在,他不但盼望有人居中調解(九33),更渴望能向神當面述說(十三22;二十三3~7),相信鑒察人心的神必能證明他的清白(19節)、為他作保(十七3)。這個微弱的盼望並不像是約伯思考的結果,反而像是從天上掉下來的(十七16),又像是從生命裡長出來的(17節;十四7~9),漸漸清晰,使約伯在現實與信靠之間找到了一個能夠站穩的平衡點。因為神確實是這樣為我們預備的:「在父那裡我們有一位中保,就是那義者耶穌基督」(約壹二1),「祂借著基督使我們與祂和好」(林後五18);而當基督來做我們的朋友的時候,祂將不止為我們「辯白」,更要背負我們的勞苦重擔。──《聖經綜合解讀》 本節是下一章的開頭語,預料死亡將要來臨。──《SDA聖經注釋》 【思想問題(第16章)】 1 有人認為約伯在第二回合(15~21)的答辯語氣溫和了,不再一味強調自己的清白,相反對神的信賴增加了。你同意麽? 2 約伯為什麽說他的憂愁並未因說話而消解(16:6)?他的話純粹是一種發洩麽?詩人因認定他的遭遇是出於神,便默然不語(詩39:9)。約伯若明白苦難的原委,你想他仍會不住訴苦麽? ──《串珠聖經註釋》 【伯十六1~十七16】受盡攻擊:約伯反駁以利法的指責,表示自己境況淒慘,受神極利害的攻擊。――《串珠聖經註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