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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伯記第十三章拾穗

 

【伯十三1「“這一切我眼都見過,我耳都聽過,而且明白。」

         約伯責備三友,指出他們所講的受苦的道理不能解答他的問題(1~2)。他十分清楚,他受苦並非直接來自犯罪,他的三友為神辯護其實是替神說謊(4),有一天神來查問,他們說的大道理會象灰像泥一樣根本站不住腳(12)。――《啟導本約伯記註釋》

 

【伯十三1~3朋友既然不能為他解決困惑,約伯轉而與神理論,要得個明白。――《串珠聖經註釋》

 

【伯十三2「你們所知道的,我也知道,並非不及你們。」

         很明顯,約伯的智慧高於三個朋友,靈命也更成熟,故能領悟關於神更深奧的真理。然而,這些事實也不能使約伯在神面前主張自己毫無瑕疵而全然聖潔。 ――《聖經精讀本》

         光談論神是不夠的,約伯可以和任何人談得一樣好:「你們所知道的,我也知道」(2)。但對約伯來說,光有人盡皆知的大道理是不夠的,他需要知道這些道理如何應用到自己的生命裡,解決心中的疑惑。所以他堅持「要對全能者說話」(2),只有神自己才能啟示祂的作為。──《聖經綜合解讀》

         約伯兩次強調:「你們所知道的,我也知道,並非不及你們」(2節;十二3)。這話揭示了一個重要的真相:約伯與三位朋友的辯論,實際上是受苦的約伯與安逸的約伯辯論,是被拆毀的約伯與過去的約伯辯論(十六4);約伯對朋友的拒絕,實際上就是他對自我的否定。神借著苦難、借著三個工具,使約伯逐漸脫離了裡面的那個「我」,無論是對自己,還是對神,都有了越來越全新的認識。──《聖經綜合解讀》

 

【伯十三3「我真要對全能者說話,我願與神理論。」

         約伯希望與神理論,而不是跟這幾個無益的朋友糾纏。――《約伯記雷氏研讀本》

         「我願與神理論」(3)可譯為「我願向神辨明我的案情」(英文ESV譯本),約伯不是為了爭個輸贏,而是要明白自己錯在哪裡:「我的罪孽和罪過有多少呢?求禰叫我知道我的過犯與罪愆」(23)。既然朋友們都無法提供解釋(4),真相就只能從神而來。──《聖經綜合解讀》

                  ●對全能者「說話」:「講論」。── 蔡哲民等《約伯記研經資料》

 

【伯十三4「你們是編造謊言的,都是無用的醫生。」

         「編造謊言」:原文為「以謊言粉飾」。

          整節的意思是:約伯認為他朋友的一大堆話只是為神的行動作粉飾與辯護;他們假設他有罪,叫他悔改,但這診斷根本不適合,他們只是無用的醫生。――《串珠聖經註釋》

         這節與12節相似,突顯出它們是講論的界限。就像經常出現在智慧文學中一樣的,一些不調和的表像被放在一起,智慧人不會為了混雜在一起的隱喻而擔心。朋友們所作的一切,只不過是以謊言來掩飾,無論是用油漆遮掩破口,或是像無用的醫生用沒有功效的膠布包裹傷口;七十士譯本將兩個平行的分詞解釋為「醫治的人」,很有技巧地使用了只有些微差異的希臘文字彙,以致整節經文的表像都是從醫學而來。新英語聖經則是朝不同的方向解釋,譯作「塗上」與「縫上」。——《丁道爾聖經注釋》

         約伯挖苦三位朋友「是編造謊言的,都是無用的醫生」(4),認為他們斷定他因罪受罰,有如為神說謊(6~12);就像「無用的醫生」(4)做出錯誤的診斷,並不能減輕人的傷痛,還不如「全然不作聲」(5)。我們在勸勉人、安慰人的時候,是否也會替人診斷出臆想出來的疾病,開出無用的處方,目的不是為了説明人,而是為了自圓其說、掩飾自己屬靈的無知?如果我們承認自己的有限和無知,存「溫柔的心」(加六1)互相擔當「各人的重擔」(加六2),反而更能造就人、挽回人,因為「愚昧人若靜默不言也可算為智慧;閉口不說也可算為聰明」(箴十七28)──《聖經綜合解讀》

                  ◎有時候我們也會有「幫神說謊」的引誘。為了傳福音,我們不是常常簡化信仰成「信耶穌得平安」嗎?約伯指出他的朋友就是犯了這個錯,為了迴避約伯的質疑,居然說謊認定約伯犯罪。── 蔡哲民等《約伯記研經資料》

 

十三4 古代近東的醫術】在美索不達米亞從事醫學科技的人有兩種,一種是施咒(通常是驅逐邪靈)治療病人的術士,另一種則是使用草藥和藥物的醫生。醫生通常是術士的侍從,後者施咒指示前者的工作。這兩種人職務的分別並不明顯,術士經常用藥物治療,醫生也經常施咒。──《舊約聖經背景注釋》

 

【伯十三4~12約伯嚴厲地批評友人的動機。箴言十七章28節那嘲諷的話跟這裏第5節相同。約伯提醒他們(9),他們也面對一位鑑察人心的神。――《約伯記雷氏研讀本》

         約伯斥責友人,說他們的話都是詐言詭詞,他們雖然諂諛神,可是神不會受欺哄,必會懲罰他們。――《串珠聖經註釋》

         約伯責備朋友們為了討好神而「欺哄祂」(9),必要遭到神的責備(10~12)。當我們傳道、護教、答疑的時候,有沒有憑著己意「為神說不義的話」、「為祂說詭詐的言語」呢?有沒有「幫神說謊」,把福音簡化成「信耶穌得平安」呢?──《聖經綜合解讀》

         約伯的情緒越來越激動,把三友比作「無用的醫生」(4)、「爐灰的箴言」、「淤泥的堅壘」;不但辯論精彩,挖苦人的口才也是一流。當約伯「忘記」用敬虔的標準來約束自己的時候,說話就越來越血氣;當我們忘記「屬靈偽裝」的時候,口舌就會暴露我們生命的本相:「因為心裡所充滿的,口裡就說出來」(太十二23)──《聖經綜合解讀》

 

【伯十三5「惟願你們全然不作聲,這就算為你們的智慧。」

          如果這就是他們所說的一切,他們倒不如默不作聲,還更有智慧呢!參箴言十七28。——《丁道爾聖經注釋》

         2節重複了十二3,因為十二2到十三5是一個完整的對稱結構,以「你們死亡,智慧也就滅沒了」(十二2)開始,又以「這就算為你們的智慧」(5)結束:

o A. 諷刺三友的智慧(十二2~3)

o  B. 約伯向神求告(十二4)

o   C. 約伯的智慧並沒有不及三友(十二5~6)

o    D. 當從神的作為中尋找智慧(十二7~12)

o     E. 神的智慧和能力(十二13)

o    D1. 當從神的作為中尋找智慧(十二14~25)

o   C1. 約伯的智慧並沒有不及三友(十三1~2)

o  B1. 約伯向神求告(十三3)

o A1. 諷刺三友的智慧(十三4~5)──《聖經綜合解讀》

 

【伯十三6「請你們聽我的辯論,留心聽我口中的分訴。」

         儘管有其苛責,約伯在這裏相當引人注目地對他朋友們的屬靈安全顯出牧養的關懷。主客易位了。他先與他們辯論(使用第3節之相同字根──遺憾的是,中英文翻譯失去了希伯來文字彙精巧的互相作用,這種作用在這出色的一章中表現得最好)。他們膽敢「以詭詐」、「以謊言」(7節,思高)、徇情地(810)為衪()爭論(8),已經是在非常嚴重的危險中了。——《丁道爾聖經注釋》

 

【伯十三7「你們要為神說不義的話嗎?為他說詭詐的言語嗎?」

         你們要為神說不義的話麼: 約伯眼中的三個朋友是只知其一不知其二,且無異於將敬虔視為謀利的手段(提前65)。本節中的悖論性諷刺生動地勾勒出了約伯的這種心理。 ――《聖經精讀本》

 

【伯十三8「你們要為神徇情嗎?要為他爭論嗎?」

         直譯為:「你們要抬起祂的臉來嗎?」261就是在審判中偏袒徇私,是神所嫌惡的事,即使是徇神的情面!——《丁道爾聖經注釋》

         「你們要為神徇情嗎?要為祂爭論嗎」(8),原文是「你們要抬起祂的臉來嗎」,意思是自作聰明地用謊言來偏袒真理的神。──《聖經綜合解讀》

         ●「徇情」:原文是「高舉臉」,引申為「偏袒」的意思。── 蔡哲民等《約伯記研經資料》

 

【伯十三9「他查出你們來,這豈是好嗎?人欺哄人,你們也要照樣欺哄他嗎?」

 

【伯十三10「你們若暗中徇情,他必要責備你們。」

         責備這個字,是第3節譯作「案情」(呂譯)、第3節譯作「辯論」之字根的另一個譯法。——《丁道爾聖經注釋》

 

【伯十三11「他的尊榮,豈不叫你們懼怕嗎?他的驚嚇,豈不臨到你們嗎?」

         約伯受到驚嚇(如:九34);朋友們若有相同的感覺倒好些。或許這問句應該譯作「豈不應該……嗎?」勝於譯作豈不……麼262

對於約伯攻擊他朋友們的根據應該作正確的判斷,因為釋經學者普遍都對他的態度作了錯誤的處置;尤其是,他們經常說約伯懷疑神的公平。——《丁道爾聖經注釋》

         「祂的尊榮豈不叫你們懼怕嗎?祂的驚嚇豈不臨到你們嗎?」(11),意思是三位朋友其實並不敬畏神,所以敢憑己意替神撒謊。「我們既知道主是可畏的,所以勸人」(林後五11),反過來說,如果我們不知道主是可畏的,就沒有資格去勸勉人。──《聖經綜合解讀》

 

【伯十三12「你們以為可紀念的箴言,是爐灰的箴言;你們以為可靠的堅壘,是淤泥的堅壘。」

         「爐灰的箴言」:指無用的箴言。――《串珠聖經註釋》

         你們以為可靠的堅壘,是淤泥的堅壘: 約伯藉著自己的經驗,實實在在地領悟到了朋友們的辯論是何等抽象、膚淺。故將他們所依靠的理論比喻為破舊易倒的淤泥之壘。約伯並不單單是基於逆反心理而反駁朋友們,而是表現出了他對人性的洞識。即墮落的人如同戴了變色鏡一樣,不僅依據自己所以為的事實去進行判斷,而且本能地對他人採取防禦態度。 ――《聖經精讀本》

         爐灰可以與水混和,用來臨時書寫,但很容易被塗抹。「爐灰的箴言」(12),比喻三位朋友的話並沒有真實的價值,是「為神說不義的話」(7)、「為祂說詭詐的言語」(7)──《聖經綜合解讀》

         「淤泥的堅壘」(12),原文是「粘土的防禦」。古代中東人用粘土混合稻草穀殼製造泥磚,經過窯燒的泥磚十分結實。但迦南地一帶缺少木柴,泥磚是曬乾的,所建的城牆並不能抵禦攻擊。「淤泥的堅壘」,比喻三位朋友的話毫無用處,只是「欺哄」(9)神。──《聖經綜合解讀》

 

十三12 爐灰的箴言】爐灰可以與水混和製造墨水。這種墨水只可在非正式和臨時性的書寫場合使用。它和現代的粉筆一樣,很容易塗抹消除。值得恒久紀念的真理當然不會用爐灰記錄。約伯指出他友人的智慧不過是粉筆塗鴉而已。──《舊約聖經背景注釋》

 

十三12 淤泥的堅壘】譯作「堅壘」之字眼的意思不能肯定,因此有幾個可能的翻譯。堅壘如果是象喻的一部分,指城市的防禦設施,泥土(和合本:「淤泥」)就是製造泥磚的材料。美索不達米亞的泥磚經過窯燒,十分耐用。但其他地方──包括以色列──的泥磚卻是曬乾的。這種泥磚是品質遠遜的建材,泥磚建築的城牆不能抵禦攻擊。第二個可能是將「堅壘」解作答辯的言詞,即友人所作的雄辯。按這理解,泥土可能是指用來寫字,但可以塗抹的泥版。這理解繼續上文的主題,強調他們論證的空泛。──《舊約聖經背景注釋》

 

【伯十三13「“你們不要作聲,任憑我吧!讓我說話,無論如何我都承當。」

 

【伯十三13~19寧死也要與神爭辯。――《串珠聖經註釋》

         約伯現在是非常小心的,並且也是相當大膽無畏的。如雷雨般的言語使整個空氣為之一新,他能夠表達他現在的心思。他準備要說話,無論得承當什麼後果(13)。他準備在神面前辯明他所行的(15)。他確信自己會被宣判無罪(18b)。後者是特別強烈的陳述,以我……知道與代名詞我非常突出的用法來陳述。第16b節,使他有獲得拯救的把握,可能是敘述一個一般的律則;神棄絕不虔誠的人,但約伯知道自己不是這樣的人。但既然這動作是「到神面前」,而不是蒙神悅納的,約伯的意思可能是:不虔誠的人絕不敢做他現在正在做的事──帶著最嚴肅的態度誓言自己無罪而來到神面前。十三17節是複數,是對朋友們說的,為他可驚的話語作了嚴肅的見證。他預料沒有人會反駁他(19)。他知道自己所冒的危險,這似乎是14節的意義,但是語文是非常隱晦不明的。若有虛言,我就情願緘默不言,氣絕而亡(19)。——《丁道爾聖經注釋》

         13~19節的每一句都充滿了「我」,是約伯的「我」與人的爭論。──《聖經綜合解讀》

 

【伯十三14「我何必把我的肉掛在牙上,將我的命放在手中?」

         本節雖採問題方式,但含意是肯定的:約伯甯冒生命的危險與神爭辯(15)。――《串珠聖經註釋》

         「把我的肉掛在牙上」(14),意思不能確定,可能比喻約伯的話會給自己帶來危險,就像動物用牙齒叼著獵物,會引起其他動物的爭奪。──《聖經綜合解讀》

                  1314 是表達約伯有必死的打算。── 蔡哲民等《約伯記研經資料》

 

【伯十三14~15約伯清楚向神抗議就是最大的不敬之罪,卻表示若能認識自己所遭遇之苦難的意義,就會心甘情願地受死。約伯的這種態度中隱含著對自己的公義和無罪的強烈確信,以及對三個朋友的冷酷與盲目教條主義的非難。 ――《聖經精讀本》

 

【伯十三15「他必殺我,我雖無指望,然而我在他面前還要辯明我所行的。」

         經文的意思難以確定,或譯作:“他要殺我;我等候他(的打擊)”;即“我沒有指望”。意思也可能是:“雖然他要殺我,我也不會遲延。”無論如何,其大意是清晰的:對死亡的恐懼不會制止約伯對神說“我沒有罪”。 ――《約伯記雷氏研讀本》

         約伯認為只要神許他陳詞,已經是一大收穫(16),他願意死在神手中,但決不咒詛神;他雖為自己的完全、正直力辯,並不表示他不相信神(18)。只要有人能證明甚麼事引致他受苦的罪,他一定會不再說話,甘心撒手人間(19)。――《啟導本約伯記註釋》

         約伯抗議之內容的這個摘要,容許我們再次查看第15a節有名的譯文:「祂雖殺我,然而我必信靠祂」(AV),這譯法在現代譯本中已經普遍被捨棄了;所以,修訂標準本把約伯要為自己辯明的決心改變成徒勞無益的挑戰姿態,他知道那是攸關生死的:「看吧!祂要殺我;我沒有指望了」263。——《丁道爾聖經注釋》

         「辨明」(15)原文和「理論」(3)、「責備」(10)都是同一個詞,本章的重點就是「辨明」。──《聖經綜合解讀》

         「祂必殺我;我雖無指望」(15),原文直譯是「看哪,祂要殺我,但我仍要等候、仰望祂」(15),可譯為「祂即便殺我,我也要信靠祂」(英文KJV譯本」,或「祂即便殺我,我也要仰望祂」(英文ESVNASBNIV譯本」,表明約伯堅持自己無罪(18),也堅信神是公平、公義的(16)。約伯完全不能理解神在自己身上工作的原因,但他的信心卻沒有掉,因為真正的信心,不是相信神會賜福,而是相信神是公義良善、大有能力的造物主,除祂以外「再沒有真神」(賽四十四6)──《聖經綜合解讀》

                  ●「他必殺我」:原文可以翻譯為「看阿!他殺我」或者是「若他殺我」、「雖然他殺我」。

                  ●「我雖無指望」:原文也可以翻譯成「我仍仰望他」或「我仍要等候他」。── 蔡哲民等《約伯記研經資料》

 

【伯十三16「這要成為我的拯救,因為不虔誠的人不得到他面前。」

 

【伯十三17「你們要細聽我的言語,使我所辯論的入你們的耳中。」

 

【伯十三18「我已陳明我的案,知道自己有義。」

         「陳明」:指準備好,必會贏得官司。――《串珠聖經註釋》

 

【伯十三19「有誰與我爭論,我就情願緘默不言,氣絕而亡。」

         約伯顯然自覺清白,若有人與他爭辯,並能指出他的過錯,他才會安靜下來,死而無怨。――《串珠聖經註釋》

         「有誰與我爭論,我就情願緘默不言,氣絕而亡」(19),換句話說,就是誰再與他爭辯,他就死給誰看。但實際上,約伯根本停不下來,此後又爭辯了兩個回合,因為他實在太痛苦了,不吐不快。但即使這樣,約伯也不肯用「認罪~赦免~蒙福」的「屬靈公式」去換取祝福,而是一定要搞清自己與神之間的關係出了什麼問題,堅持向神說出心聲,「讓我說話,無論如何我都承當」(13)。這就大大羞辱了撒但的指控:「約伯敬畏神,豈是無故呢」(9),因為約伯可以什麼都不要,單單要與神的「密友之情」(二十九4)──《聖經綜合解讀》

 

【伯十三20「惟有兩件,不要向我施行,我就不躲開你的面,」

         他求神二事:1,收回對他的刑罰(21)2,對他說話,回答他的問題(22)。――《啟導本約伯記註釋》

         我就不躲開你的面: 表現了約伯深陷於羞愧與巨大恐懼之中的內心世界:①事實上,對約伯而言,最難以忍受的並不是身體的疾病所帶來的痛苦或朋友們的誹謗,而是“神的沉默”。約伯雖向神求告,卻沒有得到回答和安慰,因此約伯沒能擺脫神已離開他的悲慘感覺;②雖然程度或有些不同,但所有聖徒都會有與約伯相似的經歷。若要事先預防這種想法,並且走向更加成熟的信仰,就當常常持守靠著耶穌基督的恩典得以坦然無懼的神前意識(Coram Deo)(617683) ――《聖經精讀本》

         「躲開禰的面」(20),原文與該隱說的「不見禰的面」(創四14)是同樣的用詞。因此,「我就不躲開禰的面」(20),不是與神討價還價,而是說「我就不會從禰的面前被驅逐」。約伯不是要向神隱藏,而是無法忍受神向他隱藏:「禰為何掩面、拿我當仇敵呢」(24)。因此,以利法勸告約伯「輕看全能者的管教」(17),只是公式化的說教;而比勒達(5)與瑣法(十一13)勸說約伯尋求神,完全是多餘。──《聖經綜合解讀》

 

【伯十三20~22約伯希望神停止懲罰他(21),並開始與他說話(22)。――《約伯記雷氏研讀本》

 

【伯十三20~28求神別再用驚嚇的手段待他,而是聆聽他的辯白,指出他確實的罪來。――《串珠聖經註釋》

         約伯要與神相交的意願是很強烈的,並且在這一章剩下的部分將它表明出來,這時他又再一次對耶和華說話。我們並不清楚約伯所要的那兩件事是什麼(20a),希伯來文說:惟有兩件不要向我施行,這加增了它的困難。下面跟著一些要求:約伯要求釋放(21),並且要求以一份特別的起訴狀作為解釋(23~25)。我們沒有正當理由可以將單純被動(nip`al) 'essa{t[e{r 譯成反身:「我就隱藏自己」(20)。約伯從未將自己向神隱藏,他也沒有意圖想要這麼做;相反地,正在使他受到驚嚇的就是神的隱藏。該隱在創世記四14用完全相同的字眼形容他被神驅逐離開祂的同在,這正是約伯所認為發生在他身上的事(24節──顯然是神的動作),而他既不能明白,也無法忍受它。

  以利法批評約伯,說他輕看「全能者的管教」(17),這與約伯是多麼不相稱啊!比勒達(5)與瑣法(十一13)兩個人都勸約伯尋求神,他又是多麼不需要這個勸勉啊!——《丁道爾聖經注釋》

 

【伯十三21「就是把你的手縮回,遠離我身,又不使你的驚惶威嚇我。」

 

【伯十三22「這樣,你呼叫,我就回答,或是讓我說話,你回答我。」

         約伯充滿信心,不論是作被告或控方,他都樂得與神爭辯。――《串珠聖經註釋》

         既然這裏使用了罕見的連接詞或是,可能這就是約伯在第20節所要求的兩個改善方法。他準備要在禱告中採取主動;但他認為這是一個人對神在先之呼召的回應。——《丁道爾聖經注釋》

         「禰呼叫,我就回答;或是讓我說話,禰回答我」(22),表明神若不主動,人根本沒有資格與神對話。表面上,是人主動決志、禱告、事奉,實際上是神先呼召:「你們立志行事都是神在你們心裡運行,為要成就祂的美意」(腓二13)──《聖經綜合解讀》

 

【伯十三23「我的罪孽和罪過有多少呢?求你叫我知道我的過犯與罪愆。」

         約伯到現在還未明白受苦對他有比刑惡罰罪更高更深的意義,他仍在受苦乃因犯罪的層面上思考,因而得不到解答,此處所用“罪孽”、“罪過”、“過犯”、“罪愆”指的都是罪。――《啟導本約伯記註釋》

         約伯從來沒有自以為是無罪的。他很直爽地承認他幼年的罪孽(26);但他一定要知道是什麼特別的罪使神有正當的理由採取現在的敵意(24)。他列舉了三種罪名──過錯、失敗、背逆──將自己赤露敞開。——《丁道爾聖經注釋》

 

【伯十三23~26約伯希望知道他為何要受苦。――《約伯記雷氏研讀本》

         約伯從來都沒有否認自己會犯罪,所以很直爽地承認「幼年的罪孽」(26)。但他一定要知道這次是什麼特別的罪,使得神向他「掩面」(24)不顧、把他「當仇敵」(24)。他一口氣列舉了四種可能的「罪孽和罪過」(23)、「過犯與罪愆」(23),將自己赤露敞開,求神讓他清清楚楚地「知道」(23)。但是,他現在還不知道人的肉體是如此頑梗,以致神要讓義人「被鎖鏈捆住,被苦難的繩索纏住「(三十六8),才能「把他們的作為和過犯指示他們,叫他們知道有驕傲的行動」(三十六9)──《聖經綜合解讀》

 

【伯十三24「你為何掩面,拿我當仇敵呢?」

         約伯不明白何以正直人反受苦,但他更不明白何以在他的苦難中神緘默不言,仿佛把他當成仇敵,一句話也不回答他。――《啟導本約伯記註釋》

         「掩面」:發怒和不喜悅的象徵(279 548)。――《串珠聖經註釋》

         「仇敵 אֹיֵב/o·yav’」(24)原文與「約伯 אִיּוֹב/e·yove’」讀音相近、字義相關。瑣法的無禮,刺激約伯直面自己內心深處最大的苦痛,是「禰為何掩面、拿我當仇敵呢」(24)?過去,他在絕望盼望中述說「禰到何時才轉眼不看我」(19)。現在,他才道出是害怕被神「當仇敵」,所以又呼求「禰為何掩面」,「在祂面前還要辯明我所行的」(15)。這是約伯最糾結的地方。──《聖經綜合解讀》

 

【伯十三24~25為何這個字,包括了下面的所有問題,我們在第三章見過相同的事,因此確保了經文的連續性;修定標準本將它分割開來,是沒有必要的,使第25節變成對未來的一個詢問,且使第26~27節變成對現在的陳述。它們全都是形容神現在對約伯做的事:為何?——《丁道爾聖經注釋》

 

【伯十三25「你要驚動被風吹的葉子嗎?要追趕枯乾的碎秸嗎?」

         以葉子和碎楷比喻自己生命脆弱,但偏受神不可抵禦的驚動和追趕。――《串珠聖經註釋》

         如果約伯是在暗示他自己是被風吹的葉子與枯乾的碎楷,那我們就再次看見:他沈痛地承認自己在神無可抗拒的大能之前的脆弱與無助。——《丁道爾聖經注釋》

 

【伯十三26「你按罪狀刑罰我,又使我擔當幼年的罪孽。」

         約伯不明白自身有何罪招來苦難,推想必為“幼年的罪孽”帶來的後果。――《啟導本約伯記註釋》

         約伯認為縱使他幼年曾犯罪,現在也不應受到神如此厲害的刑罰。――《串珠聖經註釋》

    有許多人作了不同的嘗試,想要解釋「悲苦事」(呂譯);其鎖鑰是由書寫的動作與下一行的平行句提供的。有人曾經提議說神是一個醫生,寫下一張苦藥的處方單;或是一個審判官,撰寫痛苦的刑罰(NEB);或是記錄約伯苦毒的罪行。如果我們把我們的思索限定在約伯所知道的事上,他已經抱怨過他的靈受了毒害(4)(「毒」是「悲苦」的一個可能意義)、以及他心裏的苦惱(1──與這裏相同的字根)。拿俄米將她的名字改成「苦」(相同的字根),因為耶和華使她受苦、貧窮(得一20)。約伯有相同的經歷。所寫的是分配「悲苦事」給約伯的判決。——《丁道爾聖經注釋》

         「禰按罪狀刑罰我」(26),可譯為「禰寫下了刑罰我的悲苦事」(英文ESV譯本)──《聖經綜合解讀》

                  ●「罪狀」刑罰我:「痛苦」、「膽」。

                  ●「按罪狀刑罰我」:「在我身上寫下苦痛的事」。

                  ●「幼年的罪孽」:自己年幼無知時犯的罪孽,不是不應該懲罰,而是應當同情而減輕刑罰。

                  ◎約伯越來越站穩了控訴者的角色,要求神給與他公義的回覆。── 蔡哲民等《約伯記研經資料》

 

【伯十三27「也把我的腳上了木狗,並窺察我一切的道路,為我的腳掌劃定界限。」

         約伯視自己如同神的囚犯,腳上木狗,時刻受監視,並在腳掌上加記號,受到象奴隸般的苦楚。“為我的腳掌畫定界限”亦可譯為“在我的腳掌上畫記號”。古代對待奴隸,在奴隸身上加烙印、畫記號。――《啟導本約伯記註釋》

         「木狗」:木造的足枷。――《串珠聖經註釋》

         這幅圖畫並不清楚,如果約伯的腳是固定在木狗中,那麼神幾乎不可能鑒察他一切的道路。可能中間那一行與其他行沒有關聯;但它也可能是相當普通的,道路的意思是「行為」(參思高),而不是「旅程」271。沒有必要把這些比喻調和起來;但是如果希伯來文 sad 是一塊設計來防止囚犯移動的木頭,那麼,窺察他有限的自由將會是加倍丟臉的。譯成腳掌(NEB「拱門」)這個字的直譯是「根部」,這個奇怪的表達法激起了許多的猜測。既然希伯來文 regel 是前腳,包括足部在內,它的字根可能是踝關節,使第27a27c節成為平行句。董姆辯稱「根部」是腳壓在地面上的部位(p.192),他把這句話譯成「連我的腳印你也查看」(參現中),使第27c27b節平行。——《丁道爾聖經注釋》

         「把我的腳上了木狗」(27),形容自己就像神的囚犯。「窺察我一切的道路」(27),意思是「察看我一切的行為」。「為我的腳掌劃定界限」(27),意思不能確定,可能是「連我的腳印你也查看」。──《聖經綜合解讀》

 

十三27 為腳掌劃定界限】學者對這話的象徵意義完全摸不著頭腦。有些學者指出囚犯的足底可能加了某些記號或烙印,使他易被追蹤(NIV:「你在我的腳掌加上記號」)。但史料中卻沒有這種作法的證據。──《舊約聖經背景注釋》

 

【伯十三 27木狗是什麼?】

答:木狗Stocks意指一種刑具,如犯罪者所帶的枷。其木栽於地下,有兩孔,使犯人睡在地上,把兩腳穿出去,用鎖鎖著,限制犯人不能逃走。保羅和西拉在馬其頓傳道時,曾經被打下監,兩腳上了木狗的刑具。(徒十六24)。——李道生《舊約聖經問題總解()

 

【伯十三28「我已經像滅絕的爛物,像蟲蛀的衣裳。”」

         如果這一節真的是屬於這裏的,約伯就不再是對神談論他自己,而是跳到另一個主題上。希伯來文「而祂……」(參呂譯註;修定標準本將它解釋為「人」)沒有明顯的暗示,除非約伯已經開始了第十四章的詩歌,許多學者是這麼認為的,並且將這節經文合併到第十四章的不同地方。——《丁道爾聖經注釋》

         24~28節是約伯形容自己悲慘、脆弱和無助,但他最關心卻不是這些苦難,而是「禰為何掩面、拿我當仇敵呢」。20~28節幾乎每一句都充滿了「我」(除了25),也充滿了「禰」(除了27~28),是約伯向神的傾述。當我們陷入苦難之中的時候,真正使我們痛苦的也不是苦難本身,而是我們得罪神了嗎?祂真的在乎我們嗎?祂真的存在嗎?苦難對信徒最大的挑戰,就是動搖我們與神的「密友之情」(二十九4);而苦難對信徒最大的造就,也在於經歷祂與我們一同「行過死蔭的幽谷」(詩二十三4),最終享受更豐盛的生命「筵席」(詩二十三4)──《聖經綜合解讀》

 

【思想問題(12 13)

 1 約伯為何聲稱神變幻莫測,並將人的希望褫奪呢?你若是他的朋友,又不同意他的話,會怎樣做?

 2 約伯責備三友妄言神的義,你認為他有理麽?承認所知有限是否比強詞奪理更聰明?參135

 3 約伯為何甯死也要跟神爭辯(13~14),求神聆聽他的陳詞?你若有困惑,會向神傾訴麽?

    ──《串珠聖經註釋》